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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一得园主]]></title>
<description><![CDATA[一得园]]></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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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26 Jun 2009 14:29:0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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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人间正道是沧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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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红色旅游之前，我刚好看完电视连续剧《人间正道是沧桑》。这是一部反映中国现代史上国共两党尖锐对立时期，父子、兄弟、恋人、师生、同学在长达1/4个世纪里，由于抱持不同信仰与主义，选择不同的革命道路，因而在情感与主义之间饱受折磨的电视剧。<br><br>　　这部剧长达50集。很多时候，我会因为电视剧太长而没有信心开始看，更没有耐性看完。这部剧我是半路中间开始看的，是在一次百无聊赖的换台中偶然看上的，然后就欲罢不能了。主演是我的偶像孙红雷，后来看评论，有很多人批评他在开始的几集中扮嫩，因为时间跨度很长嘛，扮嫩免不了。我也是不喜欢扮嫩的，但因为半路上开始看，正好他扮嫩的那几集错过了，后面的表演，客观地说，还真不错。<br><br>　　但我喜欢这部剧的原因，却不仅仅因为孙红雷出色地表演，而在于它尊重历史。我们这代人，从小到大看了很多很多革命题材的影片，在《血战台儿庄》出来之前，基本上都是脸谱化程式化：共产党员一定都是高大全，国民党一定都是反面人物，一看就是坏家伙，一个个都是无能之极，未战先逃，而且总是祸害百姓，坏事做绝。然而，了解历史的都知道，抗战中，国民党很多将领对于抵御外侮，真是一点儿都不含糊，为国捐躯的将军何止百人！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说抗战中为国捐躯的中国将军是二战史上最多的。这部电视剧能够让人接受的基本点，在于它在表现共产党员忠贞的同时，并没有像以前那样丑化国民党人，即便是军统、中统的头头，也是有主义和信仰的，对于选择中间道路的立华之类，同样给予了尊重，在剧中也得到了一定的表现。对于一个有理想、有主义、有情感的人来说，主义是不能背叛的，情感又是与生俱来的，在不同的主义、不同的理想之间进行斗争的时候，情感冲突才显得更加悲壮。<br><br>　　这应该才接近于那段真实的历史。<br><br>　　而那个年代那段历史，应该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财富，值得后人品读和珍视。还原那段历史，对于振奋民族精神是有深刻意义的。<br><br>　　正是在这样的心情激荡之下，我踏上了红色之旅，来到八路军重庆办事处，来到歌乐山下的白公馆、渣滓洞。<br><br>　　在这里，我看到了影视剧中所表现的那种纯洁和坚贞，那种忠诚和不屈。《人间正道是沧桑》里的那个引领热血青年走上革命道路的瞿恩，不就是瞿秋白和周恩来等早期革命家的形象合成吗？在瞿恩受到错误路线排挤的时候，他这样告诉他的警卫员：“在大的历史变革面前，个人已经不重要了。”他也这样告诉为他鸣不平的立青：“你要相信我们的党，我们的党就像大海，有自我调节和净化的能力。”渣滓洞里有个烈士，入狱之前已经是国民党的中将参谋了。还有一个烈士，在狱中写下了“愿把牢底坐穿”的诗句，这是何等的豪迈啊！<br><br>　　同样都有信仰，同样都集中了坚贞之士，为什么一种主义就能打败另一种主义呢？为什么共产主义就能打败三民主义？　　<br><br>　　原因在于，当时的共产党人是为全民族劳苦大众谋解放、谋平等，甘愿牺牲自己；而另一方面，当时的国民党人却是为了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而必须牺牲民众。是人民载起了共产党这艘航船，也是人民颠覆了国民党当时的政权。前不久凤凰卫视曾经播放过淮海战役的纪录片，在当时几乎已经破产的老区人民，硬是千里迢迢箪食壶浆，解放大军走到哪里，老区的支前手推车队就推到哪里，那个年代，共产党为人民抛头颅洒热血，也因此得到了人民毫无保留地支持和热爱，这才有了中国革命的胜利。<br><br>　　在肃穆的烈士墓前，我敬仰他们的坚贞，我崇敬他们的纯洁，但同时心底里又有一种特别特别深刻的痛惜和悲哀。我知道这种痛惜和悲哀，是烈士们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接受和面对的。我痛惜他们为之付出鲜血和生命的事业，现在正被党内腐败分子糟践，我痛惜他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党和人民之间的那种血肉亲情，正被一些没有信仰只有个人私利的官员们抛弃。<br><br>　　不是么？且听逯军之流的名言：“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什么时候开始，党和老百姓成了利益的对立面了？而代表党组织的组织部对此的反应竟然是“他有言论自由。”<br><br>　　且看那个最年轻的市长被网友揭发论文抄袭之后，同样是组织部的话：“论文的指导老师和杂志应该为此负责。”——组织部难道对于官员的品德没有调查的责任么？它选拔官员的标准到底是什么？<br><br>　　而瓮安事件、石首事件等一连串群体性事件中，政府官员已经变得不敢面对群众，躲在政府办公楼里，连一纸新闻通稿都闪烁其词，何等猥琐不堪！<br><br>　　曾几何时，我们一些思想教育的影视作品，必须要通过系统内包场，通过结构性亏损才能收回投资；<br><br>　　一个一个的省部级高官落马，他们在台上的时候，可都是代表党的形象啊!<br><br>　　环顾周围，道貌岸然之下，到处是潜规则，到处是骄奢淫逸，到处是实用主义的猫，信仰如此奇缺，忠贞被彻底抛弃。<br><br>　　沉痛无以复加，悲哀深入骨髓。但愿真如瞿恩所说，我们的党有自我调节和净化的能力，否则，烈士们英灵不远，歌乐山下，会听得到他们的哭声。