<?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xml-stylesheet type="text/xsl" href="http://feeds.qzone.qq.com/rss.xsl" version="1.0"?>
<rss version="2.0" xmlns:qz="http://qzone.qq.com">
<channel>
<title><![CDATA[你的蛋真好吃]]></title>
<description><![CDATA[梦之蛹]]></description>
<link>http://1075303587.qzone.qq.com</link>
<lastBuildDate>Mon, 30 Nov 2009 22:55:26 GMT</lastBuildDate>
<generator>Qzone</generator>
<language>zh-cn</language>
<copyright>Copyright (C), 2005-2008, Tencent Tech. Co., Ltd.</copyright>
<pubDate>Sat, 07 Nov 2009 01:40:27 GMT</pubDate>

<item>
<title><![CDATA[[转]这个国家将迎来国庆，这个城市将迎来世博]]></title>
<link>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57558027</link>
<description><![CDATA[前天我看见一个新发的帖子，觉得很正点，转在了博客上。早上南方一家媒体给我电话，说当事人是你么？我说不是，记者感叹道，哎呀可惜了，如果是你就是好新闻了。好在很快她想明白了，不是我是更好的新闻。上海的媒体问明了出处后问我，你相信么？我说我没有时间去查证，但是我相信的，因为这事太黑了，黑到连黑社会都会被雷住，所以一定是我执法机构办的事。<br>这让我想起五年多前在松江的一件事情，正当我停车在路边时，突然有人敲窗，拿着手电一阵晃。我把窗摇下一个小缝，我和窗外同时问道，干什么的。我定睛一看，原来是疑似联防队，我的汽车的前后左右都已经停满了他们的摩托车。他说，下车把证件拿出来。我说，你先把证件拿出来。<br>当时那人就把手从窗缝里伸了进来，我第一反应就是关窗。这是我第一次痛恨汽车的人性化设计，这时候汽车的车窗关闭防夹功能启动了，窗不但没关上，还往下降了不少。他当时揪住我的头发就往外拉，我只能开车连人带摩托车撞了就走。后来还有几个人开着摩托车在后面追，我当时心软了，没有再撞他们，因为已经有了一定的速度。<br>我只想告诉大家，以后遇上执法人员的非法执法，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以暴制暴是唯一的方法，比如说，查车不出示证件就往车里伸手的，可以考虑用窗夹住手以后割下来，当然，割下来以后还是要还给人家的，否则你就是偷窃了，如果有不愿意表明身份的人对你的车进行了堵截和对车主企图进行伤害的，则应撞死一个算一个，坚决不下车。如果遇到有人倒钩诬陷你开黑车的，当人扑上来抢钥匙，有刀的则应该一刀捅向对方，天知道你要干嘛，如果有人闯进你的家里掏不出证件的，则应当做抢劫处理，去厨房提菜刀，如果在街上有人突然把你小摊或者摩托车给抄了，也应该以抢劫论处，当施以围殴和反抢以自卫，如果在围殴过程中对方掏出证件，则应停止殴打，但是对方的医药费要自理。只有以暴制暴，对非法执法的人员动用一切法律允许的工具进行自卫和反抗，这个国家才有文明执法的希望。<br>闵行黑车事件最恶劣的地方还不在于非法执法，而是利用私车主的社会公德心进行欺诈。逼良为娼已经不算什么了，因为你一逼，人家好歹也为娼了，但是诬良为娼真的很少见。而且是处心积虑的对善良的私家车车主进行迫害，闵行交管部门所为的危害已经超过了野蛮执法和违规执法的范畴了，因为对于这两者，我们都已经很习惯了，你哪天温柔执法或者合格执法了，我们这把贱骨头还会觉得不习惯，总会觉得难道我今天穿的像个外国人？所以说，其实国人是允许在执法过程中，为了突出“威严”，表现的比较强盗一些。但是，闵行区交管部门的行为就是道德灭绝。说实话，在这个社会上，如果你生病了或者家里有急事需要搭车，有人愿意让你上车是很罕见的，这样的人是珍稀的物种，是单纯的好人。闵行区交管部门做的事情说简单点，就是将这些单纯的好人从茫茫车海中分辨出来，拘押下车然后罚款一万。<br> <br>至于黑车，其实我和大家的观点不一样，我并不认为黑车是一个必须扑灭的对社会有着巨大危害的事物。但是为什么要扑灭黑车，为什么又扑不灭呢，我来打个比方。<br>比如说，某个外国有个黑社会（这个比方当然要打到外国去，因为只有外国才有黑社会），在它管辖的地方，有人成立了一个公司，每年都向这个黑社会交保护费，但是这个公司对员工的剥削非常的严重，无奈因为法律规定，员工要干这个活只能加入你的公司，所以员工们也没有办法。但是突然有一些人，做的是和这些员工一样的事情，却不用向这样一个剥削性质的公司缴纳任何费用，缴纳过费用的员工当然就不服了，凭什么我们交那么多钱，还有人和我们抢生意呢。这个公司当然要找黑社会反映问题，为什么我们交了这么多保护费，还有人和我们抢饭碗。黑社会老大一听，很火大，派出手下处理这个事情，结果手下一打听，这事情还不好处理，首先是这个公司的确太黑了，其次是那些抢饭碗的势力也慢慢壮大，不光形成了小规模的组织，甚至还渗透进了这个黑社会。但是毕竟收了保护费要有个交待的，而且老大给了一个额度，所以只能抓一些过路人装装样子。<br>那么，如何解决这个外国黑社会面临的棘手问题呢？其实很简单，收保护费的地方有很多，你也不差这点保护费，不要因小失大，索性告诉这家公司，你丫反正也赚够了，就散了吧，开放这个工种的限制，然后向每个工人收取合理的保护费。<br> <br>同上，如何解决黑车的问题呢？就是消灭剥削性质严重的出租车公司，取消配额，让所有的黑车都变成合法的出租车，这样就大大提高了每一个出租车司机的收益，可以让他们使用更安全更好的车型，而不是车子很破，一张可以运营的纸可却是车价的十几倍。成立一个非盈利机构，只对出租车进行安全管理和登记，国家直接向每台出租车收取合理的所得税，事情就解决了。出租车引发了多少群体事件，国家又不差那点钱，何必呢。 <br> <br> <br>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随文附送上海市闵行区交通科万科长语录：</span><wbr /><br> <br>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张军称自己收入过万，不可能开黑车，对此，万科长强调说，是否 <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非法运营</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与当事司机收入高低无关。</span><wbr /></span><wbr /><br> <br>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至于执法部门如何界定<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非法营运</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万科长的解释是，只要司机和协案人员谈话内容涉及</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谈价</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该私家车可立即被视为</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黑车</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处罚依据为</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非法营运</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wbr /><br> <br>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交通科的万科长说，没有雇社会人士诱骗车辆，<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没有这种人</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那很有可能是一部分有正义感的社会人士，是配合执法</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wbr /><br> <br>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随文再附送当事人谈话内容</span><wbr />：<br> <br>大队：你是<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XXX</span><wbr /><br>    答：是的<br>    大队：你那事情你知道了吗？<br>    答：知道什么？<br>    大队：你非法开黑车的事。<br>    答：我向你要申诉的就是不是开黑车，我是私家车，在去公司的路上<br>    大队：那个人要上你的车<br>    答：我开始没让他上，后来他说胃很痛，就在前面，打不到车，叫我帮忙带他一段<br>    大队：他说叫你带你就带？你认识他吗？<br>    答：不认识，他说胃疼啊，我开始说是私家车不带，后来心一软就让他上车了。<br>    大队：他胃疼关你什么事？<br>    答：。。。。。沉默一会<br>    答：不是说要开世博吗，不是说要展现上海市民风采么？不是要热心对外国友人施以帮助么？<br>    大队：。。。。。沉默二秒，你认识他吗？说这些干什么？<br>    答：我是说<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ZF</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号召我们做这些，这些不是市民公民提倡做的吗？</span><wbr /><br>    大队：你让他上来就是想做非法营运？<br>    答<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你怎么可以这样说，那地震灾区捐款捐物，那些人全国人民认识吗？我也捐了，但我估计你   和    闵行区城市交通执法大队没捐。</span><wbr /><br>    大队：你别扯这些，不认识你让他上车干吗？<br>     答：我确实是他说胃疼要上车心软才让他上来的<br>     大队：你不认识让他上来就是开黑车。<br>     答：雷锋帮助的那些人他都不认识。<br>     大队：（一下子爆发） 喔哟，你还自比雷锋了，你还能了。<br>   <br><br>大队：你看这事就这样吧，就和解了，闹了也不好<br>     答：您说的我不明白，怎么和解？<br>     大队：就是即使你不是专业开黑车的，但昨天你载客的行为是开黑车。<br>     答：我说过了，我没收过一分钱，本不让他上车，他说胃很疼家在前面才让他上来的<br>     大队：好了好了，就这样吧，闹下去对你也没好处，你也是受过教育的人<br>      答：受不受教育公民在没违法的情况下都有捍卫自己名誉的权利<br>     大队：你怎么这么不开窍呢，懂我意思么<br>      答：不懂， 您的意思是交了罚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br>     大队：是啊是啊，就这样大家都好<br>      答：那我还是要交一万背负开黑车的罪名？<br>      大队：你要这样我就没什么好跟你讲的了。<br>      答：我还要质疑你们那些是什么所谓的<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执法人员</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和土匪强盗有什么区别，</span><wbr /><br>          为什么上来就扭我双手卡住脖子？ 叫出示拘捕证也没有，将我推搡到面包车上，<br>          叫出示证件也把名字挡住老远晃一下。我没有违法，他们有什么权利这样做？<br>      大队：那是你不配合执法。<br>       答：我犯了什么法了？<br>       大队：你不配合只有强制执行。