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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sun拒绝吃草]]></title>
<description><![CDATA[雾海扬帆]]></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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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27 Nov 2009 06:06:0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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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篇篇情之心情故事 孟婆汤]]></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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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div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000066,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篇篇情之心情故事 孟婆汤</span><wbr /></span><wbr /></div><div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000066,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2003年6月27日 上海东方台播出  作者未知)</span><wbr /></span><wbr /></div><br><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000066,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世上有一种药叫“天香豆蔻”，它能使垂死之人不死，但却不能活人。<br>       传说世上还有一种药叫“孟婆汤”，它能使人还阳，但却令人忘却过去。<br>       世上有一种草叫“回魂草”，他会让人恢复记忆，但它也可致命，一旦服之三天之内必会暴毙而亡。<br>       他说他三天后的黄昏会回来，因为他要娶我，现在是第五天，这条路上依旧没有他的影子，他叫楚飞。<br>       听人说，在杀手行业里，他的剑最快，那是一把杀人的剑，没有剑鞘。在他所属的组织，他排行第一，这决定了他要杀的人都是很强的对手，像这一次的南宫云，南宫世家，江南首富，武林称霸。南宫云与人交手三十九次，从未输过，没有人在他手下走过十招。<br>       至五天前，楚飞到我这里来过三十四次，所以他杀了三十四个人。楚飞每次杀人之前都会到醉春院，因为我在醉春院的二楼西厢。楚飞每次都会带着伤回来，他第一次到我这里时，皮肤完好，古铜色，没有伤疤。五天前，洗澡时我数过他身上的伤疤，二十九处，它们像蚯蚓似的趴伏在他的皮肤上，令人怵目。<br>       第六天，阴天，大风，冷。<br>       风卷着黄沙弥漫了整天路，在这一片混沌里，走来一个人，不，是两个人，他的背上还有一个，他是楚飞，走路的是骆一，我认识，他曾和楚飞一起去过醉春院。<br>       他死了？<br>       他永远不会死。<br>       那他什么时候会醒来？<br>       不知道。<br>       不知道？<br>       因为他服了天香豆蔻。<br>       天香豆蔻？为什么要用它？<br>       没有它，他会死。<br>       有没有救醒他的办法？<br>       可能有。<br>       怎么是可能？<br>       这种药的存在只是个传说，无人见过。<br>       是什么？<br>       孟婆汤。<br>       孟婆汤？<br>       传说为阴间奈何桥上的孟婆所制。<br>       那阳世间呢？<br>       不知道。<br>       那夜，我没有劝说他别去杀南宫云，我一直都没有劝说过他，我是他的女人，他要做的任何事，我都支持，那晚的他很疯狂，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欢愉。直到现在，跟着他，我没有后悔。<br>       服了天香豆蔻，楚飞的身体轻如棉絮，软若无骨，我想起他叱咤的过去，黯然泣下。<br>       楚飞的脸仍是那么俊郎坚毅，他使剑的右手掌心长满老茧，即使他没有知觉，对我仍是绝对的吸引。<br>       我摘掉一切金银饰物，藏起胭脂水粉，换下身上的绫罗绸缎，我的美丽只为一个人，那就是楚飞，既然他看不到，我不想取悦其他男人。<br>       孟婆汤，这传说中的解药究竟在阳世的哪个角落？我背负着我的男人，日复一日的寻找这件不知是否存在的东西。<br>       十五年，人世间的十五年竟也在弹指之间。十五年我习惯了一种声音和一个动作，就是世人的叹息和他们的摇头。<br>       歇下来的时候我总是把楚飞抱在怀里，他有着一张永恒的脸，年轻而英俊。<br>       十五年前，有人这样问我：“你弟弟生了什么病？”我会怒视他，坚决地告诉他：“他是我的丈夫。”<br>       十五年后，有人这样问我：“你儿子生了什么病？”我也会怒视他，但我知道我的眼睛空洞而落寞，我坚决地告诉他：“他是我的丈夫。”我听的出自己的声音无力而胆怯。<br>       阴山。<br>       这是我的希望之地。<br>       七天前，一位药商说这里有座奈何桥，我问起孟婆汤，他摇头。这个动作，我太熟悉它了，但只要有一点希望我都不会放过。<br>       进山的第三日，小雨，微有凉意。<br>       撑一把油纸伞，我涉水逆流而上，终于看到一座桥，“奈河桥”而不是“奈何桥”。我苦笑，世人开我这样一个玩笑。<br>       桥上，过膝的野草，久无人迹。几个樵夫对我说这里是不祥之地，祥与不祥，已没什么分别。<br>       雨，细而密，教人断肠。<br>       鼻翼翕动，有烟火味道，我注目而视，木屋在桥的另一端，炊烟，有人。<br>       缓步穿过荒桥，桥面坑洼，伞下背上的楚飞依旧安详。<br>       轻推柴扉，木屋简陋，阴暗，有雨水滴下。<br>       既然来了，何不进来？声音嘶哑，刺耳。我收伞移步。<br>       傍晚的光线穿过木屋的缝隙，映在她的脸上，可怖。因为只有死人才有那样的一张脸，像是暴晒干裂的核桃。她很老，白发银鬓，佝偻着背，不住轻咳。<br>       你一定要救他？<br>       是。<br>       你会后悔。<br>       不会，永远不会，也从来没有。<br>       你知道你求的药有什么药性？<br>       起死回生。<br>       还有另外一点，它会让人忘却过去。<br>       什么！？<br>       我说过你会后悔，他醒来不会再记得你，也忘记了他自己，就算你们曾山盟海誓。<br>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<br>       这也许是件好事，她端了一盆水放在我的面前，他是从前的他，而你却已不是从前的你。<br>       我注视着水中的倒影，这里面的人居然是我！？我竟忘了十五年，一个女人最美好的时光已经一去不返。<br>       我的脸黑黄，令我难以想起白如羊脂为哪般颜色。<br>       我皮肤被风摩挲的粗糙，不再是男人们所形容的吹弹可破。<br>       我的手变得粗短不再修长纤细，何谈芊芊兰花？<br>       我的脚走过十五年的凹凸崎岖，再也不是我曾引以为傲的三寸金莲。<br>       你是不是能救他？<br>       你是不是一定要救他？<br>       是。<br>       你很幸运。<br>       幸运？<br>       我已经一百二十七岁。<br>       你姓孟？<br>       我已经忘了。<br>       我知道你一定能救他。<br>       那要由你自己决定。<br>       你会做孟婆汤？<br>       你希望它是孟婆汤，就叫它孟婆汤好了，它本来没有名字。<br>       你一直住在这里？<br>       一百多年了。今天是我说话最多的一次，也是我最后一次救人。<br>       那你救过几个人？<br>       这是第一次。<br>       我的确幸运，因为我终于可以救活我的男人，我也是不幸的女人，救活一个以后与自己不再相干的男人。我不后悔，他始终在我身边陪伴了我十五年之久，虽然他不曾说过一句话，不曾抱过我，不曾吻过我。但爱一个不会爱自己的活生生的男人总比守着他麻木无知觉的躯体要好，我要让他醒来。<br>       汤很香，泪却咸，这是我四岁之后第一次流泪，泪掉落在汤里，汤黑而稀。<br>       门前这条河叫奈河，所以桥叫奈河桥。<br>       我知道，为什么告诉我这个？<br>       因为你会住在这里，有人问起，你应该告诉他。<br>       那你呢？<br>       我已经一百二十七岁。<br>       她推开柴门，走了出去，她的脸上一直没有第二种表情，会动的也只有那张嘴。她没有说她去哪里，但我知道在哪儿能找到她。<br>       我给楚飞洗了个澡，抚摸他身上的每一处伤疤，它们还是像十五年前一样，仿佛一条条蚯蚓。我为他换了新衣，看上去他又年轻了几岁，梳好头发之后，我吻了他，只怕是最后一次了。最后我端起那碗汤。<br>       一柱香的时间，楚飞的身体开始抖动抽搐，呕吐出黑色的汁液，他醒了，睡了十五年，我的男人他终于醒了。<br>       你是谁？<br>       一个失心人。<br>       那我是谁？前辈，你一定知道我是谁！<br>       ……无情人…… <br>       无情，无情…… <br>       他喃喃地反复地念叨着这两个字，痴痴地踱出门外。他的步履依旧矫健，只是他的眼睛茫然。<br>       我的男人他叫我前辈。<br>       屋外，仍有细雨，很冷。<br>       两年后，江湖中出现了一位号称“无情剑”的侠客，他的名字叫吴情。他娶了司马家的女儿，司马嫣，江南第一美女。<br>       奈河没有结冰，这里的冬天没有他走的时候冷。<br>       木屋外有棵桃树，它居然在这里生长的很好，但没有结果。<br>       那座奈河桥一直没有人踏足，草长的更高，不过一岁一枯。<br>       我真的住在了这里。<br>       又过了十五年，这天傍晚来了一个人，在桥上他只能露出个头，他很年轻，长得很像一个人，他带着一把剑，没有鞘。<br>       他来是为了讲一个故事，他的故事是这样的：<br>       三十多年前，有一个人，他是个孤儿，他的剑很快，他以杀人为业，在杀第一个人之前，他认识了一位女子，并且爱上了她，虽然这个女子出身青楼，以后每次杀人前他都会去找那个女人，因为她让他有信心，他知道她喜欢长春店的胭脂，宝通金行的首饰，福祥铺的绸缎。<br>       他杀了三十四个人之后，用所有的钱为那个女人赎了身，同时在长春店买了最好的胭脂水粉，定做了宝通金行的金银首饰，在福祥铺购置了最昂贵的绸缎，因为他答应她在杀了最后一个人之后回来娶她。可他这次没能全身而退，他的对手是南宫云，南宫云的碎心掌没有敌手，但他还是刺穿了南宫云的喉咙，同时心脉尽断。<br>       他没有死，世上有一种叫天香豆蔻的药能使人不死，他服了一粒天香豆蔻，睡了十五年，在睡梦中，他知道他的女人为他日夜奔走，他很想醒来看一眼他的女人，抱她，吻她，但他的眼睑太重，他无能为力。<br>       有一天他突然醒了，他的眼前是一个陌生的叫失心人的女人，他对自己也陌生，那个女人给了他一个名字叫吴情。<br>       后来，他成了有名的侠客，成家立室，娶妻生子，他并不快乐，他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不知道自己的年龄，甚至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<br>       七天前，南宫复来找他，这个人之所以叫南宫复，是因为他要复仇，他是南宫云的儿子，虽然他一心复仇，但他不会用卑鄙的手段，相反他是个君子，一生没做错一件事，没枉杀一个人，也没说过一句谎话，南宫复告诉他服过天香豆蔻和孟婆汤，他失去了记忆，因为南宫复一生不说谎，有问必答，而且说世上有一种草叫回魂草，可以使人想起从前，但服了它三天内必七窍流血而死，他问他何处有这种草，他说，他有。<br>       南宫复通常是有求必应，虽然他是他的仇人。服了回魂草，他昏迷了两天，醒来时他狂叫一个人的名字，一个女人的名字，她叫小虹，他想着要娶她，可却突然发现那已经是三十多年的事了。他毒发时，说他不后悔服了那株草，他口吐鲜血，说一个人死的时候有一些回忆的事比空白地活在世上愉快得多，没有回忆的人生是可耻而痛苦的，他说他后悔爱上那个女人，因为他的爱害了她一辈子。<br>       年轻人讲罢故事，把那柄无鞘的剑搁到我的面前，说，虹姨，我叫楚还心。<br>       那柄剑一面刻着吴情，一面刻着楚飞，自从它被我挂到墙壁的那天起，我没有再去数落日，因为那已经没什么意义了。<br>       我终于可以熬制出很香，黑而稀的汤了。<br>       也许又过了十五年，也许是几个十五年，我记不清了，我只知道那一天河水里呈现出一张如暴晒干裂的核桃一般的脸，傍晚来了两个人，一男一女，那女的好象是睡着了，男人有一把佩剑，装饰得很漂亮。<br>       你一定要救她。<br>       你会后悔。<br>       我不会。<br>       你知道孟婆汤有什么药性？<br>       起死回生。<br>       还有另外一点，它能使人忘却过去。<br>       什么！？怎么可能？她不能不记得我，不能忘了我，我不能失去她，一天都不能。<br>       男人拔剑，入鞘，他的剑很快，就算那个女人有知觉也不会感到痛苦。<br>       他再次拔剑，仍旧很快，但这次剑没有入鞘，因为他杀死的是自己。<br>       我把他们葬在那棵桃树下，这年的冬天很冷，奈河结了薄冰。<br>       第二年桃花开得异常鲜艳，而且有了结果 。</span><wbr /></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篇篇情]]></category>
