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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韩寒]]></title>
<description><![CDATA[韩寒的blog]]></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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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23 Nov 2009 08:49:2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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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我接受谷歌的六十美元，并欢迎谷歌扫描我的图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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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我欢迎谷歌图书馆扫描我的每一本图书，并欣然接受在显示目录和摘要下60美元一本的条件。之前对于谷歌的指责是因为我在接受采访时受到了某些媒体的误导，而当时在外地比赛并无查证的时间和条件，特此收回。<br>经过对比，我发现这是非常合适的一个条件，谷歌只显示我的书的目录和摘要，就支付给我60美元。回首祖国，无数的网站都能下载我的书的全文，从1999年2009年，我从来没有收到过一分钱。现在谷歌仅仅刊登了我的书的目录，就支付给我60美金，我觉得非常的满足。这十年来，我曾一度接近可以通过互联网赚点稿费，在2000年的时候，某中文网曾经和我签约第一本书的电子版权，在点击和下载量终于可以接近10000人民币的时候，突然间所有数据都变成0了，后来就再也没有人提起过这事。在中国，唯独起点中文网支付给我网络连载的费用，但那是针对尚未出版的新小说。<br>而谷歌支付的这60美元仅仅是个目录而已，如果有人要全文下载，那需要另外收费，如果我拿七谷歌拿三，我认为是非常合理的，因为在传统出版中，我只拿一，书店要拿到四到五。<br>在谷歌数字图书馆之前，作为内行，我甚至都不知道中国还有文字著作协会。我一直以为在中国负责版权保护的人都已经死绝了。可能打击国内的盗版网站工作量大而且没有什么钱可以赚吧，所以他们一直潜伏着没有出动。也可能对中国的所谓版权保护协会来说，有奶才是敌。既然有这个协会，那我恳请他们帮我维权，打击除了谷歌以外一切可以免费阅读下载我的长篇小说全文的文学网站（我愿意将我的杂文，散文，短篇小说在网络上免费共享，但长篇小说和整本图书实在不行，希望大家留我一条生路，虽然如此，如果你要强行共享，也完全可以搜索到我的任何文字）。<br>谷歌是第一个愿意就已出版图书支付给我钱的网站，出于对先烈的优惠，我给他们打五折，也就是30美元一本，即可获得我的授权。<br>特此申明。<br>韩寒。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0001@qq.com(韩寒)]]></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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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23 Nov 2009 08:49:2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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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2009年11月21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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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前天在嘉定世博论坛上做了一个小演讲，本来我是不会去任何论坛的，但是对方非常诚心，在9月30日的时候还特地又来请我，还给我送上小礼物，在国庆前夕我居然收到了党和国家的献礼，就决定破例去了。我怕自己胡说八道，特地还准备了稿子，打算照着念。我朋友说，长这么大，第一次看到你做非一问一答类的演讲，一定要听听，于是打开了网站的视频直播。<br> <br>好几十公里外，我说，我演讲的题目是“城市，让生活更糟糕”，讲了一堆肤浅的生活感受，大意就是对大部分人来说，上海的生活压力太大了。讲完以后我问朋友，我说的如何啊。朋友说，操，刚看你报完标题，视频直播和文字直播就都掐断了。想看全稿的朋友等等吧。<br> <br>说到这里，我又我想起在大约四五天前，美国大使馆给我电话，说奥巴马总统来上海玩，有一个和中国青年们的活动，想让我过去对对话，问我如何。我以有比赛为理由推辞了。其实无论是美国总统或者中国主席，我都没有什么特别要问要说的，但是最关键的是，我实在不愿意和一堆戏子坐在一起。