<br><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11055373@qq.com(一得园主)]]></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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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26 Jun 2009 14:29:0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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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可爱的不速之客]]></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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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新家装修完工后，人还没住进去，就已经来了几批不速之客。<br><br>　　先是新年的第一天，元月1号，家里开着门，我和先生正忙着呢，突然就发现房子里多了一只胖乎乎的小黑狗，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进来的。这小狗在楼上楼下巡视一番之后，就安安静静地趴在客厅里，偶尔听到门外有什么动静，才起身走出去望一望，觉得没什么问题之后，又返回到原来趴卧的地方，气定神闲地看着我忙活。这个赶在新年第一天到我家做客的小狗，我视之为上帝给我的新年礼物，取名福陀。娇生惯养了15天之后，主人寻来，无奈只得还给人家。后来去看，已经长成了一只威武雄壮的大狗，听我唤一声福陀，老远就迎上来，还在地上打滚儿。<br><br>　　今天又来了两位。早上，我趁着大晴天，蹲在卫生间刷地毯，突然听到先生在杂物间外面喊：“老婆老婆快来看，这儿住进了两只猫！”走过去看时，猫没看着，却看见杂物间里，赫然有几团猫的排泄物。先生告诉我，两只猫一大一小，是一对母子或者母女，母猫刚才受惊逃走了，但肯定没走远，因为小猫还在杂物间的狗屋里。<br><br>　　果然，我们离开没多大会儿，母猫就顺着墙边上立着的一堆杉木杆子爬下来，停在杂物间门外的丛竹下面。这是一只纯黑色的野猫，极为机警，在我观察它的同时，它也高度警惕地一直观察我，而且一直保持着一种随时都可能发起进攻的姿势。我怕惊扰到这对娇客，只是静静地看着它，一动都没动。几分钟过后，我主动退出它的视野，又过了几分钟，我再出现在离它几米远的地方。如此反复几次，野猫慢慢地放松下来，它甚至有点犯困似的闭上了眼睛。<br><br>　　就在母猫和我对视的当儿，那堆杉木杆子底下，小猫悄悄探出头，然后，慢镜头一般，每一步都极为小心地走到妈妈身边。说实话，母猫长得有点吓人，不讨喜。小猫比它的妈妈漂亮多了，黑白相间，嘴唇、鼻梁、下巴磕、腹部、四肢的下半部都是白色的。小猫很小，一片八角金盘的叶子就能把它全遮住。它好像全然不记得之前受到过惊吓，也似乎全然不担心周围会有什么危险，在妈妈身边尽情嬉戏，无忧无虑。一会儿钻到妈妈的肚皮底下，不知道是不是在吃奶，一会儿四脚朝天，两只前爪抓住一根柔韧的丛竹，跟电视里的国宝熊猫啃竹子时动作一模一样，煞是可爱。但还是很怕生，很胆小。听到有什么动静，猫妈妈很警惕，也很镇定，也许是为了保护小猫吧，在小猫灵巧迅捷地溜进杉木堆底下的同时，母猫严密地关注着周遭的一切，身子却是一动也没动。<br><br>　　不知道是自由的天性，还是因为有小猫在，猫妈妈终究觉得不放心，让小猫玩闹了一阵之后，母猫越过前院那块开阔的青砖地，转到屋子的另一边去了。小猫或许有些害怕，没有跟上去，急得喵喵地叫起来，真奇妙，母猫本来已经走过转角，这时候又折回来，停在青砖坪的中间，待小猫穿过这个没有丝毫隐蔽的场地之后，才迅速地带着小猫离开了我家，一直到傍晚的时候，母猫回来过两次，吃掉了我有意留在竹丛底下的两小片面包，但小猫再没有出现，显然是被转移到它认为更加安全的地方去了。<br><br>　　先生一直在说我这个人招猫招狗，福陀和这两只猫儿的到来，为先生的说辞简直是提供了活生生的佐证。其实到我家来的不速之客，可不止是猫和狗。上个礼拜，我在浇花的时候，猛然间就看见一条两尺多长的青绿色的蛇，在我脚前面的草丛里溜走，而每年五一前后，园子前面池塘里，不计其数的小蝌蚪变身青蛙之后，占领的第一片绿地，就是一得园。还有草丛里的昆虫，树枝上栖息的小鸟。这些不速之客，还真不是我招的。他们相继到来，其实是一物招一物。有青蛙就有蛇，有猫就没有老鼠。这是自然界无数条食物链中的一条，是无数个动态平衡的生态圈的一个小缩影。<br><br>　　欢迎你们，我可爱的不速之客！一得园是我的，也是你们的！祝福我们在一得园和谐共处，共享造化之钟爱，共度幸福时光。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11055373@qq.com(一得园主)]]></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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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at, 13 Jun 2009 16:30:1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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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看看看，场边那个迷死人的老帅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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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br><br>　　 ＮＢＡ洛杉矶湖人队的主场，评论席和主队替补席之间，有一个座位是特定的，那是好莱坞著名影星杰克．尼克尔森的座位。杰克．尼克尔森是湖人队最忠实最铁杆的拥趸，只要斯台普斯球场有比赛，你总能看见那个座位上坐着一位穿着西装、戴着墨镜的老人，那就是迷死人的好莱坞老帅哥——杰克.尼克尔森。 <br><br>　　杰克.尼克尔森今年已经七十有三了，这位好莱坞老帅哥一生成就非凡，曾经12次获得奥斯卡奖提名，三次捧得小金人（两次最佳男主角，一次最佳男配角），是奥斯卡历史上获提名最多的演员。从上世纪的1969年开始，到本世纪的2006年，杰克为全世界的电影观众奉献了60多部影片，其中15部作品获得包括奥斯卡奖在内的各种奖项。杰克演技老辣，塑造了很多经典的银幕形象，其中最为中国观众熟悉的，恐怕要数《蝙蝠侠》了。 <br><br>　　我最喜欢的杰克的作品，是他2004年主演的《爱是妥协》。