<author><![CDATA[158489818@qq.com(/sun拒绝吃草)]]></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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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27 Nov 2009 06:06:0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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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篇篇情心情故事篇 埋葬这场纯洁的婚外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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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div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000066,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篇篇情心情故事篇 埋葬这场纯洁的婚外恋</span><wbr /></span><wbr /></div><br><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000066,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我慢慢地、慢慢地有点喜欢牛尔，然而牛尔知道不知道呢？ <br>       我在七月里毕业，成为这家玩具公司的设计师。同事七八个，容易相处，爱开玩笑，还主动教我很多东西，尤其是牛尔。 <br>       牛尔今年三十岁，可他一点儿成年男人的浊气也没有。他不抽烟也不喝酒，不留大胡子也不染头发。作为一个才高八斗的大牌设计师，这种健康的平民气质是多么难得，他没法不让人心生好感。 <br>       好感以外，还有一些额外的加分，比如他那从不藏污纳垢的指甲，他皮鞋里优雅的深色袜子。他想问题的时候，喜欢直勾勾地盯住某件东西看，要是碰巧盯着的是个女人，人家就会开玩笑了———“今天我发了笔精神大洋财嘿！” <br>       说这话的人就是我，半年后，我已经和牛尔很熟了。慢慢地我有点喜欢他，可是我猜他并不知道。这样也好，我趁机低调地推销自己。我以前是个穿球鞋牛仔裤的人，现在我穿高跟鞋，烫个卷发，擦点小口红，裙子一扭一扭地在牛尔面前走。 <br>       牛尔夸我：“小林你越来越漂亮了啊！”看来没白折腾，我高兴得脸都红了。“喂，你脸红什么？”牛尔看着我，“哦！我知道了，你谈恋爱了！” <br>       牛尔很笨，这是一年后我得出的结论。上午我们都在画设计图，牛尔一个人跟材料组的人吵架。“我们的玩具都是针对幼龄儿童的，我图纸上明明标注是用棉绒！上次化纤的熊猫，婴儿抱了过敏！”他怒气冲冲地说。 <br>       “棉绒没有化纤的效果好。”“人家小孩过敏就好哇？”牛尔说话很冲，材料组那人气哼哼地走了。牛尔一个人窝在制版室，亲手用棉绒做了一只熊猫。看他又愤怒又敏捷地干活，觉得他好笑之外还挺让人敬佩，不愧是公司的头牌设计师，除了手艺好，还有仁心。 <br>       他做好了熊猫就追出门去讲理，两分钟后他跟材料组那人在总经理室吵架。 <br>       我们都跑上去劝。牛尔还在讲理：“这样下去公司会垮的！”牛尔把这种危言耸听的话当着老总的面说了，老总脸一沉，我知道他一定在想：小样的，咱俩到底谁是老总哇！ <br>       我说：“牛尔，够啦，你有完没完啊。”然后我们一起把他拖下楼。牛尔气鼓鼓地捏着他的熊猫：“你们看看，棉绒的效果有什么不好！”我们齐声说：“好好好！棉绒就是好！”牛尔看着我们这群没骨气的人渣，扑哧笑了：“你们有点责任心好不好！” <br>       就在那一刻我正式爱上了这个男人。 <br>       下班时我追上牛尔：“喂，听说附近有家韩国餐馆不错，要不要去试试？”“行啊！再叫几个人？”我连忙说：“别，我有事要和你单独谈谈。” <br>       我也是很直接的人，不想把感情藏得发酵。坐下点好了菜，牛尔问我有什么事，我脸憋得通红，把茶杯在手里搓来搓去。然后我说：“牛尔，我喜欢你。” <br>       牛尔的笑僵住了，隔一会他开始骂人：“妈的这帮混球，没有人告诉你，我结婚了吗？”我也傻了，我怎么这样莽撞？打都不打听就急匆匆来表白。“可你从来没提过……”“她不在国内！”牛尔拍着大腿，“她和孩子都在加拿大。” <br>       一时间我们都没话可说。我脸红到脖子根，连耳朵也红了，我知道我这个样子很像公司今年新推出的那款“会走路的番茄”。 <br>       我承认这个世界上好男人多得很，但牛尔是我目前遇见的最好的一个。我喜欢他，我不想放弃。我知道我的态度挺可耻，这不明显要当第三者吗？但请听我把话讲完，我并没那么丧心病狂。在他放弃他的家庭以前，我对自己约法三章：第一，不去勾引他；第二，不说他家人坏话；第三，先做普通朋友。 <br>       我不会贸然插足，我只想耐心等待。对婚姻讳莫如深的牛尔，不用猜，也知道他不快乐。这种不快乐大概来自婚姻本身的寂寞，就像在最拥挤喧嚣的路口，忽然发现自己形单影只。我想，如果我是他的妻子，我绝不会离开他自己跑到国外去，如果我爱他，我会想方设法和他在一起，赖也要赖着他———可见，她妻子爱前途这玩意更多，难保不离婚。 <br>       原谅我的乌鸦嘴。 <br>       晚上我泡在办公室里，忽然看到牛尔的办公桌上多了个相框。相框里是他和他妻子的照片。用照片提醒婚姻感情的存在？牛尔啊牛尔，你心虚了。我打电话给他：“你在干吗？”“我在发呆，胡思乱想。”他也很坦诚。“我的爱情让你感到害怕？”“是的，你打破了平静。” <br>       在韩国餐厅，我们相对沉默。既然没话说，那就认真吃菜吧。我忽然发现这样也挺好，和自己喜欢的男人一起细细地品味一道菜，也是一种幸福。 <br>       “我们是大学同学，毕业后就结婚了。她怀孕三个月，出国的机会来了，所以她就走了，”他说，“今年算下来，已经四年了……我不喜欢国外，而她不想回来。” <br>       我仰天叹气：“这样坚持下去有意思？” <br>       牛尔停了一会，正色说：“我不想我的孩子没有爸爸。” <br>       夜深人静时我想着牛尔那句话，忽然挺感动。好男人最明显的标志就是责任感，不轻易背叛诺言，有足够的隐忍精神，有担当。这样看来，我接下去好像没什么戏，我爱上了世界上最忠贞的男人，可人家有老婆有孩子。 <br>       就是那句话：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不是不灰心，可他牵动我的心。见到他的身影出现，我心里的死灰就复燃。我也拿自己没辙，想抽自己耳光。 <br>       牛尔见到我就躲，我能理解他。好端端的生活被我打扰了，他焦虑，烦躁，不安。但是，在一个周末的傍晚，我从外面回家，走到楼下，忽然看到楼门口有个熟悉的身影，是牛尔！ <br>       我慢下脚步，隔老远看着他，只见他拿出手机要打电话，又屡次挂断了。他抬头看我的窗口，犹豫了很久，最终没有上楼去。他要干什么？ <br>       他走后我回家。进屋后我背靠着大门久久地不想动。牛尔在我楼下徘徊，为什么？难道他要约我吗？这时候门口有响声，我开门时人却已离去，地上放着一大束洁白的茶花和一只熊猫玩具。 <br>       牛尔啊。女人的直觉告诉我，他喜欢我。可是他内心的道德又使他不能接近我，因为一旦接近，接着将发生什么我们心里都没谱。我想起以前有很多加班的晚上，我伏在桌上睡着了，醒来时都披着牛尔的大衣，他则在远处画图。他说：“回家睡吧。”可我迷迷糊糊舍不得走，我觉得那一刻真好，那大衣，这男人，我想他也一样感觉温馨吧。 <br>       如今我捧着白色的茶花，渐渐明白了送花者的用意。送我最纯白的茶花，就等于送我一世的情义，情义像花一样纯洁，始于此，止于此，若再近前一步，则会玷辱了花朵的意义。 <br>       我给牛尔打电话，他已然在酒吧里喝醉了。“牛尔，我喜欢你送的茶花，还有熊猫。谢谢你。”我说。他笑了，说：“我就要去加拿大了。小林，你是个好姑娘，但是我没有福气得到你的爱。”顿了顿他说：“给你讲讲我小时候吧。五岁那年，我第一次见到大熊猫，我特别喜欢，好想拥有一只熊猫玩具。可是我父母没有钱买，我妈妈就用毛线给我织了一件熊猫图案的毛衣。整个童年，我好像一直穿着熊猫毛衣，它很重，也不暖和。后来我长大了，总是想，将来我有了孩子，我一定给他买松软的熊猫玩具，而不是一件沉重的毛衣。小林，我想告诉你的是，我是一个父亲，我有责任去保护一个小孩的童年，我不想我儿子长大后说：小时候我爸爱上了别人，他不爱我。” <br>       牛尔辞职，同事们给他饯行，结果全体喝醉。回去时一个同事用摩托车载我，我们在天桥转弯时撞上了一辆出租车。 <br>       等我清醒过来时，看到病床前的茶花，我知道牛尔没走。但是，亲爱的牛尔———在卧病的这几天里，我忽然想通了一件事———跟你讲，小时候我也喜欢熊猫玩具，我也跟你一样，因为得不到玩具而难过。所以长大后，我学会用努力换取我向往的东西，比如好成绩，比如好工作，比如爱情。可是，爱情这东西，并不是靠执著和努力就可以得到的。我必须承认，爱情可恨，我抓不牢它，握不住它，我却费了太多力气，我累了。 <br>       牛尔坐在我旁边，摸摸我的头发：“机票我退了，等你好了再说。”“你是谁？”我看着他，眼里是茫然和惊惧。牛尔愣了：“我是牛尔啊！”我闭上眼睛，皱起眉毛：“我不认识你，先生，我很累，不想和陌生人说话。” <br>       护士来了，告诉牛尔，林小姐头部受到重创，可能有些记忆暂时没法恢复，“或许是永久性的！”护士说。牛尔瞪大眼睛：“她变成傻子了？”“不不，她身体会渐渐复元，只是有一些记忆可能会失去，是选择性失忆。” <br>       牛尔叹了口气，跌坐在椅子上。他久久地看着我，一直坐到黄昏天色暗去。他站起身，伏在我床边，忽然苦笑着对我说：“我爱你，但是，再见了。”我听出这话里的一丝释然。是的，我们都累了，我们应该放过对方，让彼此不要再心惊胆战了。 <br>       他的一滴眼泪掉在我手上，像一颗并不太重的钻石，在夕阳下闪闪发亮。 <br>       他走后护士跑来问我：“为什么叫我们骗他呢？多可惜呀，是你男朋友吧？” <br>       我不说话，昏然睡去。</span><wbr /></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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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CDATA[158489818@qq.com(/sun拒绝吃草)]]></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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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23 Nov 2009 07:47:03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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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篇篇情之心情故事 落于青春的栀子花]]></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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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div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000066,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篇篇情之心情故事 落于青春的栀子花</span><wbr /></span><wbr /></div><br><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000066,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认识唐是在十六岁。夏天。因为学习差又面临升学的缘故，父母在一所师范学校托人找了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学生，打算这个暑假为我补习功课。 <br>       在夕阳西下的清凉傍晚，母亲下班回家的同时也带来了她。我坐在客厅里，听见钥匙转动门锁的声响，透过明亮的玻璃屏障，看到母亲身后一个瘦小的身躯和一张干净清秀的脸庞。她冲我淡淡微笑，跟我说你好。 <br>       在我的房间里，我们做沟通和交流。她主动告诉我来做家教的原因。由于家庭的清贫和锻炼自己。她的声音很清晰，没有腼腆和窘迫的神情。 <br>       每个早晨她都迎着初升太阳温和的光线按时来到。稍事休息后便会开始。她坐在我身旁，翻开干净的一页纸，用钢笔清楚地板书，认真而投入。每道题目都用不同方法一一罗列后再详细分析。遇到我不理解的步骤，从来不厌其烦，也不会有居高临下的语气。而我却常在上课时候分心，忽然想起某件事情或某个人。 <br>       等我们渐渐熟识，开始和她谈及学习之外的事情。跟她讲喜欢的男生，年少梦想和期望。从不担心她会告知别人。她的笑容温柔可信，纯净得如同窗外绚烂绽放的栀子花。 <br>       我们也会争吵。我总是在心情不好和懒惰时为难她，去看正在播放的音乐电视或是打电话跟同学长时间聊天。她坐在桌旁紧锁眉头催促着我，轻声叹气，对我的不乖无可奈何又痛心不已。最严重的一次莫过于在她第二天检查作业时发现我只字未动。我不好意思地朝她笑，希望她能和往常一样将我原谅，可她一改往日的温和态度，大声质问我。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如此严肃的反应，心里有些许害怕。可一想到她和我都是同样大的孩子，也就壮了胆气，反而跟她较起劲来，责怪她不该布置太多的作业。我们争吵，谁也不肯妥协。她就在此刻忽然站了起来，淡漠地望了我一会，转身开门离去。我站在桌旁，透过窗户看到她一点一点地消失在视线里。屋外传来树阴下知了的鸣叫和淡淡的花香，心里懊悔极了。 <br>       之后打电话到她们宿舍，请求她回来。短暂沉默之后，她轻轻答应。声音依旧温和。 <br>       这个温和的女孩，承载了我所不具备的一切优点 <br>       我开始喜爱和依赖这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喜爱她聪慧能干、温柔似水的情怀，喜欢她对我的包容鼓励以及认真的态度和一点点的倔强。于是在周末或某个大雨倾盆的时候，会把她留下来，与我同住。在万籁俱静夜晚的小屋里，我们躺在一起。我淘气地把手放在她头顶，轻揉她的头发；也会把脚横放在她的小腿上，轻轻摇晃。她不责怪我，反而和我一起嬉笑。跟我讲农村弥漫在空气里的植物清香和淳朴善良却劳苦的祖辈们，以及和我同样想生活在别处的愿望。 <br>       等到夏天已不知不觉的临近尾声，她也将离去。即使她在离开时答应会常来看我，心里却依旧怅惘。 <br>       在即将中考的日子里，她果然常常来看我。细心帮助我不会的习题。偶尔带来自己筛选和整理好的题目。可我最多的还是把她拉进书房，关上门。跟她讲最近生活和年少动荡不已的爱情。那个夏天，她成为了年少最知心的伙伴。 <br>       我念高二时，得知她要回农村乡下做老师的消息后，跑到她住处激动地劝阻她很久，大声质问她是否要丢弃我们共同的理想。她安静地倾听完后跟我讲起回家的原由。父亲病倒在床，家里还有个上小学的弟弟，光凭母亲一个人的劳动力是不够的。我沉默不语，她却安慰我说还会再见的。她眼里依依不舍和无可奈何的目光深深印在了我心里。同时也让我们第一次看到了现实的残酷。 <br>       之后，我们一直坚持在遥远的距离里用文字传递彼此的信息。我依旧不厌其烦地告诉她自己的梦想、现状。她不定时地给我回信。大多是对我的建议和鼓励，也会轻描淡写地谈到自己，隐约中有种无助和迷茫。那时我便会想起那个瘦小单薄的女子，在星辰即将隐没的清晨，走在凹凸不平的田梗上赶往破损的校舍，深夜在简陋的小屋昏黄灯光下批改作业和备课。为了家人和担当责任，劳苦奔波在不属于自己向往的路途上。而这所有一切，都只有她一个人，没有人陪伴。 <br>       她瘦小的肩膀承载不起那么多属于自己的期望 <br>       我在得知自己考上大学的那一刻，激动又兴奋地跟她通电话。她在那头高兴地笑了起来，只是没有掩盖住羡慕的流露以及悲伤。我知道她的心是疼痛的。 <br>       上大学之前，她来看我。她把事先准备好的一只不算精致的钢笔放在我手里。