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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候鸟伊人]]></title>
<description><![CDATA[扬扬空间]]></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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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23 Nov 2009 14:20:2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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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此生不换——仙剑情缘]]></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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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终于看完了《仙剑3》，其实一直都很难过。因为结局有些悲伤，看到最后时反而怀念他们一路寻找灵珠的艰辛与快乐。或许仙剑系列就是如此风格吧，有生死与共的兄弟、相濡以沫的恋人，亦有残酷无奈的结局。<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<br></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景天，本是渝州城永安当里的小伙计。他的前前一世是天界里未逢敌手的飞蓬将军，神勇而寂寞，后因与魔尊重楼比武擅自离开南天门，被贬下了凡间。后一世他成了年轻有为的龙阳太子，最后在烽火连天的年代里最后战死沙场。到了这一世，终于没有那么多责任，他只是个一心想当掌柜的的小伙计。然好景不长，当他捡到一块玉佩和一幅画后，他的生活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雪见、茂茂开始了惊险重重的寻灵珠之旅。数月之间便成了拯救苍生的英雄，打败邪剑仙后他去天庭换回了所有人的性命，而他自己却不知哪一天会失去性命。。。。其实那一切那不是他渴望的生活，他只想当个凡夫俗子，做永安当的掌柜，然后给茂茂取个老婆带他去趟长安。但，前两世的不平凡注定他了这一世的肩负的重担。</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<br></span><wbr /><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<br></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雪见，渝州首富的孙女，娇惯任性，好打抱不平。起初与景天水火不容，见面便拼个你死我活。自爷爷去世并得知自己的身世后开始懂事，在漫长的寻灵珠途中，渐渐学会宽容与牺牲，她与景天的感情亦在每天的打闹中日渐成长。他们虽因玉佩相识，但在千年前却已相恋：当景天还是飞逢时，爱慕飞蓬的仙女夕遥在他下凡间时，用仙果创造了一个希望能代替自己的唐雪见。仙果化身的雪仙虽然没有心，但却慢慢懂得爱与珍惜。看着她一口一口喊着“菜牙”，和景天嘻笑打闹，真希望他们可以一直无忧无虑的生活下去，再没有那么多救世的责任与重担。</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<br></span><wbr /><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<br></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长卿、紫宣——这对爱了三世寻了三世最后却不得不放弃的苦命情侣，让人格外心疼。尤其是身为女娲后人的紫宣，三世都在痴痴地寻找他转世后的情郎。每一世，都尝尽思念与等待，却始终都不曾放弃。不知是不是上苍的惩罚，每次到相认之时就生死离别之际。这一世里，长卿是蜀山修道的大弟子，肩负掌门及解救武林之重任。面对情深似海的紫宣和无私栽培他的掌门师父，特别是当他知道了与紫宣的三世情缘后，他矛盾、纠结、犹豫……怎么算，都太难。情义两难全。最后，在与景天九死一生共同除去邪剑仙后，他决定以天下苍生为重担任蜀山掌门，喝下忘情水与紫宣从此相忘于江湖。而假装喝了忘情水的紫宣最后回到了南昭国，独自一人在风雪里思念长卿。只是，她并不知道，当年长卿喝下忘情水转身的那一刹，就暗自运功将忘情水逼了出来。长卿根本就不知道，紫宣也和自己一样只是佯装喝下忘情水。当他们回头时，只看见了对方坚定而孤独的背影。两个如此倔强的人，为了对方的前程都宁愿选择独自在思念里老去。</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<br></span><wbr /><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<br></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龙葵，景天上一世里龙阳太子的妹妹。起初我并不喜欢这个突然冒出来会变颜色的丫头的，她对景天似乎有着恋父情结。特别是每次和雪见吵架的时候，都感觉她有些无理取闹。后来才慢慢知道，她在锁妖塔千年受尽折磨仍不肯转世，只为寻得皇兄。上一世里她最大的遗憾是没能跳进火炉为兄铸剑。经过千年的等待她终于与龙阳重逢，只是龙阳不再是她的太子哥哥，而是平凡的当铺伙计景天。但她仍然默默地守在景天身边，当危难来临时她即刻变成身带弓箭的红葵，义无反顾的挺身而出。当她在海底城无意中看到了自己的未来时，她暗自毁去机关不让任何人知道。后来被困锁妖塔，她毅然跃入了烈火滚滚的剑炉，只求为景天能顺利铸成镇妖剑。这个轮回千年的姑娘终于还是履行了上一世的使命。</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<br></span><wbr /><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<br></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茂茂，景天从小玩到大的兄弟。