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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十年砍柴]]></title>
<description><![CDATA[十年砍柴的博客]]></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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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3 Nov 2009 10:55:1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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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有多少年轻的善良与纯朴能守护到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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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一个高中学生自杀前留下遗书，控诉学校的“不正之风”（《河南商报》11月11日）；“血浆种花”的事件爆出来后，刚刚在2周前无偿献血的四川大学一位男生说：“我们去献血是为了帮助别人挽救生命，知道‘血浆浇花’事件后我感到非常难受”。（《东方早报》11月11日）这两件事其真实的背景还有待深度挖掘，但有一点是无可置疑的：年轻人善良、淳朴的心受到了伤害，而在前一事件中直接导致一位男孩丧失活下去的信心。 <br><br>　　联想到不久前发生的荆州三名大学生长江中救人而牺牲的新闻，和江面上“挟尸要价”的职业打捞者的冷漠贪婪相比，这些未走上社会的年轻学子，其赤诚善良尤其凸显出悲剧意义。我甚至在想，那三位死去的大学生倘若活过来，涉世很深后，他们还有没有奋不顾身去救人的勇气和无私？这位高中生活到他父亲或者他老师那个年龄，目睹社会种种的不公正或者黑暗的东西，他还会失望到要自杀的地步么？ <br><br>　　中国自春秋时代起，就有人性“本善”与“本恶”的争论，但儒家一向主张“人之初，性本善”，而把其经纶天下、维系道德的使命建立在承认人本初是纯洁善良的，所以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这也是人之所以不同于禽兽的根本原因。但考诸历史，甚至只要看看我们的周边，某些人残暴、凶恶、贪婪远过于禽兽的例子比比皆是。原因何在？有人会主张是后天的经历让一颗心慢慢蒙尘，一个赤子慢慢变坏。这种说法当然有相当的道理，但并非完全准确。人生之初，固然有赤子的一面，但也有争夺食物的动物性一面。所以从中国古代的儒家，到现在的主流意识形态，教育孩子总是向善、向上的基调。然而，如果是现实的残酷与不堪和一个人成长期所受主流教育的高尚、无私等理想主义的内容反差太大，那么多数孩子会在人生路上自动校正学习的内容，变得老于世故，《皇帝的新装》中那个说皇帝光屁股的孩子，迟早会和众人一起赞美皇帝身上的衣服真漂亮。这一过程中痛苦的只会是理想主义气质较浓的少数人，多数人会自然地舍弃那些与现实社会格格不入的崇高与亮色。 <br><br>　　作家慕容雪村的长篇小说《原谅我红尘颠倒》，原来起过一个名字《谁的心不曾柔软》。主人公魏达是一个知名律师，他出生在农家，怀着铁肩担道义的志向考上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处处碰壁后，终于活明白了，为了挣钱可以不择手段：贿赂法官，陷害同行，在个人生活上也放纵堕落。他在闲暇时回顾少年时代的理想，说过一段话：“我曾经血流满身，皮开肉绽，终于生出了一身鳞甲。这河中别无营养，我以淤泥为食，以漩涡为家，久而久之，每一个鳞片都变成了刀。” <br><br>　　我们这个社会的价值取向细究起来很矛盾。学校教育的内容总是高尚的，让孩子们学习雷锋、张华这类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英雄；而现实中许多人佩服魏达这类为利益可以不讲道德的成功者。一个走向社会多年的人，如果被周围的人评价为“孩子气”，多半是贬义，意即这人幼稚、不成熟。我们的许多家长教育孩子则是和课堂里反着来，教师教育孩子要诚实，父母则说，为人只说三分话，不能抛却一片心，说真话会吃亏的。而如果教师言行不一，教育孩子要诚实的同时又暗示家长给自己送礼，那么试想一下，哪种教育最终对孩子起作用呢？半年前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全区公检法干警考试时，请来小学生监考。结果是不谙世事、尚有赤子之心的小学生真的揪出来25名舞弊者。担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重任的公检法干警，其诚信水准尚不如小孩子，这难道不是对我们这个社会巨大的反讽么？ <br><br>　　在漫长的人生中，要保持一颗柔软的、真诚的赤子之心，的确不容易。中外历史上，能做到这点的往往是一些从未赢得过权力和金钱，但影响人类精神世界的圣贤。如孔子、如佛陀、如耶稣、如马丁·路德·金，孔子这个一辈子不得意、自嘲为“丧家犬”的读书人，他学究天人，何尝看不明白求得世俗利益的种种门路？但临死前还要“梦周公”——守护心中的理想。 <br><br>　　想到世上总还是有一些不随波逐流的人，我们没有理由对这个世界失望。千人诺诺，不如一士谔谔。尽管当下世风浇漓，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我相信中国社会有“孩子气”的成年人会越来越多。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884@qq.com(十年砍柴)]]></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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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3 Nov 2009 10:55:1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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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潜规则破坏者的困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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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br>　　无锡市公安局东北塘派出所警察郁刚，因为向人泄露了该所“重大机密”被辞退-----该派出所“吃空饷”，冒领辅警工资。