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xml-stylesheet type="text/xsl" href="http://feeds.qzone.qq.com/rss.xsl" version="1.0"?>
<rss version="2.0" xmlns:qz="http://qzone.qq.com">
<channel>
<title><![CDATA[陈季冰]]></title>
<description><![CDATA[陈季冰的博客]]></description>
<link>http://622007996.qzone.qq.com</link>
<lastBuildDate>Sun, 29 Nov 2009 23:07:06 GMT</lastBuildDate>
<generator>Qzone</generator>
<language>zh-cn</language>
<copyright>Copyright (C), 2005-2008, Tencent Tech. Co., Ltd.</copyright>
<pubDate>Tue, 24 Nov 2009 02:43:07 GMT</pubDate>

<item>
<title><![CDATA[医改呼唤专业水准的社会监督力量]]></title>
<link>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9031700</link>
<description><![CDATA[    国家发改委网站昨日公布日前由发改委、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明确规定，要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临床诊疗、护理、手术以及其他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加强对植(介)入类等高值医疗器械价格的监管。<br>这份全文将近5000字的不仅指出了未来医改的方向，还对涉及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各项改革工作的落实确定了具体的实施步骤及时间进度节点。<br>其实，文件规定的医药分开、逐步取消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价、严控不必要的医疗检查项目等等，都是多年来全社会关于医改的持续讨论中业已达成基本共识的。单就医药分开问题而论，不久前出台的国家基本药物名录制度已经为公立医院的药品管理限定了一个比较严格的框架，假如未来真的能够做到禁止医院加价销售药物的话，这部分的制度应该算是比较完善了。<br>问题在于，在目前的利益格局之下，医院不再能靠卖一般的药赚钱以后，它靠什么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这就是为什么国家试图提高诊疗费用的初衷，说穿了，人们都同意，医院卖的应该是良好的服务。然而诊疗费用标准的设定显然比国家基本药物的定价要困难和复杂得多，因为中国幅员广阔，各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造成人力成本差距非常大。同样看一个病，达到相同的治疗效果，在上海花掉200元，在贵州只花40元，恐怕没有人会认为有什么不合理的。但究竟怎样才算是比较合理的，谁也说不准。<br>此外，公立医院在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名录中列入的常规药品没有任何积极性以后，很难说它们不会采取另外一些比提高诊疗服务水平更省力便捷的“创收”办法。例如，它可以尽量对病人使用费用较贵的诊断和治疗项目（仪器），并推荐患者购买并未列入国家基本药品的昂贵自费药。不仅加大患者负担，也会对国家本来就非常有限和紧缺的医疗资源造成浪费。尽管目前卫生部门正在组织专业团队设计和编制所谓“临床路径”（即某一种疾病应该经过哪些步骤、使用那些一起设备和药物的检查、治疗，简言之，就是让诊疗过程标准化。），但疾病的检查和治疗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别说一般的外行病患者，就是医务工作者本身，也往往是隔行如隔山。<br>在各自不同的现实条件约束之下，什么样的检查（包括仪器设备）、什么样的药物和治疗手段是对患者最合适的（也就是性价比最高的），只有当事的医生说得清楚，一般人很难插得上嘴。在这方面，除了大幅度提高医生的诊疗所得外，恐怕还必须斩断他与所有其他收费项目的利益联系才有可能做得到。<br>从国际上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来看，大凡是国家包下来（或负担大头）而缺乏市场竞争的领域，一般结果都不会太理想。关于这一点，中国的民众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既然我们已经决定了新医改的公益目标和国家主导，就不要对未来的公立医疗体系的服务寄予过高的期待。这也是美国社会至今仍对奥巴马的医疗改革争讼不断的根源，事实是，美国是世界上投入义务教育财政预算最多的国家，但美国的中小学教育并不能说成功。<br>当然，西方国家对政府包下来的各类教育、医疗服务的管理，还是有许多地方值得我们借鉴的。一般说来，对这类市场竞争不充分（因而内在改进的动力注定是不足的）的领域，西方国家大多通过引入外部监督的办法加以补救。在一些西方国家，对医院、学校的考核是地区议会的头等大事。