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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国平在线]]></title>
<description><![CDATA[苏培科]]></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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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BuildDate>Fri, 27 Nov 2009 04:54:21 GMT</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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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ue, 24 Nov 2009 03:41:15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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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苏培科：不能让人民币升值预期太高]]></title>
<link>http://622004698.qzone.qq.com/blog/125903677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style="text-align:center;"><br>不能让人民币升值预期太高<br></span><wbr /></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br>苏培科 /文</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br> <wbr /><a href="http://static16.photo.sina.com.cn/bmiddle/475f4e33t7915c2796d7f&amp;690" target="_blank"><img style="border:0;" src="http://static16.photo.sina.com.cn/bmiddle/475f4e33t7915c2796d7f&amp;690" /></a><wbr /> </div><br>随着美元指数的一路下滑，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就愈发高涨。<br>在美国总统奥巴马访华前夕，国际资本大举进入香港和内地市场，购买B股和人民币资产，而国内媒体和股评人士也大肆渲染人民币升值概念股，豪赌人民币升值。结果让他们失望的是，此次中美联合声明并未释放出人民币即将升值的明确信号，市场的躁动也就开始降温。但是，国内外舆论仍在施压人民币升值，国际热钱正在加速流入中国。<br>据国家外管局数据，今年二季度中国的外汇储备增加1778亿美元，为历史最高水平，同比多增512亿美元；三季度增加1410亿美元，同比多增442亿美元，特别是9月份单月增加618亿美元，远高于当月贸易顺差130亿美元与实际使用外资78.99亿美元之和，其中409亿美元不明来源。另据香港金管局公布的数据，截至10月底香港官方外汇储备资产为2401亿美元，较9月底的2269亿美元增加132亿美元，而9月较8月增加36亿美元，相当于香港流通货币的9倍多，约占港元货币供应M3的51%。从以往的经验来看，香港只是国际资本的中转地，这些资金最终的目的地还是中国内地市场，瞄准的是人民币资产。<br>此时，如果过度强化人民币的升值预期，则会引入更多的国际热钱流入中国，会让中国的资产价格泡沫和通货膨胀进一步飙升，迫使中国的宏观经济政策调整方向，从而让正在结构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的中国经济陷入被动。<br>但遗憾的是，中国央行在近期反而加强了人们的预期，更进一步刺激了热钱的涌入。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首次提及将“结合国际资本流动和主要货币走势变化，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br>央行措辞的变动，引发了人们对人民币将升值的猜测。<br>或许，有人认为如果人民币快速升值有可能会抑制热钱流入，会减少中国外汇储备的损失。对此，有人甚至测算出如果人民币推迟半年升值，随着美元的贬值中国外储将损失上千亿元；另外，人民银行要花费162093.25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目前持有的22108.27亿美元外汇储备（截至8月底的数据），而162093.25亿元的不计息外汇占款还会丧失一些机会成本。<br>若以此理由来让人民币升值，笔者认为其理由并不充分：其一、人民币在当前几乎没有快速升值和一步升到位的可能（快速升值会让中国出口形势和中国经济更加严峻），若想拿人民币渐进式升值来抑制热钱的涌入几乎没有可能，因为上一轮人民币升值就是最好的例子，不但没有抑制热钱，反而加剧了热钱的涌入和输入型通胀；其二、用人民币升值的方式来预防这些所谓的机会成本损失就相当于鼓励人们在泡沫阶段用投资战胜通胀一样冒险，结果往往都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记得2007年最具蛊惑的口号是：“你可以跑不过刘翔，但你一定要跑赢CPI”。结果到了2008年大家发现：所有人都跑过了刘翔（奥运会他不跑了），但全输给了CPI。从中投公司管理外汇储备的水平来看，不折本就已经很庆幸了，还是不要给他们寄予太高的希望。<br>如果人民币现在开始大幅升值，除了会打击中国的出口和会加剧热钱的流入外，正好会给美国的财政赤字和贸易赤字买单，会达到美国所希望的“平衡”。尤其在美联储向全世界大量“注水”后，通过低利率和贬值的策略，迫使别国货币被动升值，让全球各个角落都充斥着过剩的美元流动性和膨胀的资产价格泡沫，一旦一些国家因通胀和资产价格泡沫高企而迫使其收紧货币政策时，则美国的“美元巫术”就会发挥作用，会修复美国的失衡，来让全世界来弥补次贷危机的损失。中国作为新兴经济体的龙头，则必然会成为热钱和美国准备洗礼的头号对象。<br>纵观当前的形势，中国现在与1985年的日本极其相似，奥巴马在G20力推全球再平衡和施压人民币升值，与里根政府时期的“广场协议”并无二致，如果人民币大幅升值，则必然会重蹈日本当年的覆辙。<br>最可怕的是，次贷危机的影响还未彻底恢复，泡沫却被快速吹大。从今年3月起，股票、石油、能源和大宗商品在内的所有风险性资产价格均出现了大幅上涨，新兴市场的股市、楼市和通货膨胀等上涨的更快。以中国为例，目前的楼价已经远远超过了2007年最牛市时的高点，同时输入型通胀和资产价格泡沫在进一步膨胀，其风险不言而喻。一旦全球各个主要货币相对美元升值后，美联储印发的“绿纸”买入别国货币标价的资产后，等到条件成熟后就开始“收口袋”。到时，美联储将会以防通胀为借口来反手加息、让美元升值，最终的结果不但会掠走别国的财富，美元釜底抽薪还会导致各个国家的资产价格暴跌、泡沫破裂、流动性不足，宣告新一轮的全球金融危机爆发。<br>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大家很有可能会在未来几年内就能见到这一景象。因为量化宽松的美元已经埋下了金融危机的种子，现在这棵种子正随着资产价格泡沫、大宗商品价格等一起发芽。如果说此轮全球泡沫因美元贬值而生，那么这个泡沫在未来一定会被美元升值所戳破。届时，全球股市、楼市和信贷等风险性资产将会出现大幅重挫。<br>面对这种可能，中国应该立即对国际资本流入采取必要的约束和管制，尤其对人民币汇率要实施“对我有利”的策略，而不应该盲目升值，应该引导和降低人们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br> <br>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wbr />延伸阅读请浏览苏培科文集</span><wbr /></span><wbr /> <span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wbr />http://blog.sina.com.cn/spk</span><wbr /></span><wbr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志]]></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4698@qq.com(国平在线)]]></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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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ue, 24 Nov 2009 03:41:15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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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苏培科：抑制房地产泡沫迫在眉睫]]></title>