<br>       答：我犯了什么法了？<br>       大队：你有开黑车的嫌疑。<br>       答：如果只是嫌疑的话就不能定性为违法，为什么他们七八个人要扣我双手卡我脖子？<br>       大队：我说了你不配合。<br>        答：要是执法人员，应该先出示证件，我会配合，而且我一个人又怎么能对付七八个人，这七八个人一下就上来压住我卡脖子，而后又将我推到面包车里，这是限制我人身自由。<br>       大队：这是为了保护你<br>        答：保护我什么，太荒唐了，暴力胁迫反扣手卡脖子这算保护我？<br>       大队：那当然是保护你<br>        答：有这种保护么？这是侵犯我，限制我人身自由<br>        大队：那执法过程中，你看对法犯人打的还很多呢<br>         答：打犯人也是不对的，何况我不是犯人<br>        大队：你不配合啊，没说你是犯人<br>         答：你既然承认我不是犯人，也说只是嫌疑。为什么还认为这种暴力手段是证券的？<br>        大队：有些人被抓到会找砖头自己拍脑袋，撞墙，所以这样是保护你<br>         答：我没有撞墙，也没有也不会拿砖头往自己脑袋上砸，现在是这群人在暴力胁迫绑架我，我需要这种<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保护</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<br>         大队：这是为你好。<br>         答：我实在是觉得你们一点道理都不讲，更别说道德了<br>         大队：你是说不通，反正我和你说了你还是这样拎不清<br>         大队：我再不多说了，你好自为之。。。。。。挂电话。。。。。。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075303587@qq.com(你的蛋真好吃)]]></author>
<comments>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57558027#comment</comments>
<qz:effect>134218248</qz:effect>
<pubDate>Sat, 07 Nov 2009 01:40:27 GMT</pubDate>
<guid>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57558027</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转]文化大国]]></title>
<link>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57557980</link>
<description><![CDATA[<br>最近经常有记者问我关于谷歌图书馆将包括我在内的几百名作家的图书扫描以后免费放在网络上阅读一事，做何感想。我当时对记者的回应是，这是不可以的，这不是一个大企业的态度。<br>后来我仔细查了一下新闻和报纸摘要，发现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得到的资讯是否全面，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分成两种的。<br>第一种，假设谷歌的确扫描了全书，并在网络上提供免费阅读和下载，那么毫无疑问的，这是非法的。管你事后事前给钱这不重要，这尤其对传统图书作家有巨大的伤害。<br>第二种，假设谷歌扫描和摘录了图书的一个部分或者一些段落，并没有提供全文阅读，可显示和阅读的字数控制在一个很小的比例内，我个人并不认为这个行为违法。<br>我并不知道谷歌属于哪一种行为，如果是前者，严惩不贷，如果是后者，被人陷害。<br> <br>中国图书的传统版权的保护已经做的非常之差，中国的百富榜中一大半都是房地产商，没有任何一家是互联网以外的文化产业，中国最大最顶级最挣钱的出版社拼命一年的利润还不如房地产商卖一套房子的利润，整个出版行业的利润还不如人家上海闵行一个倒楼的利润。我们是践踏文化的大国，绝对不是文化大国。现在谁跟你说他是一个文化人，那么这个人一定是一个机场看了两集文化论坛的暴发户。<br>都说以后靠数字版权，但是我可以负责人的告诉大家，我所有的图书，累积十年，所得到的数字版权的所有收益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也就是平均每年100元，平均写一本书通过数字阅读可以赚10元。数字盗版比传统盗版更加影响作者的收益，如果每个读者都乐意于看到自己的作者的免费文字的话（比如你观看本博客），那么很快你就可以看见这个作者转行再也不写了。很多读者愿意花200万买一套房子，给开发商赚去100万，2000块买一件衣服，给厂商赚去1800元，40000元买一个牌照，给政府赚去40000元，为什么不愿意20块钱买一本书，给作者赚一块六毛钱呢？<br>中国图书的价格一直很低，最主要是起点太低，最早的图书因为承担了宣扬政治思想的洗脑功能，所以国家承担了很大一部分成本，并不是一种商品，一直遗传到现在。正常的市场，书价一定是要比电影票贵的。是的，我当然希望自己有更高的版税，书价可以卖的更高，就像你希望有更高的薪水一样。一个中国的顶级畅销书作家，出版三本顶级畅销书，在上海内环以内才能买一套公寓，我相信一个美国的顶级畅销书作家，出版一本顶级畅销书，在纽约的中心以买至少五十套公寓。所以说，这个国家的文化市场和房地产市场都是严重畸形的。<br>从我出版图书的1999年到2009年间，纸张人工都飞涨，但是书价涨幅非常有限，当时三重门最早是16元，现在是25元，2003年的我的长安乱是20元，现在是25元。在2000年左右，图书售价其实已经在20元左右徘徊，但是2009年，也只在25元左右徘徊，每次稍微涨一点价，很多人都会说，出版社和作者好黑啊。事实上，在中国最黑的出版商，1年也就赚1000多万，乃是行业翘楚，却要承受和1年赚几百亿人民的房地产商一样的骂名，出版业是一个大产业，现在一个大出版社赚的还没有一个普通洗脚房多，所以，文艺如何复兴呢？不要以为金钱和文化是没有关系的甚至是反比的，只有一个穷凶极恶的文化市场才能产生这么多功利近视的文化垃圾。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075303587@qq.com(你的蛋真好吃)]]></author>