将此事在网路上披露的高某被拘留五天。面对记者，当地警方断然否决“吃空饷”的存在。<br>　　即便郁刚披露的信息不真实，但当地警方是这件事重要的利害方，自己调查自己，自己用手中的权力来处理发贴者，又快速开掉“泄密”人，其公正性难以让人相信。辞退郁刚，无疑有打击报复的嫌疑。即使郁刚真的“造谣”了，难道构成被辞退如此严重的处罚程度？无锡警方的处理依据《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5条第14款———即根据“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对郁刚予以辞退。这款所言的“其他”究竟指什么？必须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这一条就会成为上司打击报复下属的“口袋”条款。<br>　　这件事让我想起北洋政府时期一起诉讼案件。作为教育部签事的鲁迅先生不但同情和支持学生运动，而且发表文章，言辞激烈地批评其上司-----教育部总长章士钊。章士钊以鲁迅作为教育部官员，参与学潮，并任维持会总务主任，组织学生对抗政府等理由，呈请段祺瑞将鲁迅免职，8月13日，段命令照准。鲁迅向平政院----专门受理行政诉讼的法院提起诉讼，1926年3月23日，收到平政院裁决书，鲁迅胜诉。法院判定鲁迅胜诉的理由是教育部的处理程序违法。“被告停办国立女师大学，原告兼任该校教员，是否确有反抗部令情事，被告未能证明。纵使属实，涉及《文官惩戒条例》规定范围，自应交付惩戒，由该委员会依法议决处分，方为合法。被告遽行呈请免职，确与现行规定程序不符。”-----也就是说，即使某公务员违法，其所在部门不能直接处罚他，应递请较为中立的“文官惩戒委员会”处理。如此就是为了防止下属被上司挟私报复。因为在上司面前，在强大的权力机构面前，某个人，不论是普通警察还是像鲁迅那样名满天下的文豪，绝对处于弱势。<br>　　我期望在媒体的追问和舆论的关注下，真相能大白天下，即使郁刚错当受罚，也应通过公开公平的程序，让郁刚有充分的救济渠道。我们不必去深究郁刚向“外人”爆料的主观意图，而应关注利益集团的“叛徒”会受到严厉处罚的制度基础和文化基础。派出所乃至公安局，并不是属于某个人所有的民营企业，而是用纳税人的钱供养的公权力机构，它必须受到全体纳税人的监督。如此说，对派出所来说，没有谁是“外人”。那么内部的公务员只要不是泄漏国家机密，他完全可以将内部信息说出去，哪怕不甚准确。-----如果不许说那么只能说明干了见不得人的事。考诸历史，一个社团一个群体，惩戒“内鬼”力度越大，那么说明其从事的行当越是隐秘，比如地下党对叛徒的处罚。而作为掌管一方治安的派出所，显然从事的不能算地下工作吧？话虽如此，但郁刚的命运，恰恰说明由于牵涉到许多人不可为外人道的巨大利益，那么某个群体对破坏“潜规则”的内部人士决不会手软，从而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否则，当不能为外人道的利益链条大白于天下，某些人以权谋私的基础必将地动山摇。<br>　　然而，拜信息技术进步之所赐，过去那种动用家法惩罚“内鬼”而做到密不透风是越来越难了，一个干了二十多年的老警察，因为一句多嘴，饭碗被砸了，有关部门难道还能让人家变成哑巴？看来，现在某些部门惩处破坏“潜规则”者，越来越需要提高技术了。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884@qq.com(十年砍柴)]]></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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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3 Nov 2009 10:54:2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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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书评：“山寨”的国家认同迷失和贫穷杀伤力]]></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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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我的朋友和菜头曾在观看缅北佤邦地区领导人的电视片后，以一句“山寨”概括之。看完云南作家傥城稻香 新著《穿越佤帮》，笔者犹觉此言不虚。 “山寨”一词对缅北几大特区而言，无论放之古代还是当下的语境，可算恰如其分。在古代，某些人凭借武力割据一方，对势力范围进行有效管理，是山寨；当下边缘者对主流者在创意、行为方面有意摹仿，亦曰“山寨”。<br>      请看该书引用在佤邦领导集团（联合党、联合军）二号人物李自如逝世后，当地媒体所发的讣告：“李自如同志的不幸去世，是我党、我军的一个巨大损失，我们为失去一个好领导、好战友而感到万分悲痛。我们要把悲痛化为力量，紧密团结在以鲍有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勤奋工作，把佤邦建设得更加美好以告慰先烈的亡灵。”这段话中国读者看完后因为似曾相识可能会心一笑，进而有种滑稽感。但我看这种“山寨”行为无关价值判断，而是一种生存术，进而变成一种习惯。<br>作者从北佤穿行到南佤，接触到上至鲍有祥等佤邦高层人士下至普通的佤邦士兵和百姓，他和许多到过佤邦的中国人一样，对山水和风情，毫无陌生感。这块土地上的官民，言谈举止带有浓浓的中国色彩-----尽管在国籍上他们属于缅甸。而包括佤邦最高领导人鲍有祥在内的佤邦人，也喜欢强调自己和中国的关系。60年代初中缅的国界划定，并不能将这里人们的历史记忆消除，包括在鲍有祥在划界前在中国的学习经历，以及他的父兄作为民族代表去北京晋见新中国的领导人。那么，如果据此而说他们曾经是中国人，后来变成缅甸人也未必准确。对几十年前还处在部落形态的佤邦人来说，现代的国家意识念恐怕至今也未确立，和西南崇山峻岭中的许多山地民族一样，“土司”治民的遗留痕迹还是很浓的。对这些民族来说，属于哪个家族、哪个部落才实实在在的，因为家族、部落才能为其遮风挡雨。而对山外的世界，他们的认可和尊重是硬性的武力加软性的文明，从而仰望高于他们的相邻文化体。<br>可以说，千百年来他们对中原王朝的艳羡和敬畏，是维持着山寨与朝廷联系的心理与社会基础。他们曾经和明、清两代王朝的关系，决不能套用现代中央政权和边疆领土、居民的关系。他们只是以朝觐和模仿来表达对中原王朝的臣服，并非如现代人一样将自己当成某国的国民。而土司在治理辖区时，除依赖武力、血缘以及本民族的某些宗教仪轨外，中原王朝的政治文化无疑是值得效仿的先进文化，当年有点墨水的土司从中原王朝的训谕诰命中吸取治民的养分，今日从李自如的讣告中依然可以看到传统的变种。而他们法律上的中央政府所在地-----仰光，之所以未能在其心中树立权威，除现实的政治原因外，恐怕还有历史的情绪：曾经，他们和仰光的王一样向紫禁城朝贡。