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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朱少华]]></title>
<description><![CDATA[朱少华言论空间]]></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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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23 Nov 2009 22:43:15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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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评论       有多少地方政府能坚持“有房子、能办公、就行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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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评论有多少地方政府能坚持“有房子、能办公、就行了”？<br>岳粹景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8</span><wbr />年前，孙俊广从河北省大名县委县政府除了另外几栋同样建于<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921</span><wbr />年的旧楼，办公场所大多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的平房。不久前，因为所在小楼的二层已成危房，宣传部只好搬到别处办公，县委组织部则仍在一楼办公。大名县县委书记王晓桦说：<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有房子，能办公，不就行了吗？让大名老百姓脱贫才是当务之急。<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据<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1</span><wbr />月<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23</span><wbr />日中国青年报）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<br>“有房子，能办公，不就行了？”这话说的让人听起来有点酸楚。而从现在的情况看来也早就不能与时俱进了。但从实事求是的角度说，办公场所的落后破旧，不仅不影响办公，不影响政府的威信，还更会给人一种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朴实风格，一种务实的工作作风。可是现在在许多地方看来，地方的办公大楼早已经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办公场所了，而是一种气势，一种形象，一种实力，一种大胆开放的思想观点。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<br>在许多地方，孩子们的学校可以透风漏雨，医院可以让病人风餐露宿，甚至老百姓可以常年住在破房危房里，但再穷也不能穷办公楼。刚刚被审判的那位“白宫”书记就是实例，你看当地老百姓怨声载道，旁边的学校连给教室装玻璃的钱都没有，但那边政府还建起了“白宫”似的办公楼。在这样的地方，不是有房子能办公就行了，而是要有大房子，豪华的房子，不仅能办公，还要能睡觉，能娱乐，能休闲。甚至能拥有社会上的一切服务功能，而且还必须是五星级档次的服务级别。这样的办公大楼里到底是办公还是办私？到底是为工作来的还是为享受来的，可能大家都心知肚明。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<br>虽然国家三令五申强调要严禁地方兴建豪华办公楼，但时至今天，一些地方大建豪华办公楼的热情仍然不减，为什么？就是因为在这个大建豪华办公楼里奥妙无穷。建设地方政府办公楼，就是在规模上稍微出格一点也算不上个人腐败，处理起来也会念在“为公”的份上网开一面。看看这几年来，有的地方把办公楼建成了当地一大景点，金碧辉煌，犹如不夜城。有的地方把办公楼建成了“在水一方”。办公场所内小桥流水，曲径通幽。更有一个地方政府把办公楼建成了个“天安门”。这些地方大兴土木，已经严重违反了党纪政纪，甚至法律，可除了这个“白宫”书记是因为打击举报人被押上了审判台，还有那些官员因为建豪华办公楼倒台？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<br>办公楼在建设时能捞到好处。建成后率先享受的自然还是那些人。也就是说不管与公与私，与人与己，对于地方政府官员来说都是光赚不亏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不仅争相大建办公楼，而且相互攀比。而有不少地方有条件要建，甚至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建豪华办公楼。办公楼本来就是为了方便适宜于工作的，但现在不少地方的豪华办公楼已经向社会综合化方向发展，办公室场所紧挨着是健身娱乐场所，办公室内更有洗漱间双人床等，更有的还把一些色情场所接纳到自己的办公楼里来。这样的办公楼不仅不是有利于工作，而是有利于腐败，有利于堕落，甚至有利于犯罪。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<br>“有房子能办公就行了”，这不仅是一种务实的作风，更彰示了人民公仆一种品德，一种思想，一种作风。现在虽然我们的经济发展很快，办公条件有必要改善了。但是这种品德和作风不能改变，因为艰苦奋斗是我们的根本。要保证这种本色不会改变。大名县的这种风格要发扬光大，但对待那些浪费国家资产，总想建个“金銮殿”当办公楼，又总想着能乘机捞一把的人要一针见血的处理，不仅要让他们怕，更要起到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的作用，决不能姑息。