<comments>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57557980#comment</comments>
<qz:effect>134218248</qz:effect>
<pubDate>Sat, 07 Nov 2009 01:39:40 GMT</pubDate>
<guid>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57557980</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转]莫伸手，伸手必被捉]]></title>
<link>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57557963</link>
<description><![CDATA[<br>今日，上海倒钩一案终于出了初步的结果，政府网站东方网的标题是：上海:坚决依法整治非法营运 坚决禁止不正当取证行为。<br>我们不仅仅要学会做除法，还要学会解读政府的官话。<br>虽然官话里有百分之九十九是废话，但还有百分之一的屁话，这百分之一决定了政府经过考虑以后的方向，里面往往蕴含了很多的讯息。无论从商从政都要有良好的解读能力。<br>从顺序上来说，政府是不甘心的，因为政府强调了要坚决依法整治非法运营，表明了他们咽不下这口气，但是这次的确是栽了，后面那一句坚决禁止不正当取证行为是表示，老子暂时认栽。<br>但是，政府会两次栽到同一条河里吗？很遗憾，答案是会的。因为正常人都不大会。但是政府经常同样一条河里要掉好多次，只是在不同的地方以不同的姿势掉进去。当然，永远淹不死那就是他的本事了。<br>我认为，这次的事件中，闵行是占了便宜的，因为舆论的导向最后都指向了浦东新区。说不定闵行出事那会儿，浦东正笑闵行呢，哪知古有孙中山断发明志，今有孙中界断指明智。上海倒钩茂盛的地方时闵行和南汇，这次南汇并入了浦东，所以浦东也算是继承发扬了原南汇的光荣传统。文章写到这里，提醒大家，无论是从倒钩数量和次数来说，闵行很可能是老大，勿忘闵行。<br> <br>但是这样影响恶劣的事情，为什么市政府的态度从一开始就比较纵容呢，为什么要让这样的事情一再破坏政府的公信力呢？原因之一是一看自己，靠，原来本来就没什么公信力了，也就算了。原因之二，那就是钱。据报道，在闵行倒钩见报以后，闵行区马上刊登了一个来自运管局的工作报告，报告称，在过去两年里，通过这样的方法，罚款了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了上级的指标。<br>按照我们的理解，这是很白痴的一件事情，千夫所指的时候还要留人把柄，顶风作案，好比你已经杀了一个人，突然你跳出来说，这两年我其实杀了二十个。但是官员是很蠢的，他们之所以这么写，是在提醒他们的上级，我有功啊。从黑社会的角度来理解就比较容易，就是大哥说，教训一下这帮人，小弟一出马，弄死一帮，出事了。小弟立马说，爷，你要保我啊，是你让我干的啊，你看，我都超额完成了，你让我教训一下，我不光教训了，还弄死了二十个。<br>老大一挠头，说，你这个白痴，让你教训一下就好，你弄死人家干嘛呢？<br>小弟说，爷，这不弄死，怎么扬你的威风呢？<br>老大说，事情弄这么大，我暂时也保不住你，你出去避避风头吧。<br>小弟说，爷，你一定得帮我啊，我还帮你多收了5000多万呢。<br>老大，算了算了别说了……<br> <br>这样大家就好理解各种关系了，是的，那5000多万赃款是让闵行运管洋洋得意政绩，在这件事情上，我认为不是简单的老大出面说一句我的小弟这次没做好这么简单的事情，因为这个不是犯错，这是犯罪。还有专家为倒钩辩护说，美国警察也警察倒钩，他们假装吸毒的去倒钩毒贩子。我们且不说这个比喻有多么愚蠢，但我们做的事情也不是这样的啊，我们干的就是假装吸毒的去倒钩普通人，一看不是就往他手里塞一包毒品，然后立马把人家当贩毒的抓起来。<br>倒钩事件里，政府部门涉嫌到非常多的犯罪行为，包括抢劫罪，诈骗罪，诬陷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和组织黑社会罪，而不是执法不当的行为，我认为上海市政府的这个处理态度是在转变事情的性质，引导舆论和公众这只是一起执法不当而已。另外，我提醒一下广大的真正的黑车司机，你们最近要小心了，大家都是在这个生存起来很艰难的城市里混口饭吃，但是按照政府的一贯手腕，倒钩一案过去以后，将进行集中的黑车整治活动，将有更加严密的取证手段和处罚，再加上出租车刚刚涨价，你们可能要不幸，所以要做好准备。<br>这件事情的合理处理方式，我认为应该是这样的才合理：<br>1，  政府改变出租行业的管理方法，降低入行门槛，减免对出租车司机的压迫。<br>2，  让广大黑车司机成为正规出租车司机。<br>3，  对运管局进行全面的停业整顿。<br>4，  追查5000万抢劫款的用处（虽然这钱对于政府来讲很不起眼）将5000万的抢劫款全部退还到个人，哪怕里面有4000万是真正的黑车处罚，一个健全的美好的城市其实是不存在非法运营这四个字的。<br>5，  对于第一次非法运营的人不做处罚，只做记录，到第二次才实行处罚，这样就可以大大降低甄别失误，如果是好人，就等于告诉他，以后别让人搭车了。<br>6，  对闵行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处罚和撤职。对相关人员论罪处罚。<br>7，  副市长（包括）以上级别相关领导引咎辞职。<br> <br>以上七条其实是在任何一个法制国家里最常见的处理方法，你可以经常看见其他国家地区的领导因为屁大的事情就引咎辞职，但我国的领导哪怕出了天大的事情都还巍然不动，最多就道歉一下完事，原因其实很简单，你忍心法办经常和你一张桌子上吃饭的朋友吗？你忍心法办和你在一张床上嫖娼的兄弟吗？<br>所以，解决问题的根本中的根本就是，严禁公务员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br> <br>此事如果没有彻底解决的方法，我建议全上海的驾驶员在世博会期间在车上贴上中文英文日文法文大标语告示国外友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br>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啊，写下这句话的原上海市市长陈毅肯定也想不明白一个世纪后的上海，明明是你伸的手，为什么被捉的却是我呢？