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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马宇]]></title>
<description><![CDATA[马宇的空间]]></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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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20 Nov 2009 04:42:1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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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南方周末为何不能给奥巴马应有尊重？]]></title>
<link>http://622006040.qzone.qq.com/blog/125869250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style="text-align:center;">南方周末为何不能给奥巴马应有尊重？</span><wbr /></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马 宇</span><wbr /></div><br> <br>奥巴马总统访华，无疑是中美关系中的大事。但在高层会谈、对话青年等例行安排之外，一件事情却引起了颇大反响：奥巴马总统没有接受中国的权威官方媒体专访，却接受了南方周末的独家专访！<br>据说，此次专访是由美国驻华大使馆提议，奥巴马亲自点名，通过两国外交渠道安排进行的。南方周末总编辑向熹、国际新闻记者张哲和摄影记者翁洹，在北京国际俱乐部饭店对奥巴马进行了历时10多分钟的采访。<br>美方选择《南方周末》，当然有其考虑。为何不选级别最高的XX日报、XX社？为何不选受众最多的XX电视台？中国的部级、副部级、局级媒体多了去了，为何偏偏选中了偏处一隅，连名字都象是娱乐媒体的《南方周末》？<br>原因其实很简单，中国人都知道：哪些媒体报道的新闻你会看、会信？什么媒体说的话你觉得有价值而不让人厌恶？<br>其实这篇7个问题、千余字的专访，内容完全是按照规定套路来的，“符合中国国家利益”。即便如此，似乎仍有波折--不说有谣传当期报纸被禁售（事实证明没有，我就是在门口报摊上买的报纸），电子版也不许上(这好象是真的)，就是在本期的报纸版面处理上，也颇有玄机：如此重要的独家专访，放在了二版。一版有个标题“奥巴马接受南方周末独家专访”，但字号也小于头版文章《官员道歉十年史》。而一版二版，有近一半的版面留白。以南方周末国内一流（抱歉，应该是不在一个档次）的新闻素养，我想他们不会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样的新闻。但，又能怎样？！<br>固然，形式大于内容，中国人心知肚明。作为一名高度关注中美关系的中国研究人员，本没指望从中找到什么爆炸性内容，但我却发现了一点小问题：南方周末向奥巴马总统提问了7个问题，对奥巴马一直以“你”相称，从未称呼“您”或“总统先生”。<br>这不能不说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情。英语中，当然没有“你”、“您”之分，但我们中文是有的--这也体现了我们中文的优雅和文明。据说法国人就以法语中有“你”、“您”之分而认为法语比英语更优雅文明，进而以为法国人更有文化而英国人太粗俗。姑且不说中文的深邃博大和待人接物的悠久传统，日常生活中，我们也都有基本的礼仪，以“您”相称，来表示对于对方的尊重。对长辈、上级或客人说话，称呼“你”是没有礼貌、缺乏教养的表现。难道在最讲究礼仪的外事方面，我们居然忘了吗？且不说奥巴马是美国总统代表的是美国人民，且不说他对于中国抱持友好态度，且不说中美的友好合作关系，且不说他以美国国家元首身份正在我们国家进行工作访问，即使把他作为一个客人，一个采访对象，我们也应该有基本的礼貌和尊重吧？<br>我不相信这是南方周末记者的疏忽或轻慢—我还是相信他们的专业素养以及人文素质。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一种报复心理？--你敢自选媒体，那我也对你不客气！是某种规则还是心态导致了“你”来“你”去？难道在那种思维逻辑和表达语系下，以“您”相称会伤害我们的民族自尊吗？会让我们变得卑下吗？以“你”相称就能给我们与美国人平起平坐的感觉吗？就能增强我们的民族自信心吗？<br>中国要成为世界大国，中国人要证明自己是文明人，中华民族要向世界展示自己的悠久历史和全新形象，需要从尊重别人开始。<br>（2009年11月20日）<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志]]></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6040@qq.com(马宇)]]></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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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20 Nov 2009 04:42:1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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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 为格力起诉广州财政局叫好]]></title>
<link>http://622006040.qzone.qq.com/blog/125793050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style="text-align:center;">    为格力起诉广州财政局叫好</span><wbr /></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马 宇</span><wbr /></div><br> </span><wbr /><br>格力空调因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一项招标采购结果不满，而将广州市财政局告上法庭。一家企业，用这样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监督政府的行政行为，可敬可佩！<br>就事件本身来说，格力当然有权提出异议：作为一家国内知名的空调生产企业，报出了最具竞争力的价格，结果最后的订单却给了报价最高的。格力1707万的价格已经有了正常利润，那么采购部门为何却要以比格力高出26%的价格采购同样档次的产品呢？广州纳税人凭什么要多付这444万元？其理由是否站得住脚，有关部门是否敢把采购依据、评标过程公开？<br>格力的做法值得赞赏之处，还在于它打破了一个“潜规则”：政府采购是不容企业有异议的，否则以后你就自然出局，别在这个圈里玩了。于是，明知道政府采购，所谓的公开招标，暗地里猫腻甚多，背地里大家怨声载道，但明面上谁也不敢出头捅破这层窗户纸。也于是，作恶者肆无忌惮，受损者忍气吞声；而更糟的结果是，那些受害的企业，长此以往也玩起了“潜规则”，同流合污，暗箱操作，坐地分赃，最终受害的只有一个：最后的埋单者—纳税人！<br>而格力，终于开始对这种现象说“不”，宁愿冒着失去广州政府采购市场的风险，也要讨个说法，使政府采购真正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下，置于法律的监管之下，于国于民大有益焉，能不拍案叫好，予以声援？