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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王学进]]></title>
<description><![CDATA[日拱一卒]]></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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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27 Mar 2009 04:20:4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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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政府会为自带酒水之争做仲裁吗]]></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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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王学进：政府会为自带酒水之争做仲裁吗<br><br>   今年3·15期间，浙江省消保委炮轰餐饮业潜规则，倡议废弃“谢绝自带酒水”等不公平行业惯例，这一倡议得到了100家餐饮企业响应，表示不禁止自带酒水。谁知此举引起轩然大波，近日，浙江省餐饮行业协会和杭州餐饮旅店行业协会分别将一份“告状信”送到省、市政府，指称工商、消保委在侵害餐饮业经营权。（3月27日《现代金报》）<br>   “谢绝自带酒水”到底是不是霸王条款，消费者说是，经营者说不是，消保委说是，餐饮协会说不是，连律师观点也不统一，真可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执一词，难以定夺。窃以为，再来论争是与不是的问题，意义已经不大，反正是屁股决定脑袋，是非均有论者的立场所决定，再争论不休，徒费口舌而已。<br>    此番省市两级餐饮协会高调叫板省消保委，将“状”告到浙江省政府和杭州市政府，其为维护餐饮行业利益的拳拳之心，众多餐饮企业定当感激万分，但“告状”能否收到效果，我看难说。省餐饮行业协会秘书长何也可说了，到26日为止，暂未得到省政府书面回复。我估计，即使回复，省政府也不会给出明确的答案，因为这涉及的是个市场问题，经历了市场经济大潮洗礼的政府一般不会在这个问题上做出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的傻事。餐饮协会指望省政府出面做“大娘舅”，对“谢绝自带酒水”是否属于霸王条款的争议做出仲裁，注定要落空。<br>    餐饮协会此次犯了个错误，将本该由市场解决的争议问题推给政府去做主，这不是给政府出难题吗？假如省政府真的接受餐饮协会的状告，公开表示“谢绝自带酒水”不是霸王条款，省消保委和省工商局做错了，应该取消此前发布的倡议，然后用一纸行政命令规定，餐饮企业自定的“谢绝自带酒水”的行规合理合法，不宜废弃，那就是典型的政府干预市场的行为，这不是犯傻又是什么？我相信，政府不会那么做。<br>   餐饮协会声称要为餐饮企业“伸冤”，只可惜摸错了“伸冤”的门路，告错了门。伸冤者忘记了最基本的现代社会常识，即市场经济社会必须恪守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这一运行规律，伸冤者将百分之百属于市场经营的问题交给政府仲裁，这不是逼着政府越界犯错吗？明智的做法是，餐饮协会可以针对消保委的倡议发表不同意见，——说到底，那也只是个倡议，又不是禁令，你着什么急呢？或者干脆将此交给市场去解决，你100家餐饮企业乐意响应倡议，就随它们响应吧，其他餐饮企业仍坚持“谢绝自带酒水”，那也不妨悉听尊便，彼此互不搭界，反正最终的表决权掌握在“上帝”手上，消费者愿意去哪家就餐谁也管不着。如此说来，餐饮协会状告消保委岂非多此一举？<br>信箱：wxjxc@vip.sina.com<br> http://dzb.dsqq.cn/html/2009-03/27/content_67942607.htm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16334672@qq.com(王学进)]]></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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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27 Mar 2009 04:20:4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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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代表参政不能信口开河]]></title>
<link>http://516334672.qzone.qq.com/blog/1236483549</link>
