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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title>
<description><![CDATA[戀谁呢]]></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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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19 Nov 2009 14:32:0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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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转]女司机被强奸之后......]]></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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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女司机被强奸之后<br>在国内某地，有一个女司机开着一辆载着乘客的客车行驰在盘山公路上。客车上三名歹徙居然盯上 漂亮的女司机，强迫中巴停下,要带女司机下车去“玩玩”， 女司机情急呼救，全车乘客噤若寒蝉。             <br>　　　　             <br>　　　　 只有一中年瘦弱男子应声奋起，却被打伤在地。男子气极．奋起 大呼全车人制止暴行，却无人响应．任凭女司机被拖至山林草丛。半个时辰后，三歹徒与衣衫不整的女司机归来。车又将行．女司机要被打伤流血的瘦弱男子下车。男子不肯，倔持起来。             <br>　　　　 “喂，你下车吧，我的车不拉你！” 中年男子急了，说：“你这人怎么不讲道理，我想救你还错吗？”             <br>　　　　             <br>　　　　 “你救我？你救我什么了？”女司机矢口否认，引得几个乘客窃笑。 中年男子气极，恨自已身无大侠之力！救人未救成，可也不该得此亡被驱逐下车的结果呀，他坚决不下。 “再说我买票了，我有权坐车！” 女司机扬起脸无情地说：“不下车，我就不开。”             <br>　　　　             <br>　　　　 没想到的是，满车刚才还对暴行熟视无睹的乘客们．却如刚刚睡醒般，齐心协力地劝那男子下车：“你快下去吧，我们还有事呢，耽搁不起！”有几位力大的乘客甚至想上前拖这中年男子下车，使人想起莫泊桑笔 下《羊脂球》里的情节。             <br>　　　　             <br>　　　　 三个歹徒咧着嘴笑．得意地笑了。其中有个黑皮无赖毫不知耻地说：“哥们把她玩恣了！”另外两个歹徒也胡言乱语：“她是我对象，关你屁事！”一场争吵，直到那男             <br>子的行李从车窗扔出，他随后被推搡而下。 汽车又平稳地行驶在山路上，女司机掠了一下头发，按响了录音机。 车快到山顶，拐过弯去就要下山了，车左侧是劈山开的路，右侧是百丈悬崖。汽车悄悄地加速了，女司机脸上十分平静，双手紧握着方向盘，眼睛里淌出晶莹的泪水。             <br>　　　　             <br>　　　　 一歹徒似乎觉察到了什么，说：“慢点开，慢点开， 你***想干什么？” 女司机并不说话，车速越来越快。歹徒企图扑上去抢方向盘，汽车却像离弦的箭向悬崖冲去..             <br>....             <br>　　　　             <br>　　　　 第二天，当地报纸报道：伏虎山区昨日发生惨祸，一中巴摔下山崖。车上司机和十三名乘客无一生还。 半路被赶下车的中年人看到报纸哭了。谁也不知道他哭什么，为什么哭……           <br><span style="font-size:32px;line-height:1.8em;"><span style="color:#cc0000;line-height:1.8em;">                                      来看看现在的人性！！！！</span><wbr /></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天下杂侃]]></category>
<author><![CDATA[22382977@qq.com(︻$▅▆▇◤)]]></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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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19 Nov 2009 14:32:0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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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转]北京高考零分作文(真是人才！！）]]></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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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盛夏，夜，深夜。<br>景山山颠。<br>山上有人，两个人，一男一女。<br>这两人就是当今武林名声最响的两位杀手，男的名秋细雨，女的叫叶闲花，江湖人称“细雨闲花”。<br>诗人刘长卿曾用“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来描述这两个可怕的杀手。细雨湿衣，湿衣的是鲜血；闲花落地，落地的是人头。