<br>众所周知，本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减少腐败可能、更有效使用财政资金的政府招标采购，早已经成了某些主导者、参与者瓜分国民财富的一条通道。企业为了自己的产品能够列入政府的招标单子需要进行公关，参加投标需要公关，拿到订单更需要大大公关！以至于政府大批量采购商品比市场零售价还高也不是新鲜事。不信你买台电脑试试，看在政府采购名单上的是不是都比同类产品市场价格高？你不能不问，既然政府采购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通过招标竞争减少财政支出，为何反而越买越贵？--实际背后的逻辑也很简单：这贵出来的一块，就是企业的暴利和贪官的租金！<br>但对于如此明显的腐败证据，长期以来我们都无动于衷。虽然这样的政府采购在损害着我们民众的利益，在损害着企业的利益，在损害着市场、损害着法律、损害着政府，但我们要么无能为力，要么漠然置之。<br>现在，终于有了我们的一家企业，要挑战这种现象。即使改变不了现状，但总好于默默忍受、继续受害吧！<br>若此举能够推动我国政府采购的规范化、透明化，格力功莫大焉！<br>（2009年11月11日）<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志]]></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6040@qq.com(马宇)]]></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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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Wed, 11 Nov 2009 08:56:24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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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向文波和三一的栈道计]]></title>
<link>http://622006040.qzone.qq.com/blog/125775853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style="text-align:center;">   向文波和三一的栈道计</span><wbr /></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马 宇</span><wbr /></div><br> <br>近日，《每日经济新闻》等媒体连续发表多篇报道，揭露三一重工定向增发购买三一重机，涉嫌非法侵吞中小股东权益和信息披露造假：<br>--2009年9月14日三一重工定向增发1.18亿股购买三一重机有限公司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参与定向增发的10名自然人中，9人均是三一集团(三一重工控股股东)或三一重工的高管。而此次定向增发收购的挖掘机资产，竟然是上市公司在6年前以1782万元卖出的！<br>--三一重工于2003年7月3日登陆A股，当月就将挖掘机资产剥离出去，买方为三一新材料。三一重工和三一新材料同为三一集团控股，为同一个实际控制人。当时出售的理由是：“挖掘机业务属于新业务，盈利能力较低、竞争日益激烈，为了维持三一重工较高的毛利率，为了维护股东的权益，决定出售挖掘机资产。”可实际情况与三一重工的描述恰恰相反，该业务在剥离出上市公司的6年时间内飞速发展，销量增长了30倍，几乎每年翻番，收入超过10亿元，净利润也超过1亿元。<br>--2003年8月，三一新材料由湖南长沙迁入江苏昆山，9月更名为昆山三一重机。2004年12月，昆山三一重机（后变更为三一重机）控股股东变更为一家注册地在维尔京群岛，名为三一重机（中国）有限公司的企业。而注册地也是维尔京的三一重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三一重机（中国）100%的股权。三一重机10名股东中除王海燕外，其余9人均是三一集团(三一重工控股股东)或三一重工高管。<br>一连串的倒手运作之后，原被抛弃的“不良”资产价值暴增110倍！<br>而暴增的结果，就是三一重机的股东们每人至少获得了上亿元的回报！<br>但是，这种回报，却不是正常的生产经营或资本运作带来的，而是涉嫌非法获利。在高管们的个人资产增加了近19亿元的同时，三一重工其它股东的损失是多少？对诚信、对规则、对法律的破坏所造成的损失是多少？<br>在被经济学家评论为“不如赌场”的中国证券市场上，这类事情当然绝对不是个案。大股东利用各种手段侵害中小股东权益，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我不是研究证券市场的，本就只是作为一个普通的经济新闻来看，但却联想起了几年前发生的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情：凯雷并购徐工一案。<br>关注中国经济事务的人们大概对此还有印象。因为是否允许凯雷并购徐工当时已经上升到了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并几乎引起了一场全民大讨论。大家应该也还记得，当时慷慨激昂地站出来要捍卫国家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阻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就是三一重工的向文波总裁。<br>作为一名相关的政策研究人员，当时我对那场大讨论一直密切关注，但却没有参与。对于向文波先生的做法和观点，我也认为其思路或有偏狭，论证颇多谬误，但总是出于一片爱国之心，正如他自己所说，不是一个“经济民族主义”分子，而是“国家利益主义”分子。但看了三一重工前述的操作手法和过程，以及时间的高度吻合，我却不由得不怀疑了：向文波总裁是在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吧？虽然在当时的讨论中就有人说向先生有阻击竞争对手的嫌疑，但我以为可以理解，并且向先生的做法也是完全正常、合法的—任何企业、任何商人都不希望自己的竞争对手坐大，对于凯雷并购徐工，向总裁无论作为企业家还是公民，都可以明确说出自己的反对意见。但现在看来，向先生的所作所为，也并非完全出于爱国之心和正常商业之争。<br>向先生一再强调徐工属于装备业，是战略产业（至于到底是不是笔者此处不谈），产品关系国家经济安全、产业安全甚至军事安全，因而不能让外资控股。但三一旗下生产同类产品的三一重机，向总裁怎么却给搞成了外商独资呢？顺便说一下，2006年10月，三一重工还将三一重装75%的股权，以8183.36万元转给三一香港集团公司，转让价格仅比公司2004年原始投资7500万元高出683.36万元；而2009年三一重装的销售收入可望超过20亿元，利润上亿元。这块“不良”资产原本也要回购，现在据梁稳根董事长说不排除单独在境外上市。<br>向总当然可以说，这个外商是假外商，实际还是我们10个中国人呢！但你们这些中国人，为什么要把资产转移到国外去？若按照你反对凯雷并购徐工的理由，战略产业被外国人控制了会危害国家安全，那么凭什么让大家相信你们这些把资产转移到国外去的中国人呢？你们若把三一重机在境外转卖给凯雷或者卡特，国家可是连有效监控都做不到呢！何况，很多企业家都有外国护照或绿卡，或许你们10个人没有，但大家总还是不免有所疑虑。其实我很理解，中国民营企业做成假外资，主要是为了资产安全、经营方便（以前还有优惠政策）等原因，但你向总裁却掉进了自己的逻辑圈套里，能够让大家相信你吗？假如你都对中国的体制环境没有足够的信心，你那些煌煌之言不连基本的道义基础和逻辑基础都不具备吗？<br>向总裁还义正词严地谴责徐工并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但在三一重工定向增发中，向总的做法却有过之而无不及：原卖给高管的剥离资产评估采用成本法，账面价值1783.38万元，评估值1782.42万元，增值-0.96万元，增值率为-0.05%；购回时根据收益法，账面净资产为46380.11万元，评估价值为21.43亿元，评估增值率高达362.03%。