她淡淡地跟我微笑，我清楚她心底涌动着高兴而又伤感的情绪。我不断鼓励她，我们还有很多的时间可以去改变未来。她认真地想了想，点点头。我们拥抱分别，眼泪不自觉地滑落。我知道我们的相见会随着成长越来越少。害怕彼此的情感像风拂过的地方，没有声音和痕迹。 <br>       在我念大学后不久的一天，意外收到她的来信。她说自己已经结婚，因为怀孕，正在做分娩前的一切准备。丈夫是做网吧生意的，以前便认识。我被这突如其来的恐惧惊吓得发不出一点声音。在刮风的那个下午，独自沿着学校后的山路走了很久。我想起那年夏天我们说的关于未来的种种，犹如树上摇曳不定的叶子，一不小心就消失在无尽的角落。我怀着所有怨恨和失望给她回信。责备她已经忘记当年的初衷和答应过我的承诺。 <br>       我不再与唐通信。即使当我渐渐长大并清楚地明白每个人都无权干涉别人的生活，可她突然的选择让我清晰地感到破碎的疼痛和留在那里的残缺疤痕。 <br>       唯一不变的是她依旧不定时的来信。温柔淡薄的语气，没有任何解释和怨言。更多的是流露出对孩子的期望和爱。在她宝宝出生后她告诉我给孩子取名叫“欣威”。她说那是个可爱的孩子，是自己在失意中的慰藉。我看到照片上的小宝宝和她一样清秀，圆圆的眼睛和塌塌的鼻子，有着栀子花般清澈的笑容。 <br>       青春的栀子花总有疲惫谢落的一天 <br>       03年夏天我回家，有很长一段日子闲着。单调乏味的日子里，再次想起她的面庞。我坐车去她的小镇，探问到她家，站在门口却不敢伸手敲门，心里紧张而激动，长久不再相见的日子里，谁知道我们彼此会是什么样子。 <br>       她开门的刹那，我们都停留在那一瞬间。我看到清瘦的脸庞依旧，多出许多的疲倦和沧桑。我跟她微笑，轻轻唤她的名字。她站在门口，身体微微有些颤抖。屋里窄小而又潮湿，渗着从地里冒出的清凉气息。我静静坐着，看她手忙脚乱不知所措的模样，看她将欢喜和惊讶溢出脸庞。 <br>       更多时间我一直陪在她身旁，看这个早已熟悉生活的女子从容不迫地做着一切。做饭、理菜、洗衣。她不停地跟我说话，偶尔被哗哗的水声所淹没。她说我们很久没在一起，自己也从没这么快乐。 <br>       我们在夜晚一同睡觉，和十六岁的夏季一样。我们安静地平躺着，谁也没开口说话。她伸手过来，握住我的手指，轻轻叫我的名字，还怨恨我吗？我微笑，摇头。她用手摩挲着我的手背，跟我谈及经历和过往。她说，自己是那么早的嫁为人妻，育人为母，一切都那么的匆乱；年轻的时候太渴望实现自己的所想，然后按照自己的逻辑去想象风花雪月的故事，只是渐渐明白所有一切都并不是自己可以掌握和决定的，唯一能做的就是尊重和把握现在。她的声音平静得没有起伏。 <br>       我没有找更多安慰的话去抚平唐的心灵，当我们渐渐懂得那些美丽憧憬在残酷现实面前是苍白和不堪一击的时候，鼓励和安慰也已经不是最好的答案。在我们由单纯女孩变为成熟女子的荒芜时间里，慢慢学会如何去承受住时间和命运对彼此的改变，并且毫无怨言。 <br>       我的眼泪流了下来，我知道她亦如此。 <br>       我在离开时去她教书的学校，在简易橱窗里看到她的照片，上面记录着她优秀的业绩和授予的称号。我站在教室窗户后面，透过玻璃看到她一手拿着书一手握着粉笔，给一群穿着朴素的孩子们专心致志地上课。她温柔的神情和脸上淡淡的微笑仿佛让我回到了十六岁的那个夏天，如同看到那时窗户外面绚烂开放的栀子花，依旧芬芳四溢，纯洁动人。<br></span><wbr /></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篇篇情]]></category>
<author><![CDATA[158489818@qq.com(/sun拒绝吃草)]]></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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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Wed, 18 Nov 2009 07:57:0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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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篇篇情之心情故事 六年的错身失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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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div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000066,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篇篇情之心情故事 六年的错身失落</span><wbr /></span><wbr /></div><br><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000066,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人生有无数次的离别，也有数不清的相聚。在离别与相聚的过程中，有些事情在我们生活中的位置发生了变化，而更有些场景，因为裹在时间的幕布里，我们到最后才看清它的真实面容--在这种时间的错位中，我们失去了很多重要的东西，比如一个朋友，比如一种感觉，比如一份再不能重来的心动和心灵的期冀……李诗说，属于她和郭超的那份共同的心动和心灵的期冀，存在于后来那六年的每一日每一夜，但是因为命运的捉弄而彼此并不知晓，于是，六年的错身失落，成为永远无法挽回的遗憾。<br>　　若干年以前，我是一个喜欢把自己的心情折进纸星星里的女孩，从来没有人发现我折的星星有什么异样，也从来没人知道，原来我除了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之外，还有着那样执著的性格。<br>　　那年我读高一。下半学期时，班里转来一个男孩郭超，他有着阳光的外形，１米８０左右的身高，微卷的头发，几乎吸引了全班的眼球--但是，惟独我没有注意到这个变化。由于家庭的影响，我长期以来养成了排斥外界（尤其是异性）的性格，所以我不容易注意到陌生人，这一点，我以前的同学都深有体会。所以，我的朋友一直很少。<br>　　郭超来到我们班的第一天，就被老师径直引到了我旁边的座位上，从此我结束了高中半学期的单人一桌的生涯。<br>　　坐定之后的郭超十分热情地和我打了个招呼，还投来一个灿烂的微笑。谁知我当时竟然给了他一个连我自己都觉着冷的冷漠回应，我的口气很像是对初来乍到者的教训：&quot;我和你只是同桌，少套近乎。&quot;随即抽出一张彩色长条纸和一张小纸片，在纸片上写下：别了，我的单桌生涯。然后把它们折成个纸星星。郭超见我在一张小纸条上写着什么，然后塞进纸星星里，好奇地问：&quot;你折星星为什么还要塞小纸片进去？&quot; 我一听他这么问，便知道他在观察我的一举一动，于是气急败坏地回答：&quot;关你什么事？八婆！&quot;我想：这人怎么这样？我岂不是从此一点隐私都没有了？有了同桌就是不自由。<br>　　但不管怎样，事实上，我接下来的高中生活，因为郭超的出现，而发生了很多变化。对于我而言，他的确是一个热情的同桌，并是一个很希望和别人交流的同桌，而我与他虽然在距离上最近，在心灵上却是最远--我指的是在最开始的那段时间里。<br>　　后来，有男生故意趁我在教室的时候&quot;悄悄&quot;对郭超耳语：李诗这个人沉默寡言，你有没有觉得无聊啊？如果有，你可以换座位的。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这句话很敏感，一下子便听见了。我不由自主地看过去，郭超正好也看向我，微笑着，若有所思道：&quot;不会啊，其实我觉得李诗人很好的。&quot;听了这话，我忽然发现自己并不觉得反感，反倒有了些窃喜，似乎就是为了有人在公开场合那么正式地用语言肯定了我。后来，女生们也会用妒忌的口气对我说：&quot;李诗你好幸运，能够坐在郭超旁边，让人羡慕哦！&quot;每次她们这么说的时候，我都会在瞬间便恢复了自己最惯常的冷漠状态，说：&quot;是吗？应该是他坐在我旁边吧！你们若喜欢，就换座位好了，反正我已习惯一个人坐。&quot; 通常这时，郭超都会仔细地听一下我那满不在乎的回答，然后貌似不经意地转过身去。<br>　　我不得不承认，郭超是一个很受同学们欢迎的人；我也不得不承认，在很大程度上讲，自己是因为不喜欢和别人接触，所以才以冷言冷语应对他--只有这样，我才不会让自己经常因为心理上的隔阂和怯意而羞愧和脸红。说到底，我是个把自己封闭起来的人。于是，当人群散去，我又会抽出一张彩色长条纸和一张小纸片，写上： 郭超和我是不同世界的人，如果我对他有不同别人的表现，那么我世界里的秩序便乱了。<br>　　其实，年少时，我们表面上拒绝或者承认的东西，也许在若干年后，正是我们需要接受和肯定的东西。一切的转变和不确定性，都与特定的环境因素、心理因素以及成长特征有关，如此，当我们在人生的不同阶段面对诸多的事物表象时，一定要尽可能保持内心的安静，而不要急于界定些什么。以后的日子，我和郭超的同桌生活有了些许微妙的变化，比如每天我们那陌生又熟悉的眼神都会有所交叉。上课时，我不经意地看了他一眼，刚巧他也正看着我，于是出现了第一次的脸红，并迅速避开。后来，久而久之，遇到这样的情况多了，我们就用微笑来稀释尴尬，而我的心里，会慢慢滋长出一股说不出的甜味。<br>　　或许是因为冷漠的女孩比较神秘，也或许因为热情的男生比较容易感染人，所以当我和郭超的&quot;同桌&quot;关系日渐稳固后，彼此竟会有种&quot;心有灵犀一点通&quot;的平生邂逅感。我们渐渐熟悉了，我们渐渐开始用语言交流，我们渐渐习惯把对方放进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后来，我们之间最大的&quot;进展&quot;是，我们可以在对一个问题交流看法时，惊讶地发现我们的结论是那么的相似，并举起双手，击掌庆祝（自然是在只有我们两个的时候）。<br>　　一晃就是一个学期。<br>　　这天放学，在校门口，我那残破的家庭里的另外两个成员--我的爸爸、妈妈来找我，他们两个人一边一个地拽着我，说着一些我并不想听的话。我用力甩开他们的手，禁不住眼泪流了下来。我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么轻易就哭。我擦着那些伤心的泪水，说道：&quot;我不要跟你们走，我要的是一个完整的家，既然你们不能给我，就不要再烦我了。&quot;说罢迈着大步离开了。<br>　　那一场景正巧被不远处的郭超看见，他没有走。我努力不让他看见自己哭的样子，但是郭超还是堵住我的路说：&quot;原来你是因为家庭的关系才这样冷漠的。&quot;&quot;和你有什么关系，少管闲事。&quot;我又恢复了老样子。<br>　　&quot;我找你是有事想告诉你，下学期我要移民去加拿大……&quot;他接着说。&quot;你和我说这些做什么？和我有什么关系？莫名其妙。&quot;我说完这话掉头就走了，他没有追来。<br>　　但是在回家的路上，我却因为他说要走的事，愣了好久。第二天，本想找机会和他说&quot;保重&quot;。但是没等我先说，郭超就说请我教他折纸星星，折完之后他还效仿我塞了个小纸条进去。那天，他把那颗纸星星送给了我，说：&quot;就当做是拜师之礼了。&quot;我欣然接受了。<br>　　此后的日子，我不提家里的事，他也不提出国的事，我们只是一起上学，一起回家，有说有笑的，似乎越来越投机了。<br>　　后来，这些情景让班主任看见了，他找来了我们的家长，于是我们的关系在最后那段时间里，不得不表现出被浇了冷水般的降温状态。终于到了郭超要走的前一天，天下起了小雨，在轻轻柔柔的美丽雨丝里，我送了一件礼物给他，并要求他到达目的地之后再打开。<br>　　我知道，几天后，当郭超打开那个盒子的时候，首先会发现那原来是一个装满纸星星的玻璃罐子，那时他会想起从前的我总是把小纸片塞进星星里。当他正想把星星一个个拆开时，发现一张单独的纸条对他说：&quot;如果你想拆开我用心折的心星，那就一天拆一个吧，总共是２１９０天，悠着点儿哦。&quot;<br>　　郭超后来对我说，在那几年里，他每天回家的必修课就是拆我的星星，每次都是兴冲冲地打开，然后垂头丧气地等待明天。最后，当他终于拆到了第２１８８颗星时，发现里边总算有了一张有内容的纸条……那上面是我在六年前想对他说的话：&quot;郭超，不管你怎么想，我都要告诉你，我喜欢你。六年后的今天，在学校门口见。等你，李诗。&quot; <br>　　六年后的郭超，注定是失约了，但又能怨谁呢？命运在错身之间，便带走了六年的光阴，连同我在当年对郭超的感情。<br>　　过了那个约定的日子，我也要搬家了。收拾东西时，我看见了当年郭超&quot;拜师学艺&quot;后送我的那颗纸星星，情不自禁地拆开——天，那张纸条上面竟然写着郭超熟悉的字迹：&quot;李诗，我喜欢你，你愿意接受我吗？郭超。&quot;<br>　　我的手一颤，那张纸条落进了火盆里，渐渐变成了灰烬。泪，打湿了我的双眼，同时也浇熄了我心中的无奈。<br>　　时间真的很残酷，当它证明一切的时候，我的&quot;六年&quot;已匆匆滑过，再没有&quot;六年&quot;可以等待，再没有&quot;六年&quot;可以蹉跎，再没有&quot;六年&quot;里的人可以出现在我的生活中……<br>　　想起许愿树的故事，但我宁愿那只是一个美丽的童话。有些事情，不要托付给时间，以及人生所谓的机缘。人生短暂，经不起回首，以及些许的后悔和遗憾……</span><wbr /></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篇篇情]]></category>
