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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夜上(1)]]></title>
<description><![CDATA[关中匪事]]></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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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Wed, 09 Sep 2009 18:43:2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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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土城争霸--前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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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游戏背景传奇3G，作于04年) <br><br>一 荣升武将<br>我有一个特点，便是十足的普通，无论站在哪里，行至何处，都没有人会记得我。<br>因为我的平凡。竟然在仇人唯尊杀红的府里混迹了三年，仍然是一个平凡的小混混。说来好笑，想杀他只是我一时的无聊。因为别人都有那么多做不完的事情做，为了证明自己的价值，我才毅然决定了将复仇作为我的人生的使命。我父母的样子我都记不得了，唯一记得的是夺去他们生命的那场大火，那些年兵荒马乱，荒烟蔓草，其实作为将军的唯尊杀红烧死几个野蛮人，那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br>据说那是一场很大的大火。整个村庄都变成了灰烬。但别说杀他，可怜的我连接近唯尊杀红的机会都很少。他的武功盖世，几次翻墙入室都将机警的他惊醒。于是打消了暗杀他的念头，再说背后杀人君子所不为。要杀他，得凭本事，不然所谓的报仇，意义也不大了！<br>一次杀红设宴，请来驻守沙漠土城的诸位将领喝酒作兴。我席间送酒，醉熏熏的杀红将我的手臂一把抓住。 <br>“你是习武之人？” <br>这时夫人插进话来：“他们做下人的哪个手没有厚厚的一层手茧？你自己常年习武，见到手茧厚的就说是练武之人……” <br>“你懂个屁！”唯尊杀红微醉的眼睛瞪了一下，坐下的众将全都被这怒吼吓得哑口无言。替我圆场的夫人被劈头骂了一句。起身恨恨的拂袖离开。 <br>“说，你是不是习武之人？” <br>“我，我在幼时候曾追随龙血先生学过‘莲月剑法’……”我说了实话，说实话并不是坏事，当然更不能说明我会这套剑法就是来杀他的。 <br>杀红哈哈一笑，放开我的手望向坐下的众将：“连我杀红的家丁都会举世无双的剑法……实在是……实在是蹊跷啊！” <br>“在下曾经报国无门。只能微卑地服侍老爷四年多，为的就是有一天能报效国家……”百无辩解之下，我编造了这么一句谎言。 <br>“你既是龙血先生之后，那我到是想见识见识他老先生传下来的‘莲月剑法’——如何？” <br>“……”沙漠土城的牢底关着几十个尚未处斩的诺玛战俘。这个游牧民族有着自己的语言和文明，他们丝毫不接受自己的家园被一群来自南方有着细嫩皮肤的弱者所占领。缺乏智慧的他们最后还是被驱赶到好几坐山脉之外，不停的迁移到离自己家乡越来越远的地方。 <br>我不愿意杀人，特别是无辜的人。但无奈之下，几十双眼睛看着我走进用粗木做成的木笼。场外的几十双眼睛看着我抽出刀——那四个饥饿的战俘也许好久没有嗅过阳光，眼睛一直眯着。他们各自拿着巨大的木棍和不太锋利的钝器。我默默的祈祷着，不是为了自己祈祷，而是为他们。我紧了紧手中的斩马刀，几个战俘还在犹豫着什么，不肯靠近我。我懂他们的语言，我甚至知道他们在想什么。生命对于他们来说是多么短暂和仓促。<br>年老的诺玛战士回头看看自己的战友，说了一声：“诺玛神保佑！”。几个人看着我，杀气陡增。齐齐的撕吼一声，凄凉的晚景，凄凉的长啸。<br>我的刀毫不留情的迅速刺进诺玛战俘的身体，只有他们才能感觉到我把住刀柄那颤抖的双手。在四个战俘瞬间爆裂于我的刀下，内脏和肛肠飞溅而出缠绕在我的斩马刀上，这时场外传来了一声恐怖的尖叫。