向总曾经说徐工评估中没有考虑无形资产，那我也问向总：你们在替上市公司卖、你们10个人自己买那块资产时，考虑无形资产了吗？挖掘机技术你们可是从1999年以前就开始开发了呢！怎能为了通过上市审核就把公司资产说得如何如何好，卖出时又说得如何如何差呢？你们大家转小家时低卖、大家买小家时高买，把其他股东权益置于何地呢？你们连本企业股东的合法权益都涉嫌非法侵吞，却还要奋起捍卫国有资产不流失，是不是崇高得过了头呢？<br>向文波先生在当时的辩论中完全一副大义凛然、为国为民的样子，矢口否认自己有私心（实际有私心是可以理解的，只要合理合法），但现在看来，说没有私心怕更站不住脚了：<br>由于徐工并购案的争论乃至被否，中国工程机械行业整合步伐放慢，新的资金进入受阻，市场竞争力度大大减弱，目前看来最大的受益者就是三一集团：一是其行业地位得到了提升，二是其销售、利润都大幅度增加：据向先生自己披露：2007年集团销售突破135亿，税前利润达到了40亿！利润率高达29.6%。三一重工2008年销售收入137.45亿元，比上年增长50.3%。而被剥离的那块，销售、利润更是翻番增长（2007年三一重机营业收入为11.27亿元，净利润却达到了惊人的9.16亿元，利润率为81.3%，典型的暴利—根据原报道），所以现在才可以“名正言顺”地以高溢价买回来！<br>向先生当然可以说自己不是有意做的这个“局”。但眼前的结果却清楚地表明这是一个很漂亮的“局”。向先生若说自己是“妙手偶得”，怕难令人信服，尤其是政府主管部门。<br>向先生还说2008年上半年徐工重型实现收入87亿、利润9.3亿，利润率也达10.7%。可见行业利润率远远高出国内其他一般制造业（如技术、资本密集的电子产业行业利润率仅为3%-5%）。根据一般的市场规律，这种情况下应该有大量外部资金流入才对。但实际却没有外部资金大规模进入，使这个行业得以基本维持以往的竞争格局。这种反市场现象说明了什么？向先生口口声声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产业安全，但却拼命阻止充分市场竞争以获取超额利润，掠夺中国的消费者福利（三一重工销售绝大部分是在中国市场实现的），结果真的是有利于我国这个行业发展吗？<br>资料显示，向文波总裁是三一重机的第三大股东，持股7.68%。按其持股比例计算，2003年购买剥离资产时花了136.9万元；现在卖回去却获得了1.52亿元！净赚超过1.5亿元，回报率高达11007.9%！如此高的投资汇报率，大约只有向总裁这样既懂商业又懂政治还懂国情的精明企业家才能创造得出来。但，其手段是否合法，其收入是否能落袋为安，大约还需证券监管部门调查以后再说。<br>对比分析这样两个事件，大约可以使我们更加清晰一些事情：<br>其一，反市场的经济民族主义，表面上是为了国家、民族好，实际上是在损害国内消费者利益，阻碍了行业发展，也就从根本上对国家经济安全、产业安全造成了损害；<br>其二，具体商业行为还是应在经济层面考量，在法律法规政策框架内规范操作，而不应动辄上升到国家、民族、意识形态的高度；<br>其三，公心、私心，人人皆有，合理合法的私心、私人利益应该得到保证和正常实现，为国为民的公心也不是天然占据道义和理论制高点；<br>其四，凯雷并购徐工，如果真的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政府可以依法否决；如果操作过程中真的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可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如果只是现行法律政策不完善，应该对有关法律政策进行修订补充—但不应该利用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模糊，曲解中国的开放国策，限制中国的市场开放，为部门、团体或个人利益服务。<br>凯雷并购徐工，或许有利有弊，但总还可以趋利避害；三一重工的此次涉嫌违规操作，却有害无益，既损害了其他股东权益又破坏了市场规则。比较两个事件，某种意义上来说，向文波之害要远甚于凯雷并购徐工。<br>（2009年10月30日==注:此文不知为何被河蟹了.或许资本的力量还是无处不在的.所以换个名头再贴上看看-11.9）<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志]]></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6040@qq.com(马宇)]]></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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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09 Nov 2009 09:07:37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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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金牌支撑不住柏林墙]]></title>
<link>http://622006040.qzone.qq.com/blog/125775741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32px;line-height:1.8em;">金牌支撑不住柏林墙</span><wbr /></span><wbr /></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马 宇</span><wbr /></div><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今天是柏林墙倒塌20周年。实际上，20年前的这一年，发生了很多历史会永远铭记的事情。</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我们选取一个小小的视角，看看柏林墙倒塌与东德的金牌机器。</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前东德，堪称世界竞技体育的金牌制造机。从1968年首次参加奥运会到1988年汉城奥运会期间，东德共获519枚奖牌，仅次于美国的774枚和苏联的624枚。但东德人口远少于美国苏联，所以若以人均来算，东德获得奥运奖牌的能力还强于美国苏联。但东德获得了如此多的金牌由怎样了呢？柏林墙一样倒掉，两德合并实际是东德并入了西德。--而西德，在竞技体育上似乎难与东德相媲美：1988年的汉城奥运会，东德37金、35银、30铜列第二，西德11金、14银、15铜列第五。</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柏林墙倒塌后，辉煌的东德体育背后的黑暗被揭露出来：在长达20年的时间内，东德有组织地研究、服用禁药，以至于几乎所有的优秀运动员都在服用禁药，其中包括几乎所有奥运奖牌获得者，人数不下于10000人，导致至少100人死亡。可见，原东德政府为了把金牌打造成人民的兴奋剂，不惜采用直接给运动员服用兴奋剂的卑劣手段。但最后的结果证明，兴奋剂能够带来金牌，却依然不能强化国本，不能支撑住柏林墙，在最为辉煌的一届奥运之后一年，柏林墙就轰然倒塌。</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历史过去了20年。可笑我们仍然以为金牌就是体育的一切。那些需要政绩的体育官员，以及背后需要精神兴奋剂的各种力量，仍然推崇举国体制，宁愿把国家有限的体育资源用于金牌的争夺上，而不是提高国民的身体素质，和完善国民的身心健康。如此体育观，居然堂而皇之地占据中国的主流，还美其名曰“为国争光”，真乃可悲可叹！</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推崇举国体制者可有千万个理由。但在柏林墙坍塌的事实面前，还不如个肥皂泡。