那是ALL。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0001@qq.com(韩寒)]]></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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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23 Nov 2009 08:48:44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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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一封信]]></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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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钓鱼事件的结果是政府处理的非常搪塞。昨天，张军收到一封信，信的内容如下：<br><wbr /><a href="http://b26.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d2c6fbd2b2256cc366a9891a4c72fd9ac61a6b3de87a87fc3b611893a9f3ab0273ee9779672bc4cdcad7ebe232d741c47ccc911fcd00d34036bfbfc70b1603c8a06b886f5755f812a6e6a57e2a736263ac9b25c5&amp;a=26&amp;b=26" target="_blank"><img style="width:490px;height:653px;border:0;" src="http://b26.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d2c6fbd2b2256cc366a9891a4c72fd9ac61a6b3de87a87fc3b611893a9f3ab0273ee9779672bc4cdcad7ebe232d741c47ccc911fcd00d34036bfbfc70b1603c8a06b886f5755f812a6e6a57e2a736263ac9b25c5&amp;a=26&amp;b=26" /></a><wbr /><br><br>　　<br>恕我直言和一家之见，我认为此信并非出自钓头之手，这封信逻辑强大，言简意赅，甚至前面一段身世简介还带有一定文学性，主题潜伏极深，属于从上往下式的控制，也就是说，信的作者一直是在以控制的笔法写这封信，断句比较短，逗号比较多，说明作者想靠打散长句来竭力掩饰自己平时写作的风格。<br>钓头这样的职业群，本来就有很大的流动性，这件事情干不了了，一般来说就去想别的出路了，因为大势已去，他们对那些车主们也都没有什么普遍爱恨，对于这个职业也没有什么留恋，不会傻等着去重操旧业的。这样文绉绉的写一封信，当下并不会取得任何的效果，对于普遍文化水平比较低比较看重眼前利益的钓头或者钓鱼群体来说，是等不及去寄信或者等待其发挥其长远效果的。而且信的逻辑是，威胁你的家人，除非你不向政府追究这件事情了。但这是私人的A和官方的B的事情，他一个连合同工都轮不上的C是没有必要进行威胁的。他们也没有必要反复提及律师姓名和用比较大的篇幅去刻意的贬低，我相信，对于这群人来说，是哪个律师在打官司他们都未必知道，就算知道，也不会去想那么多。文中对于郝律师的贬低太过于刻意，语气略带台词感，在阅读的时候有比较大的脱离。这点让我觉得有点莫名。<br> <br>所有的怀疑都将再一次集中到了官方，但是这次，我觉得官方也不会做类似的事情的。首先，官方其实不如大家想象的那么敏感，往往我们觉得天大的事情，很多官方部门都不知道。官方对于已经过去的事情的处理方式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为这件事情面对的是官方的几个大的部门，部门中包括当地政府，运管局等相关部门直到法院，这些都是大的单位。而写信是个人的行为。如果不是和自己的切身利益挂钩，而仅仅是单位的名誉或者利益受损，没有哪个在其中供职的公务员会这么多管闲事的。公务员遇事一般都采取推脱的态度，这样富有激情往上冲的并非公务员行为。公务员一般来讲并不那么热爱自己的工作，只是热爱自己的待遇，冒着被查出违法的危险，不沾亲带故，他何必呢。<br> <br>于是，还有可能就是更上一层政府行为。但是这点说实话我也是不相信的，因为政府深知这次栽在了舆论上，尤其是网络舆论，这样的一封信，其结果势必就是再被放在网络上，他们再笨也不会这么笨，他们再无聊也不会这么无聊，这是莫名其妙给自己找事。而且如果是政府行为，那么这件事情就势必不止一个人知道，没有任何一个机构愿意冒这个莫名其妙的风险的。尤其是在没有利益和目的驱动的情况，因为对于政府来说，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从舆论处理的角度来讲也已经冷却了，这是政府最愿意看见的情况。政府处理类似事情的方式一般是找到当事人和当事人亲人的单位的领导，让其单位给其做思想工作并进行软威胁。