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496892138@qq.com(朱少华)]]></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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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23 Nov 2009 22:43:15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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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评论  宣传部长代法院拒绝媒体旁听用心良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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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评论宣传部长代法院拒绝媒体旁听用心良苦<br>朱少华<br>备受关注的陕西省丹凤县“<a href="http://news.qq.com/a/20090316/000095.htm" target="_blank">高中生受审猝死案</a><wbr />”传来最新消息，包括原丹凤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闫耀峰在内的7名涉案民警，将于明日在陕西省商南县人民法院受审。商南县委宣传部部长郑晓燕对于开庭时媒体能否到场的问题说：媒体想进入庭内旁听很困难，因为审判庭只能容纳六七十个人，即使有媒体获准进去，也不能录像录音。郑晓燕建议媒体最好不要到场，届时宣传部将会给所有媒体发通稿，内容都是经过司法部门核查无误之后发布出来的。（据11月23日华商报）<br> <br>刚刚过去的“白宫”书记案因为审案时拒绝媒体记者旁听，已经在社会上引起议论纷纷。人民法院光明堂皇的审理贪官腐败案件，不仅是光明正大的，更是主持正义的。而从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看更没有什么“不宜公开”的理由，为什么本来完全能够取得大快人心效果的却落了个疑点重重，社会议论纷纷的下场呢？而现在这个“高中生受审猝死案”，还没揭开帷幕，审理案件的商南县宣传部长就“代表”法院给媒体记者们打了招呼，“建议媒体记者最好不要到场”。宣传部长的这句话也就完全代表官方的意思了。也就是说这次的审判又是不公开审理，社会和公众只有等待那纸“经过司法部门核查无误之后发布出来的”新闻通报了？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<br>这样一起案件，仅仅只是怀疑，就将一个风华正茂的高中生活活打死，办案人员作风粗暴，心态阴险，手段毒辣令人发指。这样的一起惨绝人寰的案件竟然就是这样一群上至副县长公安局长，下至普通民警等一手炮制出来的。也可以说他们不仅把公安人员的职业道德、纪律制度和法律践踏的干干净净，也让政府和司法部门的社会公信力受到极大的伤害。同样是一群公务人员竟然是那样目无法纪，丧尽人伦，而且这些将要接受审判的人还曾经和审判者是“同一战壕的战友”，谁又能保证这些人不会结党营私，不会私藏猫腻？法院能够公开审理，让老百姓和媒体记者们随意旁听，即是接受社会监督，也能让群众明明白白，更能增强法律的公信力。如此藏着掖着，到底是想替这些衣冠禽兽们遮丑还是要有意制造出更多的“不明真相的群众”呢？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<br>宣传部长认为审判后发布一个新闻通稿也许就安全能够代替旁听了。这样的观点不仅很傻很天真甚至很幼稚。俗话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而且在现场中许多细节或这些人的言谈举止不仅新闻通报中无法呈现，记者更无法捉到更多的“活鱼”，而不少庭审中间的“花絮”往往才更能引起人员的关注。用新闻通报代替记者旁听就等于封住了记者们的耳目，过滤了其中的“原汁原味”，不仅无法让人们释疑，更会给案件的本身增加一定的神秘色彩。而事后将一种“经过司法部门核查无误之后发布出来的”新闻通稿面对社会，恐怕很多人都会笑了，新闻通稿肯定会干净了，明朗了，但许多精彩的细节包括可能有人爆出来的猛料都就不会存在了。这样的新闻通稿还有多大的可信度？<br> <br>明明有条件公开的，却强调审判厅小而“建议媒体最好不要到场”，难道堂堂一个商南县法院法庭连几个记者的旁听也容不下？法院没有理由能够拒绝不公开审理，但现在却通过宣传部长之口给媒体吃“闭门羹”了，由此也能够看出人家的煞费苦心甚至用心良苦。丹凤县和商南县同属于一个商洛市，发生这样一个震惊全国的案子也算是当地的一大丑闻，但是越是这样的丑闻当地越要干预于直接面对，越要公开公正的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挽回不利的影响，才能重树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如果还抱着“家丑不外扬”的想法。在这样一起案件审理中，有意捂着盖着，甚至连媒体记者都被忽悠到云里雾里。不仅不利于地方形象的改善，更不利于当地干部和相关部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br>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496892138@qq.com(朱少华)]]></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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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23 Nov 2009 22:42:04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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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评论    香港市民不知道成都司机按喇叭是什么意思？]]></title>
