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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阿狸版叨叨]]></title>
<description><![CDATA[叨叨碎碎念]]></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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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un, 12 Jul 2009 10:41:51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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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灿烂千阳]]></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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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这是一本令人动容的小说，如果某位导演有足够的能力和勇气拍摄，必将成为另一部史诗一般的《灵魂庄园》。小说的主线虽然是两个女人的故事，但却把阿富汗千年的文化和历史，三十年内战的纷扰和苦难铺成在读者的面前。情节丝丝相扣，叫我难以自拔，几乎是一口气读完。 <br>    看到最后，我才知道，玛丽雅姆原来才是这部小说唯一的女主角。而莱拉的困难和幸福，只是玛丽雅姆短短41年生命的一部分。 <br>    每一次玛丽雅姆回想起法苏拉赫毛拉智者般的劝解和《古兰经》上的每一段令人动容的诗句的时候，我都忍不住要哭出声来。这样一个女人，一个从孩童时期就被母亲灌输了对男人的仇恨的女人；一个在14岁就被亲生父亲当作杂草一样嫁给45岁的鞋匠的女人；一个在自己的一生中，无法获得真主赐予后代的女人；一个直到生命的最后几日才终于第一次决定了自己生命轨迹的女人；一个为了生命里出现短暂的幸福而放弃了自己的女人，她却自始至终保持着她纯净的心灵和对于上苍的信仰。 <br>    在她临死的时候“虽然也曾有过美好的时刻，玛丽雅姆知道她的日子大部分过得不好。但当她走过人生最后二十步的路程时，她忍不住希望自己能活得长久一点。”在人生的最后一刻，她想起了不敢为她挺身而出，但终于因亲人的离散而千里寻她的父亲；她10几岁之前唯一亲近的母亲；她生活信仰的启蒙人法苏拉赫毛拉；她生命中第一个伙伴和朋友，比她小10几岁的，共事一夫的莱拉；当然还有让她终于有了身为人母的自豪的，阿兹莎。她的人生这样匆忙，甚至来不及和每一个爱她的人道别，有的人对她的爱直到她静静地去了，才由莱拉慢慢地探究出来，每一段爱都这样存在着残缺但却散发着足以让这个不幸的女人抛却生命的魅力。最后，她真的这么做了。 <br>    莱拉在喀布尔的断壁残垣前看到了炽热阳光投射下的她的背影，在经历了苦难之后，她终于看到了灿烂千阳。 <br>    我们看到眼前浓重的阴影，那是因为我们背后有阳光。如玛丽雅姆的信仰一般纯洁而崇高的阳光。</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影音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23496007@qq.com(阿狸版叨叨)]]></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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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un, 12 Jul 2009 10:41:51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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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你不必转过身]]></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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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大好的双休日，我宅在家看以前的天天向上。看到一集专门说配音达人的，终于看到了传说中的刘杰——那个为柯南配音的男人。以前老是听CJ天天念叨杰杰~想必讲得就是他。当介绍到他曾经为哆啦A梦配音的时候，记忆里有一扇门开启了。</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征婚启事》里的那个落寞的配音演员的背影和他重合，那些熟悉又完全不同的声音一遍遍出现在舞台上，和他自己说的一样，他一遍遍重复的，是别人的声音和故事。没有人愿意静下心来听他说话，他的时间大部分给了完全不同于自己的别人，唯有睡觉休息时做的是自己，但是却总是默默的不愿讲话。节目的最后，主持人问配音达人们，会不会用不同的声音打电话，捉弄身边的人。他突然严肃又认真地说，不会，因为一天下来，已经很累了。</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真的是他，几乎一摸一样的宣言，原来《征婚启事》里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真的，那是非常真诚本色的表演。