虽然每次景天吃鸡肉他吃鸡屁股，景天吃包子肉他吃皮，他依然心服口服认景天做老大，他最大的心愿是去一趟长安，取一个老婆。在去海底城时景天为确保安全勒令他去另一个空间，但他毅然选择和大家一起战斗。相信所有人都记得那一段：邪剑仙收去了所有人的食物，他用自己的肉去偷偷去换粮食，还用稻草塞在割掉肉的身体里以瞒着大家，最后终因失血过多而死去。因为没有完整的肉身，他在邪剑仙死去后仍无法复活。那个单纯，看起来有些呆呆的胖子就这样离去，再也没有人跟着景天身前身后唤老大了。</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<br></span><wbr /><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<br></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重楼，最不像魔的魔尊。那一世他与飞蓬惺惺相惜，飞蓬贬下凡后未逢敌手。寂寞的千年里他对镜比武，孤单寂寥。他的心被紫萱偷去后，开始慢慢懂得爱为何物。在知道长卿与紫宣的爱情后又悄然放手，还与景天把酒交心。当邪恶来临时毅然选择了正义，甚至被邪剑仙关进锁妖塔锯去双角。那一刻，感觉他根本不像一个魔，而是个充满血性与正义的人！</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<br></span><wbr /><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<br></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云霆，浑身带雷，寂寞又温和的雷家大少爷，差一点成了雪见的夫君。终究还是差一点，因为他终究不是雪见抬头就能看的“天”。</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<br></span><wbr /><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<br></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算起来，时隔《仙剑<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span><wbr />》已有<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4</span><wbr />年，再看《仙剑<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3</span><wbr />》仍然被感动得无以复加。每一个人物都让我又爱又恨，每一集都扣人心弦，欲罢不能。极爱听剧中的插曲《此生不换》，仿佛是紫宣、长卿二人的写照：“别害怕风轻云淡，分开之后更要勇敢，再一万年深情也不变，愿这爱世代相传！”</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850993@qq.com(候鸟伊人)]]></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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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23 Nov 2009 14:20:2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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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女人比男人更适合做老板]]></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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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女人如何做老板？”这是身边的朋友最常问思阳的一个问题。说实话，思阳对这个问题本身有些抵触心理，我并不太赞同这种社会眼光的分法，老板就是老板，不应该什么事情都牵扯到性别上来。但虽说如此，我们又不得不承认这种潜移默化、业已成规的二元体系。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对于一个男性的企业家，我们总会称呼他为“著名企业家XXX”，而对于一个女性企业家来说，我们则习惯称呼她为“著名女企业家XXX”，好像“企业家”一词本身就包含了“他是个男性”的意思，同样的命名规则也可见于“总裁”、“总统”、“经理”等等。<br>这一点让思阳感到非常的不服气，在这里，思阳要告诉各位女同胞们，“老板”绝不是男人的专利。正相反，思阳觉得女人比男人更适合做老板！<br>为什么这么说呢？下面思阳就以一个“女老板”的身份，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经验。<br><br><br>1、 突破性别的局限：<br>这是女人做老板要突破的第一关，要突破这一点不算容易。“男尊女卑”的观念已经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存活了上千年，根深蒂固，不易根除。虽然进入现代社会后，在男人们心中，“男女平等”的意识已经越来越强烈，但女人本身是否能够打破这一局限，反倒成了问题的关键。在“男女平等”的呼声日益高涨的今天，一种物极必反的现象开始出现，那就是社会对于女人过度的让步和呵护，让女人从狂风骤雨中的弱者再次成为了温室中的弱者。渐渐的，女人们已经习惯了自己可以轻轻松松、毫无作为地走完一生，男人们在外打拼，自己逛街购物，仿佛这才是一种尊贵的体现。<br>有太多的女人，被安逸磨掉了棱角，被懒惰侵蚀了梦想。“男女平等”不只是男人的问题，更是女人的问题，如果思想不转变，平等几乎不可能实现。