此外，这些国家往往还存在大量独立的专业性中介评估机构，它们也能够从外部对这些政府服务形成强大的压力。<br>一个没有学过医的病人不可能对主治医生的诊疗方案和费用作出任何优劣辨别，对他来说，能够治好病已属万幸，尤其是大病重病，花再多钱都似乎是理所当然。但在那些具有足够专业水准的医疗评估机构那里，某一种疾病的诊疗效果及相应费用是否合理，却多半是一目了然的。如果我们的社会上这样的机构随处可见，那么医院和医生行事就会谨慎认真得多。但这样的机构在社会上的权威性，本身取决于它的独立性。如果它自己的上级与医院的上级主管单位是同一个卫生局的话，需要仲裁的患者又怎么能相信它们出具评估报告时不与医院和医生一鼻孔出气呢？<br>我认为解决中介评估机构独立性问题的最有可能的初始动力，莫过于设计出一种机制，让公费医疗机构与同样属于国家的医保基金管理部门形成一种博弈关系。毕竟，医院收费多了，支出大头的是医保基金。而一旦后者有强烈的动力节省支出的话，独立于医疗管理系统之外的评估机构就有可能获得广阔的成长空间。<br>写于2009年11月23日，发表于2009年11月24日《新闻晨报》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政治评论]]></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96@qq.com(陈季冰)]]></author>
<comments>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9031700#comment</comments>
<qz:effect>0</qz:effect>
<pubDate>Tue, 24 Nov 2009 02:43:07 GMT</pubDate>
<guid>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9031700</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暴富的机会何时轮到我？]]></title>
<link>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8707180</link>
<description><![CDATA[       近来资本市场的膨胀将一批暴富的明星推到舆论和公众关注的焦点。最典型的当数两件事情，其一是畅销书作者余秋雨随徐家汇商城的上市而在一夜间变成亿万富翁；其二是黄晓明等多位明星因在首批创业板上市公司中广受追捧的华谊兄弟持有股份而身价暴涨。<br>       他们的传奇故事再一次传递给社会这样一个信息：对有些人来说，钱来得可真容易啊！这在引得我们这些小老百姓艳羡无比的同时，也把我们本来就经常忿忿不平的心绪搅得更乱了。对比自己每天蝼蚁一般的艰辛生活，许多人不免要发出夹带着强烈道德义愤的质疑。当然，几乎用不着怀疑，有关“余秋雨涉嫌侵吞国有资产”、“黄晓明对社会的贡献比袁隆平还大吗”之类的质疑总是能够吸引到无数红肿的眼球。<br>       要按我这个老百姓的说法，除了对他们难以掩饰的眼馋以外，唯一需要感慨的就是他们的运气。的确，与巴金和谢晋他们相比，余秋雨和黄晓明赶上了一个“好时光”！我在“好时光”上加双引号，意思是这个“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br>       每个时代都会有一个“好”或“成功”的价值序列，比如说在中国古代，金榜题名、入仕为宦、上报皇恩、下拯黎民……是一切成功之中最大的成功。至于那些做买卖的商人，哪怕你富可敌国，照样被人看不起，照样要苦口婆心地教育自己的儿子，不要同商贾人家的孩子为伍，要多学那些读书人家的清贫书生。在改革开放以前，无私忘我地为国家和人民做贡献，得到党和政府的肯定，上北京去接受毛主席接见，就是人世间最高的幸福。至于你读书读得好，不仅一点也不值得光荣，没准还可能随时成为祸害。而在当今这个市场化的时代，什么是人人追求的“好”、“成功”，相信是一目了然的。<br>       在谢晋和秦怡的时代，文艺的存在价值是为人民服务，因此对谢晋和秦怡在拍戏、演戏领域里所作贡献的奖赏，是他们俩的光辉形象在全国人民中间家喻户晓；而在潘虹和刘晓庆的时代，电影开始变得具有商业价值，于是社会对她们成就的回报，在荣誉的光环里夹杂了一定的物质成分；在黄晓明、范冰冰生活的当代，文艺不仅是商业，而且商业本身的价值标准又是被资本市场发现和界定的，因而，他们的成功就自然而然地与股市上那些瞬息万变的数字紧密联系在了一起。<br>       总有一些对社会公正怀有热忱追求的人士，试图以对社会的“贡献”来精确地计算和颁发对每个人的奖赏。例如，在他们良心里的那杆秤上，袁隆平有上亿财产是正当的，余秋雨的正当性就要大打折扣，而黄晓明显然是不正当的。然而，正如我在“贡献”这个词上加的双引号那样，“贡献”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因而是不可能用电脑计算出来的。不信你去看看，当我们义愤填膺地说黄晓明不配有那么钱的时候，我们那念中学的儿子或女儿多半会同样气愤地表示他（她）决不同意。<br>       因此，假如真的要让那些热心社会公正的人称心满意，我们就必须先进行一次全民投票，确定计算各行各业里各种工作对社会“贡献”的标准。然后再建立一系列专门的机构，依据这个标准，对每个人每天的工作进行严密考核。最后将所有的数据汇总到一个叫做“中央按劳分配执行委员会”的部门那里，由它经过精密计算后发放薪水（或者股份）给每个人。<br>       我当然不满油头粉面的黄晓明能赚那么多钱，但我更加不会愿意生活在那样一个社会里。