即使在缅共坐大、强大的意识形态暂时模糊了民族界限，鲍有祥等佤邦精英成为德钦巴登顶手下时，其上下级关系维系的基础依然是他们共同忠于北京城里一位更强势更有影响力的共产党领袖。而当这块土地上的意识形态之争烟消云散，同志之间、民族之间、阶层之间的关系必定依照现实的力量对比、利益博弈重新建构，佤邦人的国家认同感不但没能清晰，反而陷入更深的迷失。<br>这个独立王国给外界的最深的印象就是毒品，该地曾为重要毒品生产地的原因则是贫穷，作者以细腻的笔调描摹了所目睹的贫穷，也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分析了贫穷和毒品的关系。包括鲍有祥在内的佤邦高层人士，一再说鸦片是英国殖民者带来的，后来贫穷的山民以此为生乃不得已。-----这种判断大约不错，包括发达国家的政客们也不能否定这种说法。作为这块土地的统治者，鲍有祥等人当然有禁毒的责任，并受到国际社会的压力。鲍有祥所面临的处境以及受到的压力，和其先辈土司是完全不一样的，原因是他处在现代社会------尽管他的治下多数地方贫穷落后，和18世纪的山寨差别不大，但因为贸易、信息、交通的发达，一地的贫穷落后不仅仅会伤害本地人，还会伤害遥远的异乡人。如果在交通信息极不发达的18世纪，此地即使盛产鸦片，对外地的危害是有限的，至少很难危害到欧美等“文明而发达地区”的居民，而今天包括佤邦在内的金三角地区，鸦片提炼的海洛因，可以源源不断供给远在纽约的瘾君子。现代社会这样的“蝴蝶效应”加剧，发达国家的政府才会关注这个穷地方的罂粟铲除。-----试想一下，如果这个地方的贫穷对“文明世界”没有伤害，“文明世界”的大人先生们会关注此地草民死活么？会热心地引导鸦片替代种植，帮助当地脱贫致富么？<br>佤邦的未来如何，没谁能断言。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佤邦人的国家认同迷失无法解决，此地的贫穷落后没有改观，这块土地注定会不平静，“山寨”虽小，也能掀起波及通衢大都的波澜。<br>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884@qq.com(十年砍柴)]]></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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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3 Nov 2009 10:53:14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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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我曾采访的一件“打黑”大案]]></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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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今年以来，“打黑”算是热度很高的关键词，我想起了曾经采访过的一件“打黑”大案，当然这件个案并不能说明其他“打黑”案件和其类似，也无意否定现在各地“打黑”，只想讲一个故事，或许能提供某种思维的角度。<br>大约是七年前的初秋，我还在某中央媒体做记者。某全国人大代表辗转找到我，这代表是辽宁丹东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是全国优秀的“人民调解员”，其主要成绩是安置帮教工作做得好。-----所谓“安置帮教”，就是帮助那些“两劳释放人员”（劳改、劳教）就业，减少他们再次犯罪的可能。因为我以前在主管安置帮教的某国家部委当过几年小吏，认识了这位老太太。此人找到我，乃是为当地一位姓程的老板鸣冤，程老板被当地政法系统打成了“黑社会”。<br>全国人大代表利用自己的身份给自己办私事，谋私利，也不算什么出奇，开始我也没太在意，毕竟这只是她一家之言，我答复是“看看材料再说”吧，那时候我和许多人一样，认为民营企业家有黑道背景也很正常。不久，一审判决了，程某家属在北京找了位大律师，判决结果还不错，丹东中院一审判决程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因证据不足，不能成立，而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强迫交易罪”判了20年。-----原来传出的风声是要判死刑的。这下，我觉得这个案子可能有意思，因为在老太太此前寄给我的材料显示，一审开庭前，丹东公安部门是将此案作为侦破“建国以来当地最大的一起打黑案”渲染的，连续几个月当地的电视台、电台、报纸密集报道此案侦破“惊心动魄”的过程，欢呼“打黑”的伟大胜利，而且该案是公安部挂牌督办，为此当地警方受到公安部嘉奖。-----凭我的经验，事情到这个地步，若有一分“黑社会”的性质，也决不可能草草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决，一定背后大有文章。<br> 于是，我和另一位记者去了丹东采访，那是我第一次去辽宁，采访过程惊心动魄，处处遭遇盯梢、恐吓、莫名的骚扰，而我采访到的资料显示，如此将一个人以“黑社会”治罪，真是太可怕的。据了解，根本原因是这位程老板开矿和当地某重要官员的弟弟-----同样是一个矿老板发生冲突。而当地警方和检方指控程老板“黑社会性质”犯罪主要依据有两点：<br>一、纠集一帮“两劳”释放人员如何如何。-----这是媒体在“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报道中常用的语句，也是那位全国人大代表为程老板鸣冤的最重要原因，因为成就老太太“安置帮教先进”大名的，就是靠这位程老板。在老太太的推荐下，连续多年程老板的企业接纳了数十位“两劳”释放人员。这些员工中，大多数安分守己，当然也有打架斗殴者------即使没有“劳改劳教”经历的员工也不乏这类人。那位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的老太太很是不平：为什么没事的时候，程老板接受两劳释放人员就业，是为政府解忧？而一旦要找他麻烦，就是“纠集两劳释放人员”？<br>二、以暴力威胁相邻矿主将矿井低价转让他。-----这一条是构成“黑社会性质犯罪”最重要的情节，谁知道是个“乌龙球”。一审开庭，律师神通广大，排除各种阻力，总算把那个被“暴力威胁”的关键证人找到庭上当庭质证。------证人出庭这本是一个法治社会正常现象，但在中国却很奢侈。这个证人当庭推翻以前的书证。说他本钱小，这个矿经营不下去，而和程老板的矿相邻，卖给程老板，合并经营就好多了。所以他老婆建议他找程老板商量，看他能不能接手，程老板答应了，给的价钱也公道。可程老板被抓后，他被警方弄到公安局，要求他承认是程某威逼，否则扣人扣车。当时他担心怕事，就糊里糊涂地签字了，回来后他老婆骂他，说你怎么能干这样昧良心的事情呢？这回大庭广众下，他若不把这事说清楚良心不安。