</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2009年11月9日）</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    </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志]]></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6040@qq.com(马宇)]]></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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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09 Nov 2009 08:51:5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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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万头牧场能否助蒙牛们走上质量安全之路]]></title>
<link>http://622006040.qzone.qq.com/blog/1257141024</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style="text-align:center;">万头牧场或可成行业标杆和质量龙头</span><wbr /></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 </span><wbr /></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马 宇</span><wbr /></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 </span><wbr /></div><br>中国乳业，在经历了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以后，已成惊弓之鸟。消费者战战兢兢，市场信心至今未复；企业如履薄冰，惟恐曝出任何质疑。近期的一个不算事件的事件，也在这种行业背景下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甚至涂上了一丝暧昧的色彩：那就是一些乳企推行的万头牧场行动和某些业内专家的质疑。<br>根据现有资料看，国内的乳品巨头都在推行万头牧场计划。这一方面是有关产业政策要求所致，更深层次原因则还是市场压力。三聚氰胺事件以后，政府有关部门接二连三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乳制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等，《食品卫生法》也加速通过实施，严格控制产品质量。2009年修订的《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规定“新建乳制品加工项目已有稳定可控的奶源基地产生鲜乳数量不低于加工能力的40%，改（扩）建项目不低于原有加工能力的75%。液态乳生产企业所用生鲜乳100%使用稳定可控奶源基地产的生鲜乳，配方粉生产企业所用原料50%以上为稳定可控奶源基地产的生鲜乳”，进一步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产业政策“支持乳制品加工企业加强自有奶源基地建设，鼓励自建、参股建设规模化奶牛场、奶牛养殖小区”。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建立万头牧场才成了各大乳企强化质量控制和掌握奶源的战略重点之一。<br>市场和政策的变化，必然导致我国乳业的重新洗牌和资源整合。不是所有的乳企都有能力进行大规模投资建立万头牧场，一个牧场数亿元的投资不是那些中小乳企能够负担得了的。1000多家乳企中的大多数，将可能在今后几年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出局或被兼并整合，乳业资源将向大企业集中，形成更为合理和高效的市场竞争格局。这有利于产品质量控制，同时也会使中国乳业摆脱向下竞争的恶性循环，走向质量基础之上的技术、管理、成本、品牌、价格竞争。<br>毫无疑问，中国将会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乳制品消费市场之一，市场潜力虽经前些年的高速发展仍远未挖掘出来，如果建立了严格的行业质量控制体系，那么市场的扩展将不可限量。但问题在于，以中国目前的国情，如何才能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让消费者保持对于整个行业的基本信心？<br>于是，有了政府对于可控奶源的要求；于是，有了蒙牛等乳业巨头的万头牧场战略。据蒙牛公司宣布，蒙牛计划在今后几年内投资数十亿元，参与建立20个到30个大型的牧场，以稳定原奶来源，提升原奶品质。果真如此，将能够给蒙牛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优质原奶，进一步巩固蒙牛的市场领先定位，加快其推行原料市场一体化、食品安全国际化、战略资源配置全球化的步伐。<br>几年前，笔者在呼和浩特调研时，曾经参观过蒙牛的澳亚国际牧场，深为其先进水平而赞叹。但同时也有疑问：一是这样的牧场可不可以在全国推广？二是其成本是否过高，只能生产高端乳品？<br>或许澳亚牧场更多地具有象征意义，但此次的万头牧场则更多地具有市场价值和普遍意义。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建立大规模牧场当然会存在一些问题，如囿于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限制，在我国的大多数地区，难以找到大片适宜的土地，建立动辄数千亩的庞大牧场；而土地承包责任制导致的农村土地经营高度分散，也会大大增加牧场成本。但是否由于这些条件的局限，就只能进行分散饲养呢？似乎也未必尽然，只是我们需要找到适宜的方式来解决有关问题。<br>笔者对于乳业的了解还限于皮毛，仅去过几家乳业企业，且不是为了进行行业调查；但对于禽业却曾经做过较多研究。养鸡和养牛，一个卵生一个胎生，使行业特点有了巨大差异，前者更适宜大规模机械化饲养；后者则需投入更多人力资本。也正因此，决定了美国等西方国家在肉禽方面更具比较优势，而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我国则在养牛养羊等方面更具比较优势。美国等国家的养鸡场一个人可以养鸡数万只，我国难以做到，但可以分散到农户，规模多为几千只，一个农户的承包地就可以建一个小型养鸡场。为了进行质量控制，我国引进了正大的公司+农户模式，对饲料、用药统一配送。但在这个过程中，散户饲养还是导致了一些质量问题，如为了减少鸡的死亡而违规用药。<br>万头牧场建设是否可以借鉴我国禽业发展的经验教训而找到自己的合适方法呢？相信是可以的。养鸡养牛行业特点不同，但市场规律相通、质量控制要求一致。虽然不可能完全取代散户饲养，但建立若干万头牧场，使之成为行业标杆和质量龙头，从而带动散户饲养提高质量控制水平，或者以万头牧场为支撑（核心）组建奶农联合体，或将为我国的奶业发展找到一条长治久安之路。<br>至于有的行业专家提出的“适度规模化”问题，我倒不觉得这与万头牧场的发展思路相冲突。难道万头牧场就只能是一万头，而不可以三千头、五千头？这种万头牧场应更多地是一种规模化饲养的概念。<br>中国的乳业市场还在初始阶段，中国的乳业企业也远未成熟。改革开放后发展起来的蒙牛们已经具有相当规模，初步奠定了在中国市场的地位；但真正要成为国际级乳业巨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万头牧场是否能为蒙牛们的新战略奠定基石？我们期待着。<br>原因无他，中国的消费者需要信得过的乳产品；中国也需要能够跟国际跨国公司全面竞争的民族企业。