<br>因此，在创业开始前，女人先要甩掉这个思想上的包袱，不要让自己的偏见把自己先限制住，当你自信、光彩照人地走在人前时，你会发现，原来一切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你对自己的态度，决定了别人对你的态度。<br><br><br>2、 天生的领导性格：<br>女人天生的三个性格特点，恰好是一名出色领导需要具备的。<br>在我看来，一个成功的领导者需要具备最起码的三种素质是：执着、宽容和时时地反思。<br>先说执着，如果我说女人比男人更执着，我想不会有人反对，不说别的，单看女人对于爱情的态度，就能清楚地看到，女人更为专一、更为坚定，一旦认准就轻易不会改变，这一点用在事业上就是执着，就是对于认定的事业的忠诚。<br>再说宽容，这一点更好解释，一般的男性，在略有成就后总会不自觉地陷入一种自我膨胀中，更有甚者则会发展成唯我独尊、刚愎自用，听不进别人的话。而女人在这一点又有着优势，在这个社会中，女人是相对的弱者，而弱者会有一种近乎天生的谦卑，她不会轻易的认为自己比别人有什么了不起，而且在取得了一定成就之后，她也会格外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尊重，这让女人有能力成为一个谦逊的倾听者、一个宽容的领导者。<br>最后说反思，其实道理和“宽容”是一样的，成功男人的自负会让他失去反思的能力，从而在一个错误中越陷越深，而女人则会耐心的聆听、反思，善于调整与修正，其实在创业路上，比较的不一定是做了多少对的事情，而是看谁少犯错，细致的女性在这点上也很有优势。所以我认为，女性同样可以成为非常优秀的领导者，并且这种可能性一点也不比男人低。<br><br><br>3、 不断充实自己的头脑：<br>这是很多女人都非常欠缺的一点，不善于投资脖子以上的部分。任何一个人的成功，都需要具备两种素质，一个是“术”，一个是“道”，缺一不可。“术”指的是一些基本技能，比如计算机操作、各类技能、沟通能力、执行力等；而“道”则是一种不可言说的素质，它是一种价值观，是一种看待世界、处理世事的方法，是一种源自意识的眼光与境界。“术”容易得到，而“道”则需要长时间的积累与领悟。<br>那么“道”来自哪里？就来自那些被人类称为经典的书籍中，就来自那些智慧先师的讲述中，而通往“道”的过程，则需要你具备超常的领悟力，“道”来自书本，更来自于你心中的顿悟，此所谓“悟道”。<br>如果你有着非常出色的“术”，那么你或许能够成为一个非常好的工程师或技术总监，如果你有“术”更有“道”，那么你绝对会成为一个优秀的领导者、企业家，这是毋庸质疑的。但“悟道难，难于上青天”，它需要你博览群书，需要你遍访名人，需要你思考不止，需要你求问不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一个人不能只专注于“术”，那会让一个人变得世故而善于钻营或者迂腐而失掉本性；而“道”则会帮你把持住一股真气，回到心中那个本来面目，坦荡一生，聪慧一世。<br><br>女人做老板并不比男人做老板更难，当然也不会更容易。我们都不过是上帝面前的学徒，走在各自奋斗的路上，梦想着通往永恒。但不管怎样，只要你我仍在路上，希望就不会熄灭。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850993@qq.com(候鸟伊人)]]></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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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23 Nov 2009 14:05:51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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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寻找童年的回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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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8月份回了一趟老家，在家里的日子真是爽呀，扬扬不用带，天天吃完饭就打麻将，那一个月的日子差不多天天都在打麻将了，最让我开心的是在老家看了家里演的地方戏。<br>  本来已经订好火车票要回来的，刚好听到说要演戏，记得还是很小的时候看了，长大后就再也没有看过了，说什么也要看看，后来就把票退了。<br>  家里有个风俗，就是村里如果要演戏，各家都要把亲朋好友叫到家里来聚聚，嫁出去的女儿都要回来，所以呀，家里可热闹了。<br>  到演戏的那天，很多人都早已拿凳子去站位置了，当然我也不例外哈，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就很迷，当时还哀求妈妈说我要去学唱戏，现在想想蛮好笑的，儿时的梦想。其实，这种戏很多是老人比较喜欢看，年轻的一般都很少看啦。<br>  唱的时候都是地方方言，一般这种戏唱到一半的时候都要打彩（就是要给钱的意思），一般你给钱他都会唱些祝福的话。<br>  第一天我看到散场，很晚大概过了12点以后，后面几天就没法坚持了，太晚了，不过家里还有一个风俗，就是最后一个晚上演戏，一般都不会看到散场，听老一辈的人说是演给“鬼”看的，所以一般都不看。<br>  没有华丽的语言来表达，当做是纪念一下，怀念一下，不知道什么时候还可以看到！！！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850993@qq.com(候鸟伊人)]]></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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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23 Nov 2009 13:57:45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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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转《好“养眼”的汤啊---番茄玉米猪肝汤》]]></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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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原料：猪肝200克  番茄2个  玉米一个  姜1小块  白醋1汤匙（15ml） 盐1茶匙（5克）  淀粉1茶匙（5克）  料酒1茶匙（5ml）  清水800毫升  香油1/4茶匙（1ml）<br>做法：  <br>1）用刀切去猪肝表面的筋膜，洗净后切成薄片。