在这部影片中，杰克扮演一位只想尽情享受青春、美貌、爱情，却不想被婚姻束缚的老花花公子，他跟随年轻的女朋友来到她母亲（黛安.基顿饰）的海滨别墅，本来以为可欢度两个人的甜蜜时光，却不想黛安为了赶写剧本也回到了海滨别墅。喜剧冲突是杰克和黛安两个人，本来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都不可能有情感的交集——杰克喜欢年轻女孩，不喜欢老女人，甚至对老女人有一套自己的偏见；而且，两个人的生活理念、人生态度、生活习惯等相距甚远，以至于互相看不顺眼。可俗话说得好，不是冤家不聚头。杰克心脏病发作，年轻的女朋友又有事离开，不能陪伴，病情稍微稳定之后杰克不能长途旅行，只能在黛安的家中静养。一对冤家相忍为安。在单独相处的这几天中，两个人在精神上互相吸引，而杰克年轻的医生（基努.里维斯饰）慕名喜欢并狂追大他很多的黛安，无意中成为杰克与黛安恋情的催化剂。面对这辈子可能已经来到的真感情，一贯游戏人生的杰克不愿面对自己的真实内心，一番逃避、一番折腾之后，终于醒悟并妥协，有情人相会在巴黎。 <br><br>　　杰克和黛安两个老实力派影星，在这部影片中，表演非常细腻，人物内心世界一点点细微的变化，都被他们抓住并非常恰当的表现出来，而且因为演的是夕阳红、黄昏恋，两人之间的对白都充满了人生的智慧和幽默，精彩绝伦。 <br><br>　　杰克银幕下的人生也是丰富多彩。杰克的父亲嗜酒成性，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弃家出走。杰克从小由外祖母抚养长大，在他37岁的时候，才知道他的姐姐才是他的母亲。杰克在与多名女星有染并生下一双儿女之后，2001年终于走进教堂，与小他33岁的女演员丽贝卡.布鲁萨德结婚。 <br><br>　　杰克在斯台普斯球场看球，看到精彩处、看到裁判出现有争议性的判罚时，常常会忍不住激动地站起来，大声发飙。不熟悉杰克，或者不熟悉NBA的人，甚至有可能错把他当作教练，杰克已经成为斯台普斯球场边的一道独有的风景。 <br><br>　　杰克的一生，是可以成为很多人的榜样的。他在那样的家庭那样的早年生活中，没有自暴自弃；他在作为演员的职业生涯中，取得那样非凡的成就；他在暮年到来的时候，还能够这样享受生活——他真是没有辜负造物主的造化，他就是一个迷死人的老帅哥！ <br><br>　　人，作为万物之灵，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像杰克那样，好好工作，好好享受生活，不要为所谓的价值观而活，要为自己的率性而活。 <br>　　 <br><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11055373@qq.com(一得园主)]]></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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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Wed, 10 Jun 2009 09:38:14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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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我的中学生活和我的高考]]></title>
<link>http://511055373.qzone.qq.com/blog/1244429345</link>
<description><![CDATA[　　6月6日，经过住家附近的一家宾馆，突然奇怪地发现不断有家长陪着孩子往里面走。旁人告诉我，明天就要高考了，家长们一般都会在考场附近的宾馆订房，好让孩子在高考期间得到最好的休息和照顾。 <br><br>　　看到家长们如此紧张如此大阵仗的迎接高考，我不由得想起我的中学生活和我的高考来。 <br><br>　　我十一岁上初中时就住校了。学校在金霞山下，离家约莫40多里地。金霞山大概因为产金而得名。我上学的时候，曾经看见过当地人在山下的小河里淘金。淘金人腰间系着一个小布袋，手里端着一个细眼筛子，站在水里细细地淘洗筛选。他们神情专注，淘出金沙的时候，却也不见喜形于色。学校背靠金霞山，从校门往里，越走地势越高。最高处是一座三层楼的建筑，图书馆和实验室在那栋楼的三楼，木头做的楼板，走上去嘎吱嘎吱响。校园正中心的平地上，是两栋青砖砌成的平房教室，当时的初中部都在平房内。两栋青砖房子的两边，又各有两栋两层楼的房子，一栋是红砖教学楼，一栋是砖木结构的宿舍楼。宿舍楼和青砖房之间，是一片梨树林，林下是菜花地。青砖平房和校门之间，一边是两个并排的鱼塘，一边是大礼堂。鱼塘里养着很多鱼，每天黎明时分，鱼儿都会浮上水面，人打鱼塘边经过的时候，它们咂巴嘴的声音清晰可辨。 <br><br>　　母校，在当时还是小女孩的我的眼里，真是美丽无比。那时候，学校只在每个月的第四个礼拜天，才允许学生回家，其它几个礼拜天，虽然不上课，却是不准回家的。我是一个很懵懂的孩子，离开家过集体生活，兴奋得了不得，什么都新鲜。不上课又不放假的时候，总会在学校周围的山上河边找到自己兴致盎然的事情做。比如，抽掉竹子新梢上还没展开的竹叶，把野蔷薇插进去，让竹子开满野蔷薇！好玩的事情真是太多太多了！晚自习的时候，有同学趴在桌上哭，我傻乎乎地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哭。第一个月放假的时候，我玩得不亦乐乎，根本就没想起回家这档子事，第二个月的假回家后，母亲问我：想家不？想妈妈不？我老老实实地回答，不想，母亲后来说那一刻的感受很惊奇、很失望，但也很安慰、很放心。 <br><br>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的生活，真的很艰苦。学校的大礼堂，地面是泥的，坑坑洼洼，全校开大会的时候是大礼堂，平常就是大食堂。大食堂里摆着几十上百张桌子，固定好了的八个人一桌。开饭的时候，每张桌子上摆着一钵菜，两钵饭，每桌的席长拿筷子在饭钵里划上一个十字，每人一块。饭里经常看得见米虫，菜少不说，花色就只有南瓜、萝卜、白菜、冬瓜几种，大抵是这些菜产量大，最便宜，耐储存，好洗又最容易做。青黄不接的时候，是水煮烂蚕豆和水煮干萝卜丝。难吃得不得了。 <br><br>　　那时候家里也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每个月放假回家之后，家里能让我带回学校的，就是一些坛子菜，或者炒面，偶尔有油炸黄豆饼，很香。每次回家之后，要好的同学之间，带回来的东西是共享的，有点原始共产主义的味道。跟同学们分享的时候，我从家里带来的油炸黄豆饼，别人从来没有，是最让我骄傲的东西了。 <br><br>　　这种骄傲的机会并不太多，与其他的同学相比，我回家较少。那个时候交通还没现在这样方便，我回家基本上是靠两条腿走，而且乡间的土路上，人很少。