<link>http://622004698.qzone.qq.com/blog/125842810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style="text-align:center;"><br>抑制房地产泡沫迫在眉睫<br></span><wbr /></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br>苏培科 /文</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br> <wbr /><a href="http://static9.photo.sina.com.cn/middle/475f4e33t788891513a78&amp;690" target="_blank"><img style="border:0;" src="http://static9.photo.sina.com.cn/middle/475f4e33t788891513a78&amp;690" /></a><wbr /><br></div><br>近期，银监会明确要求商业银行收紧房贷，督促国内银行对房地产开发商实施密切监控。不难看出，银监会已经嗅到了房价泡沫的危险，担心房地产泡沫破裂会将中国的银行体系拖入深渊。如果中国的房价泡沫真的破灭，将被房地产泡沫拖入深渊的何止是银行体系，整个中国经济和社会安定都会面临动荡。为了避免这种可能性的灾难发生，抑制高房价迫在眉睫。<br>自今年“信贷井喷”以来，银监会的很多逆周期操作都值得圈点，而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忧患意识，但是仅让银监会从信贷着手来抑制和防范风险显然是不够的，对于房地产泡沫的抑制起不到根本性的作用，尤其在目前通胀预期强烈和流动性预期泛滥的情况下，人们追逐房地产泡沫的热钱极度高涨，在这个时候人们对利率的变化会产生麻痹；另外，还有很多学者（其中一位市场人士曾在中国股市唱多8000点而臭名昭著之后又开始转向唱多楼市）和官员（住建部的一位官员大喊中国房地产牛市还会持续20年）盲目唱多房地产，导致很多人预期房价继续上涨，从而盲目追涨，使得房价节节攀升，从而让通胀预期提前兑现，而这与中央提出的通胀预期管理严重相悖。<br>有数据统计，今年1-9月份，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58371万平方米、商品住宅销售面积53673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27532亿元及商品住宅销售额24267亿元，与中国房地产增长最为火爆的2007年同期相比分别高出了123%、124%、147%和151%。另外一项数据显示，自亚洲金融危机以来，国内房价上涨已经超过10年，一线城市的中心区房价上涨已经超过10倍，三线城市房价上涨也超过3倍，而我国房价收入比远高于国际水准，比如北京核心区域的房价收入比已经达到了22倍，远高于国际公认的4-6倍，随着房价的飙升，相信这一数据还会进一步扩大。<br>或许有人会说，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还没有完成，这个国际公认的标准不靠谱。但是我们知道，社会财富的增长如果远低于房价的增长，那么真实的需求来自何方？显然，畸形的高房价是不正常的。另外，如果房价太高，而收入又没有同步提高，那么购房者的其他消费行为必然会受到抑制。比如，高房价肯定会使“未买房而欲买房”的人群选择“更多地储蓄”，而压缩其他消费；高房价也肯定会使“已按揭买房”的人群省吃俭用还房贷，其消费行为也自然会被长期抑制。另外，有些刚毕业就买房的“啃老族”，还搭进了父母、亲戚的养老钱，这样不但影响了他们自身的消费，还影响到了整个家庭、家族的消费。<br>有人举例说，上一轮中国股市暴跌蒸发了老百姓近10万亿财富，股民损失的只是过去积累的财富，一旦楼市失控则会给老百姓带来百亿级的损失，而且房产大跌不但会蒸发了老百姓过去的财富，而且还会蒸发掉人们未来数十年的预期收入，会将中国的内需引擎彻底击垮。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国内很多中低产收入者大都是倾全家之力和按揭买房，而且还贷周期都在20-30年，一旦房价出现像日本在1990年和香港在亚洲金融危机时的暴跌景况，则很多“房奴”会沦为“负资产”一族。<br>从9月、10月M1连续两个月大于M2的状况，以及存款“长期转活期”的变化来看，货币流转速度在加快，货币乘数效应在进一步放大，流动性泛滥和通胀将会接踵而来，资产价格泡沫会进一步推升。如果在高房价泡沫的基础上继续吹泡泡，宏观调控部门继续坐视不理，则房价泡沫破裂的风险也将为时不远。<br>当务之急，需要社会各界对当前的房价泡沫隐患要有高度和统一的认识，宏观调控部门应该通过组合拳的方式来抑制房价泡沫的进一步推升。如果实施单一的抑制，不但抑制不了畸形的房价，反而会延长泡沫期，会加剧人们的预期。<br>因此，笔者建议应在即将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明确提出启动征收物业税试点（将征来的税收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抑制投机性购房，利用税收的方式来提高对囤地、捂盘者的成本，迫使其释放大量的空置房。在房地产卖方市场的情形下，简单地提高征收开发环节税，只会推高房价和增加购房者的成本。<br>其次，应该严格限制境外机构和人士到中国购房，防止输入的热钱将房地产泡沫进一步推高，一旦外资抽走或“剪羊毛”，则会对中国的房地产和中国经济造成致命打击。况且，住房作为老百姓的基本生活用品，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具有公共用品的性质，而非投资品和投机品。<br>第三，政府应该加大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供给，以平抑市场中的地产商“捂盘”、“抬价”行为，平抑市场的预期。<br>第四，应该收紧二套房贷，这样不但会抑制投资性需求和防范信贷风险，也会给央行尴尬的货币政策减压。尤其在连续两个月M1大于M2的情况下，基础货币的创造能力在不断放大，收紧二套房贷也是减少银行的信贷创造，尤其房贷作为一种中长期贷款，如果过早进入信贷创造环节，则会让现有的流动性膨胀的更大。<br>第五，各行各业的主管部门应该督促其辖内的单位发展主营业务，尤其要监督其对国家和公众财富的使用，防止其盲目介入房地产领域，避免造成中国产业空心化和中国经济系统性风险。有人研究各国的房地产泡沫破裂前夕的现象发现，每一次房地产泡沫破灭前，最后的接盘者都是上市公司、保险公司、银行和国有企业等公众资产公司，都不是拿自己的钱来刀口舔血。<br>从今年中国的“地王”现象分析可以发现，拿地的往往都是国有大企业和上市公司，像海尔、海信这类企业也大举介入房地产，很多上市公司也将其发展主营业务的资金和募集资金拿来做地产。这与危机前夕的状况几乎雷同，希望监管当局高度警惕。<br>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延伸阅读请浏览苏培科文集</span><wbr /> <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http://blog.sina.com.cn/spk</span><wbr /></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志]]></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4698@qq.com(国平在线)]]></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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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ue, 17 Nov 2009 03:13:54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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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苏培科：创业板别成“暴富板”]]></title>
<link>http://622004698.qzone.qq.com/blog/125780671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style="text-align:center;"><br>创业板别成“暴富板”<br></span><wbr /></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amp;#9632;苏培科<br>/文</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wbr /><a href="http://static16.photo.sina.com.cn/middle/475f4e33t77f7a2821aef&amp;690" target="_blank"><img style="border:0;" src="http://static16.photo.sina.com.cn/middle/475f4e33t77f7a2821aef&amp;690" /></a><wbr /><br>创业板视频链接：http://live.video.sina.com.cn/play/finance/stock/100.html<br> </div><br>如果要用关键词来描述刚刚起步一个多礼拜的中国创业板，想必没有什么词会比“爆炒”、“暴富”和“高市盈率”这三个词更贴切。可见，中国的创业板还有待进一步成熟。<br>   <br>有人统计，仅１０月３０日这一天，中国创业板首批２８家公司就制造了１２５名亿万富翁，平均每家公司约产生了近５名亿万富翁，其“造富”能力远远超过了纳斯达克。随着更多的公司上市，创业板“亿万富翁”俱乐部的人数也会越来越多。如果这些亿万富翁是合法致富，是对辛苦创业的合理贴现，则无可厚非。但是很多人对此却不以为然，难道他们仅仅是眼红或仇富？我想也并非完全如此。首先，主要是由于目前创业板的“造富”过程遭人诟病，尤其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价和上市价畸高无比，成了一个典型的“圈钱”市，从而创业板的“造富”过程就变成了财富转移的过程；其次，由于财富分配的不公，使得很多有钱人越来越有钱，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br>   <br>收入分配体系改革是一个大话题，也是中国社会和经济问题的死结，需要大手笔和大智慧来解决，否则隐患无穷。就资本市场而言，也需要合理的财富分配机制，一味地鼓励暴富很有可能会断送中国创业企业的前程。中国的创业板被寄予了厚望，想让其成为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和创新的土壤，希望在这里诞生伟大的企业，但是这个市场如果一开始就超额回馈创业家和创业企业，很有可能会让创业者提前套现离场，反而容易使创业企业走向下坡路。