取一个大碗，倒入白醋和清水搅匀后，放入切好的猪肝片，浸泡20分钟。 <br>2）20分钟后，将浸泡猪肝的水倒掉，并用清水冲洗猪肝2次，沥干。放入碗中调入料酒，1/2茶匙盐和淀粉抓拌均匀，并腌制10分钟。 <br>3）把番茄洗净，切成5厘米大小的块。姜去皮切丝。玉米洗净后，改刀切成大块。 <br>4）锅中放入玉米，姜丝，清水和一半量的番茄块，大火煮开后转小火煮10分钟。此时倒入剩余的一半番茄块，调入剩余的1/2茶匙的盐。搅匀后改成大火，滑入猪肝煮沸，大约1分钟后至猪肝变色即可关火。淋入香油搅匀。<br>超级啰嗦：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span><wbr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猪肝可以补肝明目，长期战斗在电脑显示屏一线的同志们，请务必多吃。这是一款非常“养眼”的汤，而且操作简单省时，比煲汤可省事儿多了。</span><wbr /><br>**在步骤（1）中，在清水中调入白醋，然后浸泡猪肝，可以去掉散存于肝血窦中的毒物。<br>**在步骤（4）中滑入猪肝，汤色会有点沉淀，但味道鲜美。如果你喜欢清澈的汤，可以提前烧一锅开水，煮开后，先将猪肝烫20秒钟捞出后，再放入煮好的玉米番茄汤中。<br>**番茄分两次放，第一次是为了汤中能煮出浓厚的番茄味，但煮10分钟番茄就会散掉。第二次再放入番茄，为了汤更好看，也能让我们吃到成形的番茄哈。<br>**玉米和番茄的营养和保健功效很强大，这就不必多说了，在这款汤中和猪肝搭配，口感清甜爽口，还可以起到解腻和降脂的作用。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850993@qq.com(候鸟伊人)]]></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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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un, 08 Nov 2009 11:45:55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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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转《爱是一盏鹤顶红》]]></title>
<link>http://5850993.qzone.qq.com/blog/1257680351</link>
<description><![CDATA[ <span style="color:#800080;line-height:1.8em;">历史要延续下去，他与她的故事，便不会成为一种孤本。江山与美人的戏码，被说道了千年，也越发曲折离奇了去。爱情是一个亘古的话题，只是，不是谁都有不顾一切的权利。夏桀爱不起妹喜，吴王夫差爱不起西施，宫姬涅爱不起褒姒，同样的，商纣，他也爱不起妲己。<br><br>那个男尊女卑的时代，世俗留给女人的舞台，本就太小太小，即便如此，男人伟毅挺拔的身影，仍然还要强势地占去一大块地方。因此，哪怕你费尽心思，盛妆以待，亦不是每一个女人，都有粉墨登场的机会。每一段湮没在尘烟里的尘缘，背后都有一双秋水望穿的双眸，滴落下一颗精致的眼泪，打碎在当时的一庭风日里，一时一辰，一场悲欢，竟是谁也躲不过的。<br><br>越是惊世骇俗的爱情，越是要承受千夫所指的难堪。在帝王高贵的爱情面前，也毫无例外地横亘着一个强大的敌人：舆论。<br><br>对一个女人，最极致的赞美和最恶毒的咒骂，都莫过于那三个字：狐狸精。苏妲己，顶着这众口铄金的名头，风流千古，独领风骚。<br><br>可曾经，她只是苏氏部落里一名艳动四方的少女，过着安乐富足的生活，闲时歌舞管弦，伴着严父慈母，膝下承欢，心地纯净得如那檀桌锦瓶上的一枝玉梨，一双流转的美眸里，满是清澈欢悦的光。<br><br>那时候的苏妲己只是苏妲己，貌美如花，却是与人无害的，眼界之内的一草一木，都是亲善可喜的。<br><br>那时候的纣王不是纣王，他是睥睨天下，胸有鸿鹄的天骄帝王子辛。他神勇善斗，能手格猛兽，擅辞辩，又精通音律。纵然刚愎自负，却也是卓尔不凡的。<br><br>那时候的商天下，气吞山河，富庶雄浑，民生安乐，国运亨达。花木飞禽，都透着蓬勃的王气，山棱水涧也是势如破竹的。那都还在一切风起云涌之前，英雄还在拭剑，美人犹在采着最后一朵芍药，行人还在路过今天的一条小溪，掬起一捧清水，酣畅地饮。<br><br>处处可见，倾城之色。这样的繁华，是真切地落进了那时的苍生民情里的，天生锦云，地蕴精气，那时候的天下，更像一场未散的盛宴，花正浓，酒正酣，人们的眼神里透着一种富态的迷离，淡淡地倦。<br><br>而帝辛突然昂首急啸，翌日，孤欲取苏部落，扬我国威。<br><br>骤时歌休舞罢，众人屏息。<br><br>俱震慑于那颗觊觎天下的野心。<br><br>依稀听得，那日，东风吹，战鼓擂，征骑的铁掌，踩踏着浸染过鲜血的土地，城门之外，兵临城下，人喧马嘶，城门之内，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恐慌，如黑色的梦魇，挥之不去。<br><br>如日中天的强国铁骑，与羽翼未丰的弱小孤旅，胜败不言而明。<br><br>他狂傲如猛兽兀自漫不经心地盯着唾手可得的猎物，一脸玩味。<br><br>那扇紧闭的城门，他只需麾下一指，便可轻易洞开，可，他不愿意这么做。戎马一生，一场胜战于他，已非迫在眉睫了，锦上添花的一笔，落得早，或落得迟，又有什么关系呢。而，那猎物垂死前的挣扎，更能让他产生征服的快感。