这两人杀人来无影去无踪，如果他们想杀你，当你还没看到他们人影没听到他们声音的时候，你就已经死了。<br>秋细雨三天前接到一份帖子，指名要杀叶闲花。事成之后，不但有三百万两冥币，更可以让他在“红楼梦中人”选秀节目中担任曹雪芹的角色！<br>但是杀死叶闲花比杀死比尔还要困难得多。<br>江湖中没有一个人清楚叶闲花的武功来历，性格脾气，但是每个人都知道叶闲花的故事。<br>叶闲花有一双迷人的大眼睛，据说她曾一动不动地瞪死过赵薇和高圆圆，而那一年她才十七岁。<br>叶闲花声音有如黄莺般幽婉醉人，传说听过她说话后林志玲身体酥麻了整整一年，你说要不要命？<br>叶闲花轻功独步武林，踏雪无痕，落地无声，号称超过当年青翼蝠王韦一笑。有人见她上星期在高速公路上偷了刘翔奥运会入场证，刘翔追出一万公里最后被活活累倒。<br>一般人听到叶闲花的故事早就吓得去买尿不湿了，但是秋细雨没有去买。<br>秋细雨不是一般人。<br>他知道，杀人不但要靠技术，还要拼人品！<br>秋细雨很镇定，他正用一把指甲刀修整着手指甲，他的手指修长有力。<br>他要等待，等待对方先沉不住气。高手相争，不允许一丝一毫的失误，先沉不住气的人就会露出破绽。<br>致命的破绽！<br>因此秋细雨一言不发，只是静静地玩弄着指甲刀。<br>没想到叶闲花更是好整以暇，自己悠然自得地涂口红，喷香水。<br>秋细雨只好先发制人，道：“你知道我找你出来是为什么。”<br>叶闲花温柔道：“在我们动手之前，不能先谈谈么？”<br>秋细雨道：“我是来杀人的，不是来聊天的。”<br>叶闲花道：“你有把握杀我？”<br>秋细雨道：“我从不做没有把握的事情。”<br>叶闲花道：“我要提醒你一件事。”<br>秋细雨道：“你说。”<br>叶闲花道：“百晓生作杀手谱，小女子是杀手榜排名第一，阁下区区第二，你真能杀得了我么？”<br>秋细雨道：“我也要提醒你一件事。”<br>叶闲花道：“你说。”<br>秋细雨道：“论杀手实力，我本在你之前，只是那次排名百晓生采用了短信投票系统，中国‘花痴’人数过于庞大才让你得了第一。”<br>叶闲花的脸色一变，道：“我更要提醒你，我的粉丝团叫‘花粉’，不叫‘花痴’！”<br>秋细雨道：“我最后要提醒你，你的那些‘花粉’全都是花痴。还有，我们已经跑题了。”<br>叶闲花道：“我们这样拼命厮杀，你难道不怕麻烦么？”<br>秋细雨道：“你以后再也不用怕麻烦了，天下只有一种人永远不怕麻烦，死人！”<br>叶闲花道：“这么说你非逼我出手不可？”<br>秋细雨没有回答，他已不用回答。<br>秋细雨道：“亮兵器！”<br>叶闲花道：“我用刀。”<br>秋细雨道：“你用刀？刀在何处？”<br>叶闲花道：“我就是刀！”<br>叶闲花露出甜甜的笑容，忽然间褪下了自己的衣服，全身上下只剩下蕾丝比基尼和黑色丝袜。<br>叶闲花的脸美得让人窒息，再配上这样的身材，这样的服饰，充满了一种原始的诱惑力。<br>她的眼睛会说话，她的媚笑会说话，她的手，她的胸膛，她的腿……她身上每分每寸都会说话。<br>她知道，只要是个不瞎的男人，现在肯定会被她迷得神魂颠倒。<br>秋细雨是个男人，而且是个不瞎的男人。<br>可他现在却偏偏好像瞎了一样，完全无动于衷。<br>他知道，美丽的女人是一把刀，当你沉醉的时候，刀就会切进你的胸口。<br>秋细雨沉吟道：“我只想问你一件事。”<br>叶闲花娇笑着：“请讲。”<br>秋细雨道：“大夏天的，穿这么少你丫不怕蚊子叮啊？”<br>叶闲花沉默了半晌，幽幽地道：“你一定以为刚才我在喷香水，是不是？我告诉你，我喷的是六神花露水！”<br>叶闲花又道：“不过这不是普通的六神，是我特别提炼的药水，无色无味无毒，不过却会慢慢扩散在空气中，闻到它的人会四肢**不能动弹。”<br>秋细雨一惊，忽然觉得身体已经麻木不听使唤，不由得一身冷汗。<br>叶闲花又道：“你以为我和你扯淡是因为我害怕，以为我脱掉衣服是想****你，其实这都是为了拖延时间让药水能扩散到你周围。”<br>秋细雨面上不动声色，道：“难道你自己不怕药水的厉害？”<br>叶闲花得意地道：“一开始我涂的口红就是解药，所以我仍然可以自由行动。”<br>叶闲花逼视着秋细雨，问道：“现在你还认为你能杀了我么？”<br>秋细雨道：“我能。”<br>叶闲花道：“你不能动而我能动，你却能杀了我，这不是很好笑么？”<br>秋细雨道：“是很好笑，但是你一定会被我杀死。”<br>叶闲花道：“为什么我会被你杀死？”<br>秋细雨忽然反问道：“飞刀能不能杀人？”<br>叶闲花道：“好像能。”<br>秋细雨道：“我有没有手？”<br>叶闲花道：“的确有。”<br>秋细雨道：“我手上有没有刀？”<br>叶闲花道：“你手上好像只有指甲刀。”<br>秋细雨道：“足够了。”<br>叶闲花道：“足够了？”<br>秋细雨道：“我有手有刀，就能置人死地。”<br>叶闲花道：“指甲刀也能杀人？实在可笑！”<br>秋细雨道：“以前江湖中有七十三个人觉得我这把指甲刀很可笑。”<br>叶闲花道：“现在呢？”<br>秋细雨道：“现在人都已死了，死在这把刀下。”<br>叶闲花道：“你的手还能动？”<br>秋细雨道：“你要不要试试？”<br>叶闲花脸上的笑容渐渐凝固，忽然间，她已出手！<br>一招“冒牌九阴白骨爪”直逼秋细雨天灵盖，这一招她已练过七年四个月零二十九天，她完全有把握相信没有任何人可以抵挡得了这一招。<br>可这一次她错了。<br>刀光一闪，“盗版小李飞刀”已插入她的咽喉。<br>她到死也不相信，一把指甲刀可以要了她的命！<br>闲花终于落地！<br>三个时辰后，药水的药效渐渐淡去，秋细雨终于可以动弹了。<br>望着叶闲花的尸体，秋细雨道：“虽然你已经死了，但是我还要告诉你两件事。第一，我一直用甲刀修整着手指甲是为了调整手和刀之间的同步率，说白了就是找手感。第二，我杀你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钱或者名利。”<br>一边说，秋细雨一边从叶闲花衣服的口袋里搜出了刘翔的奥运会入场证。<br>秋细雨坚定地说：“我爱北京，我要看奥运！” <br><wbr /><a href="http://imgcache.qq.com/ac/b.gif" target="_blank"><img style="border:0;" src="http://imgcache.qq.com/ac/b.gif" /></a><wbr />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转的文章]]></category>