<br>   <br>上周末，笔者见了很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ＰＥ）的老总。据他们透露，现在创业板首批上市的公司控股股东已经开始绕道减持，对本来有限售条件的“限售股”通过合同转持、半价折让的方式来提前套现。显然，这些创业者已经认为目前的股价远远被高估，而且在未来几年连半价都是高估的。对此，投资者显然要冷静，尤其对目前平均市盈率高达１００多倍的创业板市场要格外小心。对于中国股市畸高无比的市盈率，或许很多人都已经麻痹了，只知道这是一个估值指标，却忽视了其原始的、真正的涵义。市盈率是用股价除以每股收益，在某种程度上也表示你对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率”。因为你的投资是用当前的价格来体现，那么对于一个１００倍市盈率的上市公司，投资者理论上需要１００年时间才能收回成本，其股价高估程度显而易见。<br>   <br>在这样的游戏规则下，仅要求投资者理性是不够的。监管部门显然不能坐视不管，不能拿伪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来错当市场化。当务之急，除了要对控股股东的违规转持行为叫停之外，还得从制度上进行约束创业板的高价“圈钱”现象，应该通过制度和规则来引导创业板走向正路，而非沦为“暴富板”，应该建立财富创造的长效机制。<br>   <br>其次，应该尽快改革发行制度和畸形的一级市场申购格局，如果继续纵容大量的专业“打新”资金囤积一级市场爆炒，则必然会让发行价和二级市场的价格水涨船高、其价格形成机制必然是扭曲的，从而整个股票市场的估值体系和价格体系都会发生扭曲。显然，让一级市场恢复理性迫在眉睫。<br>   <br>第三，监管机构应该对二级市场的价格操纵行为进行严惩，让股价恢复理性。从创业板开市的前几日盘面表现情况和高换手率来看，二级市场主力资金快进快出的“钓鱼”手法过于明显，而且行政干预价格的迹象也非常明显。<br>   <br>第四，交易所要对第三档停牌制度的漏洞进行及时的修补，防止日后创业板普遍出现像金亚科技这样借８０％的停牌制度来保护炒作“果实”。如果上市首日价格上涨过大，未来股价波动性会更强，会制造更多的投机、炒作机会。<br>   <br>第五，投资者不但要防范创业板股票的风险，还要防止盲目介入ＰＥ的风险。这些ＰＥ很有可能将随着创业板泡沫破裂而进行大洗牌。<br>   <br>创业板开市之后，在暴富的示范效应下，ＰＥ和风险投资基金非常火热，开始大张旗鼓地扩募和设立。但是，目前的投资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以往项目找资金变成资金追项目，ＰＥ和风险投资基金开始了项目争夺大战。从而，很多项目被高溢价追逐，不但让踏踏实实做项目的创业者开始浮躁，预期值开始大幅溢价，给未来的中国创业板也埋下了泡沫隐患。<br> <br> <br>作者关于创业板的系列文章：</span><wbr /><br>《别再创业板“刀口舔血”》（11月3日发表）<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ff3q.html</span><wbr /><br> <br>《创业板须引入外部监管机制》（10月29日发表）<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fcng.html</span><wbr /><br>《创业板该如何估值》（2009年10月13日发表）<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f3zg.html</span><wbr /><br>《不宜在创业板盲目炒新》（2009年9月29日发表）<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ewu9.html<br>《创业板：“新瓶”莫装“旧酒”》（2009年9月22日发表）<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et6h.html<br>《创业板仍受制于权力发审》（2009年8月18日发表）<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ed0b.html<br>《创业板开闸应先于主板IPO》（2009年6月19日发表）<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didf.html<br>《防止创业板成为“小小板”》（2009年5月5日发表）<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d3vf.html<br> 创业板不能成为“摊派板”（2009年4月7日发表）<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cnjy.html <br>别让创业板患上“主板病”（2007年12月5日发表）<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0br3.html <br>落实金融３０条要吸取股改教训（2008年12月16日发表）<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bkes.html<br>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 </span><wbr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延伸阅读请浏览苏培科文集</span><wbr />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http://blog.sina.com.cn/spk</span><wbr /><br> <br> <br> <br> <br>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志]]></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4698@qq.com(国平在线)]]></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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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09 Nov 2009 22:20:31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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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苏培科：别在创业板“刀口舔血”]]></title>
<link>http://622004698.qzone.qq.com/blog/125722114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style="text-align:center;"><br><span style="line-height:1.8em;">对创业板要多看少动<br></span><wbr /></span><wbr /></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br>苏培科 /文</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br><wbr /><a href="http://static12.photo.sina.com.cn/bmiddle/475f4e33t776f84cfe08b&amp;690" target="_blank"><img style="border:0;" src="http://static12.photo.sina.com.cn/bmiddle/475f4e33t776f84cfe08b&amp;690" /></a><wbr /></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br> </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br>（图为10月30日笔者与徐洪才老师在新浪网聊创业板）</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br>见链接：http://live.video.sina.com.cn/play/finance/stock/100.html</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br> </div><br>28只创业板股票在上市首日遭遇集体爆炒，全天换手率均在85%以上，收盘价较发行价平均上涨106.23%，至收市28只新股平均市盈率高达111倍。对如此疯狂的市场炒作行为，有人说创业板已经不是泡沫不泡沫的问题，而是泡沫下面还有没有“酒”的问题。<br>毕竟创业板首批公司的发行市盈率已高达56.7倍，如果在这个泡泡上继续吹泡泡，那么吹泡泡的人究竟是谁？谁在上市首日如此疯狂地购买？目前深交所还没有给出任何答案，但有媒体报道称参与首日交易的97%都是散户，其数据也不知道从何而来。从盘面来看，上市首日绝对不是普通的散户介入迹象，而是一些娴熟新股炒作的主力资金所为。对此，笔者还希望监管部门再查查上市首日的交易账户，分析一下其与一级市场中签的账户、与创业股东的关联账户和与承销机构的相关账户等之间的关系，尤其要分析开盘前参与集合竞价的账户。因为，仅在开盘前夕的集合竞价过程中，28家公司平均换手率竟高达20%以上，抢筹迹象非常明显，很有可能是这部分资金的相关账户操纵了全天的走势，未来很有可能会重蹈像中工国际、中小板等跌停出货的战术覆辙。在这里，笔者希望监管部门应该紧急行动，对于这些操纵市场的行为应该进行严惩，而不是默许。最好对于首日介入量较集中和较大的账户进行必要的限制性交易，进行重点监管；其次，希望中小投资者在这个阶段一定要保持冷静，可以去看热闹，但尽量别去凑热闹，尤其在近期出现跌停和跌停打开之后的阶段别去刀口舔血，根据主板市场以往的主力运作手法，大多参与上市首日炒作的主力资金在跌停打开后通过从跌停到上涨或到涨停等“钓鱼”手法来诱导投资者上钩，如果中小投资者在这个阶段盲目“咬钩”介入，则很有可能会成为上市首日操纵者的“轿夫”。