写一封威胁信是不会的，总得有人执行，你让哪个部门出面？<br> <br>另外的疑点有1：如果有人能把另外一个人的家庭查的那么清楚进行威胁，那么他不可能对自己介绍的那么详细。<br>疑点2：如果是其他地方的人写信，想把矛头引向钓头，那么他不会给钓头加那么多深情表白。<br>疑点3：如果我收到了这封信，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对家人的担忧，第二反应就是报警请求查证和对家人的保护，而不是率先公开此信寻求舆论支持并对这些人进行大胆的指责，除非我知道，家人其实没有危险。<br> <br>    那么这份信是谁写的呢？他可能是最不愿意让这件事情过去的人。他可能真的是个有文化的钓头。他可能对于使用舆论有一定的心得和野心的人。他可能是可以通过这样一封信获益最多的人。他也可能是个看热闹的人。他可能是一个想再推动一下此事的热血公民。可能是一个受了气的政府工作文员。他可能是法官。他也可能是律师。他可能是原告。他可能是被告。太刺激了，他到底是谁啊。欢迎大家参与破案。警方不是查言论那么利索么，网络上发个言都能分分钟追到人家家里，邮筒里塞一封信还不赶紧去查查。大家都是好人，出于好心，希望所有的好人都站在光明磊落的地方，否则和他们有何区别呢。无论如何，希望张军和郝律师可以将官司打到底，虽然在我国，法院是政府的一个下属部门，但他们都应该为此付出更大的代价。<br> <br><br><br>　　<br>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0001@qq.com(韩寒)]]></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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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23 Nov 2009 08:47:39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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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一条船上的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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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今天在网络上看见了一张照片，因为照片是由上自下慢慢显示，所以在很长时间里都看见了一个老头气势滂沱站在船上，指点江山，后面跟着一个人，随从打点。这不就是我们领导考察的架势吗？等显示完整才看见船底下拖拽的尸体。<br>事情回到了湖北荆州的大学生救人事件。这个事情包括见人不久捞尸要钱的事情想必大家都已经非常了解。从这张照片里，我们可以解读出什么呢？<br>第一，根据报导，船主陈波垄断了荆州段的尸体打捞业务，其他打捞船过来便会受到威胁。所有的经验告诉我们，在中国，垄断行业只有两个可能，政府行为或者政府参与。当然，政府不会设立捞尸部，所以，陈波之所以能再当地垄断，和当地政府之间很有可能是有关系的。另外，根据照片的分析，陈波的举手投足以及后面随从人员的相貌形态，都颇有政府处级以上领导从业经验的风采。而且陈波一口咬定，捞尸费一定是12000元，少一分钱都不干，而且见钱才给人。如果是正常做生意，假设是你，捞三具尸体，36000元，你至少能够抹去零头吧，这是人之常情，况且遇见这样悲惨的事件，而且还是在英勇救人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会动容。我认为，陈波之所以一分不让，可能这12000元中，有相当的一部分是打点给他的后台的，如果你只收了5000元，很可能他还要倒贴。而之所以要看见钱才给人，表示他非常害怕别人不给钱。有三个尸体打捞上来，其中有一个真的不给钱，常人的反应都是继续要钱，实在要不到也没有办法，因为至少赚了24000。但是陈波宁愿被人当模特狂拍照还不给尸体，除了此人道德品行恶劣以外，还可能是支持他垄断经营的后台知道打捞起的人数，按照人数收取打点费用，所以必须要收到这笔钱。<br>当然，我只是在猜测，我没有证据。大的大贪，小的小贪，官商公贪，不就这点鸟事吗。<br>还有一个可能性就是，这其实就是一家政府背景的企业，“荆州市长江水上打捞有限公司”，写的很清楚了，荆州市长。当然，这个也可以向荆州的吴局长了解一下。说不定大家都有股份。只有政府背景的公司才能又垄断又黑。<br>第二，这张照片中，陈波一伙人很明显犯下虐尸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或者过失杀人罪。因为首先，没有人可以证明被捞起来的必然是尸体，因为他尚未开具死亡证明，而且距离事发当时并没有超过一个理论上没有生还可能的时间，也许这个人没有死或者还有抢救的可能。你可以说我狡辩，我不需要证明他还活着，但你必须要有证据证明他已经死了。在对方生死不明的情况下，陈波等人阻止了对溺水者进行抢救的行为，已经形成了杀人罪。<br>第三，当地的公安，救护，消防部门完全有理由和能力对陈波进行强制性的行为，让陈波交还溺水者或者进行施救。连城管都能对商户下命令，何况公安呢，而当地的相关部门在事发现场的不作为，证明了他们和陈波之间非比寻常的关系。很有可能他们是一条船上的人，所以他们不能上一条船。