<description><![CDATA[王学进：代表参政不能信口开河<br><br>   在3月7日下午举行的上海团全国人大代表小组讨论会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龚学平语惊四座，他建议大学教育恢复5年制，高职由现在的两年制改为三年制，第一年搞军训。他认为这有三个好处，一是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二是有利于现代化国防建设，三是5年制可以缓和一年就业。（3月8日《中国青年报》）<br>    这显然是行不通的一个建议，就连龚学平自己也意识到自己的建议会有很多人反对，但他基于对上述三点好处的认识，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看来，龚代表太不了解当今的青年学生了，这是一代在网络时代成长起来的大学生，他们崇尚个性解放、自由意志和民主意识，诸如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早已对他们失去吸引力了，指望靠军训培养他们的这种精神，那绝对是一厢情愿的事。龚代表是老革命了，免不了用传统眼光去看待当今的小青年，以为军训还是当年他们参军时的军训，受训者还是当年他们那样单纯的革命青年，殊不知，他们根本不吃那一套。<br>    不信，你问问参加过军训的大学生，他们可曾在军训中培养了爱国主义精神？我孩子参加过两次军训，一次是上高中时的军训，一次是大学时的军训，我这做父亲的一点也没感觉到儿子有什么变化，倒是他不经意对我说的一桩小事，引起了我的思索，他说，大学军训后，他和同寝室的同学都把那套迷彩服，洗都没洗就送给了学校保安。我问，那可是你们花一百多元钱买来的呀，他说，谁愿意穿那种衣服，送了拉倒。你想想看，军训刚结束，他们就把军装送人了，如果有枪，他们也说不定会送人的。这一送，不但送走了艰苦朴素精神，也把革命英雄主义等精神给送掉了。你说，这军训有多大意义？<br>    这还只是一个月的军训，要是按照龚学平的建议，军训一年，说不定他们会造反的。其结果不但事与愿违，还会加重学生的经济负担。尽管按龚学平的补充建议，即大学军训第一年国家可以免交学费，只要交生活费就行了，但对于贫困家庭来说，一年上万的生活费就是很大的负担，再加上推迟一年工作，这一来一去，就是一笔不小的损失。难道龚代表没听说过中西部地区尚有多少家庭因支付不起子女的读书费用正愁肠百转、四处告借吗？老实说，龚学平的建议是个馊主意，不值一驳。<br>    浏览这几天代表委员的发言，有一种倾向值得注意，即大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意味，不必说“看病不难也不贵”的高论，就是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大学外语学院院长范谊6日发表的那则“我建议全国人大动议，授予温总理‘全国劳动模范’称号”的建议也太不靠谱（3月7日《青年时报》），这可能吗？不要说温总理本人不会同意这一建议，全国人大单为此“动议”也无此先例。我再问一句，评温总理“全国劳模”当然名至实归，那胡锦涛总书记呢，其他中央领导呢，他们哪一个不好评为全国劳模？此类建议经不起推敲，大多是代表委员想当然提出的，没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不考虑其是否符合实际，所提建议办法有多大可行性，结果虽然“雷人”，但浪费资源，误导公众。对此，我的意见是，就当他们是姑妄言之，我们且姑妄听之吧，不必当真就是。<br>通讯：浙江绍兴市人民西路67号《绍兴教育》<br><br>http://news.163.com/09/0308/05/53S3GJIE000136K8.html<br>http://money.163.com/09/0307/09/53PS639U00252G50.html<br><br><br><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16334672@qq.com(王学进)]]></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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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un, 08 Mar 2009 03:39:09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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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不要把代表委员的“话说”太当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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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br>王学进：不要把代表委员的“话说”太当真<br><br>    浏览最近几天各大报纸及门户网站的“两会”专题新闻，有一种现象值得注意，那就是记者拿代表委员的“话说”当令箭，冠以“建议”名义重点推介，给读者感觉以为那是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内容。由此引发另一种现象，即代表委员的“雷人”话说比他们的议案提案更引人关注，从而落入媒体设置的陷阱，这是不正常的。<br>    试举这两天最“雷人”的新闻来说，一则“看病不难也不贵”的言论其实是几个医药卫生界委员在餐桌上进行小范围讨论时说说的，而且其原意并不像媒体爆炒的那般离谱，详情请看3月3日中新网；另一则是倪萍建议立法封杀“山寨”现象的新闻，其实是她对记者所提相关问题的即兴回答；再就是6日刚刚爆出的这条新闻，政协委员王征建议，现在国家要扩大内需，可以对公务员发车贴，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把机关单位的大多数公车取消，这也是5日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的，并非以提案形式上呈的建议。限于篇幅，余不再举。