<author><![CDATA[22382977@qq.com(︻$▅▆▇◤)]]></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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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16 Nov 2009 06:22:54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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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刘德华结婚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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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他终于结婚了,还说的那么艰难,说的那么不情愿,说的那么内疚,不过要是有人为了见你一面而愿意去跳楼,去把自己老爸逼死等等的话,你也不会那么坦然的说出自己结婚的事实,这不光是为了他自己,也是为了他心爱的人不受到伤害,我觉得华哥没什么可道歉的,恩就是这样!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22382977@qq.com(︻$▅▆▇◤)]]></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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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03 Sep 2009 16:16:17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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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我想知道是谁把我打折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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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我想知道是谁把我打折了？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22382977@qq.com(︻$▅▆▇◤)]]></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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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un, 07 Jun 2009 05:30:51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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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如果你杀了人，会怎么处理尸体？]]></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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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font-size:24px;line-height:1.8em;">最近比较闲，SO又开始看恐怖小说了，里面的毁尸灭迹的方法真的多种多样，但都分了几个套路：</span><wbr /> <br><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00FF66,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第一种：藏尸</span><wbr /> <br><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660066,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比如把尸体种在花园，或树下，还有喷水池的下面（越狱里马宏的做法），还有就是把人用石膏等做成雕像，不过这种方法在现实中是不实用的，小说和电影里用的最多的是夹墙尸，把尸体直接砌在墙体里，这种做法最早出现在十九世纪，哥特小说《黑猫》中（恐怖小说的渊源可以追溯到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英国流行的哥特小说。它的显著特征是神秘、悬念和恐怖。“哥特”一词来源于西方的建筑和艺术名词，作为小说则有华尔普的《奥蓝托城堡》、路易斯的《僧侣》，最著名的当然是玛丽·雪莱的《科学怪人》。这些作品多关注超自然的恐怖主题，背景通常建构于荒凉的古堡或者幽深的修道院。理解这类小说的关键词是:遥远年代、荒僻、神秘的人物、鬼魂、悬疑加爱情、身世之谜、遗嘱、家族、祖传的诅咒等。 <br>到了十九世纪，哥特小说开始分化：一些哥特小说的要素被严肃作家吸收和借鉴，成为他们创作的一种手段。比如达夫妮·杜穆里埃的《吕蓓卡》（后改编成电影《蝴蝶梦》）、爱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还有霍桑的《带七个尖顶的房子》等。而通俗作家则继承了哥特小说悬疑和恐怖的精髓，逐渐发展演变成了现在的恐怖小说。