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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一叶知秋]]></title>
<description><![CDATA[放眼天下]]></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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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un, 08 Nov 2009 04:20:3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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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银行提款机里多取了钱损害了谁的利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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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amp;#160; &amp;#160; &amp;#160; &amp;#160; &amp;#160;好久之前有一则新闻，说是有个人在银行的提款机里取钱的时候，发现了程序的bug，于是就可以从提款机里多取了几十万吧。然而法律却要以盗窃罪惩罚这个人，我觉得这实在是天大的笑话。按照自然法学家的理论，如果一个法律不能真实地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那他就不能称之为法律，我认为这条条款，就不能称之为法律，或者说是一条恶的条款。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为什么这条条款应该被废除。&amp;#160;      首先，按照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的自然思维，如果我们发现提款机里可以多取出钱，我们取不取，当然的回答是，不取的是傻子。你可以高标准，严要求自己不取，但是我们不是雷锋，我们就是整天缺钱花的普通老百姓，连套房子都买不起，连辆汽车都买不起，每天还要省吃俭用。你不能要求我们每个公民都是道家先哲，都是儒家圣人。这应该符合大众的心里常理吧！没有什么不对吧！<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amp;#160;     &amp;#160; &amp;#160; &amp;#160; 其次，如果我们在街上捡到了100000块钱，如果我们道德高尚一些，推己及人，如果我丢了这么多钱该多着急，多伤心，但是大家都知道，银行是什么地方，银行是钱最多的地方，损失这么点钱，对它而言，真是不值得一提。银行每年的呆帐，坏帐动辄几十亿，怎么还会在乎这点钱。上次看到一则新闻，一个银行的中等职员，可以利用自己的职权做假账，贪污一个亿。我们且不说这其中是否还有幕后人员与其串通，因为光凭一个人做假账就贪污一个亿，那也太假了。一个亿对几十万，何等差别。我把这个解释说给同事听，同事说，国家是有条法律，如果你在你家的地下挖到国宝，那就是属于国家的。这点我们也还可以理解，既然是国宝吗，当然是稀有了，可能世界上就这么一件了，而且可能这件东西对考古学，历史学有很大的发现价值，所以应该交还给国家，这也无可厚非。然而钱这东西，稀有吗？谁没有钱阿，在中国最大面值也就100，谁没见过阿。我们再往下说，如果我有很多钱，我当然很小心了，但是如果还大大咧咧，不把这么多钱当回事，最后丢了，你自己有没有责任呢？你都不小心，我有什么义务替你小心，这不是天大的笑话 吗？我们纵观这个事件，其中有责任的有银行和程序制造者。因为我是做程序设计的，而且每一个人做程序设计的人都知道，一个程序在商用之前都要经过测试人员很严格的测试，如果没有完全把bug测试出来，那这个开发团队和测试团队肯定有责任阿。银行应该负监管责任失职的责任。你要使用这个程序，当然要监管每笔钱的进进出出了，这个就是你自己的职责，你对自己的职责不负责人，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当然如果你发现了这个问题，首先是整改这个程序，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其次才是追讨这笔钱，但是你追讨的时候，我说我花完了，这也最多属于民事责任，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这个人交还多取的钱，怎么可能和刑事责任挂钩呢？说我盗窃，因为你明知道这是国家的，还要拿走。是，我捡钱的时候，还知道钱就是刚才那个人丢的呢？首先明确一个概念，她是丢在这里，而不是放在这里。如果说你是放在这里，那就是更大的笑话了，我把1000块钱放在天安门城楼上，然后第二天来看，钱没了，我可以报警说有人偷了我的钱吗？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35239232@qq.com(一叶知秋)]]></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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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un, 08 Nov 2009 04:20:3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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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同性之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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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amp;#160; &amp;#160; &amp;#160; &amp;#160; &amp;#160;对于同性恋这个话题，其实我是没有话语权的，因为我没有调查研究过，只是从一些影视作品和资料中看到过，但是感到很多人视之为洪水猛兽，却使我不得不为他们说一些话。