那是杀红一个和我一样无足轻重的小妾传来的。她的尖叫充满了不知所措的慌张。 <br>这个女人告诉了我我是有多么残忍。我闭上眼睛，用沾满鲜血的手将尚存喘息的老者放平，这样，失去了下身的他或许会舒服一点。太阳落于山下 <br>诺玛之神从篝火中升起 <br>在黑暗的世界里 <br>唯有您才能保护我们 <br>保护我们的家园对不起了，我敬爱的族人！<br>二 杀妾<br>杀红的小妾叫蝴蝶姬。此后她常常和我谈起诺玛族人的狼性，谈这个游牧民族的历史。她还不知道我身上流着一半诺玛民族的血液。她问我诺玛民族的战士为什么在战斗的时候眼睛会发出红色的光芒，我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这种特性是他们祖先留下来的——我告诉他，这个在沙漠中近千年矗立不倒的沙漠土城是由这些坚强的野蛮人用手一块一块堆建起来的，而不是比齐政府建立的。我还告诉她，野蛮是真诚的一种表述，他们在这个沙漠中一住就是几千年。他们的魔法和精神没有得到进步，但他们的性情却是最为真诚的。我知道我和她聊的都是禁忌之事，但夜深人静，无人窥听，大家就心照不宣了。南方人对这些野蛮人恨之入骨的时候，暗地里却有蝴蝶姬对他们心存怜悯，我想，我真替诺玛人感到有那么一点点慰籍，在南方成长的几十年中唯一有人为诺玛族感到他们是多么可爱甚至为他们的遭遇感到不平。对于南方人来说，我只对她和我师傅报有好感。<br>蝴蝶姬是虽然是妾，但实际上形同夫人的丫鬟。非打即骂，但她有着南方比齐一带妇女独有的魅力，独自忍受痛苦并乐观向上。这一点我非常喜欢，但喜欢有什么用。杀红是沙漠中的暴君，怪异无常，但他照样有人喜欢。蝴蝶姬虽然受尽夫人的凌辱，但她照样深深喜欢她的老爷。人生就是这么无常，我的师傅龙血常常和我开色情玩笑，说到最后，都得深深的叹息一声，说：“男人和女人就是这么错综复杂的联系在一起，甲喜欢乙，乙喜欢丙，丙又喜欢丁，丁却喜欢甲——然后是甲和丙在一起，乙和丁在一起……妈的，你说烦不烦？难怪武术的最高境界要抛弃情感。这可是真理啊！”<br>某天晚上。我决定偷偷带蝴蝶姬出去看看诺玛遗址，那儿已经被杀红派兵封锁了。但我如今已身为沙漠土城的武将，要进入那块禁地，也易如反掌。我的朋友白马显然不适应两个人骑着它，它在奔跑中偶尔猛的扬起前蹄，让蝴蝶姬更加紧紧的抱住我，不禁让我的心一阵荡漾。 <br>看来我让她去看诺玛遗址是对了。以后得多带她去几次。诺玛遗址是一个宽阔的巨石林。族人的图腾让我无法理解，碑文上的图和字都像篝火的烟雾一样，仿佛在冉冉上升。我和蝴蝶静悄悄的走在其中。几个守卫紧张的看着我和她，即使我是武将，也对我们的半夜来访心存戒心。 <br>“诺玛一族人的寿命都非常短暂，男人能活到40已经长寿了。他们在沙漠的腐蚀中十岁便可以独自打猎，二十岁一过，迎接他们的便是苍老……他们的朋友是马……英勇的诺玛骑兵你听说过吧？” <br>“听说过，不过被杀红老爷打败了。” <br>蝴蝶姬说了一句让我扫兴的话。不知不觉中，我意识到自己已经暴露了某些东西。 <br>“胜败无常……他们为了家园，虽死犹荣。” <br>“你肯定是诺玛后裔吧？我觉得你的母亲是诺玛族人，父亲则是比齐人。你为了掩饰身份，装作是比齐人……” <br>“错了。”我打断她，因为按照她的推理，接下来定是揭开我混到杀红身边的动机。 <br>“那你父亲是？” <br>我没有作答。但人的惯性让她非得我说出来才行，哪怕她明明已经猜到。 <br>“我不会说出去的。相信我！” <br>我转头看了看蝴蝶。眼神毫不游离的说： <br>“我是比齐人。我只是，同情这个民族！”三 诺玛民族<br>诺玛人的悲哀是他们甚至没有办法伪装成间谍进入沙漠土城之中。高大的身材，褐色的皮肤和普遍佝偻的形象让人一看就知道他是诺玛人。无法伪装。幸好我的母亲是比齐人，若是我也像父亲那般有着诺玛人的伟岸，恐怕就活不到今天了。<br>诺玛1842年，比齐王换位，杀红应招回比齐参加换位大典。杀红可是朝廷的重要人物，俗话说天高皇帝远，又手握大量兵马。皇帝也不敢对他怠慢。我不幸被他选为随从，服侍仇人，那可是我十二分不愿意的干的事。<br>出发那天让我感到意外。没有八抬大轿，没有其它人。我背了他的包裹，里面除开官服半口袋都是酒，一共就我们两人两匹白马。这行头很难让路人想到他是皇帝老子也不敢怠慢的人。 <br>也许这就是这个男人的魅力和独到之处，没有浮华，也不愿意引人注目。话不多，指点江山惯了，偶有十句话八句也是骂人。他毫不掩饰自己的暴力。女人们都爱他这一点，我倒搞不懂了。我这人虽然平凡但也是中规中矩，不温不火，武功也不错——如此倒不讨女人喜欢。