<br>  由于关键的证据被推翻，“黑社会性质”犯罪就无法构成，只能就程老板所开的加油站曾出售掺杂质的汽油的情节，判他“销售伪劣产品罪”成立，好歹让他获罪，如果无罪释放，情何以堪呀！<br>我采访那位当庭推翻书证的关键证人管某时，这位管先生还十分激动，说“太黑了，这样‘打黑’太黑了！”。<br>我们也和主持“打黑”的当地公安局高层人士通电话，因为我在丹东时，每次打车都问司机，知道程老板么？回答是：“知道，那是去年打掉的黑社会！”----可见宣传力度之大。我问那位警官，现在一审没有认定程某黑社会性质犯罪，检察院也没有抗诉，显然，程某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犯罪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而警方通过地方媒体，那样密集、高调宣扬自己“打黑”成就，让广大市民认定程某就是个“黑社会”，是不是构成对程某的名誉侵权？警方是否考虑以同样的方式澄清事实，消除影响？那位警官说：这个，和警方就没关系了。警方通过媒体宣称侦破某案，是惯例！<br> <br> <br>此案后续：<br>后来辽宁高院以该案事实不请、证据不足为由，发回丹东中院重审，但直到2004年，重审结果未宣判。最终结果如何，我没有再了解。但无论如何，程某“涉黑”不成立，轰轰烈烈的公安部督办的“打黑”大案就如此虎头蛇尾。<br> <br>2003年12月12日，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对原<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丹东</span><wbr />市公安局案审处处长卢兆忠、原<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丹东</span><wbr />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副支队长李茂坤两人涉嫌刑讯逼供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卢兆忠有期徒刑两年，李茂坤有期徒刑一年。<br>卢兆忠获刑的原因是：2001年，卢兆忠担任<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span><wbr />丹东市公安局“7·21”专案组副组长，负责程某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审讯工作。同年9月10日，卢兆忠召集部分专案组成员开会，指示审讯时要把涉案犯罪嫌疑人程绍贵(记者注：程老板弟弟)押至<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span><wbr />该市黄海宾馆二楼留置室铁笼内进行审讯。 9月11日凌晨2时许，办案人员将程关入铁笼内进行审讯，审讯一个小时后卢又指示把程铐在铁笼两侧栏杆上呈大字形双手平行固定。11日早7时许，卢到留置室察看过情况，晚20时许，程绍贵被发现状态异常，急救中心医生赶到现场时，程绍贵已经死亡。 <br>　　法医鉴定：程绍贵系在患有脂肪心、肺结核、胸膜粘连等疾病基础上，因带械具长时间处于异常体位而使呼吸、循环功能发生障碍，最终导致肺功能衰竭而死亡。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随便侃侃]]></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884@qq.com(十年砍柴)]]></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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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3 Nov 2009 10:52:18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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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官员缺德焉能使民崇德？]]></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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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湖北荆州的长江水面上，几位儿童遇险，一群大学生进行搭救，其中三位不幸溺亡。这当然是一出闪耀着道德光芒的悲剧，尤其在世风浇漓的当下，更能反衬出几位年轻学生灵魂的伟大。和上世纪80年代西安第四军医大学生张华为救跌落粪坑的老农而牺牲相比，今天的公众对生命的意义、人性的价值有着更为理性的认识，少有人去比较救人者与被救者谁的生命更值钱-------这种观点首先承认人分三六九等，人命有轻重贵贱之别。<br>当地群众并没有停留在简单地对英雄的缅怀、对义举的歌颂，而是在新闻报道出来伊始，就有人以知情者的口吻在网络上发布背后的真相：当时救人现场有营业的船只，船上的人在其他人哀求下，漫天要价才肯救人，耽误了最好的时机，船上且有人说出“救人不如捞尸”挣钱等令人齿冷的话。一开始当地有关部门“辟谣”，但后来有媒体报道有关部门开始调查此事。-----看来此事八九不离十是真实的。最后显现的真相也许是残酷的，会令当地官方很没面子。但我主张决不能回避背后的真相，更不能回避对真相的深度思考。一群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他们的单纯、善良、侠义和江面上熙熙攘攘皆为利来，、皆为利往的人所形成的巨大反差，不仅冲击着我的心扉，更让我感慨，孟子所说的人皆有之的“恻隐之心”，为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变得那样的坚硬、无情、麻木？<br>性本善还是性本恶，这是中国人争论了几千年的大问题。尽管，民间社会曾有过这样的俗语：“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表达的是一种好人没有好报的无奈。但多数时代，除了一些社会的边缘人物-----如十字坡开黑店杀人越货的强盗，多数人是有起码的道德观，能做到“人溺援之手”。因为中国过去长期处于农耕社会，农耕社会的特点就是一个熟人社会，政府管制之外，民间社会自有自己一套运行规则。如果一个人道德沦丧到极点，眼睁睁看人落水有能力搭救却漫天要价才救人，这个人将来很难在世上混下去，他及他的家人将承受巨大的压力。所以尽管多数时候，“官德”很差，“杀人放火金腰带”表达的就是老百姓对那些身居高位者反而道德品质低下的一种愤懑，官员阶层道德整体沦丧也会对民间道德有负面影响，但却不可能是致命的，民间的价值标准、行为规范能够经受起官德败坏的冲击-----因为庙堂和江湖之间，毕竟有些距离。所以人常说：仗义每多屠狗辈。<br>我们必须承认，今日中国社会所面临的转型是几千年最为剧烈的，无论从社会结构、经济状态还是公共道德方面。