如果放到现在，可能每次回家都是一次冒险。我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礼拜六下午上完两节课后回家，距离家里还有好几里地呢，天就黑了，公路两边是一个接一个连绵起伏、长满了油茶树的小山丘，我唱歌给自己壮胆，相信在黑夜中我唱歌的颤音，别人听起来也比较恐怖。还有一次，从家里返回学校的途中，如果翻过一座山的话，要少走好几里路。我壮着胆子想走山路，走到山口时，听得乌鸦几声大叫，吓的我回头就跑，改走大路了。 <br><br>　　然而，那时候的生活同时又是快乐和充实的。学校的生活很规律，早上６点多起床，做早操，上早自习，吃早餐，上午四节课，中餐，午睡，下午课，晚餐，自由活动时间，晚自习，睡觉。早自习时，语文和英语两科的老师一定会到教室来，而理科老师则是在晚自习的时候到教室辅导，也是天天必到的。晚上睡觉的时候，还会有仙女样的美丽又时髦的女老师到宿舍里巡视，及时制止小姑娘们的嬉闹。那时养成的早起的习惯，至今还保留着，即便是周末，也不睡懒觉。学校不是重点，这从另一方面给了刚从大学毕业的年轻老师很大的发挥余地。学校有几年连续分来好几拨刚走出校门的老师，他们热情洋溢，教学上全心投入，晚餐后，这些年轻老师经常在一起打篮球，学生们有的参加，更多的是在球场边加油，整个校园充满了青春的朝气和活力，充满了一种积极向上的气氛。 <br><br>　　从初中到高中，我的中学生活，一直就在这个学校快乐地度过，在老师们勤勉不怠的关爱中，在润物无声的教育中成长。六年的时间晃眼就过去了，１９８６年，我迎来了我的高考。 <br><br>　　那次高考不是在本校进行，学校雇了几台大客车，把我们拉到考点附近的一家小旅社，七、八个学生一间房，那一年的高考是在７月的７、８、９号三天进行的，比现在晚一个月，正是最酷热的时候。也许是我的校龄最长的缘故（中学整整６年），学校对我特别照顾，特意安排我跟学校一位可爱的英语老师住一间房，那个老师并没有教过我，是从师专毕业分到学校不到两年的新老师，是一位身材娇小玲珑，性格温婉，很受学生们喜欢的老师。她后来告诉我，高考的那几天，她热得根本没睡着觉，看我睡得香，她都不敢开电扇。因为旅馆那台破旧的电扇，开动起来噪声特别大，怕吵醒我。 <br><br>　　第一天下午的数学考完后，没一个人问我考的如何，后来老师告诉我，因为我的数学不好，怕问起我让我分心，影响下一科目的考试，其实那年我的高考数学１２０分的满分我得了１１４分，属于超常发挥。高考结束回到家里，父母亲告诉我，他们也到了考场，看到我进，看到我出，只是没让我看见而已。 <br><br>　　这些关于中学生活和当年高考的回忆，每次想起，都让我感觉温馨，感觉到父母、亲人、师长、同学浓浓的爱，这种爱，温暖着我生命的每一个艰难时刻，鼓舞着我勇敢生活的勇气。现在的孩子们，在家长付出了全部的心血之后，不知道还能不能感受到，如我曾经感受到的，那种深沉而又博大的爱，那种无言无形、给与我独立精神的那种爱。 <br><br><br><br><br><br><br><br><br><br>　   <br><br>　　 <!--v:3.2-->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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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CDATA[511055373@qq.com(一得园主)]]></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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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08 Jun 2009 02:49:05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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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端午节的一些记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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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通常，一到端午节，人们就会想起吃粽子、赛龙舟。但我关于端午节的记忆和印象，却是与母亲带我采粽叶、包粽子的一些情景、与栀子花连在一起的。 <br><br>　　故乡的乡俗中，端午节跟中国的其它节日一样，相对来说，比较民间化，家庭化。官方从来没有组织大型的、群众参与广泛的祭祀性活动，但民间却看得比较重要，比较正式。除了吃粽子、在门上插上艾叶菖蒲之外，乡人看重礼节，做女婿的，在端午节这天是必须到丈母娘家拜节的，如若不去就是失了礼数。 <br><br>　　我的父亲母亲非常开明，从来没有这样要求过我们。所以，离开家这么多年，端午节从来没有回去过。这一点最后的礼数都让父母免掉之后，端午节于我，经常是连吃粽子这点形式上的节日符号，都失守了。 <br><br>　　前不久母亲的生日，大哥见端午节只有十几天了，知道我们从来没在端午节回去过，就提前包了粽子让我们带回来吃。家乡的粽子跟长沙的不一样，只包纯粹的糯米，不放碱，也不放豆子肉类，吃起来只有粽叶的清香，味道很纯正。外子就特别喜欢吃这种，一顿早餐吃掉三个还觉得意犹未尽。 <br><br>　　童年时候，每年端午节前，总是提着竹篮跟母亲到山上采粽叶。粽叶是一大丛一大丛的，家家户户都要采，棕叶也就不断地发，不断地从中心抽出新叶，新抽的叶子在粽叶树上是卷着的，就像芭蕉心一样。粽叶从山上采回来，先要在大锅里煮，然后用煮了粽叶的水一叶一叶的洗，再用清水洗净，才能开始包粽子。母亲包粽子的手法特别娴熟，在房前的坪里一前一后摆上两张椅子，母亲坐在后面的一张椅子上，身边一边放一盆淘洗好了的糯米，另一边放着洗好了的粽叶，前面的椅子靠背上系一根纳鞋底的粗线，捡两片粽叶在手上灵巧地一卷，卷成一个喇叭筒，往里面放糯米，用筷子扎紧扎实，把喇叭口折起来，顶端变成一个平整的等边三角形，在上面覆上一片对折的粽叶，母亲手指一缠一绕，还没等你看清楚，母亲已经飞快地把包好地粽子勒上了椅背，下一个，母亲如法炮制，你又没看清，第二个又勒上去了，很快很快，十几个连在一起就变成了一长串。母亲的这一手，家里几个自诩冰雪聪明的女儿们好像都没有学会，只有大哥会，母亲老了，以后要吃自家的粽子，只能指望大哥了。 <br><br>　　粽子飘香的时候，也就是栀子花开的时候。栀子花又名“栀子”，因花朵形状像古代盛酒器具“卮（zhī）”而得名。栀子花瓣洁白，叶色浓绿，花香浓郁。南朝萧纲有一首《咏栀子花》：“素华偏可喜，的的半临池。疑为霜裹叶，复类雪封枝。日斜光隐见，风还影合离。”刘禹锡也曾有一首咏栀子花的诗，只记得最后两句是“佳人如拟咏，何必待寒梅。”