<br>第四，这些都是倒钩案等一系列事件的衍生产品或者周边产品，那就是好人没好报，唯利是图，人情冷漠，这也是中国社会的缩影，有人需要帮助，再不帮一把就活不下去了，有人出手了，结果自己也被拖下水，岸上的好人干着急，磕头下跪都没有用，资源被垄断，没有利益驱动，你连个尸体都没有。<br>第五，建议中国的公民随身携带两万元，第一是因为最近物价飞涨，多带点钱总没错，第二是万一被倒钩需要交纳一万到两万的罚款。第三是如果有朋友落水或者自己落水，你可以将现金举过头顶，这样才会有半官方捞尸队对你进行打捞，如果你有幸被救，对方又非常有道德，把你和尸体当成了一个收费标准，那么你还有八千元可以在医院或者救护车上对自己进行抢救。<br>第六，建议从中小学生就开始进行游泳课的训练。会不会游泳应该作为毕业标准。当然，我到现在还没有学会游泳，必须也要去学习。需要取代的是什么课呢？不是将游泳课合并入体育课，体育课是一定要保留的，但是要取消思想政治课。我们上了十年的思想政治课，学习了这么多的鸟毛，除了建起了一个鸟巢以外，我们学到了什么？社会风气依然很差，这说明思想政治课从教育的角度来讲是完全失败的，而且因为内容枯燥，编写乏味，观点虚伪，文笔干涩。而作为洗脑专用课程，它无疑也是相当失败的，因为他需要强加背诵很多完全没有记忆点的内容，反而引起了无数青春期少年的反感，乃是过滤词的巨大失算。既然不能洗脑，那还不如去洗澡，所以，建议教委将所有的思想政治课改为游泳课，强身健体，还学会一项求生技能，这门课程一举从害人变成救人，功德无量。<br><br>　　<wbr /><a href="http://b27.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d2c6fbd2b2256cc366a9891a4c72fd9a38b11ca14894d7dd914c03001abba99db4b5160701c8c149e18a107d7b3a2a309e2b64fe5cf391a5393bab63f61a463a412ba06ea85f89a75587e328f804484f4c797a7b&amp;a=27&amp;b=27" target="_blank"><img style="width:300px;height:217px;border:0;" src="http://b27.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d2c6fbd2b2256cc366a9891a4c72fd9a38b11ca14894d7dd914c03001abba99db4b5160701c8c149e18a107d7b3a2a309e2b64fe5cf391a5393bab63f61a463a412ba06ea85f89a75587e328f804484f4c797a7b&amp;a=27&amp;b=27" /></a><wbr />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0001@qq.com(韩寒)]]></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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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09 Nov 2009 08:01:45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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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2009年11月04日]]></title>
<link>http://622000001.qzone.qq.com/blog/1257753529</link>
<description><![CDATA[这次的ROC“最快的国家”杯的比赛结束了，第一场对阵车王舒马赫，到底是技不如人，但眼看着最后一个弯没有拉开太远，油门加的太着急了一些……结果失控打滑……<br>第二场对我非常尊敬的车手杜汉，获得了胜利，第三场对阵WRC冠军希沃宁，在领先的情况下失误了，最后输了零点零一五秒……感谢董荷斌发挥出色，战胜了格恩霍姆，帮助中国队淘汰了芬兰队进入了半决赛。<br>半决赛对阵英国，我和董荷斌输的心服口服，没有办法。<br> <br>再此向大家抱歉，我的能力有限，没有能够让中国队走的更远。我觉得作为中国车手，除了水平的确和对手有差距以外，还有一个问题是赛车阅历太少。比如第一场对阵舒马赫，用的赛车是后轮驱动的，在国内只有前轮驱动和四轮驱动的赛车，开惯了四轮驱动的赛车出弯油门加的太大了，自己的失误。<br>后来对阵杜汉的时候就熟悉了一点赛车，可以侥幸领先。<br>对阵希沃宁的时候，又换了一种车。在比赛的后半段，减档太情不自禁的想往自己右手的腿边一摸……等想起来这款车的变速箱杆在方向盘边上的时候已经迟了，赛车失去了牵引力蹭了一下护栏，失去了领先优势。<br>对阵巴顿的时候，这车以前连见都没有见过……从哪里上车啊……<br> <br>这些车型都是第一次上手，连在哪里发动都不是很清楚。我的见识太少了。希望中国赛车以后能够向更加高端发展，而不是为了和谐赛车，把所有的赛车马力和改装都限制到非常小。相比其他赛车一流的国家，他们的赛车面对ROC的赛车的时候都是俯视的态度，向下自然更容易兼容，我们中国车手能够接触到的真正的赛车太少了。