别说佳丽三千，现在连自己心爱的人蝴蝶姬，还是他的小妾。不说是为了报仇才杀他，单是为了蝴蝶姬，我也有理由杀了他。 <br>半路，马疲人倦，他示意停下来。他的酒已经喝完了，回头看看我，问：“小子，你的酒呢？” <br>“我没有带酒”我说。 <br>“你还是不是男人？”杀红责怪的瞪了一眼。但没有瞪我，而是瞪着前面一块石头。 <br>“我从来不喝酒。”我说。 <br>我想，酒后失言，我要杀你，怎么能带酒？ <br>见我没有酒，杀红无奈的看天长叹一声，说：“找酒去吧！哈哈！” <br>我抓到他言语里的两个字“哈哈。”为什么他要笑两声呢？这个奇怪的老头。 <br>奇怪的老头轻车熟路将我带到绿洲一家酒馆，这种酒馆只有绿洲才有，比比齐那些气势磅礴满壁文人墨客挥毫的酒馆来得简单多了，就是一个石头搭建通天棚，房顶便是几片树叶。我对里面的情景感到吃惊，就像一个难民营。人们抱着酒坛子横七竖八的半睡半躺，出神的听着台上说书人讲书。杀红抱了一瓶酒，兴致勃勃的一屁股坐下地去。没有管我。 <br>“我是说书人啊锟——如今我已经四千来岁了——是四千不是四十！当年牛魔王穿裤裆的时候，我就已经在了！”说书人扬扬头，表示老子世上最强。 <br>底下的人不约而同发出“哇”的一声惊叹。看那架势仿佛真信了。说书人缓缓说道：“今天我要讲的事情就发生在不久前……” <br>“啪”的一声，叫啊锟的说书人打开逍遥扇，人们随着那铿锵之声掉入了如画卷一般的历史中。“北行的比齐人在几千年历史里征服了所有异族，抢夺了矿产丰富的毒蛇山谷、边界城市、银杏山谷……当他们迈出了丘陵和盆地后，发现世界并不是史书上说的那般有棱有角，一大片荒漠等着他们踏过。所以比齐的祖先便立下了志愿：总有一天，要让子孙走出这片沙漠，看看沙漠外面又会有什么？ <br>但路途是遥远的。沙漠中的异族并没有比齐皇室的祖先们那么浪漫，他们成为了比齐皇室寻找未知文明最坚固的障碍。比齐军队每向沙漠中前进一步，必然会有数千人为此丧生。一批一批的人为了一个没有目的地的地方前行。 <br>说到异族，如今的诺玛族成为了最后的一支阻拦比齐人前进的沙漠民族。我们的脚下原先便是他们的地盘，不过，现在他们应该被赶到了好几座山脉的那边了吧？” <br>坐下开始有人零星的笑了起来。 <br>说书人接着说：“说起诺玛民族也挺惨的，据说最开始这里是一片绿地树林，别说沙漠，连沙都没一颗，那时候他们在这里养猪；接着土地沙漠化，他们养的东西变成了羊；而现在，他们在好几条山脉的那边，肯定是冰雪覆盖。这回他们该养什么了呢？我想该养企鹅了吧？” <br>坐下的人开始哈哈大笑起来，我实在无法忍受这种挑衅。我的族人还在山的那边祈祷能活着回到家乡。而这批无耻的人还在这里围观者一般指指点点。 <br>“我想第一个见到世界边缘的人不是比齐人，而是被比齐一直往外驱赶的诺玛野人！他们的繁殖能力可强得很，像老鼠一样，不那么容易灭绝的！” <br>台下一个人高声的掺和，说完众人已经炸开了窝。笑的东倒西歪。我从手中摸出一支飞镖，还未离手，被坐在前面的杀红回手抓住。而他的身体却没有扭过来，头也还是直直的望着台上。我们在人窝里保持着这样一个僵持而又古怪的姿势，很长时间都没有松开。四 皇帝的阴谋<br>“你相信说书人的话吗？我们是为了寻找未知的东西？” <br>“不信，那是什么狗屁理论。比齐人民每年耕种，养育后代。而你们——就是将他们的亲生骨肉变成一堆烂泥！文明算是什么？” <br>“延续不仅仅是指生命。你这个屁小孩还小，不懂我也不怪你！” <br>“你他妈的！”我恨恨的骂了一句，不过是在心里。如果我骂出来，相信我至少会断四五根肋骨。 <br>杀红骑在马上，突然回头看着我：“你是诺玛族的后裔？” <br>“不是！”我答应得干净利落，仿佛自己真的不是。我肯定他已经猜到了我的身世。但是他也没说什么。策马往前奔去。 <br>经过两个月的快马加鞭后，我的白马踏上了第一块草坪。如果让我选择，我还是希望自己是一个有着纯正比齐血统的人，有绿草和耕田的地方或许我会变得快乐一些。我迈进毒蛇山谷的那一刻，座下的朋友白马似乎就已经感到了一丝欢快。 <br>“国家和人一样是在朝着一个终点而行。人的终点是死亡，而国家的终点，则是天下大同。很悲哀，我们知道结局，但没法改变。” <br>“你凭什么说天下大同？” <br>“我知道说书先生的话很伤人，但强大的文化总要吞噬弱小的文明。这是必然、已发生、正在发生的事情。文明与文明之所以不同，是因为他们有差别。有阶级上的差别。为了达到自然界的和谐，必须只留下一个最强大的文明。我杀诺玛人不是因为恨他们，也不是因为看不起他们。而是……这是我历史赋予我的责任。你懂吗？” <br>按照他的理论，杀掉诺玛人倒成了天经地义的事。