<link>http://496892138.qzone.qq.com/blog/1258935661</link>
<description><![CDATA[评论    香港市民不知道成都司机按喇叭是什么意思？ <br>朱少华<br> 20日，成都邀请在成都生活的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以及在交通发达的城市有过亲身体验的成都市民，畅谈别人的驾车经验，向成都司机介绍当地优良的驾车习惯，成都公安局交管局宣传民警吴晓乔说，香港司机礼让行人让他觉得受宠若惊。在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当志愿者的香港市民陈美玉说，她到了成都才知道汽车喇叭是干什么用的。（据11月22日天府早报）<br><br>这话恐怕不论在我们哪个城市问起来，可能三岁的孩子都要笑了。汽车喇叭当然就是鸣叫的，是要让别人注意或让开，注意安全，不要挡道或影响我的交通，让我现行。对汽车来说喇叭也就是嗓门，是打招呼，甚至是呵斥是示威。如果汽车在后面大叫三声，有人还不让道，不仅要受到司机的责骂，甚至人家汽车碰到你都是你“倒霉”，行人如果对汽车鸣笛不理不睬，不仅会当成失礼，甚至还会被人家当成傻子愣子不懂事，是大脑进水了。<br> <br>但是，原来汽车喇叭在人家的“汽车文化”就是一件类似于安全带一样的东西，必须是在紧急情况下才能使用的。而正常情况下香港人开车是从来不鸣笛的，甚至也是法律禁止随便鸣笛的，如果比变道或是会车要告诉对方你要怎么样，只是用灯光来表示。也就是说人家的灯光并不是仅是照明的，更要承担“眉目传情”的重任，都是在适用哑语。香港市民不知道按喇叭是什么意思，正因说明开车多用灯光少用喇叭甚至不用喇叭，已经成为人家司机开车的“基础知识”或“起码尝试”。正因如此，在香港和西方的作家常把熙熙攘攘的街道描写成一条静静的小河，虽然川流不息，但一切却都是安静的。而我们这里习惯上“车水马龙”甚至“人欢马叫”，公路上，大街上如果没有此伏彼起的汽车喇叭声，也就似乎不像城市的街道，没有喧嚣，也就没有城市的味了。<br><br>在我们的“汽车文化”中，汽车喇叭也并不仅单纯意义上的“鸣锣开道”作用，而是包含者浓重的傲慢对生命的歧视甚至蔑视。大街上行人似乎就该天经地义为汽车让道的。汽车鸣笛也就是“通知”人们一声，“我”汽车来了，你们就必须让开让我现行，这不仅显示了汽车地位高于行人的尊贵，也表现人的生命的卑微。人类制造出汽车，本来不仅要为人类服务，更要永远“以人为本”把人类当成主人的，但在我们看看这里小车在我们被当成野马，酒鬼，桀骜不驯，到处闯祸；被当成宝贝孩子那样惯着宠着，甚至当成老子一样的尊着贡着，汽车的放荡不羁，娇惯成性不仅让我们的社会为其付出了沉重的安全代价，让人们的生命无故被伤致残，甚至夺命，也更让我们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了深深的伤害。<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<br>从国家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汽车拥有量来看，我们都应该“准”发达国家了，但发达国家，高级的物质基础必须要有高水准的国民的国民素质来陪衬，而现在看来这个驾驶汽车的素质和“汽车文化”的某些常识，同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来比，就有一定的差距很。人家不知道按喇叭是什么意义，而我们的不少车主恐怕还不知道汽车也会“眉目传情”。在城市里这些喇叭的噪音成就了一个“喧嚣大合唱”，会有多少机关、学校、医院和家庭深受其害？而这种汽车时代的“副产品”本来完全可以不产生的。看来是按喇叭还是车灯传情不仅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是“汽车人性化”的象征，更是一个现代公民素质的“基础知识”和“起码常识”。<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而需要我们现在的这种现象，就必须改变我们对汽车的意识，是让汽车主宰我们，还是我们主宰汽车？在生命的面前，只有灯光提醒而不该有喇叭呵斥，这不仅是“汽车文化”，而是因体现在一切有关安全的法律规范中。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496892138@qq.com(朱少华)]]></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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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23 Nov 2009 00:21:01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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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评论   国家经适房政策咋被某些地方当成了“牌坊”？]]></title>
<link>http://496892138.qzone.qq.com/blog/1258709962</link>
<description><![CDATA[评论国家经适房政策咋被某些地方当成了“牌坊”？<br>朱少华<br>“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建起房子来也不例外。2009年初，安徽安庆市在集贤北苑和红旗小区集中新建了419套经济适用房，可近日一些准备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市民却发现，已建的341套房子中没有一套的面积低于90㎡，其中，面积超过150㎡的有数十套，<a href="http://news.qq.com/a/20091117/000597.htm" target="_blank">面积最大的甚至达到了205.69㎡</a><wbr />。（据11月18日广州日报）<br> <br>按照国家经济适用房政策，经济适用住房套型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因为这些房屋主要就是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同时又是住房特别紧张的群众，房子太大价格天高群众根本买不起。