当然这个我们也明白，当我第一次在公交车上遇到一个同性恋者，他就忍不住自己的心里的寂寞，而是对我们这些还不知道同性恋是什么的孩子展开了攻击。当时的我们就感觉到这是一种变态的行为，因为你如果骚扰异性，社会还是理解的，虽然是不允许的。但是这个和同性之间发生关系的行为，目前的法律是没有明文的禁止，但是这个行为因为在社会上是不允许的，所以有时候一些地方也会相应的做出一些行政手段去抚平社会因不理解而感到的伤痛。&amp;#160; &amp;#160; &amp;#160; &amp;#160;&amp;#160;       这个社会是异性恋的社会，很多年和很多人只知道有异性恋，或者异性的婚姻，而从未知晓有同性恋，或者同性的婚姻。甚至有时候自己在心里上已经可以归结为同性恋者，但是自己却还只认同同性相恋，这是一种多么可悲的事情阿！&amp;#160;       当然历史上并不是只有同性恋才遭到过世界的排斥，世界排斥她，是因为对她的不了解，于是我们要说一句了，为什么会有同性恋呢？当然我们可以反问一句，为什么会有异性恋呢？有人说这是为了繁衍后代。然而我认为这种言论完全是错误的。繁衍后代只能说是一种社会的责任，而追求异性恋是因为我们能从中找到快乐，但是如果我们不能从中得到快乐，反之只有痛苦，肯定会有许多人为了追求快乐，而抛弃自己为繁衍后代而肩负的责任。&amp;#160;     &amp;#160; &amp;#160; &amp;#160;说道这里，还是有人会反对异性恋。为什么呢？这是因为我们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同性恋。当然我也不明白。就跟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有异性恋一样。可是自从人类之初，就是异性恋，但是我们不能说从人类之初就没有同性恋。其实这些人反对同性恋道理很简单，那是因为他们从心理上认为同性恋是一种不正常的心里行为，不是先天的，而是因为心里因为某些环境因素的影响而发生了扭曲，就和精神病院中的精神病人一样。说道这里我们有牵扯进来一个概念，精神病。如果我们不解释清楚精神病是什么，他们是永远不会清楚同性恋和精神病人之间的区别的。首先精神病人是后天生活中因为某种环境或者事情的打击，自己心里不能承受或接受这样的事实，而用一种心理上强迫的方法使自己活在自己的幻想之中。当然我这里所说的是严重的精神病人，和那种心里有问题的人是区分开的，因为我们知道我们身处在这个社会，难免自己的心里不产生一点问题，也可以说每个人的心里都是有或多或少的问题存在，但是这些问题因为可以被社会所接受和容纳，所以也就不被认为是心里问题了。当然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不知道同性恋者有没有后天形成的。如果一个人年幼的时候因为经受过太多异性的骚扰和虐待，从而对异性有一种心里上的厌恶和憎恨，并最终接受了同性所带来的温存。而且目前应给也还没有从遗传的角度给出合理的解释。什么样的基因导致我们是异性恋，而什么样的基因导致有些人是同性恋。&amp;#160;      &amp;#160; &amp;#160; &amp;#160;法国哲人萨特说过“存在即合理”。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既然同性恋是真实的存在，而且也不算是少数，更是有些经济学家说，同性恋最多的地方也是经济最发达的地方。我觉得这样的话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一个开放的社会，一个包容的社会，才更能促进经济的发展。然而纵观同性恋的历史，他们的生活状况总是让人同情的。这一点可以很好地从自然法学的发展中窥见。我认为法学的发展，就是人类争取自由的历史。从第一个人说自由是平等的，自由是神赋予我们每一个人的权利，谁也不能剥夺。但是自由的概念也在无时无刻不发生这变化，一直到当今社会它还是在继续发展着。我们可以看到，在许多时候，法律总是明文规定同性是违反法律的，而且给与了严厉的惩罚。这样的法律如同规定追求快乐是违反法律一样让人唾弃，自然法学家的眼中，法律之所以称为法律，首先它必须是一部为人民争取自由的，能完全说明社会存在的合理性的，否则它就是一部恶法，或者说不是法律，而是强权下的政策。当然现今的法律已经没有惩罚同性行为的条文，这也就是我们争取自由和认识社会的一个必然结果。然而这也只是从法律上认可了同性行为的合理性，从社会道德上却还没有完全得到认可。这一点西方发达国家的包容性不得不使我们学习。但是我们也不得不就此批判我们的社会包容性的狭小。我们中国是一个儒家的文化的礼仪之邦，也可以说是一个礼乐之邦。我们也总是说百敬孝为先，无后为大。这是一种文化，我们不能说不对。所以在中国这个土壤上同性恋就更难有自己的生活空间了。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的是，社会上还有很多人是理解和同情同性恋的，我们有时候也要激进一些，激进并不完全是坏事，但是也要看到社会的现实状况。李银河每年都会向人大立法，争取同性婚姻在法律上的认可，但是每次都没有成功。我可以说，失败是明治的，那是因为环境还不成熟。但是我们应该更多一些这样的人，尤其是同性恋中的社会精英，更应该为自己和为同类的人争取最大的生活空间。只有极力创造一个容纳它的环境，等到时机成熟，必然水到渠成。