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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Constantine]]></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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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ue, 24 Nov 2009 03:12:1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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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果真过把瘾就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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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9点50分左右，发现文章《过把瘾就死》被删，当真是过把瘾就死。唯有卷土重来。如果想看原文，请移玉步至我的网易博客，还没被删：<a href="http://du-didi.blog.163.com/blog/static/3617564200910241846250/" target="_blank">http://du-didi.blog.163.com/blog/static/3617564200910241846250/</a><wbr />；或到华联论坛，应该不会被删：<a href="http://www.hluhome.com/viewthread.php?tid=1204" target="_blank">http://www.hluhome.com/viewthread.php?tid=1204</a><wbr />。<br>        今日重看宪法，发现宪法竟没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回国的权利。觉得有关部门应该商榷一下是否应该对此进行立法。<br>        ps：刚刚把宪法全文发在空间里做一下普法教育，谁知道，出现了一件很恶搞的事情，我编辑好要发表时，可恶的腾讯竟说咱们的宪法有敏感词汇，要求我删除后再发表。原先我以为是前面自己写的那段有敏感词汇，我就把前面自己写的删了，就发宪法，可恶的腾讯还是说有敏感词汇，这可恶的滕讯不是在为我们的普法增加阻碍吗。实在是太可恶了，建议全国人大常委对这种阻碍普法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br>        <wbr /><a href="http://b28.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4e94dc501107e896466067ff1ba0b03c727c3fdcfabdc50a339bbb32f4faa97be5e9767ea4810c8e95abaf27deb59c6f2ba9b7dcf9349625c3c3ab6533e7fae387733522bd9b6379be95f6761c7a21d6ef508541&amp;a=29&amp;b=28" target="_blank"><img style="width:670px;height:502px;border:0;" src="http://b28.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4e94dc501107e896466067ff1ba0b03c727c3fdcfabdc50a339bbb32f4faa97be5e9767ea4810c8e95abaf27deb59c6f2ba9b7dcf9349625c3c3ab6533e7fae387733522bd9b6379be95f6761c7a21d6ef508541&amp;a=29&amp;b=28" /></a><wbr /><br> <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a href="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4/content_62714.htm" target="_blank">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4/content_62714.htm</a><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西门吹水]]></category>
<author><![CDATA[437786751@qq.com(Constantine)]]></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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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ue, 24 Nov 2009 03:12:1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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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未见小雪]]></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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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object codeBase="http://fpdownload.macromedia.com/get/flashplayer/current/swflash.cab#version=8,0,0,0" height="100" width="410" classid="clsid:D27CDB6E-AE6D-11cf-96B8-444553540000" name="musicFlash**" id="musicFlash0" src="http://imgcache.qq.com/music/musicbox_v2_1/img/MusicFlash.swf" ubb="165963504|1|http://www.aais.hk/work/15W58wES6D3n.mp3|爱是不保留|0|关心妍"><param value="http://imgcache.qq.com/music/musicbox_v2_1/img/MusicFlash.swf" name="movie" /><param value="#ffffff" name="bgColor" /><param value="showall" name="scale" /><param value="transparent" name="wmode" /><param value="true" name="menu" /><param value="always" name="allowScriptAccess" /></object><wbr /></span><wbr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0</span><wbr />月<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25</span><wbr />日，跟大师和半支烟逛到沙面基督教堂，正好碰到一对新人举行婚礼，我们也一起观礼。