人们开始从熟人社会走向陌生人社会，但以陌生人组成的工商业社会照样有自己的道德标准，如守契约讲法则，厘清公域私域的界线等等。与古代不一样的是，这六十年来，中国政府几乎是一个全能政府，对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教育的管理比哪朝哪代还要全面具体，将公权力的组织延伸到每个村落，这是秦皇汉武不可能做到的。古代“君师合一”只是理想状态，暴君贪官管理土地上，照样会有许多义民。而在政府全方位的管理下，民间自治空间基本上消失了，官方意识形态强大无比，“官德”如何，直接决定着“民德”如何，民间道德体系很难独立地存在官方道德体系之外。于是，官员讲廉耻，那么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较高，反之亦然。我觉得，这些年整个社会道德出现大面积滑坡，“官德”不修是重要原因。就以刚发生在上海的“钓鱼案”为例，执法部门用“倒钩”的方式，采取诬陷、威逼要助人为乐的司机承认开“黑车”，从而进行罚款。再以荆州所处的湖北为例，近年来出过“五毒书记”张二江，出过镇官酒后侮辱民女邓玉娇被杀死等许多案例。如此，怎么可能让老百姓普遍具有高尚的道德呢？这样的官员如果要求公众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岂不是笑话。<br>如果没有证据显示当时江面渔船上的人有违法犯罪的情节，比如引诱孩子下水或阻止别人搭救，仅仅是见死不救，那么尽管公众可以指责他们“散尽天良”，但只能是道德层面的谴责，当地政府切不能为平息民怨，而滥用公权力惩罚这些人。我觉得当地官员更应该做的是，反躬自问，自家“官德”如何。 <!--v:3.2-->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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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CDATA[622007884@qq.com(十年砍柴)]]></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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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3 Nov 2009 10:50:5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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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在皇家的鱼塘里钓鱼]]></title>
<link>http://622007884.qzone.qq.com/blog/1258109411</link>
<description><![CDATA[    朱元璋定鼎南京后，吴越一带的富翁谁也不敢看不起这个游方和尚出身的皇帝，争先恐后来拍权力的马屁，以求能平平安安活在新朝，其中包括江南一带的首富沈万山。-----他不仅赞助朝廷修建南京城墙，还提出犒劳王师。这种“赞助”说白了就是主动向新权贵交保护费买平安。谁知道朱元璋找茬说他一个土财主竟然要犒劳皇家的军队，居心何在？把他充军云南，万贯家私自然也就给官家抄没。<br>     皇帝是整个国家最有权的人，因此他说什么都有道理，借用吴思先生“元规则”的理论，大明的“元规则”就是朱元璋创立的，你沈万山最有钱再本分，人家也有理由让你入罪，并剥夺财产。<br>     中国传统社会里，说一个官员贪婪，那么他一定鱼肉百姓。但若理性地分析历史，中国几千年来，设官牧民，就是为了“鱼肉百姓”，而不是如现代社会政府受纳税人雇佣为其服务的。百姓以土地为食，官员以百姓为食，食物链就是这样的。官员的总头目是皇帝，那么皇帝的食物范围最广，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因此，鱼肉百姓只要不太过分，被“鱼肉”的人也会觉得正常，若稍稍减轻“鱼肉”的程度，那么就会有人跪下来谢主隆恩了。<br>    秦以前，天子封土地，建诸侯，采取的是“承包制”，天子、诸侯、大夫各有自己的“鱼肉”范围，自家的东西当然格外珍惜，所以“鱼肉”起来当然讲究艺术，多数人不会干竭泽而渔的蠢事，所以孟尝君能接受冯?的建议，免除采邑薛地一些已无偿还能力的欠债者的债务。冯如此劝说孟尝君：那些坏账反正收不回来，你要逼得太急，人家干脆潜逃，封地百姓逃亡更划不来，不如送个顺水人情。<br>    到了秦以后，理论上说，各级官员只是皇家委派的管理人员，老板只有一人，就是皇帝，官员贪墨，鱼肉百姓，就是占皇帝的便宜，在皇家的鱼塘里钓鱼。但中国的历代王朝，特别到明清两朝，官员俸禄不高，让各级官员揩一点老板的油，是一种激励机制，所以没有哪朝皇帝会真正反贪。所谓千里做官只为财，人家三更灯火五更鸡，寒窗苦读得来顶乌纱，替皇帝看管那些两脚的牛羊们，替皇家从两脚的牛羊身上割肉剪毛，那点门面上的薪水外，总得让人有更多的好处才行。但牧场太大，牛羊太多，皇帝不可能管住所有放牧人。对每个放牧人----即官员而言，皇家的鱼塘就相当于公共牧地，多数官员都想自己多钓鱼。如果大家都这么想，而皇帝定下的制度又不管用时。那么官员个人钓鱼自肥的积极性就会空前高涨，因为你不钓别人就钓了。<br>    于是在朝廷的正税外，杂七杂八的费多如牛毛，这些“杂费”多数是进了各级官员的荷包，只要不太过分，皇帝只能无可奈何默认这种分肥机制。但多数官员不会讲大局，不会替皇家社稷作长远考虑，那么鱼肉百姓会越来越花样翻新，越来越不顾后果，也就是说渔网网眼会越来越密，每个官员都成了他管辖地盘上的“元规则”制定者。发展到最后，许多地方官会变成根本不需要讲理由的赤裸裸掠夺，要么是明抢。如晋代的石崇那样，简直就是官家豢养的武装劫匪。要么就是构陷，设个局请君入瓮，然后把人家的财物夺走。如《水浒传》中地方官和卢府仆人勾结起来陷害卢俊义，夺了他家万贯家私；如《红楼梦》中贾雨村捏造“拖欠官银”的罪名没收了石呆子的古扇；这些小说中虚构的故事，在真实的历史中一再重演。<br>    如此下去，鱼肉百姓无极限。原来只钓大鱼，小鱼苗还得留在水中养大，到后来看管鱼塘的人一多-----即出现“冗官”现象，不管你三七二十一，到了口中便是肉。如此，就威胁鱼塘主人------皇帝的根本利益了。鱼塘的收成一年不如一年，小鱼苗都被吃钓走了，哪还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而塘中的鱼鳖们不堪其苦，很可能会造反，掀起波浪冲垮堤坝。到这个时候，皇帝就会心痛自家的鱼塘，进行反贪，惩罚看守鱼塘的，要么就解雇原来看管雇佣一批新人。但只要鱼塘里的鱼鳖们处在任人宰割的地位，它们不能制约看守鱼塘的人，那么新的看守会很快变坏。<br>   几乎每个王朝都是这样的，这就是“窑洞对”中黄炎培先生所说的“周期率”。新王朝刚刚建立，看守鱼塘的人还不多，前几任主人比较敬业，能够威慑住各位看守有节制、讲分寸地钓鱼。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讲分寸的平衡一定会被打破，竭泽而渔那是一定的。