<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35239232@qq.com(一叶知秋)]]></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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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at, 07 Nov 2009 05:51:23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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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劝君]]></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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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br>劝君惜取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35239232@qq.com(一叶知秋)]]></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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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Wed, 21 Oct 2009 12:13:23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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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不要问来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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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br>近日换了 操作系统为fedora的，使用起来及其的不爽。真可谓要什么没什么。仿佛一个人孤独地远走他乡，无依无靠。那为什不换回来的呢？有人说到。然而我想，有些事总是要经历，远走他乡也或许并非坏事。而且这也并非是最不能忍受的事情。要论最不能忍受的事情，莫过于黑夜，漆黑的夜。你小心谨慎地前行，然而还要心惊胆战，每每踏出一小步，都要敏思苦想。<br>&amp;#160;今天在回家的路上，我闭眼前行，行动上一步一探，思想上一步一想。如果可以，我愿意就站在原地，萎缩不前，但是路还是要走的，可是这样的路，即使让我走上走上千遍万遍，你还是要担心前边是不是万丈深渊。有时候，人生也就会走上这样的道路，身后没有退路，前方不知是否有去路。怪不得有些人要求神问卜。在爱情的道路上，我仿佛就走在这样的路上，希望如此，仿佛现在夜空中的星辰。<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35239232@qq.com(一叶知秋)]]></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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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Wed, 21 Oct 2009 12:10: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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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让那一片藤叶随风飘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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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br><br>昨夜秋风萧瑟，骤雨突降，雨中黄叶，纷纷凋落。<br>屋外一颗老树，不堪时令，亦任风雨摆布。<br>今日清晨，风雨依旧，老树枝叶，无有所剩。<br>定睛细看，乃见一残叶仍在风雨之中。<br>风雨飘摇，为何还苦苦挣扎，屹立不倒。<br>它叶随风飘落不堪忧，此叶岿然不动安如山。<br><br>让那一片藤叶随风飘落吧，<br>消失在这寒冷的秋夜。<br>何苦为我这无情的人儿<br>付出那多余的辛酸。<br>我不要你那假意虚情，<br>风雨的摧残也在所不惜，<br>即使失掉这宝贵的生命。<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35239232@qq.com(一叶知秋)]]></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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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Wed, 21 Oct 2009 11:29:3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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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圣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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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br>    记得几年前的一天，因为工作的压力和生活的烦闷，所以一个人去酒吧解救消愁。