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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于建嵘]]></title>
<description><![CDATA[于建嵘的博客]]></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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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BuildDate>Mon, 30 Nov 2009 01:14:18 GMT</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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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Wed, 04 Nov 2009 00:23:09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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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城乡同等选举权是一项宪法原则]]></title>
<link>http://622007986.qzone.qq.com/blog/1256860223</link>
<description><![CDATA[<br>        据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个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也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 <br>       这是我国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值得充分肯定的。长期以来，在我国人民代表选举问题上实行的是所谓“四分之一条款”，也就是按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原则，来分配全国、省、县三级人大代表名额。这种制度的根源在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客观存在。自上世纪50年代始，把一国公民分成城市人和农村人的户籍制度，一直是中国社会最重要的制度。城乡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地理概念，更意味着不同的经济和政治的制度。城里居民不仅仅可以享受更多的经济资源，而且政治地位也远远优于农村居民。优势的政治地位又通过对公权力的直接控制和影响，使经济和文化资源的分配更有利于城市和城市居民，并通过刚性的制度安排来限制人口在城乡之间的流动。 <br>        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农民因获得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而在经济上得到了一定意义上的解放，城乡二元结构在经济和社会领域都有很大的突破，但在政治领域却没有多少进步。这其中最突出的、显失公平的就是这个城乡选举方面的“四分之一条款”。这个与<a href="http://car.auto.ifeng.com/brand/20046" target="_blank"><span style="color:#000000;line-height:1.8em;">现代</span><wbr /></a><wbr />政治文明相悖、严重歧视农民的条款及其所表现出来的那种认为农民应“被代表”的政治理念，尽管一直被学界和民众批评，但却在现实政治中作为一项仿佛天经地义的制度而存在并发挥作用。这样做的一个严重后果，就是在国家的大政方针问题上很难有农民的声音，农民的利益也很难得到保障，农民在经济、文化和政治上仍然都是弱势群体，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也就必然成为影响到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问题。 <br>       正因为如此，中共十七大把逐步实现城乡同比例选举作为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希望实现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保证城乡人民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以进一步调动全体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统筹城乡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事实上，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早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宪法同时规定的公民权利的平等性表明，以职业甚至以“农业人口”和“城市人口”为标准来确定“人民代表”的比例是违背宪法精神的。 <br>        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城乡同等选举权的平等，不仅是中共十七大所倡导的政治文明，更是一项宪法原则。我们完全可以相信，全国人大常委会能够慎重而积极地推进这项改革，让广大农民真正享有平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权利。(东方早报,2009年10月28日)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86@qq.com(于建嵘)]]></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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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29 Oct 2009 23:50:23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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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钓鱼执法事件调查和处理都要阳光化]]></title>
<link>http://622007986.qzone.qq.com/blog/1256344406</link>
<description><![CDATA[<br><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上海钓鱼执法事件仍在发展中。浦东新区政府20日还坚称经浦东城管部门核查，孙中界案处理无误并否认使用倒钩，21日却宣布已成立新的调查组。调查人员不再是执法局官员，而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律师组成。在此之前，上海市政府已经明确指出，“对于采用非正常执法取证手段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    这个复查决定无疑是对的。浦东城管局作为涉案交通执法大队的上级部门，本是利益相关者，由其主持调查，确实像“老子查儿子”，程序上先天不足，难以取信于人。况且，在笔者看来，现在已经不是上级明知下级有错、为包庇而护短的问题，而是下级的行为就是上级要求的产物，都是无底线追求政绩的结果。因此，其核查结果“维持原判”就很“正常”。而浦东新区以此作为政府的调查结论，不但被“连累”失去了公信力，更反映出行政部门内部一定意义上已经没有能力来查清自己的问题。而在公众的普遍质疑和上级的不满中，将查清孙案真相的希望寄托于人大代表等外界人士，也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    可惜，调查组的具体人数、组建过程及如何展开调查等还未能阳光化、透明化，“倒钩”的身份仍是秘密，这应在适当的时候给公众以交待。另外，除个别中央媒体记者外，调查组成员都是上海甚至浦东本地的人士。虽然不能因这层关系就给他们加上会维护本地政府、不能完全客观调查的“原罪”，但如果能请上海之外的专家或机构参加，因利益相对超脱，我相信效果应该会更好。</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    但是，仅有这样的调查仍是不够的。原因很简单，这只是针对孙案进行，而不是要弄清钓鱼执法的全面情况。钓鱼执法的恶果，远不止孙中界失去手指的恶性事件那么简单，它破坏了法治秩序，突破了社会道德底线，甚至影响到政府执法的合法性。所以钓鱼事件需要查清的远不止孙中界案。日前，律师郝劲松已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相关单位公开近几年来查获非法运营的“黑车”数量、罚没金额总额及去向、预定罚款指标任务、配合执法的“倒钩”人数以及奖励金额等“敏感”数据等，这代表了民众希望了解真相的努力。希望相关部门能尊重公众诉求，尽快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我也建议市政府能组织中立客观的调查组，对钓鱼执法进行多途径的、更加全面广泛深刻的调查。记者都能调查到的情况，市政府却一无所知，这是说不过去的。</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    而查清事实也仅是第一步，关键更在于如何处理。可以预料，如果孙案中确有不正当执法行为，为平息事端修复政府形象，处理具体的不当执法人员不会手软。但如果钓鱼确实已在一定程度上泛滥，政府会不会全面承认并加以处理，就比较难预测。因为这意味着有一系列困难的后续工作要做，包括如何处理之前罚没收入、已败诉的类似案件、如何认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关于审理出租汽车管理行政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效力，包括是否需要修正对黑车、出租车管理、“非法运营”的观念，还包括对不择手段执法，甚至不惜突破社会公德底线的行为应如何追责、如何预防等等。对政府施政中存在的不足，捂、骗、瞒、拖不难，而彻底追究和改正可能并不容易。</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毕竟，公众关注孙案目的不仅是还孙中界以公道、惩处几个基层执法人员，而是希望借此深挖猛打，能够重惩、杜绝钓鱼执法。执政行为出现失误在所难免，关键在于政府如何应对；成为新闻事件也不是绝对的坏事，若在公众眼球下进行彻底纠正，正面效果会加倍扩大。总之，这件事考验的绝不是政府的危机公关能力，而是有没有将人民利益真正放在第一位。</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line-height:1.8em;">（南方都市报，2009年10月24日）</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文章]]></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86@qq.com(于建嵘)]]></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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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at, 24 Oct 2009 00:33:2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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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钓鱼执法”有可能杜绝吗？]]></title>
<link>http://622007986.qzone.qq.com/blog/1256077416</link>
