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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sentosa]]></title>
<description><![CDATA[听雨轩]]></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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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27 Nov 2009 11:03:53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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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不要再迷恋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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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CDATA[184588332@qq.com(sentosa)]]></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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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27 Nov 2009 11:03:53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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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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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84588332@qq.com(sentosa)]]></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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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26 Nov 2009 00:07:4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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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已经过了许多年]]></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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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CDATA[流行音乐]]></category>
<author><![CDATA[184588332@qq.com(sentosa)]]></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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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23 Nov 2009 00:12:2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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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马云，今天你看书了吗？？]]></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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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马云，今天你看书了吗？你看的书的ISBN通过认证了吗？你是不是想要影响祖国母亲的60大庆啊？你是不是想扰乱社会和谐啊？<br><br>　　淘宝方面从9月25日起开始限制所有图书上架，要求价格合理（他们认为的合理）并且要有经过授权的ISBN（他们数据库中存有的）输入方可正常上架。对此淘宝方面的解释是要打击盗版，维护正版！<br><br>　　客观的讲，淘宝方面的做法是没有太大的问题，毕竟盗版是所有从事生意的卖家都应该抵制和拒绝的，但是这里有很多地方我就“搞不清”了：<br><br>　　1、首先淘宝方面要求ISBN必须要经过授权的，但是有很多经过授权的图书却无法发布成功，淘宝方面给出的理由是该ISBN不在淘宝的ISBN数据库中，那么按照淘宝目前的意思就是即使你是国家出版署授权的ISBN，但只要没有出现在淘宝的ISBN数据库中，那么就不是有效合法的ISBN了，要想变成有效合法的ISBN，卖家就得自己在淘宝的ISBN数据库录入图书的ISBN，淘宝这招真够牛的、也真够绝的了，首先淘宝告诉大家，国家出版署的ISBN我也不认，只要不在我的ISBN数据库中，其次想通过这种方式逼迫广大的中小图书卖家帮助淘宝建立一个庞大、丰富的ISBN数据库，要知道，当年当当网在正式运营前，可是花费了将近三年左右的时间才积累了几十万种图书的相关信息，而且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淘宝这么做，想得很好，不过可能事实不会如它所愿了，没准还是一招败笔！