<br>    虽然同是建言献策，但在小组会上的发言与接受记者采访时的回答，与通过议案提案正式向“两会”建言献策大不一样，前者更多地是表达代表委员对某个问题的一鳞半爪的看法，不成熟，不全面，也不系统，而且往往由于思考不深入全面，难免语出惊人，容易被人抓住辫子；而后者则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征求选民及所属群体的意见后，形成的较为成熟的意见建议，不但要充分陈述案由，还要提出具体措施，然后才将其当作议案提案递交“两会”。两者的不同之处还在于，前者无须得到“两会”的回应，更不必交付承办单位去办理，而后者须经议案组、提案组严格审议后才能确定是否立案，如立案，还要交付承办单位办理并给予办结回复。<br>    而一些新闻记者出于职业敏感，为了抓猛料、抢热点，总爱向代表委员提一些敏感的话题和刁钻古怪的问题，诱使他们发表一些“雷人”言论，要就是将在小组讨论会上及其他场合听来的过激言论，提炼归结后以醒目的标题重点推出。这种报道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即脱离语境，断章取义，只及一点不及其余，且报道之前不经当事人审核。这样，新闻看点是有了，但发表“雷人”言论的代表委员往往会成为众矢之的，遭受舆论炮轰，有口难辩，再也不敢大胆建言了。譬如去年“两会”上因发表“钉子户造成房价上涨”言论而荣膺“五大炮手”的全国政协委员穆麒茹，今年就选择了沉默。原因无他，就因为她在小组会上的发言，被人断章取义提炼为上述“雷人”观点，公众群起而攻之，为此，她今年不想说，也不敢说了。<br>    代表委员也是人，他们也有说错话的时候，对此，媒体和公众应该理解和宽容，如若不然，抓住他们的片言只语，上纲上线，予以痛斥和围剿，这不仅会伤害他们建言献策的积极性，也无助于“两会”正在形成的民主开放的气氛。有些代表委员的言论，我们只当他们是姑妄言之，我们且姑妄听之吧。论参政议政的分量和质量，代表委员的即兴发言根本不能与议案提案相比，我们应该把关注的目光更多地聚焦在议案提案上面，切不要将兴趣集中在被媒体加工渲染后的代表委员的“雷人”语录上，否则会转移视线，不值。<br><br>信箱：wxjxc@vip.sina.com<br>http://news.sina.com.cn/c/2009-03-06/014915262957s.sht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16334672@qq.com(王学进)]]></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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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06 Mar 2009 03:24:53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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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去年“炮手”今年不该成“哑炮”]]></title>
<link>http://516334672.qzone.qq.com/blog/1236233518</link>
<description><![CDATA[王学进：去年“炮手”今年不该成“哑炮”<br><br>   在去年“两会”上因发表“钉子户造成房价上涨”言论而荣膺“五大炮手”的全国政协委员穆麒茹，今年选择了沉默。在3月4日上午举行的全国政协经济界32组分组讨论会上，众委员发言积极，委员们观点碰撞频频擦出火花，会议室气氛异常热烈，可奇怪的是，在长达近两个小时的分组讨论中，穆麒茹没有发言，甚至连带来的两则提案也不让记者过目。（3月5日《齐鲁晚报》）<br>   穆委员选择沉默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去年的一番言论让其成了众矢之的，网友和论者纷纷谴责她站在房地产商的立场说话，充当了其所属群体的利益代言人，更有论者提出要她为自己的言论道歉。为此，穆麒茹感到很委屈，以为记者曲解了她的原意，断章取义将她的话概括提炼为“钉子户造成了房价上涨”的核心观点，因而遭来舆论的炮轰。今年她学乖了，忌惮媒体的炒作，还是少说为佳。<br>   我反复阅读了其去年的发言摘录，也不能说记者完全是出于为找一些爆炸性的话题，将她的话断章取义后来进行刻意炒作，事实上，她的那番言论确实有为房地产商叫屈、将房价高企的原因归结到“钉子户”头上的意思，这也不能全怪媒体。但话说回来，她的那番发言也并非全无道理，只因她的地产商身份，极容易使人从政协委员到底该为谁代言的角度对其发出是否称职的质疑，同时对其将板子打在弱势者身上的做法予以道德批判。此中是非，不是三言两语说得清的，表过不提。此刻该探讨的是，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穆麒茹是否就该汲取去年的教训，一改“炮手”本色，改当沉默委员或者拍手委员了呢？<br>    窃以为，大可不必。就算去年的发言错了，但只要说的是自己的真心话，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算是为特定群体代言吧，那也很正常。代表委员本来就是特定群体的代表，为自己所属群体代言乃名正言顺。公众最希望代表委员在“两会”上勇于建言，敢于说真话和心里话，他们最反感代表委员说官话、套话、马屁话及言不由衷的废话。譬如今年受到批评最多最烈的那句“看病不难也不贵”的高论，就是医药界委员代表所属利益群体在说话，在批评其错误性质的同时，也不能不承认此言道出了某部分委员的真实心声，促进了在“两会”上说真话的风气。<br> 在这点上，穆委员应该向同是“五大炮手”的钟南山学习，在接受记者有关“中国不存在看病难，看病贵”的提问采访时，直言“好的医疗资源不多，还是由于医疗体制造成的。由于这种医疗结构的扭曲，看病难看病贵是存在的！”（3月5日环球网）不世故，不圆滑，这正是原来公众心目中的“炮手”钟南山！