因为我担心，它会规定只准播秦怡的电影，不准播黄晓明的电视剧；只准秦怡演革命女烈士，不准她扮窈窕美妇……因为后二者都是对社会没有“贡献”、甚至有害的。说到底，那种社会里的人都只是一部机器里的一个没有生命的零件而已。而且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公正社会”是持续不了多久的，它一定很快就会滑到那些正义人士不懈追求的公正的反面。<br>       因此，作为一个同样因自己没能像余秋雨和黄晓明那样一夜暴富而心怀不满的公民，如果我想要落实我心目中的公正，我首先会审查他们的致富故事里是不是有违反国家现有法律法规的情节，并且我会将审查的重点放在他们是否利用了公权力为自己牟取好处；之后，我会进一步审查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执行中存在些什么漏洞……<br>       在撇开了所有这些因素以后，我也许会坦然承认，我之所以没有机会加入他们的那些激动人心的成功故事，主要还是因为我没有他们的市场价值。当然，我一定会略有些不甘心地暗自叹口气：我怎么没有碰上他们那样的好运气！<br>写于2009年11月18日，发表于2009年11月19日《成都商报》我的个人专栏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财经评论]]></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96@qq.com(陈季冰)]]></author>
<comments>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8707180#comment</comments>
<qz:effect>2097152</qz:effect>
<pubDate>Fri, 20 Nov 2009 08:35:14 GMT</pubDate>
<guid>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8707180</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我们应当让奥巴马倾听到些什么？]]></title>
<link>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8418765</link>
<description><![CDATA[    美国总统奥巴马昨天在上海与中国青年的对话交流，是以他对中国日新月异的今天和博大精深的过去的由衷赞叹和最高尊重作为开场白的。这既是必不可少的客套，也符合上台一年的民主党新政府国际政策的总的路线图。<br>    作为当今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越来越认识到，面对中国这样一个拥有悠久和灿烂文明的大国，任何轻慢乃至教训式的态度和口吻都是极其要不得的。这固然与中国迅速膨胀的实力有关，但也与近现代屈辱伤痛的历史在我们的民族意识里烙下的对自尊的极端敏感分不开。<br>    如果做一个简单概括的话，奥巴马在他的演讲和回答中，主要传递了以下意思：美国愿意倾听中国——特别是中国年轻人，因为他们肩负着中国的明天——的声音，愿意通过与中国更多、更深的接触和沟通来加深对中国的了解和理解。就世界而言，在相互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美国愿意接纳中国作为日益重要的国际力量，与美国一同制定规则，参与行动，承担更大责任，共同为世界勾画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就两国自身而言，美国无意将自己的政治制度强加于中国，但美国依然视诸如人人平等、多元文化、宗教自由、言论自由、人民对政治的普遍参与权利等等为普世价值，美国自身强大的奥秘正源于这些伟大价值，因而美国愿意以一种并非强制的方式帮助世界各个角落——包括中国——的人们落实它们，并从中分享到美国已经因此享有的好处。<br>    从这里，我们能够再一次比较清晰地把握奥巴马新政府的国际政策指导思想，即它并不打算放弃美国既有的价值观，并且仍将不遗余力地在全世界推广它们。所不同的是策略，美国希望摆出更谦虚的姿态、更多地通过与其他国家交流协商来实现这一目标。也就是说，不变的是目标，改变的是手段，更多地依赖加强沟通（而非单方面说教）、率先垂范等“软实力”，而不是经济制裁、武力威胁之类“硬实力”。<br>    对于广大将信将疑的中国听众而言，有一点一定是非常值得欣慰的：在这次亚洲之行中，美国的最高领导人第一次用清晰明确的方式表达了美国并不打算遏制中国的崛起。不仅如此，美国还愿意在许多领域主动与中国分享世界的领导权。<br>    然而，任何交流和沟通都是双向的。除了欣然接受了世界唯一超级大国领导人充满善意的承诺，并向他表达了我们对等的友善以外，中国又向、或者打算向美国以及整个世界传递出什么我们自己的价值理念呢？<br>    从昨天的交流来看，中国年轻学生的提问大多温文尔雅且中规中矩。这并不是说他们对奥巴马没有提出任何代表中国方面的诉求，而是说，他们的诉求大多仍然集中在希望美国对中国的核心利益给予保证这样一个现实层面上。换句话说，中国人最关心的问题仍然是美国打算怎么做？应该（我们认为）怎么做？尤其是对中国怎么做？这是一种典型的以美国（西方）为中心的世界意识。<br>    很长时间以来，很多国人都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将美国看作中国顺利崛起道路上的最大障碍。他们中很少有人认真思考过这样一个问题：所谓的“中国崛起”对世界、甚至对中国人民自身意味着什么？