为了支持城市构建经济适用房，国家给予了大量优惠政策，地方还在土地资金上给予扶持。但是没想到一切一切的优惠政策都让某些地方打包出卖了。把经济适用房建到了上百甚至数百平方米，其规模安全可以和商品别墅相媲美。这样的经适房也根本不是把购买群体放在低收入人群上，而是把本该是低收入人群享受的权利转放给大款、富豪及公务员了。国家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在这里成了不折不扣的“牌坊”。<br> <br>把商品房当成经济适用房来开发和建设，其中的实际利益真是妙不可言。也可以说，在开发建设和销售商品房中能遇到的所有困难在这里都不存在。土地只要沾上了经适房的光能够一路路灯。建设上遇到了困难自有政府部门大力协调。而在后期的销售上因为价格优惠更是抢手，别看那房子几百平方米。困难群众买不起，而能买得起的不仅大有人在，没有“可靠的关系”你有钱也无处买去。要把这些好处统统拿到。那就是要学会民间骂人的那句话，“即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这个牌坊就是国家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名义上适用于困难群众，房子建好后到底适用了谁？那就是谁开发销售谁知道，谁买谁住谁知道。<br> <br>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竟然变成了某些地方的“牌坊”，成了有人以权谋私甚至损民肥私的工具，被有些地方当成了一揽子的买卖，如果现在还认为是某些人“误读”了国家政策，是左右的偏差太大了点，显然是小看了某些人的智商。从这里经适房的“变种”过程来看，一些单位和官员从项目审批到开工建设上，几乎每走一步都经过精心预谋，慎重操作，甚至是几家政府部门联合在一起用“集体的智慧”忽悠出来的。他们在工作说明时都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前面，连变动一个设计方案都担心会增加群众的成本，而当“生米做成了熟饭”大家仿佛都心照不宣的不吭声了。这不仅是在忽悠当地的老百姓，更是在忽悠神圣的国家政策和法律。<br> <br>把国家政策当成一种“牌坊”来经营，并借此上欺国家政策，下瞒芸芸众生，其行为不仅是卑鄙可耻，更是严重的违法乱纪。一些人之所以这么胆大，似乎认为只要不在关系上和开放商穿一条裤子，没有明目张胆的金钱上的腐败，在适用房的分配上，在设计建设上，稍微“左右”一点似乎就不至于犯“原则性”错误，而最近几年来各地虽然发现了不少在经适房建造面积上，在分配上出现问题的官员，最后处理好像都不了了之，即使武汉经适房摇号出现“6连号”事件，社会影响这么大，最后处理起来也是轻描淡写。不少地方还这样认为，把经适房这样操作不仅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利于协调关系，更利于政府方方面面的工作，因此上有些人才这么胆大，有的地方查处起来这么消极。国家经适房政策发展到今天，竟然沦为一些地方欺骗世人的“牌坊”，却确实应该值得我们深思的。<br>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496892138@qq.com(朱少华)]]></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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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20 Nov 2009 09:39:2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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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评论        “零分作文”里到底有“黄金屋”还是有“颜如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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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评论“零分作文”里到底有“黄金屋”还是有“颜如玉”？<br> <br>语文作文在高考中历来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各种满分作文书籍更是受到家长和学生的青睐。不过，近日一本号称“史上最搞笑、最雷人的作文书”《别笑，我是高考零分作文》却在网络上受到追捧。这本书集结了2002-2009年73篇流传甚广的高考零分作文。其中包括两篇重庆市高考零分作文，但记者从销售人员处了解到，此书上架半月，总共卖出不超过10本，看的人不多、买的人更少。（据11月20日珠海特区报）<br>真是神速，日前还在听说某地正在编辑出版“零分作文”，编辑们还抱怨编辑这样一本书真不容易。可现在不仅已经“新鲜出炉”，更已经捧到读者手里了。但是出乎意料，现实生活毕竟不像网络上那样“疯”，如果真让人掏出血汗钱买这样一本“零分作文”，相信很多人都会考虑考虑，老百姓的钱毕竟不是大水淌来的，花钱买这样一本书到底是过眼瘾还是跟时髦？买一本狗屁不通的文章难道也算时髦吗？那也太没有“时髦含量”了。<br> <br>我们读书的传统上讲究“开卷有益”，古时候把读书称之为“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由黄金屋”。现在不说“开卷有益”，不说什么“颜如玉”“黄金屋”，起码读书该让人享受甚至消遣的拔。就是找一本下三滥的武侠小说，胡编乱造的言情故事，好在里面还有故事还有情节，还女人那个把人忽悠的能看下去。这本“零分作文”能干什么？要故事没故事，要情节没情节，甚至语句都不一定念通顺。这让人们怎么来研究？当范文来效仿吗？相信那个孩子家长再笨也不至于让孩子学习这个的。社会上的人会欣赏吗？等文章学会怎么写了，恐怕就要随身带个翻译了。<br> <br>有些问题网上和西安市中展开互动，不仅能获得名利双收，甚至能赚个盆满钵溢。但有些问题只能在网上谈谈，可以赚上一点点击率，让网友们开心一下甚至恶搞一下，是绝对不能当真的。就是这个“零分作文”，当笑话看还差不多，谁人愿意在现实生活中捧场?现在几乎是信息爆炸的时代，只要愿意，什么样的“作文”都能看到。