以后是什么样子我管不着，文明是个什么鸟蛋也不是我考虑的事。摆在我面前的事实是：此人纵火烧死了我的父母，杀我的族人。还鼓吹自己在执行狗屁历史责任；另一点是我也因为无聊，必须杀了他证明自己的价值。他这么学究式的一说，倒增加了我的压力。说不定哪天真杀了他，历史便可能因此停滞了！？ <br>妈的。瞧我在想些什么。比齐。 <br>皇宫。 <br>新皇帝年轻得出乎我的想象，意气风发的他站在一群年老体弱的大臣之中明显不合调。老皇帝纵欲过度，几年光景便将生命挥霍完毕。我是杀红的近身侍卫，按照古老的战士礼节，侍卫和刀一样不能和主人分离。新皇帝的眼神凌厉的扫过每一个大臣的脸，当他的目光看到杀红时，眼神立即像女人一样温柔起来。 <br>“杀红叔叔！” <br>“我不是你的叔叔！我是你的士兵，陛下！” <br>“叔叔不要多礼！先父遗嘱我要遵从叔叔的教训，若是对您也分起主次。那我可担不起万恶之首的罪名——对了，此人是谁？”皇帝瞟了我一眼。 <br>“那是在下的侍卫！” <br>“侍卫？”年轻的皇帝额为不解的样子。旁边的宦官和道：“这是礼节！” <br>“这算什么礼节？”皇帝突然毫无预兆的冲着宦官怒火冲天。“叔叔是我的亲人，和他叙旧还需要什么礼节？给我废了这一条！” <br>我发誓无辜的宦官既不认识我，也没和我的先人有过交情，最后却成为了挨骂的载体。可见做什么都不容易，可想做皇帝的就更不容易了。 <br>杀红老道的呵呵一笑，说道：“老朽无后嗣，年老体弱又无人照料，只有这侍卫是我的近人。你若是有让他下去的意思，那不如我也下去吧！” <br>“叔叔不要多心，既然你这么说了，那就破一次例吧！”皇帝递给杀红一杯比齐产的烈酒。这种酒是比齐的特产，绿颜色的液体，散发着荧光。这很容易让人便想到纸醉金迷这个词，杀红在沙漠中许多年未曾饮过家乡的好酒，没有多加思量，一口将它喝得见底……归去的途中。杀红的脸苍老得有些厉害，他甚至无法抓紧马的缰绳。我想他是中了一种叫绿毒的毒药。这毒的颜色和比齐烈酒无异，放到酒里自然难以辨别。 <br>雪上加霜的是，后面追来了一大群战士。听马蹄声有二十人，结果等我看清楚，才知道有二十一人。比齐皇家卫队历来训练有素。连马儿奔跑的姿势都毫无分别，距离相等，错落有秩。铠甲鳞片的摩擦声让人想起法师们用来修炼魔法的血浆。 <br>杀红在马背上拿出裁决之杖，沧桑的说了一句诗一样的话语：“我喜欢在夕阳的时候战斗！” <br>我虽然不喜欢，但也没办法。在敌人还未近身之前，五枚毒镖从我指间离弦而出。“噌噌噌”几声，五枚毒镖被敌人瞬间用沉重的炼狱斧头震开。 <br>“皇上以叛国罪命我等将唯尊杀红就地阵法！若遇反抗，诛灭九族！” <br>“哈哈哈哈……”杀红仰天长笑。 <br>“我身为皇上的亲叔叔，竟然还有诛灭九族一说！你们……你们给我看看——” <br>杀红用手指向天边。 <br>“从毒蛇山谷往北，穿越沙巴克到沙漠土城，总共有三千里远！这是我用了三十多年时间，用了一批又一批士兵的鲜血和汗水换来的疆土！老皇帝对这一切还心存感激；可新帝上任，只想到老朽对他的威胁，绝不会想到老朽和士兵为他的付出！这样的皇帝，我杀红不举棋造反怎么对得起先祖？别幼稚的以为一杯毒酒，就可以让我魂飞魄散！” <br>“……老将军！天命不可违！失敬了！” <br>第一个试图接近杀红的人被我劈于马下。蜿蜒而下的鲜血形成了数不清的细小河流，散落的内脏还在微弱的跳动。我的身体里随之响起了古老的音乐，旋律悠远、起伏不大。但音质细腻到极端。 <br>我握刀的手随着内心的音乐而跳动，眼前的画面有些凌乱。看起来很糟糕，但其实没什么。杀红用裁决之杖将一个骑兵从马上捅到空中，尚未到抛物线的顶端，又生生的将骑兵打落。铠甲被砸得四处纷飞。我被这个场景深深的打动了，内心兴奋到了极致。心中平缓的音乐突然响起了一个极高的音符，眼前一人被我连人带马劈成了两瓣，我的眼睛变成了火红色。纵然我极力控制，但还是暴露了诺玛族特有的标记。 <br>……血泊中的老头斜躺着休息。鲜血尚在他的胡渣间流淌。我眼睛内的红色光芒也正在慢慢歇灭。这老头不但武功厉害，没想到连比齐刺客们引以为傲的绿毒也奈何不了他。我师傅龙血先生以前常常叮嘱我，上层的武功不是靠拳脚，而是下毒。不用拳脚功夫将人搞死，那才是武术之上层。 <br>只是我一直不敢苟同。 <br>“你为何早不杀我？”杀红问。 <br>“我打不过你……” <br>“呵，诚实的小屁孩。你想为诺玛族报仇？” <br>“不，只是你烧死了我的父母。”其实在这种横尸遍野的场合说这话有点可笑。我苦大仇深的浪漫复仇，现在显得有点无足轻重。 <br>“呵，我烧死的人太多了！” <br>我站起身，拧起一快破碎的布条将斩马刀上的血渍擦干净，大步朝落日走去。