大意是栀子花不畏酷暑，可比梅花不避严寒。 <br><br>    栀子花的花期就在端午前后。乡下平常是不喜白色花的，更忌讳戴白花。但栀子花不同，每年花开的时候，乡下姑娘是不忌讳在头上衣襟上插上一朵洁白的栀子花的。这种不忌讳，常常让我疑惑，端午节戴栀子花，是不是也是一种祭祀屈子的乡俗呢？而有关端午节的文字，对于栀子花却是着墨不多。 <br><br>　　我从小就很喜欢栀子花，初中的时候住校，有一年过端午节，也像今年这样阴雨绵绵，几个要好的女同学正是百无聊赖之际，其中一个忽然一声欢呼跑出了教室。只见教室的走廊上，一个中年汉子手里提着一个花篮，里面装满了初放的栀子花，蓑衣上的雨水滴滴嗒嗒的往下落。那个女同学拉着他的手，不停地又说又笑。那是她的父亲，知道女儿喜欢栀子花，巴巴地等着开花，巴巴地冒雨送到了学校。 <br><br>    那一篮洁白芳香的栀子花，让几个少女分享了一种父爱和最质朴的浪漫，温馨了我青葱岁月的端午节。从那以后，我的端午节记忆，就再也抹不去栀子花的美丽和芳香了。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11055373@qq.com(一得园主)]]></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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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Wed, 27 May 2009 01:22:03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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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不老的郑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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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周末去一得园，不期与郑老的夫人同行。 <br><br>　　郑老70多岁了，退休前是《书屋》的副主编。那个时候，我在出版局的市场处工作，跟郑老在一栋楼里上班。郑老当时给我的印象，就是中国典型的老知识分子、老编辑的形象，醉心于自己的精神世界，埋头学问，与世无争。因为工作上没有交集，我当时又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辈，虽然知道郑老肯定是满腹学问，也还是不敢冒昧去请教。所以，虽然在一个单位，在一栋楼里工作，除了路上碰到时表示礼貌和敬重之外，并没有更多的接触。但郑老编辑的《书屋》，我是每期必看，有的文章写得比较深奥，一遍看不出个名堂来的，我还会多看几遍。一是因为容易得到。每期《书屋》出版之后，都会给出版局的干部发一本下来；二是因为《书屋》确实非常厚重，大气，严肃，所刊载的文章不乏思想的光芒，非常有书卷气，我喜欢甚至有些景仰的缘故。 <br><br>　　郑老的夫人，却是一个非常活跃且热情的人，经常带着可爱的小孙女在院子里玩，每次碰上，都会跟我聊上两句。这一路同行，知道我还没有搬家，马上热情地邀请我中午到她家吃饭，我也就毫不客气地愉快地接受了她的邀请。 <br><br>　　到了11点半，我便如约往郑老家中去。 <br><br>　  郑老的家就在一得园后面的山坡上，独门独户，绿树绕宅。刚到门口，郑夫人就看见我了，热情地招呼我。进了院子，发现屋子四周都种上了蔬菜，我认得的就有西红柿、香菜、蕹菜、小白菜、紫苏、大蒜。郑老正在屋子后面的山上忙得不亦乐乎，我上去打过招呼，郑老高兴地带我看他的劳动成果，除了我前面看到的那些之外，还有甜玉米、茄子、辣椒、豆角、丝瓜、冬瓜、苦瓜、南瓜、红薯。更妙的是，郑老还养了两只黑羽的母鸡，毛色油光泛亮，神气十足，特别喜人。 <br><br>　　郑老告诉我，昨天夫人没来，他在山上忙乎了一整天，晚上自己做饭，吃了两碗。身子单薄面容清矍的郑老，说起这话的时候，让人感觉到很强健哦。我在路上听夫人说，郑老一个月前看医生，身体不是很好，看着满山郑老开辟的菜园，再看看眼前恬然自得的郑老，身居闹市而能享陶公田园之乐，真让人高兴。 <br><br>　　午饭过后，郑老又让我跌了一次眼镜。他邀请我看他的博客，郑老的博客叫“青青草”，在新浪上开的，写了三年，已经有200多篇博文了，篇篇博文图文并茂，一派轻松随意，云淡风轻。看着郑老熟练地运用网络上的各种功能，熟练地敲打键盘，郑夫人告诉我，郑老开始学电脑的时候，把五笔字型的字根挂在床头，天天背，天天练，现在五笔、拼音，什么都行了。郑老的老年生活如此丰富多彩，联想到郑老博文中表现出来的达观豁达的人生态度，不禁感叹，如此郑老，怎么会老？ <br><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11055373@qq.com(一得园主)]]></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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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25 May 2009 02:57:35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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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比赛结束，眼珠掉落一地]]></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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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决战还没开始，结果似乎早已注定——这是一个没有任何悬念的系列赛，科比领衔的一群天赋球员，将以4：0横扫火箭。 <br><br>　　所有的专家，所有的媒体，所有的舆论，一边倒的弹拨着这种论调。 <br><br>　　没有人怀疑。常规赛上，湖人排名西部第一，剑指总冠军，他们从来没有掩饰过夺冠的野心。科比是那样才华横溢，联盟中无人比肩，甚至被视为乔丹之后最伟大的球员；保罗.加索尔，西班牙队的灵魂，曾经带领西班牙队夺得世锦赛冠军；还有奥多姆、费舍尔、拜纳姆。。。。，在OK组合之时，这支球队就被荣称为紫金王朝。 <br><br>　　反过来看火箭。头号巨星麦迪，早早因伤报销了这个赛季。姚明发挥还算稳定，但关键时刻难当重任。