长这么大，由于信仰不同及乡下一般行传统婚礼，所以这还是第一次去教堂观礼。教堂人很多，不但坐满了人，后面还站了一排人。看样子，有很多人跟新人都是不认识的，但是我都能看到他们对新人祝福的笑容。是的，一对真心相爱的人，是能够在这么神圣的地方举行婚礼，是会得到相识的或不相识的人都祝福。我们三个人，同样的，也给予最为虔诚的祝福。<br>那天“霜降”刚过，广州天朗气清。算起来，刚好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我又来到广州。故地重游，我突然想起陆游的诗：城上斜阳画角哀，沈园非复旧池台。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我开始眷恋这座城市，眷恋北京路，眷恋光明广场，眷恋青宫影院。那天，我却没有去到这些地方，只是在地铁转线时，我经过了“公园前”站。<br>……<br>其实，我都知道。<br>《匆匆那年》的故事，也都吸引了我，尽管我比你稍显理性。又或者是你让我陪你看，我才看得那么多入迷。其实其中，不知是故事感动了我，还是你感动了。只是当我看完时，竟不知是这样的结果。对于故事来说，也许这并不是一个结果，或许是另一个开始。但是对我来说，我就停止住了在那一刻的时间。那天的天气很好，一地阳光，光灿夺目，小花坛还有些绿意盎然。<br>同样的，因为幸福满溢，我一样也怕得悲伤。<br>我的文字很廉价，我却不敢过多的写给你看。你看《梦里花落知多少》都能那么的忧伤，我虽然比不上三毛，但是我怕我的文字触碰到你曾经拥有过的幸福。对于一个喜欢文字的人来讲，我知道，那是很痛苦的一件事。<br>是的，我都知道的。<br>我也看你头像或明或暗，或忙碌或离开，直到下线。当沟通变得如此方便的同时，回忆也极易被唤醒。可是我却不敢再用<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QQ</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GMAIL</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MS</span><wbr />找你，它们曾经那么容易的就把我的思念立即传递给，而此刻，我却害怕通过它们，给你来一下一点涟漪。我知道，这点涟漪对你来说，都能泛成波澜。<br>今年的冬天来得那么早。气温大降。早上我在福华路口等绿灯，车窗外阴雨霏霏，我想你这么早上班，肯定也很冷，只是不知是否有多添衣物，况且冷风吹袭，鼻炎是否复发。“小雪”即将来到，生长于南方的我，从未见过下雪。可是我相信，这迟早有天能见到。只是于我来讲，却不知何年何日再讲。“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br>低温还将持续，注意保暖！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437786751@qq.com(Constantine)]]></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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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16 Nov 2009 16:21:3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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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转]twitter墙内注册（附新手指南）]]></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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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color:#ff0000;font-size:18px;line-height:1.8em;">欢迎转载！！！</span><wbr /><br> <br><a href="http://www.power.com/Pub/Login.aspx?ReturnUrl=%2fpriv%2fpower%2fhome.aspx" target="_blank">www.power.com</a><wbr /><br>打开页面后，你会在下方看到这行字“Create one through Power”，点击注册即可。<br>username是登陆用的名字，full name 只是用来显示。<br>注册成功后，你还可以选择其他墙内twitter用户端，比如：<br><a href="http://read100.com/login.php" target="_blank"> http://read100.com </a><wbr /><br><a href="http://www.twitiq.com/" target="_blank"> http://www.twitiq.com</a><wbr /><br>另，发邮件至mytwitterclient@gmail.com有免翻墙上推特、免翻墙注册推特、推特中文用户索引、保证可用的翻墙方式介绍。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新手指南：</span><wbr /><br>1、刚上 #twitter 的朋友，先别着急，按你的兴趣先谨慎地follow二三十个人，然后逐步调整，增加到百来人时，你的信息流建立后，就很有意思了。<br><br>2、 #twitter 只是信息浮标，你可以跟随着指引得到更多详尽的东西，只依据偶尔出现在你眼前的一条推而互相争吵及攻击，不仅容易误解，效率也很低，应尽量避免攻击他人，更多着眼于陈述自己。<br><br>3、follow和unfollow都是你的权利，没必要知会对方。<br><br>4、标签是很有用的工具，能整合同类资料，也方便别人找到你的推，标签的正确写法是：空格、#号、标签名、空格。在 #twitter 最好使用英文标签。<br><br>5、在 #twitter 上难免必然碰到你厌恶的人，或者是一些无价值资讯。比如你讨厌我，可以先到我的页面，选中block，从此就看不到我的发言了。block无关言论自由，也是你的权利。但不建议公开宣布block某人。<br><br>6、用短网址能增加容量，页面也美，我现在用 http://ow.ly，这只是个人偏好，有人认为http://is.gd/ 更好一些<br><br>7、一上 #twitter ，赶快储存三个以上的用户端，封一个补一个。<br>8、follow你的人，在线率可能很难超过百分之十，有一百个人F你，你发布的求救信息可能才不会被淹没。 ——所以，赶快回墙内拉一百人过来！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西门吹水]]></category>