<description><![CDATA[<br>继白领张军后，上海某公司司机孙中界成为“钓鱼执法”的又一个典型猎物。孙因自己的好心受到欺骗、善良受到公权力惩罚愤而举刀自残，伤及手指。上海市政府要求浦东新区政府迅速查明事实，并最终有了结果：经浦东城管局全面核查，孙中界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不存在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0</span><wbr />月<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20</span><wbr />日《新民晚报》<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<br>这个解释实际上仍回避了乘客是否有骗取同情、主动扔钱等行为这个关键因素。可能在职能部门看来，“钓鱼执法”是打击黑车的有效措施，是“在其位谋其政”的努力，罚款是为了完成上级指标。何错之有？！由其上级进行核查，同一个部门，同一个逻辑，得出“合法”的结论毫不奇怪。况且对事实的认定权也在其手中，用几句套话否认事实敷衍上级打发媒体，又能奈我何？更可怕的是，司法审判似乎也给了其信心，据有关报道，“上海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经常被起诉，还没有败诉过”。<br>但是，“钓鱼执法”显然不是空穴来风，更是种明显错误的执法方式：对普通公民进行诱导执法缺少法律依据，有违程序公正；执法的成绩不以黑车减少的数量或比例作为评判标准，而以罚款额多少论英雄，造成了利益驱动的罚款经济；默许“钩子”利用民众的同情心和扔钱“栽赃”，以“他胃疼关你什么事”等作为事实判断的前提，是一种“道德错误”。这种公权力认定与公众评价间的冲突如果得不到解决，会有很大的恶果。<br>不需过多解释的是，公权力来自宪法，行政执法行为不应与宪法相抵触。而“钓鱼执法”违反了“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诬告陷害”、每个公民都必须“尊重社会公德”的宪法精神，即使上海未有具体法律法规加以禁止，其实质上也是一种不法行政行为。如果“公权力碰瓷”肆行无忌，如果公权力可以对事实任意“搓扁捏圆”，可以说是破坏了法治秩序这一更为重要和基本的社会秩序，这比运营秩序的受损要严重得多。其次，伪装成胃疼、挨冻等钓得好心人，这亵渎了人类的善良和同情心，而民众不敢行善的社会不可能是和谐的；惩罚好心人，这有可能加剧社会道德整体滑坡，进一步造成价值观的偏差。实际上，良好的道德正是社会公共秩序赖以低成本运转的基础，向善、求真的价值导向与内心追求，是规则得到遵守制度得到尊重的最好保证。人人设防的社会不可能是有序的，或者要付出极大的社会成本。最后，不论做出多么武断的结论，或者经过多么复杂的解释，如果公权力行使的结果是让人不敢善良，是正义得不到实现，那么，这个政权的合法性和吸引力的逐渐下降指日可待。<br>因此，在我看来，“钓鱼执法”并不是一个只与整治黑车有关的“前进中的小问题”，而是需要慎重对待有关法治精神的问题。就目前情况而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来努力解决问题。<br>第一，将“钓鱼执法”及类似行为明确为违法行政行为并追究责任。在违宪审查制度建立之前，宪法精神的贯彻还需要具体法律条款的保障，否则只能对行政机关的“道德错误”进行无力的谴责。其实，开执法人员“以乘客身份进行取证”之先的江苏省，其交通部门的文件中早就已明确规定，“执法人员不得以反复纠缠、许诺重金、虚拟灾害、疾病或不幸事件等不正当手段或方式设立陷阱、引诱取证。”有这些行为的乘客的举报、投诉、陈述等也不能“作为证据采信”。这就应可有效地预防“钓鱼执法”的产生。制定一条这样的规定技术上并不困难，但能不能落实，却与负责官员对黑车的看法、对政绩的追求、对依法行政的理解程度有关。<br>第二，将罚款额与查处黑车的工作业绩脱钩，否则对职能部门来说，维持车辆运营秩序就远比维护社会基本秩序、社会基本道德更为重要。失去“钓鱼执法”的动机，相关部门才有可能会自行约束。而地方党政应加强对类似行为的监管，甚至可以落实专职的人员和经费，或者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如果具体秩序有具体部门来维护，基本秩序只是个“虚”的概念，宪法精神只是纸上条文，被公权力任意践踏，那么这无疑是种本末倒置，其后果堪忧。地方党政更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信任民众的表达并倾听他们的诉求，否则就会在最基本的事实认定上被下级蒙蔽，失去问题处理的主动权。<br>第三，权力不仅需要监督，更需要制衡，因此保证司法机关的独立审判更为重要。“钓鱼执法”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按制度设计，其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寻求救济。尽管以前的“鱼”儿们败诉的理由还不得而知，但因为“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这一规定的存在，却让人有机会去怀疑法院审判的公正性。希望张军案的审理能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结果。<br>最后不能忽略的是，权力机关似乎已有结成利益统一体的趋势。在这种现实背景下，要真正从立法上约束、行政内部监督、司法上制衡来杜绝“钓鱼执法”行为，关键在于地方官员以何种价值取向作为其工作的核心。把运营秩序、打击黑车、罚款经济作为唯一目标，失去了主政官员应有的远见，“钓鱼执法”及类似不当执法行为就会层出不穷、防不胜防。<br>（《南方都市报》<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2009</span><wbr />年<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0</span><wbr />月<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21</span><wbr />日）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文章]]></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86@qq.com(于建嵘)]]></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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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ue, 20 Oct 2009 22:23:3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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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城管遭到“专业暴力袭击”：东莞城管想骗谁？]]></title>
<link>http://622007986.qzone.qq.com/blog/1255655306</link>
<description><![CDATA[<br>       东莞城管队员执法时遭遇不明人士暴力袭击，8人严重受伤。袭击者格斗技巧娴熟，使用对讲机等设备，甚至能在警方控制下配合逃窜，相关报道称之为“专业暴力袭击”。据此，部分城管人员怀疑他们属涉黑团伙，其行动是“有组织、有预谋”的。（10月15日《南方都市报》）<br>      乍看之下，似乎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对公权力进行公然挑衅，性质相当严重。但我仔细阅读了报道内容，却发现事态未必严重到东莞城管描述的地步。首先，事件起因是城管要没收某女商贩的服装，而几名自称其亲属的年轻男子要求退回，这用我常说的一句话，还是反应性大于进取性。其次，事件升级据称是因为男子用钢管击伤了执法队员的头部，但这并没有充分的证据，并且事件持续了一段时间，后来更有警察出场，这不像是有精心策划的一击即中转身就跑。因此“不明人士”究竟恰好是摊贩的亲朋好友，还是网友猜测的摊贩联合雇佣的黑社会，是对没收的临时反抗，还是有组织有预谋的主动袭击，还有待警方的调查，不能由作为冲突一方的城管部门单方面加以定性，轻易地下“有组织有预谋”的结论，有可能会对形势做出错误判断，造成矛盾的升级和变质。<br>实际上，在城管与摊贩的冲突中，城管才是更专业的暴力行使者，比如习惯成自然的掀摊、没收、打人、群殴等等，打成重伤或死亡的也不是个例。相对而言，摊贩的反抗是业余水平，是个体的、被动的，除非有北京崔英杰那样的“运气”，一般都是城管的手下败将。这件事中，不明人士不是摊贩，人多，有一定的格斗技巧，城管被打败了，才具有了“新闻价值”。 并且，暴力反抗往往是暴力执法的结果，而不是摊贩主动如此。甚至可以说，暴力执法更加严重，才有了专业反抗的发生。这件事中，东莞城管是否一定有没收衣服的必要，是否一直以没收来作为执法的首选手段？非法行政行为的力度与抗法的专业性之间，或许有一定的对应关系。<br>东莞城管的态度并不奇怪，他有意无意地夸大事态的严重性，姑且让我“过度解读”一下的话，其目的大约是博取同情，以期改变城管的不良形象；更是试图表明要对付专业的暴力袭击，城管就需要加强装备和培训，以更专业的暴力能力，来保障其有效地履行职责和保护其队员的人身安全。这似乎在说，城管与摊贩间的矛盾只能用暴力手段来解决，哪一方更暴力，就更能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这种思维一以贯之，更严苛的暴力执法，带来更专业的暴力反抗，甚至有可能雇佣黑社会或自行结社，然后再带来更专业的暴力执法。如此恶性循环下去，最后是否要出动警察、武警，用真正专业的国家暴力来加以“镇压”？这样做的后果无疑是可怕的。<br>平心而论，城管的工作确实有一定的难度，他们与摊贩的冲突，只是城市形象、顺畅的交通、整洁的环境与底层民众生存权利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只对城管部门提依法行政的要求，却不降低对其工作成果的要求，就很难杜绝暴力执法行为的存在。要解决城管问题，还是要从理念、制度上加以反思和改革。我认为应从尊重底层民众的生存权利做起，多一个小摊贩，总比多一个训练有素的不明人士要好。 （原题“城管与执法对象之间不应是暴力的比拼”刊《东方早报》2009年10月16日）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文章]]></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86@qq.com(于建嵘)]]></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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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6 Oct 2009 01:08:2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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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城乡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应速行]]></title>
<link>http://622007986.qzone.qq.com/blog/1254722779</link>
<description><![CDATA[ 最近一次的选举法修改座谈会上，与会者对<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四分之一条款<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即按<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原则来分配全国、省、县三级人大代表名额<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的修改产生了分歧，争论在于是一步到位实现城乡同比例，还是分步调整，先让一个市民顶上两个农民<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据<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9</span><wbr />月<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7</span><wbr />日《南方周末》报道<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<br>　　我当然是支持一步到位的。首先我认为反对的理由极不充分。反对理由是担心同票同权造成农民代表比例过高，不能充分反映多样化的职业、社会阶层等等。可人大选举是个复杂的系统，虽然按城乡人口在地区间分配代表名额，但不禁止城镇户口居民在农村地区参加选举，更不要求代表的职业在其选区具有代表性。农村地区的当选代表，有不少是工作、生活在农村地区的政府官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国有企业职工等，并不都是农民。而全国、省级人大代表实行间接选举，单个选区涵盖城市农村不说，候选人的户籍比例更不与该选区城乡人口比例直接挂钩，十一届全国人大也只有九十余位农民代表。因此同票同权根本不会立刻带来农民代表的大幅增加。<br>　　再说，即使大幅增加了，又有什么不可以呢？农民身份背后已是多样化的职业，这一分化却没能在人大代表构成中反映出来。而多少年来不公平的城乡二元体制，虽然是国家意志的产物，但在人大这个层面上，却与农民代表数量过少不能充分反映出利益群体的现实构成和比例有关，与其话语权过小不能充分主张其权益有关。在我看来，人大代表的作用首先在于反映并争取自己所代表的那部分选民的利益，而农民对自己的根本利益在哪里显然最有发言权。真要能大幅增加，城乡二元分割的问题倒有可能加快解决。从这点上说，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对一步到位最有意见，倒也可以<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理解<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只可惜单靠同票同权还不会产生大量农民代表，不足以撼动既得利益地区，反对者是多虑了。