阿泰斯特，外号野兽，我还记得他在奥本山宫的时候，甚至跟球迷打了起来，是个浑不楞的主儿。老当益壮的穆托姆博，在季后赛首轮中受伤，职业生涯结束。其他人，在联盟中都还没混出名号来，加起来薪水还抵不上科比一个人。 <br><br>　　战斗打响。第一场，火箭100：92赢得酣畅淋漓。这是侥幸——人们这样说。 <br><br>　　也许吧，第二场，湖人111：98，实力说话——人们这样说，而且，更坚定了之前的论调。他们认为，第一场，完全是因为湖人队松懈所致。 <br><br>　　第三场，湖人延续了他们的胜利，108：94，大比分2：1。更让火箭雪上加霜的是，他们的当家中锋姚明赛后被发现骨裂，退出战斗。火箭完了——人们这样说。也许，湖人也是这样想的，没有姚明的火箭，还有战斗力么？ <br><br>　　然而，没有了麦迪、姚明的第四场，火箭却以99：87，将比分扳成2：2。这个过程中，火箭领先时的最大分差竟然达到29分！ <br><br>　　第五场，再次回到湖人的主场。科比说，这次我们不会再犯错误，言下之意：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呢。果然，湖人118：78，摘走了胜利。这场比赛，真正如人们印象中的，两个队确实不在一个层面，没有姚明的火箭内线，被湖人任意肆虐、羞辱，火箭在任何位置，都存在巨大差距。火箭的弱点暴露无遗，40分的分差，让火箭的球迷痛苦地闭上眼睛。 <br><br>　　火箭到此为止了，残酷的季后赛，最终还是要靠实力说话。——很多人这样说。毕竟，即便同时拥有麦迪姚明，火箭的实力，和湖人相比还有差距，何况他们都不在。一群草根一群平民，不可能挑战贵族。还有人说，把戏不可久玩，湖人第四场已经为他们的傲慢、散漫付出了代价，他们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虽然也有人同情弱者，期待能够看到一场挑战强权的好戏，期待奇迹再次发生，但奇迹如果经常发生，那还叫奇迹么？！媒体放言，第六场的丰田中心将上演火箭的葬礼，湖人将在这里结束这轮系列赛，以总比分4：2挺进西部决赛。 <br><br>　　湖人也许就是带着这样的心情走进丰田中心的吧，他们期待着兵不血刃，期待着火箭的那群草根那群平民俯首称臣！可惜的是，他们没能如愿。他们的对手，也许籍籍无名，但却拥有一颗勇敢和不屈的心！ <br><br>　　第六场，火箭95：80，大比分3：3，紫金军团就这样被一群草根生生拖进第七场生死之战。想象一下，当斯科拉把加索尔、奥多姆、拜纳姆晃得晕头转向之时，你知不知道，他的年薪只有区区300万，那三个对手加一起，是斯科拉的10倍不止！想象一下，海耶斯，1.98米，却防住了2.13米的加索尔和拜纳姆。想象一下，小黑豆布鲁克斯，突破湖人内线如入无人之境，那么多高手竟然拿他毫无办法！想象一下，那个小矮个兰德里，竟然能够在加索尔头上暴扣！ <br><br>　　比赛结束，多少人要在地上找自己的眼珠子啊！ <br><br>　　这是一场集体意志的对抗。缺乏天赋的火箭，真正变成了一个整体，每个人都很无私，每次进攻都打的无比耐心，篮球在多次的传接配合中，湖人的防线就这样被撕破，湖人的意志就这样被摧垮。我看到，野兽阿泰斯特，在比赛的最后关头，竟然能够主动地召集队友们交流一下，真是浪子回头金不换啊。实际上，从第五场开始，即便输了40分，我也没有看到火箭意志崩溃。他们真正忘掉了胜负，忘掉了比分，只是尽量做好自己该做的工作。这样的火箭，是不可能被横扫的。 <br><br>　　反观湖人，科比对于队友们的眼神，更多的是不满和愤怒，甚至在去往休息室的途中，骂了自己的队友。在比分落后的情况下，镜头多次扫向湖人队员，他们的眼神是漠然且无神的。除了科比。可怜科比那颗天才和求胜的心，篮球是五个人的游戏，一个人再怎么天才，也难以扛起整个球队。可怜禅师，手上有大把的优质资源，却没有品尝到甜美的胜利。 <br><br>　　核心竞争力是什么？不是组织中某一个天才的独舞，不是任何资源和任何物质的东西，而是组织中每个成员在共同的梦想和信念的旗帜下，集体的、共同的学习能力和全心全意的努力。 <br><br>　　源源不绝的动力来自何处？当姚明不顾队医的劝阻，执意回到赛场；当巴蒂尔血流满面坚持战斗；当穆大叔杵着拐杖在训练场上出现，在赛场边呐喊；当丰田中心变成一片火箭红的海洋，火箭和它的球迷，都无比清晰地感觉到了他们的梦想，感觉到了他们的决心，感觉到了他们的信念！这是一支铸造了钢铁意志的球队，他们有决心挑战任何权贵！ <br><br>　　在梦想和信念的支撑下，一群平凡的人们，潜能被无限激发，奇迹就此发生。 <br><br>　　向火箭致敬，让我们期待第七场。无论结局怎样，火箭，值得尊敬！ <br><br>　　 <br>　　 <br><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11055373@qq.com(一得园主)]]></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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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5 May 2009 09:02:13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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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母亲节，回家]]></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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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如果不是母亲的生日，我根本没想起昨天是母亲节。 <br><br>　　母亲的生日是今天，１１号，星期一。为了不影响工作，在长沙工作的三姐妹决定，提前一天，５月１０号回家给老人家祝寿，正好跟母亲节合上。 <br><br>　　下了高速，穿过正在赶集的热闹的集镇，远远的，就看见两老守在路边，等着。这是他们的一个习惯，只要知道孩子们那天回家，他们总要迎出老远来接，下雨落雪天都没变过。 <br><br>　　进得门来，桌上已经摆满了压桌菜，炉上水沸着，茶碗里已经放好了擂茶。嫂子在厨房里忙忙碌碌，一边准备着中午的茶席，抽空又忙着晚餐的菜色。进门一阵招呼过后，女婿们留在客厅看电视上网，女儿们拉着母亲进了老人家的房间，坐在床上聊家常。母亲今年７１岁，身体还很硬朗，脸上的皱纹似乎越来越少了，原来满头的白发，这两年竟然从发根处变黑了。 <br><br>　　母亲还是那样爽朗，说话声音很大，笑得非常开心。母亲年轻的时候，说话很直，外号大炮。在她的眼里，就没有什么可畏惧的事情。小的时候，母亲的工作经常调动，辗转在不同的乡村小学间，有时候是校长，有时候又不是了。