所演即所想，那是我们爱《征婚启事》胜过《非诚勿扰》的原因，即使只是短短1分钟的背影，就这样铭记在了记忆里。虽然这样说真的很对不起刘杰，但是静静地坐着，背对着我们，慢慢地讲你的故事就好，只要是自己的声音自己的想法，你也可以不必转过身。</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23496007@qq.com(阿狸版叨叨)]]></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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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un, 14 Jun 2009 02:18:44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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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我们结婚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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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们到愚园路的长宁档案馆参观，记得翻出了满抽屉的婚姻登记卡，我还很惊喜地对冰冰说：“你看，他们结婚的那年，我才出生。”</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现在好像能够明白，这是多么年轻的一份档案，二十年，对于一段婚姻来说，就好像昨天发生的事一样。</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今天早上，也就是2009年6月8日，我结婚了。老公——现在可以这么叫了吧，把我的信息表填错了一点点，登记处的GG说，您还是再填吧，这个要归档的。这个时候，我仿佛看见，一个我不认识的女孩，闯入封存登记卡的档案室，无意间看见一张黄纸，她说，2009年的6月，啊，这对夫妻可是金婚了呢~</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我是真的这样期待着，期待时光的魔术师可以为我带来长长久久的礼物，从时空的那一头，让我听见执子之手的实现，还有围城外有些妒忌的声音。</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23496007@qq.com(阿狸版叨叨)]]></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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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08 Jun 2009 11:45:33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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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奇遇]]></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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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周日的下午，一个孩子敲开了家里的大门，他说家里大人去了杭州，他又没有家里的钥匙，想在我家坐坐。远亲不如近邻，于是我和老爸就放他进来玩了。这孩子并不安生，书房客厅地两边反复窜，书房里是个文章严重难产的大龄女青年，客厅里是个为了体育节目癫狂的中老年人，他流窜了N回之后，终于发现这家里没有他想象的可爱，至少没有人与他有共同话题，于是孩子对老爹说，我去看看我爸妈回来没有，书包放一放~老爹就目送他走了。 </span><wbr /><br><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这一走，书包就在我家待到了现在，老爹从6楼敲到1楼，没人知道这孩子。老爹说这娃读书一定吊儿郎当的，但是又担心没书包这孩子怎么读书，于是采取下下策——搜。发现这孩子是长宁区初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年级的分类也很奇特，孩子明明说自己是上初一，结果考卷书册上一律写的四年级。 </span><wbr /><br><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找出一个电话号码，于是打过去，对方矢口否认认得这个娃。于是我上网百度，发现这孩子的名字真不错，搜出来长宁叫这名字的除了他自己就是陆小曼的那个亲戚了。仔细研读，发现这孩子从开学就逃学打游戏，心生鄙视，打游戏打得书包都不要了。再研究了下长宁初职校，发现是一所智力障碍的专门教育学校。网站老师的博客里都是心理研究类的文章，官网的首页写着“每一个孩子都是金子”。 </span><wbr /><br><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我心里开始原谅这个贪玩的孩子了，于是抄下电话打过去，老师们都下班了，值班的清洁工接的电话，阿姨人很好，记下了我的手机和孩子的班级、名字，许诺明天告诉他的班主任，希望这娃快点来认领他的包，不然包里的奶片和苹果应该会腐坏吧。 </span><wbr /><br><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P.S.刚刚孩子的班主任联系我，说这孩子逃课3天了，还问了下我们家有没有什么损失，诶，这孩子到底是脑子不灵光还是脑子不用在灵光的地方啊</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23496007@qq.com(阿狸版叨叨)]]></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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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11 May 2009 11:42:2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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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叨叨的人生完整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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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今天，我，叨叨，25个年头的人生完整了，我终于经历了传说中的手机被偷事件。<br>     说起我的手机，其实在前年的时候，它就已经不CJ了，因为在外滩过天桥的时候，被新疆大叔的手调戏过一次，还好我及时低头，和新疆大叔对视几秒钟，保住了它。于是它有幸跟了我4年。<br>但是今天早上我终于失去了它，在拥挤的地铁上。整个事情的经过并没有很惊心动魄，我像往常一样，在唐伯虎“红烧鸡翅我最爱吃”的闹铃声中起床，然后把手机收入包包，携带上路。昨天睡得晚，于是在地铁上坐定的我开始打起了瞌睡，到站走到单位，风平浪静。在准备到保健站检查的时候，我决定带上我的手机，然后遍寻不着。当时我很冷静，这样的情况经常发生，忘带了嘛。但是就在刚才，我到家，找不到我的小诺，打电话，第一次无人接听，第二次挂断，手机的归宿这才明了了起来。<br>     我经历了一场偷窃。<br>     虽然我的手机很老了，我想过千万种办法把它弄坏，然后换新的，但怎么也没有想到，最终，我是这样和它别离。<br>     BYE，我的NOKIA 7610.</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23496007@qq.com(阿狸版叨叨)]]></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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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Wed, 08 Apr 2009 09:45:48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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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我们的纪念日——第六年]]></title>
<link>http://123496007.qzone.qq.com/blog/1237121298</link>
<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三月十五日，我们的纪念日。今天春意暖暖，正是老婆口中“阳光明媚，百鸟长鸣”的好日子；回想六年前，小雨绵绵，我们抱着第一学期所有学科的书，从A楼沿着泮池，结伴走回新世纪。开学的第一天，我在3床的柜门上挂了一本家庭日历，四个人轮流在上面写上每一天的感慨，这样长久的习惯，居然让从不能坚持写日记的我，保持了1整年。</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直到现在，我都感慨缘分的奇妙，仿佛冥冥中的注定，从作为室友的第一天起，我们就一拍即合，臭味相投。春天一起去苏州踏青；夏雨时一起躺在床上，拉上窗帘，假装有一场加演的卧谈会；中秋我们在阳台上一边扭动72变一边聚餐赏月；冬日的午后最迷人，趴在阳台晾晒的被子上感受松软，时而聊天，时而听冰冰唱上几句越剧，时而互相审查下耳垢的长成情况（我承认比较BT，但是真享受啊。）最痛苦的经验，是要在宏碁找到一家都想吃的饭店，不过不会费时太久，因为今天不吃，还有明天。</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今天，我们也没有犹豫太久。因为留下的，几乎就是最好的。NEW里的洛神花茶，马元斋的烤金针菇，韩亭苑美妙的猪肉盖饭~</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有时候我想，我最美妙的记忆，大概总和偷懒还有美食有关。</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当然，前提是，左右陪伴我的，是你们。</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23496007@qq.com(阿狸版叨叨)]]></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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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un, 15 Mar 2009 12:48:18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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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关于杂志那点事]]></title>