另外淘宝在这里还做了一件非常让人难以理解的事情，那就是即使是错误的ISBN输入，淘宝商城也是不受限制的，那么请问您这是在打击盗版呢？还是在彻底打击广大的中小图书卖家？<br><br>　　2、对于图书价格合理与否，淘宝方面给出的解释就更加业余，业余的让人觉得可笑，我65折从出版社进的图书卖72折，淘宝告诉我是因为价格超低，这样定价是不合理的，因为去百度上搜索下，很多书店，比如当当、卓越卖的价格都比较高！哈哈哈，差点笑死人了，我又不是卖50折（那样可以算是恶意扰乱市场秩序），难道让我们卖的比你们淘宝商城的更贵才是合理的定价吗！是不是那样，才能达到你们真正去扶持商城、打压中小店铺的目的呢？不过这里还是要提醒淘宝方面，电子商务不是那么简单的，不是仅仅搭建一个网络平台就可以称之为电子商务的，要涉及到产品、采购、销售和物流一整套环节，你们淘宝也充其量就是提供下平台而已，想玩传统行业、进行产品销售，你们还差得远呢，看看就一个图书行业，你们出台的这些政策，就知道都是一些外行人，问你们个最简单的问题？你们知道图书都有那些进货渠道吗？恐怕你们只知道有出版社了，这就跟中国足球一样，负责足球的领导干部连上场有多少名队员都不清楚，他只会断送中国的足球，还谈什么挽救？<br><br>　　说了这么多，也该谈谈正事了，既然淘宝的政策已经出台，那么我们不能总是在这里抱怨、逃避问题，总是要想办法去解决的，毕竟这关系到成千上万的图书卖家的生死存亡了，而且今天是图书行业，明天可能就轮到化妆品、服装行业，所以这里我呼吁所有的中小卖家联合起来，共同抵制淘宝出台的不合理政策了！<br><br>　　这里需要大家详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准备和分析了<br><br>　　首先我们很多书店卖家都是向淘宝方付了款的，比如交了信誉保证金、购买了旺铺，但是淘宝方确突然采用限制图书上架的做法，对我们广大书店的正常经营产生的很大的影响，我咨询过律师朋友，如果我们卖家在淘宝上已经付过款，并且有相关的合同条款凭证，那么我们是能够起诉淘宝方，对我们目前遇到的损失进行索赔的！<br><br>　　其次，淘宝图书的这次调整主要是由淘宝的商品部门负责的，从政策的制定上明显是外行人制定的，至于出台规则的目的或许是部门负责人为了邀功而想出的骚点子了，因为我们所有卖家可以联合起来，通过种种方式，比如像淘宝的总裁或者马云等公司高层进行各种渠道的意见反馈，比如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等，或许淘宝的高层并不了解事情的真相了！<br><br>　　接下来，我们大家也可以通过媒体曝光的方式，通过各种媒体，对淘宝目前关于图书政策的制定进行曝光，我已经通知我某门户网站的科技频道的的同学了，相信他们会对这种事件比较感兴趣了，也希望大家多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和资源报道淘宝这次的政策出台，通过媒体方面给淘宝方面施加压力！<br><br>　　最后一招，也是釜底抽薪的一招，就是我们都进驻百度有啊商城，说道这里，有朋友会说了，百度有啊人气太低了，但不要忘了，几年前的淘宝还不如有啊，客户来淘宝买书不就是看重价格便宜吗，否则大家还不都去当当、卓越网了？如果我们广大的中小卖家都进驻了百度有啊，再加上百度强大的搜索推广能力，大家觉得还有多少人会来淘宝购买那些商城价格昂贵的图书呢？如果是我，我宁可去当当、卓越网去购买了，也不会上淘宝商城购买了！没准对于百度有啊，这就是一次千载难逢的良机，借助淘宝的ISBN事件，吸引大量的淘宝图书卖家进驻百度有啊平台，进而通过图书平台的崛起带动其他行业商家的进驻！<br><br>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些建议而已，有考虑不周的地方，欢迎大家提出改善的方案，无论怎样，我们希望大家能够联手起来，共同争取我们应有的权益了！支持的朋友，帮忙去各个网站、论坛转帖下了，淘宝的朋友帮忙顶顶了！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84588332@qq.com(sentosa)]]></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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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16 Nov 2009 08:19:3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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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2009年淘宝不再是以前的淘宝]]></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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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2009年淘宝不再是以前的淘宝<br>——从“秒杀门”到“ISBN门”和“图片门”，谈淘宝的管理及诚信<br>至诚生活<br>作为淘宝的卖家和买家，“至诚生活”已经在淘宝活跃了接近3个年头了，由于是在工余的时间里经营，所以，没有投入太多的精力，因此经营不算成功，但是对淘宝的动态也是很清楚的。<br>但是，从2009年开始，至诚生活越发感觉到淘宝已经不是以前的淘宝，也不再是当初马先生所说的“创业的地方，淘宝的地方”。为什么呢？是因为淘宝经营管理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至诚生活就最近发生在淘宝里面的事情作出说明。<br>卖家，是淘宝的基本，没有卖家，淘宝就无宝可淘；而买家，是淘宝以及众多卖家的衣食父母，没有买家，淘宝就没有人气，那淘宝以及众多卖家就无法经营下去。