<author><![CDATA[437786751@qq.com(Constantine)]]></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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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Wed, 11 Nov 2009 11:35:2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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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许志永：法理学第一课]]></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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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今天开学了，这学期我不带课，新同学问怎么学法律，贴出2008年法理学第一课的讲义）<br>这是法理学第一次课，也是你们作为法学本科生的第一次课。我讲的第一个问题，关于人生的幸福，关于你们未来四年大学打算怎么度过。<br>18年前，我和你们一样的年纪，刚刚进入大学，也像你们中很多同学一样带着一点——郁闷。你们中很多人会想，北邮法律不强，很多人可能是被调剂过来，北邮法律专业是你们遭遇失败之后无奈的选择。18年前我也有点不情愿地上了兰州大学，但是，很多年过去了，无论她衰落的多么快，可那是我的母校，那是一个你可能不喜欢的地方，你讨厌她的很多缺点，但却是一个永远爱的地方，一个充满深情的地方。很多年过后，你们对北邮的感觉可能就是这样，这里你们将度过最宝贵的青春年华，这里你们将拥有一生最亲近的同学友爱，这里你们也许将开始一生事业的起点。<br>你们的一生和北邮有了缘分，但这不意味着北邮就决定你们一生的事业和幸福，一个人的成功最重要的还是要靠自己。同样北邮的毕业生，甚至同样的北大清华的毕业生，十年之后也会有很大差别。所以当你们来到北邮，无论是高兴还是失落，这都不是决定性的，你们的未来还是要靠你们自己，靠你们自己包括这四年以及以后很多年的努力。<br>四年之后，你们有的人会选择继续读书。从事法律专业需要丰富的社会阅历，本科刚毕业很多人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学徒工，找一个法律专业的工作有些困难，除非你非常出色，比如外语非常好，具有某方面的特长等。如果你要考研，首先要把法律专业课学好，到大三时候要认真研究你所要报考学校的考题风格，按照该学校的考试风格学习。<br>有的人要从事律师行业。无论是作为职业律师还是作为企业的法律工作人员，你一定要精通法律，做事要认真负责。作为一个律师，开始的时候可能没有多少人找你打官司，你不应当太在乎收入，而是应当高标准服务，你一定要在你的当事人那里树立良好的口碑，记住，那些经常抱怨当事人甚至和自己的当事人打起官司的律师不会是好律师。有了很好的信誉，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找你。当你成为一个著名的律师，你也一定要坚持认真负责，你可以少接案件，但每一个案件你都要认真负责。<br>有的人会选择成为一名公务员。这要求你们培养做事认真踏实，遇事沉着冷静的形象。在一个官本位社会里，公务员考试一直很热门。不论你们在什么岗位上，希望你们坚守自己的良知，不要主动去做任何违背良知的事情。<br>有人可能会从事企业管理。建议你们多读一些管理方面的书以及著名企业家的传记，从优秀人物身上能学到很多实用的智慧。不论你们做什么，希望你们坚守良知，坚守职业道德。请记住，做一个有智慧的好人不会吃亏的。<br>你们中间或许会有人从事其他和法律完全无关甚至很遥远的行业，比如，我有一个法学院的师弟考去了电影学院导演系研究生。如果你们认准了自己的兴趣，那你是幸福的。当然，你要清楚，为了自己的兴趣，为了自己的理想，你要学会坚守，你还要学会面对现实。一般而言，真正的理想主义必须是现实的，首先要解决生存问题。<br>但无论你们将来做什么，我都有一个共同的希望，希望你们一生过得幸福。幸福对于每个人而言有不同的含义，但相同的是内心美好的感觉——平和、圣洁、骄傲、感动，等等。<br>有的人可以通过纯粹的精神超越获得幸福。几年前在五台山上，我曾碰到一个年轻的僧人。他大约三十岁，已经在山上修行7年。我清楚记得那一天山上气温大约只有两度，蒙蒙细雨中非常寒冷，在山顶一个敞开门的小屋门里面，他就那样平静地坐着。我出于世俗的想法不由自主地问题他，将来会去哪里，他说随缘。如果一个人能够从内心深处放弃世俗的功利追求，他也可以达到另一种境界的幸福。<br>但是，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人并不能通过内心修炼达到超然的境界，包括很多宗教徒在内都做不到。绝大部分人的幸福在于相对于别人而言的内在精神的优越感，而这根本上是通过给与实现的。比尔盖茨是幸福的，不是因为巨额的财富和舒适的生活，而是因为他为这个社会所作的贡献，不仅财富积累过程中推动技术进步给很多人带来就业机会和财富，而且把自己积累的财富无偿捐献给穷人给最需要的地方；叶利钦是幸福的，他带来了现代文明的俄罗斯，他的幸福不在于致死掌握着权力，而在于主动放弃权力为俄罗斯民主制度树立一个光辉的榜样；一个帮助盲人过马路的儿童是幸福的，他从帮助别人的过程中得到自我价值的实现。幸福从根本上说不在于你得到了什么，而在于你给与了什么。财富、权势能带给一个人欲望的满足，但不能给人带来内心的幸福，最有权势的独裁者内心往往是极度不安全的，一个人即使拥有亿万财富如果没有给别人带来幸福那么他自己也必定是空虚和愧疚的。只有给与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这是人的天性。<br>我希望你们要努力成为这个社会的“贵族”。所谓贵族，是指那种具有高贵的精神境界和生活状态的人。有一个古老的说法，三代才能培养出贵族，这个说法在几百年以前的人类社会是有它的道理的，在公共教育极不发达的年代，教育主要靠家庭，家庭的差别导致了受教育的差别，这种差别确实很难弥补，所以有人说三代才能成为贵族。但是，我们要明白，所谓贵族不是因为血统，如果说贵族和平民有差别的话，不是因为血统，而是因为教育的差别。很多穷人出身的孩子成就大事业，而一些贵族的后代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在公共教育普及的今天，不同家庭出身的孩子几乎从小接受相同的教育，他们的差别不再取决于家庭出身，而是取决于天赋和品德。一个人只要努力，就可以让自己这一代人成为贵族，成为一个高尚的幸福的人。<br>无论将来你们做什么，有些基础都是需要的，你们要好好把握这四年，你们需要读很多书，你们一定要让自己四年大学生活过的充实。我的本科四年是值得骄傲的。法律专业没有学的太好，因为经常逃课，有些课我不喜欢，那时候的法理学课大部分内容是政治教条，我在课本上作了很多批注，持强烈的批评态度。印象中四年下来我的学期成绩至少有三次在班里排名倒数第一，虽然也有几次学期成绩排在前十名左右，但综合下来我没有得过一次奖学金。<br>但我读了很多书。四年大学期间，我大量读历史、政治类书籍，八个借书卡从来都是在图书馆里。大部分周末时间都是在甘肃省图书馆度过的，从早上九点半吃饱饭进去，下午四点多出来，潜心读书和思考。另外我辅修了公共关系专业，虽然因为一个学分之差没有拿到毕业证，但这个专业对于我未来的事业非常重要。毕业时我参加了北大国际政治专业研究生考试，虽然没有考上，但是基本上等于又学了一个专业。<br>这四年当中，你们应当找到自己的兴趣，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过，在大学一二年级的时候，你们还不用着急，你们可以跟着自己的兴趣去读书。你们要读很多书，读自己感兴趣的书。除了法律之外，你们要开阔自己的视野，读历史，读经济，读社会学，读成功人士的传记，从成功人士那里学到成长的经验。当然，这并不是说你们要很累地去读书，你们也要有时间开心地玩，玩得快乐，留下美好记忆；你们可以去爱，爱得幸福。