<br>（2009年11月2日）<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志]]></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6040@qq.com(马宇)]]></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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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02 Nov 2009 05:18:1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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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我们都是待钓的鱼]]></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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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div style="text-align:center;">     <span style="font-size:32px;font-family:'隶书';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我们都是待钓的鱼</span><wbr /></span><wbr /></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24px;font-family:'隶书';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 </span><wbr /></span><wbr /></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18px;font-family:'楷体_GB2312';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马 宇</span><wbr /></span><wbr /></div><br> <br>我们是人。中国人。<br>你是农民？你是工人？你是售货员？你是司机？你是作家？你是企业家？你是程序设计员？<br>你是会计？你是工程师？你是经理？你是研究员？你是画家？<br>你是学生？你是教师？你是厨师？你是服务员？<br>你是爸爸？你是妈妈？你是儿子？你是女儿？<br>你是失业者？你是流浪汉？<br>你是什么？<br>甚至，你是官员？<br>……….<br>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在一种特殊语境中，你只不过是一条鱼---一条待钓的“鱼”！<br>我们不希望当鱼。尤其不希望当被钓的鱼。如果只能当鱼，我们选择当江河湖海中的鱼。我们宁愿选择当“相忘于江湖”的鱼，不愿当被迫“相濡以沫”的鱼，更不愿意当命中注定会被钓的鱼。<br>我们是人。<br>（2009年10月26日）<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志]]></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6040@qq.com(马宇)]]></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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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26 Oct 2009 08:47:2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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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上海官员蠢笨令人叹为观止！]]></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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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div style="text-align:center;">      钓鱼执法是政府管制泛滥的必然结果</span><wbr /></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马 宇</span><wbr /></div><br> <br>二十世纪初期，有人写了一本书，叫《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该书作者“九死一生”通过二十年间的遭遇和见闻，揭露了清朝末年的黑暗现实。书中道：“我出来应世的二十年中，回头想来，所遇见的只有三种东西：第一种是虫蛇鼠蚁，第二种是豺狼虎豹，第三种是魑魅魍魉”。但对比当下社会，“九死一生”所描述的怪现状，怕要正常得多了。他若看到上海这种“钓鱼式执法”，更会佩服这些执法部门的创造力吧？<br>中国当今的怪现状已经到了让中国老百姓见怪不怪的地步了。“除了假的是真的，什么都是假的”；官员贪腐又讲义气就是好官；官员犯了错可以不被追究完成了任务却要自己给自己发奖金；垄断国有企业盘剥民众却被评为“最具社会责任”……诚为集古今中外怪现状之大成。最新的例子是正在进行时的上海“钓鱼执法”。<br>针对媒体的质疑、民众的愤怒，上海有关部门再次组成联合调查组来调查“事件真相”。此前的浦东新区执法部门的调查结论是：“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于当晚约8时在浦东新区闸航路188号附近当场查获的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不存在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这种调查，荒唐性显而易见：首先自己查自己，违背了基本的回避原则；其次调阅的所有案件材料，都是执法者自己早就做好了的，什么现场询问笔录、违法行为扣留机动车移送单、调查处理通知书、暂扣、扣押物品凭证之类，上海一年要“查处”上万辆非法运营车辆，这些程序和资料如何做到天衣无缝早就驾轻就熟，当然完全“依法”，还用查？三是完全没有第三方证据，比如除司机、“乘客”之外的证人证言以及律师提出的还原现场；四是其他有助于揭示真相的调查也都没做，如调查“乘客”是否还举报了其他“黑车”？如果举报了，基本确定这人是个职业钓钩，否则他每次乘黑车都“恰巧”被执法者抓获的几率趋近于零，再辅以其他证据（如乘车路线、原因解释等）就可以确定他是否是故意陷害。<br>我一直觉得上海人很聪明，但这样的调查让我知道，上海官员的蠢笨实在是让人叹为观止！可悲的是，他还以为这样的调查结论就可以愚弄关注此事的中国人了呢！就可以把舆论的抨击、受害者的诉讼弹压下去，继续自己的罚款经济美梦了呢！<br>作为一名经济政策研究人员，我更关注的，还是此事背后的根源何在？毫无疑问，上海乃至全国的钓鱼式执法，起因在于罚款产生的利益：执法部门因此有了权利、钓钩因此有了动力。但为什么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黑车扣押并收取罚款呢？理由是为了维护交通运营秩序--好了，钓鱼执法的法理依据找到了，可我们再问一句：产生黑车的根源在哪里？为何政府部门如此严打，乃至普遍采取钓鱼执法，一次数千上万元的罚款不可谓是小数目，可黑车依然盛行？