于是，堤坝被冲垮，鱼塘换了新主人；再建筑新堤坝，然后再被冲垮。。。。。。如此周而复始循环下去。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884@qq.com(十年砍柴)]]></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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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3 Nov 2009 10:50:11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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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对“钓鱼执法”的追问决不能止于被害者“洗冤”]]></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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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河南青年孙中界的遭遇，宛若文艺作品中描写上世纪30年代上海滩的一幕：一位纯朴的乡下小伙刚刚进了上海滩，本怀着助人为乐的热心，不料掉进“拆白党”设计的局里。而孙中界所碰到的“拆白党”，背后竟然有官府人士作后盾！现在这起引起全国民众关注的“钓鱼执法”，终于有了初步的结论。经过联合调查组的调查，证实是南汇交通执法大队采用了“不正当的取证手段”，浦东新区政府责成浦东城管执法部门中止该调查程序，归还被扣车辆。同时向孙中界表示诚恳的道歉，孙中界的一切财产损失可以协商或提出国家赔偿。<br><br>    应当说，在舆论不懈的追问下，惹得人神共愤的“钓鱼执法”总算有了较为理想的结果，至少上海市浦东区有关部门承认他们错了，人们不会忘记，此事件刚刚被报道时，该区城管执法局快速出台了一个“调查结论”，宣称对孙中界的执法“并无不当”。——— 此调查被公众讥笑为“老子调查儿子”。<br><br>    联想到国庆节前，上海另一位司机张军控告闵行区交通执法部门“钓鱼执法”，诬蔑其有非法运营行为，并处一万元罚款。曾经以政府部门执法相对文明规范而著称于全国的上海市，如此密集地发生同类事件，不能不使公众要求追问更多的真相，要求对这件事的处理，决不能止于当事人洗冤，有关部门撤案、道歉。因为这两件事已不是简单的个案，不仅仅关系到张军、孙中界两位公民的清白，以及他们的个人权益被损害，而是关系到政府整体公信力。<br><br>    这件事若不查个水落石出，有关官员得不到相应的处分，不仅仅是浦东区，甚至上海市乃至更高层面的公权力机构，其公信力将受到连累。此说决不是危言耸听。<br><br>    10 月25日，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公布了“2009年第三季度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其中，上海市交通行政执法部门“钓鱼执法”成为排行榜上十大“舆情热点事件”中最有损政府公信力的事件。那么，面对这样一件事关政府公信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公共事件，公众有权利知道，这些年上海市除了南汇区外，全市这类通过“钓鱼执法”罚没的款项究竟有多少？这些钱如何分配的？有多少无辜的司机被“钓鱼”放倒？为什么那些觉得无辜的司机状告执法部门，竟无一胜诉？当地法院在其中到底扮演什么角色？网上盛传的上海市高院行政庭《关于审理出租汽车管理行政案件的若干意见》是否真的和被告交通执法部门共同协商出台的？司法机关在公民受到行政权力侵害时，能否提供有效的救济渠道。这些问题，任何一个都事关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事关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事关执政党长期能否保持执政地位，事关中国社会真正的和谐与稳定。决不能被含糊其辞地敷衍过去。<br><br>    如果对这些问题，上海市有关部门不能给公众一个满意的回答，仅仅是道歉或者赔款，或者不痛不痒处理几个浮在表面的小萝卜头，以求息事宁人。那么，当地政府已经受到严重损伤的公信力不仅不能修复，反而会给人“葫芦僧判了葫芦案”的感觉。而且可以预见的是，类似“钓鱼”的事件还会一再发生，无非手段是更加巧妙、隐蔽而已。因为这样的处理，对毒流发端的源头、毒树生长的土壤，并没有太大的改良。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884@qq.com(十年砍柴)]]></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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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3 Nov 2009 10:49:41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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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权力的辐射力为何这么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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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br>　　云南省红河州新建的政府大楼，豪华气派，仅门前的广场就占地1000亩。如此大手笔没成想带来一个“副产品”——此地集聚的传销人员，拿这个政府新办公楼群作为发展下线的卖点，极尽附会之事，传销团伙以此来骗人相信其行为有“西部大开发”的官方背景。（据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<br>　　<br>　　这条耐人寻味的新闻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一些地方政府对发生在眼皮底下的传销行为是睁只眼闭只眼，原因很简单，传销者多从外地诱骗而来，其利益被损害对本地经济、社会不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而且还可能拉动此地的餐饮、房屋出租、金融等诸产业，若不是舆论反响强烈，政府有关部门没有主动出击的积极性；其二就是公权力在中国具有强大的辐射力，其耀眼的光环无远弗届，从权力大树上扯一片树叶，对一些小老百姓来说，足可以遮风避雨，所以从古至今，中国社会不乏处心积虑和权力拉上关系的人和技巧。