<br><br>男人与女人，终其一生，都在进行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br><br>他与她的相遇，缘于这样一场充斥着掠夺意味的战争。从来处来，从去处去，这是谁也无法偏离的人生轨迹，尊贵如他，也无法颠覆轮回。多年以后，另一场战争，摧毁了那个荒诞终日的富贵温柔乡，一场游戏一场梦，醒时，已惘然。只好，各归来时路。<br><br>他胸有成竹地微眯着眼睛，似睡非睡之间，等来了他的猎物。那个绝色倾城的女子，神情出奇的神秘忧郁，颦笑之间的那种欲语还休，让他有说不出的怜。<br><br>苏氏部落，那肥田沃土，青山秀水，在他眼里乍地被抹去了。他久久地盯着她，片刻也不忍眨眼，那明眸秀黛之间，竟有看也看不透的万种风情。花色渐欲迷人眼，只是，眼前的这朵花，实在太过绚烂妖娆，眼里心下，亦只剩那花光熠熠，灼灼其华，却是哪一朵殊世珍贵的花也比不上的。细看之下，她，人比花娇。<br><br>他几乎有些诚惶诚恐地接受这犹如来自上天馈赠的女子，那精致的容颜，如临水照花，荡起一池秋水，却总也映不尽其光华。这万里河山，在这个征战半世的帝王眼里，第一次，这样轻。如果必要，他几乎可以舍弃一切，去抚平，她眉心婉转的那一点愁，去换取，她嘴角温柔的展颜一笑。<br><br>政治上的战争，往往都是起源于一群男人的野心，终结于一个女人的眼泪。<br><br>弹指之间，百炼钢，化绕指柔。战争，土地，财富，挥洒之间，便会如烟逝去，仿若，从来就没有想要占有过。不战，便可屈人之兵，可那一次，帝辛下令撤兵，是撤得如此心存感恩。<br><br>她随他回了朝歌，成了那一朝那一日里，天底下最尊贵的女人。直此，她在他的掌心里，被精心呵护着，成了一朵绝世而独立的花，仿佛随时会凋谢了，会被风吹散了，会不堪承受他炽热眷恋的目光，消失了。<br><br>一个男人，爱着一个女人，会想把全世界都捧到她跟前，哪怕只能博她一笑，也是值得的。<br><br>他，为了她，负尽了天下人，却依然坦荡荡。由来，舍江山爱美人的亡国之君，无论他的朝代，在历史里几经更迭，都无法抹去他那好色误国的污名，无论穿越多么绵长的光阴望过去，众人依然是一成不变的鄙夷目光，为了一个女人，枉送了卿卿性命，断送了这大好河山，值得吗？可，我知道，对她，他问心无愧了，这就够了。<br><br>我对这个男人并无太多的厌恶感，我欣赏他这一点，他爱得起。<br><br>亭台楼榭之下，是这个女人在对他殷殷微笑，如花娇艳的笑容里，拨花还是见花，那是一种由骨血里透出来的美，那么真实，那么温暖。由久以来，他早已厌倦了那后宫佳丽们谗媚承欢的笑，他，被这三千佳丽侍侯了大半辈子，迎合了大半辈子，却，也孤独了大半辈子。直到，这个女人的出现，她像他身体内丢失已久的某一部份，突然间失而复得，竟觉得那样契合他的心意，那样不可割舍，那样弥足珍贵。<br><br>你填词，我作赋，你弹筝，我跳舞，你题字，我研墨，你烦忧，我安抚。<br><br>我总觉得，沉缅于爱情里的子辛，像一只透明的玻璃缸，里头注满了恣意汪洋的爱情，碰上了精美如凉玉的妲己，便哐当一声，碎了。里面的爱意如潮水，喷溅出来，汩汩成流，成江，成海，将他与他的一切，一寸一寸地淹没，直至，灭顶沉沦。<br><br>仿若听得他在她耳边切切私语，为你，再放纵一些，又何妨。<br><br>他为她，搜尽天下奇珍异宝，贮酒池肉林，通宵达旦地饮酒作乐，不事朝纲。甚至，斩谏臣，杀良将，只因，他们不满于，她专宠，她骄奢，她无贤。<br><br>可，她只是个女子，一个美丽可人的女子。被人宠着，呵护着，不顾一切地爱着，便也娇惯了一些，又有什么错呢？她于商，于子辛，只不过一个俘虏。战争将她无端地带到了这个男人面前，让她别无选择地要成为他的女人，去挽救她的家人，她的国土。所幸，这个男人，疼她如斯，爱她如此，她亦只是本能地想要抓住这一点飘渺得随时可能消失的温暖，这样，也不行吗？如何要求一个身为俘虏的女人，只身在异国他乡，日夜伴在君王侧，便要理所当然地成为一代贤后，母仪天下呢。历史，总是在看轻女人之后，却又不由自主地赋予女人家国天下，礼仪孝善这样的重任，何其可笑。<br><br>你们看得见，后宫那幽深的角落里，不时扫射而来的，那一双双怨毒阴狠的眼睛吗？那么冷，那么觞，她们都在恨恨地等一个结局，某一时，某一日，我也如同她们那般，将这芙蓉含芳的容颜，连同那清扬婉兮的年华一起，埋葬这在一庭寒露夜未央的冷宫之内，念君常悲苦，夜夜不能寐。不，我不能，她们纵被冷落，依然有强势的外戚支持，我一旦被闲置，便如一把落叶，耐不住晚景凄凉。只有站在这个男人的身边，我才有抵挡和拥有一切的力量。无论如何，我都是不能放手的。且，要让他更加宠爱于我。<br><br>她经常背着他，一个人静静凝望远方，若有所思，黯然神伤。<br><br>他从酒意中稍稍转醒过来，便一声急似一声地唤她，妲己，妲己。<br><br>王，我在。她轻柔地偎依进他怀里，轻声应答。<br><br>再与他对视时，她的目光依然温暖如春，只是，他不知道，她的心早已是冷月残霜。<br><br>她的心是冷了，冷得如一柄利剑，耀着寒光，刺穿着商王朝的血肉和经脉，即使上面沾满了温热的眼泪和鲜血，依然融化不了。<br><br>《史记》有载，殷纣王好酒淫乐，嬖于妇人。爱妲己，妲己之言是从。<br><br>此后，便有了诸多附会。<br><br>炮烙之刑。<br><br>依稀记得，小时候看旧版的《封神榜》，似懂非懂地通片看下来，仅记得这三两个出场率较高的人。除去几乎无所不能的姜子牙，便是这蛇蝎美人苏妲己。曾经满怀疑虑地问过奶奶，这么漂亮的姐姐，为什么会是坏人呢？奶奶的回答简单扼要，因为她是狐狸精。<br><br>从那以后，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狐狸精 = 坏人。<br><br>隐隐记得，那被火烤得发红泛油光的铜柱之上，衣襟褴褛，手带镣铐的犯人，行走其上时，间或发出疼痛揪心的惨叫，随即跌入炭火之中时，那刺痛绝望的尖叫。然后，是看台之上，苏妲艳若桃李的咯咯娇笑，纣王博美人一笑之后志得意满的狂笑。惨叫声，尖叫声，混杂着娇笑声，狂笑声，让人毛骨悚然，那是那个年代电视剧里诠释得最完美最残忍的一场血腥。<br><br>圣人有七窍玲珑心。<br><br>大臣比干，德才辅国，忠心耿耿，惊见妲己与纣王种种荒淫酷刑，怒而谏曰：“不脩先生之典法，而用妇言，祸至无日。”<br><br>妲己闻之，嘤嘤泣诉于纣王，眼见美人落泪，纣王当下心疼不已，痛斥比干不止。妲己见机进言，闻圣人有七窍玲珑之心，妾欲得幸与王一见。<br><br>纣王遂允。<br><br>被剥心之后的比干，据说满面悲愤，仍可抚胸而走。出了朝歌之后，遇一迟暮妇人，妇人曰，无心之人岂可存活？比干闻言，倒地而亡。传闻，这妇人便是易容变身之后的苏妲己。