<br>对于很多投资者而言，往往都是“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被“市场先生”修理的鼻青脸肿时是不会想起风险为何物。在这种市场氛围下，理性的劝导和说教往往都是“耳边风”。但是笔者仍然要呼吁投资者要“多一份冷静，少一份贪婪”，因为如果没有抬轿的“轿夫”，坐轿的只能下地自己走，如果在价格操纵下没有盲目的接盘者，则抛盘者很难逃逸，即使上市首日炒到天上，最终还得掉到地上，据笔者观察上市首日介入的这些资金并不是那些看好创业板企业成长性的长期资金，而是那些惯用“钓鱼”（从某种程度说这是一种操纵股价的行为）手法的短线投机资金，如果投资者不搭茬、只当观众，则钓鱼者需要更为委婉的择机出货法。但遗憾的是，很多投资者已经在第一个跌停板打开之后就上钩了，第二个交易日平均换手率达到了35%左右，说明上市首日介入的主力筹码已经有一半左右获利出逃，再来一两次估计就会全身而退，而上钩的投资者则会成为最终的买单者。如果监管部门对此继续视而不见，钓鱼者会更加胆大妄为。<br>从28家创业板公司上市首日爆炒的情形来看，中国股市的投资者还非常的不成熟。10月30日笔者应邀去新浪网聊创业板，当时主持人问我：“今天您最关注创业板中的哪只股票？”我说：“我最关注华谊兄弟，因为我将它作为测试市场和投资者是否成熟的指标，如果市场对华谊兄弟给价比其他公司还高，说明市场和投资者还很不成熟。”因为投资不是追星，创业板不是娱乐板，投资就得遵循投资的规则，况且华谊兄弟未来的成长性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从华谊兄弟250倍的市盈率来看，创业板几近成为娱乐板。<br>在这样一个市场环境下，出现这样的爆炒也就不难理解。但作为维护市场“三公”的监管部门得有所作为，不能拿一个伪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来错当市场化，更不应拿爆炒当创业板成功的标准。近期福建明发国际在香港市场公开发售的认购率还不足50%，与国内市场动辄几百倍的超额认购相比，简直冰火两重天。或许有人会说是因为我们的市场“不差钱”，但别忘了香港的市场连接着海外，在全球流动性充裕的情况下，香港市场也肯定“不差钱”。关键的区别在于我们的市场、投资者和监管者还很不成熟。<br>中国创业板的爆炒不是因为供给不足，而是由于一、二级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扭曲和缺乏对价格操作者的必要约束。对此，笔者曾多次呼吁管理层对一级市场打新资金进行制度性疏导，避免大量打新专业户囤积一级市场获取“无风险”收益，而让二级市场高位击鼓传花。为了避免其制造虚假繁荣的景象来误导政策，改革畸形的制度弊端迫在眉睫。但遗憾的是，管理层没有任何的举动。<br>对此，有人怀疑“新股不败”神话的主导者就是市场的主管部门，因为“新股不败”和巨大的申购利润会吸引很多打新资金来参与申购，而这些资金在申购——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又归证监会主管下的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从而参与申购的资金越多，他们收取的利息越多。希望这些质疑都是子虚乌有，但监管部门为了避嫌，最好尽快改革这一制度，先将新股申购期间的利息收入返还给投资者，而不是将其归公、牟利；其次，应从制度上打破“新股不败”的神话，对于一级市场的申购资金进行必要的制度约束，实施“市值配比申购法”，如果在二级市场没有市值则不允许“裸申”，只有将制造虚假繁荣的一级市场打新专业户赶走，一级市场的价格才会逐渐趋于理性，否则二级市场也会像现在一样“水涨船高”，会被继续疯狂炒作；另外，建议对上市首日介入流通筹码5%以上的账户进行举牌公告，同时进行监管聆讯，聆讯期间其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证明其没有操纵市场的行为再放行流通，以保障市场的公平和效率。<br> <br>作者关于创业板的系列文章：</span><wbr /><br> <br>《创业板须引入外部监管机制》（10月29日发表）<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fcng.html</span><wbr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 </span><wbr /><br>《创业板该如何估值》（2009年10月13日发表）<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f3zg.html</span><wbr /><br>《不宜在创业板盲目炒新》（2009年9月29日发表）<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ewu9.html<br>《创业板：“新瓶”莫装“旧酒”》（2009年9月22日发表）<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et6h.html<br>《创业板仍受制于权力发审》（2009年8月18日发表）<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ed0b.html<br>《创业板开闸应先于主板IPO》（2009年6月19日发表）<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didf.html<br>《防止创业板成为“小小板”》（2009年5月5日发表）<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d3vf.html<br> 创业板不能成为“摊派板”（2009年4月7日发表）<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cnjy.html <br>别让创业板患上“主板病”（2007年12月5日发表）<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0br3.html <br>落实金融３０条要吸取股改教训（2008年12月16日发表）<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bkes.html<br>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 </span><wbr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延伸阅读请浏览苏培科文集</span><wbr />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http://blog.sina.com.cn/spk</span><wbr /><br> <br> <br>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志]]></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4698@qq.com(国平在线)]]></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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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ue, 03 Nov 2009 03:53:55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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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苏培科：创业板须引入外部监管机制]]></title>
<link>http://622004698.qzone.qq.com/blog/125678278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style="text-align:center;"><br>创业板须引入外部监管机制<br></span><wbr /></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br>苏培科 /文<br> 来源：10月29日《每日经济新闻》</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br>祝贺创业板开市，希望它能成为中国自主创新型企业的摇篮！</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br><wbr /><a href="http://static2.photo.sina.com.cn/bmiddle/475f4e33t7709451a2821&amp;690" target="_blank"><img style="border:0;" src="http://static2.photo.sina.com.cn/bmiddle/475f4e33t7709451a2821&amp;690" /></a><wbr /> </div><br>   <br>对</span><wbr />即将上马的创业板监管，证监会在上市监管部专门设置了一个监管五处，欲从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保荐人持续督导和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着手重点监管。但在延续主板规则的情况下，设一个专门的部门就一定能管好创业板吗？<br>   <br>从证监会的表态来看，此次对创业板的监管要做到“多位一体”，并要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重点；以保荐机构为切入点，防治并举，统筹兼顾；努力处理好规范和发展、监管和服务的关系；不断培育优质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但据证监会的内部人士透露，有的发审委员没有到企业的现场考察，有些发审委员甚至连企业上千页的材料都没读完。所谓的审核，就是对企业上报的材料，比照《公司法》和相关的规定，进行判阅和向保荐人、发行人提问，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将意见反馈到企业，企业进行改正后，继续上报。