后面传来杀红的声音： <br>“你不杀我了吗？”呵呵，这个时候杀了你，历史恐怕真的要停滞了！还是留着你让诺玛族人或者比齐士兵杀吧！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84417225@qq.com(夜上(1))]]></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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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Wed, 09 Sep 2009 18:43:2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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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别让时间冲淡了这个鸟人 N节 ,N+1节]]></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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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br>　　万二从来没有想过，未来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他当然不知道他的未来将会发生很多离奇的事情，这次奔赴千里之外找干爹是经过长期、形而上思考的结果。万二的老家是一个偏僻小镇，出生在这里的人大都理想卑微、言谈浅薄。所以历史也就从未留下这里任何值得舒墨的传说，万二总觉得出离它便是正确的选择，不管结局如何。  <br> <br>　　再说万二的干爹——对面坐的这两个眼神猥亵，贼米贼言的男人简直就是他干爹的两种翻版。他干爹说在北京做“走私核桃”的生意，可中国遍地是核桃，送人还嫌懒得吃它，用得着走私吗？带着这样的疑问，带着对老家人民群众的失望，万二在火车上喝了陌生人半斤白酒后甜甜的睡着了。  <br> <br>　　对面的两个流氓见猴子模样的小伙子睡过去才松了口气，还好没把酒给老子们喝光。“喝麻坎了就睡哭睡是个好习惯”，瘦子看着壮汉意味深长的说。壮汉也看着他嘿嘿笑，抿一小口酒又“嘶”一声往喉咙里吸气。挨着万二坐的妇女再也坐不住了，想换个位置，又没有多余的位置，不换位置吧，挨着自己坐的小伙子已经喝醉，对面两个大汉离喝醉也不远了，愤然起身离开找到还在打瞌睡的乘务员，可惜乘务员是个刚从铁路学校毕业来实习的黄毛丫头，很勉强的前来为妇女主持公道，一看到两个男人用X光一般的眼神盯着自己的胸部，铁路老前辈教的狠话一句都撂不出来。  <br> <br>　　“列车有规定，车上不许抽烟、喝酒、赌博！”乘务员用川普简单介绍了一下。  <br> <br>　　“可我喝的是百事可乐大嘛，妹妹。”瘦个子指了指瓶子。  <br> <br>　　另外一个大汉就没那么客气了，恶狠狠的说：“你哪只眼睛看见老子抽烟、喝酒、赌博了？”  <br> <br>　　妇女说：“你那里面明明就是白酒，百事可乐哪里会是透明的嘛，豁别个哦”  <br> <br>　　“这是才出来的新产品，你规定的百事可乐不能是透明的挖？”  <br> <br>　　“你还会扯拐，这个娃儿都喝醉求了，你还说是可乐，你这不是搞笑嘛！”妇女愤然说道。  <br> <br>　　“我搞笑，我搞啥子笑，你滚开哈，鸡鸡歪歪的杂子，不安逸你滚远点去坐”  <br> <br>　　妇女怒了，彻底怒了。但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冲着乘务员吼：“老娘要换座！”  <br> <br>　　乘务员是个年轻姑娘，这妇女在她耳边一吼，耳膜嗡嗡发痛，换座位也得看别人愿不愿意不是件容易事，妇女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让她下不了台阶，不由让她血气上涌，恼羞成怒。  <br> <br>　　“你吼啥子吼，你想换你个人去换你的，关我啥子事。”乘务员说完转身要走，被妇女一把拉住衣领……  <br> <br>　　咋办呢？呼叫列车长吧，可列车长又在休息室睡觉，自己不敢去打扰  <br> <br>……（遗失）……  <br> <br>　　万二正在数着盘子里的腊肉，盘算着应该如何在十分钟内有秩序的分食，不知道别人会不会像他一样无聊。