这样虽然能够让很多小车队生存下去，但是拖累了赛车水平整体的发展，最后大家越玩越小越玩越小越玩越小小小小小。如果明年鸟巢还有ROC，希望可以重新来过，获得更大的胜利。<br>最后感谢高德公司将赛事引进到中国，我想，也许未必是我，但是在所有人的努力下，我们国家就算做不了最快的国家，也要做个比较快的国家吧。接着玩吧，总会玩出头的。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0001@qq.com(韩寒)]]></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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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09 Nov 2009 07:58:49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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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2009年11月03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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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来北京的时候突然下雪了，这个夏天正式结束，没有任何的过渡。<br>昨天在鸟巢里进行ROC世界车王争霸赛的比赛，昨天是中国车王争霸赛，前两名就可以代表中国队参加世界车王挑战赛。四周还都是积雪。第一场和周勇，第二场和任志国，第三场和刘洋都比较顺利的赢了，最后一场和华裔车手董荷斌对决中，变速箱出了点小故障，卡在了两档里，遗憾没有获胜。但是今天我们就是队友，这个队友非常快。我们代表中国队和世界各个赛车最强国家角逐“世界上最快的国家”，希望就算得不到这个称号，也能让中国变成世界上比较快的国家吧。第一轮我和董荷斌就是对阵德国队的舒马赫和维特尔，是实力最强大的国家，玩玩看咯，这世界上没有一定的。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0001@qq.com(韩寒)]]></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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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09 Nov 2009 07:57:33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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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独唱团》]]></title>
<link>http://622000001.qzone.qq.com/blog/1257214261</link>
<description><![CDATA[<br>即将到来的杂志最后名为《独唱团》<br>随后到来的是另外一本叫《合唱团》<br>下月底上市<br>因为诸多原因之前多有拖延，见谅。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0001@qq.com(韩寒)]]></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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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ue, 03 Nov 2009 02:11:01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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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莫伸手，伸手必被捉]]></title>
<link>http://622000001.qzone.qq.com/blog/1256544172</link>