布拉姆·斯托克《德拉库拉》被公认是第一部恐怖小说，它后来被拍成了电影《惊情四百年》，而爱伦·坡 （著有短篇小说《厄舍古屋的倒塌》《红色死亡假面》《黑猫》等）被认为是现代恐怖小说的真正开端。）不过我想如果我被藏在墙里的话可能1.2的墙就够了。   <br></span><wbr /><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CC6666,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第二种：分尸 </span><wbr /><span style="color:#99ff66;font-size:24px;line-height:1.8em;">这种方法适用与城市里和人居住较多的情况，就是把人分成一小块一小块的让别人看不出是人的尸体，然后再带出去埋掉，如果还是怕被人发现，也可以用大锅煮了喂狗，再把骨头砸碎做花肥，在乡下一般是喂猪，心理承受能力强点的朋友可以再把碎肉放在绞肉机里加工成肉泥后包成包子卖给别人（<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黄秋生就是这样干的，但前提是你得有个包子店</span><wbr />），如果家里排水系统比较好的朋友也可以直接用下水道冲走</span><wbr /> <br><span style="filter: glow(color=#CCFFCC,strength=3);color:#FFFFFF;display:inline-block;line-height:1.8em;">第三种：消尸</span><wbr /> <br><span style="color:#cc3333;font-size:24px;line-height:1.8em;">化学方法是，浓硫酸+浓硝酸=王水，准备一大缸王水，把手啊脚啊头啊按顺序丢进去，如果缸是透明的的话，会看到尸块在里面翻滚外加很多气泡，据说场面极为壮观，有时还会看到红光；另外一种消尸的方法就比较科幻了，对着一个人使用你的超能力，瞬间让他移动到第三空间，杀人毁尸于无形之间。</span><wbr /> <br><br><span style="color:#000099;font-size:24px;line-height:1.8em;">好久没写日记了，今天查了成绩被郁闷到了，所以到网吧放松结果看了4年的《越狱》的结局居然是迈克死掉了，还不是被杀死的是病死的，更郁闷了，于是没事可做就写了这篇日记，也希望我的朋友们看过或听过更恐怖，更神奇或更搞笑的杀人，毁尸的方法的话，千万别忘了告诉我！——小龙</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22382977@qq.com(︻$▅▆▇◤)]]></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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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18 May 2009 07:37:53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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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清明节，老师出题 &quot;如果你死后，墓志铭打算写点啥？&quot;以下是一些回复：]]></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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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line-height:1.8em;">清明节，老师出题 &quot;如果你死后，墓志铭打算写点啥？&quot;以下是一些回复： </span><wbr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1.一居室，求合租，面议。 </span><wbr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2.小事招魂，大事挖坟。 </span><wbr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3.我觉得我还可以抢救一下！ </span><wbr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4.广告位招租 </span><wbr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5.提供鞭尸服务，一次100！ </span><wbr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6.基因重组中，请稍候二十年 </span><wbr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7.单挑冥王哈迪斯中，征求组队! </span><wbr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8.牧师，帮我复活一下下，谢谢，坐标××.××。 </span><wbr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9.当你看清这行字的时候：朋友，你踩到我了。 </span><wbr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10.老子终于不用怕鬼了！ </span><wbr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11.给爷笑一个，要不爷给你笑一个？ </span><wbr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12.神农氏的墓志铭：我靠！这草有毒！ </span><wbr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13.