<br><br>这么说来，真令人发指，挖了别人的心还不够，还怕他死得不够彻底，很有点儿斩草除根的意思，轻启樱桃小口，吐出一句又一句血淋淋的话。<br><br>剁足。<br><br>话说一个天寒地冻的冬日，正在温暖的火炉边，慵懒闲卧的妲己，循窗而望，见得不远之处的雪地之上，一位衣装单薄的男子，正赤足行走。<br><br>妲己好奇心大作，欲一探男子双足可踏冰行走的究竟，竟命人将男子俘获，剁下双足供其研究。<br><br>那时候觉得，狐狸精一说，用在她身上，再恰当不过了。<br><br>切腹。<br><br>本以为这样的酷刑，始于日本那些以切腹明志的武士们，哪里知道，它的最早发明者，竟是那倾国倾城的苏妲己。<br><br>这心地柔软的女人，一旦发起狠来，但如那涓涓流水，一下子结成了冰凌。每一个角度，都能轻易将人划拉出道口子来。<br><br>数丈之外，风华绝代的艳后苏妲己，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贝齿轻启，今欲睹乃妇人之内腑。<br><br>那个身怀六甲的孕妇，何其无辜，甚至来不及和腹中的在这世界里见上一面，便又双双去了阴曹地府。<br><br>犹记得，那时候咬着冰糖葫芦看电视，看至此，竟恨得将那细长的竹蔑子给咬折了。那是年少时期，未经世事的一种纯净的恨，清晰而刚决的是非观，一如未来到朝歌之前的那个俯嗅花香的苏妲己，一脸幽居空谷之态。<br><br>想来，草木如织，美人如诗的史河里，能这般娇滴滴地伤天害理的女子，多少，都是有些心计的。由古至今，诸多看客骂声不绝于耳，可，那个爱她爱得不顾一切的男人，始终站在她的身后，至死不渝。<br><br>年岁再大一点时，那种黑白分明的憎恶，被模糊的面貌全非了，再与人议起苏妲己时，心中的那种烈业已淡了。<br><br>慢慢翻过一些史书，禁不住与那些看过的电视剧一一比对过，才番然顿悟，电视上说道的，永远只是一场剧情，热闹非凡，曲折离奇，我们就是这般被引入剧情，难辨真伪的。而史与史之间，也往往是自相矛盾的。春秋时期的史载，关于纣王的罪状还只限于“比干谏而死”，到了战国时期，比干的死法就生动起来，屈原说他是被投水淹死，吕不韦的门客则说他是被剖心而死，到了汉朝司马迁写《史记》的时候，已经有了更生动的演绎，说是纣王剖开他的心是为了满足妲己的好奇心，想看看“圣人”的心是不是七窍。而在晋朝，皇甫谧因为职业是医生的缘故，写些文史文章的时候，也不免会犯些“职业病”，又演绎出纣王在妲己的怂恿下，还解剖了怀孕的妇女，要看看胎儿形状。<br><br>终于明白，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由后世文人加以想像润色而来的。<br><br>再看翻拍过的《封神榜》，范冰冰版的苏妲己，让我对纣王迷恋这个女人至死，有了些许释然。越看越难以掩饰对这个女人的好感，再看过这一遍，不再为剧，只为看这花光夺目的女子的又一次美丽重生。<br><br>我想，如果爱是一盏鹤顶红，他饮鸠止渴，亦是心甘。<br><br>公元前1056年，周武王姬发，联合天下诸侯，大举进军商都朝歌，帝辛的兄长所率的东南夷人军队，一夕哗变，周人不费吹灰之力，长驱直入，一举直达朝歌城下。<br><br>帝辛见大势已去，自知回天无力，逃至鹿台，无言长叹之后，举火自焚。<br><br>而关于美人的收稍，自是有另一番波折。<br><br>据说，周人灭商后，周武王令杀妲己以警示天下人，可刽子手在行刑时，惊见妲己美貌，屡屡下不了手，更有甚者，为其请命，愿替其死。一个女人，美到了这个份上，如果没能挑出些两瑕疵来，我们都不禁要怀疑她是否真为凡间女了。<br><br>周武王为明自己杀死妲己之心，思虑再三，才想出了个让人以布蒙住妲己的容貌，令刽子手无以得见，才草草挥刀断头。<br><br>一场烟火再绚丽，都难免要走向寂灭。一个女人再美丽，都难逃锦囊收艳骨的结局。<br><br>我们记住了那场烟火绚烂的样子，却没能再窥破那个女人张牙舞爪的妖娆背后，那一张落寞凄清的脸。<br><br>唐人说得好，尤物惑人忘不得。人非木石皆有情，不如不遇倾城色。<br><br>千古风流余一叹，皆是，读史读到伤心处。</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 </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850993@qq.com(候鸟伊人)]]></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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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un, 08 Nov 2009 11:39:11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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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戒掉坏习惯]]></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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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br>   扬扬有个坏习惯，就是喜欢吃大拇指，不管是睡觉、害怕、高兴都喜欢吃大拇指，只要空闲下来就喜欢吃，小的时候感觉无所谓，哪个宝宝都会吃手指，慢慢的大了还是吃，就发现这个习惯不好了，所以势必要戒掉这个坏习惯。<br>  经过多方面的打听，有人说给醋，我想醋那么酸而且我特不喜欢吃，看看扬扬这点有没有遗传到我的，晚上睡觉前在大拇指上涂上醋，刚开始好像感觉到很酸，过了一会既然吃的津津有味，我倒，第一个方法失效了。<br>  没过几天，我想辣椒很辣吧，这个方法肯定管用，这次在他睡午觉的时候给涂上辣椒油，吃的时候感觉好辣，赶紧把手放开，然后在吐吐舌头，再吃，我再涂，这会有点感觉了，嘴巴辣的通红，等适应这个辣味的时候，还是照吃不误，第二个方法宣告失败。<br>  我左思右想，人家宝宝这两个方法都可以呀，看来扬扬是个有爱吃酸爱吃辣的宝宝，后来听人家说苦胆可以，这个方法值得一试。