但是基本的观点还是一样的，那就是“开卷有益”，没有“黄金屋”里面至少还能看到“颜如玉”，什么都没有，就端着一杯白开水在那兜售，甚至还就直言不讳那就是100%的白开水，把“零分作文”捧为“不容易”的人傻，天底下的读者也都是傻子吗？<br>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496892138@qq.com(朱少华)]]></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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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20 Nov 2009 09:37:41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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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评论    审判贪官“怕公开”担心的到底是什么？]]></title>
<link>http://496892138.qzone.qq.com/blog/1258709810</link>
<description><![CDATA[评论审判贪官“怕公开”担心的到底是什么？<br>朱少华<br>安徽阜阳<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quot;</span><wbr />白宫书记<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quot;</span><wbr />张治安涉嫌报复陷害、受贿和区检察院原检察长汪成涉嫌报复陷害，导致受害人李国福死亡一案，<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9</span><wbr />日在芜湖中院开庭审判，但在芜湖中院在未给出合理说明的情况下，拒绝公众旁听和媒体采访。这一做法，使广泛关注的“白宫书记”案陡增了几分神秘。（据<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1</span><wbr />月<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20</span><wbr />日西安晚报）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<br>我们的法律上是有不公开审判这一项，但那主要是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保护方面的原因，公开审判会造成泄漏国家机密，或者会泄漏别人隐私，给原被告带来一定的伤害，这样的不公开审判公众是理解还和支持的。如前不久云南审理“小学生卖淫案“，这就是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<br>但对贪官腐败案，这里面没有国家机密。也不存在未成年人隐私。有的就是那些贪官污吏买官卖官，贪污受贿，打击举报人的等一幕幕不能见光的事情，是丑事，更是犯罪。这样的审判不仅应该让人们知道的越多越好，更传播的越远越好，因为这不仅能教育人，更能让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<br>但是奇怪的是这个在社会上有很大影响的”白宫书记“案子，在审判室不仅戒备森严，“闲杂人等一概不得入内”，连远道而来的数十家媒体记者也一概被拒之门外。这让人百思不得其解，这到底是为了张治安保密？还是为了法庭保密？腐败官员的案子真就那么值得法警大动干戈吗？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<br>依据新华社记者的观察，这样的保密也绝不是头一回了，此前，２００８年９月开庭审理的安徽省淮南市原市委书记陈世礼腐败案也曾拒绝公众和媒体记者旁听。其他地方类似“关起门”审理官员腐败案的做法也是屡现报端。由此能看出腐败案件审判拒绝旁听和媒体采访已经成为为一道风景，贪官腐败是暗箱操作而来，锒铛入狱了老百姓也没有看到他们的“眼福”了。<br> <br>法院为什么要对贪官腐败的案子“不公开审理”？在我看来，这里面还真有一个“机密”问题。贪官被押上审判台，许多问题都要在法庭上“当面鼓对面锣”。更有的贪官甚至会在法庭上大爆猛料，口无遮拦。如果在这时候，一些贪官不小心把有些内幕也说出来了，甚至把有些官员名讳也流露出来了。众目睽睽之下法官会怎么办？旁听者和记者在场。把贪官的话头按到不可能，而要在追究下去，谁能保证不会越追越多，越追越大？<br> <br>审判腐败官员不公开，就是怕那些贪官会当广场“拔出萝卜带出泥”。甚至会把一些“泥”在法庭上使劲抖搂，这不仅会让有的官员甚至法官当成下不了台，更会把有些人逼得无路可走。而不公开审判就几乎不需要这样考虑了，对于有些问题，不仅可以捂住，更可以提醒和遮掩。甚至还可以“保密从宽，乱讲从严”。<br> <br>明明完全可以公开的现在却藏着掖着，这样的审判作风不仅让人心存疑虑，让人觉得这里面还有意掩盖着许多猫腻，甚至会让人不得不怀疑审判的纯洁性和公正性，。同时审判不公开，连媒体记者的消息甚至也靠道听途说，这就更让社会上小道消息满天飞，各种谣言四处传播，极大的伤害了法律的公信力。而这一切不仅是不该出现的更是人为的造成了。对贪官腐败为什么审判的时候不公开或不但公开？到底担心什么还是怕什么？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496892138@qq.com(朱少华)]]></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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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20 Nov 2009 09:36:5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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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下套”  一定要在没有摄像头的地方]]></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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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下套”一定要在没有摄像头的地方<br> <br>2006年，南京一老人赶公交时跌倒，路过小伙将老人扶起就医，事后小伙反遭老人索赔，法院认定小伙与老人相撞可能性较大，应赔偿老人40%治疗费。