摸骨算命 </span><wbr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14.陪聊，提供夜间上门服务。 </span><wbr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15.还看，你丫也会有这一天的 </span><wbr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16.我从前是个胖子，现在和所有躺著的人一样有骨感。 </span><wbr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17.终於可以失掉身体80的水分，可以变瘦了！ </span><wbr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18.强力推荐这个给我挖坑的，电话：xxxxxxxxx </span><wbr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19.曾经很黄很暴力，现在很黑很安静 </span><wbr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20.谢谢来访，改日登门回拜. </span><wbr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21.来客请便，无人倒茶，站累躺下一起聊聊? </span><wbr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22。终于解决住房问题了</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22382977@qq.com(︻$▅▆▇◤)]]></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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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02 Apr 2009 09:22: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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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陈冠希在香港文华酒店16层跳楼身亡]]></title>
<link>http://22382977.qzone.qq.com/blog/1238060797</link>
<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line-height:1.8em;">重大新闻!</span><wbr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陈冠希终于顶不住压力于北京时间3.25下午4：36在香港文华酒店16层跳楼身亡</span><wbr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详情请点击  <span style="color:#000000;line-height:1.8em;">[url=javascript:external.ClickLink('group','   1483270464',134,1);]http://joke.qq.com/z/blue/200741/gnjggs.htm[/url]</span><wbr /></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22382977@qq.com(︻$▅▆▇◤)]]></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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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26 Mar 2009 09:46:37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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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转]我的家乡]]></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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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这里是山区，比重庆还重庆，两条山麓夹条江 <br>这里离云南非常非常近，离四川似乎很远，以至于很多四川人都以为这里是云南 <br>这里每天都是阳光明媚，照的人心花怒放，在这里，大家心情都不错 <br>这里的冬天没有雨雪，没有寒露，有的只是温暖和爽朗的天空、如同这里人们的心境 <br>这里没有外地人，因为大家都是外地人，移民的百分比，比深圳还深圳，东北和西南两个对角的移民和谐相处，水乳交融 <br>这里没有太多历史，比共和国都年轻，虽然没有历史积攒的厚重、却多了一份青春与活力，像个在骄阳下前进的青年，活力四射 <br>这里的地名很奇怪，炳草岗，马鹿箐，听起来像风马牛；枣子坪，瓜子坪，清香坪，弄弄坪，其实都不怎么平；九附六，九附二，五十四，五十一，是国防建设的影子 <br>这里的街道和公路都很窄，没有自行车道也没有自行车，骑自行车的，都是在锻炼 <br>这里人的性情都比较豪爽，与假惺惺的省会大都市有着鲜明差异 <br>这里毗邻云南却不像云南那么缺乏美女，虽是类云南水土，人却是川渝血统，女人天生美丽再长在这座山水城市，地理赋予人性，内外兼修：少了成都美女的做作、多了重庆美女的豪爽，少了重庆美女的泼辣、多了成都美女的柔情 <br>这里的餐饮比较杂，东北的饺子成都的菜，天南地北都还是有，要和川内比那是比较差，要和云南比那就是饮食的天堂 <br>这里的人冬天都要喝冰冻啤酒 <br>这里的城市职能部门相对来说比较“白”，因为没太多历史，也就没有长年累月下来的那些“霉菌”，往往越是有历史的城市，“黑”的东西就比较多，时间长了要变质 <br>这里城区很分散，最中心的地方很小，所以到处都会碰到熟人，吃饭都喜欢坐包间，办事也都喜欢找熟人，熟人经济在这里体现的更为明显 <br>这里喜欢吃盐边菜，生的花椒辣椒，比较原生态，有个叫宋艳华的做的不错，宋艳华其实是个男人 <br>这里的人很幽默，经常用一些本地土话相互洗涮，吃喝叫干，做什么叫搞哪样，阿莫莫是感叹，搞鸡儿,日卵是盐边腔，叫你“好淫（人）”那是东北话 <br>这里外出主要靠火车，所以有很多始发的火车，但是票都不好买，可能这里的人喜欢一个人包一节车厢一个人睡，因此有人说攀枝花是一座来了就离不开的城市，主要是想盖过成都那句口号 <br>这里经常都有轻微的地震，大家也习惯了，今年的地震不太习惯是因为发生在5月12日之后，要是发生在5月12日之前那就会比较习惯 <br>这座城市很亲民，不排外，因为大家都是“外来务工人员” <br>这里的市民经常不知道自己的市长是谁，因为经常在换，等刚记住了又换了，而且当市长会很轻松，因为下面会有很多很多副市长和助理 <br>这里的开阔地很少，到了晚上全都被跳舞的大妈占领，包括市政府的门口 <br>这里逛公园其实就是爬山 <br>这里的天气只有晴天和雨天两种，大多数时候是晴天 <br>这里四季都有新鲜的蔬菜和丰富的水果 <br>这里有一个很长的街叫攀枝花大道，其实准确的说它其实是一条公路，有时候旁边会有两座房子 <br>这里街道的名称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因为都才改了大家还没记住 <br>这里的机场在山顶，都说明明还在半空中怎么就落地了？ <br>每次离开这里再回来，首先带给你的是美好的阳光、清爽的天空，微微拂面的风和那几条熟悉的街道，到处都是的出租车，让你感觉这里很亲切，这里才是自己的家 <br>攀枝花有很多不好的地方，她的空气质量很差、工业污染依然很严重，她的大交通很恼火，几乎是一座孤独的城市 <br>攀枝花也是座好城市，她年轻、亲和、简单、熟悉、有活力 <br>我相信她会越来越好，因为这里得天独厚！ 我爱这里！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22382977@qq.com(︻$▅▆▇◤)]]></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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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ue, 24 Feb 2009 07:53:51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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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我想睡个好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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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好想睡个好觉，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从我回重庆到现在，一天都没睡好过，还天天有气无力的，郁闷啊 <!--v:3.2-->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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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un, 22 Feb 2009 02:37:29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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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攀枝花很热]]></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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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攀枝花很热，天天大太阳，反而是房间里温度比较低，没看见哪个穿了毛衣，最多也就穿了2件衣服！ <!--v:3.2-->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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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CDATA[22382977@qq.com(︻$▅▆▇◤)]]></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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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22 Jan 2009 05:20:1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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