<br>  有天去菜市场买鱼，让卖鱼的多给了我几个苦胆，卖鱼的感觉好奇怪问了我为什么要苦胆，我只好如实回答，晚上，我把苦胆涂在大拇指上，好苦呀，苦的脸都皱在一块，一个劲的吐舌头，终于找到了方法了，这个晚上一直都没睡好，想吃又好苦，现在连续涂了2天，不知道这个方法如何，好像又感觉他快适应了，继续努力中~~~~~~~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850993@qq.com(候鸟伊人)]]></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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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at, 24 Oct 2009 11:42:05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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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生活依然平淡的过着...]]></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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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现在过着家庭主妇的生活</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很繁琐，也很劳累</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心里背债着做母亲的责任</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有时候想放松下自己</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却没以往的那种心情</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有想过去找份工作，给予自己的自由</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但是很多问题一再的困恼我，限制着我</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有很多话想多，但有些很难用言语来表达自己</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也许自己本来就不善于表达自己</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也许是，只能意会不能言传吧</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在这里，只期盼着自己的孩子能快快乐乐的成长就可以了</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相对于自己来说没有比孩子更重要的了</span><wbr /><br>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3px;line-height:1.8em;"></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850993@qq.com(候鸟伊人)]]></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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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at, 27 Jun 2009 03:25:1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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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扬扬个人照]]></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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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wbr /><a href="http://b20.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6d04b2c6ca007c0f4e6c2e6d0d9f99d1912f563fb9db2c55836a7c9d132912b3c235ac8b7de5fad7d603a4105dee006983d033b6af3f62624e503afa264d798708df97a02230cbcc52a7567b70b464b68db1d14d" target="_blank"><img style="border:0;" src="http://b20.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6d04b2c6ca007c0f4e6c2e6d0d9f99d1912f563fb9db2c55836a7c9d132912b3c235ac8b7de5fad7d603a4105dee006983d033b6af3f62624e503afa264d798708df97a02230cbcc52a7567b70b464b68db1d14d" /></a><wbr />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我的图志]]></category>