<br>第二个问题，怎样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律人。<br>如果你们把法律作为自己一生的职业的话，你们应该具备良好的法律思维，要努力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律人。当然，成为一个什么样的法律人，不同的人也会有不同的选择，比如，成为法官、律师、法律学者等等。<br>一个优秀的大学法学院通常会有自己的风格。以美国最著名的两个法学院为例，耶鲁法学院和哈佛法学院风格有很大差异。耶鲁法学院注重法律理论和公法，鼓励学生从事法律研究和公益事业，鼓励学生之间合作而不是竞争，每学年大约180名学生考试成绩几乎都是A，个别优秀的A（加）。哈佛法学院注重法律实务操作，培养了大批职业律师，每学期考试成绩从第一名一直排到第五百名。<br>当然，我们不能这样要求中国法学教育。十几年前我们读大学的时候，法理学教材基本上还是政治意识形态教条，这十几年已经有了明显的进步，我们的法律教材正在摆脱政治教条主义，变成真正意义的法学专业教育。<br>这四年，你们最重要的训练是培养法律思维。比如，你跟别人签了一份租房合同，关于房屋遭遇暴雨破损谁来修复没有写明，因此你和房东发生了争议。没有法律训练的人可能只会从日常道德去判断，到底该谁来修？可能难以确定。而作为一个受过法律训练的人，你应该马上把这个事实纳入法律关系中，要明确你们签的合同的性质是房屋租赁合同，你们发生的纠纷是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的，出租屋修缮义务由出租人承担，这是合同法的规定。把某种社会事实纳入法律逻辑框架，进行法律上的定性，然后根据法律条文找到答案，这就是法律的思维。<br>再举一个例子。一个人路过另外一个人家门口，被这家的狗咬伤了。双方发生了争议。狗的主人说，自己拴的好好的，是狗自己挣断了绳索冲出来的，不怪自己。你作为受害者，如果有了法律训练，就会把你被咬伤的事件定性为“动物致人损害”，根据民法中的相关规定，动物致人损害，动物的主人或者管理人要负严格责任，只要他不能证明是你故意逗狗引起狗咬你，他就得赔偿损失。<br>要想成为一个职业的法律人，你就必须养成把社会事实变成法律事实的思维习惯。说实在的，我的法律思维是最近几年才形成的，尤其是在法律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我希望你们少走这个弯路，尽早进入角色，成为一个专业的法律人。<br>为了培养你们自己成为一名专业的法律人，你们需要学好这样一些课程。<br>关于法理学。法理学是法律的一般理论，法律的哲学。主要内容是关于法律的概念、法律的要素、法律与正义、法律与道德、法律与经济、法律与宗教等之间的关系，这门课不是教给你们具体的法律知识，而是教给你们在社会大背景下认识法律，开阔视野。<br>你们要学会看到社会新闻背后的丰富内涵，要培养自己对社会的深刻洞察力。以富士康案背后法律问题为例，富士康公司状告一个媒体的记者侵犯名誉权，索赔千万。作为一个法律人，你就应当马上想到，记者的报道是职业行为，富士康应该告媒体而不是记者，应该想到诉讼法，在哪个法院起诉才是合法的等等一对法律问题。这就是法律人的思维。你们还应该想到，富士康起诉一个记者索赔千万是要达到什么目的。这个记者不可能赔偿千万。你们应该想到，富士康的行为可能是一个精心策划的公关行为，以掩盖其劳工问题。要看透这个社会，但看透了不等于消极厌世，看透了，然后积极努力。<br>这门课不需要你们死记多少概念，在课堂上，你们要勤于思考，随时提出问题。课下，本学期你们要读一本法律思想名著，写一篇书评作为你们的期中考试；另外你们要多了解多分析现实中的重大法律事件，期末考试题目就是这半年发生的重大法律事件，考察你们用尽可能专业的思路去分析社会问题。<br>关于部门法。每一门课你们主要掌握三个东西：基本理论、案例和法条。基本理论和概念，比如，民法中的意思自治、所有权、表见代理等，宪法中的违宪审查、联邦制等。你们要掌握这些概念的基本含义，要了解有关这些概念的学界的争议。这些概念是你进入法律行业的“共同语言”。<br>你们要读很多案例，学会分析具体问题。每一门课都有很多案例，即使课堂上老师没有讲，你们也要在课下找这方面的案例。通过案例你们能学会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能真正掌握法律，在分析具体问题中培养法律思维。<br>你们要记住法条，尽管一门法律专业课主要内容是法律条文背后的东西，但既然学过这门法律，就应该记住法条。当别人向你询问法律问题的时候，熟悉了法条你就更像一个法律专业人士，还有，记忆法条对于你们将来考司法考试有用。<br>除了专业课之外，你们要学习和法律相关的专业，比如社会学、逻辑学等。除此之外，你们还需要阅读一些经济学、哲学书籍。大学四年，综合素质是最重要的，总之，要多读书。四年之后，无论你们从事什么样的职业，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我希望你们回首这四年的时候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后悔。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法律论坛]]></category>
<author><![CDATA[437786751@qq.com(Constantine)]]></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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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ue, 10 Nov 2009 03:18:5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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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法律人的责任]]></title>
<link>http://437786751.qzone.qq.com/blog/1257615543</link>
<description><![CDATA[中国目前的的法制完备程度达到中国记史以来最高点。但法治观念却无法深入民心，究其原因，既有民主意识到缺乏，也有公民主体意识到模糊，当然，最主要的可能是体制的原因。人治观念无法根除，法治精神无法张扬，法律至上的权威无法树立，况且还受意识形态的影响，在看似法制昌盛的今天，实际上法治却遭受了至多的桎梏。<br>前两年，我一直受到第三号宪法修正案第十三条的鼓舞，“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照说，实行依法治国无可厚非。依法治国是一个法制国家的最起码的要求。但是，当立法、司法、行政均要以统治阶级的事业为依归的话，那提出“依法治国”正如皇帝穿上新衣。法治的首要意义应当是权力的制衡。只有权力得到制衡，立法才能得到保障，司法才能够独立。那么，法治的意义才能得到彰显。法治应当是政府本身要服从法律制度，在法律的授权下执行权力，而不能理解为将法律作为一种治国的手段。如果仍将法律作为一种治国的手段的话，那这种看似法治其实本质上还是人治。而且这种人治更加可怕，因为它是打着“法治“的旗号，是有依据的治理。<br>在这样的一种法治现实下，做具有正义和良知的法律人是件很痛苦的事。因为目前，司法独立无法得到保障，司法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行政干预司法常有发生，程序正义经常出现瑕疵，对于广大的普通百姓而言，只有媒体大肆吹捧及网络广泛流传的的案件真正得到关注之外，其他出现问题的案件，普通百姓是无法确切得知、明白其中所出现的问题的。