<author><![CDATA[158489818@qq.com(/sun拒绝吃草)]]></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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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12 Nov 2009 08:47:3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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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篇篇情之心情故事 流星划过玫瑰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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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000066,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篇篇情之心情故事 流星划过玫瑰树</span><wbr /></span><wbr /></div><br><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000066,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北京某大学在读研究生马楠，高中时爱上了美丽而高傲的“班花”陈宜菲，当他大胆地向心上人求爱时，却遭到了拒绝。然而，多年以后，当梦寐以求的爱情来临时，一个凄美的秘密随之浮出水面……<br>    为爱所伤，我青春狂傲的世界在瞬间坍塌<br>    高一下学期，马楠的父亲从岳阳调到长沙工作，马楠全家随之迁入省城。那时马楠身体瘦弱，学习成绩也很一般。唯一让人称道的，便是他在学校足球场上的狠劲和娴熟的技术为班上争得了不少荣誉，大家都叫他“拼命三郎”。<br>    一年以后，马楠的个头猛然蹿到了1.78米，愣头青一样的他也悄悄地情窦初开了，他偷偷地喜欢着“班花”陈宜菲。明眸皓齿、身段动人的陈宜菲是大家公认的大美女，她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每逢陈宜菲在球场边看球的时候，马楠总是表现得格外卖力。陈宜菲和一个叫肖晴的女孩是好朋友，每次陈宜菲看球时，都有肖晴在场，两个人有说有笑的，有时还对他指指点点。有一次他悄悄问肖晴：“麻姑，你没在陈宜菲面前说我坏话吧？”“麻姑”是他给肖晴取的外号，寓意她脸上的雀斑。肖晴语气淡淡地回答：“我知道你喜欢她，放心，我不会当绊脚石的！”<br>    高三下学期，电视台播报说城市的夜空将出现一场百年不遇的流星雨。肖晴对马楠说：“每一颗流星都是一个天使的翅膀，如果它从夜空里划过，便意味着一个天使正在天空飞翔，人们如果在看见流星的那一刻许愿，天使就能听到，并帮他们实现愿望。”流星雨到来的那天深夜，马楠真的跑到岳麓山的顶峰，在流星划过天际的瞬间许下了自己的心愿——希望高傲的陈宜菲能接受他。第二天一大早，他便把字斟句酌的情书偷偷放到了陈宜菲的课桌里。<br>    没想到那封情书就像一枚炸弹，彻底炸毁了他的自尊和自信。陈宜菲看到信后，把信一点点撕碎，然后摔到马楠的脸上，一字一顿地说：“你不知道自己有多么糟糕！无论是在学习还是生活中，你都是个低能儿！”马楠感到世界在那一刻轰然倒塌！<br>    那天晚上，天空下着暴雨，马楠围着足球场拼命地奔跑。突然，一把花伞出现在他头顶，竟是肖晴。“你是不是来看我笑话的？”“不是！其实，陈宜菲也是为了你好。我了解她，她是怕你学习分心影响高考，所以拒绝了你。”肖晴认真地说。<br>    “是她要你来告诉我的吗？”马楠心里平静了许多。“当然，她说高考前她不会理你，一直到你考上大学。”<br>    马楠仿佛被注入了强心剂，高考前那段日子，他心无旁骛，一头扎进了书本。谁知高考结果出来后，陈宜菲和肖晴考上了北京同一所大学，而马楠却名落孙山。他觉得无脸再见陈宜菲，对爱情更是充满绝望。然而，那个秋天，马楠却意外地收到了一封北京的来信，信封上的署名竟是那个令他魂牵梦萦的名字——陈宜菲！ <br>    苦尽甘来，助我破茧化蝶的“玫瑰”悄然隐身<br>    马楠几乎是颤抖着看完那封信的。信中说：“其实，一直以来我都对你非常有好感。每次看见你在球场上奔跑的英姿和充满阳光的笑容，我就想，和你在一起一定会非常快乐！可是，你的学习成绩却那么糟糕，这几乎成了我的心病，我多么希望你能考上大学啊！答应我，好好复读考上大学好吗？”马楠把信紧紧贴在胸口，暗暗地发誓：“陈宜菲，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br>    陈宜菲的来信，让本来打算自暴自弃的马楠突然改变了主意，他进了学校的复读班。老师们惊讶地发现，重回学校的马楠仿佛变成了一部学习机器，每天不知疲倦地快速运转。每隔一周，马楠都能准时收到陈宜菲的来信，信里她一再地鼓励他，还对他的学习提出了很多建议。<br>    1998年8月，马楠终于接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可令人遗憾的是，他没有考上北京的大学，而阴差阳错地被湖南商学院录取。临近开学时，他又收到陈宜菲的来信：“你答应过我要考上北京的大学，可现在你却失约了，我真的很失望。我觉得我们的感情还需要考验，如果你真的在乎我，那么，4年后你再考北京高校的研究生吧，到那时我们再见面！”信末，陈宜菲说她刚在网上申请了一个电子信箱，并把信箱告诉了马楠。<br>    马楠一遍遍地看着信，为了爱情，他决定遵守陈宜菲的约定，4年后在北京见面！<br>    大学里，马楠渐渐成长为一个风度翩翩、意气风发的帅小伙，得到众多女生的青睐，但他的心完全被一年多未曾见面、甚至连声音也没听到过的陈宜菲占满，他只有一个目标，考上北京高校的研究生，和陈宜菲在一起！那个以“玫瑰”的英文为前缀名的电子信箱，成了维系他们爱情的唯一纽带。转眼两年过去，马楠一直信守诺言，从不提出见面的要求。<br>    大三春节期间，马楠的高中同学给他打来电话，说高中的班主任邀请他们班的一些同学去她家里玩。当他兴冲冲地赶到班主任家中时，意外地见到了陈宜菲！陈宜菲比三年前更加青春娇俏、楚楚动人。马楠一时激动得有些不知所措。<br>    离开班主任家的时候，马楠鼓足勇气邀请陈宜菲到学校操场上走走。陈宜菲说：“那年我伤害了你，心里一直非常歉疚，这些年你还好吗？”马楠回答：“我要感谢你，是你的鼓励让我知道人生可以更精彩。”然而，当他对陈宜菲说起他们这些年来的信件来往，陈宜菲却仿佛失忆了，提到那个署名“玫瑰”的电子邮箱时，陈宜菲更是一头雾水。<br>    马楠猛然惊醒，那个和他通信近4年的人根本不是陈宜菲！可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出那个人是谁？为什么要冒充陈宜菲给他写信？陷入谜团的他立即给“玫瑰”发去了一封电子邮件，没想到却被系统退信了，一连几次都是如此。而且从那时开始，马楠再也没有收到“玫瑰”的来信。<br>    然而，马楠和陈宜菲的感情飞速地发展着，那个谜一样的“玫瑰”被他埋藏到心底，因为他实实在在地拥有了梦寐以求的爱情。<br>    流星滑过，你就是我生命中最美的天使<br>    2002年7月，马楠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北京某大学的研究生，而陈宜菲已经大学毕业在北京工作一年了。巧的是，工作一年的肖晴竟也考上了马楠所在大学的研究生，只是在另一个系，3个人偶尔会聚在一起。陈宜菲常对马楠开玩笑说：“这下好了，你身边可是有我安插的密探！”<br>    陈宜菲所在的跨国公司工作非常繁忙，她分身乏术，倒是肖晴和马楠经常有机会见面。2003年春节过后，陈宜菲因为工作表现出色，被派往法国总部进行为期一年的培训。<br>    2003年6月的一天晚上，马楠突然感到右下腹一阵阵胀痛，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滚落，他被同学送到了医院。经诊断，马楠患了急性阑尾炎，必须马上动手术，肖晴知道后连夜赶到了医院。<br>    手术后，马楠留在医院继续治疗。每天下课后，肖晴就骑车赶到医院照顾马楠。那几天一直下大雨，马楠看到肖晴每天在学校和医院之间来回奔波，非常过意不去。肖晴知道后笑着说：“都是老同学，你还客气什么？再说宜菲出国前嘱咐过我，要我代她好好照顾你，如果你有什么事，宜菲回来我可怎么向她交代？”<br>    6月17日晚，一阵暴雨过后，肖晴见时间不早，她嘱咐马楠早些休息，便骑车返回学校。可第二天中午，肖晴没有像往常一样到医院看马楠。很快，肖晴出事的噩耗便传到了马楠的耳朵里：那天晚上，肖晴离开医院后，骑车快速行驶在通往学校的一条小街上，连日的暴雨淹没了街道，肖晴不幸驶进了一个没有加盖的下水道。直到第二天早晨，有人看见一辆倒在下水道旁的自行车时，才发现了肖晴，而肖晴因为头部重创导致颅内出血已经停止了呼吸……<br>    帮肖晴的家人处理后事时，马楠在肖晴的遗物中发现了一个厚厚的笔记本。<br>    一页页看过，几年来一直横亘在马楠心中的谜，拱破时间的坚冰，渐渐浮出水面—— <br>    原来，几年前给马楠写信的那个人就是肖晴！高中时，她悄悄地爱上了马楠，然而，她知道马楠爱的是她的好友陈宜菲。马楠高考落榜后，为了将他拉出低谷，肖晴便假借陈宜菲之名给马楠写信，不断地鼓励他，给他信心和力量。然而，当她发现马楠和陈宜菲真正相恋的事实后，她明白自己的爱再不会有结果了，于是，她果断地销声匿迹…… <br>    马楠从日记本中得知，肖晴的老家在湖南平江县，那里的方言把“玫瑰”读成“麻姑”，在肖晴心里，每当马楠戏谑地叫她麻姑时，她都会让自己把那个词听成“玫瑰”。<br>    而那个隐藏了一个少女全部爱情秘密的日记本扉页上，用娟秀的笔迹写着一首小诗<br>    我是一棵玫瑰树/开在你必经的爱情路口/当你走近时/我的每片叶子都在喊着：爱你！爱你！爱你！<br>面对肖晴的日记，马楠感到无比的震撼，悲伤的泪水爬满面颊。几年来，他从来不曾察觉，那个如男孩般爽朗洒脱的女生，内心竟长久地埋藏着这样一份似水柔情。<br>    他想起了高中时肖晴曾对他说过的一句话：“每一颗流星都是一个天使的翅膀，如果它从夜空里划过，便意味着一个天使正在天空飞翔，人们如果在看见流星的那一刻许愿，天使就能听到，并帮他们实现愿望。”直到现在他才明白，原来，肖晴就是他生命中的天使啊！几年来，她一直默默地关怀着他，指引着他，用洁白的翅膀在他的天空划下了爱的痕迹。愿她的灵魂在天堂里快乐地飞翔！<br></span><wbr /></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篇篇情]]></category>
<author><![CDATA[158489818@qq.com(/sun拒绝吃草)]]></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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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ue, 27 Oct 2009 07:59:23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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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篇篇情之心情故事 恋上你的薄荷糖]]></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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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000066,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篇篇情之心情故事 恋上你的薄荷糖</span><wbr /></span><wbr /></div><br><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000066,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第一次看到康为的时候，应该算是一见钟情吧。他正是我想像中的样子，瘦而高，破的牛仔裤，骑一辆半新不旧的自行车，穿行在校园中，他的腰间，围着红色的衬衫，而他比其他男生都要长的头发，在风中飘荡着，引诱着我。<br>       康为大三，我大一，他喜欢在下午五点去操场上打排球，喜欢清晨去小树林中跑步，还喜欢一边走一边吃着薄荷糖，对了，他的右边第六颗牙齿是一颗虎牙。<br>       这就是暗恋的结果。我喜欢看他打排球跑步吃薄荷糖，喜欢他笑时露出那颗虎牙，男生有虎牙多么好看啊，我想这么细细眼睛的男子是我要的男朋友，我要给他写情书。<br>       那时，他已经有了女友。我常常看着他把女友放在脚踏车前面，好多情侣都是这样骑的，看着他们的时候，我有些微的心酸。所以，那些情书我一直写一直写却一直没有寄。<br>       在那里边我写：康为，今天你穿了一条灰色的长裤，不如那条淡米色好看。<br>康为，今天你头发理了，不如从前长发好看……<br>       那些情书，被我编辑好放在箱子里。而我口袋里，常常有清凉的薄荷糖，只因康为爱吃，如果有一天他坐在我身边，我会说：嗨，来一粒吧！我觉得那是我和他说的第一句话。<br>       我爱你，你不知道吧？<br>       我大二的时候，康为在为自己的工作四处奔跑了。他黑了瘦了，但对他的她还是那么好，他为她去买小笼包，在楼下等着她换了衣服请她去吃水煮鱼。<br>常常，望着他们的背影我会发呆，我的情书那么伤感那么缠绵，却是我一个人的情书。<br>       愚人节。很多人在开着玩笑，我想起了康为，想起了我多次与他擦肩而过，然后注视着他离去，他在图书馆坐过的椅子我会再坐，他摸过的双杠我会再摸，甚至，因为他喜欢打排球我交响乐厅学会了打排球。虽然我是个子不高长得不好看的女生，虽然我戴500度近视眼镜体重还超了10公斤，但是丑小鸭也可以去喜欢白马王子吧？<br>       那天，正好有排球联赛，作为我们系的拉拉队员，我只给他一个人加油。我喊着他的名字，然后大声喊加油。当一个队员扭伤了脚下场时，我们系只剩有五个人，我扬了扬手说，教经营活动，我可以上吗？<br>       大家都看着我，以为这是愚人节的又一个玩笑。我上了场，几个妙传和发球之后，康为回过头对我打了一个胜利的手势，我差点流眼泪，是为了他，我才学会打排球的。<br>       比赛后，身为排球队长的他请我吃冰淇淋，而我跟他说的第一句话是：嗨，吃料薄荷糖吗？<br>       他愣愣地看着我，我很得意地一笑，我爱你，你不知道吧？接着他哈哈笑了起来，看，差点上了你的当，今天是愚人节。<br>       我也笑了，然后伸出了手：我叫猫猫。<br>       这也是假的，他说，谁会叫猫猫？他不知道，我的乳名就叫猫猫，而那个叫陈紫嫣的女孩子在十六岁的时就发誓，以后，她要让她最爱的人管她叫猫猫。<br>把幸运复制，扩大，繁殖<br>       康为毕业走了，整个校园显得那样索然无味。我打听了很多人，终于知道康去了成都，他的她是成都女子。<br>       两年之后，我变得面目全非，个子从一米五八长到一米六三，人却瘦了整整10公斤，我的眼镜在到了成都一家企之后就扔掉了，我戴上了博士伦，我的老爸老妈差点没认出来我。他们说，原来，乌鸦真会变凤凰的。<br>       说话真是难听，我为谁来成都，我当然知道。<br>       三个月后，我出现在康为的公司里，两年之后，他没有认出我是那个打过替补的女孩子，那时我是短发，我还戴500度眼镜。当然，他更不会想起给了他一粒薄荷糖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现在口袋里仍然有有薄荷糖。<br>       他生命里的她，在他来成都一年后，跟他分开了。<br>       我出现时，康为是广告公司老总，与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在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走人。<br>       我想，再次遇到他，找到他，并且看到单身的他，我已经足够幸运，所以，我要把幸运复制，扩大，然后繁殖，到最后，一片一片全是我的幸福。<br>       那时，正在握着一块薄荷糖<br>       情书第506封了，我装到一人箱子里，然后用专递寄到康为的手中。<br>       那里面的名字，是猫猫。<br>       如果他有一点点印象，他会记得，那年的愚人节，有一个叫猫猫的女生曾对他说，我爱你。<br>       很显然，那些情书让康为有些蒙了，因为在我到他办公室送文件时，我看到他看着那些情书发呆，见我进来说，陈紫嫣，你暗恋过吗？<br>       当然！我说，你的声音有点颤抖，但我不动声色。<br>       那天晚上，他约我去茶馆里喝茶。他问我暗恋一个人的滋味，我抟过头去看了看成都的夜色说，就像那些春天的常春嘛，总在缠绕，一直把自己缠得无法呼吸为止。<br>       面前的康为，静静地看着我，你能告诉我你暗恋过谁吗？<br>我笑着，将那杯兰花茶一饮而尽，然后说了两个字：不能。<br>       康为，隔了三年，他没有认出眼前的女子来，那个曾经在他面前舍了自尊说爱你的女子，他居然没认出来。<br>       但那天晚上是一个转折，我和康为，常常会一起散步喝茶，他说，陈紫嫣，我给你一个任务，你给我找到那个叫猫猫的女孩子。<br>       那时，我的手里，正握着一块薄荷糖。<br>       在个月后，我留了下来，康为还在认真看那些情书，他常常和我说，我把一颗怎么样玲珑心丢掉了啊。<br>       我笑笑，你要用心去找，也许真的还能找回来。<br>       我能吗？他问我。<br>       能吧。我说，只要你真的觉得自己看上了这个给你写506封情书的女子。<br>       你的口袋里一定有薄荷糖<br>       2004年愚人节。公司借了一个学校的运动场开运动会。排球扬外，我依然在给康为加油。<br>       他今天明显不在状态，球怎么发偏了。球往我身边直飞而来，旁边的女孩子早已吓得四处逃散。只有我不慌不忙，双掌并扰，朝飞来的球迎了上去。球稳稳地飞回到了康为的手中。<br>       谢谢猫猫！他冲我喊。不用。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我答应了。然后我看到他的坏笑，他说，你小当了，猫猫。<br>       我开始惊慌，手脚冰凉。他过来，看着我：我看了那情书三个月，每个字都看得清楚，而你陈紫嫣的笔迹早就让我怀疑，只是你写字太沲，当时我就疑心是你，因为你的眼睛还是那么纯洁得如一潭湖水，尽管你变得那么漂亮了。所以，我今天的球是专为你而发的。一般会打排球的人在球过来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地双掌并扰回击，而不会打球的都只会手忙脚乱地用单手试图将球挡一下。这更加证明了你就是当年那个会打排球的猫猫！现在会打排球的女孩子可真不多了。<br>       还有，如果我叫你猫猫，你答应我，那一定是你。你说过，天底下只有三个人会叫你猫猫，你父母亲，再有一个，是你将来最爱的男子。<br>       我的脸一片绯红。猫猫，你的口袋里一定有薄荷糖，你在情书里说，那是你给你爱的男子准备的。<br>       说着，他把手插到我的口袋里……这时我看到康为的表情，古怪中带着尴尬。天呀，我突然想起来，刚才换运动衣的时候，薄荷糖没有放进来……</span><wbr /></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篇篇情]]></category>