他并不因为上述言论是医药界委员发出的，就有所顾忌，而是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他只求说真话，哪怕得罪了其他政协委员也无所谓。此乃“炮手”本色，堪称真委员。<br> 我始终认为，在“两会”上，怎么说比说什么更重要，因为说对说错，自有公众明辨，关键是选择怎么说，是奉承地说、顺着竿子说或者是嘀咕着说甚至是在肚子里说，都不足取，可取的是敢于当众说出真心话，因为这有助于“两会”会风的根本好转。有话就说，有炮就放，这是民众寄予代表委员的希望，也是代表委员的职责使然。穆委员呀，既然自己充任了“炮手”，就得做好接受别人炮轰的心理准备，说自己的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轰去吧！<br> <br> 信箱：wxjxc@vip.sina.com<br>http://zt.qlwb.com.cn/2009lhzt/show.asp?id=093508345669146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16334672@qq.com(王学进)]]></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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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05 Mar 2009 06:11:58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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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消保委叫板餐饮业“霸王条款”有胜算吗？]]></title>
<link>http://516334672.qzone.qq.com/blog/1236145906</link>
<description><![CDATA[王学进：消保委叫板餐饮业“霸王条款”有胜算吗？<br><br>    浙江省消保委、省工商局最近在全省范围联合开展了餐饮服务业专项消费评价活动，并召开了专题的论证会。调查结果显示，有93%的消费者认为餐饮企业提供的酒水价格畸高，为此，省消保委提出五条特别建议，建议餐饮企业设置科学、公平、合理的餐饮服务价格定价机制，废除不合理的潜规则；主动废除谢绝、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或收取高额开瓶费的规定；停止收取消毒餐具、毛巾等配套服务费的行为等。（3月4日《每日商报》）<br>   不能自带酒水、使用消毒餐具和小毛巾要收费等此类餐饮业“霸王条款”由来已久，消费者对此反映很强烈，认为餐饮企业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和餐具，是餐饮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的真正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的酒水利润，有悖于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基本商业道德，无不希望早日取消此类“霸王条款”。可不论反映也好，建议也罢，“霸王条款”就是“我自岿然不同”，依然有效。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见证了“霸王条款”之所以霸道的丑恶面孔。<br>   作为消费者，笔者不想在此类潜规则的合法性上面再多费口舌，只是关心省消保委的上述建议能否被采纳。应该说，此次省消保委做了桩好事，会同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此次专项消费评价活动，并通过专题论证会，向全体消费者公示了一个权威信息，即不能自带酒水、使用消毒餐具和小毛巾要收费等潜规则是非法的，理应取缔。这也可算是代表官方首次明确表态，这样多少可以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一个理直气壮的理由。但事情不能到此为止，“霸王条款”的存废直接影响到餐饮业的利益，店主们一般不会听从消保委的建议，主动废止的，否则也不叫“霸王条款”了。<br>    但消保委也只能做到这一步，因为它虽是法定组织，但不是执法机关，无权发布行政命令，动用行政手段，强行废止“霸王条款”。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协会有权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予以揭露、批评；情节严重的，可采取登报、告示等形式告知消费者。省消保委所提建议就履行了这一职能，但鉴于餐饮业不会主动废止“霸王条款”，消保委还须作出进一步行动。上述办法第四十条第（四）款规定：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行政措施，要求经营者采取适当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因此，我建议消保委接下来要做的是会同有关部门如省工商局、执法局等政府部门制定并出台废止“霸王条款”的行政措施，明确该废止的条款、废止的期限及惩罚措施，以此来保证此次叫板餐饮业“霸王条款”大获全胜。<br>http://zjnews.zjol.com.cn/05zjnews/system/2009/03/04/015305057.shtm <!