<description><![CDATA[<br>今日，上海倒钩一案终于出了初步的结果，政府网站东方网的标题是：上海:坚决依法整治非法营运 坚决禁止不正当取证行为。<br>我们不仅仅要学会做除法，还要学会解读政府的官话。<br>虽然官话里有百分之九十九是废话，但还有百分之一的屁话，这百分之一决定了政府经过考虑以后的方向，里面往往蕴含了很多的讯息。无论从商从政都要有良好的解读能力。<br>从顺序上来说，政府是不甘心的，因为政府强调了要坚决依法整治非法运营，表明了他们咽不下这口气，但是这次的确是栽了，后面那一句坚决禁止不正当取证行为是表示，老子暂时认栽。<br>但是，政府会两次栽到同一条河里吗？很遗憾，答案是会的。因为正常人都不大会。但是政府经常同样一条河里要掉好多次，只是在不同的地方以不同的姿势掉进去。当然，永远淹不死那就是他的本事了。<br>我认为，这次的事件中，闵行是占了便宜的，因为舆论的导向最后都指向了浦东新区。说不定闵行出事那会儿，浦东正笑闵行呢，哪知古有孙中山断发明志，今有孙中界断指明智。上海倒钩茂盛的地方时闵行和南汇，这次南汇并入了浦东，所以浦东也算是继承发扬了原南汇的光荣传统。文章写到这里，提醒大家，无论是从倒钩数量和次数来说，闵行很可能是老大，勿忘闵行。<br> <br>但是这样影响恶劣的事情，为什么市政府的态度从一开始就比较纵容呢，为什么要让这样的事情一再破坏政府的公信力呢？原因之一是一看自己，靠，原来本来就没什么公信力了，也就算了。原因之二，那就是钱。据报道，在闵行倒钩见报以后，闵行区马上刊登了一个来自运管局的工作报告，报告称，在过去两年里，通过这样的方法，罚款了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了上级的指标。<br>按照我们的理解，这是很白痴的一件事情，千夫所指的时候还要留人把柄，顶风作案，好比你已经杀了一个人，突然你跳出来说，这两年我其实杀了二十个。但是官员是很蠢的，他们之所以这么写，是在提醒他们的上级，我有功啊。从黑社会的角度来理解就比较容易，就是大哥说，教训一下这帮人，小弟一出马，弄死一帮，出事了。小弟立马说，爷，你要保我啊，是你让我干的啊，你看，我都超额完成了，你让我教训一下，我不光教训了，还弄死了二十个。<br>老大一挠头，说，你这个白痴，让你教训一下就好，你弄死人家干嘛呢？<br>小弟说，爷，这不弄死，怎么扬你的威风呢？<br>老大说，事情弄这么大，我暂时也保不住你，你出去避避风头吧。<br>小弟说，爷，你一定得帮我啊，我还帮你多收了5000多万呢。<br>老大，算了算了别说了……<br> <br>这样大家就好理解各种关系了，是的，那5000多万赃款是让闵行运管洋洋得意政绩，在这件事情上，我认为不是简单的老大出面说一句我的小弟这次没做好这么简单的事情，因为这个不是犯错，这是犯罪。还有专家为倒钩辩护说，美国警察也警察倒钩，他们假装吸毒的去倒钩毒贩子。我们且不说这个比喻有多么愚蠢，但我们做的事情也不是这样的啊，我们干的就是假装吸毒的去倒钩普通人，一看不是就往他手里塞一包毒品，然后立马把人家当贩毒的抓起来。<br>倒钩事件里，政府部门涉嫌到非常多的犯罪行为，包括抢劫罪，诈骗罪，诬陷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和组织黑社会罪，而不是执法不当的行为，我认为上海市政府的这个处理态度是在转变事情的性质，引导舆论和公众这只是一起执法不当而已。另外，我提醒一下广大的真正的黑车司机，你们最近要小心了，大家都是在这个生存起来很艰难的城市里混口饭吃，但是按照政府的一贯手腕，倒钩一案过去以后，将进行集中的黑车整治活动，将有更加严密的取证手段和处罚，再加上出租车刚刚涨价，你们可能要不幸，所以要做好准备。<br>这件事情的合理处理方式，我认为应该是这样的才合理：<br>1，  政府改变出租行业的管理方法，降低入行门槛，减免对出租车司机的压迫。<br>2，  让广大黑车司机成为正规出租车司机。<br>3，  对运管局进行全面的停业整顿。<br>4，  追查5000万抢劫款的用处（虽然这钱对于政府来讲很不起眼）将5000万的抢劫款全部退还到个人，哪怕里面有4000万是真正的黑车处罚，一个健全的美好的城市其实是不存在非法运营这四个字的。<br>5，  对于第一次非法运营的人不做处罚，只做记录，到第二次才实行处罚，这样就可以大大降低甄别失误，如果是好人，就等于告诉他，以后别让人搭车了。<br>6，  对闵行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处罚和撤职。对相关人员论罪处罚。<br>7，  副市长（包括）以上级别相关领导引咎辞职。<br> <br>以上七条其实是在任何一个法制国家里最常见的处理方法，你可以经常看见其他国家地区的领导因为屁大的事情就引咎辞职，但我国的领导哪怕出了天大的事情都还巍然不动，最多就道歉一下完事，原因其实很简单，你忍心法办经常和你一张桌子上吃饭的朋友吗？你忍心法办和你在一张床上嫖娼的兄弟吗？<br>所以，解决问题的根本中的根本就是，严禁公务员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br> <br>此事如果没有彻底解决的方法，我建议全上海的驾驶员在世博会期间在车上贴上中文英文日文法文大标语告示国外友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br>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啊，写下这句话的原上海市市长陈毅肯定也想不明白一个世纪后的上海，明明是你伸的手，为什么被捉的却是我呢？<br> <br> <br>最后，随文免费附送陈毅的作品<br>《七古·手莫伸》： 陈毅<br>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汝言惧捉手不伸，他道不伸能自觉，其实想伸不敢伸，人民咫尺手自缩。岂不爱权位，权位高高耸山岳。岂不爱粉黛，爱河饮尽犹饥渴。岂不爱推戴，颂歌盈耳神仙乐。第一想到不忘本，来自人民莫作恶。第二想到党培养，无党岂能有所作？第三想到衣食住，若无人民岂能活？第四想到虽有功，岂无过失应惭怍。吁嗟乎，九牛一毫莫自夸，骄傲自满必翻车。历览古今多少事，成由谦逊败由奢。