这种调动常常是指向父亲工作的地方，可等母亲调动成功，父亲立马又被调到了别处，反正两个人是难得在一个地方工作。这样的折腾，一直持续到他们退休之前。长大后，才依稀从母亲那里了解到，这种状况，只是因为父亲曾经因工作上的事情得罪了领导。 <br><br>　　看着母亲开朗的笑容，真的很佩服她的顽强和坚韧。在那种状况之下，带着四个孩子工作的母亲，从来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悲观，没有叫过一声苦，没有求过任何人。那么一点点的工资，她竟然能够养活这么多人！我还记得母亲走到哪里，都会开辟出一片菜园，都会养鸡。记忆中，我６岁以前母亲在一个山窝窝里的小学工作的时候，是她养鸡种菜最鼎盛的时候。母亲饲养的大群母鸡到处生蛋，我们会时不时因为发现了一窝蛋而雀跃不止，也是在那个山窝窝里，我们发现了母亲种的一个我记忆中最大的南瓜，有差不多一个澡盆那么大，为了怕被偷，我和姐姐薅了一堆草把那个南瓜掩盖起来，结果还是被偷了。 <br><br>　　　母亲总是快乐的。红红的苋菜汤泡饭，母亲能够让我们觉得，那就是最最可爱、最最美丽、最最美味的饭菜。母亲经常带着我去赶电影，那个年代的乡村，电影是流动着在各个村寨放映。有时候消息是准确的，散场之后，沐浴着月光星光，母亲会跟我一起唱着歌回家，我记得关于英雄罗盛教和小英雄王二小的歌曲，就是母亲在带着我赶电影的路上教给我的。有时候消息不准确，空跑了几里地，母亲也没有失望过，还是高高兴兴地带着我回来。深秋季节，夜露重，母亲和我顶着秋衫看电影。冬天看电影，母亲则带上烘笼带上木炭，烘笼是一种竹子做的笼子，有提手，中间放一个陶钵，钵底垫着一层灶灰，灶灰上就可以烧炭了。反正，只要有得看，母亲都会带我去，没有漏掉过一场。我还记得看《一江春水向东流》的时候，看到一边是妻子好不容易求得一点剩饭菜回家给婆婆吃，而另一边丈夫却在和交际花花天酒地的时候，我还说不清是非曲直，就是哭得泣不成声。 <br><br>　　父亲母亲两个人加起来工资不多，家里生活很困难，母亲还是咬牙把我们姊妹送进县中寄宿读书。姐姐们是高中的时候进县中的，我还早一些，十一岁就住校了。一家人分散在几个地方，花销更大。不仅如此，母亲还时不时周济比我们更困难的人家。母亲每到一个地方，都会为我找一个老人做奶奶，课余的时候，让我给老奶奶打猪草，做一些小事情。我现在都想不出母亲到底是怎么支应过来的。这个老太太，真的不简单。 <br><br>　　现在，姐妹们都在长沙工作，母亲跟着大哥还在常德。嫂子很贤惠，待母亲像她自己的母亲一样，待姑娘们也很周到。每次回家，嫂子都会准备上一些自己做的咸鸭蛋、坛子菜等等，几个姑娘一人一份，让我们带回来。看看坐在床上跟女儿们聊得热火朝天的母亲，除了与生俱来的开朗之外，眉眼言谈之间，透出一种深深的幸福和满足。 <br><br>　　母亲的乐观、坚韧、善良、正直，深深地影响了她的儿女，成为孩子们终身享用不尽的人生财富。 即便现在的我，在心情郁闷的时候，还是会经常想家，想她老人家，也会鼓励自己要像母亲一样，乐观、坚强地面对生活中的风雨波折坎坷，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儿，怕什么！<br><br>　　祝福我亲亲爱爱的母亲，母亲节快乐！天天快乐！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11055373@qq.com(一得园主)]]></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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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11 May 2009 08:59:38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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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不较劲]]></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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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胡同里的台妹最近一篇博文《较劲》，看了心有戚戚焉。 <br><br>　　台妹是一个工作上非常较劲的人。她回忆刚进入电视台工作的时候，每天至少工作十个小时以上。从早上七点开始捕捉新闻热点，到开采访会议，到采访回来做成新闻，到播出前怕长官要求修改而等着不敢回家，到看播出效果，看别人的政论节目，躺在床上还在想当天的新闻，研究第二天的新闻行程，中间生怕漏掉行程而不断跟同业联系落实，即便是节假日休息时，跟同行朋友在一起，讨论的重点还是新闻。有一次为了做一个专题，盘腿坐在地板上，就着小桌子打电脑，一坐就是三、四个小时，要站起来的时候，才发现头晕脑胀，好半天站不起来。这样的较劲精神，来自于她对于媒体这一行的热爱，来自于她没有背景，所有的成就完全来自于她一步一步的努力，一点一点的积累。然而这样较劲的结果，只是让自己痛苦，让别人厌烦，让领导不顺眼，甚至让领导的领导，以及领导的领导的领导不顺眼。她知道自己已经陷入“较劲”的泥淖，知道自己不能逼着所有人都像她一样爱工作，但她却无法自拔。因为，她觉得，她的较劲，其实是不愿意虚度光阴。 <br><br>　　曾几何时，我也是这样较劲的人，我也同样没有背景，没有资历，没有天分。我是打着赤脚从田野走进城市的乡里丫头。在工作的头几年，我也像台妹一样，拼着命想要从专业上积累经验，把握规律，我主动从全省的订单中去找寻各类图书的市场脉搏，从来不像其他人一样仅仅满足于汇总报订。不管是订货会还是书市，那些年是需要及时对订单进行汇总分析统计总结的，我是加班的主力，订货会结束当晚从来没有睡过觉，曾经两天两晚不曾合一下眼。跟同事在一起，也总是希望一起探讨行业内的问题。对公家的钱，看得比自己的还重，在桂林书市的时候，代表团几百号人住在五星级的酒店，可我为了省一点点复印资料的钱，舍不得在酒店的商务中心印，硬是顶着烈日，在人生地不熟的城市，穿街过巷去找小打字社复印。我的时间，都花在工作和学习上，不打牌，也不喜欢逛街，连看看电视，都觉得虚度了光阴。不管负责什么事情，都希望做到尽善尽美，生怕有一点点错漏。对于产业的思考，总是实事求是，不谄媚，不伪装，也从来没有想过是否因此而让别人不高兴。参加工作这么多年，没有为自己谋取一丁点私利，满脑门子都是想的工作，都是想的怎样为一直以来服务着的这个集团作出贡献。 <br><br>　　我的较劲和台妹相同的地方是，我也不愿意虚度光阴；不同的地方在于，我所热爱的不仅仅是这个产业这个行业，而且具体地指向这个我从参加工作就在其中的集团。某种意义上说，这里，好像就是我的家。