一时间类似的诸多事例让很多人对“搀扶摔倒老人”产生恐惧。昨日上午，这样的纠纷在南京火车站再次发生，所不同的是当事主人不是老人，而是一名孕妇。好在警方通过监控录像还了热心市民清白。（据11月18日羊城晚报）<br> <br>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好在这次善良的小伙这次遇到了“实况录像”的摄像头，摄像头的无言胜过孕妇的千言万语，不仅让小伙洗去了不白之冤，更让一个讹诈的孕妇露出了让人厌恶的嘴脸。其实小伙撞没撞，孕妇是心里比谁都明白。其用意不过就是为了“碰瓷”，只是这次失算了，怎么偏偏安了一个摄像头在那里。<br> <br>日前经过了一场“钓鱼式执法”风波，现在对照一想，这个“碰瓷”的行为也就是一种“钓鱼式”的讹诈，讹诈者就是瞄准了社会上一些善良人士，或跌倒，或被撞到，哪怕是下公交，只要看到有人伸手相扶，马上就换上一副嘴脸，抓住好心人就起讹诈之心。可惜伸手之人本来是满怀爱心，是助人为乐，可怜贼咬一口入骨三分，善良者遭遇诬陷后是浑身是嘴也讲不清楚，有的甚至被告上法庭，因没有旁证，还难以得到法庭的支持，最后甚至不得不掏钱认账。<br> <br>一个事例就形成了一种社会现象，现在好多人再不会扶老携幼。老头老太太倒在街边没人理。有的年轻人为了扶起一个倒地的老人，甚至要把身份证拿出让周围的人帮忙作证，就是被这种“钓鱼式讹诈”搞怕了。人们的道德观念被颠覆，社会公德被遗弃，雷锋精神被亵渎，往往问题就是出在这里。<br> <br>但是这个孕妇“钓鱼时讹诈”败露后，甚至并没有受到任何教训和处罚就走了，这显然是不妥的。换句话说，假如现场没有那个摄像头，小伙子能那么轻松的走开吗？显然不可能，更有可能是如数“赔偿”那2000元钱。而那位孕妇更明摆着涉嫌敲诈勒索。只是有摄像头为证没有达到目的，这样没给予任何处罚不仅不合理，也不合法。让这样的行为轻松离去，孕妇和所有想制造“钓鱼时讹诈”的人下回肯定会找一个没有摄像头的地方“下套”了。<br>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496892138@qq.com(朱少华)]]></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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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Wed, 18 Nov 2009 10:48:28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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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评论   国家经适房政策咋被某些地方当成了“牌坊”？]]></title>
<link>http://496892138.qzone.qq.com/blog/1258541247</link>
<description><![CDATA[评论国家经适房政策咋被某些地方当成了“牌坊”？<br>朱少华<br>“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建起房子来也不例外。2009年初，安徽安庆市在集贤北苑和红旗小区集中新建了419套经济适用房，可近日一些准备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市民却发现，已建的341套房子中没有一套的面积低于90㎡，其中，面积超过150㎡的有数十套，<a href="http://news.qq.com/a/20091117/000597.htm" target="_blank">面积最大的甚至达到了205.69㎡</a><wbr />。（据11月18日广州日报）<br> <br>按照国家经济适用房政策，经济适用住房套型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因为这些房屋主要就是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同时又是住房特别紧张的群众，房子太大价格天高群众根本买不起。为了支持城市构建经济适用房，国家给予了大量优惠政策，地方还在土地资金上给予扶持。但是没想到一切一切的优惠政策都让某些地方打包出卖了。把经济适用房建到了上百甚至数百平方米，其规模安全可以和商品别墅相媲美。这样的经适房也根本不是把购买群体放在低收入人群上，而是把本该是低收入人群享受的权利转放给大款、富豪及公务员了。国家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在这里成了不折不扣的“牌坊”。<br> <br>把商品房当成经济适用房来开发和建设，其中的实际利益真是妙不可言。也可以说，在开发建设和销售商品房中能遇到的所有困难在这里都不存在。土地只要沾上了经适房的光能够一路路灯。建设上遇到了困难自有政府部门大力协调。而在后期的销售上因为价格优惠更是抢手，别看那房子几百平方米。困难群众买不起，而能买得起的不仅大有人在，没有“可靠的关系”你有钱也无处买去。要把这些好处统统拿到。那就是要学会民间骂人的那句话，“即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这个牌坊就是国家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名义上适用于困难群众，房子建好后到底适用了谁？那就是谁开发销售谁知道，谁买谁住谁知道。<br> <br>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竟然变成了某些地方的“牌坊”，成了有人以权谋私甚至损民肥私的工具，被有些地方当成了一揽子的买卖，如果现在还认为是某些人“误读”了国家政策，是左右的偏差太大了点，显然是小看了某些人的智商。从这里经适房的“变种”过程来看，一些单位和官员从项目审批到开工建设上，几乎每走一步都经过精心预谋，慎重操作，甚至是几家政府部门联合在一起用“集体的智慧”忽悠出来的。