单就最近重庆原司法局局长文强一案，已有法学家提出其中程序正义有问题。罪大恶极是须严惩不怠，但是如果做不到司法公正，程序正义，严惩不怠只怕也会演变成司法暴力。我不是要为文强辩白。我想说明的一点是，在一个如此受人关注的案件，程序正义都能够出问题，那么更多的我们没有看到的、无法关注到底案件，其中因为司法暴力而使之蒙冤受屈的人会有多少呢？那么，只有专业的法律人，他们才能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去关注这些事件，监督司法运行，普及法律知识。我觉得，这是目前中国的法律人最亟需做到事情之一。<br>一个法治的国家，应当是一个宽容的，允许有不用意见，允许民众批评的国家。法律人作为一个国家的精英阶层，应当是理性与正义的代表，在一定意义上讲，他们可能不是道德的卫道士，但一定是法律的守护者。他们坚守着一个国家的法律底线，他们应当相信法律的崇高至上。当法律遭受到行政或其他权力的亵渎时，他们应当奋起还击。而不是唯唯诺诺，应声附和。这样，才是一个法律人的脊骨。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撑起一个理性与正义的法治国家。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法律论坛]]></category>
<author><![CDATA[437786751@qq.com(Constantine)]]></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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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at, 07 Nov 2009 17:39:03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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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贺卫方：谁来给聂树斌们洗冤？或：河北高院，你要拖到几时？]]></title>
<link>http://437786751.qzone.qq.com/blog/1257571941</link>
<description><![CDATA[转自守门老鹤（贺卫方）的新浪博客：<a href="http://blog.sina.com.cn/u/1216766752" target="_blank">http://blog.sina.com.cn/u/1216766752</a><wbr /><br> <br><wbr /><a href="http://b28.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4e94dc501107e896466067ff1ba0b03c6e01c0bba98d09d5c691e0baa5557652042bd121990de42c1ca0deeaf578281dd6434575bfb10acb2b8562fc9563fa78e08eaa0569eb034be266ce52158d68c4f69a96cd&amp;a=28&amp;b=28" target="_blank"><img style="width:500px;height:396px;border:0;" src="http://b28.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4e94dc501107e896466067ff1ba0b03c6e01c0bba98d09d5c691e0baa5557652042bd121990de42c1ca0deeaf578281dd6434575bfb10acb2b8562fc9563fa78e08eaa0569eb034be266ce52158d68c4f69a96cd&amp;a=28&amp;b=28" /></a><wbr />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真凶”王书金提起上诉为聂树斌“洗冤”，简直羞煞了现实中不作为的司法救济系统。插图邝飚</span><wbr /><br> <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冤案错案谁来纠正？建立超然的、中立的体制，现在看起来有三种可能的思路。——贺卫方</span><wbr /><br> <br>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南都周刊》编者按</span><wbr />：12年前，河北聂树斌被以强奸、杀人罪判处死刑，并已执行。两年前，本案“真凶”王书金归案，主动招认了是自己奸杀康某的罪行。聂树斌家人得知真情后，一再向河北地方法院申诉，法院却以家人无法提供判决书为由拒绝受理。案件也归于沉寂。日前，沉静两年多的聂案突然出现戏剧性变化，不仅聂家收到了神秘人寄来的判决书，王书金也提出上诉，为替他背黑锅的聂树斌“洗冤”。这起当年与佘祥林案并称的“乌龙案件”，从被曝光至今，所呈现的司法救济和纠错机制的严重缺失，以及司法机构行为本身的荒唐，让人哭笑不得，也不寒而栗。该如何痛定思痛，以聂案为契机，重建司法的理冤机制，重拾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本报专访了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<br>     OPINION·看法·意见领袖《南都周刊》记者陈建利北京报道编辑吴金美编高爽<br>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司法部门对聂案的荒唐处理</span><wbr /><br>     南都周刊：法院判决书主要以聂树斌口供来对其定罪，但刑诉法三十五条：“只有被告人供诉而没有其它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或处刑法。”从这个事实来看，法院本身是不是违反了刑诉法的规定？<br>     贺卫方：从法院这个角度看，这个案件很难说仅仅是依照口供。因为案件到了法院阶段时，证据中不可能仅仅只有口供，还有其它一些证据。这些证据证明了聂树斌犯下了这一起滔天罪行。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个口供和其他证据是怎么来的。许多重大案件的侦破过程往往是用刑讯逼供的方式获得口供，招供以后，再去寻找甚至制造别的证据。某些口供完全就是屈打成招的结果，这样侦查部门就能获得与现场勘验完全一样的口供。<br>     当案件由公安而检察院，再到法院的时候，生米已经做成熟饭。法院得到的只是一个结果，而不是获得这个结果的过程。法院最后给出那样的判决，十年中没人怀疑。之所以现在受到严重质疑，完全来自于王书金这个“真凶”戏剧性地出现，他的供认，使得聂案原判受到了理所当然的质疑。当年，在聂案一审尚未完结的时候，《石家庄日报》一篇题为“青纱帐迷案”的报道中这样描述：“经过一个星期的突审，这个凶残的犯罪分子终于供述了罪行”，这一个星期的“突审”包藏着怎样的内幕？<br>     最大的问题在于，尽管刑事诉讼法规定单纯的口供不能定罪，但这样的空泛的规定完全不能遏制住通过刑讯逼供来获得口供的恶劣实践。怎样的途径更有效呢？减少嫌疑人羁押时间，强化律师对于侦查程序的参与，一旦发现口供来自刑讯便坚决排除——哪怕导致原来的犯罪无从追究也在所不惜，都是更加有效的途径。<br>     南都周刊：聂母张焕枝一直向石家庄中院和河北高院讨要聂树斌的判决书，但法院以聂案是1996年之前的旧案为由拒绝提供，法院这一做法是否欠妥？