也许它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也许它不是发展得最好的，但一直在里面，久而久之，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就是希望它好，就是希望能帮到它。 <br><br>　　然而，有的时候，当你觉得，忠诚和敬业，奉献和进取，价值和理想，在这个家里，在领导眼里一文不值的时候，这种较劲，就会变成毒刺，伤着的只有自己，没有任何人在乎。 <br><br>　　较劲，有的时候，就像人掉进漩涡之后的挣扎，越挣扎越危险，最后可能伤及生命。这一年多，我的挣扎，严重地损害了我的健康。我以前的记忆力超好，小时候背过的诗词，前两年还能够脱口而出。前几日荷兰女王花车巡游的新闻一出，我马上就说出了女王的名字，而这个名字，还是我20年前在大学上国际政治课的时候听过的。我对于数字也异常敏感，曾经有人问我一本几年之前我经手过的重点图书印数，我分毫不差地说出来，吓人一跳。然而，现在，我发现自己经常忘记事情，曾经很熟的朋友，见了面，我竟然会想不起名字来。然后，自己就想，较什么劲呢，什么事情都如己意，是一种傲慢。不较劲，顺着漩涡，不再挣扎，也许就真能如人们所说，最后被漩涡吐出来。 <br><br>　　搬了新办公室，窗户正对着东方，早上上班，阳光洒满了房间，窗外吹进五月的风，清爽怡人。这栋建筑，形状像一支矗立着的铅笔，电梯在中间，办公室在四周，不像原来的办公楼，一条笔直的走廊在中间，两边办公室门对着门，热闹。一个同事形容这儿是“秀林清静”。清静，真的很好。 <br><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11055373@qq.com(一得园主)]]></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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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04 May 2009 08:49:07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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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忠诚不是一种义务]]></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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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曾经听过阿八的故事，听说真有其事，但没想到被拍成了电影，也没想到我看这个电影时，会为阿八哭得稀里哗啦的。 <br><br>　　阿八是一只秋田犬，它的主人是东京帝国大学享有国际声誉的一位农学教授。阿八生下来才一个多月，就被送到了教授家。 <br><br>　　教授是一个爱狗的人，同时也是一个很有动物保育理念的人。他不允许家人和佣人把狗狗当成供人戏谑取乐的玩偶，不许训练阿八做一些取悦人的小把戏，而要求给予狗狗尊重和爱，正如人有尊严和权利一样，教授认为狗狗也有，也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每天下班回来，教授都会看看阿八，跟它说说话。休闲的时候，还带着阿八一起赏樱花，一起散步。一天深夜，教授被暴风雨的声音惊醒，阿八在院子里的狗屋中湿透了，冻得瑟瑟发抖，教授冒着风雨把阿八抱进里屋，给它擦干，点燃炉子给它取暖，最后竟然抱着阿八睡着了——阿八睡在沙发上，盖着毯子，教授睡在地板上，手臂上枕着阿八的头。 <br><br>　　教授的家可能在东京附近的一个小镇，教授每天要坐火车去东京帝国大学上课。早上的时候，阿八陪着教授走到车站，目送教授进站，看到教授挥手叫它回家，才转身慢悠悠地往回走。每天黄昏教授所坐的那班车到站的时候，阿八会准时出现在车站，接到教授后一起回家。阿八与教授之间的这一生活习惯，成为小镇每天都在上演的一幅温馨动人的场景。 <br><br>　　那一天，教授出门的时候，阿八突然非常狂暴，几次都往回跑，虽然也把教授送到了车站，但一整天时间，阿八都非常不安，不停地吠叫。而教授就在这天，在上课的时候，因为心脏病或者脑溢血突发，倒在课堂上，再也没有醒过来。教授的丧礼上，阿八突然走到教授的灵位前，发出哭一样的声音。灵车载走教授的时候，阿八奋力挣脱铁链，跟着灵车一路狂奔，似乎根本不能相信教授会这样离去。 <br>　　 <br>　　教授去世后，教授夫人卖掉了这所大房子，搬去和女儿同住，之后又回到老家居住，没有带阿八一起走，而是把它送给了住在浅草的表叔，阿八几次挣脱锁链，跋山涉水，跑回到原来的住处，来寻找主人的气息。直到最后变成了一只流浪狗，它还是保持着每天黄昏的时候去车站接主人的习惯，不管下雨，还是下雪，一直坚持了9年，直到它生命的最后一刻。 <br><br>　　阿八死的那天，很冷，天空飘着雪花。阿八还是跟往常一样，守在车站的出站口前。它已经很老了，长期的流浪耗尽了它的体力，它早已失去了教授在世时候的俊美了。它的头有些浮肿，毛发杂乱，眼睛也有些混浊，在最后的回光中，阿八好像看到教授微笑着向它走来，天空的雪花，似乎也变成了满天飘舞的樱花，那是它跟教授曾经有过的时光，是它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刻。   <br>　　阿八的故事在日本家喻户晓，为纪念阿八的忠诚，它生活的那个小镇，为它塑立了一个雕塑，就放在那个车站前。 <br><br>　　忠诚，是在狗狗身上被屡屡证明了的一种素质，因此狗狗才会成为人类最好的朋友。阿八的忠诚，以一种绝望的凄美，深深地打动了观众。然而，在阿八的故事中，叙事者其实交代了这种忠诚的由来，那就是教授主人对阿八的爱和尊重，教授对阿八，他觉得他们之间，生命是平等的。 <br><br>　  即便是狗，忠诚的基础，仍然是尊重和爱，而况人乎？！ <br><br>　　不管是对员工，还是对家人，还是对狗狗，作关于忠诚的要求的时候，要记住，忠诚不是一种义务。 <br><br>　　这个电影的名字：《阿八与教授》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11055373@qq.com(一得园主)]]></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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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23 Apr 2009 08:45:18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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