<br>    的确，中国领导人不厌其烦地在各种场合向全世界保证：崛起以后的中国将是一支维护和平的力量，中国永不称霸。就在昨天，也还有中国学生对奥巴马谈到了，中国的理想是构建一个文化多元化的和谐世界。但多元和谐是一种相互间的关系，并不代表着持这种世界理想的人（或国家）没有自己的稳定价值观或自己认为什么是“好”的东西。中国希望未来的世界是一个多元的和谐世界，决不可能意味着中国没有自己的价值，或认为任何价值都是同等的。承认多元至多只表示：我不打算将我这一套强加于你，也不接受你那一套强加于我，绝不是说：我不打算有自己的一套，或者，随便哪一套我都打算接受。<br>    当下的中国，已经不知不觉走到了这样一个既令国人骄傲但更令他们尴尬的位置上：随着中国影响力的与日俱增，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人民正急切地关心中国的价值观，简单地说，即中国认为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才是理想的世界？中国打算为此做些什么？因为它们必须据此对自身的未来行为作好必要的准备和调整。对中国人来说，崛起似乎就是一个国家强大的问题；但对世界来说，中国崛起意味着他们将要情愿或极不情愿地发生或多或少的改变，就连美国都不例外。更为紧迫的问题是，中国对世界未来的态度又在很大程度上塑造着世界现在对中国的态度。<br>    因此，我们从美国总统那里倾听到那些友善的许诺固然重要，我们自己能让美国和全世界倾听到些什么也同样重要。而他们倾听到的，远不应当仅局限在中国希望他们怎么对待中国这样的低层次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意义，显然不可能止于让奥巴马学会一两句《论语》（“温故而知新”）以及我们回应一两句出自同一经典的话（“和而不同”）。未来崛起后的中国既不会回到古代，也不会变成西方。它一定是根植于自身的悠久传统，又汲取了包括西方文化在内的许多外来伟大价值，虽然它的轮廓至今依然模糊，前景也充满不确定。<br>    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从来都挣扎在救亡图存、解决温饱、自强发展的最低生存线上。面对骤然出现在我们面前的“中国将如何影响和塑造世界”的问题，我们不能说已经作好了足够的准备，我们甚至连认真思考一下它都还没来得及。但在21世纪，这对中国和世界很可能是一个头等重要的问题。如果中国能够继续顺利发展下去，那么，昨天向奥巴马提问的那些稚嫩的声音，在30年、40年以后终将成为震撼世界的最有力声音。他们会准备好吗？<br>    写于2009年11月16日，本文系我应约为《南方都市报》撰写的2009年11月17日社评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政治评论]]></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96@qq.com(陈季冰)]]></author>
<comments>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8418765#comment</comments>
<qz:effect>0</qz:effect>
<pubDate>Tue, 17 Nov 2009 00:24:56 GMT</pubDate>
<guid>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8418765</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荆棘小道上的孤独行者]]></title>
<link>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8006239</link>
<description><![CDATA[    谜底终于揭晓。<br>据媒体报道，11月9日上午，《财经》杂志主编胡舒立正式向母公司——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提交辞呈，与她同时辞职的还有30余位同事。另据消息证实，胡舒立去职后，并未如此前传言的那样带领采编团队直接前往“新刊”，而是将赴任广东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当然，估计这并会不影响到她在时机合适时另起炉灶，搭建“新的媒体平台”。<br>    这个业内已经沸沸扬扬了很长时间的“新闻”看来还不会很快尘埃落定，因为“后胡舒立时代”的《财经》走向以及胡舒立本人的未来都将是许多人感兴趣的故事。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国家致力于在世界上塑造中国传媒影响力的时候，中国目前最具影响力的媒体内部却发生了如此剧烈的动荡；而就在中国第十个“记者节”的第二天，中国最有号召力的记者却暂时告别了她的记者生涯，并且很有可能是永远告别了她创办的这本迄今正好出到第250期的杂志。<br>    在这样一个信息爆炸、媒体铺天盖地的时代，一份杂志与一个传媒人（及其团队）的命运，能够引起如此热切的牵挂，这种现象本身倒是颇值得推敲的。这得从《财经》杂志在她并不悠久的历史中确立——或试图确立——的某种价值说起。<br>    中国的传媒——不论其形态如何——一直被定位为“党和人民的喉舌”，这是从传媒在社会中担负的政治功能来说的。可是不知怎么，这种定位落实到具体实践中，传媒在很大程度上从“喉舌”变成了党政机关本身，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严重地“机关化”了。