这样的发审显然有疏漏存在，尤其是集体决策（7名发审委员审核5票过会）让责任很难追究。<br>   <br>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把“裁判员与运动员”的角色分开，不把监督职能与权力审核职能分开，不革除官本位监管，不从监管体制上进行深层次改革，即使专设了监管部门也未必管得好创业板，即使下放了上市批文的权力，也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证监会权力发审的本质，仅靠权力部门“内部监管”，很难实现“问责”和监督的效果。“王小石案”、“王益案”，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监管部门缺乏被监管导致的。如果创业板的监管体制再不改变，肯定还会出现：一、监督职能不能充分发挥，经常手下留情；二、监管部门只打老鼠不打老虎，从而出现股价被操纵、股市大起大落等现象；三、监管行为大打折扣，由于我们的监管大都是事后监管，上市公司造假黑幕经常都是被媒体和分析人士揭露出来后，监管部门才介入，但对违规者惩处时经常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使得证券市场违规成本太低，造假屡禁不止。<br>   <br>纵观全世界各个创业板市场，发展较好的美国纳斯达克、英国的AIM、韩国的KOSDAQ等，无外乎遵守：一、执行严格的监管，依法治市；二、严格的优胜劣汰机制，筛选、培育一批核心优质企业；三、必须要有充足的上市资源，以保障创业板市场形成活水，非死水一潭。最核心的是监管者要遵循“公心为上”的原则，而非“公私兼顾”。<br>因此，打破监管部门的利益链条，是提高中国资本市场监管水平的第一步，让证监会只负责纯粹的监督和执法督促，将审核权下放，将权力寻租的空间压缩；其次应该改变官本位的监管体制，让监管职能独立化，避免其他因素的过度干扰；第三应该严格执法，加强事前监管，将滋生违规的因素消灭在萌芽，避免投资者受损，同时要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规成本，从机制上制约造假者的冲动；第四应该尽快引入集体诉讼制度，引入外部监管机制，否则监管部门队伍再庞大，即使有三头六臂，也很难做到全方位监管。<br>（作者系CCTV证券资讯频道财经评论员）<br> <br> <br>作者关于创业板的系列文章：</span><wbr /><br> <br>《创业板退市损失应公平分摊》（2009年10月20日）<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f7ir.html</span><wbr /><br>《创业板该如何估值》（2009年10月13日发表）<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f3zg.html</span><wbr /><br>《不宜在创业板盲目炒新》（2009年9月29日发表）<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ewu9.html<br>《创业板：“新瓶”莫装“旧酒”》（2009年9月22日发表）<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et6h.html<br>《创业板仍受制于权力发审》（2009年8月18日发表）<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ed0b.html<br>《创业板开闸应先于主板IPO》（2009年6月19日发表）<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didf.html<br>《防止创业板成为“小小板”》（2009年5月5日发表）<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d3vf.html<br> 创业板不能成为“摊派板”（2009年4月7日发表）<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cnjy.html <br>别让创业板患上“主板病”（2007年12月5日发表）<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0br3.html <br>落实金融３０条要吸取股改教训（2008年12月16日发表）<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bkes.html<br>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 </span><wbr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延伸阅读请浏览苏培科文集</span><wbr />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http://blog.sina.com.cn/spk</span><wbr /><br> <br> <br>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志]]></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4698@qq.com(国平在线)]]></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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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29 Oct 2009 02:09:39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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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苏培科：警惕全球经济泡沫化“复苏”]]></title>
<link>http://622004698.qzone.qq.com/blog/1256619254</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style="text-align:center;"><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警惕全球经济泡沫化“复苏”</span><wbr /><br></span><wbr /></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br>苏培科 /文</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br><wbr /><a href="http://static3.photo.sina.com.cn/bmiddle/475f4e33t76e335c43402&amp;690" target="_blank"><img style="border:0;" src="http://static3.photo.sina.com.cn/bmiddle/475f4e33t76e335c43402&amp;690" /></a><wbr /> </div><br>从刚刚公布的第三季度经济数据来看，全年“保八”已无悬念，经济数据复苏已成定局，似乎没有太多理由悲观，但也不能过度乐观。 <br>    目前，全球经济较一年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股市和楼市以超乎想像的速度反弹，道指再次冲上了万点大关，中国Ａ股也快速重回３０００点，中国楼市再次冲上历史性高点。对此，很多人乐观地认为金融危机已经结束，“Ｖ型”反转已经成立。<br>    很大程度上，人们将经济数据复苏归功于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如今，人们在评估资产价格时，又将宏观经济数据和快速好转的上市公司三季报数据加了进来，作为进一步推动资产价格的理由。<br>    然而，这种实体经济的复苏是建立在政府投资消费的基础之上，而出口和国内消费并未出现根本性改善，政府投资直接形成的消费产品主要为钢铁、水泥、建材、原油等上游资源品，虽然政府发动的投资消费增加了企业的收入，进而增加了居民的收入，从而带动了消费。可一旦积极的财政政策之后谁来消费？谁来带动经济增长？况且，现在十部委联合抑制产能过剩，尤其是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和风电设备等六大行业进行重点抑制，并从产业政策、项目审批、信贷、土地、环保、证券市场融资等多个方面进行联合管制，以抑制产能过剩。<br>    另外，上市公司漂亮的三季报大都来自股权投资收益，并非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已经出现了根本性好转。但遗憾的是，目前全世界都陷入了这样一场新的“泡沫——数据复苏——泡沫”循环体系。这样依靠纯粹的经济数据和资产价格互相助推的“泡沫化复苏增长模式”很难具有持续性。<br>    目前，中国采取了抑制产能、调整产业结构、着力打造创业板等战略性升级的措施，但是否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还尚未可知。如果中国不管住热钱、不抑制楼市泡沫、放纵本币快速升值，则有可能重蹈日本上世纪９０年代的“前川报告”式覆辙。１９８６年，面对日本出口市场的萧条，日本隆重推出了“前川报告”计划（主要内容：１．扩大内需；２．启动住宅投资和城市再开发等政府投资项目；３．日本制造业要从低端到高端实施全面的产业升级；４．世界不能只依靠美国消费，日本也要扩大消费，为世界经济增长做贡献），欲通过启动内需的方式来改变二战以来日本过度依赖出口的增长模式，结果在１９８６年—１９９０年日本将房价推上了天。这种虚幻的财产性收入使得日本民众和企业敢于大胆消费、敢于大规模海外投资。从当时这几年的状况来看，“前川报告”确实用房地产市场启动了内需，但是却为日本经济的“大爆炸”和“失去的十年”埋下了严重的隐患。<br>    将“前川报告”与此轮中国应对危机的“处方”相比较，不难发现相似之处。