--v:3.2-->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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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CDATA[516334672@qq.com(王学进)]]></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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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Wed, 04 Mar 2009 05:51:4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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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县长有雅量并不等于媒体有胆量]]></title>
<link>http://516334672.qzone.qq.com/blog/1236061467</link>
<description><![CDATA[王学进：县长有雅量并不等于媒体有胆量<br><br>  从2月26日开始，四川合江县电视台每天中午和晚上的本地新闻时段，反复播放的一部16分钟长的短片，除了暴露县城存在的脏、乱、差外，还采访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群众对城市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其中一位老人激动质问“县长、书记在干什么”的镜头，原封不动地出现在屏幕上。此事让全县震惊不已，部分官员对这种做法表示疑惑：“这样的言论也能在电视台播放？书记、县长的脸上挂得住？”（3月3日四川在线）<br>   群众私下里批评甚至斥责当地政府领导乃家常便饭，但这种声音一般不可能上传给当地媒体，后者也绝不会报道出去，因为地方媒体作为当地党委政府的喉舌，牢牢掌控在党委政府之手，不敢越雷池一步。无论是县市级报纸还是电视台，在报道有关负面新闻时，必须有宣传部门严格把关，非经审查不得擅自报道，至于涉及对某位当地最高领导的批评，那更是门也没有，这是铁律。尽管各方都在号召加强舆论监督，但谁都知道，这是只对外不对内的。我国当前地方的舆论生态现状就是这样。<br>   合江县此举之所以不同凡响，乃因为破了这一铁律，第一次让群众质问县长书记的声音通过官方电视台传达出来了，虽然这一质问不包含多少实质性内容，但毕竟给人一种信号：县长书记有容得下群众批评意见的雅量。这在我国地方的新闻媒体发展史上开创了一个特例，它给了合江县老百姓一个爆炸性印象：县电视台拥有了真正的舆论监督权力，连县长书记都可以公开批评了，舆论监督已经初步具有了独立性。<br>    事实上，这是一种错觉。从报道中可知，这并非出自电视台的本意，据合江电视台台长朱丹介绍，当初他们已经剪掉了这个镜头，后来还是在县长书记的授意下才恢复了这一镜头，而且书记说，县里好多领导不同意播出。所以说，这段短片能按今天这个样子播出，并非县电视台的功劳，也不意味着舆论监督的胜利，实乃县长书记个人的主观意志所决定和操纵，也就是说，此举并不表明当地的舆论监督真正放开了，舆论生态有了根本改变。<br>   相较民主国家的舆论监督，合江县此举只能算是小儿科。如美英等国家，不要说区区七品芝麻官常受到新闻媒体的批评指责，就是贵为总统、首相也常挨媒体的讽刺挖苦，君不见尼克松和克林顿在“水门事件”和“拉链门事件”中不是被媒体扒光了衣裤，被批得体无完肤吗？什么叫舆论监督独立，什么叫“第四种权利”，这就是。就是我们的邻近国家，如泰国和越南在对待舆论监督的问题上，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因为这些国家都从法律和制度上给予了新闻媒体独立、自主报道的权力。泰国宪法规定，除了有损泰国王室形象、煽动反对现政府的报道以外，各媒体享有自由的新闻报道权。越南媒体在揭露“五甘”黑社会犯罪团伙的罪行时，之所以敢严厉谴责党员干部违法乱纪行为，为查处案件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盖因为越南在1990年1月颁布的《新闻法》第四条规定了“公民的新闻自由权和新闻上的言论自由权”，为越南新闻界在新闻舆论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br>   要之，仅县长书记有雅量尚不足以鼓起媒体的胆量，关键在于加快新闻出版立法的步伐，抓紧指定并出台《新闻法》，以此来保障宪法赋予的公民通过新闻媒介了解情况、表达意见的权利，保障新闻媒介正当的采访权、报道权、批评和评论权，非如此，我国的新闻舆论监督难以有实质性的进步和开放。<br>信箱：wxjxc@vip.sina.com<br>http://news.sohu.com/20090303/n262565475.shtm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16334672@qq.com(王学进)]]></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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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ue, 03 Mar 2009 06:24:27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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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公务员不及打工者家庭美满是个伪命题]]></title>
<link>http://516334672.qzone.qq.com/blog/1235981363</link>