“也许自己的脑袋有点什么问题？”在意识到自己总在盘算一些“蝇头小利”的时候，他脑海里就会冒出来这样的疑问句。此时的窗外下起了小雨，干燥的路面散发出初春的气息，万二仿佛看到了枯树枝头正在慢慢发芽，仿佛看到了小草也开始由黄转绿。突然，一种吟诗的骚颤猛烈地涌上心头——表面上，万二很正经的在默不作声的餐馆里吃腊肉炒饭，实际上他的内心已经波涛了，汹涌了。可现在已经是2008，人类早已不时兴吟诗，一时又没找到能表达内心的词汇。踌躇间，一缕长发从天上甩下来罩住了万二，把万二从几千首残缺不全的唐诗宋词中拉回了2008。  <br> <br>　　这缕头发很香，淡淡的清香。应该是栀子花的味道。万二透过厚厚的镜片，仿佛看到了流动在四周的香味像瀑布一样淌进他的鼻子、嘴巴和腊肉炒饭里。万二往上看去，一个女人正背着她拨弄头发。  <br> <br>　　长头发女人无论是脱外套还是穿外套，都要把手伸进后脑勺然后往外拨弄一番。而且丝毫不会在意她头发底下是不是还有吃饭的人类。虽然栀子香的味道让万二想起了小时候，但在一堆头发里吃炒饭确实有些不太舒服。所以万二从喉咙里浑浊的哼了一声，也引起这个女人的注意。  <br> <br>　　女人回眸，发现头发下有一个正在吃饭的人类。赶忙说“对不起对不起，真是不好意思！”  <br> <br>　　万二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得说了句很不靠谱的话“真香”。那长发女子愣了一下，万二赶忙看着盘子补了一句“这腊肉”，于是假装不看女人，埋头吃饭。  <br> <br>　　万二开始打量着对面坐下的这个女人：身材匀称，五官清秀，柔顺的长发有些反光，略微透明的黄色紧身衣，白色纹胸若隐若现，下穿黑色牛仔裤和马靴。脸型，瓜子脸。身高：1米68上下。标准，实在很标准！  <br> <br>　　隔了一会，女人的几个朋友也过来了，叫了几份女人吃的东西——比如什么南瓜饼凉拌黄瓜丝之类，一边吃一边嚷嚷，吃这个皮肤好，吃那个长生不老……直听得万二看着自己盘子里黑油油的腊肉一阵恶心。万二无心吃饭，偷窥着隔壁桌的一群女孩说话。反正此刻也无事可做，不如就在此时此刻，大胆的“偷窥”一把。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84417225@qq.com(夜上(1))]]></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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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at, 18 Jul 2009 03:52:5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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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今昔是何年【09年修改】]]></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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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作于2001年，《PKer之诗》续。9年后再看，自我感觉太好了。</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生</span><wbr />  <br> <br>　　这个大陆早已看不到黑暗。  <br> <br>　　你说你喜欢在黑暗里点亮一盏烛火，漫无目的的奔跑。就像现在的你在另一个世界找不到可以依靠的人一样。我从医生的手里活过来，那一刻双手还淌着你的鲜血，我提起斩马刀离开药铺的时候，医生告诉我，如果出血量太大，我会因此而失去记忆，另外，你也许再也不会像以前那么敏捷。把斩马刀留在我这里吧，别再杀人了。  <br> <br>　　我木讷的放下刀。扭头走了出去。  <br> <br>　　老头笑笑，好象已经预知到了故事的结尾。我在这种类似于宿命的注视下离开比齐，离开这个让我初识生，直至她死的地方。  <br>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镜花水月</span><wbr />  <br> <br>　　我成为了一个矿工，整天在僵尸洞里挖矿挣钱。把铁锹轮到头上，然后使劲的砸下去，“噔”的一声，这是决定我命运的声音，运气好的话可以挖出些金子来，这能卖个好价钱。便可多买些酒喝。  <br> <br>　　我叫乱七。我在僵尸洞挖了快五年的矿，但没有人知道我叫什么名字，我从未和其它矿工说过一句话。所以我没有朋友，也不需要朋友。  <br> <br>　　偶遇生之前的生活，就是在矿洞那些昏暗的油灯下默不作声的挖矿，喝酒。然后光着满是灰尘的身子将得来的矿挑到比齐卖掉。十年就这样过去了，就像毒蛇山谷游走于指间的浮云，毫无知觉。  <br> <br>　　我洗澡都在毒蛇山谷和比齐的交界处的一条小河里，这里人迹罕至，几乎无人经过。一次干完活已近黄昏，疲惫的我走到那条小溪准备洗澡，但那个地方我洗澡的地盘却已经有一个女人了。她凝视着水中的倒影，一边用手不停拨弄着发丝。我悄悄躲进河边的草丛，静静的看着她仔细地将眉毛弄得像月牙一样弯，然后猛的将头发甩到身后，洋洋洒洒的露水飘散开来落到水里，此时夜幕渐渐降临，让人哀愁的夜来香充满了整个黄昏……时间过了很久很久，哪个女人才弄完毕，起身，瞧无声息的走开。这么黑的晚上，她没有点亮蜡烛。  <br> <br>　　后来每天的黄昏都这样。我悄悄的守侯在她身旁，看着那镜花水月般的女人折腾到天黑才走开。然后我才摸进水里，稀里糊涂的洗澡，然后爬回矿洞睡觉。  <br> <br>　　吸引我的是生的那一身孤傲，站在水中旁若无人，任何风催草动都不会打搅那一份闲情逸致。孤独和孤独总会相互吸引，那日我在小溪旁放下我一直珍藏的手镯，然后爬上岸，老实的呆在草丛里等着那个女人出现。  <br> <br>　　生惊讶的拾起那手镯，仔细的将手镯摩擦出亮人的光泽，将它放在手里，然后放进水中透过波纹仔细的打量着那手镯，又或者将它捧在手里举过头，放在夕阳下细细揣摩。我看到她笑了，两个酒窝使她更加美丽动人，夕阳的余辉透过手掌照在她的身上，使我入迷。  <br> <br>　　第二天，我放了一个戒指。  <br> <br>　　第三天的时候，我又将一条记忆项链放在那里，这是我十年积蓄换来的项链。生觉察出了什么，伸出头四处张望了很久才默默收下它。等我第四天在去放东西的时候，发现了那地方有一根用犀牛角做成的幽灵项链。我欣喜若狂的看了又看，用河里的沙石将幽灵项链磨出亮人的光泽，那一刻我无比幸福的将项链摸来摸去。等我准备钻进草丛的时候，生从里面走出来。  <br> <br>　　“你就是这样偷看我洗澡？”  <br>　　我无言也对。我的确是在偷看她洗澡，偷看她的一颦一笑。  <br>　　“你说啊！”  <br>　　“我得回去了。”我憋出一句话。我找不到其他话来表达我内心乱七八糟的感情。除了问铁匠铺老板矿石的价格，我几乎没和任何人说过话。  <br>　　“你一直在偷看本姑娘洗澡？你说啊！”  <br>　　“不……不是。”我说，然后慌乱的走开。刚走开一步，我想起了什么，回头将那幽灵项链放回了原处。  <br>　　“你叫什么名字？”  <br>　　“乱七”  <br>　　“难听的名字”她说。我回头看着她。  <br>　　“那你叫什么名字？”  <br>　　“生”。  <br>　　“难听的名字！”我说，然后大步流星的走开。      <br> <br>　　我再次到小溪边去的时候。幽灵项链还放在哪里。我翻遍了所有草丛都没发现生的影子，这才放心的收下项链，却在不敢学着生将那手饰搬弄一番了。我已经没有什么礼物可以给她留下，于是在河边的沙石上刻下了“我是矿工乱七”几个字，急急忙忙洗了澡，跑得远远的  <br> <br>　　再去的时候，附近的草已经被剪完了。我呆立在光秃秃的河边，看着沙石上的留言“乱七，为了避免你偷看，已将草割完。矿工也要穿衣服的，老地方有一件布衣，送给你。生”  <br>我穿上那件衣服，发现还是加攻的。  <br> <br>　　“谢谢你的衣服。乱七留”  <br>第七天  <br>  “我能来矿区看你吗？生留”  <br>  “矿区附近有很多坏人。乱七留”  <br>第八天  <br>  “不要我来就算了。生”  <br>  “……来吧，迷路了我可不管。乱七留”  <br>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第九天</span><wbr />  <br> <br>第九天 失去  <br> <br>　　一丝血迹淡淡的消失在远方。我站在河边，看着那些红艳艳的血迹发呆。人生在这个混乱的年代，难免遇到危险的事情，各种掠杀和争夺，而我已置身事外。