<author><![CDATA[158489818@qq.com(/sun拒绝吃草)]]></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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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22 Oct 2009 11:44:0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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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篇篇情之心情故事 离开你是为了更爱你]]></title>
<link>http://158489818.qzone.qq.com/blog/1256105711</link>
<description><![CDATA[<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000066,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篇篇情之心情故事 离开你是为了更爱你</span><wbr /></span><wbr /></div><br><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000066,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初恋 <br>　　我和初恋女友小薇是同学，不过不在一个班，她是有名的好学生，品学兼优；我是默默无闻的普通生，成绩不好不坏，是表现很一般的那种人。我跟小薇能够有超越同学关系的进展，实在是因为缘分。 <br>　　那年高考，我落榜了，被父母逼着再复读一年。在复读班里我居然遇见了小薇，她因为第一志愿没有录取，居然放弃了其他的学校，情愿再考一次。我无可无不可地上着课，可是小薇却十分认真。我对她的好感源于一种崇拜的心理，她文静秀气，老师的问题她总是对答如流，我们向她求助，她讲解得比老师还清楚。 <br>　　我不知道自己最初对她是一种怎样的感觉，但当偶遇事件发生后，对她的感觉我已经很明白了———那应该就是爱。那天我骑车回家，路过小薇家门口，忽然看见她慌慌张张地跑出来，我的心一热，脸一红，正不知道怎样跟她说话，谁知她却主动开口了：“麻烦你，帮我一个忙。”我不假思索地放下自行车跟她跑进家，见她妈妈跌坐在地上，额头流着血。原来她妈妈高血压，刚才爬上去想取篮子里的东西，没想头一晕竟跌了下来，把额头也磕破了。我们手忙脚乱地把她妈妈放到我的自行车上，一路推着去了医院。我妈妈在医院工作，找了熟人帮忙，问题很快就解决了。那天我们一个推着自行车，一个扶着她妈妈往医院走的时候，我心里忽然觉得十分幸福，觉得能跟她们这么亲近是一种荣幸。 <br>　　她妈妈身体很不好，住了一个星期的医院。那一个星期，我每天都会骑自行车送小薇去医院，再到员工食堂给她们打饭，小薇的爸爸已经去世了，看着她们母女，我有一种想扛起她们所有负担的感觉。 <br>　　从那以后，我的人生不再是混混噩噩，我有了自己的目标，上课我也比以前认真多了。小薇一心要考上海的大学，我也要加把劲，考到上海来，陪在她身边。不过高考可不是几个月好好准备就行的。小薇终于如愿以偿考上了上海一所重点大学，而我被我们省城的一家大专院校录取了。 <br>　　年轻人真的是有一股子的激情。开学的时候，我做的决定让我父母大跌眼镜，我没有去上学，而是带着仅有的800元钱，跟着小薇来了上海，家里跟我大闹，我听之任之。 <br>　　四年 <br>　　我在她学校附近找了个地方住下来。找的第一份工作是送快递，第一个月我不认识路，常常要走两倍以上的冤枉路。在家乡我是个白白净净的学生仔，在上海一个月我就晒得漆黑。但是我也有快乐的地方，小薇不嫌我黑，她觉得我这样更像个男人，他们学校里那么多男孩子也没让她变心，她只爱我。 <br>　　送快递我做了三个月，然后我开始做推销员；晚上兼职做服务生。上海的好处就是只要你肯出力气，挣钱的机会很多。小薇帮我在他们学校的夜大报了名，她帮我辅导；暑假的时候她去快餐厅打工，帮我减轻生活压力。她大三的时候我拿到了大专学历。我的父母特地到上海来看我，他们很感谢小薇，我放弃的大专学历是她令我失而复得的。 <br>　　有了这个大专学历，我可以应聘一些像样的工作了，我也想活得更好一点，这样才配得上小薇。我辗转换了几个工作，然后成了广告公司的业务员。我喜欢这个工作，它让我觉得这是一个对自己的磨练机会，而且我觉得这个工作可以让我得到更多的发展，我希望有朝一日我可以拥有自己的公司，我可以开着自己的车去接小薇下班，把她接回我们自己的房子里去。 <br>　　到小薇大学毕业的那一年，我已经是一个西装笔挺的职员了，每次拿快递给那些快递员的时候，我都会想起我自己，想起小薇辅导我上学的那些情景。我必须比别人努力。小薇毕业以后，我们在她工作的公司附近租了一套一室一厅。我们回家乡去办了喜酒就算是结婚了，但是我没有跟她去办结婚证。我心里有一个计划，不买房子就不拿证书，否则怎么对得起小薇。 <br>　　意外 <br>　　老天总是捉弄我，就在我为一张房产证奋斗的时候，小薇骑车上班时发生了交通意外，还好只是皮外伤，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她已经离开了。医生说，她的同事陪她一起来的。我赶回家，小薇已经睡了，看着我一脸的歉疚，她没有怪我，她总是这样体谅我的。 <br>　　在她床前，我向她许诺，很快我们就可以在上海有自己的房子了。我记得那天小薇淡淡地笑着说：“就是一辈子租房子住也没有什么，只要我们好好地在一起生活就行了。”我笑她是个没有远大理想的小女人，她却说我太贪心，我们就这样莫名其妙地争执起来。我觉得她只是因为我回来晚了，跟我赌气而已，毕竟她还是个小女人，还是喜欢跟我撒撒娇的。 <br>　　她在家里休息了差不多十天，我帮她买了一些速冻食品和水果放在家里，然后就匆匆地出差去了。那些日子，我已经看好了一套不到70M2的二手房，就等手上这份广告单子签下来，拿到提成后去凑首付，我想给小薇一个惊喜。 <br>　　等我签了单，兴致勃勃地回到家，小薇大概已经上班去了，家里没有人，冰箱里的速冻食品没有怎么动，倒是冷藏室里还放着一些剩菜，看来小薇恢复得蛮好，已经可以去菜场了。我这样想着一路赶去小薇公司接她下班，却扑了一个空，同事说她去医院换药去了。我赶到医院，看见小薇和一个男人在一起，那个人正亲热地搀着她。我一愣，没有走上去，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反应居然是一下子躲在了墙角。我看着他陪小薇换完药，看着他扶着小薇上了自行车，推了一阵子，他把车子停在超市门口。过了一会儿，他拎着蔬菜走出超市，两人有说有笑进了小区。我一路跟着他们。他们上楼，我在楼下站着，不知道该怎么应付这个场面。过了一会儿，我的手机响了，是小薇打来的，她问我在哪里，我说在公司查一点资料，她也没说什么就挂了电话。 <br>　　大概两个小时以后，那个男人离开了，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上的楼，小薇穿着睡衣睡裤在看电视，这让我很不舒服，他们之间已经这么随便了吗？我不知道该问她什么或是说些什么，径直去洗澡睡觉了。我睡在床上，听见小薇在接电话：“是的，他回来了，明天你不要来了。”我用被子蒙住头，就当没有听见。 <br>　　接完电话，小薇主动进来找我说话，跟我说起了这个男人。他叫余云，武汉人，研究生毕业，在小薇公司做财务总监，一直对小薇很好，送小薇到医院去的就是他。这些天我不在家，照顾小薇的也是他，小薇说她只是把他当成哥哥，还希望我能请他吃个饭当作感谢。我没有吭声，我心想，哪有男人轻易取悦一个女人的。 <br>　　因为心里存着这个疙瘩，我看小薇越来越不顺眼，总觉得她会变心。为了胜过那个男人，我觉得自己要拼命挣钱，同时我开始不断打电话给小薇，察看她的行踪；我不断催要我的提成，想早一点拿到钱去买房子。 <br>　　分手 <br>　　我跟小薇的关系变得很紧张，她也开始不断加班，回来后也几乎不跟我说话，终于在大吵了一架之后她带着衣服离开了家，她说：“我们分手吧。” <br>　　这个变故让我跌进深渊，这些年来我已经把照顾她当成了人生目标，没有她我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我拿到了公司的提成却没有去买房子，我辞掉了工作，天天在小薇公司楼下等她，希望她回心转意。她没有回来，我却病倒了。我没有想到我会病得这么重，肾病！爸爸妈妈从老家赶来照顾我，我没有想到的是小薇居然跟他们一起来了，她跟爸妈轮流换班照顾着我。我觉得这场病简直生得太好了，躺在病床上看着沉默而忙碌的小薇，我知道自己错了，那段时间为了挣钱我忽略了她的感受，我暗暗发誓等我病好了，我一定要多花些时间去陪她，就像她说的，两个人守在一起好好过日子。 <br>　　我开始变得特别依赖小薇，只有看见她我才觉得开心，这些年我一直觉得是我在照顾小薇，可是现在我才发现其实小薇才是我的精神支柱。没有她，我可能只是一个浑浑噩噩的人，是小薇身上的那种积极向上的精神一直在引导我，她带着我来到了上海，她帮助我拿到了学历，她鼓励我认真工作，她自己也兢兢业业地工作着，我一直把她当成一个急慌慌跑出来要我帮忙的小姑娘，躺在病床上我才发现她已经是个能干的女白领了。 <br>　　我的病治疗得很慢，我发现自己变得很虚弱，难怪外面经常有关于补肾的药的广告，以前我不知道肾是干什么用的，现在我了解了，肾出了问题，一身的力气就好像被漏掉了一样，我翻看了医书，知道自己这辈子只能算是半条命了。我很惶恐，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看着忙进忙出的小薇，脸都瘦尖了，我真的很心疼。 <br>　　祝福 <br>　　我住院的时候，余云来看过我两次，我细细观察他，我看得出他对小薇的好。这个男人真的是不错的，跟人握手的时候，双手很温暖很有力，对我的劝慰也很真诚。我想我们其实应该是情敌的，但是他坦然地来看我，甚至还帮小薇分担一些工作上的事情以便小薇可以有多点时间来照顾我，我很感激他，同时也很信任他。我相信有他这样的男人在小薇的身边，小薇会过得很好。 <br>　　我的病已经没什么好住院治疗的了，我需要静养，所以我选择了回家。我想我也不会再到上海来工作了，我打算回老家投资开一间小店谋生，守着爸爸妈妈过点平淡的日子。过年之后我就会跟小薇分手，这一次是真的，她应该留在上海，不管跟什么样的男人结婚，我都会祝福她的。而我，希望她忘了我吧，这就是我打算送给小薇的新年礼物，好聚好散，留着这段美好的回忆，我已经很满足了，我曾经以为自己可以给她很多幸福，现在看来从她的身边退出才是最好的祝福——小薇，我们的人生毕竟无法变成一条线，让我们各走各的路吧。</span><wbr /></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篇篇情]]></category>
<author><![CDATA[158489818@qq.com(/sun拒绝吃草)]]></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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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Wed, 21 Oct 2009 06:15:11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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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篇篇情之心情故事 泪光中的爱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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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div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000066,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篇篇情之心情故事 泪光中的爱恋</span><wbr /></span><wbr /></div><div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000066,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作者：清舞菲诗 播出时间：2002年8月30日 ）</span><wbr /></span><wbr /></div><br><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000066,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br>    早知道与你的相恋是个误区/却走不出你捉摸不定的痴迷/总以为终于找到难得的知已/却原来这是一场无情的游戏/从此后飘泊的心在何处栖息/还会不会有浓情酿就的泪滴/茫茫人海除了自己还会有谁/让我每夜将千千阕歌唱给你/人生的路途遥远而又扑溯迷离/不知在哪个驿站我们又会相遇/执手相看已不再有往日的情感/却难挥去那份刻骨铭心的记忆/并非只有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也不必对错过的一切追悔莫及/高山流水依然是我永远的寻觅/不再苛求爱恨随缘聚散两相依/我的爱恋，沉寂在那清清泪光里……<br>    深夜了，清凉的风从窗口吹进来，我知道，又是这样了，在熟睡时分没有来由地忽然醒来。