<description><![CDATA[王学进：公务员不及打工者家庭美满是个伪命题<br><br>   3月2日《青年时报》头版头条公布了《杭州市“和谐家庭”评价成果》，调查结果显示：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在和谐方面的满意度（83.46），远高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员工家庭（78.82）和蓝领工人家庭（75.80）。这一调查结果让专家大跌眼镜。报道称，这一浙江首个“家庭和谐”调查，由杭州市妇联、浙江理工大学心理研究所历时2年完成。<br>   虽然我确信，上述数据没有造假，但仍认为，这是个伪命题，当不得真。首先，在调查样本的选择上就打了折扣，调查主要负责人、浙江理工大学心理系教授侯公林说：“我们所指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是有一定标准的，虽然没有户口，但他们必须一家人都住在杭州，有固定工作和收入，孩子在杭州上学。”不仅如此，从受调查对象、小赵（化名）的自述看，他们有的已经在杭州买了房。如小赵在杭州卖菜多年，去年，在拱宸桥附近买了套二手房。这样，他们当然对目前的生活很满意了。<br>   如果只选取外来打工人员中少数成功者作为调查对象，其调查结果是靠不住的。在杭的几百万外来打工者中，如小赵这样的只是少数，绝大部分打工者的处境仍很艰难，包括招工、子女上学、社保和租住条件，根本没法与公务员相提并论。说少数外来民工比公务员幸福可信，说整个群体比公务员阶层幸福则大缪。此其一。<br>   其二，满意度各有各的标准，纯是由个人的主观感受所决定，即使是同一个调查主题如子女的入学问题，打工者但求子女有书读，公务员则渴望读名校，在目标达成度上存在差别，焉能用一个笼统的标准来涵盖？且国人向来为老庄哲学的消极无为思想所浸染影响，善于自我麻痹，就像阿Q那样，常用精神胜利法来麻醉自己，哪怕栖身在土谷祠里，也幻想着在秀才娘子的牙床上正打着滚呢。我的意思是，就算小赵他们真的自感幸福非常，那也是低层次上的满足，与年薪一二十万、子女就读名校、住在三室一厅的大套房或者别墅里的公务员的幸福感大相径庭。<br>   说了这些，我无非是想表达这么个意思，切不可被这些调查报告所左右和蒙蔽，以为打工者家庭真的很幸福，很和谐，并得出结论，政府和社会已经为打工者做得够多、够好了，今后应该更好地为公务员服务，让他们生活得更加幸福美满。我所担心的正是这点，打工者作为城市弱势群体的处境并没得到根本性改变，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该一如既往地关注他们的生存状况，而不要相信调查表上的结论，以为在帮扶打工者的问题上可以松口气、减轻点责任的时候了。如这样想，则是大错特错，这怕也不是调查者的主观愿望吧。<br>通讯：浙江绍兴市人民西路67好《绍兴教育》<br>http://www.qnsb.com/fzepaper/site1/qnsb/html/2009-03/02/content_191188.ht<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16334672@qq.com(王学进)]]></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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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02 Mar 2009 08:09:23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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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一场义卖见证医保真空]]></title>
<link>http://516334672.qzone.qq.com/blog/1235876973</link>
<description><![CDATA[一场义卖见证医保真空<br><br>   2月28日，宁波市抗癌健康基金会组织的为白血病患者周建明爱心义卖活动，在宁波市中心城隍庙亚西亚停车场举行。很多人冒着大雨从四面八方赶来义卖，但许多人并没有拿走芦柑，而是放下钱就走了。其父亲周水甘流着眼泪说：“2元一斤的芦柑，今天卖了不到3000斤，但是收到的爱心款却有2.8万元，相当于10元一斤。”此次义卖再次见证了宁波市民的爱心，让人感动。（3月1日《浙江日报》《宁波日报》）<br>   诸如此类围绕义卖或捐赠发生的感人场景在全国各地多在上演，前不久，温家宝总理在天津火车站救助白血病患儿即是一例，但就像后者是孤例一样，前者也是个非典型性案例。这得从周建明的遭遇说起。<br>   周建明毕业于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在与宁波一家合资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不久，患上了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要进行骨髓移植手术，高达40多万元的手术费让这位农家子弟犯难了。因为他已经毕业，不能享受学校的大病医疗保险；吊诡的是，他的户口已从老家迁出，不再是农民，是个大学生，因而不能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如果周建明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就有了职工医疗保险，但他只是签订了就业协议，不能算正式职工，故不能享受职工大病医疗保险。也就是说，他不能享受任何保险待遇，40万元手术费必须全部自支。<br>   他是不幸的，但又是幸运的，就像那位偶遇总理的白血病患儿，周建明的遭遇经媒体报道后，受到各方关注，随着义卖、捐款等社会救济的开展，其手术费有着落了。