当我一个人坐在吧台前，独自饮酒的时候，突然在我身边坐下一个美女，真可称得上是倾国倾城。我正想着如何与她搭讪，她却先转头对我清新的一笑，朱唇微启，”能请我喝一杯吗？“我我只感觉有一种天籁之音荣绕在我耳畔。她仿佛感觉到了我的迟钝，又说道”能请我喝一杯吗？“这时我才仿佛从天堂回到人间，急切地回答道”可以，可以“。当然我这为人不善言辞，然而又怕身边这位天仙离我而去，所以只能笨拙地问她一些不着边际的琐碎小事，打破尴尬的局面。而她却并不在意我的问题，只专注于酒精的浓度，偶尔懒懒地抛出几句不着边际的话语。就这样，我只能专心地看着她饮酒。不知过了多久，当然也显示了她酒量的惊人。而我也偶尔在一边盘算我这个月该问谁借钱度日。又过了许久，她依然没有醉意，但<br>是转身又对我说道，”我们走吧“。我当时理解为她心情不好，就想一位随从一般跟在她的身边。走到外面，晚风拂来，她轻轻地摇晃了一下身体，我迅速地扶住她的身体，感觉到一种”温香软玉抱满怀“感觉。她转身又对我微微一笑，让我陶醉在天堂中的快乐。接着她又说道”去宾馆吧“。我当时心中一阵惊动。当人我并不是正人君子，也没有毅然弃她而去。而是在道旁打车，扶她上车，直奔宾馆。到了房间，对于自己的身体，她也完全不掩饰，很快便脱光了自己全身的衣服。对于这样的美景，我只能痴痴的看着，生怕一点声音打扰了这美妙绝伦的景色。当然除了欣赏，总要有性的冲动。云雨过后，我问她是不是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或伤心地过去，而她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简单地说道，”我累了“。既然她不想说自己的情况，我想她也是经受了很大的打击，为了不引起她的伤心事，我也没有追问。而且也慢慢地睡去。<br>        第二日，我从睡梦中醒来，正在想昨晚的事情是一场梦，还是幻象。转头看到她还甜蜜地睡在我的身旁，我才明白这是真实的。在床上躺了很久，当然是回忆了昨晚美妙的时光，而她还在睡梦之中。我不愿打扰她的梦境，或许只有在梦境之中她才能抛去人世间的烦乱。中午的时候，我为她订了午餐，但是她仍然没有醒来，这是我才明白，昨天晚上她的那句”我累了“的真正含义。我坐在床边，静静地等着她的醒来，但是直到将近傍晚的时候，她才醒来，看看我，说道”你还没走啊“。我答道”我再等你醒来“。她也并不再与我言语，径自走到镜子旁边，欣赏着自己绝美的身体，仿佛是在仔细地检查自己的美丽是否减损了一丝一毫。这时我追问到，”我想你一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能告诉我吗？说不定我可以帮你？“她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仿佛我的存在只是虚无缥缈。当我不知如何继续让她解开心扉的<br>时候，她转身对我说”你还没有付钱呢？“这时候我恍然大悟地感觉到什么，然而迅速地问道，”多少？“她答道”你钱包里还有多少？“我怕她信不过我，我把钱包拿给她看，并告诉她”这是所有的了“。她毫不客气地拿光了我这个月剩下的所有工资。当然其实还没有剩下多少。当她洗漱完毕，我以为她要离开的时候，突然告诉我”记得我小的时候，有一天天神突然将领在我的身边，告诉我，说我的身体里面怀着圣洁的生母，然而要我找到一个男人与之相溶，才能生下生母，而当生下生母的那一天，也是我不洁的身躯和肮脏的灵魂消失的一天。“我告诉她”圣母和你有什么关系，为何要舍弃了你的生命而去创造她的永生。“她说”这是我此生唯一的信念“。我知道她不会违背天神的旨意，也不会违背自己曾经许下的誓言。然而我突然想到”当你生下圣母的时候，不能把圣母放到孤儿院吧，如果可以，你打这个电话<br>给我，我会照顾她的。“她似乎也想到了这样的问题，于是记下我的电话号码，开门之后，身影就慢慢地消失在暮色之中。<br>    时至今日，她也没有给我打过电话。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35239232@qq.com(一叶知秋)]]></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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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at, 17 Oct 2009 04:21:41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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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我的晚餐]]></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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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color:#003399;font-size:18px;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这是我的晚餐<br>一包泡面，两包泡面<br>没有她的相伴<br>没有美妙的烛光</span><wbr /></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35239232@qq.com(一叶知秋)]]></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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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un, 11 Oct 2009 12:20:49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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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一首诗]]></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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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我想写首诗，一首给你的诗。