比如，在应对危机之初央行将首次购房及改善型住房的贷款利率下调到基准利率的七折，首付比例下降至２０％，接着又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同时进行了“启动内需、去库存、调结构、促升级”，但由于“保增长”是排在第一位的，从而低利率和出口退税等保护措施使得“调结构”并未如期、有效进行。<br>    从目前的结果来看，中国经济数据确实出现了复苏好转的迹象，尤其房价出现了快速反弹。但日本的经验告诉我们，任何逆周期干预并非完美无缺，有时甚至会延长和加剧危机的周期波动。因此，政府有必要对一些即将形成的风险因素进行未雨绸缪，比如，对疯狂的楼市，应进行必要的抑制；对输入型通胀和输入型资产价格泡沫，应该高度警惕；对于热钱，须严格管制；另外，对于人民币升值和“经济刺激政策”退出等问题要从战略上慎重考虑，切勿“头痛医头脚痛医脚”。<br>    日本的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不进行深层次的经济结构转型，仅依靠房地产等财产性收入泡沫来提高本国消费和投资，结果必然会以泡沫破裂而告终。况且，消费具有棘轮效应，一旦人们的消费升级之后就很难降下来，泡沫破裂后，很多人会因生活质量下降而不能接受，从而会衍生出很多事端。所以，刺激内需方法要得当，不能一味地鼓励老百姓盲目消费，政府须通过完善社保体系和收入分配体系，使老百姓无后顾无忧和有钱消费。<br> <br> </span><wbr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br>延伸阅读请浏览苏培科文集</span><wbr /><br>http://blog.sina.com.cn/spk</span><wbr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志]]></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4698@qq.com(国平在线)]]></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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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ue, 27 Oct 2009 04:30:0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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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苏培科：创业板退市损失应公平分摊]]></title>
<link>http://622004698.qzone.qq.com/blog/1256009977</link>
<description><![CDATA[<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div><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创业板退市损失应公平分摊</span><wbr /><br><br>苏培科/文<br><br>商品因质量不合格被下柜，上市公司因不符合标准被退市，本是理所当然。但是，不合格商品被召回消费者会得到相应的赔偿，而创业板公司退市则由投资者承担全部损失，这公平吗？试问，创业板公司退市是二级市场投资者“炒”退市的，还是上市公司大股东、管理层“做”退市的？<br>    创业板退市规则虽较主板市场有明显改善，但对投资者的保护不足。其主要有“多元标准，直接退市，快速程序”这“三大特征”。而多元退市标准则包括：一、未在法定期限公布年报和中报；二、上市公司财报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上市公司又未按期整改；三、上市公司会计报表显示净资产为负；四、当公司股票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一旦创业板上市公司触碰到其中任何一条红线，都会面临直接退市和快速退市，而不再经过ＳＴ、不再直接进入代办系统，彻底退市，除非公司自行申请进入代办交易系统。<br>    直接、快速退市的好处不言而喻，可以避免像主板那样“垃圾”股肆虐、重组消息满天飞，通过优胜劣汰保证市场的质量，让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遗憾的是，退市规则之后没有出台明确的责任追溯机制，似乎将风险全部转嫁给了投资者。这样的制度规则显然对投资者不利，而对问题的“制造者”而言，几乎没有承担损失的义务，同时将退市的威慑力也完全转给了投资者，这样的制度意图显然将投资者当成了“坏孩子”来对待，而对问题的“制造者”没有相应的威慑和约束，从而他们上市、退市都是最大的受益者。<br>显然，对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应该平等对待，应该责权利明确，赏罚分明，只有这样才能公正执法和无怨言，否则像现在这样的情形未来执行时一定会有矛盾。因此，现在要明确公司一旦退市后要查明是什么原因导致退市？如果是因为系统性风险或公司盈利模式遇阻，或者是正常性的经营失败，投资者承担股东应有的责任天经地义。如果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包装上市或恶意退市，其导致的退市损失则不应该由投资者来全额承担，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应承担必要的赔偿责任，将投资者的损失降到最小的范围。<br>    国内很多风险教育者经常拿美国纳斯达克的数据来说事，比如２００３—２００７年的这５年间，美国纳斯达克有１２８４家公司退市，超过了这一时期新上市公司的数量，似乎证明投资者为高风险的创业板企业退市买单理所当然。但殊不知，美国是一个多层次资本市场，纳斯达克市场停止交易的公司，并不等于宣判公司死刑，持有摘牌公司股票的股东，仍然可以通过其他市场转让股权。另外，公司因异常原因退市的，管理层和中介机构将会面对没完没了的集体诉讼，直到投资者获得相应的赔偿。<br>    因此，国内创业板亟须出台相关规定，确立创业板公司退市的责任追究机制。<br>    首先，如果退市是系统性风险或正常性的经营失败所致，那么投资者固然要承担其作为股东的责任，但是如果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包装上市或恶意退市，其导致的损失显然不应该由投资者来全额承担，退市后控股股东和保荐机构、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该承担投资者的全部损失。就像美国的世通和安然事件后，ＣＥＯ和ＣＦＯ不但要赔偿罚金，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且中介机构也难逃其咎，要承担巨额的诉讼赔偿。即使公司倒闭破产，也应该恪守市场的诚信。只有让上市公司守法经营、志在长远，才是保护投资者的根本举措；只有让中介机构规矩做事、不当帮凶，才是维护市场诚信体系的关键。<br>    其次，应该提高市场的违规成本，不能让上市公司在创业板高价发行、高价圈钱，然后一“退”了之、一跑了之，应该引入对控股股东的赔偿追溯机制。如果涉嫌欺诈行为，退市后即使砸锅卖铁，也要保障投资者的损失最小。过去主板就是因为上市公司违规成本太低，仅仅一纸监管函和谴责起不到相应的惩罚效果，从而很多公司甘愿以身试法。<br>第三，在中国股市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公司退市锁住的往往是散户和跑不及的机构，而关联股东、控股股东和得知消息的“先知先觉”者很有可能提前出逃。因此，应该进一步强化创业板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对于关联股东在退市前一个月与该公司的任何一笔交易都应该罚没，并追究其相应的内幕信息交易责任，将罚金用于赔偿其他投资者的损失。对符合赔偿资格的投资者，在赔偿时也应该体现相应的惩罚性，对退市前３个月内买入的投资者少一些赔偿，对持有时间长的投资者可以多赔偿一些，目的是体现对投机客的抑制。<br>第四，应该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让三板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进一步规范，少一些纯粹的圈钱市场，让投资者多一些选择。因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可以给一些退市公司的股东提供交易的可能性和希望，给投资者多一道保护层，而不是简单地判“死刑”。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志]]></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4698@qq.com(国平在线)]]></author>