<br>    两年了，经常在深夜时分骤然惊醒，在各种各样的夜里，清醒得毫无睡意。有的时候会看得见月光穿过树叶照在枕边，凌乱的树影荡来荡去；也有的时候是黑黑的夜晚，滴滴答答的闹钟声响在空洞的夜里想得清晰而忙碌。<br>    最初的时候，总有一双眼睛在头脑里浮现，那眼光照耀着我，让我再无法入睡，艰难地辗转到天亮。我无法抑制地在这样的夜里流下泪来，痛苦地回忆着曾经和他相爱着的那些日子。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终于能够渐渐地平静，在这样的夜晚让思绪自由飞舞，在冥想中再度沉沉睡去。<br>    我常常对自己说：如果那天我没有遇见他，会是什么样子呢？不过这种问题在问的时候就知道永远也不会有答案了，已经发生的事情，我们再没有了假设的机会。相识的时候是个冬天晚上，昏暗的灯光让我看不清他的面孔，只觉得一双亮亮的眼睛照耀着，照得我很有一些不安和羞涩，仿佛那个时候就注定了我们之间将要发生的故事。我始终无法忆起那天究竟都说过些什么，总觉得说了挺多的话，而想想又觉得也没什么。<br>    其实我们是同一个系的，有一些共同知道的人和事，因此很容易熟络起来。我开始变得很不一样，总觉得心里惴惴的，成了一个有了秘密的女孩。隐隐地期待着一些事情的发生，却又不敢去想象事情的发展。<br>    相识相恋的细节无数次出现在我脑海里，久而久之，如同做好的胶片一样循环播映。每个开始恋爱的女孩子的感觉大都相同，我也是其中的一个。正在考研的我，再也看不下一个字，听凭考期临近，整日里发呆，终于在考试中发挥得一塌糊涂。<br>    却有那么一天，我的心情开始雀跃起来。<br>    那是个寒冷的情人节，下着薄薄的雪，他站在雪地里，手里握着一枝嫣红，等我。那一刻，我如同一颗雪花般融化了，把我所有的期盼和梦想都给了我们未来的日子，幸福的感觉包围着我，让我激动得无法呼吸。<br>    就这样开始了我的初恋，和一个大我八岁的大男孩子（我一直无法接受男人、女人这样的称呼用在身边的人），忘了提及，他的名字叫韦，是个博士。<br>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还是很开心的，但是时常就在两个人说说笑笑的空档里，忽然就沉默下来。我知道我心里多么想不要那个约定，把我们的感情继续下去，可是骄傲的我不允许自己去求他等我，让他给我一个机会。<br>    安静的时候我常常会流下泪来，有时他也被我弄得一起流泪。可他仍旧不肯说，我等你回来，无论如何他只是求我理解他，他说：我不是不想等你，我只是怕我会辜负了你。<br>    如果你能够在两年以内回到北京，那大概是最快的了，而那时我的博士已经毕业，是近三十岁的人了，也许更需要有个家。你是个这样年轻的女孩，我怎么敢等待你？离开了校园，走进新生活，你会很快忘记我的。<br>    那个时候我哭着说：你怎能认为我是那样不重感情的人？<br>    你以为我对爱情不会执着？<br>    他只是摇头，说，你实在太年轻了。<br>    那确实是一段难忘的日子。周末的晚上一起骑车倘佯在北京的大街上，从灯海车流中穿过，仿佛把整个世界都抛在脑后。我们一起去福海划船，美丽的夕阳泼洒下来，看得人心都醉了。累了的时候，我们喜欢到学校附近的一家川菜馆吃饭，我喜欢那里一种又酸又甜、有点酒味又有点水果的小吃，而他喜欢喝那里的一种酒。<br>    记得有一天，去找他，发现他宿舍只亮着台灯，而他却倚在窗边拉着小提琴，知道我来了说：很久没拉过了，想拉给你听听……<br>    那一晚的琴声在我的心中久久回旋。能够拥有过这样一番感情，今生何求？虽然我们的相恋那样短暂，可是这样完美的感情又怎能祈望长久？<br>    我始终没在分配工作这件事上做什么努力，而在这一环节也终于没有什么奇迹发生，我回到了家乡工作。分配方向定下来的那一天，我在心里重重叹息了一声，知道我们之间确实已经没有未来。<br>    心里的苦涩到这个时候愈发显得浓郁而悠长，自己把自己闷得透不过气来。无数次我漫无目的地在校园里游来逛去，或者是坐下来盯住一片叶子发呆。那个时候无论什么细小的东西都能触动我敏感的心，看到早落的树叶从树上飘荡下来，我的心就一阵阵地紧缩起来。<br>    而我们之间的交往仍在继续，彼此已经很有了一分默契，有时他会象个孩子一样说已经离不开我了，紧紧地拥得我透不过气来。但我们不再提将来，偶尔还故作轻松地提一提我即将到来的行期，数一数还剩下的日子。<br>    我终于离开北京了，开始了我一个新的阶段的生活。<br>    我们应该结束了，可是对于初次恋爱又如此痴迷的我，如何能够做到？！<br>    总觉得他的影子无处不在，那一双眼睛的光芒总令我不能忘怀。<br>    起初他接到我的电话，问问我路上的情形，问到家人好。而后来他终于忍不住说，我们之间已经结束了，开始新的生活好吗？<br>    我沉默良久说，我想考研呢。<br>    他也沉默，然后说，是你自己的决定了。<br>    又补上一句说：需要我帮忙吗？<br>    ……<br>    我的心直沉下去，觉得手里的话筒冰冰冷冷。<br>    虽然是夏季，我的脊背寒意阵阵。<br>    我迷惑得不知该怎么做才好。忽然醒悟到这一切原本是我早已承诺的啊，他并没有违背什么，是我自己不好，不去遵守游戏规则。<br>    可是那段感情呢？那段每天他都对我说爱的日子呢？它们到哪儿去了呢？<br>    也许是他心情不好吧，我艰难地替他开脱着，执拗地不肯相信事实。所以一次次地拨他的电话，听到的却是日渐冷淡的话语，我终于明白，一切的一切，都是无可挽回的了，从此你将不再拥有他，那个有着亮亮眼睛的大男孩子。而今需要面对的，确实已经是新的生活，选择可以有很多种，但是不会再有他出现。<br>    时间是个好东西。不管多么深的伤痛，总会慢慢地淡下去。<br>    我不能让自己不再想起他，但是想得太多太久以后，就变得可以从超脱一点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了。我自怜地对自己说：你是个失恋的女孩，承认这个现实吧。<br>    也许那个时候我给所有人留下的印象，都是个落落寡欢的、喜欢叹气的女孩子。没有人问我为什么，但我还是可以感觉到来自周围的、探询的眼光。<br>    我固执地不对任何人提起这件事，机械地做着我该做的事，很少说笑，我自己眼看着自己一天天麻木起来。<br>    阳光灿烂的天气，我一个人倚在窗口发呆。来到这里，确实换了一个世界了，他离我已经遥远了许多。<br>    工作并不忙，于是我有了很多的时间胡思乱想，我已经有很多天没有打电话给他了，我知道不会再打了，我不会再去自讨难堪。到了这个时候我已经相信了我们之间的所有美好的回忆不过是我一厢情愿加上的光环而已，我是一个对感情太过执着的人，而对他，不过是一段时间内迷恋了的游戏而已，全然没有当真，因此事后可以将之轻轻拂去。对他而言，重要的事情很多，但从来不是我。<br>    想到这里我又叹了一口气，又想起了我已经着手准备的又一次考研。我在心里犹豫着，不知该不该放弃。<br>    我不得不承认，在这次恋爱中我完全失掉了对自己的信心，对于爱情感到无比的悲哀和迷茫。回想起我的初恋多多少少有点骗局的味道，可是我竟迷恋得那样持久，真不知从此以后的人生我能够把握一些什么，我想我再不会付出真情了。从此我将不再说爱。<br>    所幸的是那段时间里我的压力并不大，同事很友好，还有一群很谈得来的男孩女孩一起分配过来，一起工作。我终究没有放弃考研，每天一次的考研班课程使我真正怀念起校园里的日子。我对自己说：为了自己考研吧，为了多一些学校里的日子。<br>    下班以后单位里是个清静的所在，我一个人留在机房里听听音乐，也复习功课。我本来就心不在焉地翻着书，思绪却飘得很远，收音机里传出的音乐却让我的心骤然一动。<br>    那不是他曾经拉给我听的音乐吗？！<br>    不知不觉，泪水又漫上了我的眼睛。我不可遏止地痛哭起来，哭了很久很久。我很恨自己为什么不能忘掉他，为什么总在夜里想起那一双照耀着的眼睛……我哭得很累，竟然没有发觉有人来到了我的身边。<br>    我一惊，慌忙掉转了头。<br>    站在身旁的是我的一个同事，他路过单位回来取点东西，却发现了痛哭的我。   <br>    我擦擦眼睛，没有说话。<br>    他也没说什么。帮我收好桌上的东西，示意我也该走了。<br>    当天夜晚又是整夜未眠。那天有很大的月亮，照在床头，我甚至都没有合眼，睁着眼睛借着月光摆弄我的手指。<br>    我很想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在深夜里，我难以抑制我想听听他声音的冲动。<br>    第二天，下班以后，我犹豫良久还是决定给他打个电话。拨了熟悉的号码，接通以后心跳得厉害，就又急急地放下了。隔了片刻，我还是忍不住又一次拿起了话筒，这一次很快有人接，听到那边韦有一点不耐烦的声音说到：“喂？” <br>   “是我，眉。”<br>    他显然很意外，稍稍停顿，说：“你好。最近好吗？”<br>   “你……好吗？” <br>   “我……不好……”，接下来的话让我万分惊讶，我听见那边他低声说到：“我很想你。”<br>    我颤抖着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泪水早已夺眶而出。<br>    一时之间我的头脑乱成一团，不知道该不该说服自己相信他，可是我心里已经很清楚就这样一句低低的话，就又一次融化了我。<br>…… ……<br>    然而他并没有给我再次沉迷的机会，仿佛醒悟过来一样说到：眉，对不起，今天我心情不好，说了很多不该说的话，请你不要想太多。我们彼此都开始新的生活吧，过去的就已经过去了，我们都把那段美好的回忆装在心中，不好吗？<br>    我没有听他再说些什么，茫然地挂断了电话。我就一直那样呆呆地坐着，回想着短短时间内，我的心情的起起落落。我感到头痛得厉害，沮丧到了极点。<br>    难道他也在想着我？也象我心里一样地痛苦吗？我很快否掉了心里的想法。他爱我必不如我爱他深刻，否则为什么不肯等我？甚至不肯给我机会？<br>    我已经哭的很累，失望地叹了口气。我感到自己孤单极了，茫然不知所措。在我的亲人朋友面前，我故作轻松，不敢让他们替我担心。母亲担忧的眼光已经让我感到惭愧，怎能让操劳的她知晓我的痛楚？<br>    我走到窗口，看着窗外，看着城市里的万家灯火。世界是那样大，可是我却那么无助。回想起半年多来，考研失败，分配不尽人意，再加上失恋的打击，觉得自己的二十岁当真灰暗无比。<br>    刚刚二十岁的我，竟有了很深的厌世情绪。<br>    已经很晚了，晚到我必须得离开的时候了。我回转头，却发现身后多了一个人——又是他，文，昨天遇见我哭泣的男孩。 <br>　　“又来取东西？” <br>　　“真有那么难过？” <br>　　我不说话。 <br>　　此后的日子里，文从未和我提及那天的事，不过我可以感觉到他对我的关心。他偶尔拉我一起去吃饭，或者是在下班后多停一段时间和我聊聊。在我那么落魄的日子里，他的关心让我感到异常温暖。 <br>　　天气很冷，我看到路灯下，一棵白杨的最后一片枯叶，摇摇摆摆地飘落下来。<br>    考研的日子一天天临近了，我的功课复习得并不好。又是寒冷的冬季了，我选择了和韦初次相识的日子，最后一次打电话给他。 <br>　　“韦，经历了春夏秋冬，我们算是走得足够完整了。” <br>　　“……” <br>　　“管你是投入也好，玩闹也好，一切总算是过去了。你说得对，开始新的生活并不很难，从今往后，我再不会打扰你了。真诚地祝你一切顺利……” <br>　　“眉，我……” <br>　　“不要对我说抱歉吧，爱上你并非是你的过错，这一年来的付出我从未有过后悔，只觉得命运待我不很公平。我是那样看重感情的人，却偏偏在这方面无法完美……不过人生总有这样、那样的缺憾，感谢你曾经和我渡过了那么美好的一段日子。” <br>　　“恨我吗？” <br>　　“有一点。” <br>　　考研的结束让我的心轻松起来。考完最后一门，我嘘了口气，不知该怎么表示我的高兴才好，就顺手把手套给扔进了垃圾箱里。 <br>　　赶来接我的文看到我如此举动吓了一跳，惊异地问，“扔了？” <br>　　“嗯。旧了。” <br>　　他耸耸肩，表示很无奈。而我却高兴地一蹦一跳地往前跑去，他跟了上来。 <br>　　“从来没见你这么高兴过。” <br>　　“了结一件事的感觉真好。” <br>　　“去吃饭？” <br>　　“我想滑冰。” <br>　　“好啊，吃了饭去滑晚场。” <br>　　我的手很冷。没有了手套，我把手缩在衣袖里。文说：是不是不太善于保护自己？ <br>　　我楞了一下，低下了头。 <br>　　我还是敏感的，任何事情都能触动我那根脆弱的神经。 <br>　　文摘下他的手套给我戴上，连同手套一起握住我的两只手，说：“你的日子该重新开始了，至少还有我，嗯？” <br>　　“你不了解我……” <br>　　“我承认不了解你有过什么样的经历，不过我并不想知道你的前二十年是怎么过的，我只要你能抓住现在，答应我吧。” <br>　　我不敢抬头看他，隔着他的大手套，我感觉到他的手温温热热。 <br>　　我真的要感谢文。在我最落寞的日子里，他帮助我从情绪的谷底走了出来，给了我莫大的安慰。 <br>　　对于文我没有象对韦一样的激情，但是和他在一起我感觉很放松。他开朗，爱说爱笑，感染得我也不由不开心起来。我的心情渐渐明朗，不再忧郁。 <br>　　但我从来没有想过和文的将来。有一天，文很委婉地说给我，说他的母亲想见见我。我当时的表情一定非常不对，连着说了许多“不！”，文笑笑，说：有那么怕人？ <br>　　看你脸色都变了。 <br>　　我心里确实非常不平静。我忽然间意识到了自己已经做了文的女朋友，而做文的女朋友是有责任在身的。他以及他母亲的要求并不过分，可是我…… <br>　　我开始犹豫是不是该和文继续下去，仿佛和文之间骤然出现了隔阂。和他在一起，我开始心不在焉，常常不知在想些什么地发呆。我一直在想，我似乎应该和他好好谈一谈。 <br>　　文显然察觉了我的变化，对我比以前更好了，细心地在各个方面照料我。他甚至在我来上班以前就替我在杯子里泡好茶，替我擦了桌子等我来。他对我的好让我说不出口，有几次话到了唇边，还是硬吞了下去。 <br>　　我开始烦燥起来，有些想不起来为什么走到了目前这种情况。文对我好到无可挑剔，可是我为什么总是觉得缺点什么？真是容易得到的感情就不去珍惜了吗？ <br>　　我依然会想起韦，想起韦的如同星光样明亮的眼睛。潜意识里，我会暗暗地将二人比较，当然总得不出什么结论，其结果也就是徒增烦恼而已。 <br>　　春天到来的时候，我收到了自己的考研成绩。我第一个跑去告诉文，文当时的表情复杂极了，脸上闪过一丝慌乱的表情。后来和文谈到这一点时，他说他第一个念头就是，我要离开他了，他不可能留住我在他身边了。这是后话了。 <br>　　那个成绩重新点燃了我回到校园的希望。我做了一切努力办好了入学手续，并毅然拒绝了单位和我签订定向合同的请求。文一直没说什么，默默地看着我在整个春天里，忙碌地跑来跑去，为上研的事奔波着。他依旧对我很好，细心地照顾我。 <br>　　我们也谈到过将来，我问他有没有什么打算，如果我真的在九月就离开这个城市。他说，总会找到办法的。这是唯一的一次。他此刻的表情让我知道他并不愿意我提起这个问题，从此我也就装做不再去想。 <br>　　我总觉得从那时开始我们的分手就已经是心照不宣的事情了，不过是或迟或早的问题而已。 <br>　　不知是不是哪个女孩都会和我一样，在文的纵容下我的脾气变得越来越坏。我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一律要把火气发到他的身上，而他却不说什么，只是一味地容忍我。 <br>　　每一次发了脾气我都很后悔，可是在当时却怎么也忍不住自己的无理和任性。静下来想想，觉得自己已经变得好陌生，性情乖戾得自己都不敢相信。我回想起韦曾经说过，我是世界上最最温顺的女孩，而如今的我他怎么可以想象…… <br>　　我和文之间的情形坚定了我和他分手的决心，虽然我知道即使我不刻意分手，我们之间的关系也会由于我的离开而变得异常脆弱。 <br>　　一个雷雨交加的天气，我终于提出了分手。 <br>　　其实那天的雨来得很偶然。我本来约了文陪我去一家新开的咖啡屋去坐坐，后来下了雨就意兴阑珊了，索性躺在床上看小说。我以为赶上了没有预料到的雷阵雨，文就不会来了吧，正想打个电话给他，不想他却已经来了。 <br>　　“大雨的天，何必过来？我不过是随便说说而已。” <br>　　“难得你说要出去，就算雨不停，让我来多陪你一下也好啊。”他很平静地说着。 <br>　　我叹了一口气，“何必如此宠我？我原本并不值得。” <br>　　我合上手里的书，轻声地说：“文，我们分手吧。” <br>　　沉默。屋子里满是雨声。 <br>　　文又开了口，还是很平静，说，是不是想说这句话已经很久了？我知道的。为什么不给我个机会呢？不相信我会追随你的？暂时的分离没有什么，没有人会象我对你一样好。 <br>　　文的话让我想了好久。确实，他对我照顾得细致入微，大事小情都替我想得很周到，可是，这就是我要和他在一起的原因吗？ <br>　　我又想到了韦。 <br>　　一想起他，我无法抑制地陷入了回忆的漩涡中，那些带着甜蜜和痛楚经历过的日子一一从我眼前走过，散发着亮丽的色彩与芬芳。我知道此生我是无法忘记他了，尽管静下来，理智地想想，认为韦并没有如我一样投入其中，但是他仍旧是装饰了我年少时分的最温馨的梦。 <br>　　然而那些事情都过去了，我该如何面对我未来的生活？与文继续，努力着把两个人的未来牵引到一个城市，生活在一起？ <br>　　这就是我的未来吗？ <br>　　想到这里我拼命摇着头，尽管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br>　　在一次出差的机会里，我又见到了韦。他从我的同学那里得到了我出差的消息，找到了我。 <br>　　他似乎比一年前消瘦了，并且苍白，但一双眼睛仍旧闪亮。我们很简单地问候，很客气地聊天。 <br>　　当我们坐在那家熟悉的餐馆时，我的眼睛又忍不住湿润了，不过很快控制了自己的情绪。韦仍旧替我要了小吃，饮料，和他的酒，面对如此熟悉的场景让我怀疑过去的一年是否真的发生过。 <br>　　“真奇妙，我们又坐在了这里。”韦叹到。 <br>　　“只是发生了很多事情。” <br>　　“讲讲你的现在，好吗？” <br>　　“我的现在……有什么好讲呢？很平淡的工作，并且很快要离开了。” <br>　　“读研的手续办好了？” <br>　　我点点头。 <br>　　“很高兴你能回来，回来的前途可能还是会好些。” <br>　　“希望是吧。” <br>　　在和他讲话的时候，我的心里是平静的。虽然他还是他，不过已经不是那个记忆中的韦了。那个从前的，我爱着的韦已经永远地成为了记忆的一部分。 <br>　　这一次的见面使我的心安宁下来。我们从餐馆回到我住处的路上慢慢踱着，已经是有说有笑了。在我住处的门口停住，我忽然想起了文，想想又把提到文的念头又放下了。韦见到我欲言又止，问，想说什么？ <br>　　“没什么。” <br>　　“你有话要说。” <br>　　“嗯，本来想告诉你，我现在有了男朋友。”我停了一下，“他对我就象我当年对你那么好。” <br>　　“你过得好就好。”他笑笑。 <br>　　和韦的再次相见使我的心里平静了许多。过去的一切就让他过去吧，我和现在的韦之间只有坦然的朋友关系，这种感觉让我感到很是安宁。 <br>　　到了这个时候，我不再害怕长长的、难捱的夜晚，即使醒来我也会再次安静地睡去。他的眼睛依旧象一盏灯一样在我脑海里照耀，我却不再想从记忆中将其清除。我安然地接受了夜里醒来的习惯。 <br>　　我在这个时候开始了我的新的学习生活，失而复得的学习机会让我格外珍惜。 <br>　　回到了校园里，在傍晚时分我出来散布，分外地感受到了北京秋日的美丽。 <br>　　新学期开始以后，文的信纷沓至来。在信中他对我诉说着对我的想念，说到他考研的愿望。此时我已决心和他分手，但他提及的考研使我踌躇了。 <br>　　我想而又想，觉得排除我的影响，他还是希望自己有新的读书机会的，于是我决定等他考完以后，再谈我们之间的关系。在他考试期间，我将尽自己的努力鼓励他。 <br>　　然而事情却并不如我所想，文比从前更急切地让我在感情上给他一个答复。每次收到他的信，让我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使得我在回信中，迟迟无法下笔。我的信越写越少，越写越艰难。有几次我写好了分手的信，却稍一犹疑之间还是没有寄出。 <br>　　在书信来往的同时，他常常打电话给我，在电话里我们总还能谈得轻松，可他的信确日益沉重。 <br>　　我知道这一天会来了，我又收到了他的一封长信，面对他满篇爱的字眼我感到不能再负担，我婉转地写了回信。 <br>　　信寄出后，我轻轻地吁了口气，却并不感到轻松。我知道我负文的很多很多，他曾经那样地帮助了我，我却在他无助的时候离开了。可我确实怕更长时间的了无结果，对彼此造成更深的伤害。 <br>　　这个时候，我忽然理解了韦，理解了他当初所做的一切决定，无爱无恨，我们之间的一切已经冰雪释然。 <br>　　陆陆续续听到一些韦的消息，得知他由于种种原因推迟了毕业，正在犹豫是不是找机会和他聊聊天，就在路上遇见了他。想过去打声招呼的时候，他却低了头，装作没有看见的样子过去了。 <br>　　我不知不觉中已经将感情看得很淡。谈不上是看破红尘，玩世不恭，不过和一些很单纯的女孩子相比，我确实是感觉到了我的经历对自己的影响。有时也很想念当初时候那种很简单的神圣的爱情观念，但我知道自己不会再次付出了。 <br>　　后来在跳舞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叫杨的男孩。他舞跳得很好，我也喜欢跳舞，彼此似乎都有好感，因此一起渡过了一段时间。 <br>　　但两个人都不说爱，后来终究没能持久，他比我更早厌倦了这样的游戏。我曾经试图挽回，但终究失落。 <br>　　我有些怀疑自己还能不能够把握感情，但想来想去也没什么结论。只觉得世上之事千百种，唯有感情最难以捉摸。<br>     我的日子安安宁宁。有很多朋友，开开心心地玩玩闹闹。一天晚上，回到宿舍已经很晚，传呼器忽然喊了我的名字。我飞跑下去，却意外地见到了韦。 <br>　　“你找我？” <br>　　“嗯。” <br>　　“有事？” <br>　　“嗯……没什么。” <br>　　“随便聊聊？” <br>　　“嗯。” <br>　　“那我可要回去了。” <br>　　“等等……” <br>　　我站住。看着他。 <br>　　他转了头，问我：“还爱我吗？” <br>　　我一惊，转眼又平静下来。“我现在不谈爱与不爱。” <br>　　“可我还爱你。” <br>　　“是嘛！” <br>　　韦对我的调侃态度有点愠怒。 <br>　　“我没有开玩笑。” <br>　　“我只是很惊讶而已。” <br>　　“有男朋友？” <br>　　“没有。” <br>　　“那么回到我身边来。” <br>　　“不，不可能的。” <br>　　“为什么？” <br>　　轮到我惊讶了。 <br>　　“两年的时间过去了，发生了很多事情，你想当它没有过？” <br>　　“我知道我伤过你的心。可是我一直都爱着你，我以为我做的事都可以为了你好。” <br>　　“包括在我最无助的时候不理不睬？” <br>　　“我想你尽快忘掉我。” <br>　　韦在几天内接连地找我，让我有些不知所措。我开始在他面前沉默，固执地什么都不说。而他絮絮地说着我们过去的事情，希望可以继续。 <br>　　“眉，我们是很合适的。想想我们过去的日子多么美好。”他落下泪来，“请相信我所做的事情都是不得已，给我个机会我会补偿你的。” <br>　　我心里一震，却仍旧不说话，心不在焉地玩弄着手里的一只玩具小兔子。 <br>　　“你是个那样温顺、善良的女孩，让我无法忘怀。如今我在事业上是个新的开始，多希望你来陪我……” <br>　　听到这里我明白了。他想念的是过去的我，那个心里除了韦再没有其他的小小女孩，那个痴痴地迷恋韦的女孩。 <br>　　我问自己，眉，你还是两年前的你吗？ <br>　　当然不。 <br>　　我把“不”字轻轻说出了口。 <br>　　又一个冷冷的冬天来了。 <br>　　我和很多朋友一起在熟悉的餐馆吃饭。点了菜，大家聊天聊得热热闹闹。我准备去洗手间洗手，起身却见到了邻桌的韦。 <br>　　桌上共七八人的样子，有韦的父母，和另一对老年夫妇。桌上还有一个年轻的女孩，彼此很客气地吃饭，女孩为韦夹菜，很陶醉很幸福的样子。 <br>　　我稍稍一楞。 <br>　　我成了韦的订亲餐的旁观者。韦背对着我，想是并没有注意到我。 <br>　　小姐送了啤酒上来，我一反不喝酒的习惯，倒了满杯，一饮而尽。 <br>　　我的眼中有两滴清清的泪。 <br>　　　　　　　　　　　　　　　　　 <br>　　（完）     时间慢慢地将记忆沉淀，我以我今天的视角写出了那些个属于我的日子。也许明天我会对成长的经历又有了更新的诠释吧，因为人总是无法停留在一个不变的水平。 <br>　　和韦的一段经历一直是我内心中最封闭的一段记忆，很少与人提及，就将其放在心里翻来覆去地审视。那无疑是我最为投入的一段恋情，我曾经深深地为了它的短暂和了无结果而感到遗憾。我心里很明白，虽然我可以毫不在意地说起有关韦的一切，我仍旧不能完全消释心中对他的怨尤。 <br>　　却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听到了让我惊讶的关于韦的消息。 <br>　　别人这样说起他：韦？我知道，一个青年教师，很能干。好象两年前病过一次，忘了什么病了，很重，不过现在好了。 <br>　　我愕然。 <br>　　韦病过？就在我异常怨恨着他的日子里？ <br>　　我的心情复杂到了极点，很久都不能平静。 <br>　　假如他告诉了我？我在想象着。 <br>　　然而没有假如了。我常常在校园里见到韦，携着他的妻，如同陌生人一样走过。 <br>　　于是我有了诉说的冲动，写下了这个故事。</span><wbr /></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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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CDATA[158489818@qq.com(/sun拒绝吃草)]]></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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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12 Oct 2009 07:32:08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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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篇篇情之心情故事 乐乐，只做了我一天的新娘]]></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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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div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000066,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篇篇情之心情故事 乐乐，只做了我一天的新娘</span><wbr /></div><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000066,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06年11月17日播出</span><wbr /></div><br><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000066,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　　☆前言 　　今天窗外锣鼓喧天爆竹连连，我望着一排缓缓行走的婚车，一股莫可名状的凄凉涌入心头，我的眼睛湿润了…我又情不自禁的想起我的老婆乐乐，那个只做了我一天新娘的女孩。就在五年前的今天，我的乐乐永远的走了，孤单的走了，没人亲人的祝福，只有我无尽的泪水，无尽的心痛… <br>　　朋友，你不知道痛苦的滋味！四年来，没有哪一天我不在思念乐乐。我一直在努力着让自己忘却，但总会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某次不经意的碰触中，擢开我那血淋淋的伤痕。我怕痛，我不想回忆，但我总会想起乐乐带给我的快乐，每次我都有焚毁般的颤楚，那痛，如刀割般撕心裂肺。哎，纵有千种相思，更与何人说!……就以此文来祭奠我天堂里的乐乐，慰籍我多孔的灵魂。 <br>　　乐乐，你要知道，我爱你，永远爱你，不管你在哪里，我是你永远的港湾。 　　★大学初体验：怎样才能活着是个问题！ <br>　　我出生在太行山一个叫鸡洼的小山村里，那是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的老区。革命五十多年后，这里依旧贫穷落后，人依旧善良朴实。爷爷给我讲完革命故事后，总是告诉我：好好上学，就能过上&quot;楼上楼下，电灯电话&quot;的好日子。其实，住楼我倒不想，但对北京我倒很感兴趣。 <br>　　上高中时我特努力，考大学时我就报了北京一大学的计算机系。也许，有一分拼搏就会有一分收获，1991年7月28日，我竟如愿以偿的收到北京那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br>　　我考上大学，全村都沸腾了，我是鸡洼村第一个去北京上大学的娃。但我家却沉浸在忧愁中，326元的学费，我们拿不起。乡亲们知道了，东家借拾元，西家借二拾，最后母亲把小猪仔也卖了，终于凑了500元钱。我在家乡父老的祝福和父母的叮咛声中独自上路了。 <br>　　我这辈子做人很失败，上小学为买只铅笔发愁，上中学时为吃饭发愁，上大学学时还是为吃饭发愁。<br>　　报道后，我的兜里只剩98元，那时学校里每月发36元的菜票。但一个月下来，我无论我怎么节省，还得贴上50多元。看着我手中日渐减少的人民币，我心里就发慌了，家里早就一贫如洗了，我想去做家教，但我的衣衫褴褛，没有人会请，只好去打工。我借了同学40元钱去一个叫凯顺的职业中介所报了名，他们介绍我到崇文区一个货仓做装卸工。我到那儿发现那是一个废弃的厂房，根本没有什么货可装卸。那儿一个自称经理的人，看了看我，说我不胜任搬运工作，就把我赶走了。没办法，我又回到中介所,要求重新给我介绍一个。那儿的人却说，给我介绍了，我干不了，他们也没办法。如果重新介绍，那就再交中介费。我知道我遇到了骗子，我气的都哭了，我和他们讲道理，却被赶出了办公室。 <br>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被骗，难道家里父母教诲的&quot;做人厚道、与人为善&quot;，到了北京都不能用了吗？那四十元，我是借同学的，我娘卖一年的鸡蛋也卖了不四十元呀，我咋还呀。没办法，我只有找个工作才能填饱肚子，才能活着，我重新闯进去和他们理论，这次我竟被打出来了。<br>　　当时我绝望了，我第一次走出大山，带着无比崇敬的心情来到祖国的首都，我只想凭着自己的劳动挣钱上学，竟然被骗了。我真的绝望了，我想到了死，我想和他们拼了。我拾起路边的一块砖头就向里冲…… <br>　　这时，我被一个衣着破旧的老者拉住了。他告诫我&quot;小伙子，冷静一点，冷静一点&quot;。遂后，他将我拉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告诉我，那个地方是专骗乡下人的，我才知道他们是看到了我带补带的衣服。后来我知道老者姓杜，山西人，在京城以收破烂为业。当我把我的身世告诉他时，他为我的遭遇深感同情，建议我捡些破烂，然后买给他，即不担误上学，也能保证收入。 <br>　　这样，我悄悄的捡着破烂，当时我不敢在自己的学校里，我怕同学看到笑话。但无论如何，我能凭着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了。<br>　　有人说在精神的贫乏可以降低一个人的品味。但大家不知道物质的贫乏更可怕，他能摧垮一个人的意志。<br>　　★捡破烂遭遇红颜 <br>　　大学生活，就在我上上课、写写稿子、捡捡破烂中过着。那日子平平淡淡，寂寞、穷苦、无助，什么都来了，唯独没有爱。