<br>     贺卫方：这的确是非常严重的反人道的做法。它将当事人置于一个悖论之中，如果要提出申诉，必须要提供判决书。但聂案中两级法院根本没有向被告人亲属提供一纸判决书！法院明明知道聂家没有判决书，却以没有判决书为由拒绝受理，这是令人错愕的做法。这不是明摆着说你聂家人根本没有申诉的权利么？再说，任何一个被告人最后被判刑了，法院都有义务把判决书送达亲属，让他们知道作出判决有怎样的法律和事实依据。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何况本案是剥夺一个人的性命。现在，案件过去十几年了，又有王书金这样的“真凶”出现，法院仍然把判决书像“密电码”一样秘不示人，这是何等蛮横的做法！<br>     南都周刊：据媒体报道，聂家后来收到了神秘人寄来的判决书，但河北高院仍以种种借口拒绝受理聂树斌家人的申诉。<br>     贺卫方：拒绝受理并没有妨碍他们做一些事情，河北省对此组成调查组，对王书金案件和聂树斌案件联合进行调查。但联合调查两年后仍无结论，与此同时，他们还做了另外一件事情：把王书金案作为与聂案无关的另外一个案件进行审理，让邯郸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处王死刑。他们不受理，并不影响他们紧锣密鼓地设法早日把王书金执行死刑，让这个“活口”不再存在，使聂案永无翻案之日。<br>     王书金两年前落入法网，而两年后的今天仍处于僵持阶段，这说明河北省司法系统对于王书金案件如何审理，心里没有底，不知道怎么做才能万无一失。从我个人直觉来看，两年仍不敢对王书金判处死刑，说明了他们也觉得王书金交代自己奸杀了康某是确有其事，但另一方面他们不敢承认自己的错误。所有事件背后，始终有一只手在操控。所以说，这个案件到了非常可怕的程度。<br>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不能指望犯错者自纠</span><wbr /><br>     南都周刊：王书金已向公安机关承认其杀害康某的犯罪经过，也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指认。但检察机关却以“查无实据”而不予起诉，只起诉了与王有关的另外三项命案，这一行为本身是不是有点荒唐？<br>     贺卫方：这让人哭笑不得。检察院最基本的职能是追诉犯罪，当发现了任何刑事犯罪，只要不属于刑法所规定的自诉范围，都要由检察院来提起公诉。<br>     这个案件的蹊跷之处在于，被告人王书金在说：“天啊，我还犯了另外一个罪，请你们来追诉我吧！”他们却说：“不不，我们不追诉这个，我们只追诉另外的那些。”王书金不断地说他还犯了另外一个罪，他不能让聂树斌为他而蒙受不白之冤，但所有的哀求都无济于事，他面对的是非常蹊跷的法院和检察院。这真是一个巨大的讽刺。检察院为什么要这样做？明明以追诉犯罪为己任，但现在犯罪就摆在眼前，却置之不理，这种荒唐的情况只能由一个原因解释：公检法背后有一种力量在操纵。这涉及到纠错机制、伸冤机制的问题。聂树斌案是否错判，仍由原来的机构来调查和决策，这一定把相关的机构置于非常尴尬的境地。<br>     南都周刊：在这种情况下，谁来监督、约束并追查检察院的行为过失？<br>     贺卫方：检察院是国家的刑事检控机构，同时又是法律监督机构，它本身享有对于法院及公安部门的监督权。但是谁来监督检察院呢？并不是很清楚。当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大对各个级别的法院和检察院有监督的权力，但这种监督应该以何种方式来处理？是相当不清楚的，也没有落到实处。而且，人大本身在当前的政治权力架构中的地位也不是那么显赫，人大是否愿意积极主动地发起一个法律的程序，例如成立针对特定事项的调查委员会，历史表明是很不乐观的。况且，这一案件如果有个操盘手的话，人大是不可能出来质疑检察院的。所有的问题都出在我们的纠错体制上，它让犯错误的人自己去纠错。<br>     南都周刊：日前有报道说，最高院已受理了聂母张焕枝的申诉请求，同时王书金的死刑也将由最高院复核，王又是聂案真相的关键，在这一特殊敏感时期，最高院是否应该“刀下留王”，将两案结合起来考虑？<br>     贺卫方：这是大家共同的期望。王书金案件本身的审判还在进行中，而聂树斌案件已成为旧案，聂母张焕枝之所以提出了这个申诉，就是因为王书金案的出现，王书金是聂案申诉中的最关键的证人。所以，王牵涉其中的其他命案，河北高院也好，邯郸中院也好，这是你的程序，但最高院对于聂案申诉的审理，完全可以把王书金作为关键证人，如果最终证明聂树斌系被冤杀，就应给他平反，这并不影响王书金其它命案的审理。所以，法院应该采取某种更加主动的方式来处理这个案件。<br>     如果王书金证词是事实，由于他，一起惊天冤案被昭雪，并且引发今后司法程序的改善，可以说他立了一个大功。我甚至呼吁不要判王书金死刑。这样的人可以说是良心未泯，到了这种情况，还一定要把自己的另一起罪行招供，自己承担而不愿意带着一种歉疚离开这个世界，这是十分难得的。<br>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冤案错案谁来纠正</span><wbr /><br>     南都周刊：在案件当中我们可以看到，一旦出现可能的“错案”，无论是法院还是检察院，司法系统本身在机制内就缺乏一种自我纠错的动力，革自己的命，推翻自己原定的结论是很难的，“任何人都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<br>     贺卫方：这涉及到国家的纠错和理冤机制。任何国家的司法体系都不可能没有错判。据了解，在美国过去的三十多年时间里，至少有八十起以上的死刑判决由于新证据的出现而被证明是无罪的。所幸的是，美国的死刑从终审判决到执行，平均时间是十年。等待这么长的时间，似乎也是为了更慎重，例如“真凶”甚至“死者”就可能出现，就像佘祥林案的情况那样。<br>     关键在于当发生冤情时，能够有一种机制使得人们比较容易发现并纠正错误。如何获得这种效果？最重要的是纠正错误的人和制造错误的人分离，要让纠正错误的机制有种超然性，不要让人成为与自己利益有关事务的法官。<br>     聂案峰回路转后，有不少人表达了对河北司法和公安系统的愤慨，但我多多少少有点同情他们，因为他们确实也很为难，这个案件过去就这么匆忙地判了，在整个侦破的过程中，“命案必破”的压力很大，到最后刑讯逼供，大家真以为是他杀了人，然后起诉、公诉、判决，并对其判处死刑。<br>     现在看来这个案件很可能是个错误，但谁来纠正呢？现在在河北省“有关部门”成立了公检法三家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这对他们来说是左右为难，如果承认错误，就要自认倒霉，这就好像自己揪住自己头发离开地球一样。不纠正呢，良心上过不去，当事人倒霉，而且舆论压力又这么大，最后可能要承担更大的责任。之所以两年前的案件到现在还没调查出来，还在无休止地拖延，是因为这两种心态交织在一起的结果吧。<br>     南都周刊：如何才能建立一种超然的纠错机制呢？<br>     贺卫方：要建立超然的、中立的体制，现在看起来有三种可能的思路。一是由比河北省更高的机构来进行调查和审理，即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因为它们不大可能受到地方利益的钳制和约束；二是由最高法院指定另外一个省的司法机构来对案件进行全方位审理，这也可以保持中立。<br>     第三是不由司法机关来做，而由立法机关来做。在2003年孙志刚事件时，我曾和其他四位学者联合要求全国人大成立一个特别调查委员会，可以简单地叫“七十一条委员会”。因宪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视情况必要成立特别委员会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并做出决议。