<br>　　古代有一则笑话，京城一个老太太死了，让人写神主，家属要求无论如何和官府拉上关系，但其近亲远亲都没有为官的，题写神主的先生只好大笔一挥：“国子监祭酒隔壁的隔壁的隔壁王婆之神主位。”这种曲里拐弯的攀附，看起来可笑，可在中国社会中很正常，原因无他，因为和权力扯上关系，能给人带来实际利益，这也是中国“官本位文化”数千年不衰落的根本原因。<br>　　<br>　　我们只要稍稍留心一下当下的新闻报道，有时候会发现一些冒充领导亲属行骗的人，其伎俩并不高明，甚至可以说很拙劣，但匪夷所思的是，破绽百出的骗局让许多人陷进去了。这当然不是因为国人普遍智商不高、社会经验不足，而是权力的辐射力太强大，权力带来的孳息太丰厚，权力让人过于敬畏，总有一些人对打着权力大旗的人与事不敢质疑或不能质疑。<br>　　以利用州政府大楼进行传销为例，有些附会真是荒诞不经，比如广场上三个大碗的雕塑意味着只能发展三个下线等等。可如此荒诞的解释为什么还能大行其道，会有人入彀呢？留心一下生活中一些小事，就会发现许多人缺乏的恰恰是现代社会文明规则的常识，缺乏起码的逻辑知识，有些事情按照现代社会的一般规则，运用简单的逻辑就能推演出荒谬的结论。与此相反的是，这个社会不乏充满“诗意”的联想，《山海经》里的故事放在今天都会有人相信。比如有人相信一夜暴富可以在自己身上重演，有人相信权力无所不能，于是乎，利用州政府大楼来做传销的创意就不足为怪了。<br>　　<br>　　分析这些怪相，我以为根本的原因是在许多地方，公权力的运行不透明、不公开，公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公权力强大到几乎可以支配社会一切资源，其养在深闺的面目不为人知，而具有强大威慑力。那么这种“神秘性”必然会导致人们想方设法地借用公权力的光环来牟利，而不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难以让普通民众去辨别真相。面对强大的权力宁信其有，不敢信其无，一旦较真，万一碰到的真是某大官的亲属，那岂不是把人得罪透了？这就是有人借用官家名义而行骗的拙劣骗局能一再奏效的原因。再以红河州为例，如果在一个民意能得到充分尊重、媒体监督无所不在、行政部门和官员违法违规能得到及时和严肃处理的社会，老百姓一个电话打给政府就真相大白。但在通讯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许多人没底气敢去找政府来问个究竟，或者说没有这种习惯。而这种习惯之所以难以养成，是现在一些地方的政治生态让民众并没真把自己当主人，把当官的当仆人，而是相反。<br>　　什么时候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人民群众能通过各种方式全天候地监督公权力机关，利用豪华的州政府大楼来发展传销下线的黑色幽默就会消失。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884@qq.com(十年砍柴)]]></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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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3 Nov 2009 10:48:57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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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谁会关注闫德利们的梦想]]></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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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闫德利，一个生长在冀中大平原贫寒农家的女孩。如果不是有人处心积虑地在网上造谣诽谤其为“艾滋卖淫女”，这个世界没有多少人会知道她，并关注她的命运，她就像原上的野草一样，自生自灭在这个繁华的世道。<br>尤其令人痛心的是，那个造谣者，竟然是和她曾经同床共眠的前男友杨某，可以想见，这个在北京城里比闫德利拥有更多生存资源的男子，当年是如何甜言蜜语地对待这个对城市生活充满幻想的农家女，或许，他们还共有着“枕前发尽千般愿”的回忆。可如今恋人已成寇雠，越是美好的回忆品尝起来就越是苦涩。二人的分手，谁是谁非旁人无法做评判。但无论如何，一个男子，在恋人不愿意再和自己生活在一起时，怎么能将两人在一起的私密照片公布在网上，且编造杀伤力巨大的谣言来诽谤对方？这种行为已超越简单的下作了。一对恋人劳燕分飞，人们能理解女方祥林嫂似的幽怨与控诉，但无法接受男方这种报复，这种报复显现的，只是那个男人自私而猥琐的灵魂。<br>如果多数读者，仅仅将闫德利的遭遇当成一个八卦故事作为茶前饭后的谈资，而媒体热衷于挖掘故事背后主人公种种的私密信息，比如她曾有过几位男友，她曾做过什么工作，她究竟是小学就辍学还是念过高中。则不仅仅是有窥私之嫌疑了，更是在闫德利的伤口上撒盐，说呈现的是这个社会的冷漠与无情也无不可。<br>在今天我们的社会里，有无数闫德利这样的女孩。由于生长在贫困的家庭，她们难以接受起码的学校教育，即使对家庭有限的资源，首先享受的是她们父母寄托顶门立户希望的兄弟，从家庭到学校，再到社会，她们注定是最弱势的一群。她们青春靓丽，她们有着花一样的容颜，她们当然同样有生活的梦想，她们不甘于在贫穷的乡村里终老，怀揣着希望走进都市。和60多年前同样贫困但只能由父母安排嫁人生子的女性相比，今天的闫德利们，解放了手脚，她们赢得了去追逐人生梦想的自由，可以和她们的兄弟们一样远走异乡去做工。但获得这种自由的同时，也随之而来地将遭遇种种诱惑和危机。<br>这个世界里，大多数资源还是由男性在掌握，在剧烈的竞争中，没有文凭没有技艺的闫德利们，要实现哪怕十分卑微的梦想，比如在这个城市找到一份工作，拿一份能支付房租吃饭穿衣并挤出一点钱孝顺父母的薪水，然后嫁一个能善待自己的男人，都是十分艰难的。处于弱势的她们，唯一可以凭藉的只能是她们的青春容颜。话至此，我想她们有何种人生选择，作为旁观者，决无讥笑的资格。以闫德利为例，她算一个非常自尊自爱的女孩了，能在工厂里干好几年的体力活。她和有妇之夫杨某成为恋人，无关乎道德评价。或许除了感情之外，还掺杂着她的人生希望，希望这个男人给自己的生活带来较大的改观。然而，在男人、女人互相视为“猎物”的丛林里，闫德利出身的贫穷，使她可能碰到的也只是杨某这样同样在打拼的混子，而不可能像某些围绕在贪官身边的女明星那样。-----即使在这种游戏中，闫德利们依然处于弱势。<br>谁会关注闫德利们的梦想？同情甚至讥笑她之余，是不是可以这样说，社会的不公平导致闫德利们的命运。某个容貌远不如她、甚至天资未必强过她的女孩，就是因为父亲是某个市的重要官员，写一本书，可以动用公共资源来宣传推广。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884@qq.com(十年砍柴)]]></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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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3 Nov 2009 10:48:0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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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虚幻的影像 真实的风景]]></title>