其实，我也不奢求，也不敢奢求，因为我是一个连活着都艰难人。 <br>　　92年的暑假，我没有回家，我想趁着假期多捡些破烂，以筹备下学期的学费。一日早晨，我在一个小区的垃圾箱捡破烂时，一位晨练的女孩带着一个袋子走到我跟前说&quot;同志，这里有废纸，你收着吧。&quot;那女孩面带笑容，我从她的眼里竟没有看到厌恶和鄙视，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没有歧视的眼神。我感动地的顺口说了一句&quot;Thankyouverymach&quot;。那女孩看了我约有半分钟，然后说了句&quot;Thatisallright&quot;。那双明亮的眸子就永远烙在我脑海里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乐乐，那时我们未曾相识。 <br>　　大二第一学期，我被学校的文学社选为副社长。一日，我在文学社里正忙着校稿，社长孙卫过来，说给我介绍个新会员。抬头一看，我慌了，那个女孩竟是那次捡破烂时遇到的女孩。&quot;我给互相介绍一下，这个新会员是哲学系的才女张乐，这是我们的副社长秦辉&quot;，多谢大大咧咧的孙卫及时打破了尴尬。在我们握手致意时，乐乐满脸疑惑。我知道她认出我了。我无奈的笑笑。 <br>　　好在孙卫介绍完张乐就走了。孙卫走后，乐乐说：&quot;别人都叫我乐乐，你也叫我乐乐吧，社长，我们是见过面的。&quot;我知道有些问题是掩盖不住的，只有点头默认了。乐乐问：&quot;社长，你利用暑假体验生活，除了捡垃圾，还干过什么？&quot;她把我当作体验生活了。嗳，一个富家小姐，不知道一个山里娃活着的艰难。我怕她把我捡破烂的事说出去，因为我们山里人把面子看得比命还重要。在乐乐许诺不告诉别人后，我告诉乐乐，那不是我在体验生活，那是我大学唯一的生活来源。乐乐满脸惊讶。我和乐乐就这样相识了。我和乐乐相识是命运和我开的一个最大的玩笑：命运让乐乐在我捡垃圾那样龌龊时遇见我，又让乐乐在大学文学社那样文雅的地方和我相识。　　后来，乐乐经常找我借书，让我帮她改改稿子。在这样的一来二往中我们就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 <br>　　乐乐知道我是太行山里的娃，贫穷是我们那儿最大的特点。我也知道乐乐是一个少将的女儿，母亲是一名军医。 <br>　　★因为有她，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br>　　大二国度节前夕，学校里组织了&quot;校园十大写手&quot;评选活动，我以《母亲，你怎么哭了》一文高票当选，颁奖晚会热烈隆重。最后每位获奖者登台献歌一首。轮到我时已是最后，我不会唱，老师在摧着，我就唱了一首家乡常唱的&quot;信天游&quot;。我不敢相信，乐乐竟手捧一束鲜花走上台来，给我献花。<br>　　我感动的有点晕。谁都知道，乐乐是我校公认的才女加校花。那时我那小小的虚荣心得到了最到的满足。 <br>　　第二天，学校疯传着一句话&quot;张乐是秦辉的女朋友&quot;。在宿舍里，我对着哥们解释，却只换来哥们坏坏的笑。我和把这事告诉乐乐，乐乐说，他们不怕累就让他们说去吧。乐乐竟一万个满不在乎。我正求之不得呢，也就懒得去理了。 <br>　　我的生活没变，但乐乐的快乐开心竟让我那悲寂的心活 <br>　　跃起来，我的脸上也有了笑容。一直以来，我总是固执的用冷漠的眼神来对待这个世界，也计，我是一个自卑的人，所以我对什么都没有激情，可现在，一切都变了。我喜欢乐乐和我在一起，看着她含笑的眼睛，或者听听她清亮的声音。有她在我身边真的是一种很美的感觉，让我安心。哪一天见不到乐乐，我心里就空荡荡的。那种感觉我想就是幸福的滋味。 <br>　　我和乐乐有一人共同的爱好，就是去阅览室看书，乐乐总是带着自己的双人坐垫去给我占座。我无论去的多晚，总会有地方坐。乐乐看累了，会写个张条给我，上面写着&quot;出去走走&quot;，我看累了，只要一个眼神就可以了。那日，我收到乐乐给我纸条，顺手夹在书里。出了阅览室后，乐乐问我，你怎么出来了，我说不是你约我出来走走吗？乐乐笑了，我找出那纸条一看，呵呵，竟不着一字，白纸呀。我们的日子过的默切甜蜜。 <br>　　有时乐乐会陪我去捡破烂，那时她没有一点大家闰秀的娇态。乐乐自诩为&quot;捡破烂的小姑娘&quot;并将&quot;赶海的小姑娘&quot;那首歌改成捡破烂的小姑娘，小声哼哼着&quot;捡破烂的小姑娘，拿着一个大竹筐，走遍路边垃圾箱，她捡的破烂最多，多得像那小山装满筐，噻箩箩哩噻…&quot;那时我有一种想把乐乐拥在怀里的冲动。 <br>　　大三的下半年，我就能独立的编程了，经朋友介绍，我承接了给一贸易公司编辑一个商品流程软件的任务。我天天泡在图书馆、阅览室、电脑机房里，有时一泡就是一天，那时乐乐就帮我打饭、到图书馆查资料，有时给我洗洗衣服。日子过的匆忙而甜蜜，有时真想让时光这定格在这里，不再流失。可会吗？ <br>　　经过三个多月废寝忘食的努力，我终于完成编程任务，贸易公司非常满意，付给我2600元的劳务费。虽不多，但是我当时见过最多的钱了。我真不知道怎么花，就给家里寄了1000元。为了感谢乐乐这三个月来对我的关心照顾，我决定带乐乐去秦皇岛看海。乐乐知道后，高兴地搂着我的脖子蹦了起来，兴奋之余，竟吻了我的额头。我当时懵了，长这么大，她是第一个吻我的女孩，我只觉得脸发热，天旋地转。 <br>　　我们乘火车到了秦皇岛，来到了&quot;天下第一关&quot;山海关。随后，我们去了北戴河,乐乐洗了第一次海水澡。乐乐穿着红色的游泳衣在海水里蹦着、跳着，尖叫着，那高兴自然是溢于言表。忽然一个海浪涌过，将乐乐淹没，乐乐站起来张口想喊我时，又来了一个浪头将她淹没了，我慌忙将他拉起。乐乐竟告诉我，大海好咸呀。呵呵，这丫头，一定喝海水了。再有浪涌来时，乐乐就死死的抓着我的手，象个孩子。太阳落山后，乐乐牵着我的手在沙滩漫步，走累了，就和我玩沙丘，把我埋在沙里造出各种奇怪的图形，并夸张的笑着。 <br>　　听说北戴河海滨是神州九大观日处之一。我们相约早睡，夜已很深了，我们才相约去睡。住宿时，乐乐说她害怕，非要和我住在一起。我极力反对，乐乐竟哭了。那夜我们住进了双人房。也许白天太累了，我很快就迷迷糊糊的睡了。半夜里，我觉得房间里有声响，就微微睁开眼，却发现乐乐趴在我的床边。我当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假装睡了。乐乐用手轻轻抚摸着我的脸，喃喃自语，&quot;我爱我，很爱你，你为什么不知道呢，傻瓜&quot;。最后乐乐竟轻轻的吻着我的唇。乐乐的泪水打湿了我的脸。我傻了，我只是一个农民的儿子，我不是你生命中的唯一。这一晚，我一夜无眠。 <br>　　第二天，四点多我们就起身去看日出。我们选择了最佳观日地点鹰角亭。日出时，天水相连，色彩变幻，水上水下红日相接，瞬间跃出水面，霞光、阳光洒满山峦沙滩，犹如覆盖上了一层金色的纱幕。那时乐乐依偎在我的身旁，在我耳旁悄悄的说&quot;有你的日子，我好幸福……&quot;。 <br>　　看完日出，我们还乘坐缆车浏览了仙螺岛。仙螺岛有个美丽的传说。相传，很久以前，海螺仙子违抗龙王许配之命，下凡人间，与南戴河渔民小伙子海娃相亲相恋，喜结良缘。乐乐听完导游介绍这个故事后，竟半开玩笑的说，她就是海螺仙女，我就是海娃。我苦笑无语。 　　★年少时的爱是那么傻 <br>　　从北戴河回来，我一直在思考我和乐乐的关系。老舍的话一直在我的脑海里回旋&quot;爱与不爱，穷人得在金钱上决定，情种只生在大富之家&quot;。我知道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门不当户不对，一个是为了活着不断挣扎的穷学生，一个是养尊处优的将军的女儿。我知道我能爱乐乐一生一世，但乐乐能吗？乐乐父母会同意吗？ <br>　　爱一个人就要给他幸福。既然我们的爱不会幸福，那我只能选择离开。 <br>　　我开始渐渐疏远乐乐，乐乐也觉察到了，从她那欲言又止的眼神中，我看到的全是哀怨。乐乐，你知道吗，你是我生命中渴望已久不曾出现的那轮彩虹。我对你真的难以割舍。你在我的身边，我有暖暖的感动，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我离开你，我知道你会痛，甚至会骂我无情。希望你原谅，要知道，我做出这样的决定，我也痛苦，我其实更需要你。一直以来，我把和你在一起的快乐视为我一生的幸福，我又何曾不想哭，可生活中总有太多的无奈，这就是命呀。<br>　　一切尚未开始，一切已经结束… <br>　　时间过的飞快，转眼间已毕业四年了。乐乐毕业后随父母去了湖北，而我去了深圳，我和乐乐再也没有见面。但我对乐乐的思念却愈来愈烈。乐乐一如既往的向我的邮箱里发信。我也习惯了每天一上网，就打开邮箱，看看乐乐发给我的E-mail。但每次我都不回，不是不想，只是怕回信会唤起乐乐更多的伤悲。但那次乐乐写给我的邮件让我愧疚万分： <br>　　如果这个世上有100个人爱你， <br>　　有一个人是我； <br>　　如果有10个人爱你， <br>　　还有一个人是我； <br>　　如果有1个人爱你， <br>　　那个人就是我； <br>　　如果没有人爱你了， <br>　　那么我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 <br>　　乐乐，我能读懂你的心。但我的心又何曾不是如此呀! <br>　　2000年春天，我去北京出差，晚上和北京几个同学吃饭。席间，他们谈到了乐乐。说乐乐命苦，父母在98年抗洪中一起牺牲了，现在卧病在床。那时我楞了，我手中的酒杯滑落到了地上。我不相信这是真的，我有天塌地陷的感觉。我想起乐乐写给我的E-mail： <br>　　&quot;没有亲人的呵护，没有爱人的相伴，我的生活还有什么幸福可言？当我死去了，你还会记得我吗？&quot; <br>　　那一刻，我崩溃了，我忘记了什么是矜持，泪水早已模糊了我的眼睛。此时，我才知道乐乐已深深的浸入我的骨髓。　　★没想到重逢意味着永别 <br>　　第二天我就乘飞机赶到湖北乐乐所在小城，当我出现在乐乐面前时，乐乐呆了，扑到我身上，疯了似的捶打着我，说我知道你会来，我知道你会来。我紧紧地将乐乐拥在怀里。乐乐哭了，哭的是那样无助。 <br>　　我看到了乐乐满屋子贴着我的照片，床头上放着我在大三时送她的小狗熊。嗳，乐乐一直生活在记忆里。 <br>　　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我知道，今生我不会再原谅自己了… 　　第二天我陪乐乐去医院检查病情。苍天真的不公，乐乐得的竟是骨癌，骨髓移植需20多万。但现在骨髓库里没有和她血型相配的骨髓，需要找一个能献骨髓的人，父母最好。 <br>　　我试着问乐乐。乐乐哭了，乐乐说她没有亲人了。1998年的抗洪抢险中，乐乐父母所在的部队担负着江西九江抗洪抢险任务。九江决堤时，乐乐的爸爸带领着他的部队跳进齐肩的洪水里，手拉着手巩起了一道道人墙。奋战几昼夜，他和他的士兵一起被洪水带走了。母亲也在抗洪中为救一个小姑娘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在这里，我诅咒那些拿着人民的生命当儿戏的制造&quot;豆腐渣&quot;工程的政企官员们)。 <br>　　说到这儿，乐乐用双手抓着头发，撕扯着衣服，放声大哭，她不停的告诉我&quot;阿辉，我疼呀，我心疼呀，&quot;我抱着她的头，她委曲的象个孩子，她喃喃地说&quot;我天天在梦里梦见爸爸妈妈在洪水里伸着手说：乐乐，救救我，救救我…&quot;我抱着乐乐，泪水不停的流。乐乐，我苦命的乐乐，你以小小之躯，哪能承受得了这样的打击呀! <br>　　在这个世上我只对一个人说过&quot;我爱你&quot;，那就是乐乐。我告诉乐乐，等病好了，我们就结婚，让她做我今生最美的新娘。 <br>　　乐乐苦笑着，只是摇头。 　　我决心承担起一个男人的责任，我将乐乐转到上海同济医院，决定给她做骨髓移植手术。 <br>　　我很快以56万的低价卖掉了深圳的电脑公司。我不想卖，那是我的心血呀，可我还是卖了。 <br>　　在等待骨髓的时候，乐乐的身体愈来愈遭,经常晕迷过去。医生的话总是萦绕在我的耳边&quot;做手术已来不及了，最多还能活半个月&quot;，我知道这是对乐乐下的死亡通缉。 　　我知道，每一个女孩都梦想着做新娘，包括乐乐。我决心和乐乐结婚。那日我和乐乐去影楼拍婚纱照，乐乐细细地翻看着别人的结婚相册，满脸神往…最后，乐乐没有和我拍婚纱照，也没去婚姻登记处。她只希望在教堂里举行个婚礼。我明白乐乐的良苦用心。 <br>　　2000年，中国还没在在教堂里举行婚礼的先例。我来到圣约翰教堂，说明来意，被拒绝了。后来我诉说了乐乐的悲惨遭遇，他们爽快地答应了。<br>　　★我在婚礼上失去了她 <br>　　9月6日，是我永远难忘日子，那是我和乐乐新婚大喜的日子。今天，乐乐出奇的好，精神饱满，也许是医生给打了强心剂的原故。6点，我带乐乐去&quot;伊人红&quot;影楼化装，并装了一个最豪华的加长林肯婚车。婚礼上的女人最美丽，那时的乐乐面若桃花，貌若天仙。　　8点28分，我们如约来到了教堂。 <br>　　教堂为我们响起了《举行婚礼歌》，我背着乐乐走进教堂，牧师开始为我们举行婚礼仪式。我勉强扶着乐乐走到牧师面前，牧师手持《圣经》开始为我们祈福。 　　当牧师问乐乐：你愿真心诚意与秦辉结为夫妇…无论安乐困苦、贫穷富贵、康健疾病…一心爱他；终身忠诚地与他共建美好的家庭！你愿意吗？ <br>　　乐乐满面含羞的回答&quot;愿意&quot;，脸上洋溢着满足。 <br>　　也许乐乐感到太幸福了，我给戴上戒指时，竟红着脸问&quot;我漂亮吗？&quot;，我说乐乐是我的海螺仙女，是世上最美的新娘。我想，乐乐一定沉浸在仙螺岛那美丽的传说中了…当时，乐乐满面红光，满脸含笑(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人升入天堂时的回光返照)。　　当《婚礼乐曲》在教堂里响起时，乐乐在我的怀里满意的闭上了眼睛。我知道乐乐真的走了，永远的走了。我没有惊慌，我知道这一天会来的，但我没想到，我苦命的乐乐，竟在我们的婚礼上走了，带着微笑，也不问问我是否愿意就走了，只留下一个孤单的我。 <br>　　我的泪水再也止不了… 　　☆后记： <br>　　乐乐走了，带走了她所有的欢乐与不幸，也带走了我这个颗思念她的心。 <br>　　乐乐生前有个愿望，想生活在有山有海的地方。我一直在找乐乐满意的安眠之地。也许冥冥中乐乐在指引着我。我竟找到了一块这样土地－－在齐鲁之邦山东省，有一个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区，那儿有秀美的青山，还有蓝天、碧海、金沙难。我在山海天选了一个地势较平坦的山坡将乐乐葬了。在那儿，乐乐可以听鸟儿鸣唱，看云卷云舒，赏海浪澎湃，听松涛阵阵，更可眺望万里海疆。 　　大家说，时间是医治伤痛最好的老师，但为什么我的伤总也好不了？夜深人静时，我喜欢对酒独酌，每次我都酩酊大醉，每次我都会看到乐乐那哀怨的眼神。 <br>　　欲将相思杜康，爱人去，酒酣有谁赏？ 　　渐渐的，我的泪少了，因为生活还得继续。乐乐离开我，我没有什么不同，只是不开心，不快乐，我现在真的不惧怕死了，因为我知道在生命的尽头，在世界的另一端，我的老婆乐乐在等着我。</span><wbr /></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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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CDATA[158489818@qq.com(/sun拒绝吃草)]]></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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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un, 04 Oct 2009 08:54:45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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