比如，英国国防部的凯利自杀身亡，议论纷纷，英国的国会就任命了一个以赫顿法官为主席的“赫顿特别调查委员会”，传询有关人士(包括当时的首相布莱尔)作证。这种特别调查委员会是许多国家议会在面临危机或重大事件时行使权力的一种有效手段。<br>     中国宪法虽然有这个制度，但从宪法出生到现在，特别调查委员会从来没有成立过一次。在司法机构难以让公众信服的情况下，就应该让人大成立特别委员会。该委员会的运行要做到全方位公开透明。当一个事件引发了全国上下的关注，涉及到民权保障问题，并且疑云重重，如何使所有关心它的人在第一时间准确了解相关的调查进程，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公开透明，才能让人信服。一定要把此案相关的人员都传来，一定要说实话，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为什么这个案件会这么审判，哪些人要为错判承担责任，都一一展现在公众面前。另外，最大限度的公开也有助于减轻决策者的压力。<br>     现在这个案件对整个体制是一个考验，让国民对这个国家有信心，不再是草菅人命的做法，不再恐惧蒙受冤屈而得不到很好的解决，我相信这是一个特别好的机会，希望有关部门能抓住这个机遇。<br>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问题不在法官对司法的垄断</span><wbr /><br>     南都周刊：有学者认为，该案的最大教训是，必须坚定不移地打破法官群体对司法权的垄断，通过各种程序的民主手段，实行人民对司法权的有效控制，你如何评价这种说法？<br>     贺卫方：我看到了何兵教授写的一篇文章，我不能同意他的观点。难道这样一个案件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司法权力垄断在专业法官手里吗？我想只要对于聂案有丝毫了解的话，都会知道这样的案件究竟是谁在做出决策，根本不是专业的司法。<br>     我们该知道什么叫“司法的专业化”。何兵的文章里说司法改革被少数学者引导到一味地强调专业化的错误道路上了。但你看到在此类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命案必破，公安部门的结论基本上决定法院的判决，难道说这样一种法院四面透风、任何外部力量都无法抵御(的情况)叫司法的专业化吗？司法专业化一个最基本的要求是，司法本身是独立的，司法依照独立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技术对案件进行严格裁判。没有司法独立谈何司法权的专业化，谈何司法权的垄断。文章说强化人民陪审制度，我可以说，这个国家冤案最多的时候，恰好是人民参与最广泛的时候，甚至完全砸烂了专业司法的时候。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那时候制造的冤案最多。<br>     从终极意义上说，人民控制司法权并没有错。整个国家的立法严格通过人民主权原则而运行。法律颁布后要求司法机构必须严格依照所制定的法律做出裁判，司法系统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重大瑕疵，代议机关可以对法院的某些错误进行改正。还有公开原则也非常重要，司法程序本身所做出的判决，程序中进展的过程必须让人民可以看得，让公众了解到它是如何行使权力的。这才是民主在司法领域中的体现。<br>     我觉得需要警惕“民主拜物教”。民主是个好东西，但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世界上许多事情并不是通过民主就能解决的。就今天的中国来说，司法中间的问题与其说来自民主匮乏，不如说是因为专业化程度太低了。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法律论坛]]></category>
<author><![CDATA[437786751@qq.com(Constantine)]]></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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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at, 07 Nov 2009 05:32:21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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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爱情（一一）]]></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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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这么晚，你已经睡着了。可我想念你的心，却一直在激荡着。东边的月，虽然已经由满月变成了半圆，可却依然那么银辉满地。今晚也见不到了北斗七星。可是这样的夜晚，却让我越加的思念你。咳嗽了，你害怕吃药，那要多喝水，鼻炎复发了，你也不吃药，那就多呼吸点新鲜空气，不要太躁郁，不要横冲直撞，多休息一下，这样对你的鼻子会好点。<br>其实，看完了小雏菊，我就害怕这样的结局，跟三毛荷西一样的结局。但凡生离死别我都无法忍受。我想的是，和你看细水长流。这种强烈的感觉一直激励着我。所以我压根就不会害怕什么狼牙棒棒球棒。我真正害怕的是，是无法和你一起在落央缤纷的时节，拖着你满是皱纹的手，看夕阳西下。<br>爱你，已变成我的志业。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437786751@qq.com(Constantine)]]></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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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at, 10 Oct 2009 17:39:3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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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爱情（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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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br>赏一遍玉桂飘香，思当年明月下笑影嫣然。<br>观一回杨柳飞絮，念西江彼岸傍青桠婷立。<br> <br>秋分一过，明显的感受秋天已经到来了。七八点的街头，凉风清爽。秋分后十五日，便是寒露。寒露后天气更加凉爽。此时昼暖夜寒，你该知道我要对你说什么了吧。<br>“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古人多伤春悲秋，如果不是吴文英词填得如此精妙，恐怕也难扯起心头悲秋之意。由词想到人，由人想到词，只怕词能达人之心意，却难解心头之愁。以前读词，多被古人感伤得莫名其妙，现在读起来，却莫名感伤。