<br> <br> <br>最后，随文免费附送陈毅的作品<br>《七古·手莫伸》： 陈毅<br>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汝言惧捉手不伸，他道不伸能自觉，其实想伸不敢伸，人民咫尺手自缩。岂不爱权位，权位高高耸山岳。岂不爱粉黛，爱河饮尽犹饥渴。岂不爱推戴，颂歌盈耳神仙乐。第一想到不忘本，来自人民莫作恶。第二想到党培养，无党岂能有所作？第三想到衣食住，若无人民岂能活？第四想到虽有功，岂无过失应惭怍。吁嗟乎，九牛一毫莫自夸，骄傲自满必翻车。历览古今多少事，成由谦逊败由奢。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075303587@qq.com(你的蛋真好吃)]]></author>
<comments>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57557963#comment</comments>
<qz:effect>134218248</qz:effect>
<pubDate>Sat, 07 Nov 2009 01:39:23 GMT</pubDate>
<guid>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57557963</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转]木兰诗改编笑死我啦~~~]]></title>
<link>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57508790</link>
<description><![CDATA[<br>    <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330000,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  唧唧复唧唧，木兰开飞机，开的什么机？波音747！ <br>     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有所思，没钱买飞机．昨夜见军帖，要用轰炸机，飞机十二架，架架买不起．阿爷无大钱，木兰无金银，愿去买钢铁，从此造飞机． <br>   东市买图纸，西市买螺丝，南市买玻璃，北市买铁皮．旦辞爷娘去，暮宿旧机库，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铁皮摩擦滋啦啦．旦辞机库去，暮至军营旁，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将军大呼哈哈哈． <br>　万里开飞机，关山一下没．热气传机翼，日光照玻璃．将军被吓死，壮士魂已飞． <br>   飞来撞天子，天子躺病床．策勋十二转，赏赐俩耳光．可汗问所欲，木兰不愿进牢房；愿开747,飞着回故乡. <br>   爹娘闻女来,端起机关枪;阿姊闻妹来,当户举手枪;小弟闻姊来,磨刀霍霍向智障.开我机舱门,进我飞机舱脱我战时袍,换上飞行装,多装手榴弹,对外架机枪.出门埋地雷,亲友皆惊忙:离别十二年,不知木兰变猖狂. <br>   疯子脚蹬地,呆子眼紧闭,两人并排走,谁能说我不正常? <br></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075303587@qq.com(你的蛋真好吃)]]></author>
<comments>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57508790#comment</comments>
<qz:effect>134218248</qz:effect>
<pubDate>Fri, 06 Nov 2009 11:59:50 GMT</pubDate>
<guid>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57508790</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杂想]]></title>
<link>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52839351</link>
<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font-family:'黑体';line-height:1.8em;">我一向都很懒，有一点一辈子躺在床上，直到寿终正寝为止的感觉。如有美女伺候，那更是锦上添花。但转念一想，那跟没手没脚的生活实在是相差无几，便有点后怕。因为那会错过许多美好记忆，而那些记忆便源自于生活。还有，就是我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80后是懒惰，90后则是迷惘。╮(╯▽╰)╭，我烦了，不写了</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075303587@qq.com(你的蛋真好吃)]]></author>
<comments>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52839351#comment</comments>
<qz:effect>142606848</qz:effect>
<pubDate>Sun, 13 Sep 2009 10:55:51 GMT</pubDate>
<guid>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52839351</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武道学院]]></title>
<link>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51170951</link>