<br>　　更重要的是，我找不到还要<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分步走<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的理由。这不仅因为城乡人口比例差距缩小使同票同权有了客观基础，更在于公民平等这一宪法权利必须得到落实。从四比一到二比一，只是一个歧视的<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量<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的变化，而不是从歧视到平等的<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质<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的转变。在人权意识和现代国家理念影响日益增大的今天，再坚持对农民的制度性歧视，只会损害受歧视者及其同情者对政权的认同，造成政权合法性流失。<br>　　实际上，党和国家已经看到这一问题，在十七大政府报告中做出了逐步实现城乡同比例的庄严承诺。但在进行制度变革时，设计者们常犯的一个错误是过于<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务实<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为暂时的经济利益和社会<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稳定<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不惜以损害<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平等<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等基本价值为代价。纠缠于小的结果就是失之于大。如果政治认同感只能建立在牛肉加土豆之上，如果整个社会缺少一种让人信服、给人希望的价值理念，那么什么样的经济发展和稳定都是很难持久的。当然，我不是说一步到位就没有任何<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阵痛<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只是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关键在于选择什么作为底线，坚守必须坚守的信念，承受必须承受的代价。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显然更为重要。<br>　　在某种意义上，<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分步走<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已经成了一种无需选择的惯性做法，因为这很<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保险<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设计者无需承担过多责任。但是，如果不是以客观的调查和研究为基础来分析其必要性，往往就会低估了社会的弹性和承受能力，错过变革的最佳时机。<br>总之，同票同权对落实公民平等的宪法权利意义重大，一步到位可以部分修复长期以来受到制度歧视的农民与国家间的关系，给农民信心和希望。相比之下，其可能带来的问题只是技术性的，应以克服为目标。简单地说，我的观点就是，城乡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应速行。<br>（刊《南方农村报》<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2009</span><wbr />年<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9</span><wbr />月<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28</span><wbr />日）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文章]]></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86@qq.com(于建嵘)]]></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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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05 Oct 2009 06:06:19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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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民富国强时代应让农民成建设主体]]></title>
<link>http://622007986.qzone.qq.com/blog/1254437529</link>
<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只有民富，方有真的国强</span><wbr /><br>　　民富与国强一直是全体国民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民富容易理解，国强在我看来，是指国家有能力保卫领土完整、抵抗外来侵略，在国际经济秩序中找到合理的位置，公平地参与国际竞争，有能力保护海外国民；有力量抵抗自然灾害、防御疾病、发展科技，有经济实力照顾社会弱势群体，而不能简单地将一国经济总量的庞大或者政府财政实力的强大，视为“国强”的全部含义。<br>　　在二者的关系上，传统的说法是“国富民强”，现在则渐渐将“民富”放到“国强”的前面，我认为这是一个可喜的变化。它重新认识了民与国的关系，即国家是全体人民的共同体，它为人民存在、为人民服务；它看到了国民普遍富裕才能带来国家持续的强盛，而国家一时强大可能来自社会财富分配体系失衡，背后也可能是国民的长期贫穷。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民富，方有真正的国强，民富是国强的必要条件。而政府存在的目的之一，就是争取民富国强，而不是仅仅强大其本身。新中国成立以来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在国家主导的计划经济和分配体系中，农村一直在哺育城市，农民为国家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牺牲，农村地区的财富积累相对是很少的，农民也大多穷困。如果农村贫穷凋敝，城乡差距过大，大多数农民还在求温饱奔小康，那国家也不可能真正强大。党和国家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从十六届五中全会开始，中央着力加强新农村建设，切实提高农民收入。这是在以行动弥补过去对农民的欠账，是对多年来农村政策损害利益的补偿，在我看来，这是必须要做的，并且还应该做得更好。<br>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多予少取”的政策设计理念</span><wbr /><br>　　具体地说，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多予少取，在取消农业税的同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多种方式提供多项惠农补贴，并且着手调整社会财富再分配体系，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建设，在农村养老保险等方面进行改革。在操作层面上则还是沿袭了“强政府”模式，主要由政府主导，是中央政府发起的“战役”，是自上而下的财政投入，是上级政府对基层的工作要求。因此也未能摆脱“强政府”与“民富”之间的矛盾。<br>　　比如，新农村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基层官员的“政绩”，带来的是有些地方不以农民的真实意愿为出发点，而是为求形象工程和作秀的“明星工程”，强征强拆、大拆大建，搞得劳民伤财，最后成了害民工程。甚至有以此为名抢占农民的土地，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再比如，上级有压力，有些地方就会在数字上玩游戏，用统计报表上的“成绩”，代替农民生活的切实改善。还比如，大量财政补贴等为官员和村干部提供了寻租的空间，产生大量腐败问题。“中央推行，地方应付，媒体炒作，农民承受”的新农村建设，存在着流于形式的危险。<br>　　另外一方面，家电下乡等措施，能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却不能帮助其提高致富能力。而在最需要政府协调、推进的地方，即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的硬件基础上，比如加强道路、水电气、通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平等提供公共产品等，却未见强有力的大动作。<br>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充分发挥农民“创造财富”的能力</span><wbr /><br>　　政府主导、转移支付型的新农村政策，并不足以代表农民的富裕指日可待，标志着“民富国强”时代将要来临。原因不仅是因为分配制度的调整还没能做到位，还需要时间，更因为农村的发展、农民的富裕从根本上说，不能靠外在的“输血”，而是要靠自己的“造血”。一言以蔽之，让农民充分发挥“创造”财富的能力远比分配制度的调整更为重要。这就需要政府在增加农村地区财政投入之外，更要在制度、法律的层面进行变革，破除不适合农村生产力发展，束缚农民致富能力的东西，让农民能依靠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创造财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认为需要考虑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br>　　第一，对现有的农村土地制度进行调整。国有土地与农村集体之间的区分带来的征地制度，便于部分基层政府与社会强势阶层通过各种方式强制性对农民的土地权益进行剥夺。由于征用补偿标准低，失地农民获得的土地补偿费不足以创业，怎么可能生活富裕。治本之策只能是用市场手段来解决，探索建立农地入市交易的法律制度。农村土地并不都是耕地，农民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完全可以通过集约经营实现更合理的利用和升值。而土地流转需要进一步完善，以保证在保护农民的权益的基础上，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总之，农民最重要的财富是土地，现在却不能获得市场经济下的最大收益。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目标应该是让农民在土地上的使用权、经营权等，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为其带来财产性收入。<br>　　第二，明确农民在村集体财产中的权利和利益，使这种“虚化”的财产变成农民手中实实在在的可支配收入。具体的方法可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公司化的改造，农民作为股东参加管理，通过股份等获得分红。农民以各种方式获得城市户籍时，可以由村集体回购股份、向其他村民转让股份等，将集体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变现”。<br>　　第三，以多种方式，帮助农民成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等新型组织。新型合作组织应是“农有、农治和农享”的公益型社团法人，能够将分散的农民个人组织起来，为农民利益代言，争取共同利益。在社会功能外，还具有教育、经济和服务的功能。建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和社区服务组织，通过农民团结互助帮助自己更好地走向市场，为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便于农民加强对自己的改造，从传统的小生产者变成为市场经济的参与者。<br>　　第四，逐步放开农村金融。鼓励农村发展自己的信贷机构，允许成立村镇银行、农民互助金融合作组织等，多方面扩宽资金来源渠道；允许农民以灵活多变的方式筹措资金，对民间借贷行为加以规范和保护。<br>　　第五，农民进城务工已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要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让其有能力自己为农村地区输血。逐步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加快城市化进程。