于是我绞尽脑汁，江郎才尽，才写出几行庸俗的诗句，可是我却把它视为珍宝，因为它是写给你的诗。我恭恭敬敬地用我柔和的声音朗诵出来，以为你会喜悦，献上你的香吻，然而得到的确是你冷冷的话语。我的心碎了。<br> <br>我想写首诗，一首给自己的诗。于是我跋山涉水，身心俱疲，才感觉到一丝诗的意境，我把他视为源泉，因为它是生命的动力。我小心翼翼地用我的心去守护，以为它会成长、壮大，然而一阵风刮过，这一丝诗的意境却全然消失了。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35239232@qq.com(一叶知秋)]]></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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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at, 10 Oct 2009 14:57:45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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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路灯下的长椅]]></title>
<link>http://535239232.qzone.qq.com/blog/1253627884</link>
<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span style="color:#0033ff;font-size:24px;line-height:1.8em;">初秋的夜，已有一丝凉意；</span><wbr /></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span style="color:#0033ff;font-size:24px;line-height:1.8em;">拖着已劳累而疲倦的身体，</span><wbr /></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span style="color:#0033ff;font-size:24px;line-height:1.8em;">带着些许匆匆的归意；</span><wbr /></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span style="color:#0033ff;font-size:24px;line-height:1.8em;">昏暗的路灯下的一条长椅，</span><wbr /></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span style="color:#0033ff;font-size:24px;line-height:1.8em;">静静地，似乎在期盼着什么</span><wbr /></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span style="color:#0033ff;font-size:24px;line-height:1.8em;">是一个疲惫的身体，</span><wbr /></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span style="color:#0033ff;font-size:24px;line-height:1.8em;">亦或是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意。</span><wbr /></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35239232@qq.com(一叶知秋)]]></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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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ue, 22 Sep 2009 13:58:04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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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转别人的日志2]]></title>
<link>http://535239232.qzone.qq.com/blog/1252731503</link>