<description><![CDATA[第一章挑战书<br>    暖和的阳光从窗角的缝隙钻了进来，照在我身上。老师走进教室，便看到一名少年用教科书遮住上扬的脸部，把腿靠在课桌上，一动不动，好像是睡着了。<br>    老师站在讲台上，满脸无奈,“叶双飒同学，现在是上课时间，请不要打瞌睡……”老师看我没反应，就不在理会，只要我别捣乱就行了，便转过身去，在黑板刷刷地写起字来。<br>    教室里异常安静，就这样，时间过去了大半眼看就要下课了。只听“砰”的一声，教室门应声而倒。他走进来，靠近讲台。他无视在旁的人，抓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了起来。<br>    他转过身来对着熟睡的我，眼里充满了愤怒。“叶双飒，我代表铁拳部来挑战你，这是挑战书。”说着，把剩下的半截粉笔头向我仍了过来。要知道铁拳部的人手劲了得，仍出的东西拥有子弹般的速度，有些胆子小的女生闭上了眼。粉笔头穿过了我的发髻，不偏不倚地打到后面的卫生柜上，可怜卫生柜上留下了一个不小的窟窿。<br>    他见我还是那副样子，不由怒火中烧，轻跃上讲台，后脚用力一蹬，直冲窗户旁的我来。而我，依然还在熟睡中，完全没有注意眼前的危险。在拳头离我只要几公分的时候，我的身子猛地一扭，脸一侧，脚也跟着节奏。他没想到我还有这招，随后，只听到一声惨叫和玻璃破碎的声音。<br>    “叶双飒，你小子阴我……”这是我迷迷糊糊听见的。<br>    我班在五楼。<br>    “叮、叮、叮……”终于下课了。我打了个哈欠，申了个懒腰，看着旁边破碎的玻璃和课桌上的头发，“怎么会这样，这是怎么回事，谁敢在肖老师的课堂上惹事……”大家早已见怪不怪了。只有我，被傻傻的瞒着。<br>    第二章英雄救“吕”<br>    走在学院内的幽静走廊，一遍绿色的世界，偶尔吹来凉爽的微风，吹去了我心中阴霾，感到心旷神怡。这个地方是偶然我发现的，虽然杂草丛生，但还是给人一种另类的美的享受。<br>    到这里倾听自然的声音，是我每天的必修课。这时，从不远处传来一阵打斗声。出于好奇，我便闻声跟了过去，看看究竟。到了附近，我隐蔽地蹲茂密的草丛中。<br>    几个不良少年围在一团，中间似乎还有一个人，这个角度看不到容貌。<br>    “走，陪哥几个玩玩。”<br>    “不，不要……”<br>    这如黄鹂般的声音，有种只闻其声，见如此人的意境，一听就知道是个美女，怪不得这几个小混混起了色心。<br>    这种情况下，当然要英雄救美啦！于是，我自信满满的走进那些小混混。<br>    看得出我是来者不善，一个穿黑色骷髅头T恤的小混混走近我，“兄弟，不要坏哥几个的好事，不然有你好受的。”说着，还带着恶狠狠的眼光看着我。<br>    既然对方是恶人，我也要以恶还恶。“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也敢到武道学院捣乱，找死吗？”<br>    他们似乎被我威慑住了，但转念一想，自己人多，没什么好怕的，便又恢复了刚才的神色。<br>    他们选择了一个最原始，同时也是最有用的方法——暴力，所以便群起而攻之。我不喜欢暴力，这次也是逼不得已，愿主宽恕我的罪过吧，阿门！<br>    我灵活地避开他们的攻击，在趁他们空隙的时候，给于反击。一个个结实的拳头打在他们脆弱的鼻梁上，鼻骨碎裂的声音构成了一段完美的乐章，鲜血如决堤般涌出。很快，胜负已经分晓。而我身上没沾上一滴血，可以少洗一件衣服了。<br>    最好笑的是他们走的时候，让我见识了什么叫做连滚带爬。对了，差点忘记了美女。<br>    我急忙跑过去，将她扶起。这才看清了他的样貌，她大约有十五六岁，头发、眉毛和眼睛是最为纯正的黑色。皮肤白皙，脸颊饱满，下巴尖尖，小小的嘴唇上泛着水晶般的光泽。<br>    我看着都有些许醉意，痴呆的表情一览无遗，但随即变为了正常表情。或许是长时间没站起来，刚起来就打了个趔趄，我开怀迎接，紧紧地抱着她。<br>    此时，我有种九雷轰顶的感觉，急忙推开他。语无伦次地说：“没有胸部，你、你、你是男的。”<br>    他用女生的姿势，女生的口吻说：“先谢谢你就了我，我叫纪雪，你叫什么名字呢？”再用女生的微笑来打击我。<br>    突然，我的胃里开始翻江倒海，有种想吐的感觉。我怎么会抱住一个男的，恶心是我当时脑子里唯一的东西，我没有理会他，在这幽静的走廊消失得无影无踪。第三章    社团邀请  <br>“瞧，那不是叶双飒吗？哇！好帅啊！”<br>    “嗯。”<br>    “……”<br>    看来是犯了花痴的无知小女生，正在小声地议论我。我看了她们一眼，便羞答答地走开了。<br>    在一旁的我捶胸顿足，哎!为什么不多说两句呢？<br>    走在空旷的校舍楼，来往的都是提着备课本的中年老师，看看我，便再没做什么了。到了楼角转弯处，身体迅速一扭，后面的黑影一惊，疾步前来，眼前除了空荡荡的地板，再不见我了。<br>    “你跟踪我做什么，”说着，手中的匕首抵上了他的后背。我的另一只手把他的双手按住，顺势将他按在墙上。<br>    许久，他都不说话，沉默掩盖了一切。小平头，和乱转的眼珠子，用脚想也知道想的不是好事。<br>    “放了他吧！只是一个小喽啰，何必生气呢？”是一个男声，不温不愠。我转头望去，他便从我手中挣脱，“哼！跑得还挺快。”我小声呢喃道。<br>    稍长的黑发下有一双有神的眼睛，精致的面孔下挂着迷人的微笑。此时，校舍楼的气氛异常凝重，他的笑容依旧挂在脸上。<br>    “嗨！你好啊！”<br>    我狂晕！这是这时该说的话吗？<br>    我毫不客气地说到：“你是谁？和刚才那人是什么关系？”<br>    他似乎无视于我，自顾自的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本，开始念念有词：“叶双飒，今年十八岁，武道学院三年级生，兴趣是睡觉，家人——似乎还有个妹妹。”<br>    他刚念完，我就来到他面前，“速度真快。”和着，不紧不慢地放进口袋。<br>    他比我矮半截头，扬视着我。随后，他退后了几步，右手放在胸前，弯下腰，“衷心的邀请你加入我们社团，——叶双飒同学。”脸上的微笑有增无减。<br>    “什么社团？”我狐疑道。<br>    “强者的社团。”<br>    我思忖了一会，“不感兴趣，我是不会去参加这种无聊的社团的。”<br>    他摇摇头道：“不不不，你一定会来的，为了追求力量，我们会再见面的。”<br>    他转身从窗口一跃，便消失在我的视线范围之内了。<br>    “再见，请记住，我的名字叫沉宇。”<br>    “唉！真无聊。”<br>    走下六楼的校舍，该去食堂吃饭了。对午餐的猜测是我现在唯一的乐趣，也是对饥肠辘辘的肚子一次善意的谎言。<br>    <br>    深夜，校舍，顶楼，无月，黑影。<br>    “伊司，为什么传话这种事要我做呢？对了，那小本本上最后一行好像被你有意涂掉了。”<br>    “沉宇，这你都发觉了。”<br>    “写的好像是他的哥哥吧。”<br>    “对，他的哥哥，他黑暗的过去，同时也是他与妹妹的羁绊。”<br>    “伊司，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<br>    “想想我的外号吧。”<br>    “——情报专家。”<br>    “……”<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075303587@qq.com(你的蛋真好吃)]]></author>