他有救了，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解决刚毕业但一时未找到工作的待岗大学生的医保问题。说周建明的遭遇很特殊，其实也不特殊，据估计，今年毕业的600多万大学生，可能一半找不到工作，那么，这300来万大学生的医保就不是小问题。如果算上前几年及今后几年毕业即失业的大学生，数目十分庞大。任凭这部分人游离在医保之外，如周建明那样得不到任何医疗保障，显然是不公平的。<br>   周建明的遭遇适时地给政府和社会提了个醒，即不能让刚毕业的大学生处在医保真空之中。鉴于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日益增多，找工作的周期越来越长，需要尽快出台医保办法。从目前情形分析，有两条途径可走，一是由政府出面协调保险公司，推出专门针对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新险种，有别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是改革和完善现有的医保制度，不妨借鉴德国的经验，实行“家庭免费联动保险”，在一个家庭中，如果主要收入者参加了法定医疗保险，那么孩子将跟随在他的名下，免费享受医疗保险。<br> 据德国《社会法典》第五卷中“家庭保险”的规定，原则上，一个家庭的孩子在18岁之前可以享受免费联动保险。如果他在18岁以后还没有工作能力，那么他享受免费联动保险的年龄可以拖延到23岁。如果在23岁之后他参加职业培训或者志愿参加社会福利活动，那么享受免费联动保险的年龄可以再往后拖延两年至25岁。如果一个孩子因残废或智障而不能自理，那么他可以终身享受家庭联动保险。如周建明那样，只要其父亲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他就可以跟随在父亲名下，连带享受医疗保险。此办法当可填补上述医保真空，值得一试。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16334672@qq.com(王学进)]]></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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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un, 01 Mar 2009 03:09:33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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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代表愧对人民，那谁该愧对代表]]></title>
<link>http://516334672.qzone.qq.com/blog/1235705914</link>
<description><![CDATA[代表愧对人民，那谁该愧对代表<br><br>   在2月26日召开的荔湾区代表团分组审议上，广州市人大代表梁凤莲直言，自己所提出的不少议案建议，最后都被相关部门搪塞了事，并举例说，去年年底她参加教科文卫工委的调研，内容是关于数字电视的整转问题的，其后她代表调研组提出了一个闭会期间建议，提出数字电视整转要让市民有所选择，不要一刀切，且要处理好衔接问题，相关部门的答复说会对其所提的意见做研究，并感谢代表对该工作的关心等等，无奈之余，深感愧对代表一职。（2月27日《新快报》）<br>    梁代表道出的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凡是身为代表、委员的都无不明白此中奥妙，由此衍生出一种颇为奇特的现象：刚当选的代表、委员撰写议案、提案的积极性很高，老代表、老委员则不然，除非出于应付，否则自己懒得写，至多在其他议案、提案附议栏上签上自己的大名。他们是“过来人”，早已洞穿了此中关节，再不会如新代表、新委员那么豪情万丈，以为天降大任，真到了指点江山的时候，把撰写议案、提案当作一种神圣的使命来完成，殊不知，此种努力大多是无用功而已，他们才不会再犯傻呢。<br>    所可怪的是，面对这种现象，绝大多素代表、委员都选择沉默，至多就是私底下发发牢骚，鲜有如梁凤莲那样放到桌面上来说的。对自己所提议案、提案遭遇此种“太极手”，明知所提建议没落实，仍不追究，不问责，只会发几句牢骚，确实有愧代表的职责，向选民检讨理所当然。在肯定梁代表勇于自我检讨的同时，不禁要提出另一个问题，即谁该向代表检讨。<br>    每年“两会”有道必经程序，即由某位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向大会作议案、提案办结报告，闭幕时还要进行表决。就像报告中提到的那样，上一年的议案、提案基本（不少于百分之九十）办结，代表、委员在表决时对这一“高满意率”，无不举手赞成，于是，就有了议案、提案的决议，于是，议案组、提案组就等着先进组的评比，代表、委员也就不再较真所谓的“办结”到底是怎么个办结，虽然心知肚明，也不会说三道四，于是乎，会议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br>    梁凤莲反映的确实是个大问题，可以说击中了代表制度的软肋。在做政协委员那会儿，笔者反复思考过这种现象，不能不承认，有些代表、委员在没有深入调查研究、没广泛征求选民意见的基础上，所提意见、建议不尽合理，缺乏可行性，承办单位不易办理，只能靠搪塞敷衍来打发人大、政协转来的议案、提案，这是事实，对此，我能理解，所不解的是，有许多合理可行的议案、提案也往往遭遇同样的下场，承办单位明明可以办也不办，却偏偏要用一纸空洞的回复来忽悠代表、委员，这是无论如何讲不过去的。<br>    尤其不解的是，负责督办议案、提案的人大政协居然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仅凭承办单位报上来的书面回复就认可问题得到了解决，并且堂而皇之写入工作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和表决。