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0001@qq.com(韩寒)]]></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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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26 Oct 2009 08:02:5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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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文化大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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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br>最近经常有记者问我关于谷歌图书馆将包括我在内的几百名作家的图书扫描以后免费放在网络上阅读一事，做何感想。我当时对记者的回应是，这是不可以的，这不是一个大企业的态度。<br>后来我仔细查了一下新闻和报纸摘要，发现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得到的资讯是否全面，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分成两种的。<br>第一种，假设谷歌的确扫描了全书，并在网络上提供免费阅读和下载，那么毫无疑问的，这是非法的。管你事后事前给钱这不重要，这尤其对传统图书作家有巨大的伤害。<br>第二种，假设谷歌扫描和摘录了图书的一个部分或者一些段落，并没有提供全文阅读，可显示和阅读的字数控制在一个很小的比例内，我个人并不认为这个行为违法。<br>我并不知道谷歌属于哪一种行为，如果是前者，严惩不贷，如果是后者，被人陷害。<br> <br>中国图书的传统版权的保护已经做的非常之差，中国的百富榜中一大半都是房地产商，没有任何一家是互联网以外的文化产业，中国最大最顶级最挣钱的出版社拼命一年的利润还不如房地产商卖一套房子的利润，整个出版行业的利润还不如人家上海闵行一个倒楼的利润。我们是践踏文化的大国，绝对不是文化大国。现在谁跟你说他是一个文化人，那么这个人一定是一个机场看了两集文化论坛的暴发户。<br>都说以后靠数字版权，但是我可以负责人的告诉大家，我所有的图书，累积十年，所得到的数字版权的所有收益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也就是平均每年100元，平均写一本书通过数字阅读可以赚10元。数字盗版比传统盗版更加影响作者的收益，如果每个读者都乐意于看到自己的作者的免费文字的话（比如你观看本博客），那么很快你就可以看见这个作者转行再也不写了。很多读者愿意花200万买一套房子，给开发商赚去100万，2000块买一件衣服，给厂商赚去1800元，40000元买一个牌照，给政府赚去40000元，为什么不愿意20块钱买一本书，给作者赚一块六毛钱呢？<br>中国图书的价格一直很低，最主要是起点太低，最早的图书因为承担了宣扬政治思想的洗脑功能，所以国家承担了很大一部分成本，并不是一种商品，一直遗传到现在。正常的市场，书价一定是要比电影票贵的。是的，我当然希望自己有更高的版税，书价可以卖的更高，就像你希望有更高的薪水一样。一个中国的顶级畅销书作家，出版三本顶级畅销书，在上海内环以内才能买一套公寓，我相信一个美国的顶级畅销书作家，出版一本顶级畅销书，在纽约的中心以买至少五十套公寓。所以说，这个国家的文化市场和房地产市场都是严重畸形的。<br>从我出版图书的1999年到2009年间，纸张人工都飞涨，但是书价涨幅非常有限，当时三重门最早是16元，现在是25元，2003年的我的长安乱是20元，现在是25元。在2000年左右，图书售价其实已经在20元左右徘徊，但是2009年，也只在25元左右徘徊，每次稍微涨一点价，很多人都会说，出版社和作者好黑啊。事实上，在中国最黑的出版商，1年也就赚1000多万，乃是行业翘楚，却要承受和1年赚几百亿人民的房地产商一样的骂名，出版业是一个大产业，现在一个大出版社赚的还没有一个普通洗脚房多，所以，文艺如何复兴呢？不要以为金钱和文化是没有关系的甚至是反比的，只有一个穷凶极恶的文化市场才能产生这么多功利近视的文化垃圾。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0001@qq.com(韩寒)]]></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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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26 Oct 2009 08:02:1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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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这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工程]]></title>