<comments>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51170951#comment</comments>
<qz:effect>142606336</qz:effect>
<pubDate>Tue, 25 Aug 2009 03:29:11 GMT</pubDate>
<guid>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51170951</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　　彼岸花]]></title>
<link>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40407867</link>
<description><![CDATA[<br>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城市的边缘开满了大片大片的彼岸花，也就是曼珠沙华。守护彼岸花的是两个妖精，一个花妖叫曼珠，一个是叶妖叫沙华。他们守候了几千年的彼岸花，可是从来没有见过面，因为花开的时候，花开时看不到叶子，有叶子时看不到花，花叶两不相见，生生相错。他们疯狂地想念着彼此，并被这种痛苦折磨着。终于有一天，他们决定违背神的规定偷偷地见一次面。那一年的曼珠沙华红艳艳的花被惹眼的绿色衬托着，开得格外妖冶美丽。神怪罪下来，这也是意料之中的．曼珠和沙华被打入轮回，并被诅咒永远也不能在一起，生生世世在人间受到磨难。从那以后，蔓珠沙华又叫做彼岸花，意思是开放在天国的花，花的形状像一只只在向天堂祈祷的手掌，可是再也没有在城市出现过。这种花是开在黄泉路上的，曼珠和沙华每一次转世在黄泉路上闻到彼岸花的香味就能想起前世的自己，然后发誓不分开，在下一世再跌入诅咒的轮回。<br>      <br>　　彼岸花，花开一千年，花落一千年，花叶生生相错，世世永不相见。彼岸花开开彼岸，奈何桥前可奈何？走向死亡国度的人，就是踏着这凄美的花朵通向幽冥之狱。<br><br>　　“彼岸花，开彼岸，只见花，不见叶”。<br><br>　　传说彼岸花是恶魔的温柔。自愿投入地狱的花朵，被众魔遣回，但仍徘徊于黄泉路上，众魔不忍，遂同意让她开在此路上，给离开人界的亡魂们一个指引与安慰。认为是生长在忘川河边的接引之花，是冥界唯一的花。在那儿大批大批的开着这花，远远看上去就像是血所铺成的地毯，又因其红的似火而被喻为”火照之路”。也是这长长黄泉路上唯一的风景与色彩，人们就踏着这花的指引通向幽冥之狱。因此又意为死亡之花。<br><br>　　相传花香有魔力，能唤起死者生前的记忆。佛家语，荼蘼是花季最后盛开的花，开到荼蘼花事了，只剩下开在遗忘前生的彼岸的花。佛经记载有“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br><br>　　在民间，春分前后三天叫春彼岸，秋分前后三天叫秋彼岸。是<a href="http://baike.baidu.com/view/165802.htm" target="_blank"><span style="color:#3366cc;line-height:1.8em;">上坟</span><wbr /></a><wbr />的日子。彼岸花开在秋彼岸期间，非常准时，所以才叫彼岸花。彼岸花字面上看来，后来常常也被用为佛教的“彼岸”之意。而它生长的地方大多在田间小道、河边步道，因为有毒性的关系，有种在农地旁边，防老鼠之类的小动物。也常被种植在远离的墓地周边，因此也称为“死人花”（shibito bana）。 另外也有“幽灵花”（yuurei bana）、“地狱花”（jigoku bana）、“天盖花”（tengai bana）、“剃刀花”（kamisori bana）、“舍子花”（sutego bana）等众多别名。盛开在阴历七月下，大片大片，鲜红如血，绽放出妖异浓艳得近于红黑色的花朵，整片的彼岸花看上去便是触目惊心的赤红，如火，如血，如荼。<br><br>　　由于彼岸花盛开在墓地附近，人称“花莫见，草莫见”。常年生长在荒岭野冢之间，轰华灿烂却孤冷僻孤寂，透着无限的悲凉。色泽鲜红似血，花期又近秋分（日本的祭礼节日），加之叶落花开，花落叶发，永不相见，因此在日本传说中，此花便带上了死亡和分离的不祥色彩，还有传说如果误食它之后会死去，也就是“去彼岸”。是种灵异气氛很重的花，被认为是不祥的植物。较常用于丧礼。然而在中国并无此种说法，反因其鲜艳色彩而成为常见的喜庆用花。<br><br>　　曼珠沙华这个名字出自<span style="color:#3366cc;line-height:1.8em;">梵语</span><wbr />「摩诃曼珠沙华」，梵语意为开在天界的大红花。天降吉兆，是天界四华之一。佛典中也说曼陀罗华是天上开的花，白色而柔软，见此花者，恶自去除。<br><br>　　曼珠沙华的美，是妖异、灾难、死亡与分离的不祥之美。或者是因为它深艳鲜红的色泽让人联想到血，也或者是因为它的鳞茎含有剧毒，在一般的文学作品中，它的形象通常是与“疯狂、血腥”之类的概念相联系起来的。在炎之蜃气楼的邂逅篇《真皓き残响》中，桑原水菜笔下写到景虎自杀的瞬间，看到喷出的鲜血如同盛放成群的彼岸花。<br><br>　　乱坠天花有四花，天雨曼陀罗华，摩诃曼陀罗华，曼珠沙华，摩诃曼殊沙华。是时天雨曼陀罗华。摩诃曼陀罗华。曼殊沙华。摩诃曼殊沙华。而散佛上及诸大众。 <br><br>　　——《法华经·卷一》<br><br>　　【花语】<br><br>　　日本花语：“悲伤回忆”；朝鲜花语：“相互思念”；中国花语：“优美纯洁”。又有“分离、伤心、不吉祥、死亡之美”的意思。但大多取义为“悲伤的回忆”，也有着永远无法相会的悲恋之意。 <br> <br>白色彼岸花传说　　白色彼岸花在日本传说中，此花便带上了死亡和分离的不祥色彩，较常用于丧礼。然而在中国并无此种说法，曼陀罗华反因其鲜艳色彩而成为常见的喜庆用花<span style="color:#3366cc;line-height:1.8em;">[1]</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投票]]></category>