答案却是：政府严格管制交通市场准入，造成了巨大的市场需求不能得到满足，为“黑车”生存提供了土壤。<br>我居住的小区，地铁站口、公交站点、小区门口，多年来一直黑车云集。执法部门多次打击，可依然黑车照开、乘客照坐。为什么？因为黑车解决了政府解决不了的小区交通问题。那个小区很大，人流集中，公交车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而出租车又不愿意拉小区内的活，不坐黑车坐什么？我也知道打黑车没保障、坐小三轮危险，可当我半夜出了地铁，能再等半个小时的公交车吗？甚至公交车根本就不到我那楼，还要再走十几分钟的路？我也曾经要打车去机场，等半天等不到出租车，最后只好打黑车--而从此以后，我就干脆直接打黑车，反正价格差不多，那些人天天在门口蹲活也不会坑蒙拐骗。<br>说实话，我作为一个消费者对于黑车有好感，它对我们的出行提供了方便。但我以为，与表面上对于黑车深恶痛绝的政府部门相比，我的这点好感就差远了--他们岂止是好感，简直就是感恩戴德呢！我们都知道，黑车为这些部门提供了存在的理由，是他们权力的来源，也是他们行使权力获取利益的对象—近似于衣食父母。如此一来，我们就该明白黑车为何屡打不绝了吧？执法部门既要打击黑车以获取利益，还要保护黑车、不断创造黑车以维护权力基础，制造自己继续执法的理由。看看治安恶化后公安局长多半是常委我们就知道，如果黑车多到一定地步，交通执法部门领导进常委也说不定呢！<br>所以我要请问那些执法部门：你们为什么不放开出租车经营市场？你们一方面严格控制出租车市场准入，导致了市场短缺；另一方面又严打黑车，到底是什么意思？你们若是真正为人民服务，就好好解决交通问题，让我们走得了、走得好；若是不能，就让市场来解决问题，那些黑车本就是现成的市场资源。可你们的做法是：公共交通做不好以各种借口推搪；严格控制出租车市场准入，强化自己的权力（出租牌照越短缺你们的权力越是炙手可热；黑车越多你们罚款越多寻租越多）；对所谓非法运营严厉打击，表现为罚款金额越来越大。你们为什么不考虑民众利益改变管理思路和行政方式呢？对了，那会让你们丧失行政权力，丧失寻租机会和罚款自肥机会！所以你们就通过严控市场以制造“黑车”，然后再以维护秩序的名义打击黑车，把整个的行政审批、执法罚款变成了环环相扣的生权发财产业链！<br>由此可见，钓鱼执法就是这种行政管制泛滥的必然结果。不改变这种行政管制、不严格约束地政府的权力扩张，就不可能根除钓鱼执法现象。<br>各位可以想一想：在所有的行政管制强化领域，是否都存在这种钓鱼执法（先严格制定标准，使大多数被监管对象难以达到，不得不违法违规操作；其次是对于被监管对象的违法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采取默认态度；然后再根据各种需要以执法为由想查谁就查谁）？当权力扭曲了市场、践踏了规则、蔑视了正义，就必然产生另外的规则和行为，而这些反过来又成了权力自我强化和扩张的借口。投资审批、企业注册、税收征收、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等等，莫不如是。<br>《道德经》云：“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我们是否可以说：凡有苛政，必有刁民；先有刁官，后有刁民？“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br>呜呼！无为而治，何其远也！<br>（2009年10月22日）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志]]></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6040@qq.com(马宇)]]></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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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22 Oct 2009 05:29:57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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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商检正面典型的负面警示]]></title>
<link>http://622006040.qzone.qq.com/blog/1255422140</link>
<description><![CDATA[  <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商检正面典型的负面警示</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马 宇</div><br> <br>日前在一地区调研，当地商检局介绍他们的工作，当然是“服务地方经济、促进经济发展”啦，以及如何实现“提升能力，有效监管，确保安全，科学发展”之目标啦，最终果然“创新监管，强化服务，提升能力，检验检疫事业实现了新突破，为当地开放型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按现行评价标准，这个商检局做的工作在全国来说也算是很好的了，那么我们就来解剖一下这个正面典型。<br>从这个局的成绩来看，最主要的有两条，一是降低检验检疫费用，为企业节省经营成本；二是优化服务，为企业出口提供便利。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为了应对当前的金融危机，对于部分出口产品本年度内减免检验检疫费，如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全额免收检验检疫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纺织服装产品收费降低30%；新增补的法检商品过渡期内实行全额免费，出口免验商品免收检验费。据该局估算，全年将少收检验检疫费1000万元。在优化服务方面，该局实行全天候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还采取了“直通放行”、“绿色通道”等便民服务方式。<br>但我的疑问是：根据我国的《商检法》、《标准法》，进出口商品不能再检验产品质量，或者可以按照国外进口商的质量要求生产出口产品，可为什么至今还在大规模地检验出口商品质量？据统计，从全国来看，按规定需要进行出口商检的商品批次约占总出口的45%左右，但当地2008年出口50多万个集装箱，因为多为拼装货物出口，所以约有40多万个集装箱需要进行商检，约占80%。该局2008年共检验出口货物5万余批次，估计今年可达到8万批次左右，漏检率高达80%以上。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指责企业不依规报检呢，还是该反对商检部门非法行政？如果真是为了企业方便、降低企业负担，就应该依法取消泛化的出口商品质量检验，而不是先把大面积的出口商品设置为必须进行商检，然后又装模作样地降低若干产品的商检收费标准。笔者粗略估算了一下，按2008年的出口额和检验批次，该局全年仅品质检验费就收取3600万元左右，还不包括数量鉴定费和包装鉴定费，而2009年品质检验费可能超过5000万元。收了大头减免小头，既获利又赚好，商检部门果然左右逢源。<br>说到这里，以我的经验，商检部门马上就会论证其进行出口商品质量检验的充分理由：为中国产品出口把关啊，你看就是这么严格的检验，质量问题还层出不穷，国际上还老找我们麻烦呢，政府再不把关还不知道乱成什么样。事实上多年来商检部门也正是这么做的。而这确实也挺唬人，不但一般人信了，连高层领导也信了，不然也不会到现在还默认商检部门继续违法行政。可我要问：为何我国《商检法》修订时，取消了检验商品质量的要求，难道当时没有考虑到商检部门一再强调的这个理由吗？其实商检部门心知肚明，进出口商品的质量保证，根本不是它所能承担的职能。