因此，粗枝大叶地说，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中国的媒体基本上都是“衙门”，而媒体人则都是大大小小级别的“官”，他们的自我追求全在于仕途。<br>    这种局面当然十分不能适应国家日新月异的改革开放情势及市场经济发展及其造就的多元社会，于是，从90年代上半叶开始，各地相继涌现出许多党报监管下的比较贴近普通老百姓的所谓“市场化”媒体，它们有时也被含糊其辞地称为“新锐”媒体。但由于它们处于政治与财务的双重压力之下，其外部环境实际上非但不比党报宽松，经常是更加苛刻，唯一的区别在于它们的内部机制更为灵活和有效率。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新锐”媒体中的相当一部分走向了为人诟病的所谓“低俗化”、“小报化”道路。即便能够维持一定报格的、比较敢言的，也都首先将经济利益放在第一位。换句话说，90年代以后，越来越多的走出传统体制缝隙的媒体又一下子变成了“公司”，大批媒体人则变成了“商人”，他们的自我追求大多在于市场价值。在另一侧面，伴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深化和席卷世界的传媒商业化的浪潮，这些寄身于媒体的“职业经理人”们自己也十分认同自己的新身份。<br>    在我看来，《财经》杂志可能是中国当下唯一一家严格意义上的“传统”的媒体，而胡舒立可能是中国当下为数不多的“传统”意义上的媒体人之一。根据这种可以上溯到数百年前报纸诞生时代的传统，传媒是一种传递信息、表达诉求的渠道，但它本身不应像议会、政府、法院那样，成为一个权力机关或它们的附属物；同时，传媒的确是企业，必须以符合市场规则的方式运作，但它又是极为特殊的企业，因为它承载着重大的社会利益。<br>    打一个可能不太恰当比方，同样是揭露一个黑幕，传统党报这么做，是为了引导舆论；都市报这么做，是为了吸引眼球；《财经》这么做，是为了揭示事实真相本身。<br>    《财经》杂志并没有获得过多少“中国新闻奖”，也没有特别大的发行量，虽然它是盈利的，并且经济状况一直相当好，但若以利润来计，它离许多真正“市场化”的都市报仍有不可逾越的天壤之别。然而，它却远比那些年年捧回一大堆新闻奖的媒体或发行量（收视率）、广告收入位列全国前茅的媒体赢得了更多的关注和尊重，我想原因尽在于此：它恪守了真正意义上的传媒的使命，并孤独地在这条荆棘密布的羊肠小道上执着前行。更加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它居然似乎走得还相当成功！这就更加凸现了它的稀缺和珍贵，用一些悲观者的话来说，《财经》模式因存在太多特殊性而不可复制。<br>    我因此觉得，与其说人们为《财经》杂志和胡舒立的前途牵肠挂肚，不如说他们是在关心这条荆棘小道最终有没有走通的可能性。<br>    写于2009年11月10日，发表于2009年11月11日《南方都市报》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政治评论]]></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96@qq.com(陈季冰)]]></author>
<comments>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8006239#comment</comments>
<qz:effect>2097152</qz:effect>
<pubDate>Thu, 12 Nov 2009 05:52:58 GMT</pubDate>
<guid>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8006239</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沉重的“国家利益”]]></title>
<link>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7671425</link>
<description><![CDATA[       近年来，每届全运会上都会传出不少“不和谐”声音，不久前刚刚闭幕的第十一届山东全运会也是如此。这是体育与政治、经济等各种利益紧密结合以后的必然，而在市场经济的社会条件下，本质上与计划经济体制一脉相承的“举国体制”又成为了体育异化的强大催化剂。遗憾的是，我们至今仍将其视为独门法宝。<br>       山东全运会刚开始，一位著名的跳水教练及裁判就报料说，这次全运会的跳水金牌全都是“内定”的，曾一度引发轩然大波。按照以往的经验，不用说也知道，这事情背后一定隐藏着什么一般人不了解的利益纠葛。我感兴趣的倒不是事件本身的是非曲直，而是舆论对此事的态度。我注意到，一时间，全国的媒体——特别是评论人士——对此事气愤得不得了，大声发出了许多要求彻查的呼吁。在这个充满道德义愤和仁人志士的时代，这种情绪当然是十分自然的。<br>       其实，“内定”与“让球”一类的事情，在逻辑上属于同一性质的事情，后者对中国读者来说也早已是见怪不怪了。不过我想问一个问题：假如在奥运会上中国某支运动队（比方说乒乓球队）被曝光在比赛中采用了“让球”的策略，我们会表现出什么样的第一反应和情绪？<br>       我猜想，在经历了起码的法治精神和契约观念的启蒙以后，大多数中国人不再会觉得在国际比赛中“让球”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更不会将它看成一件无尚光荣的事情。