<author><![CDATA[5850993@qq.com(候鸟伊人)]]></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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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5 May 2009 04:53:2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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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扬扬周岁纪念]]></title>
<link>http://5850993.qzone.qq.com/blog/1242360790</link>
<description><![CDATA[    不知不觉扬扬就一岁了，都说儿的生日娘的苦难日，说实在话，生扬扬的时候确实是受了很多苦，光是痛了12个小时就够受的了，唉，想起来当时的那种痛就害怕，呵呵！！<br>     扬扬过生日的时候，外婆、二姨和舅妈都过来了，挺幸福的，虽然爷爷奶奶没过来有点小小的遗憾，对了，还有我那个小外甥也过来了，那几天家里闹的很，外甥跟扬扬成了鲜明的对比，外甥很调皮，而扬扬安安静静的，很文静的那种。<br>     扬扬抓周的时候，首先抓的是笔，后来抓的是钱，再抓就是饼干了，再让他抓就专门找吃的，外婆说扬扬以后肯定是一个很喜欢吃的人，呵呵！<br>     我没有好的文采来表达我对扬扬的爱，但是作为一个母亲，我希望在扬扬的第一生日做点纪念。<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850993@qq.com(候鸟伊人)]]></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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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5 May 2009 04:13:1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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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过期化妆品的妙用]]></title>
<link>http://5850993.qzone.qq.com/blog/1241616876</link>
<description><![CDATA[突然之间心血来潮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化妆品，发现好多都已经过期了，可是又舍不得扔掉，就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发现过期的化妆品妙用多多。具体请看下面！！！！<br>化妆水：爽肤的或含酒精的化妆水可以清洁梳妆台，或清洁油腻的餐桌、瓷砖、抽油烟机等，之后再用干净的抹布擦一遍，清洁效果非常棒；保湿的化妆品可以用来擦皮鞋、皮包、皮沙发等皮质物品，会让皮质变得更亮。还有，所有的化妆水都可以擦镜子，会相当干净！ <br>　　洗面奶：可以用牙刷蘸着洗面奶刷衣领衣袖，或者刷洗运动鞋，清洁效果不比洗衣粉、肥皂差；夏季，还可以用过期的洗面奶涂抹在要去毛的部位，做剃须膏用。<br>　　乳液：用小块化装棉蘸满乳液，包裹指甲，15分钟后取下，可以亮泽指甲，有益指甲生长；还可以用来擦脖子，擦身体，当润肤露使用；洗发以后，将过期乳液抹在发梢上，可以防止分叉，用后第二天你会发现，头发变得超级柔软，手感特别好；还可以将乳液倒在面膜纸上，当面膜用。<br>　　面霜：可以护理皮具，可增加皮具亮泽度；可以涂在发尾充当护发素。<br>　　粉底/散粉：将过期的粉底或散粉用一个精致的布袋装起来，放在衣柜里或鞋子里，可以去潮气；地毯上洒了水、油、果汁，可以先用这个散粉包压一下，就会变得更好处理。<br>　　香水：可以当清香剂，加入洗衣粉里，使洗净后的衣服香喷喷；喷在化妆棉上，可以擦掉胶带留下来的痕迹；还可以用过期的香水擦灯具，通过灯具发热使香味散发，让家里香味十足，很不错喔；不过，最强烈地建议JMS，可以将过期香水放在随身携带的包里，遇到色狼就对准他的绿豆眼使劲喷，呵呵。<br>　　沐浴露：用沐浴露洗浴缸，非常干净；还可以留给宠物沐浴使用。<br>　　洗发水：可以用来洗羊毛衫，效果不错。<br>　　干了的睫毛膏：可以将睫毛膏的口拧紧，在热水中浸泡10分钟，取出后发现，睫毛膏就像新的一样，很顺滑。（注意：此法只适用于干了不太久的睫毛膏，如果已经干了好几年的，多半无效。）；还可以往里滴几滴化妆水，把刷头伸进去轻轻搅拌即可。（注意：不要放乳液，还要控制量，千万别放多了！）<br>　　摔碎的粉饼、眼影：把碎了的粉或眼影集中在一个比较小的盒子里，用小喷壶往里喷一点水（最好是化妆水），然后用粉扑轻轻按压，成型后，晾干即可恢复原型。<br>　　剩底儿的唇彩：滴几滴水（纯净水），但一定注意不能过量。可用干净的筷子蘸水，滴上一滴，拧紧瓶盖，摇一摇，看看合适不，如果够了就ok，如果觉得不够，再滴一滴。如此反复，一滴一滴地试，千万不能滴多了，否则会变得很稀，更没法用了！<br>　　颜色不合适的粉：太白的粉就当高光使用，涂在额头、鼻梁、下巴、颧骨上都可以；要是颜色太暗，就用来打阴影，涂在鼻翼，两腮；如果觉得麻烦，就直接用来涂脖子，一般人平时舍不得涂脖子，所以脖子都比脸黑，所以就拿这不适合的粉来涂脖子。<br>　　当然，所有的过期护肤品都可以涂抹在脚丫上，那是向来饱受冷落的脚丫的盛宴。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5850993@qq.com(候鸟伊人)]]></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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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Wed, 06 May 2009 13:34:3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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