同时，很多卖家也是买家，很多买家也是卖家。在淘宝的这个交易平台里，买家与卖家围绕着一些既定的规则，以及相互之间的信任进行买卖交易。而问题，就发生在规则以及诚信里面。<br>关于“秒杀门”。<br>为了庆祝淘宝网成立6周年，淘宝于2009年9月25日发起了“一元秒杀”活动。很多名牌数码产品都参与其中。这本应该是件好事情，但是，活动开始就陆续出现很多问题，如：“秒杀”开始前，商品被移走，“秒杀“开始一段时间后，商品才出现；同一个人同时“秒杀”几件商品；以及过了活动开始十几分钟，居然还有人可以“秒杀”成功。而淘宝给予的回复就是：网络出现延迟，出现拥塞，导致页面不同步，有人使用“秒杀器”。至于为何在活动开始后，还有人可以“秒杀”成功，这个淘宝就没有作出回应。<br>但是，技术及人为的因素看，这些理由，看上去，的确是很敷衍。为什么呢？既然网络拥塞，为何还有人可以用所谓的“秒杀器”来“秒杀”到商品？难道淘宝就对他一个人开放？全国那么多买家都在同时盯着那为数不多的商品，为何还有商品可以在活动开始后十几分钟还能被“秒杀”呢？难道那真的是“漏网之鱼”？还有一些说是根本没在“秒杀”目录内的商品被“秒杀”了，这个至诚生活无法理解。而上述两个问题，让人不得不联想到，是不是淘宝的数据被人做“手脚”了？或者是，淘宝里面的那几个商城根本就是在做秀。难道那么大的一个淘宝网，那么多的商城卖家在欺骗买家？这个可能只有除了淘宝网以外的“天”，才知道。而在淘宝论坛内的关于“秒杀门”的贴子，在沸沸扬扬闹了几天后，就不知不觉的消失了，封贴了。<br>关于“ISBN门”。<br>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什么叫“ISBN”。“ISBN”，实际上就是国际标准书号（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的简称，是国际通用的图书或独立的出版物（除定期出版的期刊）代码。是正版书籍的身份号码。<br>从淘宝论坛里面，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卖家在投诉，他们2009年的正版新书，居然无法上架，原因是淘宝数据里面没有相应的ISBN，导致不能上架；还有一些卖家就说，说是已经出版很久了，可是由于出版社算是小规模，淘宝数据里面，居然没有那家出版社的ISBN，图书也无法上架。至诚生活在想，在打击盗版图书中，淘宝出力不少了。可是，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新书出版，淘宝更新速度是否可以跟上？更新是否全面？如果速度和全面性跟不上，那就是让不少好书被挡在淘宝之外，买家可能就因此而错过了。至于卖家，你就别在淘宝里卖了。但是细心一想，从国家倡导的“节约型”社会来说，一些旧书、二手书也因此被挡在淘宝以外，那卖家是不是要把它当废纸卖呢？那就违背了国家 “节约型”社会的倡议了。至诚生活想淘宝，还是需要更灵活的方式来处理。<br>关于“图片门”。<br>上面谈到的“ISBN门”，也仅仅是限制部分书籍的上架，它的出发点是打击盗版，是好的，姑且不说这样的做法是否明智。但是，起码其它书籍可以上架，也算给卖家留条活路。<br>而现在谈的“图片门”，就是展现淘宝的真正威力和权威了。<br>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淘宝规定，卖家不能再使用厂家或者供货商提供的官方商品图片，而必须使用自己拍的图片。而厂家或者供货商提供的官方商品图片，被称为“假图片”；而角拍的图片，被称为“实物图片”。违反这一规定的，超过30件的，一律封铺，卖家参与的增值服务损失，一律不作赔偿。<br>由于至诚生活同时代理几家厂家的产品，因此，也无法逃脱被淘宝封铺的命运。而在于淘宝的交涉，以及和其他有同样遭遇的卖家交流得出一些惊人的真相。以下所说的都有相应的证人以及证据。<br>首先，我们说规则的拟定。什么才算“实物图片”，一般人认为只要是对着真实商品拍摄，无论是商品被穿在身上，放在架子上，它都应该算是“实物图片”。而淘宝所说的“实物图片”，就是要自己拍的才算。图片到底是谁拍的很大程度是淘宝说了算。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有卖家辛辛苦苦把未经编辑的原图传给淘宝，淘宝还是说，非“实物图片”。而至诚生活多次追问淘宝的客服，淘宝所定义的“实物图片”的概念，是依据什么得出的？为何把官方图片定义为“假图片”，这又是依据什么得出的？淘宝未作出任何回应。所以，这规则的拟定，就是淘宝说了算。但是，我们可以发现，在卖家发布商品时，淘宝商品属性里面还有一条是可选项，就是“官方杂志图”。至诚生活想，这不是自打嘴巴吗？既然不允许，为何还可以选择？<br>其次，我们说规则的承认。既然淘宝规则都拟定好，那总要有个承认的过程，再民主一点，也有个公示到实施的过程吧？然而，这一切我们都没有看到。难道，淘宝制订的规则，就他说了算吗？不对吧？这可是影响千千万万的卖家规则。因此，至诚生活曾在淘宝的论坛里发表文章，要求加强规则制订的合理性，以及修正发布的渠道，让更多的卖家切实知道商品发布规则。毕竟，作为卖家，也是淘宝的客户。这是最起码的知情权。如果可以成立卖家委员会，来代表卖家进行规则的审核，那就更理想了。<br>然后，我们说规则的发布。规则产生了，淘宝是通过什么发布呢？事先有没有通知卖家呢？淘宝会回答，他们是在“我的淘宝”里面的“出售中的宝贝”和“仓库里的宝贝”，以及论坛里面发布了。但是，熟悉淘宝操作的人都知道，一般货物较多的卖家，很少进入“我的淘宝”里面的“出售中的宝贝”和“仓库里的宝贝”进行操作，而采用淘宝助理，因此很少机会去相应的页面看规则，别人也不会有事无事的看论坛。在充斥着淘宝增值服务广告的站内邮箱里，我们是一次也没有收到淘宝的规则修改说明邮件，难道就不能利用一下吗？<br>谈了那么多，有些人会认为那是淘宝作为公司的运营方式，卖家无权干预。至诚生活要说的是，错，因为卖家实际上也作为淘宝的消费者，因为，卖家有付钱参与淘宝提供的增值服务。<br>然而，让人觉得更不可思议的事还有呢。由于，违反了所谓非“实物图”规则，淘宝对部分卖家实施封铺一个月的处理（这里我要强调的是部分卖家，后面至诚生活会详细说明）。而同时，卖家参与了的“旺铺”和“直通车”费用，却没有因为被封铺而退还，而参加消保的卖家，也无法退出消保，相应的消保保证金产生的利息，淘宝也一概不负责。理由只有一个，解释权会淘宝。