但我同时也可以肯定，大多数中国人也不会对此表现出对全运会金牌“内定”同等的义愤。最合常理的一种情况是：他们会认为，“让球”在总体大方向上不足取，但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换言之，他们会全然超越激动的情绪层面，以一种心平气和的姿态讨论这件事情，仿佛这是一个学术问题似的。<br>       由此可以作一总结，对国人来说，同样性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国内（同胞之间）比赛中，属于大是大非的道德问题；放到了国际（与外人）比赛中，就降格成了完美与否的技术问题。当然，支撑这种双重标准的逻辑其实也非常简单：国家利益至上——在国际比赛中“让球”是为了确保中国运动员取得最好成绩，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全局）利益；在全运会上“内定”金牌则纯粹是一种赤裸裸的地方（局部）利益作祟。这种逻辑是一目了然的，也是我们习以为常的。<br>       但是，我却认为，即使国家利益至上这个大原则是神圣不容挑战的（遑论有些人不一定认同它），上述逻辑要真的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作用，也必须建立在一个基本前提之上：即所谓“国家利益”是可以清晰界定并且没有分歧的。那么，事实果真是这样的吗？<br>       利益，只有相对于某一主体而言才有真实意义。个人的利益很容易界定：也就是某个个人自己认对他自己好的那些东西。问题在于：“国家”与“个人”是同一性质的主体吗？显然不是。国家是某一地域范围内许许多多个人组成的，他们之间无时无刻不存在着或尖锐或缓和的利益冲突和对立。当然，我们可以简单地把“国家利益”定义为对国家中的所有（或绝大多数）公民都有利的事物，但这其实只是一个语言学上的同义反复，一点也不解决真正的实际问题。我敢十分有把握地说，在一个允许畅所欲言的国家里，任何一个人公开描述一项他（她）心目中的“国家利益”后，一定会有人立刻表示不同意或反对，因为他（她）有一套与之完全不同的“国家利益”蓝图。<br>       比方说，在国际比赛上要求运动员甲让球给运动员乙，原因是乙在下一轮对阵某位外国选手时胜算更大，看来似乎非常符合国家利益。但甲、甲的教练和其他反对者也许会指出：真正的国家利益并不是一届比赛中一两块奖牌的得失，而是这项竞技运动在全国的整体水平，让球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必将损害这项运动的长远发展。因此，这种所谓的“国家利益”只不过是一种短视行为。事实上，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也是我们中国人经常被教导的一对矛盾。<br>       于是，在许多情况下，神圣而沉重的“国家利益”就这么在人们不知不觉中风化成了一付面具，真正在前台唱戏的主角变成了那个握有国家利益解释权的人（或团体）。<br>       在已知的人类经验中，解决这个亘古难题的办法似乎只有一个：把“国家利益”悬置在一边，重要的是确定“国家规则”，在这个规则之下，所有人都可以平等和自由地追求他的利益，当然也包括他心目中的“国家利益”。<br>       写于2009年11月6日，发表于2009年11月8日《华商报》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政治评论]]></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96@qq.com(陈季冰)]]></author>
<comments>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7671425#comment</comments>
<qz:effect>0</qz:effect>
<pubDate>Sun, 08 Nov 2009 09:02:28 GMT</pubDate>
<guid>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7671425</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转贴《财经》：“钓鱼”变形记]]></title>
<link>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7566673</link>
<description><![CDATA[<br>【季冰按】读罢这篇文章，惟有长叹一声！建议大家有点耐心把全文读完。<br>另，我猜想，现在上海各区县交管执法部门需要向历年来被“钓鱼”的司机退返的罚款，连同少数可能的赔偿（如孙中界的），加在一起可能要数以千万计，而过去的罚款早就花销掉了，钱从哪里来？只有一个办法：财政拨一笔“钓鱼执法后事料理专款”。但财政的这笔钱又从哪里来？只有两个办法：第一，节流，例如原来计划要修的公路今年先停掉一个项目；第二，开源，换句话说就是再在纳税人身上动其他脑筋。<br>呜呼！羊毛出在羊身上，横竖都是羊倒霉。<br> <br>“钓鱼”变形记</span><wbr /><br> <br>上海打击黑车的执法行动，如何一步步演变为伤害无辜者的“恶政”<br> <br>《财经》记者 陈中小路 谢雪琳 于达维<br> <br>11月2日下午，19岁的河南小伙子孙中界手指上还缠着厚厚的绷带，登上了返乡的长途客车。<br>今年10月14日，这位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在被上海原南汇区交管执法部门“钓鱼”扣车后，不惜砍断手指自证清白，从而引发舆论的强烈关注，也将上海近年来“钓鱼”不当执法所积累的民怨，彻底地激发出来。