<link>http://123496007.qzone.qq.com/blog/1227506535</link>
<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又到了订杂志的纠结季节，突然想写这么一篇文章，来悼念一下自己品味的成长轨迹，腹稿一打，发现自己的杂志生涯还是蛮精彩的。 </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一 <br>　　哈哈画报。一年级的时候在学校订的，那个时候的连环画都还叫小人书，所以哈哈画报这样的杂志也被归为少儿书刊。说是少儿书刊，还是蛮多油墨字的，至少比现在的朱德庸的四格要多，属于讲故事摆龙门阵的类型，也有大篇故事连载，其实现在想起来和幽默大师差不多，甚至比幽默大师还成人化一点，就是没有想通为什么会让小学一年级的孩子订啊～高中的时候家里大扫除，还清出一些来。我老娘是个不舍得丢书丢杂志人，估计当时对这样的杂志也有爱，居然很细心地把一年的哈哈画报用蜡线装订了起来。当时细细翻过一遍，才发现自己当年不懂事，错过了编辑细心打造的杂志，至今对老上海传闻那个专栏记忆犹新，即使是在今天都算得上是非常有品味的杂志。大二暑假实习的时候在宝山图书馆的少儿阅览室整理杂志，忍不住翻了下哈哈画报的今生，不得不承认，它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少儿月刊了，唯有一声叹息。 <br></span><wbr /><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二 <br>　　米老鼠。记忆里是第一本在电视媒体上打广告的杂志，小朋友很容易被电视煽动的，所以和老娘商量买本瞅瞅（那个时候我对迪斯尼就好有爱了）。到宝山邮电局一问，一本６块８，记得我老娘那时候的口头禅就是，我每个月工资才３８块，ＢＬＡＢＬＡＢＬＡ...虽然从小数学不好，我也知道６块８可以吃上大半个月了，居然很懂事地主动拖着老娘往外跑，到底还是红烧肉比花纸头好啊。后来过了看米老鼠的年代，竟然有一段时间还特别迷恋这本杂志，每月都买了看，现在家里的阳台上还堆了些，很好地证明了我是一个迪斯尼的大粉来的。 <br></span><wbr /><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三 <br>　　少女。一听这名字就晓得是我年少无知，容易被别人的风花雪月迷惑的年龄段买的杂志，大概坚持了有一年多吧，貌似那时候还挺红的，里面的文字也没有现在铺天盖地的ＹＹ文那么小资，小说也不像如今这样脱离现实，什么穿越劈腿小三一概没有，都是你萌动来我萌动去，平易近人的青涩。彼时，我还是一挺矜持闷骚的好孩子，所以每个月也固定买了做做梦，后来编辑部一看销量还挺好的，于是决定改半月刊了，丫的都还是连载，本着吃喝玩乐一样不能少的原则，我毅然舍弃了这本杂志，貌似现在市面上也看不到了...... <br></span><wbr /><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四 <br>　　网友世界。这本杂志一开始的时候叫网友，因为家里那时候没有装宽带，所以很多东西下载牛慢，很不方便，而这本杂志每月送张光盘，好笑好玩好用的都有了，真的是很方便。随着宽带的普及，随杂志送的光碟也成了鸡肋，终于渐渐地不买了。 <br></span><wbr /><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五 <br>　　万象。其实现在要是路上迎面过来一拿万象的主我还真不太敢搭腔，没准和我老婆一样都是资深文学型的八婆，八的都是那陈年旧事，文学迷思，叫我这样装Ｘ的主实在疲于应付。但我是真爱过万象这本杂志的，说起来，真不好意思，买第一本万象是在某个考试周，背书背得眼睛血红血红的，拖着老婆去新世纪门口的书报亭买八卦杂志缓解缓解，结果刚想对老板说“来份最八卦的～”，眼睛就飘到万象上去了，那时候南风啊花溪啊很吃香，猛一看封面，觉得万象也是一路货色。我那残存的少女心思在档案专用名词的围剿下突然爆发，鬼使神差地翻了几页，居然没有一篇爱情小说，有意思。清楚记得那一期的每月专题是研究厕所的发展史的，上厕所那点Ｐ事叫北大的哪些无聊文人说了１０多张纸，最后的篇外补充是写在中国农村如厕的场面，文笔一流，愣是把一破落茅房里露天解手的日常细节写得逍遥自在，浪漫多情，关键是只用了寥寥数笔，却点到为止，回味无穷，看得我扑扑直乐，二话不说，买了本只有我才懂的八卦杂志回来。回到寝室，书都不背了，皇史晟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石室金匮么，有木板瓦缸的茅坑亲民么？ <br>　　从此，我这个俗人是真正找到了八卦的知音人，每月必买万象，八陈年的好莱坞女明星的身材，八文学小说里灵动一篇的来龙去脉，甚至在小白这超级写手的广泛搜猎下，连五六十年代的艳星生平，得意照片都给八了个遍。那时候的万象，透着点玩世不恭的小高傲，享受着小路弯弯的乐趣。后来突然停了一阵子，再出版就一肚子的正规文章，再擦边球，也就只是聊聊胡适和徐志摩等等几个老文学青年的情事，之前的几个ＦＱ写生也突然被人打醒一般，开始道貌岸然，散发出印象里北大学生官方的酸气，文笔自然是不差的，但是那些文始终萎靡着，仿佛失却了灵魂。我终于在第Ｎ次看到胡适的时候把万象一丢，再也没有捡起来。 <br>题外一句：我曾经以为万象只是让我知道了一些非正规的八卦，但经济危机来临的时候，我头脑里突然跳出了某年某月的篇首专题。