<comments>http://622004698.qzone.qq.com/blog/1256009977#comment</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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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ue, 20 Oct 2009 03:21:47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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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苏培科：创业板该如何估值]]></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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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创业板别被PEG给忽悠了</span><wbr /></span><wbr /><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span><wbr /><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amp;#9632;苏培科/文</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 </span><wbr /><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span><wbr /><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   </span><wbr />【对创业板的详尽阐释见笔者9月22日做客天极网“比特问道”】</span><wbr /></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  </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视频节目：</span><wbr />http://hea.chinabyte.com/cbvideospk/</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创业板首批10家公司平均发行市盈率高达55倍，第二批为57.19倍，远远高于中小板。估计这些公司的开盘市盈率可能会冲到100倍左右。那么，这样的价格是否合理呢？</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    中国创业板定价和估值没有先例可循，只能参照中小板的方法。所以也不知道这些公司的发行价是怎么估出来的？希望相关机构能够简单明了地公布其估值方法，以证明自己不是在炒作和操纵股价。</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    对于创业板估值，有人说创业企业普遍具有非线性成长规律和业绩波动性大的特征，不能再延续以往的市盈率（Ｐ／Ｅ）和市净率（Ｐ／Ｂ）等常用的相对估值指标，应该加进增长率因素，以弥补市盈率对企业动态成长性估计不足的缺陷。于是，很多人照搬照抄地建议采用ＰＥＧ估值法，即“ＰＥＧ＝（每股市价／每股盈利）／（每股年度增长预测值）”，是市盈率和收益增长率之比。但是ＰＥＧ估值法就一定能够弥补缺陷？适合中国的创业板吗？</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ＰＥＧ的根本用意不是用来预测未来。ＰＥＧ法是彼得·林奇的发明，他是据此来选股，当某只股票ＰＥＧ小于１时有可能被低估，当ＰＥＧ大于１时说明该股被高估，而此法也仅仅只是一个试错的依据。而且ＰＥＧ法只适用于原利润基础稳定的公司，而周期性行业和项目类公司等不适合ＰＥＧ估值法。实际上ＰＥＧ法也是一种过往业绩和趋势分析法。但是，我们知道创新型企业的卖点都是全新的盈利模式和新的生存法则，而且成立年限较短，既往收益记录的参照性不强。以此来衡量股票价格和价值则误差可能较大。因为历史数据虽然确定性高，但前瞻性较弱，而预测数据虽然前瞻性强，但不确定性较高。况且，既往收益记录的意义仅仅在于它预示着未来收益状况可能出现的变化，未必能成为未来收益率的判断根据。其中商业周期、宏观经济背景、运营模式和企业家团队的变动等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还有经济学中的边际收益递减和竞争加剧等法则表明，任何陡峭的增长曲线都会逐渐趋平，就看转折点在什么时候。近期，笔者与一些中小企业主沟通时发现，很多人认为中国的大部分企业转折点就在上市后，尤其是一些有原罪、非正常化快速成长和“包装上市”的企业，都想通过上市来“金蝉脱壳”。当然，也不乏有一些有“野心”的企业家想通过资本市场来成长为伟大的企业，但企业家的良心很难用ＰＥＧ算出来。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的现实是，很多公司为了实现上市，经常在过往的业绩中“掺水”，直到瞒不住的时候再进行一次性追溯调整，所以用ＰＥＧ来估值有很大的风险。</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    其实，全球各个创业板市场都有估值困惑，只是成熟市场在ＩＰＯ定价时适当贴现了未来的不确定性。那么，中国的创业板在估值时究竟应该贴现哪些因素？</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    笔者认为首先得加进风险溢价，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短炒毁市”。实际上此次创业板定价已经结合了成长性，所以在估值时就不能再期望更高。毕竟创业板盘子小、流动性弱。如果定价相对合理，不是特别离谱，一、二级市场价差很小，则可以鼓励一些投资者长期持有，而忽略暂时的流通性。可是，创业型企业的未来充满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要鼓励长期持有，就相当于长期冒险，因此企业的成长与投资者的投资回报要呈一致性。定价时应该加入时间因素，首次定价应该贴现一部分未来的不确定性，应该考虑“负成长”的风险，而不是一味叫卖“正成长性”。</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    其次，创业板企业大多处于成长期，规模小、经营稳定性差，宏观经济状况良好时可以爆发式增长，一旦宏观经济出现减速或衰退，最先面临经营风险或破产的就是中小企业，因为他们缺乏足够的抗风险能力。全球金融海啸后，中国倒掉了大量的中小企业，现存的中小企业仍然面临着产能过剩环境的挑战。况且很多中小民营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比较严重，如果一些创业板企业信息披露不充分，一旦被监管层发现，则有直接退市的可能，最终受害的还是投资者。因此，投资者在购买创业板股票时和投资银行保荐人在定价时，一定要考虑这些不确定性导致的风险。</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笔者建议投资者最好使用自己最熟悉的估值方法，选择能看懂的公司，还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随时加入一些体现不确定因素的变量，灵活运用。比如，神舟泰岳曾是在中小板排队等候ＩＰＯ的企业，被刷下来之后其数据和材料经过一番整改，现在却成了创业板中的“大王”，卖价和融资额远远超过了当初的中小板ＩＰＯ计划。这样的企业用中小板的估值方法也未尝不可。</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志]]></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4698@qq.com(国平在线)]]></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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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ue, 13 Oct 2009 03:49:05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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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苏培科：警惕创业板盲目炒新风险]]></title>
<link>http://622004698.qzone.qq.com/blog/125419391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警惕创业板盲目炒新风险</span><wbr /></div> <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amp;#9632;苏培科/文</div> <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 </div> <br>   </span><wbr />【对创业板的详尽阐释见笔者9月22日做客“比特问道”】</span><wbr /><br>  <br>视频节目：</span><wbr />http://hea.chinabyte.com/cbvideospk/           <br>                   <br><br><br>即将正式挂牌的中国创业板，让人期盼让人忧。<br>   <br>盼，是由于中国的创业板“十年磨一剑”，其制度改革和创新非常艰难；忧，是由于中国的创业板沿袭了很多主板的病症，一开始就有些先天不良。<br>   <br>对于中国的创业板，人们寄予了厚望。都希望它是中国未来领军企业的“成长板”，希望在这里诞生中国的微软、英特尔和思科。但从已经公开的数据来看，中国创业板首批发售的１０家企业已被炒过了火。那么，这片“热土”究竟能否长出伟大的“隐形冠军”呢？<br>   <br>一个过度投机和“圈钱”太甚的市场，是很难培育出伟大企业的。这种氛围很有可能会让成长型企业出现“未老先衰”，“竭泽而渔”往往会让市场土壤更加贫瘠。中国主板市场其实就是最明显的例子，往往都是在ＩＰＯ时大肆“圈钱”，等拿到钱后肆意挥霍和用于弥补ＩＰＯ之前的各项隐性成本，从而高增长戛然而止，甚至一上市就“变脸”。而真正想发展主业、再融资时，投资者已经不再相信了，很难再从股市上“圈”到钱。于是，公司不仅没有做大做强，反而“披星戴帽”。<br>   <br>显然，畸形的市场文化很难长出“参天大树”，反而有可能会抑制“隐形冠军”的成长，将“优异”变为“平庸”。其实，企业融资和成长也有其自身的规律和边际效应，并非越多越好。况且，国内很多企业在ＩＰＯ融资预算时都是以最大化为原则，如果发行定价太高，上市公司超额募集，很有可能会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br>   <br>据统计，此次１０家公司的募集资金将达６６．７６亿元，远远超过了原来的３１．５７亿元计划，平均超募比率１１１．４６％。其中，上海佳豪超募率１９０％，莱美药业超募率１６３％。对此，笔者希望监管部门督促这些公司尽快补充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如果不补充或补充计划不过关就暂缓其ＩＰＯ。