<br>总之， “民富才能国强”这一理念应贯彻农村政策的始终，提高农民收入应放在首要位置。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责任和作用应主要体现在宏观的制度保障上，除逐步建立合理的国民收入再分配体制外，更要为农民致富提供合理的制度和公平竞争的环境。政府应减少具体操作层面上的主导和参与，特别是基层政府不要去过多干涉。民富国强，体现的是以人为本，新农村建设也需要尊重农民意愿，让农民成为建设的主体。<br>（原刊《人民论坛》2009年9月29日）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文章]]></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86@qq.com(于建嵘)]]></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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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01 Oct 2009 22:52:09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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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父亲是个流氓]]></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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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color:#ff00ff;line-height:1.8em;">说明：这篇小说是我八年前写的，最近以“父亲”为题刊发在大型文学期刊《长城》2009年第5期上。</span><wbr /><br> <br>    一<br><br>父亲要死了。<br>我是从雪姨发来的电报知道的。我向学校请了假，乘火车往老家赶。一下火车，就看见二弟高阳傲视天下般地立在站台边。他见我走来，只是点了点头，提过我的包就往停车场走。直到跨上他那辆白色的宝马，才说了一句：“老爷子真是的，死都死了几次了。”<br> 我跟着二弟来到父亲的病房。病房里有许多人。雪姨和我大弟都在病床边，用哀伤的眼神看着我。病床上的父亲已经失去知觉，双目紧闭，那两条粗黑的剑眉还是那样显得威风凛凛，只是浮肿的面部给人一种有点夸张的感觉。医务人员在忙碌，他们应该比谁都明白这些忙碌并没有多少意义，只不过以各种无效的抢救来等待那必然的最后结果。<br>雪姨将我们兄弟三人叫到病房外的陪护间，对我说父亲得到了本市最好的治疗。我绝对相信雪姨的这种有点表功意味的说明。这不仅由于父亲曾是这里的最高领导人，更主要是他有一个现为常务副市长的二儿子高兵及一个号称千万富翁的三儿子高阳。而作为书生的大儿子我，绝不是能让父亲享受这种待遇的理由。<br>雪姨很有主见地安排着父亲的后事。尽管她比我还小一岁，但作为父亲的第三任夫人，我们还是愿意听她调遣。雪姨叫高兵与市委领导商量父亲的悼词和追悼会的规格，要高阳负责通知亲朋好友并主管日常事务，要我准备一份家属发言稿，表示亲人们的崇敬、悲哀及感激之情。<br>为完成雪姨交给的任务，我不得不回顾父亲即将结束的一生，思考亲人们心目中的父亲。这是几十年来我最不愿意想的问题了。然而，当我象平时从事科学研究一样分析父亲那久远的历史后，我发现，尽管父亲的一生复杂而富有传奇，但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而且这些阶段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三个女人。这三个女人就是父亲的老婆我妈、父亲的爱人高姨以及父亲现在的夫人雪姨。有了这一发现，我竟然兴奋起来。<br> <br>                              二<br> <br>父亲和我妈的故事发生在我的老家，也就是湖南南部的永州市远郊一个名叫黄沙塘于家的小村子里。永州这个地方，由于一位很有名气的文人写过一篇《捕蛇者说》而闻名于世。事实上，我在这里生活过十二年，却很少看到蛇，更不要说专事捕蛇的人了。<br>父亲大约生于一九二一年五月，具体哪一年我是没有办法搞清楚的。因为，父亲的各种人事表格有关出生年月变化较多。在讲究资格的年代，父亲将其出生年月定在一九一六年五月；在领导干部年轻化的时候，报上公布父亲的出生年月却是一九二六年五月。两者相差有十年。如果取中间数，也就是一九二一年比较合宜。<br>据说，我父亲的父亲，也就是我爷爷，曾到省城长沙读过书，后来成为了当地较富有而深得乡邻尊敬的绅士。父亲是爷爷的独子，爷爷又是老爷爷的独子，也就是父亲一家是三代单传。奶奶在三十多岁才有我父亲，就更视为掌上明珠。但在父亲十六岁那年，我父亲的父亲以及父亲的母亲相继去世了，父亲也就成为了孤儿。<br>本来父亲对家里事是从来不关心的。因为是家中的独苗，所以在十岁前一直跟随在他母亲身旁，到十岁才开始进村里的学堂。成了孤儿后，他不得不理会家里的四十多亩土地和近二十间房子。当然，具体的事情都是由长工做的。如果，后来父亲不因赌博而输掉了全部家产，解放后父亲肯定是个地主，而且是一个从十六岁就开始剥削劳动人民的吸血鬼。<br>父亲成为赌徒是在他父母去世半年后的事。也就是在他快十七岁的那年冬天。最初是他远房堂兄于朝龙带他去玩一种当地很流行的押大小的游戏，赌吃喝，慢慢地就直接玩起钱来了。从小到大，越玩越想玩。大约二年光景，父亲就将祖传的四十多亩良田和二十多间房子全玩完了。其中有一半成为了他堂兄于朝龙家的产业。当于朝龙一家搬进我家祖屋时，父亲哭着住进了于朝龙家废弃的牛栏房。从此以后，读过六年书的父亲开始成为了村里最不受欢迎的人。谁家少了东西首先想到的就是我父亲。村里人开始忘记了他的姓名，都叫他收账鬼。他就在东摸西拿中度过那艰难困苦的日日夜夜。好在当时日本鬼子也经常进村，人们对收账鬼的作为也就不太计较。<br>在父亲二十三岁那年，他还是单身一人。那时都习惯早婚，二十三岁尚未婚配很能说明这个人的品行和家境。可人的青春期生理要求并不因没有金钱而丧失。没有钱上赌场时，他就象个发春的公牛，在村子里四处游荡。特别是夜深人静之际，青春分泌物使他象夜游神一样听过许多家的墙根。这就成了村里人的心病。他们总是叫女儿媳妇们千万注意，切不要答理收账鬼，最好是看到他就远远地避开，不然可能有危险。事实上，父亲从没当面对什么女人有什么过份的举动。但村里人在夜间行夫妻之事时，再也不敢象原来那样放荡了。据说，有人还因害怕收账鬼听墙，成为了阳萎。若干年后，我作为学者，曾对那几年村里人口变化进行过调查分析，我发现，在父亲二十岁到二十三岁那几年，是于家村人口出生率最低的年份。由于没有发现其它原因，我就认定与父亲听墙有直接的关连。<br>可见，父亲的行为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于家村的生存和发展了。最要命的是，村里人也意识到了这种危机的存在，而且，随着日月的推移，这种危机感也就越来越压抑人心地在村中弥漫。终于有一天，村人不约而同地找到已是村中首富的于朝龙，商量如何解决收账鬼的问题，尽管有人主张送官法办，但苦于没有可以送官定罪的事情和证据。最后，村人们只得同意，给收账鬼找个女人并租二亩村里的公田给他养家立命。<br>于是，村里人就行动起来，到处访那些难寻婆家的女子或死了老公的寡妇。可想而知，方圆十里是不可能有收获的。有人大骂了那些提亲的人还扬言，就是死也不将自己女儿嫁给收账鬼。<br>正在村里人万分为难之时，村里来了二位从河南过来讨饭的母女。事情也巧，母女俩刚踏进我们村，母亲就倒下了。村里人循着那女孩的哭声，才知道那老要饭的死了。于是，村里人叫来了于朝龙。于朝龙没有看那已经死去的母亲，而对那个正在伤心但已无力哭泣、可能有十五六岁但骨瘦如柴、相貌极为普通甚至可以说有点丑的姑娘看了好一会。他和蔼且富有同情心地问了姑娘一些问题，当知道姑娘的父亲和兄弟已在早几年走日本时就死了，唯一相依为命的母亲也饿死在这千里之外的他乡时，于朝龙就高兴起来。他叫人立即将我父亲从赌桌旁揪了过来，本来因没有赌资只能当观察员而气恼的父亲，一听将这个姑娘送给他做老婆，也高兴地叫起了朝龙哥。于朝龙就让村里人将姑娘的母亲埋在后山的野地里，叫家人拿点高梁饼就将姑娘送进了我父亲借住的牛栏房。这个于家人连姓名也懒得知道的女人，就是我妈。<br>父亲是在我妈用眼泪吞食高梁饼时将她变成女人的。可以想象，一个刚死了母亲、自己又快饿死的少女，对食物渴望和对性的需要，态度应该是完全不一样的。可对一个二十三岁还没有亲近女人的健康男人来说，有了属于自己的女人还要等待那也是要命的。于是，在我妈用黑黑的手扼住那块高梁饼拼命往肚子里送时，我父亲用力剥下了她少得可怜的裤子，象猛虎下山一样顺势长入。也许是想起了刚死的母亲或是由于父亲的粗暴给她刚因有了食物而恢复知觉的肉体带来的痛苦，在父亲没完没了的动作中，我妈小声地哭泣起来。我妈的哭声使已心满意足的父亲大为恼火，他动作很大地穿上裤子，对着我妈血淋淋的下身就是一脚，大声地说“妈巴子的，饭也吃了，娘也埋了，让老子快乐一下就哭，哭个屁。”说完转身就走，不用说肯定是到赌桌边观战去了。<br>自从有了自己的女人，村前村后就再不见父亲深夜四处游荡的身影了。父亲有钱时一定是在牌桌上，没有钱就折磨那个属于他的女人。因此，在他借住的牛栏里，经常传出打骂声和女人悲凄的哭泣声。还算善良的村人，每当看到被打得面目全非的我妈在租种的二亩地里劳作时，也会生出一些内疚。“唉，真是个命苦的女人。”当然，只是说说而已，心中更多的还是为自己家的女人不用再担心那发春的公牛而暗暗地窃喜。<br>村里人最终发现，他们的如意算盘还是打错了。父亲虽然再不会因雄性分泌物去侵害他们的女人，但并不是说父亲因需要赌资而放过他们的财物。就在父亲将我妈的肚子搞大，也就是怀上我的第七个月，终于发生了于家村自有文字记载以来最大、最严重的事件。<br>事情的经过很简单。父亲在邻村赌博欠了钱，在深夜很不情愿被赶下了牌桌，只能回去将女人折腾一番。在经过原属于他家而现在成了他远房堂兄于朝龙家产业的院子时，一股恨意油然而生。胆因怒生，他熟悉地翻过院墙，潜进了书房，就象在自己家里取物一样拿过几件值钱的器皿，正要离开时，被他堂兄的小老婆发现了。这个娇小的女人，本来因这晚没有得到应该属于她的春宵而愤愤不平，难以入眠。所以，不顾天寒地冻，决心到另外两个也是小老婆的女人窗下察看一下，她要知道是谁侵占了应属于她的一夜，好明天找老大诉苦。她刚走出房间，就象见到鬼一样发现了我父亲，不由自主地大叫起来。这一叫，就苦了我父亲，他被吓得站在院子中央，不知所措。当于朝龙和家人们用乱棍将他打倒并捆成粽子押到于家祠堂后，他还没有回过神来。就在村人们因将我父亲送官法办还是以族规处置发生争吵时，我妈腆着肚子来了。这个没有姓名而且很少在村人面前说话的女人，还是那样一声不响，跪在地上，对每一个村人磕头。看到这个架势，事主于朝龙就说：“这次算了，放他一马，下次如果再犯，老子要了他这条狗命。”<br>历史已经证明，地主于朝龙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不仅无法要了我父亲的狗命，最终到是让我父亲将他送上了西天。<br>松了绑的父亲同我妈默默地回到了牛栏房。在我妈用盐水清理他被恶打的伤口后，他默默地呆坐了好一会，眼中显露出一股杀气。他拿了家里唯一的半盒洋火，什么也没有说，甚至连看也没看我妈一眼，就走出了那个借住的牛栏房，溶没在茫茫的黑夜中。不大一会，于朝龙的书房，也就是我父亲的父亲建造的书房发生了冲天大火。<br>那是一场很大的火。村里人说，自立村安家以来，黄沙塘于家就从来没有这样火红过。那火将于家半边天都烧红了。如果不是村人奋力扑火，就会将整个天都烧没。后来，在父亲成为一位共产党的大官时，村里人传言，在发生火灾时，有一条火龙冲天而上。那条龙就是父亲，这把火将压在他身上的恶运全烧掉了。父亲在自传中却称：主席教导我们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为反抗恶霸地主的欺压，我勇敢地烧掉了他的家，义无反顾地参加了革命游击队。事实上，父亲放完火后，就不分方向地拼命跑。天亮才发现，他竟跑到了离家三十里地的大山边了。于是，父亲就潜进山林，用野果充饥。不日遇上了被国民党称为土匪的共产党游击队。带队的看他年青力壮，就叫他跟着一起干，给他饭吃。正处于饥饿而无处可投的父亲一听有饭吃，想都没想就同意了。由于父亲读过几年书，在这支大都由本地赤贫的流浪者组成的队伍里算是有文化的了，不久便成了带队的勤务兵。随着队伍的扩大，带队的从队长成为了司令，父亲也就成为了这支革命队伍一个队的副队长。我读大学时，为研究流氓无产阶级的命运和心理，读过许多著作。我在共产党的创始人那部有名的选集中读到过这样一段话：那些失了土地的农民，是人类生活中最不安定者。处置这一批人，是中国的困难的问题之一。他们很能勇敢奋斗，但有破坏性，如引导得法，可以变成一种革命力量。每读到此，我都会深深地感到共产党领袖们的伟大。只有他们才能这样深刻地认识父亲这些在当时中国普遍存在的群体，而且那样成功地将他们塑造成为伟大的革命战士。<br>我是在父亲放火亡命天涯后的第三个月出生的。父亲纵火后，我妈并没有离开于家村。一方面她怀着我已有七个月，更主要的是她无处可走。村里人看着她老实本份而且可怜，或许是怕父亲突然回来放火，也就没有太为难我们母子。我妈就种着那二亩公田度日。于朝龙家看在族人的份上，对我们母子还算照顾，有时甚至有意保护我们不受欺负。按照辈份，他让我叫他朝龙大伯。<br>我第一次见到父亲，是五零年初，那时我已经四岁多了。有一天我们村里来到好多人，直奔朝龙大伯家，一会儿就将朝龙大伯和他的儿子们全部捆绑着押了出来，全村的人都集合到了谷坪中，听一位穿黄军装挎盒子枪的人讲话。那人讲完之后，手一挥，有几个和他一样装扮的人就将朝龙大伯押着往后山走，一会就听到了几声枪声。之后，村里的人有点畏缩地将我和我妈推到那讲话的人面前。那人一改刚才讲话的那气愤的神态，很和蔼地抱起我说，“这就是我儿子？”。村里人连忙讲，“宁子，快叫爹啊”。我看着妈，妈点着头。但我感到要尿尿，于是就叫起来，“快放我下来，我要尿尿。”那个抱着我的人，也就是我父亲，很失望地将我放下来，又大度地打了我屁股一掌说，“妈巴子的，连爹都不会叫。”<br>那几个押走朝龙大伯的人回来后，父亲就带领他们走了。