我不知道生伤得怎么样。沙石上也没有生的留言。只有被水冲散的斑斓血色。  <br> <br>　　我顺着鲜血走过去，生倒在血泊之中。看样子是受到杀手伏击，骷髅随从瘫散在一旁。灵魂战衣上全是鲜血，我将生翻过身来，发现她的伤口像裂开的婴儿嘴巴一样，从耳背直接拉到了下巴。血仍在滴，生的脸已经满是刺眼的红。我抓起生无力的手将她抱在怀里，我死死的抱着她，生怕一不小心，她就从我怀中像狐狸一样遁走。  <br> <br>　　山谷的医生告诉我，如果想救她的话，必须要用活人的鲜血。但因为输血量非常大，授血者会因此而失去记忆。  <br> <br>　　那年我35岁。什么也没有。包括剑。包括记忆。醒来时在一个山谷村子里，犹如初生，我躺的床上滴满鲜血，半夜我迷糊中摸黑起床离开了那里。后来随着另外一个战士流浪到了遥远的盟重。他说我身上的幽灵项链不是一根普通的项链。于是我将它卖给了他。因为我没有酒钱。  <br> <br>--------  <br> <br>　　很多年后。我坐在盟重土城的残壁上喝酒，衣服破烂蓬头乌面。我看到一个带神兽的女人从我身边经过，耳边有淡淡的刀痕一直划至下巴。我看到她颈项上带的记忆项链和手上的戒指。脑海里轰然响起一声炸雷，我听到了水流的声音，看到一条弯弯的小河，还有一轮漂亮的夕阳……这个没有内容的画面匆匆闪过以后，我依然像个傻子一样，什么也没有。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老传奇]]></category>
<author><![CDATA[184417225@qq.com(夜上(1))]]></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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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at, 18 Jul 2009 03:34:15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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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来至于XML]]></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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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ul style="list-style-type:disc"><li style="margin:25px;">XML是时候来拯救HTML了！ </li><li style="margin:25px;">我想到我的未来将面对各种数据：游戏数据，玩家数据，社区数据，资料数据……突然意识到：<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XML也许将是我的救世主。</span><wbr />我一想到XML可以将各种数据标准化后就迫不及待的买了一本有我裤裆那么厚的书。妈的，当当那个蹩脚的送货员喘着粗气才送到我手上！</li><li style="margin:25px;">哎...... </li></ul> <br></li><ul style="list-style-type:disc"></ul>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84417225@qq.com(夜上(1))]]></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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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7 Jul 2009 16:02:01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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