但不管如何，我还是希望写出快乐的文字，因为你对我说过，你喜欢看我快乐的文字。况且，我也不想令你感伤莫名。<br> 这次回家，我又看了一下你以前的相片，看了以前跟你的聊天记录。我始终感觉自己很幸运，毕业两年多，我从未如今日般淡定跟有勇气，其实这些，应该都是你给我的。我曾经在那么多的夜里辗转反侧，我也曾经那么多次在街头孤独地走过，可是现在，当我走在曾经让我倍感孤独与冷漠的街头，我的心中满满的溢着你给我的信念与憧憬。你应该知道这样的信念与憧憬对我意味着什么。我也勿须如以前般，总是为自己去寻找借口来面对自己。也许在你面前，在给你写的所有文字面前，我才能寻找到当初的我。如今，我也勿须举杯凄然北望，如今我北望时，我的心中总是溢着满满的幸福与思念。<br>我知道幸福对各人有异，但对于我来讲，现在的幸福就是我跟你憧憬时的满足感。虽然我不能经常的看到你，虽然我们相隔有两百公里的距离，但这并不会让我感觉到距离有多么的遥远，我想，这就是“这么远，那么近”的真谛。我能感知到你，你也能感知到我，你就把我“驯养”了，我不用做那只伤感的狐狸，而是你心中的那支玫瑰，从这点的意义上讲，我便是幸福的。<br>你所在的城市地列七星，我也总能一眼看出七星所在。这对于我来说，也是充满隐喻。你给了我一个思念的方向，祂如我所信仰的那么暗契。我想，这是最好的安排。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437786751@qq.com(Constantine)]]></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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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08 Oct 2009 14:30:34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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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爱情（九）]]></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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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我一直望着东方的启明星，直到东方的朝霞烧起。<br>我们经过一个又一个的村落，我看到那些老人家在路边晨练，我看到清晨做生意的小商贩，在朝阳的抚照，走向一个又一个的市集。<br>我看到熟悉的树，熟悉的楼面，看到苍劲饱满的“平泰楼”三字，我终于回到了家。到此，我就莫名的兴奋。秋日的太阳还没完全的升起，可我已经感受到懒洋洋的气息。<br>我看到了八月十五的月亮，我没有想起吴刚、嫦娥、玉兔、桂树，我只想起你。<br>我在电脑搜了一遍又一遍，关于你的相片，还有文字，尽管只是只言片语，但是我很满足。在我这台用了四年的电脑里，它始终有你的存在。<br>我记起丝丝跟我说的，说你到学校报到的时候，哭得很厉害。我也听你说，当你送你的家人回去，找不到宿舍的时候，坐在楼下的花圃哭。那天是2005年9月4日，那一天，我应该就是见过你，可是我没有留意到，我见到了一个这么爱哭的新生。我只是忙着跟张老师海阔天空的聊天，推测她老公是不是她的师兄，今年几岁，几岁拍拖，几岁结婚，还看着罪恶的发生----罗颖总是用她的打辩论赛的说法，去说服想转系的师弟师妹。我还记起丝丝对我们说的，说是有一位她的同学也到华联法律系。他们还跑到你的宿舍去看你，我其实很想跟着去，说不定，我认识你的时间就提前了很多很多。<br>等到我去你们宿舍的时候，应该是跟俭兄去做法学会招新的宣传，那时法学会经费紧张，总想招多些人，而俭兄又喜窃玉偷香的勾当，所以他总找借口去女生宿舍，作为他忠实的追随者，我也需要忠实的跟着他去女生宿舍宣传。这一次，我还是不认识你。其实，我早已不记得我是怎么认识你的了。我找到的你的第一张相片，就是2005年10月16日，在清远旅游时在茶庄的大合照，我想那时的我应该还不知道你就是那个爱哭的女生。直到我第一次看到你的名字，是在法学会的招新报名的名单里，我记得那名字很好听，很诗意，后来一想，原来名字跟一个人的才情，其实有时候也可以是成正比的。<br>其实，我们一直在走的，都是平行线，你有你的方向，我也有我的方向，我一直都没想过我们会有交集。即便是有，我想你也是那个喜欢在喜相逢的饭桌上，看我们喝酒、吹水的女生。那个我们口中的华联李清照。那个笑起来傻傻的、很感性、喜欢哭的女生。<br>我们曾经在好日子的饭桌上（那时喜相逢已经倒闭，在原喜相逢的地方，另一家叫好日子的饭店又开始营业，流动的风景，始终带不过我们的情感），讨论过十年后会怎样，大师说我的儿子会找俭兄的儿子，天天去劈奶粉，大家一笑置之。我确实无法想象十年后会是怎样，它充满太多的未知。我只记得，你当时笑得很灿烂。<br>三年的大学生活很快就过去了，真的很快，我总觉得弹指一挥间。我在电脑看了又看三年中的所有相片，那时间的跨度非常的快，快得我来不及眨眼，便从2004年跳到了2007年。于是，我毕业了。<br>一年后，你也毕业了。<br>我曾经以为，我们会像很多的同学、校友般，慢慢的就失去了联系。慢慢的，你工作、结婚，我工作、结婚，我们始终会如两条平行线，走向各自的方向。<br>偶尔的时候，我也会记起你，记起你跟我说的，分我一半的幸福。后来我总觉得，你这句话充满了隐喻，不是吗？你要分我一半的幸福，怎么才能分我一半，那唯有把我当成你的另一半，才可以如此分享。<br>也许，一切果真是冥冥中自有安排。要不我怎么能在夏末秋未至的时节，迎接你的到来。<br>那一封一封的Email，满载我重燃的希望，那一条一条的短信，均是我期盼的心情。<br>8月31日10点59分，我才又听到你的声音，这把声音跟我相距了两年的时光，可是却依旧那么熟悉而动听。虽然只有一分钟的时间，可是这一分钟时间，足以清除掉你我两年的时间的阻隔。<br>也许，一切就是如此的理所当然，正如你所说的，其实，我们早该相恋。<br>一个月后，我见到你一袭黑色连衣裙出现在我面前。我一直在想我见到你时，是怎样的心情。可是你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曾有一刻恍如梦中，随即恢复平静，仿若我们，已经相恋多年。在很多的时候，我都是静默地看着你说话，你问我怎么总这样看着你，其实你知道吗？我要看着你，把你刻进我的脑海里。就这么静默地看着你，便是我彼时最大的满足。<br>你说，原来，一转身我就想你了。<br>我又何尝不是呢？虽然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但这一个月时间，已经把思念酝酿得无比醇厚。（尽管我总觉得，我们相恋的时间绝不仅仅一个月，而是很久很久的时光了）<br>日出时，启明星已经不见了。我想我的思念，总是在一个固定的方向，就像启明星，总是在东方出现，虽然有时见不到，但它始终存在。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437786751@qq.com(Constantine)]]></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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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05 Oct 2009 08:01:54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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