<description><![CDATA[一下内容转自QQ号为：870113864的朋友<br>(不过还是建议去这位朋友的空间看原文，而且还有后文和前文)<br> <br>话分两头，这边，奥特之父和未来历经千辛万苦回到了家……  <br><br>“轰——”“轰——”就听两声巨响。火娃与水娃同时诞生。  <br>艾斯：“啊啊，终于出来啦！”  <br>希卡利：“恩恩。”  <br>未来：“行了，别发感慨了！快去救人啊！！”  <br>艾斯：“靠，你这个死作者。要不是你在旁边煽风点火的。他们两个怎么会抓？”  <br>未来：“喂喂喂，你看清楚点好不好？按照剧本演是我的职责啊！我也想趁早了解了那帮宇宙人，可就是有些人觉悟太低了！硬是不肯献身啊~~~（瞪迪迦）”  <br>希卡利：“行了行了。大家混这点钱都不容易。就别在这掐架了。按照剧本，我们该出发救雷欧和杰克是吧！”  <br>艾斯：“杰克哥哥，我来了！”  <br>再说卡密拉他们那边——  <br>卡密拉（青筋）：“该死的作者！！什么破炼丹炉非要放在深潭里不可？喂喂，宙达，你快来帮我一下！！你懂不懂怜香惜玉啊！”  <br>宙达：“就你还‘玉’？”  <br>卡密拉（怒）：“喂，再怎么说我好歹也是唯一的女将吧！！”  <br>宙达：“还‘女将’？怎个一无名鼠辈！”  <br>卡密拉（暴走）：“你·说·什·么？？”  <br>宙达（坏笑）：“哦，那做个试验！哎，这位观众，请问一下，你知道卡密拉是谁吗？”  <br>路人甲：“卡……什么？不认识……”  <br>宙达：“那四大天王你总知道吧？”  <br>路人甲：“啊？四天王？？认识认识！！那可是我的偶像啊！！！”  <br>宙达：“哦？”  <br>路人甲：“四天王，不就是武藤游戏、海马懒人、城之内与孔雀舞么？不过，我还是喜欢圣龙！”←又是一个‘Hero 3’迷  <br>卡密拉：“……”  <br>宙达：“怎么样？”  <br>卡密拉：“啊，那……只能说明他不关心时事！我的名字，别的不说，就是在奥特里，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br>宙达：“哦？那么……哎哎，泰罗，你知道‘四大天王’是谁么？”  <br>泰罗（头也不抬继续玩游戏）：“你废话！这都不知道还能在奥特兄弟中混么？”  <br>卡密拉（得意）：“我说没错吧！”  <br>泰罗：“四大天王，不就是武藤游戏、城之内可也、海马懒人与孔雀舞么！这都不知道！！没功夫跟你扯淡！啊，黑龙，我跟你拼了！！”  <br>宙达：“哈哈哈哈哈！”  <br>卡密拉（青筋）：“行了！少抽筋！！啊，炉子终于拉上来了！！看看里面是什么！！”  <br>一秒钟后——  <br>“啊啊啊啊啊啊~~~~~~~~火啊~~~~~~~~~`黑色的火啊~~~~~~~~~~~~~`”  <br>“哇哇哇哇哇哇哇~~~~~~~~~~~~~~~~”  <br>“救命啊~~~~~~~~~~~~~HELP！！HELP！！！！”  <br>“我～～还～～很～～年～～轻～～啊～～～～～～～～～～”  <br>希卡利：“恩？那是什么声音？”  <br>艾斯（百无聊赖）：“根据剧本，是他们打开了炼丹炉！”  <br>希卡利（单纯的孩子~~）：“啊，那我们去不去救啊？”  <br>艾斯：“你笨蛋啊！有救自己的敌人的吗？你们这叫：隔岸观火！”  <br>未来（怒）：“喂喂，可是根据剧本，你们应该去救人啊！！”  <br>艾斯：“救敌人？这不是大脑进水了？”  <br>未来：“这你就不懂了。你要怀着一颗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心，去挽救他们那些，肮脏不堪的心灵啊！”  <br>卡密拉＆宙达：“啊湫————”  <br>艾斯：“啊啊，那也对啊！好，火遁，豪火球术——”  <br>希卡利（汗）：“那个……艾斯，你应该是吸火而不是喷火吧……”  <br>总之，在艾斯与希卡利的努力下，火很快灭了。  <br>卡密拉：“哎呀妈呀！居然是敌人救了我们！眼泪哗哗的！两位英雄，你们叫什么名字啊？”  <br>希卡利：“我叫希卡利。”  <br>艾斯（深沉）：“我的名字是……宇智波·艾斯！”  <br>未来（喷水）：“等等等等！你什么时候随宇智波家了？”  <br>艾斯：“怎么不随？人家宇智波族最擅长火系忍术！我也擅长！怎么就不能？看，为了显示我的决心，看我的衣服后面！！”  <br>“啊？”大家一致看去，才发现不知何时，艾斯的衣服背部有一个宇智波家的图腾！！！  <br>艾斯（超自豪）：“看看，正宗的宇智波一族吧！”  <br>未来（怒）：“你以为你往后弄个贴纸就是宇智波啦？我在肚脐上画个螺旋我还是旋涡鸣人了呢！！好，你有写轮眼么？连写轮眼都没有！你分明是给宇智波家脸上抹黑！！”  <br>艾斯（怒）：“你以为你有个写轮眼就了不起啊！！”  <br>宇智波佐助＆鼬：“…………都是给宇智波家抹黑的家伙……”  <br>卡密拉（已经看傻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啊，谢谢两位出手相助！为了表示谢意，我要请你们吃一顿，并把你们的兄弟还给你们的……”  <br>艾斯＆希卡利（异口同声）：“这分明就是鸿门宴！！”  <br>卡密拉（大哭）：“这戏没法演了！！”  <br>未来：“哦哦，不哭不哭哦。我来。喂，你们两位能不能配合一点啊！”  <br>艾斯：“这都看不出来不是二傻子么！你以为我们是三岁小孩啊！”  <br>未来：“可是剧本……”  <br>希卡利：“是剧本怎样？是剧本我们就得跟傻子似的？我虽然胆小，可是不傻！！”  <br>未来（坏笑）：“你们真的不去？”  <br>艾斯＆希卡利：“不去！！”  <br>未来：“哦？那劳务费……”  <br>艾斯＆希卡利：“啊啊，我们……演！！！！！”  <br>未来：“嘿嘿，搞定！”  <br>所有人太平洋汗~~~~~~~~  <br>卡密拉（擦汗）：“那个，请往里面走！”  <br>艾斯：“我告诉你，你要是敢耍什么花招，当心我的火遁！！”  <br>希卡利：“我警告你，你要是敢拿什么美酒，当心我的水遁！！”  <br>未来（怒）：“我告诉你们，你们要是不好好演，小心你们的脑袋！！！”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35239232@qq.com(一叶知秋)]]></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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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at, 12 Sep 2009 04:58:23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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