<br>经过两轮调查，孙中界最终被证明清白，上海浦东新区政府也公开承认错误。但孙中界的手指已留下永远的伤痕，而且，孙中界的哥哥告诉《财经》记者，由于“触动了太多人的利益”，孙中界将来还会出来打工，但“可能不会再来上海了”。<br>截至本刊发稿，孙中界的赔偿事宜还没有定论。<br>同样没有定论的，还有上海市数以千计的、要求翻案的被“钓鱼”司机的退赔要求。<br>上海市浦东新区区长姜假10月26日公开承认在“孙中界事件”中政府犯错时，并不讳言这是一个“制度性、系统性”的问题。<br>据《财经》记者调查，长久以来，上海在相关部门的收益需求和国有出租车公司维护牌照垄断利益的推动下，各郊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通过安排“暗乘”“钓鱼”的方式，打击没有运营牌照的黑车，并衍生出一套以黑打黑、以黑养黑的灰色秩序体系；而当争端出现时，执法部门漠视矛盾的存在，司法部门则不顾法律界人士的强烈反对，为政府的不当行政执法提供“合法性”解释，使得政府行为缺乏必要的制约。“钓鱼执法”遂愈演愈烈，最终成为殃及无辜的“恶政”。<br>在浦东新区政府认错后三天，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于10月29日晚发布通知，要求立即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以此表明打击黑车政策的连续性。不过，此番打击黑车，禁止“钓鱼执法”已成为各方共识。<br> <br>“钓鱼”溯源</span><wbr /><br> <br>所谓“钓鱼执法”，是指执法人员设置执法圈套，诱惑当事人从事违法活动，然后再加以惩罚。<br>在法治国家，行政执法中一般严格禁止这种执法方式。刑事案件中，对于毒品交易等难以取证的犯罪可能会采用执法圈套，但有严格限制条件：其一，诱捕的对象必须是有其他证据证明存在犯罪嫌疑的人员；其二，诱捕设套造成的当事人本次犯罪事实并不能作为惟一的定案证据（参见本期“非法证据于法不容”）。<br>据中国官方内部资料，“钓鱼执法”大约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出现。<br>《财经》记者了解到，上海市交管部门早期打击黑车时，执法人员会自己充当“暗乘”——即假装乘客上黑车，然后将司机指引到执法地点，在司机收钱的瞬间，执法人员实施抓捕，人赃并获。<br>随着打击黑车的力度加大，“暗乘”逐渐演变为由社会人员充当。查处黑车后，执法部门会付给充当“暗乘”的社会人员一定金额的报酬。由此，“暗乘”遂发展成为一个行当。随着上海打击黑车机构逐步演变，以及打击力度一步步增大，“暗乘”人员不断扩充。<br>1996年7月，针对上海市郊逐步出现的黑车现象，上海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1997年更名为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成立。该机构和上海市公交管理处在各区县政府协同配合下，先后建立各郊县（区）稽查中队，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对当地的公交、出租汽车等客运市场进行综合执法管理。<br>第一稽查中队当月组建成立。该中队主要分管奉贤的打击黑车工作，这是当时黑车最为泛滥的一个区域。<br>该中队成立后不久，队长王文权找来自己的同乡、奉贤新寺镇南宅村的蔡志伟做“暗乘”——上海话又称“钩子”。<br>据《财经》记者了解，蔡志伟外号“J钩”（甲钩），开始他只是个人充当“暗乘”，很快便带了一些徒弟，逐步做大，自己成为“钩头”（即“暗乘”团伙的召集人）。蔡志伟最终成为上海“暗乘”业界无人不晓的元老级人物，奉贤也成为上海出产“暗乘”最多的区域。<br>“孙中界事件”中，调查组最终认定存在“钓鱼”行为的主要原因，便是发现孙中界所载的所谓“乘客”陈雄杰，虽然自称不是“钩子”，但调查组在执法大队随机翻了几份近期的执法卷宗，即发现其名字两度出现，经核对笔迹后认定就是陈本人。随后，调查组又与执法队员谈话，对方承认了陈雄杰的“暗乘”身份。<br>调查组一位成员还向《财经》记者透露，在执法大队的财务记录中，前来领取“暗乘”报酬，即所谓“专项整治劳务费”的另有其人，大多由一个叫蒋国辉的人领取。执法队员称蒋为联系人，但事实上，此人为陈雄杰的上一级，即“钩头”。<br>《财经》记者获悉，这个名叫蒋国辉的“钩头”，曾拜师于“J钩”蔡志伟，后自立门户，目前活跃于上海的闵行区和原南汇区，算是上海“暗乘”界的第二号人物。<br>1997年，上海的南汇、闵行、崇明、松江、青浦和宝山等区县，也陆续成立稽查中队，对“暗乘”的需求于是大大增加。很快，“钓鱼执法”模式陆续被引入其他各区县。此后，这一方式长期被用于打击黑车。<br>但黑车泛滥的情况仍然继续发展，一些黑车团伙也逐步成形。在此背景下，上海再次酝酿对打击黑车的机构进行改组。<br>2005年10月底，上海市政府改革城市交通领域的执法体制，撤销上海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出租汽车管理处等九个事业单位建制，组建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下称执法总队）、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分别负责现场综合执法和行政审批的综合管理。