连他曾住过的，我和我妈现正住着的牛栏房都没有进去过。<br>父亲走了后，朝龙大伯家里大小都哭了起来。村里人帮着他们将朝龙大伯埋在后山于家的祖坟中。我要跟去看，我妈很紧张地将我拖回家，并在大白天就将门关上，对我说，“宁子，以后别乱走，千万别到朝龙大伯家里去。”我不解地看着妈，她好象做了对不起人的事一样。待了好一会，她流着眼泪又说，“好在你爹当官了，要不了多久就会接我们走，不然，我们在村里如何做人啊。”那以后，村子里面很热闹，先是朝龙大伯一家从那高楼大院搬了出来，住进了我家住的牛栏屋。我和我妈及原来最穷的几家搬进了大火后朝龙大伯重修的我家祖屋里。<br>对村子里的变化我是能感受到的。事实上我自己也在变化，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老到村口去玩，盼着父亲能接我走。有时也等来几个同爹一样着装的人，他们有的也到我家坐一会，或带点吃的穿的东西给我们，并告许我爹已经从部队转到县上工作了，当了什么县公安局长之类的，但就是没有带我们到城里面去的意思。因此，我很失望。<br>父亲再没有回来。快过年了也没有父亲回家的任何消息。于是，腊月二十九我妈决定到县城里去了一次。本来说好要带我去的，后来妈说，最好能去接你爹回家过年，要当天去当天回，所以让我在家等爹就行了。当天傍晚，妈回来了，是一个人回来的，没有父亲的影子。我问妈，妈什么也不说，只是坐在那里发呆。于是我就吵着要爹，呆坐着的母亲突然将我一把推到在地，狠狠地打着我的屁股，鬼哭般地说，“你哪有爹。你爹早就死了。你爹才是个流氓。”<br>数年后，我才知道，那天我妈在县城好不容易找到我父亲时，父亲正和几个青年男女在研究工作，其中有个长得很美的女人同父亲坐在一条长椅上。父亲见我妈胆怯地由警卫员领着站在门外时，刚才的笑容一下就没有了。他威严地近似咆哮着说：“谁叫你来的？”将所有在场人都吓住了。警卫员立即揪住我妈就住外拖。将我妈拖进门房后，警卫员厉声地追问我妈：你不是说，是我们局长的老婆，为什么局长一见到你就发火呢？我警告你，假冒局长的老婆就是流氓，流氓是要法办的。我妈早被吓得一句话也不敢说，听说这样来找老公是流氓，是要法办的，就连忙独自往家赶。<br>    不久，就有人从县上来我们家，对我妈说，你与我们局长成为老公老婆是地主于朝龙包办的，现在政府不承认，你就在这张离婚书上押个手印。我妈呆呆地一声不响地押了个手印。好象对父亲休妻早就预料到了一样，平静得很。只是在来人说要将我带回城里去时，我妈哭了起来，她低着头喃喃地说：带走我的宁子我就不想活了，我就死，我就死。县上的人见这样，也就没有说什么走了。我长大后就想，父亲可能根本就不想带我进城，这不只是他那时工作忙，更主要的他正在同他的革命同志恋爱，如果有我在身旁那不大煞风景。<br>我妈是在一九五八年饿死的。那时，父亲已经是邻县的县委书记，也就是一位七品父母官。由于我一直跟我妈生活在老家，父亲还不时叫人送点吃的东西给我们母子俩。但我从来没有发现我妈吃一口，就是在她因缺食品饿得快不行时，也绝不动父亲送来的食品。她最终同她母亲一样，也饿死在黄沙塘于家这个陌生的村子里。所不同的是，她母亲留下的是一个也快饿死的无依无靠的小女子，而她留下的则是有一个已为父母官的父亲的我。<br> <br>                                     三<br> <br>父亲和高姨的故事，是那个年代最普通最平常的事情，可以说没有半点传奇色彩。刚解放那时，革命队伍的同志们，大都要按电脑程序一样完成人生的一件大事，这就是没有结过婚的要选美定亲，原来有结发夫妻的要按“革命条件”进行重新审查，能换的就尽量换。自古来，就将江山和美人联系在一起的。革命成功了，江山归同志们了，没有美人相伴也就违背了古训。何况革命队伍中美人多得很。高姨就是父亲领导下的革命队伍中的大美人。<br>高姨出生在大城市天津一个工厂主家庭，其父亲拥有当时天津较有名的纺织厂。高姨是这个资本家最小的女儿，受过很好的教育，是共和国首任总理夫妇的校友。也许正是南开的革命激情的影响，高姨在十八岁那年参加了南下部队来到了湖南，后来就同我父亲一样转到地方从事新政权的建设工作。在我父亲担任县委书记时，高姨就是这个县的妇联主任了。<br>父亲是在与我妈办完离婚手续不久与高姨结为革命夫妻的。起初是情窦初开的高姨爱上了年轻有为的县委书记的。她感到这个大她许多的男人，是那样优秀的。他出身赤贫，苦大仇深，经过革命的战争洗礼，那样具有革命的理想，有为革命事业献身的精神。就是他表现出来的粗鲁也应该视为革命者的粗犷和豪气。当父亲知道高姨爱上他时，更是欣喜若狂，立即请来了他的老首长，在他的老首长及其新夫人的主持下，举行了婚礼，组建了让多少人眼热的革命家庭。<br>我在我妈死后的第三天由村里人送到了父亲和高姨家。我妈死了，村里人没有通知我父亲。村里人说，他已经将她休掉了。这么多年他又从来没有回来过，现在又当了那么大的官，还是不要告诉他了吧。于是，我这个孝子作为唯一的亲人，在大家的帮助下将我妈埋葬在她母亲的坟墓旁。但对只有十二岁的我以后如何生活，被饥饿折磨的村里人却一致认为，应该将我送到城里面去。他们说：当了官不要老婆自古以来多着呢，就是做了皇帝也会要儿子的。于是，我和两位算是本家的村里人来到父亲任职的那个县，好不容易找到了县委大院，站岗的却不放我们进去，说先要通报。村里人就说，你告诉他，他原来的老婆死了，我们给他送儿子来了。过了一会父亲的秘书就来了，将我们接到父亲的办公室。父亲很有教养地拉了一下村里人的手，并习惯地将手伸向了我。见我害怕一个劲往后退，父亲就用他那双大手抚摸了一下我的头说，“宁子，几年不见长这么高了，有十二岁吧。”村里人的诉说我妈死了，孩子太小，不是村里人不愿意抚养，而是怕跟着学坏。父亲先是有一些吃惊，然后中气不足地说：死了就没有办法了，宁子是我的儿子，就放在我这里吧。之后就叫秘书陪村里人去食堂吃饭。<br>这是父亲为官后第一次请村里人吃饭。特别是在那个充满饥饿的年代，请人吃饭是给人很大面子的。这种事对于家村的人来说，更是如此。刚解放后不久，父亲在县城当官后，村里有人来找过他。有的为了找个工作，也有为了各种难事来请求帮助。父亲都拒绝了。只要有人提出此类要求，他就会说，“你认为共产党的江山是我的，我想怎样就怎样。想参加革命，不要说好听的，原先为何只知道在家抱老婆过日子，为什么不象我一样提着脑袋参加游击队？！”慢慢地，就没有人再找他了。这些事让还不是我父亲爱人的高姨知道了，她以无比崇拜的心情写成了文章，在报上说父亲革命性和原则性很强，不利用职权为亲友谋福利。我想，父亲看后会在心里说，“妈巴子的，狗屁亲友，老子落难时谁都欺负我这个孤儿。”然后就会黯然神伤地沉默好一会。对父亲十分明显可以说还有点仇恨的回避，村里人是明白的。也许对原先欺负过这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感到内疚和后悔，慢慢地村里人就不再找他了，大家闲谈时也尽量不提到他，好象他与于家村没有什么关系。只是在与外村人提起父亲时，那种自豪感就特别明显。这一次，村里人因送我而享受了这难得的一餐，那兴奋之情可想而知。只是让他们感到遗憾的是，父亲没有同他们坐在一起共进午餐。<br>村里人吃完多日不见的白米饭，心满意足地走了。我坐在父亲的办公室不敢直视这个陌生却十分想念的父亲。父亲用电话叫来了一位女人。他们低声地谈论着什么，父亲是同她用官话加家乡的土话说的，从我能听到的，他妈饿死了，送他到寄宿学校等片言只语中，我知道他们在谈论我。最后，那女的说：“他终究是你儿子啊，就让他和我们生活在一起吧。”说完就走到我身旁，拉着我的手，对我说，“宁子，我们回家，好吗。”我看着父亲，只见他眼含着热泪，用感激的声音对我说：“还不快叫妈。”见我没有开口，那女人就说，“就叫高姨吧，好吗。”<br>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高姨。看惯了村妇的我，简直没有办法形容她的美丽和气质。那时的高姨，已经同父亲为革命制造了两个革命接班人，这就是我四岁的大弟高兵和二岁多的二弟高阳。她作为少妇区别于少女的只是那本来圆滚的胸脯和臀部更加圆滚，更加鲜嫩。她的笑是那样灿烂，好看的红晕印着两个令人心醉的酒涡。她全身上下，一举一动都体现出知识女性的矜持和圣洁，善良而贤慧，且充满了温情。当然，这些形容词都是我现在想出来的。当时，我只觉得她好象我们村里供着的观音菩萨一样，高高在上，让人仰视，让人崇拜。更准确地说，我真有点忌妒这个在村里广为流传其劣迹的父亲，不知他前世修了什么福气，竟能占有高姨这样的女人。我多么为刚死去了的我妈抱不平。<br>父亲和高姨的家在县委会大院的后院里，是一间近二十多平米的平房。房子里除了床和书桌外没有其它东西，比起朝龙大伯原来的家差得远了。高姨是用布帘将房子分成两半。其中的一端就是我和两位弟弟的房间了。那只能挡住视线的布是没有办法隔开那无孔不入的声音的。这样，也就将父亲那曾经严重影响于家人生育的恶习传染给了我。每当夜深人静之际，当我听到用布帘隔开的房子那边传出高姨那压抑的娇喘声时，有一种少年男子的冲动就会折磨我，随着那优美而令人烦躁的声音的结束，我那莫名奇妙的激动就变成了怒气。这时，我甚至想为可怜的我妈做出一些让父亲和高姨难堪的事情来。当然，我总是什么也不敢做，可以说也根本不想做。只有在我娶妻生子了然男女之情之后，我才理解父亲抛弃我妈而追求高姨的合情合理性。无论如何都得承认，我妈无论从那方面来说，都不能与高姨同日而语。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都会为得到象高姨这样的女人而与象我妈那样的无貌无才的村妇离婚的。何况，那还是地主于朝龙包办的婚姻，我父亲也许真的对我妈根本就没有那相依相恋之情，有的最多只不过是青春男女的情欲呢。<br>特别重要的是，高姨不只是父亲因革命而获得的一个美女。在一定程度上，高姨还是父亲革命事业的得力助手。甚至可以说，如果父亲是在游击队转战城乡中成为一位革命战士的话，那么，在革命成功并掌握了政权后，是高姨用她完美的行为将他培养成为共产党的一位优秀地方领导人的。<br>高姨是个美丽而有教养的女人，但更是一个革命者，是一个富有理想的革命者。在她的心目中，父亲也是一个有共产主义伟大理想的革命战士。她之所以愿意为父亲献出宝贵的青春和美丽，因为她将父亲当成了革命战士的化身。她是共产党队伍中少有的知识女性，她对共产主义革命事业是那样的坚信不疑，她心地纯洁，真心实意地为共产党的每一个英明决策而欢呼。她充满爱心，热爱革命队伍的战友们。作为妻子、作为母亲，高姨对自己的亲人们倾注了满腔热情。当然，这些亲人也应该是革命者或者将来是革命者，而象高姨的父亲那样的资本家虽然也是亲人，却只能体验那种与亲情和爱心完全相反的东西。<br>高姨的父亲来投奔高姨是在我投奔我父亲几年后的春天。准确地说，应该是六零年春天的故事了。高姨的父亲是在公私合营之时失去他心爱的工厂的，当然这绝对不能与我父亲在赌博中失去土地和房子相提并论。我父亲和高姨这些革命者，通过一种叫赎卖的办法剥夺了象高姨父亲那样的剥削者，其目的就是要将这些剥削者变成劳动者。那时候，高姨的父亲是不能再掌握工厂的经营管理权了，因为革命者认为，象高姨的父亲这样的剥削者，只有同工人们一起用铁器敲打铁钉才算劳动。于是，这位年过花甲、长期以管人和经营为生活内容的剥削者，想到了他同是革命者的女儿和已在革命队伍中当了官的女婿。于是，他在没有征得女儿女婿同意的情况下，就从那遥远的都市般的天津城，南下来到我们这座小县城。于是，就有他那从小丧父逝母的、现已掌握了政权成为了当地百姓的父母官的女婿，出于内心的热烈欢迎。于是，也就有了他那快十年不见、现也成为了革命者的女儿，大义灭亲之举。<br>准确说来，高姨之举也不是什么大义灭亲。她看着她的父亲在我父亲欢天喜地的陪同下来到家里时，先是有点吃惊，然后连忙关上门动员那满怀希望的老人回到工厂去劳动。“爸，你这样做是不对的。现在政府是收走了你的工厂，要你劳动，这是在挽救你。你过去靠剥削工人发家，那些财富本来就是工人们的，现在政府只不过代表工人拿回他们自己的东西。何况，你对政府不满就到我这里来，我这里不就变成了剥削者的避难所了。我和我爱人都是共产党员，还是领导干部，我们能这样做吗？！你住在我这里，会影响我爱人进步的。爸，不是女儿不孝，而是你必须服从革命的需要。等你改造好了，我一定接你养老。”那很有教养和风度的老人，听到这些话什么都没有说。他艰难地弯下腰，提起那个还没有打开的包。他的眼角有一点潮湿，也许是风将沙子吹进他那已显昏暗的眼睛。他小心地用那很好看的手帕蒙了一会眼睛，头也没回地踏上了北归之路。正计划如何孝敬这远道而来的岳父大人的我父亲，也被爱人的话惊醒了。他多么佩服爱人的思想觉悟和及时的决定。从此以后，我再没有看见那可敬又可怜的老人。他也没有再与他那女儿女婿通任何消息。据说，前些年，我二弟也就是高姨生的第二个儿子高阳，到过天津，见到了已有九十高龄的外公。老人曾问过这个一身名牌、出手大方的外孙开什么工厂，生产什么产品，如何在短短几年积累了这么多钱。当老人知道我二弟的公司除了倒卖政府批文外什么产品也不生产时，他惊讶中还有点气愤地说：“原来你们就是这样革命的。”不用说，这里的你们，肯定是指他那已黄泉做鬼的女儿和还在阳世为官的原女婿。<br>但是，我并不认为高姨真正理解了我父亲，特别是我父亲这些为生存而参加革命的人所具有的理想世界。的确，父亲常说的一句名言就是“我们这一代人，为了革命，什么都可以不要，甚至生命。”不管人们如何评价这好象有点口号式的话，我还是相信父亲说的话是真的，是出于内心的。与那些有意识地为穷苦大众的解放而牺牲小家的党的领袖们不同的是，象父亲这些被革命领袖分析过的流氓无产阶级，参加革命最大的原因是有了生存的机会和复仇的希望。我曾经这样假设过，如果在游击队时代，遇到了不离开了游击队就只有死的选择的话，父亲十有八九会选择生，因为他参加游击队本身就是为了生存。正是针对这一点，革命队伍的领导者们就要给这些战士们灌输除了生存之外的理想和道德观。他们告诉自己的部属们，战场上是你死我活的，只有战胜敌人才可最终获得生存的权力。胜利了就会有属于自己的土地、房子和女人。投降或逃跑是没有好下场的。革命成功后，是那能主宰他人生命的权力，才让父亲们真切地体会到革命的崇高和神圣。他们已经认识到，如果革命政权失去了，或者因自己的错误离开了这个掌握政权的革命队伍，那就意味着失去已经拥有的一切。所以，他们有为了革命牺牲自己生命的豪言壮语。也就是说，是生存的需要和共同的既得利益使父亲们具有为维护革命事业而奋不顾身的勇气和精神力量。高姨是没有办法认识到这一点的，就是认识到了，她也决不会承认这种让人痛苦的结论。<br>高姨和父亲对待革命理想的认识和理解是不同的，这在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完整地体现出来了。