这不是逢场作戏又是什么？人大政协设有专职的议案、提案办理办公室，有专门人员负责议案、提案的审议、转呈和督办，现在看来，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缺乏对承办单位的跟踪督查，没对办结回复较真，说穿了，就是缺乏实事求是的精神和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这一点不改变，梁凤莲反映的问题就难以解决，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职能就不能得到保障，“两会”的实效就要大打折扣。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16334672@qq.com(王学进)]]></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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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27 Feb 2009 03:38:34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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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民师法制班是罪恶的]]></title>
<link>http://516334672.qzone.qq.com/blog/1235634994</link>
<description><![CDATA[王学进：民师法制班是罪恶的<br><br>   湖北房县建有一个全国独一无二的民办教师法制培训班，它是专门针对那些被清退的且敢于越级上访的不听话的民办教师设立的。该法制班诞生于2005年3月1日，建在几十米高的土山上，用两人高的高墙和铁门与外界隔绝，有专人给学员进行封闭式的法制培训。熟悉当地政情的人士介绍，被培训者学习时间从8－10天不等，培训内容还包括电焊、搬砖，用以“加深巩固”。最近一期开始于2月18日，有7名学员，大多是50岁左右的老民办教师。据悉，只有写了悔改书的教师才可走出培训班。（2月26《南方周末》）<br>    在切入正题之前，必须先声明一句，凡是进入培训班的民办教师，没有一个是刁民，也没任何理由认定他们是法盲。他们所有过错在于，站了一辈子讲台，临到可以转正之际，其名额被当地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亲属和司机占用了，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迫不得已走上了慢慢上访路。他们既没有胡搅蛮缠，更没有打砸抢，无非是为了讨个说法，祈求有关部门主持公道而已。事情就这么简单。<br>    可房县当局为何要别出心裁专设一家民师法制班，来对付这些穷得叮当响、做了一辈子民办教师的可怜人呢？说穿了，就是因为当地某些官老爷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利用手中掌握的专政机器，任意制造一个名义，肆无忌惮地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好一个民师法制班，其实就是看守所，拘留所。名为“法制培训”，实乃对他们进行专政。这与软刀子杀人没什么两样，甚至还要卑鄙。为了达到震慑、威胁、教训的目的，先捏造一个罪名，“越级上访”，然后名正言顺对他们实施隔离培训。这与去年12月8日《新京报》报道的山东新泰农民孙法武赴京上访时，被镇政府当作精神病患者抓回送进精神病院实施强制治疗，具有“异曲同工”之妙，简直是同一个师傅教出来的。<br>    就像将孙法武当作精神病患者的人自己就是精神病人一样，将被清退的民办教师当作法盲送进民师法制班接受培训的人才是真正的法盲。因为他们连最最基本的宪法条例都忘记了，宪法第三十七条这样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当局无端将民办教师送进培训班隔离培训，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更有甚者，教育局领导安排职工的亲戚进入教育系统，挤占转正名额，还厚颜无耻地说，教育局领导职工的亲戚进入教育系统很正常，领导们对教育的贡献挺大，“他们过去有，现在有，将来仍有权这样做”，这是明目张胆地违反当年国务院下发的32号文件精神。所以说，最应该接受法制培训的恰恰是房县掌握着专政大权的某些官老爷。<br>    笔者百思不得其解，在这全国上下都在建设法制社会的今天，在共和国的土地一角，居然会存在专门用来对付人见人怜、苦不堪言的民办教师的民师法制班这样的怪胎，这与其说是法制的耻辱，毋宁说是一场人道灾难。民师法制班是罪恶的，必须尽快铲除。<br>http://news.sina.com.cn/c/sd/2009-02-26/103917293500.shtm<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16334672@qq.com(王学进)]]></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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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26 Feb 2009 07:56:34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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