<link>http://622007884.qzone.qq.com/blog/1258109222</link>
<description><![CDATA[新闻和电影，都是近世中国的舶来之物，现代新闻行业在华的萌蘖，略早于电影，两支奇葩在这块土地上生根、开花、结果已逾百年。若照着一些“爱国者”喜欢附会牵强“上国早有之”的论调，似乎新闻和电影也算不了什么。我国早有“信史”之说，有董狐、司马迁那样不畏艰险而要真是记录的史家；在没有声光电这种现代科技产生之前，我国也有传唱千年的戏曲。<br>此话好似有道理，但历史和新闻之比较，虽有“新闻是历史的底稿”之关联，但其差别甚大。都是追求对真相的记录，史家的记录多是留待后人来“自将磨洗认前朝”，而新闻从业者的职司是告诉今天的人，这个社会发生了什么。显然，现代新闻业是对公民知情权的一种守护，这在公民权理念出现前，是不可能有的，尽管中国古代有太史公这样的真实记录者，也有《邸报》这种供官员参阅的“动态清样”。同样，撇开戏曲和电影形式上的差别，单就内容来说，中国传统戏曲有“唐三千，宋八百，演不完的三列国”之说，可见戏曲总是把视角投向古代那些帝王将相，才子佳人，宣扬的是忠孝节义、爱恨情仇。而电影来到中国，刚开始也有过用电影的皮罩戏曲的核，比如拍谭老板的《定军山》，拍《火烧红莲寺》。但电影在中国真正迎来辉煌的时期，是在上海这个市民化程度很高的都市里，把镜头投向普通人的喜怒哀乐，电影所表达的普通人渴望平等、独立、自由、社会公正的旨趣，和传统戏曲很不一样了。或许可以说，正是这种具有“现代性”的价值观，让新闻和电影，这两种一实一虚的行当，有了无法回避的交集。<br>资深传媒人、电影狂热爱好者张修智，独具慧眼，敏锐地看到了二者的因缘，在多年搜集上百部描写记者、表现媒体的电影基础上，写出了《电影撞新闻——影像中的无冕之王》。他在自序中说道：“新闻人的命运，新闻人的梦想，新闻人的欲望，他们在职业内外的飞翔与沉沦，抗争与挣扎，痛苦与快乐，电影都给予了细心的关照。新闻业作为现代社会中重要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现象，尤其得到电影大师们的青睐。”作为一个有着十年从业经历的前记者，我很自然地联系到中国的当下的新闻界现状，来思考这个行当为什么容易“来电”。电影是一个“造梦”的行当，它让生活在繁忙、平庸中的市民们在劳作之余，通过影像营造的场景来释放情绪、抚慰心灵。那么电影中的故事不论如何的不同，但所传达的基本价值观一定和现代人所信奉的重叠，比如渴望社会公平、警惕公权肆虐、维护公民权益、珍爱人性之美。。。。。。。而记者和现代传媒业，公众对其也有着这样的期许，尤其在市场经济发育较晚、法治秩序尚不太理想、社会正在急剧转型的当下中国。<br>任何一项职业都有其起码的职业伦理，而一些职业伦理被放大后，往往会被放大，涂上道德的“金粉”，比如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而对传媒业来说，记者忠于事实、揭开真相，也仅是这个职业得以存在的起码底线道德。但诚如我尊重的传媒人程益中曾说过的那样：“说真话应该是传媒人的底线，可现在它成了一条高压线。”因为揭开真相之艰难，会使中国记者面临比国外同行更大的困惑与困境，一些很平常的、仅仅符合起码职业规范的行为，却能凸显出悲壮意义，增添几分美学色彩。比如《南方都市报》记者陈锋揭开孙志刚之死背后的真相，《瞭望东方》的记者孙春龙向山西省省长写公开信，揭发地方政府瞒报矿难死亡人数。。。。。。。这类事件，即使在中国新闻业刚刚诞生时，也恐怕是新闻从业者可以从容调查与报道的寻常素材，但在当下，几乎已成了少数有道德勇气和职业素养的记者才敢于触及的“领域”。那么，当一个行业从业者维护其起码职业伦理在现实中成为高尚道德时，它给电影这种需要“高于生活”的艺术所能提供的素材，对观众来说可能就“不过瘾”。如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一份给总统找到工作的报纸》，介绍以“水门事件”为蓝本的电影《总统班底》，后来成为新闻人楷模的《华盛顿邮报》记者伍德沃德、伯恩斯坦，他们揭发的是掌握美国最有权的人-----总统的丑闻；而在《投奔怒海》中，日本记者“偏离”了做忠实记录者的职业规范，其不畏强暴、扶助弱小的英雄主义精神被激发，最后牺牲自己，帮助越南难民逃离死地。这两部电影将新闻人摆在一个很极端、很有戏剧元素的境地：与总统较劲，在战争中面对不讲理的军队。如此，新闻人在镜头下，所显现的已不仅仅是“忠于职责”这样单向的维度，而是更为丰盈复杂高尚的情感、道德与理性。如对任何人掌握权力都必须有足够的警惕，任何公权必须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这种现代政治常识，以及超越民族的人道主义光芒。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亚里士多德</span><wbr />认为，艺术不仅是真实的，而且比现实世界更为真实，他说：“诗人之能事不在于叙述已发生的事实，而在于叙述或然或必然发生的事情。”电影亦是如此，优秀的电影不论取材于古代或当下，但其常具备现实批判性，而不是一味地为现实中的掌权者涂脂抹粉。从这一点来看，当下中国一些电影人的困境和新闻人是相似的。由此，我们看到那些票房飘红的国产大片，基本上是场面巨大、制作精美、而其思想与内容贫乏苍白的“影像垃圾”。这两个行业，在自身一些致命的缺陷都没有得到制度性解决之前，张修智在书中所言的遗憾：“中国电影对新闻的拜访，在数量上都少得可怜。”恐怕还会延续下去。尽管，今天的中国，可以说是新闻的沃土，也应该是艺术创作的沃土。许多新闻事件，比小说家的想象还要曲折离奇，如“周正龙拍虎”和“邓玉娇杀官”。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884@qq.com(十年砍柴)]]></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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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3 Nov 2009 10:47:0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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