<author><![CDATA[1075303587@qq.com(你的蛋真好吃)]]></author>
<comments>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40407867#comment</comments>
<qz:effect>142606880</qz:effect>
<pubDate>Wed, 22 Apr 2009 13:44:27 GMT</pubDate>
<guid>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40407867</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教育！可悲啊！！！！！！]]></title>
<link>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39458171</link>
<description><![CDATA[教育的存在本来就是一件可悲的事，而我们则是在所谓“教育”的模式下而产生的可悲生物。当我们呱呱坠地时，此后16年的岁月早已拟定好了。还记得《范进中举》的典故吗？他是教育制度下的缩影，已经有了前车之鉴的我们还会不会重蹈覆辙呢？会！在人们眼中，没有受过教育的人是无知的，但你们可想到，我们受教育的地方——学校，其实也是一个大染缸！我们最可悲，年少白头，年纪轻轻，就戴上与年龄成反比的眼镜。素质教育已经不能在和应试教育相比较，曾几何时，我真想站在世界之颠大喊：我不是天才！应试教育要我们科科学好，而我们有自己的梦想，有努力追寻的权力。我已经无力反抗，但我希望梦想不能在这里截止。只能祈求，这是我惟一能做的事！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投票]]></category>
<author><![CDATA[1075303587@qq.com(你的蛋真好吃)]]></author>
<comments>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39458171#comment</comments>
<qz:effect>142606880</qz:effect>
<pubDate>Sat, 11 Apr 2009 13:56:11 GMT</pubDate>
<guid>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39458171</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预言]]></title>
<link>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39454802</link>
<description><![CDATA[在那一扇门开启之后，眼泪将凝固成晶石，失去的爱人化为锋利的刀刃，将过去斩断！！！！！！！！！！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075303587@qq.com(你的蛋真好吃)]]></author>
<comments>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39454802#comment</comments>
<qz:effect>134218240</qz:effect>
<pubDate>Sat, 11 Apr 2009 13:00:02 GMT</pubDate>
<guid>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39454802</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爱之颂]]></title>
<link>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37383114</link>
<description><![CDATA[      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就称你为我的一切。<br>      只要我真诚不灭，我就感觉到你在我的四周，任何事情，我都来请教你，任何时候都把我的爱献上给你。<br>      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就永不把你藏匿起来。 <br>      只要把我和你的意志锁在一起的脚镣，还留着一小段， 你的意志就在我的生命中实现---这脚镣就是你的爱。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投票]]></category>
<author><![CDATA[1075303587@qq.com(你的蛋真好吃)]]></author>
<comments>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37383114#comment</comments>
<qz:effect>134218272</qz:effect>
<pubDate>Wed, 18 Mar 2009 13:31:54 GMT</pubDate>
<guid>http://1075303587.qzone.qq.com/blog/1237383114</guid>
</item>

</channel>
</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