他们在工作说明时都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前面，连变动一个设计方案都担心会增加群众的成本，而当“生米做成了熟饭”大家仿佛都心照不宣的不吭声了。这不仅是在忽悠当地的老百姓，更是在忽悠神圣的国家政策和法律。<br> <br>把国家政策当成一种“牌坊”来经营，并借此上欺国家政策，下瞒芸芸众生，其行为不仅是卑鄙可耻，更是严重的违法乱纪。一些人之所以这么胆大，似乎认为只要不在关系上和开放商穿一条裤子，没有明目张胆的金钱上的腐败，在适用房的分配上，在设计建设上，稍微“左右”一点似乎就不至于犯“原则性”错误，而最近几年来各地虽然发现了不少在经适房建造面积上，在分配上出现问题的官员，最后处理好像都不了了之，即使武汉经适房摇号出现“6连号”事件，社会影响这么大，最后处理起来也是轻描淡写。不少地方还这样认为，把经适房这样操作不仅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利于协调关系，更利于政府方方面面的工作，因此上有些人才这么胆大，有的地方查处起来这么消极。国家经适房政策发展到今天，竟然沦为一些地方欺骗世人的“牌坊”，却确实应该值得我们深思的。<br>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496892138@qq.com(朱少华)]]></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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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Wed, 18 Nov 2009 10:47:27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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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评论  “开胸验肺”不如“开门验官”]]></title>
<link>http://496892138.qzone.qq.com/blog/1258409992</link>
<description><![CDATA[评论“开胸验肺”不如“开门验官”<br>朱少华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几月前，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农民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暴露出职业病患者维权的艰难处境。事实上，这个例子仅仅是揭开了我国职业病患者现状的冰山一角。在四川，也有一位职业病患者，他被四川省疾控中心诊断为“壹期煤工尘肺”，但企业拒赔，有关部门处理问题不热心。他痛心发誓：与其等死，还不如也来个“开胸验肺”，将自己的维权路走下去。（据<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1</span><wbr />月<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6</span><wbr />日华西都市报）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<br>医学发展到今天，别说是五脏六腑，就是人的大脑产生了疾病，只要通过相关仪器检查，也能把问题看得清清楚楚。而矽肺病在医疗检查中不过是非常普通的事情，但因职业关系患下这种疾病的人最后却不得不“开胸验肺”。用残忍的手术来验证，这到底是为了查证病情，还是对人的生命的漠视？众所周知，患下尘肺病这种职业病，不仅等于被判处了死刑，尤其是状况是非常痛苦的。患下这种病重要的就是疗养和休息，这一“开胸验肺”无疑又是让患者元气大伤，等于把他往死神面前更送近了一步。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<br>可想而知，一个农民工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是绝对不会想到此下策的，可是到底都是些什么人？农民工工作过的企业当然在责难逃，而如果仅仅是责怪企业仿佛也不完全合理。我们是一个法治国家，有完整的政府体系和法纪制度，企业如果在用工上没有尽到责任或推诿扯皮，自然有我们的政府部门。可是我们的政府部门都在干什么呢？<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1</span><wbr />月<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4</span><wbr />日，王成章找到威远县劳动部门，工作人员未作任何答复。<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5</span><wbr />日，他到内江市社会与劳动保障局，有人喊他回县上去找相关部门处理。当天，王成章再次返回威远，劳动部门的人又让他去找两河镇镇政府。<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6</span><wbr />日，王成章来到威远县两河镇，镇政府工作人员了解完王成章的病情后，留下了他的电话。王成章想记一个镇政府部门的电话，便于今后联系，但这个要求被拒绝了。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<br>也就是说，这些本该为农民工当后盾的政府部门，本该为王成章的处境提供热情服务的大小官员都在推诿扯皮，或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由此可看出并不是我们的医疗水平达不到，而是一群“相关部门”根本没有人拿着王成章的诊断书当回事。农民工的困难没人理，万般无奈之下王成章自然想到了“开胸验肺”，因为这种方法最直接，能让“相关部门”的官员们最直观的看到病情。还有一个农民工最希望达到的目的，那就是能够引起媒体和社会关注，“只有影响闹大了，什么问题也就好解决了”。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<br>由此看来，这个“开胸验肺”且慢实行，我们的政府部门有必要对那些“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开门验官”，看看这些部门的官员们到底都在干什么？