题目是我们这一带的ＸＸ人，香港，日本，台湾，那些在泡沫经济时代光鲜一时的城市，那些城市里行走着的拥有同样特质的年轻人......其实，我还是想说，我要谢谢万象的，它曾经让我看到了主流世界外，那些为了写作而写作的文人们在想什么，那是我至今仍怀念的一种精神。 <br> <br></span><wbr /><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待续。。。如果我有心思待续的话。。。</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23496007@qq.com(阿狸版叨叨)]]></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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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24 Nov 2008 06:02:15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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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不能免俗]]></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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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在家附近的某个十字路口开了家生煎店，初开张的时候有些心虚，想借用那著名的生煎名号，但又不愿担那法律责任，于是很猥琐地取名叫“吴江路生煎”，门口张贴一张大字报，解释了下小店的前世今生，当然重点突出是由小杨生煎投胎而来。</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话说在他刚开店之初的某个周三，我打球夜归，路过此店，突然被勾起了吃生煎的瘾头，但看店里生意寥寥，又冠了个这么不伦不类的名字。我以摩羯座的偏执鄙视了一下店内众沽名钓誉之徒，很依依不舍地回了家。</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但不幸，对于生煎的渴望在一个礼拜之后到达了抛物线的最高点，于是左思右想，决定以身试法，浇灭心里尝试新鲜事物的念头。然而再次经过，这家店已经今非昔比，门前大排长龙，听说没有个两小时解不了馋唠。抬头一看，心里又给这家店一个封号，叫过河拆桥，眼见做出了口碑，于是正式脱离吴江路的阴影，更名生煎大王。我怀揣着我的精神洁癖愤然离去，忘本之徒，况且门前那么多人排队，这生煎还是不吃了罢。</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但心里实在痒痒，好比一个拉洋片的站在门前，明知样片内容老旧，但看到别人一拨一拨等着看，就宁愿掏钱买个太平。但我实在是一个不待见长龙队伍的人，于是吃的想法基本是铁板钉钉，但一见人多，所有决心烟消云散。曾想过像那日傍晚经过，然后随便带点回家尝尝，结果发现那门庭冷落的周三可能完全是我记忆中的错觉，不复存在。</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今天上课回家，天已大暗，六点多了啥也没吃，所以想到街角的可的去买点熬点填填，意外发现食客的热情和气温是成正比的，生煎店门口居然什么人都没有，于是我迅速站在生煎锅前，很康地说“二两！”小弟熟练地打包给我递了过来，我惊觉自己伸出的手居然还带有点激动的颤抖。三步并作两步赶回家，一边拍门一边对屋里的老娘邀功：“老娘啊，我买到传说中的生煎了！”母女俩迅速把生煎消灭干净，一边摸着肚皮一边卖乖“3块一两，比别家都贵，哪能不好吃呢~”</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23496007@qq.com(阿狸版叨叨)]]></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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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at, 08 Nov 2008 14:43:14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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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天使]]></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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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早上，刚刚升级为爸爸的ＤＳ给我们群发消息，那个让我们牵挂了一个礼拜的小天使终于舍得离开妈妈的肚子了，发消息给老鬼散发一下我很ＨＩＧＨ的情绪，得知那里也有一个少妇，初为人母。</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我从来不是一个喜欢小孩子的人，每每我对自己以后会不会爱孩子提出疑问的时候，诸位前辈都用很了解的眼神看着我说：“等你自己有了小孩，你就会喜欢的。”但其实每一次，我知道有人要为人父为人母的时候我就会很开心，激动得蹦蹦跳跳的，感觉又有一个天使要路过人间。