世界上也没有哪个国家，尤其是贸易大国，把政府的商检工作重心放在检验出口商品质量上，而是出于公共利益和保护生态环境目的重点进行进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即使进口商品质量也基本不由政府进行法定检验。道理很简单：出口产品有进口国、进口商在把关，商品质量由进口商、认证机构负责，市场和消费者是最好的制约，不用我们去费力不讨好--因为我国商检部门的认证，基本不被其他国家商检部门和进口商承认，除给我国出口企业添麻烦加成本之外没什么用处。<br>可资佐证的是，在实际操作中，我们的出口商品质量检验基本是走过场。因为人员、设备、能力、专业知识等等，都远远不足以保证商检部门按他们自己的规定去进行如此大规模的出口商检。如本案例中的这个局，2008年检了5万余批次，但通过实验室检测仅不到2000批次，绝大部分都是盖章放行。而在全国各地这都是普遍现象。如此做法，除了给商检部门增加寻租机会、增加企业负担降低出口效率，实在不能对出口商品质量提高起到什么实质性作用。这种情况下，商检部门还乐此不疲，到底是为了国家利益还是部门利益，是为了促进出口还是为了扩充权力，是服务企业还是限制企业，不就很明显了吗？<br>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商检部门一方面对将近一半的出口产品进行商检，而另一方面却又没有建立规范、统一的标准、程序和手段体系。而按照我国《行政许可法》，没有后面的保证，是不能设立前面的行政许可的，因为这会徒劳无功而只有负作用。目前规定必须进行出口商检的产品，绝大部分都没有统一的标准要求和检验程序，而由各地商检部门自行其是。本案例中，该地出口产品属于法定商检的有几十个品种，多半没有法定的质量检验标准。并且，由于出口地区和市场要求的不同，若按照国内同类产品的质量标准来进行出口检验，则有的可能低于进口地（进口商）标准，有的可能高于进口地（进口商）标准，更让我们自己的所谓标准颇显荒谬：低了的话检了白检，因为进口国或进口商还要按照自己的标准检验；高了的话只会增加出口产品成本，限制我们的产品出口，相当于自设贸易壁垒。<br>由于我国进出口商检现行制度设计极为不合理，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该局全部人员仅100多人，除了领导、行政等等，一线检验检疫人员不会超过50人，却要年检8万批次的进出口货物，平均每人每天要检5个批次左右，诚属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若完全按照规定报检，则每人每天需检20多个批次，若按该局要求全部市场采购商品都要报检（理由当然也是为了全面保证出口产品质量），则将达到每人每天近30个批次，怕是需要每个商检官员都要化身快速综合检验仪才能胜任工作；因没有实验室或检测设备--实际上也不可能在本地建设满足检验要求的实验室，需要到外地去检验，时间大约两个星期，完全不能适应出口周期要求；有企业花费上亿元建立了自己的实验室，但商检部门却不认可其检验结果，只允许在自己指定的检验和认证机构检验；有的多品种小金额商品出口，商检费居然超过企业出口利润；某企业向非洲出口一批祭祀用品，商检部门却按照发达国家小孩玩具服装有关标准去检测什么重金属、甲醛含量……实在让人哭笑不得。<br>或许作为商检官员，该局的人都很尽职尽责；或许作为下属机构，该局在认真地执行着上级的所有规定；或许作为政府部门，该局确实在想法为企业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但是由于从上到下指导思想的偏差、整体制度设计的错误，导致进出口商检进入歧途，该做的不能有效地做（如进口商检，如国内生产质量监督控制），不该做、做不了的事却拼命做，表现出我国经济转轨、政府职能转变时期的困惑、错谬与扭曲。<br>从本案例这个进出口商检的正面典型可以看出，目前体制下，依靠政府部门自身去推动改革、转变职能几乎是不可能的，必须从国家根本利益出发、站在国家战略高度去设计、推进改革才可能成功。而从依法行政来说，单有好的法律是不行的，实施条例、具体规章必须坚决遵守并忠实贯彻法律精神和有关原则才行，否则在目前行政主导的态势下，很容易用部门规章架空法律，甚至走向法律精神和基本规定的对面。<br>（2009年9月16日）<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志]]></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6040@qq.com(马宇)]]></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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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ue, 13 Oct 2009 08:16:27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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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 韩三平不过是个制度怪胎]]></title>
<link>http://622006040.qzone.qq.com/blog/125297100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style="text-align:center;">  韩三平不过是个制度怪胎</span><wbr /></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马 宇</span><wbr /></div><br><div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wbr /></div><br>主旋律大片《建国大业》即将公映，总导演韩三平因为在影片中聚集了187位明星而再次声名大震，媒体也适时凑热闹，做了若干韩三平的专访，比如9月10日的《南方周末》，就几乎用了两个版的篇幅。但看完专访我没有为韩三平的不凡业绩而惊叹，反而不得不叹息一声：韩三平者，制度怪胎也！<br>说他是个制度怪胎，不是说他这个人人格如何可鄙、智商如何低下、行为如何不堪；也不是说他自我标榜有英雄崇拜情结，崇拜的人物中包括了毛泽东、列宁、秦始皇、希特勒、蒋介石、东条英机，说“毛时代不等于保守时代”。相反，他能从知青、军人到电影厂照明、编辑、场记再到导演、副厂长、厂长、总经理、董事长，制作出了一些好的电影，能力毋庸置疑；而从人品上来说，圈内口碑似乎也不错--起码他能发掘、支持冯小刚、陆川这样的导演，就让我觉得算是个好人。但就象绝大多数受益于体制、依附于体制、为体制所操纵、改造、熏染的人一样，他的思维方式、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都充满了怪胎特征。<br>韩三平对自己对中国电影的贡献还是颇为自得的，评价为“功德圆满”。正像他崇拜的英雄们一样，他也以为自己是中国电影的英雄：中国电影集团一枝独大，“我在其中起了决定性作用”。我不否认韩的个人能力，但他这样说实在是太过了：中国电影集团作为中国电影产业中的垄断企业，掌握了中国电影制作、交易、发行的最主要资源，对进口影片有独家垄断权，做成现在这个样子，有什么好牛X的？把国外的分账方式引进来，就是学会营销了吗？一年一部大制作，就是会玩商业运作了吗？靠政府下令、单位买票支撑几部主旋律的票房就是市场成功了吗？<br>就说这部《建国大业》，若不是强大的行政力量支持，号称聚集了187位（有的说172位、176位）明星的片子3000万能拍下来吗？那么多明星捧场，或许有“在60年大庆中露个脸”、“别让人说我在做商业片呢”的想法，但如果中影不是很大程度上垄断了中国电影市场，甚至韩三平本人也对众多明星在中国的市场前途具有决定性影响，那些人会巴巴地过来捧场？即便是为国祝寿吧，难道他们不会自己拍一部片子，或去别的祝寿片里谋个角色，非得到这里面来照一张合影？<br>有媒体在报道此事时直截了当，借用某些业内人士的话点明了韩三平业界号召力的关键所在，“如果不来演，以后电影不给排好档期”--即使韩不会那么做，对于那些演员导演以及投资人来说会不会是一个隐忧，一种无形的压力？