他们还有没有党性、纪律，还有没有政府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更重要是看看他们还有没有人性？因为如果这些部门这些官员还有一点党性和人性的话，就不可能坐在那里尸位素餐，把一个患了严重职业病的农民工像皮球一样的踢来踢去，把这样一群官“检验”出来了，农民工“开胸验肺”的事情才能绝迹。不然，今天能逼着农民工“开胸验肺”，明天就可能让人“开胸验心”，甚至还会发展到“开头验脑”。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496892138@qq.com(朱少华)]]></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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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16 Nov 2009 22:19:5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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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评论   天价茄子给南方传递什么信号？]]></title>
<link>http://496892138.qzone.qq.com/blog/1258157610</link>
<description><![CDATA[评论天价茄子给南方传递什么信号？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<br>北方的大雪直接影响了民生。在物价方面，特别是蔬菜价格飞涨，多地出现了趁灾提价的现象。有市民反映，石家庄超市里绿色蔬菜卖疯了，茄子标价<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20</span><wbr />元一斤。土豆<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4</span><wbr />元钱一斤，蘑菇、豆角<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8</span><wbr />块钱一斤。部分菜市场，<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80%</span><wbr />以上的蔬菜脱销。（据<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1</span><wbr />月<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3</span><wbr />日生活新报）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<br>这似乎在情理之中，大雪封门，道路不通，外面的蔬菜进不来，物以稀为贵，蔬菜的价格必然上涨。但是如果把责任全推在大雪上好像也讲不通，年年冬天都下雪，可市民谁吃过<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20</span><wbr />元一斤的茄子？为什么没有？就是因为每到冬天大雪封门的时候，商家就已经早早做好了准备，各种蔬菜能备下的早就备好了，等大学来临之时，蔬菜价格虽有所增长，但绝不会让市民们伤筋动骨。现在一斤茄子买过去二斤肉。怪什么？全怪大雪来的过早，来得突然？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<br>如果说大雪来的过早还能过得去，但下雪总归不是地震，各地气象台不仅有精确的预报，而且提前几天就公布了，有些灾难不可避免，而有些问题只要政府部门协调一些商家，未雨绸缪，是完全能够避免的。就如同这个蔬菜，如果能在几天前就提前做好准备，组织货源，及早运输，各商场超市赶在大雪之前把蔬菜准备充足，价格还能这样直线上扬吗？一个城市的服务能力体现在平时的为民生服务上，但更体现在应急水平上。大雪从某种程度上正是考验了我们城市为民生服务的应急水平。而蔬菜的价格也就是城市服务时评的成绩单。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<br>现在北方的茄子卖到了<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20</span><wbr />元一斤，这个价格挂在那里让我们南方人看着可笑，也庆幸。但是如果我们的城市领导者们也把这仅仅当这一条花边新闻看，那可就大事不妙了。今年是北方的提前大雪，而去年年初却是南方的雪灾。如果今年的北方能从去年的南方雪灾中吸取教训，估计蔬菜也不能稀缺到现在的地步。而现在该是南方看北方了。从天气形势上来看，中部和南方可能也要很快进入冰雪季节，而如果我们还在那悠哉游哉，用不了多久，茄子<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0</span><wbr />元一斤的牌子就可能我们城市的商场和超市中。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<br>我们常常把教训当成交学费，有的学费需要年年交，但有的学费却把需要总是交的。交一次是必须，是吸取教训，而交两次以上就是愚蠢，现在北方的蔬菜价格就在那摆着，这对南方就是提醒，就是警告。南方城市就应该赶紧行动起来，组织好这些冬季蔬菜，在大雪封门的时候照样能够民心安定，这不仅是一个城市必备的素质和水平，是政府的职责，更是城市里所有市民群众的希望和期盼。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496892138@qq.com(朱少华)]]></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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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at, 14 Nov 2009 00:13:3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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