</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有人说孩子是天使和恶魔的混合体，尤其是对我们这些从小不做家务的人来说。当看到他们纯洁无暇的脸，我们会尖叫“好可爱！”，但当小毛头表现出异于成人的耐心的时候，我们会紧锁眉头，无奈地摊手：“小孩子就是麻烦。”但是人总要经过小天使和小恶魔的洗礼，然后慢慢蜕变成有责任感的大人。</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在我看来，年轻的奶爸奶妈在心智成熟的同时，还在接受纯洁的洗礼，他们要重拾他们已经遗忘了２０多年的，来自天堂的语言和逻辑，尝试和小天使无障碍的沟通。然后体会自己曾经给家人带来的欢乐和希望；也许，能意外地重拾，那些已经被尘封多年的理想和梦境——虽然已经很难实现，但始终让人憧憬。</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突然想起李宗盛的《希望》，天使们的身上有我们的印记，但是每个人相信他们会越来越好。就像某年某月某一天，一个男孩子和我聊起他对家庭的憧憬，他说，他想要一个女孩子，像他一样安静，喜欢读书，恩，就像，就像一个小小的他。那时起，觉得有点老派地规划家庭和孩子的男生，也很有魅力。</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我是点歌的分割线------------- </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养几个孩子是我人生的愿望 我喜欢他们围绕在我身旁 <br>如果这纷乱的世界让我沮丧 就去看看他们眼中的光芒 <br>总有一天我会越来越忙 还好孩子总是给我希望 <br>看着他们一天一天成长 我真的忍不住要把梦想对他讲 <br>总在他们的身上看到自己过去的模样 对自己 对人生 对未来的渴望 <br>他们是我的希望 让我有继续的力量 <br>他们是未来的希望 所有的孩子都一样 <br>他们是未来的希望 但愿我能给他一个最像天堂的地方 <br>依稀记得他们出生时模样 我和太太眼里泛着泪光 <br>虽然他长得不是和我很像 但是朋友都说他比我漂亮 <br>毫无意外我真的越来越忙 还好孩子总是给我希望 <br>如果能和他们一起成长 生命里就算失去一些别的又怎么样 <br>虽然我难免还是会想 这样的歌很少人会欣赏 <br>这一首歌无关儿女情长 只献给我家那两个可爱的姑娘 <br>他们在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br>虽然我总是身在远方 我生命中美好的一切愿与他们分享 </span><wbr /><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李宗盛《希望》</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23496007@qq.com(阿狸版叨叨)]]></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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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03 Nov 2008 11:04:0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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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现实]]></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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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今天，为了一个不太认识的大叔的一句话，居然莫名其妙在一群人面前眼泪乱飚，眼圈红红地回到办公室，几个小时以后想起来，还觉得老难过的......</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这个大叔，众所周知的老实人，但是脾气就真的很不好，大概因为这个缘故，年轻的时候应该也得罪过不少人。所以今天因为成年八股，可能有些冤枉他的事情找他，他火气很大很大的，他对我说：“我当时是被迫害的，你晓得伐。如果我是一个人，这两个冤枉我的人早就睡到棺材里去了，你看看我的履历表，我不是一个人啊，我有老婆失业了，我有小孩要读书，所以我忍气吞声的。”</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看大叔激动的样子，我知道他不是忍得奇耻大辱的人，但是为了对家庭的责任，他都吞了下来。我们一直在叫嚣什么都可以失去，就是不能失去尊严，但是我知道，一旦有了羁绊，一旦遇上了现实，什么东西都是渺小的。</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23496007@qq.com(阿狸版叨叨)]]></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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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Wed, 08 Oct 2008 14:47:08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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