天啊，这是怎么一个霸王条款啊？别人花钱买服务，被你的所谓的规则一界定，你马上就可以钱入口袋，服务不用做，这是什么挣钱的门道啊？如果某些人存心想坑钱的话，自然可以利用到这一点。这种行为是属于诈骗，还是属于抢劫呢？<br>很多卖家也因此投诉到<a href="http://bangpai.taobao.com/group/thread/154525-1658817.htm#" target="_blank"><span style="color:#3366cc;line-height:1.8em;">www.315ts.net</span><wbr /></a><wbr />。然而，至诚生活相信，绝大部分卖家得到的处理结果是一样的，就是淘宝网很官腔的回复，以下是至诚生活投诉时得到的回复：“淘宝网回复：经查看关于您的帐号，因为无实物图级别:1000件以上占比超过30% 出售无实物（无自己拍摄）图片大于50件，如您表示是实物图片请提供与商品一致的原始图片，无法提供的不予撤销。同时卖家申请退出“消费者保障计划”后，取消掉消费者保服务相关的标志，扣留保证金，如协议期内用户未有违反淘宝各项规则的行为，且在协议期内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产生的纠纷都处理结束，则在协议终止后，淘宝将在协议期内的最后一笔交易完成后3个月内向支付宝公司发出指令，解除对保证金的冻结，协议另有规定除外。请您知悉，感谢您的支持！”至诚生活感到很纳闷，我故意不给他们淘宝网的帐号，淘宝居然可以有这样的回复？问题是，至诚根本就没有1000件货物。看来淘宝的回复根本就是忽悠315，而315居然被忽悠到了。看来，一些部门的业务水平还是有待提高。<br>刚才说了，只是部分卖家因为“图片门”被封铺，而不是全部。这又怎么说呢？很简单的说，就是同样的商品、同样的图片，中小卖家被封的机会很大，大卖家或者是商城卖家基本没有被封。淘宝封铺的潜规则，就不用多说了。而卖家想举报大卖家或者商城卖家，恐怕只有想，根本就做不了。为什么呢？因为至诚生活曾经用了一个月时间，每天测试某几个大卖家或者商城卖家，每次举报，页面都是提示“该商品已经被其他会员举报，正在处理中。谢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这又是怎么回事？淘宝的回复就是，处理需要时间。但是至诚生活翻查了那些卖家的销售记录，发现半年内，根本就没有产品被删除的痕迹，因为他们生意太好了，评价没有中断过。这也许是因为他们都用了不少淘宝的增值服务吧。“潜规则”还是处处存在的。<br>以前，马先生曾说，淘宝是个创业的地方，将会创造众多的就业机会。这个至诚生活相信，因此，至诚生活投入了淘宝的怀里。然而从“秒杀门”到“ISBN门”，以及“图片门”。我们可以看到，淘宝在管理上存在与之刚开始的经营理念相违背的情况。过度包庇大卖家，打压中小卖家和买家。随意修改商品发布规则，莽顾大部分卖家的利益。或许出发点部分是正确的，但是做法不明智。还有一个更现实的问题，作为创业阶段的中小卖家，创业的起点很低，他们有可能囤积大量的货物吗？如果真的可以存大量的货物，那就有本钱开实体店铺了，也不用做网络代理了。淘宝也不会有更多的人气。因此，2009年，淘宝不是以前的淘宝，它不再适合弱势群体的创业。<br>不要忘记了，只有在稳定的，有公信力的规则下，通过诚信的维持，网购才能继续下去。卖家可能是买家，买家也可能是卖家。<br>PS.上述事件都有证据说明，若想得到相关的争取，可上<a href="http://bangpai.taobao.com/group/thread/154525-1658817.htm#" target="_blank"><span style="color:#3366cc;line-height:1.8em;">www.315ts.net</span><wbr /></a><wbr />查询相应的关键字即可。或者联系至诚生活，至诚生活可提供相应的315投诉记录、淘宝网投诉记录及与客服的电话录音。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84588332@qq.com(sentosa)]]></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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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16 Nov 2009 08:07:1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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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 ◆ ◆ ◆你相信爱情吗？◆ ◆ ◆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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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 ◆ ◆你相信爱情吗？◆ ◆ ◆ ◆ <br>　　 我相信你。   <br>　　  <br>　　是什么时候我们开始不相信爱情，是什么时候我们开始不敢谈论天长地久，是什么时候我们对物质的崇拜剥离了对爱情本身的信仰。我们习惯的进入或退出一场又一场的恋爱，然后把它当作是爱情的练习。我们的世界太过浮躁，浮躁到没有心去认认真真的经营一场关乎一生的感情。  <br>　　  <br>　　然而我们嘴上说着的现实却掩盖不了内心对天长地久的渴望，那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温情就在日复一日的岁月里一点一滴的沉淀下来。透过清晨的阳光，如果身边熟睡的是从未改变过的那个人，我以为那会是上天给我们的最完美的礼物。  <br>　　  <br>　　UP是给依旧相信爱情的那些人的，温暖的画面却让人止不住泪流满面。让我带着我们的梦去冒险，胸口划过的十字是我对你一生的承诺。我要我们的房子扎根在在你曾经最想去的Paradise Fall上，我要帮你实现你从小的渴望。  <br>　　然而当我终于终于到了你一直想来的那个地方，我才发现原来自从你遇见了我以后，你的探险终点就变成了和我一生相濡以沫。  <br>　　Thank you for the life-long adventure.  <br>　　  <br>　　看到这里，泪流满面。  <br>　　  <br>　　我们不需要另一个不相关的人来练习爱情，我们不需要跟随外界的浮躁去折腾爱情，我们不需要一个不敢渴求天长地久的人来耗费我们的爱情。那不是爱情。  <br>　　  <br>　　千千万万的人群中我遇见了你，长长久久的岁月里我爱上了你，这样的机会每个人一辈子能有几回。如果恰巧的是，那个你也同时爱上了我。那么这可能是上天送给我的最美丽的礼物。  <br>　　  <br>　　所以，让这样的感情返璞归真，让清晨的阳光洒在你熟睡的脸颊上，让时间的流逝悄悄印刻在你的眉梢，让岁月的积淀绽放出始终如一的绚丽爱情。  <br>　　  <br>　　倘若我爱上了那个谁，或是那个谁爱上了我。请一定一定努力经营这段感情，这是一个长长的长长的生命的冒险，但是只要你在身边，我就有勇气去实现。  <br>　　  <br>　　又或者最后的最后我们无法相守一生，但是只要心底里一直都信仰着爱情，那么我们曾经的那段冒险会成为永不褪色的记忆，藏匿于回忆之间。  <br>　　  <br>　　这是一部给依旧相信爱的人看的电影，在这一生的冒险之中，那个你或许就是我的终点。  <br>　　  <br>　　感谢这部差点就错过的UP，让我们在嘈杂的世界里仍旧寻找的到差点被我们遗忘的爱情；也感谢滑过眼角的泪水，让我们发现原来褪去了虚伪和世俗我们依旧渴望相守一生的幸福。  <br>　　  <br>　　我相信爱情，  <br>　　因为我相信你。  <br><embed invokeURLs="false" allowNetworking="internal" allowscriptaccess="never" menu="false" id="flash0" width="260" height="185" src="http://www.8box.cn/feed/200_000000_artist_%E9%99%88%E7%BB%AE%E8%B4%9E_0/radio.swf"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84588332@qq.com(sentosa)]]></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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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un, 15 Nov 2009 16:51:04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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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title>
<link>http://184588332.qzone.qq.com/blog/1258086396</link>
<description><![CDATA[1.论坛楼主：我和女朋友的照片，各位轻砸～    <br>　　　　　　论坛回复：植物的性器官插在长角偶蹄类动物的排泄物上……    <br>　　　　　　 　    <br>2.论坛楼主：我新买了一处庄园，有多大说出来吓死你——我开车绕一圈足足用了两个半小时！！！    <br>　　　　　　论坛沙发：嗯，以前我也有这么一辆破车～　 　    <br>　　　　　　    <br>3.论坛楼主：你们女人大夏天的戴胸罩不热吗？    <br>　　　　　　论坛回复：我们不带你们会热……    <br>　　　　　　    <br>4.论坛楼主：和女友ML时，女友好像喊了另一个男人的名字……    <br>　　　　　　论坛沙发：你日了别人的女人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br>　　　　　　    <br>5.论坛楼主：为什么禁止发布该词语访问日本，日本方面比较冷淡，甚至机场连欢迎标语都没挂？    <br>　　　　　　论坛沙发：怎么挂？热烈欢迎中国老朋友来日？　　    <br>　　　　　　    <br>6.论坛楼主：征集骂人最狠且不露脏字的一句话。    <br>　　　　　　论坛回复31：你妈生你的时候是不是把人扔了，把胎盘养大了？    <br>　　　　    <br>7.论坛楼主：老爸送我老公一根鹿鞭，大家说这是啥意思？还有照片的说～    <br>　　　　　　论坛沙发：这是老一辈对青年一代的鞭策啊~~~    <br>　　　　　　    <br>8.论坛楼主：《神雕侠侣》里小龙女胳膊上的守宫砂是什么东西，干什么用的？    <br>　　　　　　论坛回复：守宫砂是处女的桌面快捷方式。    <br>　　　　　　    <br>　　　　　　 　    <br>9.论坛楼主：新闻说某人被蟒蛇吞了，请问在野外真的遇到蟒蛇怎么办？    <br>　　　　　　论坛回复11：掐七寸，捅肛门，两个很有效的方法，希望大家广为传播。    <br>　　　　　　论坛回复12：捅蛇的肛门还是自己的肛门？    <br>　　　　　　……    <br>　　　　　　论坛回复47：屁话，荒郊野外的拿什么捅！    <br>　　　　　　论坛回复48：许仙知道拿什么捅！    <br>　　　　　　    <br>10.论坛楼主：夏天得刮腋毛，否则穿短袖会影响我淑女形象的。那再弱弱问一句，禁止发布该词语用刮吗？    <br>　　　　　　论坛沙发：不刮扎嘴！    <br>　　　　　　    <br>　　　　　　 　　    <br>11.论坛楼主：帅有个屁用——到头来还不是被卒吃掉！    <br>　　　　　　论坛回复：帅有士陪，有炮打，有马骑，有车坐，有相暗恋……帅怎么不好？！！    <br>　　　　　　    <br>　　　　    <br>12.论坛楼主：为什么生下的孩子要跟父亲一个姓？    <br>　　　　　　论坛沙发：因为取款机里吐出的钱归插卡人所有。    <br>　　　　　    <br>　　　　　　    <br>14.