当父亲从受人敬仰的地区专员、高姨从地区党委宣传部长成为革命群众专政的对象时，父亲能够很快地适应了“低头认罪”的大气候，他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代表革命和正义的红卫兵及所有的造反派承认自己的错误，他一次又一次地痛改前非的表示，让自己一次又一次逃过了皮肉之苦。而高姨则不同了，她永远坚信自己革命理想崇高而神圣不可侵犯，就是被打断了肋骨也不愿意向造反派承认任何有关革命原则问题的错误。于是，她这个资本家的臭小姐被关进了牛栏，关进了父亲革命前住过的那种吞没人意志的地方。高姨是坚强的，是勇敢的，始终不渝坚信共产党是会还她清白的。<br>然而，高姨最终还是没有等到那一天。当红卫兵将父亲的认罪书和与死不认罪的资产阶级孝子贤孙的现行反革命脱离夫妻关系的声明书，放在高姨面前时，高姨那漂亮的面孔被伤感和愤怒所扭曲。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她不相信十多年来崇拜而献身的革命者竟这样否定了革命的原则，她不敢想象那样爱着自己的爱人就这样将她出卖了。她从一个革命斗士很快变成了就象我妈押离婚手印时一样的村妇。她神经质地反复读着那两份材料，终于流下了就是惨遭毒打也没有流下的泪。她喃喃地自语：“怎会是这样呢？怎会是这样呢？”几天后，她找机会投河自杀了。<br>父亲是在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改造后，由我带着两个弟弟将高姨自杀的消息告诉他的。尽管他没有说什么，但看得出来，他还是很悲伤的。高姨终究是他深爱的女人。他只是为了向党证明自己从没有与党有二心，才写了那份与死不承认错误的爱妻脱离关系的声明。他看着天空，口中念念有词，好象在说：“古言云，识时务者为俊杰，好多比我你地位高得多的老共产党人都为了生存在讲违心话，你又何必那样死心眼呢。”当然，这些话父亲是不会当着我们面说的，可能他心里也不是这样想的。他只是恶狠狠地说了一句“妈巴子。”<br>记得自从高姨指出“妈巴子”这句话是流氓语言后，常挂在父亲口上的““妈巴子”已有好几年没有说了。<br> <br>                                      四<br> <br>父亲和雪姨成为夫妻，是父亲文革后复出成为这个城市的领导人之后的事情。父亲是七七年平反成为这里市委书记的。那时，距高姨自杀已有九年多，父亲也五十六岁奔六十的人了。<br>雪姨刚好比父亲小二十六岁，比我小一岁，是个三十岁尚未婚配的老姑娘。雪姨是市物资局机关里的一位普通工作人员，其父母都是我们城市一家街道工厂的工人。雪姨共有五个弟弟和一个妹妹。雪姨中学毕业就到机关里担任打字员工作。开始时，机关里那些未婚青年好象也有人给雪姨写过纸条，送过电影票，但都没有很好地发展。主要原因大多是雪姨强调要与父母一道承担抚养弟妹的义务，慢慢地那些原来怀着热呼呼希望的青年冷却了。开始雪姨并没有当回事，但随着岁月无情的流逝，弟妹长大后，雪姨自己也就急了起来。<br>这时，父亲文革前的秘书到物资局出任局长。这位新局长在同机关干部谈话时知道了雪姨的情况。于是，他连夜赶到我们家，在书房里与父亲密谈了一会就走了。<br>第二天，父亲在家里接待了物资局局长和物资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雪姨。父亲先还是与那位心照不宣的局长谈了几句工作，后就和雪姨谈天说地起来。也许雪姨从来没有和父亲这样大的官面对面谈过话，开始有一些紧张，后看到父亲还很随和，也就能说上几句。他们走时，父亲一改平时不送下属的习惯，很高兴地将他们送到大门口，反反复复说着那话“很好，就这样定了，就这样定了”。<br>不久，雪姨就入了党，从打字员提升为办公室副主任，后来就和父亲结了婚，成为了我们兄弟三人的继母。<br>    父亲同雪姨结婚前，我们就没有同父亲居住在一起。我和二弟都在父亲平反前就分别在就业的工厂和商店娶妻生子，住在各自单位用厂房和仓库改建的宿舍里，三弟还在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本来，对于已官复原职的父亲，我们这几个在文革中跟着他受过苦的儿子们，曾抱有幻想，希望能得到某种补偿。父亲英明地洞察到了我们的企图，为了粉碎我们的依赖思想，父亲很严肃地将我们兄弟三人叫到他的书房里，讲述了许多革命道理，他要求我们要安心工作，要靠自己立足社会。我们对父亲虽然有一些看法，但从内心上还是崇敬父亲作为一个革命者伟大的品德。但无论如何，我们还是把父亲的住所当成我们公认的家。我们兄弟经常带着妻子儿女回到共同的家一聚，共述父子和兄弟的革命感情。父亲也乐意与我们兄弟和孙子孙女们在一起。雪姨来到这个家后，我们慢慢感觉到了有些变化。<br>这种感觉起初是朦胧的，最终的明朗还是雪姨的杰作。那是一个深秋的夜晚，我大弟临时休假，闲来无事，就和他的儿子回家看望父亲和爷爷。象往常一样，他用自己的钥匙打开门，只见暗暗的客厅除了电视机的光亮外没有其他的灯光，于是，他五岁的儿子也就是我侄子熟悉地打开了灯。这下，可让我弟弟惊惶失措了。原来只穿着短裤的父亲正抱着差不多没穿什么的雪姨在看电视。父亲开始有一点尴尬，立即就升起了一股怒火，他厉声地对着平时恩爱有加的小孙子吼道：“这样没有礼貌，进房连门也不敲。真没有教养。”我大弟那可爱的孩子被吓哭了，我已过而立之年的弟弟低着头，牵着伤心哭泣的儿子，红着脸边向门外退边小声说“我们不知道，我们就走。”弟弟走出家门后，听到房里父亲怒骂声。“妈巴子的，叫你不要这样，你偏要。妈巴子的。”接着就是雪姨娇泣声。<br>我是在我自己的家里知道这件事的。大弟怀着万分懊悔和失落的心情回到家后，他那已经不再哭泣的儿子将刚才的遭遇告诉了他母亲，也就是我的大弟媳。这个在我父亲还是政治贱民时、顶着她那领导一切的工人阶级家庭的百般阻挠、爱上并最终嫁给了我弟弟的女子，一听就火冒万丈，她不顾我弟的反对，硬是拖着我弟弟和他们的儿子到了我家。当着我老婆和女儿的面讲述了这一切。最后，我弟媳强调指出：“大哥大嫂，你们说说，那不是我们自己的家吗？！回自己家难道也需要敲门。他们为什么不注意自己的形象呢。老爷子还好意思骂我的儿子。”我发现我的妻子和女儿也一个劲地点头称是，一股钻心的痛苦莫明奇妙地涌上心头。我真不愿意承认，那已经不是我们的家了。<br>第二天，我和大弟不约而同地来到父亲的办公室，将父亲和雪姨家的钥匙交给了父亲。父亲甚至连看都没有看放在他办公桌上的钥匙，就压低嗓门说：“妈巴子的，你们想造老子的反？”在这庄严的市委书记的办公室里，这粗野的骂声，也充满了权力的威严。自此以后，我和俩个弟弟不时有“宁愿跟着叫化子娘，也不要跟着当官的爹”的感叹。不久，我们三兄弟经过考试，分别到北京和省城上学深造后，父亲家就更难得见到儿子和孙子们的身影了。就是有时父亲发话，想见见孙子孙女，我老婆和弟媳总是有各种理由而让父亲难以如愿。<br>好在父亲工作忙。他的口号是将四人帮耽误的时间夺回来。于是为了响应英明领袖的伟大号召，他根据中央的十个大庆油田等类似的经济发展目标，绘制了我们城市的宏伟蓝图。革命的事业和革命的理想就象兴奋剂，使父亲充满了活力。他没日没夜地工作，他经常告诫部属们，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他则要为革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改革开放后，父亲的自我感觉更是良好。他那花白的头发，在雪姨的“强迫”下染成了乌黑发亮，真如焕发了革命青春。<br>父亲在岁月的流逝中，在人民群众有肉吃和有电视看而为他们这些掌握权力的革命者歌功颂德时，又一次深刻体会到了一个革命者伟大的人生。他在赞扬声中开始忘记了青年时代在黄沙塘于家和在文化大革命中所受到的欺压和羞辱。他甚至不愿意再去回顾更不想思考那些岁月。然而，那岁月的痕迹象幽灵一般，时不时钻进他的生活。<br>    那时改革开放和引进外资是联系在一起的。有一天，父亲的部属很高兴地向父亲汇报说，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鱼，美国某大集团公司董事长原来是我们市某县五十年代出去的。那可是个能人，从讨饭到打工、再到开小店最后办成了有几十亿美元家产的大公司了。他富了不忘乡亲，有意到家乡投资，现在由省里某厅某领导陪同已下榻在我市的某宾馆里，希望书记能前往共同晚餐。父亲哈哈一笑，也没问这外商姓何名谁，就兴高彩烈地前往宾馆。在宾馆的总统房的客厅里父亲见到了那位由省某厅某领导陪同、由大小秘书伺候着的美国大公司的董事长。可双方刚准备握在一起表示友谊和问候的手却在半空中凝固了，一个共产党的市委书记和一个来自美国的大公司董事长都目瞪口呆地盯着对方。最后，还是父亲首先清醒过来，他将原伸过去准备握手的大手变成了挥动的手势，很不礼貌地指着对方而十分威武地说：“你不是五二年叛国的大地主于朝龙的二儿子吧？！”美国公司的董事长也很快从当初的惊惶中解脱出来，他的手很绅士般地将油光发亮的头发整理了一下，扶了扶昂贵的金丝眼镜，很大度地说，“家父是本市某县的黄沙塘于家的于朝龙先生。难道你不认识？！”并回过头来很鄙视地用英语对其秘书说了些什么。<br>那已准备好的美味佳肴父亲是无缘享用了。尽管省里某厅的领导和父亲的部属想从中调节一下这俩位关键人物因历史造成的紧张而尴尬的气氛，父亲还是气愤地离开了宾馆，并将随之而来的因胆怯脸都变了色的部属狠狠地骂了一通。部属有口难言地不敢作任何解释。<br>于朝龙的儿子并没有被父亲的粗鲁和权势所吓倒，尽管他明显地感觉到各级官员对他的态度的变化。第二天，他就用美元租了这座城市最好的十部小车，同他的秘书带着各种礼品回到了他当年亡命而别的故土。当他知道那些留在家乡的兄弟和母亲都先后命归九泉时，并没有流下一滴眼泪。他的秘书给全村每家都送去了贵重的礼品，全村人都感激不尽地接受了，并自发地拿着工具同他一道整修着他父母兄弟的坟墓。后来，他向村里人很礼貌地鞠了三躬，留下二十万美元给村里人修水库和建学校就走了。他是直接从老家到省城坐飞机走的，以后再也没有了他的消息。<br>村里人不管乡和县里的反对，用于朝龙儿子留下的美元，很夸张地为于朝龙夫妻及儿子们修建了一座很大的坟墓，并在坟墓不远处修建了方圆百里最好的学校。村里最有学问的老夫子亲自书写的“朝龙学校”几个大字，立在学校的屋顶，红红的，好远都可以看到。<br>这些情况父亲是知道的。在公开场合他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干预。他只是对几十年没有往来的乡亲们感到不解。他曾私下说，“妈巴子的，共产党对你们还不好。几十万美元就将你们收买了。”尽管父亲表现得那样不屑一顾，但可以看得出，父亲对于朝龙儿子用金钱得到的尊敬在骨子里还是很在意的。<br>就在于朝龙儿子回于家村后不久，我父亲叫雪姨将大学毕业后回到故乡工作的大弟和二弟找回家。在父亲的书房里，父亲同那俩个日益疏远的儿子很认真地说：我老了，干革命几十年总算明白了一些道理。我知道，你们对我不关心你们的前程有意见，不是我不关心，而是时机不到。你们想想，我在位时，你们在我手中能做多大的官呢，搞得不好还会有人东告西告的。现在我要退了，对你们还是要有个安排的。我想，老二你可以从政，老三你可以从商，你们大哥在外省教书，我就没有办法管了，如果他愿意，可以调回来，从政从商由他选。<br>可想而知，当我两个一直对父亲抱有成见的弟弟，从革命者的父亲口里听到这些严肃而富有亲情的安排时，真是目瞪口呆不敢相信。他们看着父亲那少有的慈祥而真切的眼光，深深地体会到父爱的伟大。我二弟后来多次对我说起他那时的感受，最后总是感慨地说，无论如何还是血浓于水啊。<br>父亲是八十年代中期从第一线退下来的。那年父亲年已六十有五。当时，中央在反复强调什么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省里领导找父亲谈话时，父亲一再说自己身体还好，可以为党奋斗终生，最后还是同意退居二线。但提了一个要求，就是：“江山是我们这些老家伙打下来的，应该交给我们信得过的人。我们的孩子生活在我们身边，受我们教育多年，是信得过的最可靠的革命事业接班人。比如我家二小子，就是很有觉悟和政治水平的好青年，应该好好培养。”<br>据说，省里面的领导非常同意父亲的观点，因为，中央就有相当权威的人公开说过类似的话。于是，在父亲从书记成为顾问委员会主任的同时，我大弟就从工厂的工程师成为了市团委书记，后来就成为市委组织部长进了常委班子。在顾问委员会完成其历史使命，父亲最后完全退下来时，大弟已是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了。<br>事实又一次证明，我父亲的决定是十分正确的。我大弟的确非常具有政治家的天赋。他不仅继承了我父亲敢说敢干、能够面对一切困难的无产者精神，而且在所有的公众场合，他都能将高姨礼貌和给人信任的修养完整地体现出来，更为重要的，他所受的教育比父亲们能更快地接受新思想和新事物。他在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做了大量工作的同时，还能用许多非常合理的口号将社会流行的诸如卡拉、桑拿之类披上改革开放的外衣。在他的策划下，我二弟就能从一个工薪人士，迅速地合情合理合法地成为了掌握上千万资产的大老板。<br>我那很有觉悟和政治水平的大弟，就曾这样对我说过：古时候总是将升官和发财联系在一起说的，共产党的官在表面是不允许个人发财的，只能说为人民服务。但为人民服务，人民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种代价就是交出你作为主人的权利，特别是对社会经济资源和政治资源及文化资源的支配权。共产党的权力在很大程度上就意味着对社会财富的占有。如果没有实际利益，人们也就没有追求权力的兴趣了。天下熙熙，利之所趋。但权力这个东西是有时效性的。因此，对权力的继承从来就是权力掌握者在权力有效期间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我们家老爷子尽管没有读过政治学，但事实上也精通此道。你想，如果没有我及他培植的接班人掌握着权力的话，他离休后，最好的情况就是按政策享受那些有限的待遇了，而且要看人家的脸色。<br>对这点，父亲虽然从不在公开场合加以评论，但有一次我探亲回家同完全闲赋在家的父亲小饮，他在几杯茅台下肚后，看看左右无人轻声地对我说：“妈巴子的，你俩个弟弟比你强，为官的如鱼得水，为财的合理合法。你啊，就会读死书。如果想通了，还是回老家来吧，我叫人给你个职务。这里干点什么都方便。”说完就嘿嘿地笑了起来。可以看得出，父亲尽管为自己不能亲自再在官场上拼杀感到有一些失落，但为自己的后人有如此造化也感到心满意足了。但我总感到，那充满父爱的笑声又多么象狡诈的老农骗取了他人财物后的窃笑。