影视圈都清楚：演员听导演的，导演听投资方和发行方的-- 作为投资方、发行商乃至院线控制者，中影集团董事长韩三平毫无疑问是圈内“大佬”，但这是你韩三平的本事吗？即使是多年在圈内积累下的好人缘，不也仰赖垄断之功吗？冯小刚们若能随便自己开公司、当导演拍电影，大约也不用这么感激你韩三平吧？<br>你韩三平若真牛X，放开电影审查权、进口垄断权，你自己搞个电影公司（象王中军兄弟那样），真正来个市场竞争试试？看中国观众、导演演员是否买你的帐？你不是也推崇“为观众服务”吗，但你以及你的上级把中国观众的选择权首先就给剥夺了，只有你及你的上级才有权决定中国观众“应该”看什么样的电影，你不觉得过于霸道而且流氓吗？一方面你们说人民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但你们这些仆人（严格说你应该是仆人的仆人，因为“仆人”一职已被官员们独占了--虽然你是国企董事长，行政级别大概是司局级，但对着电影局的一个小处长，相信你也得点头哈腰称“领导”）却胆敢不相信主人的眼光，不尊重主人的权利，只有你们觉得什么电影可以拍才能拍、什么台词可以说才能说、什么电影可以放才能放、什么电影可以进口才能进口，主人的电影观赏权完全掌握在你们手里，你们难道到不觉得荒唐，更且大逆不道吗？这种环境中的“一枝独大”，还有什么好吹嘘的？不客气地说，这是在犯罪呢！<br>当然这种状况不是你韩三平造成的，可你以及你的中国电影集团受益于这种体制却是不争的事实吧？你若有自知之明，不批判现行体制也就罢了，人都要活着，还要活个样儿，可以理解，但怎么可以不但不反思、自省，反而大言不惭地往自己脸上贴金呢？<br>我不敢说韩三平作为导演功力如何，一是不懂电影，二是他的作品也没看过，但以他表现出来的思想观念看，其思想的陈腐、思维的混乱决定了他拍不出有深度的电影—做几个有魄力的决策靠基本的智商和敢当的性格就行了。且不说他是否从他崇拜的英雄那里吸收了一些魄力、学到了一些手段，也不说他偶然淘到了一部《疯狂的石头》就自负自己的眼光，更不说他享受着政策的庇护说“我就不信公有制彻底不行了”，单看他对国际电影产业的评论，就知道他的肤浅和随意。比如他说到要爱护这个行业时说，“骂冯小刚、骂张艺谋那是连篇的，美国电影没有一个骂的”，是这样吗？确实，冯小刚、张艺谋挨骂很大程度上是代体制受过，百姓的选择权被剥夺了，国内电影市场充斥着垃圾作品，不能充分享受电影乐趣，只好骂骂这些名导出气；但美国电影怎么没人骂？骂的多着呢，评论家骂、观众骂—那是公开的，只不过选择多，该骂的电影、导演最后没人看了就完了，不象我们明明造了一堆垃圾还非要人捧臭脚；政治家也骂—那是暗地里的，美国电影为了给观众取乐，动不动拿政治人物开涮乃至批判，甚至把总统也塑造成十恶不赦的恶棍、虚伪狡诈的小人，他们能不恨、能不骂吗？但只敢腹诽不敢明言就是了，更不敢利用职权禁拍禁放。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了真正的创作无禁区，电影人的才能才得到了充分发挥，才有了好看的电影和有份量的电影。所以，我们骂中国出不了好电影，不是认为中国电影导演不行演员不行，而是这种创作环境不行，难道韩董事长或者韩导演没有理解吗？<br>再说，美国电影可全是市场资金投入，都是个人的钱，而没有国家财政投资，若拍得不好，观众或许连骂都懒得骂，不去看，让他的投资打水漂就完了。我们行吗？你用财政的钱、国企的钱去拍电影，却不考虑我们的基本需求，连我们的选择权都剥夺了，这禁那禁，搞得中国电影一年拍300部、浪费了大量纳税人的钱却多半不忍卒睹，还不让我们骂？还有没有丁点天理啊？实际上，如此糟蹋国民财富，应该追究责任才是呢！<br>韩董还说，“《变形金刚》就几个东西在那儿飞，我说那是粗制滥造，一点品位都没有，报纸不登我的文章啊，为什么不登？崇洋媚外。动不动就拿美国电影跟中国比，骂自己导演的时候头头是道，对美国电影就一味的吹捧和恭维，这都是我们中国人的悲哀”。但在他自己办的《中国电影网》2008年12月11日的一次专访中，他又对自己旗下员工说：“《狮子王》、《变形金刚》这类片子，小孩都看得津津有味，大人也觉得其乐无穷，这方面中影集团需要加大开发力度”，--您到底在说什么呢？哪种观点才是您的真实观点呢？如果说喜欢外国电影、欣赏外国电影就是“吹捧和恭维”、是“崇洋媚外”，您这样的言论是不是最为典型，危害更加恶劣呢？因为我们骂了也就骂了，叫好也就叫好了，您可是要动用国家（实际是我们观众）赋予您的权利和资源去效仿呢！哪个对中国电影危害更大？<br>韩自己又说：“从总经理到董事长，我没有出席过一次外国电影的发行仪式，甚至没有参与过一次外国电影的谈判，没参与一次外国电影的签约仪式”，还得意地宣称“这是我非常执著的一点”。这是他在宣扬自己的爱国吗？在自己的企业垄断了外国影片进口的情况下说这样的话，不是典型的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吗？假如你觉得进口外国电影是卖国，是打击本土电影、误导中国观众，为什么还要亲自组织进口？假如你觉得进口电影是为了中国观众好，是“为人民服务”，你为什么不堂堂正正地做呢？假如你是一个企业家，在商言商，进口片子是为了赚钱，那对方就是你的客户，你不应该表现出基本的尊重吗？利用人家的产品赚钱，还要表现出自己的道德优越感，不是过于虚伪了吗？近年来我国每年进口分账电影票房在12亿元上下，按比例中影集团每年仅此一项纯赚2亿元左右，不知韩董面对这从天而降的巨额利润，该感谢中国观众呢（钱是从俺们腰包里掏的），还是外国制片商呢（电影是人家制作的），还是党和国家的好政策呢（你的垄断权是上面给的）？但不管感谢谁，韩董都不该再作清高状--做人要实在，您的老朋友张国立曾经用您的四川话把这句话说成了经典，您说不是吗？<br>最后，还想冒充下内行，评论下“建国大爷”。韩董不也口口声声电影规律吗？产业链、金字塔、商业片、主旋律，一套一套的。那我要问了：拍纪实性的故事片，靠堆砌明星行吗？您是搞明星展览以显示自己的影响力呢还是为了创作需要？平均43秒出现一个明星，观众都看脸了，谁还看故事？让大批大家熟悉的演员演众多大家熟悉的政治人物，是能增强感染力呢还是削弱感染力？何况就那么短的时间，排排坐吃果果，哪谈得上去吃透人物进行创作？为了明星能露脸，甚至在明星来了后又专门给她/他增加角色、写戏，这是严肃的创作态度吗？在这样重大题材的纪实故事片中，是故事跟着明星走还是明星跟着故事走？如果追求的是艺术，这样做未免太愚蠢了；如果玩儿的是故事，这样做未免太幼稚了；如果拍的是主旋律、献礼片，又未免太不严肃了！难道国家重点打造的60周年献礼片，就是为了给明星们露脸的么？即使明星们零片酬，中影在利用强势地位免费使用他人劳动的同时，是不是又有胡乱使用国有资产之嫌呢？毕竟，那3000万元虽然不多，可终究是人民的血汗，能由得你去办成一个明星堂会吗？<br>假如大家都是去看明星，就是拿到了韩三平说的一亿或者别人说的五亿票房，哪又能说明什么？说明大家爱国呢还是明星号召力大还是艺术成就高？创作者居然还沾沾自喜于本片的不可复制，当然不可复制了，哪个具有严肃创作态度的艺术家、演员、投资者会这么搞？国外专业人士的惊诧，可不要被我们的业内人士当成褒奖才好。<br>韩三平的种种怪胎特征，其实我们见怪不怪，因为这类人、这种现象在我们周围简直比比皆是。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一把手，不常有这种君临天下惟我独尊的感觉吗？一个掌握着各种垄断资源的国有企业的领导人，不也都以为自己是经营之神无所不能吗？<br>或许，不论人还是作品，在这种体制和社会环境里，最容易产生的，就是这类制度怪胎。<br> <br>（2009年9月14日）<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志]]></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6040@qq.com(马宇)]]></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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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14 Sep 2009 23:29:18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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