否则，就是对所有股东和上市公司自身的不负责任。<br>   <br>在此次询价期间，机构们的超额认购倍数也出现了惊人的数据。如，探路者超额认购倍数为１１７．５３倍，乐普医疗为１１７．１２倍……使得１０家公司的发行市盈率平均高达５５倍。而这仅仅只是网下所为，网上认购的资金还不知道超额认购了多少倍。有消息称，９月２５日有近万亿元资金来申购创业板首次发售的１０家公司股票，也有人估计是7800亿元左右（具体数据有待证实）。从创业板申购之前的银行间拆借利率大幅上升来看，“打新”资金应该不在少数。<br>   <br>这恰恰是笔者最担心的问题。主板市场“打新后遗症”很有可能会让创业板重蹈中小板高开低走和香港创业板爆炒的覆辙。如果对于“打新专业户”和开盘价再熟视无睹，不进行严格的监管，则创业板的“首批１０家”股票开盘价很有可能会在１００倍市盈率左右，从而给二级市场的炒新者带来巨大的风险。<br>   <br>从中小板的历史数据来看，一些高市盈率发行和上市的股票会让９０％以上的炒新者亏损。从香港的经验来看，也是如此。香港创业板开设已近１０年，但是首批上市的１４家公司由于在上市初期被二级市场爆炒，导致很多当时买进的投资者至今尚未解套。<br>在这里，笔者希望中小投资者在上市首日购买创业板股票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切勿盲目介入。如果开盘价太高，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可以“用脚投票”，让其空涨空跌。最好能让一些估值虚高的股票在首日跌破发行价，给盲目认购者来个“新股风险教育”。当然，也难免有一些“代人理财”的机构和持有流通筹码较多的机构来维护二级市场价格，来维持新股垄断利润。为了避免新股被爆炒，中国证监会在<br>“创业板执法暨异常交易监管三方联席会”上发布了四项监管规范，最具新意的可能就是严密监控首日交易，对蓄意拉抬股价的异常账户要限制交易和公报，旨在价格操纵，也有意防范开盘价和收盘价操纵。但遗憾的是，他们并没有明确界定哪些行为是蓄意拉抬，哪些属于异常账户，缺乏具体方法。<br>对此，笔者建议证监会和交易所能够严格监测创业板二级市场的交易账户，并与一级市场申购账户结合起来分析，看其中有无“猫腻”。尤其对近期公募基金公司发行的专户“一对多”产品，要进行严格监管，避免其成为创业板二级市场初期的价格维护者，防止其成为“同宗”公司公募产品高价套现的“帮凶”。<br>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志]]></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4698@qq.com(国平在线)]]></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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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ue, 29 Sep 2009 02:39:1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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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苏培科：创业板莫让“新瓶装旧酒”]]></title>
<link>http://622004698.qzone.qq.com/blog/125359001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创业板：“新瓶”莫装“旧酒”</span><wbr /></div><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amp;#9632;苏培科</div>/文<br><br>   <br>创业板ＩＰＯ开闸，一批接一批的企业“过会”，令投资者目不暇接。<br>   <br>从创业板单个企业的平均融资规模来看，仅比中小板小一些，无非是概念“新”一些罢了，仍然延续了主板的规则和弊端。<br>   <br>从权力发审机制来看，３５名委员审核１００多家企业，每天开会都得一个月光景，哪有时间去消化每家企业数百页的上市材料？如果草草了事，显然是对投资者不负责任。最有意思的是，已经“过会”的两批企业都是被发审委“有条件通过”，所谓“条件”就是让上市公司对信息披露有欠缺的地方进行补充。这不免让人疑惑：既然信息披露有欠缺，为何还要让其“带病上场”？难道是为防止日后出问题而预先找“台阶”吗？<br>   <br>从创业板招股书（申报稿）来看，无非是在首页开篇加了一段标准化、格式化的语言：“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br>   <br>这种风险提示形同虚设，无异于烟盒上的“吸烟有害健康”。包括深交所频发的创业板投资者风险教育专栏内容，也几乎是创业板的介绍及“软广告”，而没有发布任何对创业板游戏规则利弊的深度剖析，更没有对具体高新产业和成长性公司的风险揭示。<br>   <br>从发审程序来看，似乎也仅比以往多一个环节：每次开会前，委员们都要填写《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委员与发行人接触事项的有关说明》。在缺乏必要核查和约束的情况下，即使有“接触”、“利益”、“不正当手段”等，委员也会说没有。何况，一些“隐性”寻租（间接性接触）、关系疏通等行为其他人无法得知，也没有建立相应的稽核和责任追溯机制。比如，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成了发审委员，则该所的业务大幅增长，发审委员是否会“隐性”照顾这些客户？在权力发审的制度下，这些现象很难避免。因此，只有尽快改变“裁判员”与“运动员”一身兼的权力发审格局，尽早让“注册制”代替权力发审，才是最终解决途径。<br>   <br>创业板仍然沿用了中小板的交易规则，但有所不同的是：在熔断机制上增加了涨跌幅限制，如股票价格首次上涨、下跌达到或超过２０％时，临时停牌３０分钟；首次上涨、下跌达到或超过５０％时，临时停牌３０分钟；首次上涨、下跌达到或超过８０％时，临时停牌至集中竞价收市前３分钟，之后再进行复牌，并对停牌期间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然后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br>   <br>此举显然是为了防止上市首日爆炒，比以往相对合理。但有一个巨大的漏洞，就是这个熔断门槛是建立在开盘价的基础之上的。于是，通过做高开盘价就可以绕开熔断机制。为了弥补这一漏洞，必须有效打击和监管虚假报价、操纵开盘价的行为。<br>   <br>此外，从源头上抑制一级市场的爆炒和虚假繁荣也是关键。目前，一级市场囤积了大量的“打新专业户”，仅各大商业银行发行的存续理财产品就超过４１００只，理财业务市场规模达到７０００亿元。而银监会又明令禁止其进入二级市场，不允许购买股票型基金和未上市股权，并对很多投资方向都作了限制，似乎成了只允许其“打新股”的指令。如果再加上保险、信托、私募等机构资金和一些企业申购资金，则“打新”规模异常庞大，而这些资金又是专门从事“打新股”，从不介入二级市场。一旦他们流入创业板市场，同样会给创业板市场制造出供不应求的假象。<br>对于新股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上市首日爆炒的行为，笔者曾多次建议管理层通过“市值配比认购法”（让申购者按照市值与可申购量１&amp;#8758;１的关系来申购），从制度上限制“打新专业户”。如果监管层继续对开盘价操纵和一级市场“打新专业户”熟视无睹，创业板被制度性爆炒不可避免。这样，创业板很有可能会沦为一级市场的盛宴，而成为二级市场炒新散户们的炼狱。<br><br>作者关于创业板的系列文章：</span><wbr /><br><br></span><wbr /><br>《创业板仍受制于权力发审》（2009年8月18日发表）<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ed0b.html<br>《创业板开闸应先于主板IPO》（2009年6月19日发表）<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didf.html<br>《防止创业板成为“小小板”》（2009年5月5日发表）<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d3vf.html<br>创业板不能成为“摊派板”（2009年4月7日发表）<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cnjy.html <br>别让创业板患上“主板病”（2007年12月5日发表）<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0br3.html <br>落实金融３０条要吸取股改教训（2008年12月16日发表）<br>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f4e330100bkes.html<br>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延伸阅读请浏览苏培科文集</span><wbr /> http://blog.sina.com.cn/spk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志]]></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4698@qq.com(国平在线)]]></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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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ue, 22 Sep 2009 03:11:24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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