<br>父亲与雪姨的关系还算可以。人们对老夫少妻之间最担心的事情，莫过于年少妻子的青春荡漾如何在已不提当年勇的老爷子那里得到有效的抑制而不决堤外泄。这些问题在父亲那里应该不是问题。雪姨就曾很神秘地对我的老婆、也就是她那和她年龄相近的儿媳说起过老爷子那永不满足的欲望。“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越老越行了，离休之后竟然天天需要。我真的受不了了。他的儿子也是这样吗？如果这方面都遗传的话，做于家的儿媳妇可就惨了。”我老婆听到这些话，竟脸红得不知如何回答这位长辈的发问。就是在晚上同我恩爱后向我讲述这些话时，我还能感到她脸在发烧。但凭着我们这些年青体壮的于家后代的亲身体会，雪姨这些话，应该有点夸张，或许是在嗔怪中证明自己选择的正确，也可能还有点对自己能很好地开发老年人的性爱潜能感到骄傲。我的这些想法并没有告诉我老婆，我不愿意与自己的女人讨论长辈的那种事，尤其在没有穿衣服的床上。<br>尽管父亲宝刀未老，但雪姨还是没有同意与父亲生孩子。其理由是父亲家老大和老二，也就是我和大弟高兵的孩子都有几岁了，雪姨再生孩子有点难为情。尽管这也许不是真正的理由，但我们兄弟还是真心感谢雪姨的，我们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叫比他们小得多的父亲的孩子叫叔叔或者阿姨。雪姨没有为父亲制造革命后代，并不影响父亲对雪姨家事的关照。因为他知道雪姨是为了弟妹们而耽误了婚姻才将处子身献给他的。所以，无论父亲是否在位，凡是有关雪姨家的事，他都要亲自出面办理。在父亲的亲自关怀下，雪姨高中毕业的大弟到党校深造后担任了一个区的副区长，二弟从工厂调到了团市委担任青工部部长，三弟到工会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四弟和五弟都保送上了我们市属大学，六妹初中毕业不愿意上学就到了公园担任出纳。仅此一点，雪姨也是感激父亲的。<br>父亲德高望重，且革命事业后继有人。他心满意足地安度着晚年。但不知为何，当他生命进入倒记时后，他总爱和儿孙们谈论他的父母和几十年没有回过的故乡，有一次在饭后闲谈中，父亲竟然说，他这一生要感谢于朝龙。如果不是于朝龙教他赌博，他可能就会守着那几十亩地而在解放后成为地主。如果不是于朝龙因他拿东西而毒打他，他也不会火烧于朝龙家房子而远走他乡参加革命。如果没有于朝龙包办，他就不会与我妈成亲也就没有我了。看着父亲那忧郁的老脸，弟弟和部属们就建议他到故土看一看，或请老乡亲们来家坐坐。然而，每当这时，他又总是很豪放地说，革命者四海为家，哪有那么多婆婆妈妈的事情。<br>但我是知道的，他在心里一定在骂，“妈巴子的，于家人从来就没有当我是人呢。”<br> <br>                       五<br> <br>    父亲要死了。<br>    尽管他日益虚胖的身躯，会给人各种错觉。然而，所有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的五脏已全部发生了不可逆转的病变。<br>我同许多人守候在病房里，在等待着他死亡。<br>市委办公室送来了为父亲准备的悼词。这篇由父亲原秘书、现市委书记审定的悼词对父亲评价很高。文称，父亲出于贫苦人家，青少年时代因反抗地主的压迫而投身革命，历任游击队队员、副队长，解放后任县公安局长、县委书记，地区专员。文化大革命受冲击，文革后任市委书记，为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主动退居二线，担任顾委会主任，最终享受副军级待遇。是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是党卓越的地方领导者，是人民的好儿子。。。。。。<br>    看着这些赞颂之词，我却想起我妈说过的话。<br>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文章]]></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86@qq.com(于建嵘)]]></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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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17 Sep 2009 16:12:5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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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何必僵化处理第一代农民工养老难题]]></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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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外来工要在广州退休享受退休待遇，必须在当地连续参保<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5</span><wbr />年，且年龄不能超过<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55</span><wbr />岁<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女<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或<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60</span><wbr />岁<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男<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一代农民工易承芳，<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55</span><wbr />岁，参保<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0</span><wbr />年，因此没资格领取外来工养老金，也不被允许继续缴纳至满<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5</span><wbr />年再享受，只能退保拿回个人缴纳部分。而若回老家衡阳重新参保，约需<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5</span><wbr />万元，这已远远超过她在广州养老保险账户的总额。而随着广州最早一批外来工陆续达到退休年龄，这个问题将越来越普遍。<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广州日报》<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9</span><wbr />月<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9</span><wbr />日<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<br>这就是说，交了<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0</span><wbr />年养老保险，最后成了笔零存整取的存款，而易承芳依然老无所养。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个不易让人接受的事实？<br>首先，在现有政策框架内，易承芳有权追问是谁<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忽悠<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了她去参保，政府责任部门有没有尽到政策宣传和个案审核的责任。这不能成为<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历史遗留问题<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而不了了之，而应对相关责任人有所追究。<br>其次，广州市政府<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一刀切<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的规定过于死板，没有设身处地地为外来工想过。政策都是人定的，考虑到外来工养老保险起步较晚的事实，完全可以允许易承芳们继续缴纳满<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5</span><wbr />年后再享受退休待遇，或者采取变通方式，按缴纳年限比例发放养老金。比如易承芳缴纳<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0</span><wbr />年就发<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2/3</span><wbr />，按广州外来工平均每月养老金<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712</span><wbr />元计算，也有<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141</span><wbr />元，远高于其回老家重新参保后可领取的<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400</span><wbr />多元。这在法律上、制度上并没有什么克服不了的障碍，也不会给政府财政带来额外的负担。在我看来，难免有<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非不能为，实不为也<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之嫌。<br>当然，广州市政府可以用<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城乡二元体制<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养老保险区域统筹<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等国家正式制度来为自己辩解，但多为农民工做一点实事，实践中并不为制度所禁止。它也可以用已有<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475</span><wbr />名外来工在广州退休来反驳舆论的<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责难<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但易承芳的存在就说明其做得还不够。作为享受到外来工巨大贡献的富裕城市，应该从权利义务角度做该做的事、在道理上做正确的事，切实承担起对非本地户籍劳动者的养老义务，而不是躲在户籍制这种落后制度的庇护下，能少做就绝不多做，用各种自定的条条框框来推卸应尽的责任。<br>再次，养老保险不能在全国范围内自由移转，是造成易承芳困境的根本原因。农民工作为户籍上的<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农民<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职业上的<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工人<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理论上可以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农村养老保险尚处于试点阶段，而农民工极强的流动性，也使他们很难在一地停留很长时间，去满足类似<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连续参保<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5</span><wbr />年<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的要求。所以，农民工要真正享受到国家在养老问题上的福利，还存在很多困难。<br>要改变这种状况，一要解决地区统筹造成的地区间断裂问题，二要将<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和<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农村养老保险<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span><wbr />无缝地统一起来。我认为中央政府应对此承担起更大的责任。这需要平等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公民，作为对历史欠账的补偿，给予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更多的财政转移支付；需要它和地方政府更多协调，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中的财政分账和激励机制问题，以早日实现养老保险的全国统一账户、自由移转。<br>总之，农民工养老是种刚性需求，它不应败给任何无视农民工利益的规定。因此养老保险不应在操作层面搞得过分复杂，更不能以既存的复杂性来作抗拒改革的借口。<br>（《东方早报》<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2009</span><wbr />年<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9</span><wbr />月<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0</span><wbr />日）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文章]]></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86@qq.com(于建嵘)]]></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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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10 Sep 2009 00:06:47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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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寻找为新闻立法的张宗厚先生]]></title>