论坛楼主：大家知道，从六教东侧往北的路是个下坡，刚才我来六教时突然看见一可爱MM骑车直冲而下，并高呼“太爽了！”引来不少行人侧目。现在回想起来，MM甜美的声音真是让人回味无穷啊～    <br>　　　　　　　　　　她喊爽的原因似乎有以下理由：    <br>　　　　　　　　　　1.刚考完试，心情不错；    <br>　　　　　　　　　　2.做完一天功课，我们尽情来欢乐！    <br>　　　　　　　　　　3.由于是下坡，所以冲下去时清风迎面扑来，所以感觉很爽；    <br>　　　　　　　　　　4.MM刚好看见我这个帅哥，一时激动得无法表白，只好大呼其爽；    <br>　　　　　　　　　　5.大家补充……：）    <br>　　　　　　论坛沙发：明天我就把这丫头的车座再装回去！    <br>　　　　　　　　    <br>　　　　　　    <br>15.论坛楼主：反腐真的就这么难吗？    <br>　　　　　　论坛沙发：你割割自己的JJ看难不难！！    <br>　　　　    <br>16.论坛楼主：美军在伊拉克不能抽身说明美国是个负责任的国家！！！    <br>　　　　　　论坛沙发：那我股票被套牢说明我是个负责任的中国股民？？？    <br>　　　　　　    <br>17.论坛楼主：为什么pol.ice抓坏人时都要鸣警笛？难道不怕坏人老大远就听到跑了？    <br>　　　　　　论坛沙发：上级单位来检查之前一般都会事先通知下级单位的～    <br>　　　　　　 　    <br>18.论坛楼主：据香港翡翠台报道，今晨阿娇在其母亲陪同下到圣约翰女子医院做过检查，医院诊断报告证明其处女膜未见器质性损伤，不信大家可以浏览翡翠台网站（PS禁止发布该词语的人可耻！）——我永远的阿娇。    <br>  <br>  <br>论坛沙发：很好，你是在嘲笑陈冠希的JJ小吗？！！    <br>　　　　    <br>19.论坛楼主：你小时候曾幻想长大以后什么样的场景会让你在众人面前出尽了风头？    <br>　　　　　　论坛板凳：挑一担粪上街，看谁不顺眼就迎面给他泼一瓢！    <br>　　　　　　    <br>20.论坛楼主：我得了健忘症怎么办？    <br>　　　　　　论坛回复：那岂不是很爽？每天早晨醒来发现睡在自己身旁的都是不同的女人~（作者：悲惨的狐狸）    <br>　　　　　　    <br>21.论坛楼主：刚才不小心摔了一跤，结果JJ插进水泥地里拔不出来了，大家说我该怎么办啊？    <br>　　　　　　论坛回复：老婆，快来看那，野生的JJ还能长出个人儿来！~（作者：gjqqkk）    <br>　　　　　　    <br>　　　　    <br>22.论坛楼主：该死的理发店把我头剪坏了！大家出点损招，要求破坏性越大越好，动静越小越好，因为是我一个人去。    <br>　　　　　　论坛地下室：半夜三更，月黑风高，静静地、轻轻地，一个人吊死在理发店门口……    <br>　　　　　　    <br>　　　　　　    <br>23.论坛楼主：XXXX装B的实在是太多了，讨厌死了！    <br>　　　　　　论坛沙发：LZ,Don’t zhuangbility,zhuangbility leads to leipility!（注释：莫装B，装B被雷劈！）    <br>　　　　　　    <br>24.论坛楼主：老娘我简直太有钱了，我该给保姆买辆什么车呢？    <br>　　　　　　论坛回复：那就要看她跟你老公发展到什么关系了～（作者：elecon）    <br>　　　　　    <br>25.论坛楼主：他今天山盟海誓说我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我是他身体中的一部分，如果没了我，他就活不下去啦~    <br>　　　　　　论坛沙发：我的前男友也是这么说的，后来我才知道，我是他盲肠、阑尾、仔耳、六指这类可有可无的玩意儿！    <br>　　　　　　    <br>　　　　    <br>26.论坛楼主（日本人）：金庸阁下武侠小说里的点穴是否构想于我国的推拿按摩？    <br>　　　　　　论坛沙发：非也，鄙国的穴是用来点的，贵国的穴是用来日的。    <br>　　　　　　    <br>27.论坛楼主：假如我有一亿人民币，我就可以贷款在汤臣一品买房子了！    <br>　　　　　　论坛回复：嗯，不过你还要先借钱交物业费～    <br>　　　　　　    <br>28.论坛楼主：股市的达人们啊，请告诉我北京奥运会开幕前一天满仓能否把钱赚暴了？    <br>　　　　　　论坛沙发：不能，因为8月是以往中国股市最最危险的月份之一，其他最最危险的月份分别是3月、7月、1月、9月、10月、11月、5月、6月、12月、4月和2月。    <br>　　　　　　    <br>29.论坛楼主：我月薪六位数，每月开销也在五位数以上，霍霍，爷我算不算有钱人？    <br>　　　　　　论坛沙发：真正有钱人怎么花钱都在自己手上。比如李嘉诚，在香港任何一个地方买东西，最后钱还是回到自己手里~ 　 　    <br><br>30.论坛楼主：韩国怎么了？谁再拿说韩国说事小心我们跨过“三八线”与你们一战到底！    <br>　　　　　　论坛回复：CCTV天气预报至少要报三分钟，而贵国只有一句——全国阴天或全国有雨，这样的一个民族也敢与中国一战？    <br>　　　　    <br>　　　　    <br>31.论坛楼主：你最讨厌最鄙视的国家是哪个？    <br>　　　　　　论坛沙发：日本，很好！    <br>　　　　　　论坛楼主：你说话就不能不带脏字吗？    <br>　　　　　　论坛沙发：好。    <br>　　　　　　论坛楼主：请重新回答，你最讨厌最鄙视的国家是哪个？    <br>　　　　　　论坛沙发：很好！    <br>　　　　　　    <br>32.论坛楼主：大家聊聊双胞胎的事吧，随便什么都行。我爸就是双胞胎，但一个生下来就死了，一个不到四十也去世了。    <br>　　　　　　论坛沙发：你爸是哪个？ 　　    <br>　　　　　　    <br>33.论坛楼主：女友总说自己胸小，我觉得还可以啊，请论坛GG们帮忙鉴定一下～    <br>　　　　　　论坛沙发：后背上长俩青春痘！    <br>　　　　　　    <br>34.论坛楼主：小时候妈妈告诉我一个道理：如果你和某个人吵架，不一定是你的错；但如果你跟很多人吵架，那一定是你的原因！    <br>　　　　　　论坛回复：强盗逻辑！那你妈被很多人L J一定是你妈很Y D的缘故？？？    <br>　　　　　　 　 　　    <br>35.论坛楼主：大家猜猜我是哪个国家的混血儿^_^    <br>　　　　　　论坛回复：中国人＋变形金钢！    <br>　　　　　　    <br>36.论坛楼主：求解梦：昨晚我梦见章子怡了，章子怡说她狠喜欢我，可我说我有女朋友了，然后章子怡就哭了。    <br>　　　　　　论坛回复：恭喜楼主变大人了，因为第二天你写的日记叫——《梦怡》！（作者：鼻子抽筋，zZErx）    <br>　　　　　　    <br>37.论坛楼主：哈哈，成功抢注“功夫熊猫”这个ID，大家说以后我用这个名字是不是很拉风啊？    <br>　　　　　　论坛沙发：你爸是鸭子！    <br>　　　　　　　 　　    <br>38.论坛楼主：昨晚遛狗时俺们家大藏獒和小树林边一秃毛野狗咬起来。干！没想到藏獒竟然大败给一条草狗！！！    <br>　　　　　　论坛沙发：很好，爷秃之前，他们都叫我狮子！    <br>　　　　　　 　    <br>39.论坛楼主：大家说我长得像不像伍佰？    <br>　　　　　　论坛回复：只有一半像！    <br>　　　　    <br>40.论坛楼主：王小丫跟陈章良结婚，请用四个字评论。    <br>　　　　　　论坛回复：丫从良了！    <br>　　　　　　    <br>41.论坛楼主：写下你最深爱的一个人伤你最深的话……（作者：jademansion）　    <br>　　　 　论坛回复：你进去啦？（作者：roby14    <br>　 　　　　    <br>42.论坛楼主：听到一特好听的歌，歌词只记得是“一个芝麻糕，不如一针细”，求歌名啊！    <br>　　　　　　论坛回复：你可知Macau，不是我真姓……－_－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84588332@qq.com(sentosa)]]></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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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3 Nov 2009 04:26:3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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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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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亲爱的淘宝书籍/杂志/报纸卖家：<br>应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要求，为打造淘宝安全、健康的网上出版物市场，淘宝书籍/杂志/报纸类目将实行卖家准入规则。请所有书籍类卖家准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在2010年2月底前通过我们的上传平台提交信息，超过时间限制的卖家将无法再在淘宝书籍/杂志/报纸类目下发布书籍类商品，并且现有店铺将做关闭处理，请所有书籍类卖家仔细阅读以下具体规则：<br>1、如果您是以个人或者企业形式经营或者销售国家允许出售的出版物，能够提供国家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请提交您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清晰图片形式，上传至卖家资质确认客服平台：<a href="http://service.taobao.com/support/consult.htm" target="_blank"><span style="color:#3366cc;line-height:1.8em;">http://service.taobao.com/support/consult.htm</span><wbr /></a><wbr /> （专用平台已经在开发中，完成前请使用客服临时上传平台），在这期间，您在书籍类目下发布商品以及销售将不受任何影响。<br>2、如果您是各大书籍专业网站代理经营，请您准备所代购网站的代购信息，淘宝网将于12月底制定完成所有代购卖家准入规则，届时请您积极配合，在这期间，您在书籍类目下发布商品以及销售将不受任何影响。<br>3、如果您是个人销售少量二手/闲置书籍卖家，淘宝书籍/杂志/报纸类目下二手/闲置属性对所有卖家开放，但是每个卖家发布的二手/闲置的书籍种类将不得超过50件，每种书籍下商品不得超过1件。此规则具体实行时间会另行通知，在这期间，您在书籍类目下发布商品以及销售将不受任何影响。<br>4、如果您暂时无法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者各大书籍专业代理网站代购凭证，请在规定时间前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尽快办理相关有效证件。淘宝网将在相应帮派中发布如何办到“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请关注相关宣传帖。<br>5、原贺卡/年历/其它印刷品类目将会2010年1月1日后移动至办公用品下，淘宝会帮助您完成店铺中该类目下的商品转移，该类目的卖家届时如要重新发布商品请重新选择类目发布。在这期间，您在书籍类目下发布商品以及销售将不受任何影响。<br>6、如果您的情况不在以上范围内，请致电给淘宝，我们会积极接受您的意见和建议，在这期间，您在书籍类目下发布商品以及销售将不受任何影响。<br>请所有书籍/杂志/报纸类目下卖家配合我们完成本次书籍卖家准入机制实施，感谢您对淘宝书籍/杂志/报纸类目的支持。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84588332@qq.com(sentosa)]]></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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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09 Nov 2009 16:34:11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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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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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br> <br>项目名称<br>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br> <br>设立依据<br> 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<br> <br>受理条件<br> 1.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br> <br>2.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br> <br>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出版物总发行、批发、连锁经营业务的，按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办理；设立从事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业务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和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按照《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办理。<br> <br>材料明细<br> 1、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单位名称、地址、企业类型、资金来源及数额）；<br> <br>2、经营单位章程；<br> <br>3、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<br> <br>4、资金信用证明；<br> <br>5、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br> <br>6、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br> <br>办理流程<br> 提交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审查经营资格→审批（出版物总发行、批发或连锁经营业务许可，及设立从事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业务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和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系审核。<br> <br>办理时限<br> 15个工作日<br>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184588332@qq.com(sentosa)]]></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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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09 Nov 2009 16:32:25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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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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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br><embed invokeURLs="false" allowNetworking="internal" allowscriptaccess="never" menu="false" id="flash0" width="260" height="185" src="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MTIxNjE2MzA4/v.swf"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杂7杂8]]></category>
<author><![CDATA[184588332@qq.com(sentosa)]]></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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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05 Nov 2009 05:48:08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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