<link>http://622000001.qzone.qq.com/blog/1256544091</link>
<description><![CDATA[<br>昨天，我们得知上海更换5000块路牌总共耗费两亿元人民币，这个数据是根据上海《新闻晚报》的报道得来。可以想到，相关部门和找到了《新闻晚报》说，你看，你们的报道，给党和政府的工作带来了麻烦，你们必须亡羊补牢，于是，《新闻晚报》今天刊登了文章进行了解释：这5000块指路牌只是一小部分，其实只占有所有更换量的五分之一。也就是总体要更换25000块各种路牌。所以，就用2亿除以5000来计算出40000一张路牌，“太过于草率”。<br>在《南方都市报》上，公路管理处说，这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工程。<br>那好吧，首先，这5000也是你们说的不是我意淫出来的，就算你说错了吧，是你把2留给了自己。那就更换25000块路牌。25000块路牌是个什么概念呢，25000就是250了100次，是一个大数字。据悉，上海的高速公路总里程是600公里左右，这25000块牌子中，假设有1000块做了高速公路附近公路引路牌的更换，那么还有24000块是用在了高速公路上，于是，我们再做一下除法（学会做除法很重要），我们发现，上海的高速公路每公里需要更换的路牌是40块，也就是说，你在上海的高速公路上开车，每开25米，你就能看到一块牌子，假设你的速度是120公里每小时，也就是说，你每秒钟行进了33.333333333米，这代表着，你在上海的高速公路上开车，两秒钟内你差不多能看见三块路牌或指示牌。<br>太狠了，如果我开的足够快，上海市公路管理处在路牌上画点图，我就能看动画片了。<br>假设我们公路公里不止600公里，用在高速上的各种牌子也没有那么多快，两边都朝相关部门的有利方向放宽尺度，那我们一秒种也能看见一块牌子，晚上这些牌子还都反正光，一分钟你看六十张牌，请问上海的驾驶员们，你们开在高速公路上的时候，有过这么梦幻到晕菜的时刻吗？<br>所以，我认为，相关部门的解释未免太过于草率了，你撒谎好歹也要撒在人体工程学以内啊，你这是换路牌，你当贴瓷砖啊。<br>我们再退一步，假设他的确大大小小是改动了25000块牌子，连相关部门领导自己家的门牌都改了，花费两亿，那每块牌子的平均价格也达到了8000元。8000块一块牌子，这个工程我很愿意承包。<br>所以，这两亿里有没有猫腻，其实很简单，公路管理处把账目公开了就行了嘛，包括你把这个工程承包给谁了，那事情就好说了嘛。你心中无鬼，我们又过于草率，那为何不给自己一个清白呢？<br>当然，相关部门的说辞永远是很多的，他会说，我们给司机印发了免费的地图，印了一亿份，这钱就花完了。这下就死结了因为你无法查证了。因为出版社和印刷厂隐瞒印数是我们国家文化产业的一个特色。<br> <br>最大问题正是反映出我们国家爱折腾的特点，中国的道路交通中，我听到的最多抱怨就是路况差，乱收费，道路管理混乱，设计不合理，施工质量差等等，很少听到有人反应说路牌不规范。比如上海的高速公路，其实大家已经很熟悉，原先的A4，是莘奉金高速，就是从莘庄到奉贤到金山的高速公路，一目了然，现在变成了沈海高速，就是沈阳到海口的高速，公路管理处的专家解释说，这样“方便驾驶员认准编号，一路到底”。<br>你们觉得驾驶员同志都是有毛病的吗？你没事上高速公路就一路到底？是为了方便那些本来开到松江的同志开到松花江吗？这样的理由是非常可笑的，你索性就说，国家在下很大的一盘棋，观棋不语。那就可以了。但是，换一下高速公路路网的路牌，这个国家就花费了几十亿上百亿，那这个国家花钱是不是也太草率了？我们的教育，福利，扶贫为何又要常常哭穷呢？以前换下来的那些路牌怎么处理呢？万一又要换一次呢？换路牌是眼前的燃眉之急迫切需要解决吗？<br>另外，原本我家门口有一条国道，叫G320，本来G就是国道的标志，现在高速公路也是G打头了，那如何从地图上区分国道和高速呢？<br>再另外，相关部门说，他们用两年的时间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广泛征询意见，我周围的朋友很多开车，包括所有的汽车论坛上，从来没有看见过有人是被征询意见的。我认为，征询了老婆情人二奶的意见不能算是广泛征询意见。相信这只是相关部门自己决定以后的随口一说，就像那100个250一样，都是他们的惯性谎言。<br> <br>其实，我认为，高速公路的标示用中文也挺好，高1高2高3，国道就叫大1大2大3，省道就叫初1初2初3，终点都是天安门，广场上竖一个大路牌，毕业。然后索性多花点钱，把所有的路牌都换成电子大屏幕，可谓一劳永逸，从国库的角度来说，其实是节省的，你不光可以按照心情随时更换路牌路名，也可以经常进行一些政策的宣传，放一些领导的头像或者通缉犯的头像，总之，电子大屏幕是很方便操作的，也正符合我们政府随性洒脱的决策风格。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0001@qq.com(韩寒)]]></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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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26 Oct 2009 08:01:31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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