<link>http://622007986.qzone.qq.com/blog/1251987213</link>
<description><![CDATA[我从来没有见过张宗厚先生，但他与我在二十多年前的交往一直是我最宝贵的精神资源。<br>我们的交往是很有戏剧性的。<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984</span><wbr />年我在学校教了一年法律后调到一个地级市党委的机关报工作。由于当时的大学本科生十分缺少及我在大学主修的是政治和法律，尽管我不是党员，还是被委任为政治生活部的编辑，负责重要评论的写作和政法新闻的采编工作。但我很快就发现，报社只不过是地方党委甚至是主要领导人的工具，一切报道和评论只能有利于其政绩甚至是好恶，否则就要受到批评甚至处罚。这让我很苦闷，总想为改变这种状况做些什么。由于我当时还在从事兼职律师工作，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我体会尽管中国的司法还存在许多问题，但在一定的意义上，只有法律才能保障团体和个人当然也包括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于是，我利用几个月的时间，起草了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草案）——一个新闻和法律工作者的建议》。这部草案共五章，三十八条。其中第一章是“总则”，共八条，主要是有关立法的原则和任务。第二章“新闻的活动机关”，共九条，分为“社会管理机关”和“工作机关”两个部分；第三章是“新闻工作者”，共十二条，分为“新闻工作者资格”、“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新闻管理”，共七条，分别规定了各方的违法责任。最后是“其它”，主要有关新闻的国际合作和法律的解释权问题。写完后，我请人打印数份，直接寄给了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等机构。当然，我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表达自己关于新闻立法的主张，也没有想到会有什么作用。<br>奇迹却发生了。不到一个月，我就接到了一份来自北京的信。信是这样写的。<br>于建嵘同志：你好！<br>真巧，在胡绩伟同志那儿开会讨论新闻法起草问题时，得知你写了一个草案，我拿到后，很高兴。<br>回到编辑部，从来稿中又看到了你写的稿件，这篇稿件很有份量，我即编好并加评论发。<br>现寄上报纸。我原在社科院新闻研究所从事新闻法研究，现调法制报任评论部主任，盼多联系。致<br><span style="font-size:24px;line-height:1.8em;">敬礼</span><wbr /><br>                                     张宗厚上<br>                                     4月22日<br>可想而知，我收到这封信的意外和惊喜。因为我知道张宗厚先生是新闻界和法律界的大名人，我当时正在学习的《简明新闻学》就是他和陈祖声先生写的。张先生随信寄来的是<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985</span><wbr />年<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4</span><wbr />月<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22</span><wbr />日的《中国法制报》，我采写的长篇通讯“他为什么犯罪不认罪？”刊载在头版头条，还加了编辑部的按语。这对于我这样一个离开校门不久并刚踏进新闻行业的地方小报采编人员来说，可是天大的事情。后来发生的事情，也的确如此。由于《人民日报》等权威报刊纷纷对此文发表评论，《法律文摘》等有关刊物的全文转载并开展了为期半年的讨论，我因此也获得了许多奖励。<br>我很快就给张宗厚先生写去了一封很长的信，除了感谢之外，我详细地谈了自己有关新闻立法的想法。我认为新闻立法总的原则和主要任务是，“把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的政治权利在新闻事业上的体现即新闻自由具体化，用法律规范的形式，保证人民通过新闻传播媒介了解国内事态和表达各种意见的权利。确保人民有创建新闻机关和管理新闻事业的权利；确保新闻工作者有采访自由和批评自由的权利，并为此规定相应的义务”。正是根据这一原则，我在自己起草的《新闻法》第一章第一条就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以宪法为根据，依据新闻自由原则，结全我国各族人民新闻实践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的”。<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 </span><wbr />我认为，新闻自由的基本内容，使新闻工具成为人民群众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的武器；通过新闻工具。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情绪、要求、呼声、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舆论监督；尊重和保护新闻工作者进行采访。报道、调查、研究和反映真实情况的权利。提倡坚持真理、实事求是的作风。鼓励记者的创造性与主动性。因此，我在第四条规定，“依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语言、宗教信仰都享有通过新闻媒介表达和发表意见、建立出版和传播新闻的机关和团体、发行出版报纸和其它形式的新闻、以及参加管理政府新闻媒介的权利”。<br>不久，我又收到了张宗厚先生的回信。他告诉我，粉碎“四人帮”后，就有法律界和新闻界人士提出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许多学者甚至一些官员公开呼吁为新闻立法来确保新闻自由。<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983</span><wbr />年第六届全国人大会议有代表提出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的议案，经彭真委员长批准后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委员会副主任胡绩伟具体负责，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联合在新闻研究所设立新闻法研究室专门从事这项工作。由于他是最早几位研究新闻立法的学者，新闻法研究室副主任孙旭培又是他的同学，所以他是这个研究团队的核心人员。同信他还给我寄来了几篇有关新闻立法的文章。其中就有他本人写的《清末新闻法制的初步研究》和《新闻也要立法》等等。在这些论文中，张先生认为，新闻立法，是对人民言论、出版自由（在新闻领域表述为新闻自由）权利的承认、规定、保护，和对滥用这种自由权利的限制。具体来说，宪法中关于人民由言论、出版自由权利的条款，刑法中关于保障人民言论、出版自由权利，制裁诽谤等条款，和其它法律中有关新闻的适用条款，都属于新闻法的范畴。但是，新闻法最集中最具体的表现，使有关新闻的专门立法。它是针对新闻这个特殊领域的专门法律，属于专门法或特别法的一种。制订新闻出版法，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需要，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一环。它将为发扬民主、解放思想、实现政治民主化开辟更广阔的途径，使宪法所赋予人民的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法律化、制度化，使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工作者对坏人坏事的揭露和批评成为习惯和制度，并使任何团体、机关或个人不依法律不得进行干预和压制。这样，必将大大有利于人民民主的发扬，有利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有利于防止人民公仆变成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有利于四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张先生还特别指出，对言论、出版自由这个资产阶级的口号，无产阶级并不一般地否定，而是在形式上继承、在实质上发展；同样地，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新闻立法，也批判地继承和借鉴。<br>就是这样，我与张先生建立了通信联系，我们主要讨论的问题就是如何推进新闻立法，他非常希望我能从司法的操作提供经验和研究。为了与我有更好的交流，他曾提出把我借调到北京专门从事新闻法的立法工作。为此，他还以《中国法制报》政治评论部的名义给我所在的单位发来了借调信。可是由于我所在的单位领导以各种理由不准我离岗，也就没有成行。但在他推荐和帮助下，孙旭培先生也给我来信鼓励，并指派李敬人先生与我专门联系。<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987</span><wbr />年底，由于所谓“自由化”等问题，我被迫离开了新闻界调到了某教育研究机构。在离开报社后，我曾给张宗厚先生去过信，他也来信鼓励我继续从事新闻法的研究工作。可不久，我注意到《中国法制报》等媒体也很少有张先生的文章和言论了。后来，为了能自由地从事理想中的工作，我下决心先解决生计问题，我离职奔波在沿海经济特区专门从事律师工作，也就再没有给张先生写信了。但无论我到什么地方，我总把张宗厚先生给我的信作为最珍贵的东西带到身边。<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2001</span><wbr />年在武汉博士毕业时，我决定到社科院做博士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希望能到北京见到张宗厚先生。因此，我到北京后，曾专程到了《中国法制报》，他们告诉我，张先生在<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989</span><wbr />年前后调到了某企业的研究院。可这家企业却没有能为我提供张先生的任何信息。近年来互联网很发达，我也多次企图从网络上寻找到张先生的信息。可无论如何努力，都很难得到他的具体情况。到今天，我在北京生活已九个年头了，仍然没有能见到张宗厚先生。但是，我坚信总有一天能如愿的，因为，他为中国新闻立法做过的努力不会被人忘记。<br><br>　　（原刊《法治人生》2009年8月上）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文章]]></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86@qq.com(于建嵘)]]></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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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03 Sep 2009 14:13:33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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