<br>在改组后，打击黑车在市区由上海市执法总队直接负责，在郊区则由各区县分别组建一支独立的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主要接受各区相关部门（比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及执法总队的领导。<br>执法大队主要是由此前的稽查中队改组而成。正是在这个阶段，随着“钩子”队伍的壮大和执法大队任务指标的增加，“钓鱼”纠纷渐增。<br> <br>畸形依存</span><wbr /><br> <br>与相关执法队伍组建同步，上海在2006年全面启动了打击黑车的行动。<br>2006年初，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整治非法营运车辆的工作意见》等多个内部文件，还出台了上海市政府第60号令《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下称《规定》），并于当年7月开始实施。<br>官方统计显示，2006年上海查处了非法营运车辆22402辆，这个数字比2005年翻了近3倍；2007年（前11个月）和2008年（前十个月），上海分别查处2.5万辆（次）、1.8万辆（次）黑车。今年以来，在迎接世博会的形势下，更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仅上半年就查处黑车1.67万辆（次）。<br>经过数年持续打击，各个郊区的黑车也确实出现收缩态势。故此，在官方对内或对外的书面材料中，对“钓鱼执法”的方式不乏肯定，称为“先进的技侦手段”“有效的办法”。<br>上述几年也是“暗乘”行业最为风光的日子。一般来说，每“钓”到一部黑车，“钩子”就会获得一定的提成奖励，各区价码不同。据一名来自奉贤的“钩头”张扬（化名）称，原南汇区委奖励250元，闵行区奖励500元，奉贤奖励600元。这些钱按月由“钩头”到各区执法大队结算领取，“钩头”提成后再分发给每个“钩子”。<br>据张扬介绍，“钩子”的月收入，多则五六千元，少则一两千元。像他这样的小“钩头”，月收入一两万元是常有的事。他自称生意做得最好的一年，带领手下人共“钓”车1059辆。<br>在张扬看来，一个“暗乘”能否成为“钩头”，以及如何扩展势力范围，完全取决于和执法大队的关系。这种关系的维护，都是用钱开路。有人暗收抽成，有人则愿意接受其他馈赠，形式多样。“能拿到多少活，一定程度上就是取决于打点的多少。”<br>正是基于这层关系，这些大小“钩头”们各自依附于不同的关系人，并吸纳一批兄弟，形成各自的帮子，各拥有一定的势力范围，颇具帮派气质。参与其中的，或是劳教、劳改释放人员，或是失地农民，或是外来务工者。彼此之间，关系有亲有疏。一些活跃在同区、彼此有一定竞争关系的，也会出现摩擦。<br>相较“暗乘”人员，黑车帮子也成气候。上海市路管局办公室主任吴润元曾在2006年撰文称，黑车司机在不少区域已形成团伙，暗藏棍棒、刀具等，欺行霸市，盘踞一方。黑车活动猖獗的地区，这些司机明目张胆，招摇过市，公然与交通执法抗衡。<br>十几年来，在上海郊区的各个地盘上，“暗乘”和部分黑车司机形成大小帮子，相互倾轧，斗殴、绑架，甚至酿成血案。<br>这些情况其实一直为官方掌握，却无实质作为。官方一份2008年的内部材料记载称，多年来由于采用“暗乘”人员调查取证的方法打击非法营运行为，造成当事人抵触情绪大，矛盾增多，存在一定危险性。<br>伴随着官方的放任，在这种残酷的“江湖斗争”中，一些“暗乘”帮子和黑车帮子，反而逐步形成了某种主动或被动的默契勾结，一种灰色秩序逐步成形。<br>比如在闵行区，一位隶属于某黑车帮子的司机，在支付了每月300元的“信息费”之后，能准确掌握到相对应的某个“暗乘”帮子每次参与打击黑车执法的时间，有效地减少了被“钓鱼”的可能性。<br>如此，“信息费”也成为“钩头”一笔可观的收入来源。在上交“信息费”后，这些黑车会在车上某个位置贴出龙凤之类图腾标注，“钩头”便会嘱咐“暗乘”不对这些黑车实施“钓鱼”。<br>这种默契关系还能延展到黑车与执法大队之间，一些有关系的黑车司机，被抓之后往往可获从轻处罚。<br>日积月累下，执法大队、“暗乘”以及部分成气候的黑车司机，逐渐形成了一种畸形的依存关系——“暗乘”通过平衡与执法大队和黑车司机的关系实现收益，执法大队通过“暗乘”完成打黑指标，成气候的黑车司机则利用“暗乘”通风报信，有效逃避处罚。<br> <br>殃及无辜</span><wbr /><br> <br>上述畸形关系之下，有越来越多的普通司机，或因同情，或因贪小便宜，成为被“钓鱼”的对象，被处以重罚。<br>2009年9月8日中午1时许，在上海市闵行区工作的外企“白领”张晖驾私家车上班，在元江路路口等红灯时，遇到一个自称“胃痛”想搭车的男子。<br>张晖好心载上此人后不久，这名男子突然要求停车，在扔给张晖10元钱后，抢夺下车钥匙。随后，七八个执法人员一拥而上，把张晖拖出车外，并扔给他一张《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调查处理通知书》。张晖最终被认定为“非法营运”，并处以1万元罚金。<br>愤怒的张晖把这番遭遇写成一封公开信，化名为“张军”，张贴在各大网络论坛。<br>在此后的一个月里，张晖的公开信被越来越多的人看到，还有一些人也在网上发帖，描述自己与张晖类似的被“钓鱼”遭遇。一时之间，“钓鱼”“倒钩”和“胃痛”等，成为了网络流行语。<br>在这样的氛围下，10月14日，“孙中界事件”横空出世，更是将公众对“钓鱼执法”的民怨推向最高潮。<br>10月14日晚7时许，在上海打工的孙中界开着单位的白色面包车，去南汇区航头镇接公司下班的工友。在路上，他好心搭载了一位自称“衣服穿得少，等了一个小时等不到车”的年轻男子，即“钩子”陈雄杰。之后，孙中界的遭遇几乎是张晖的翻版。所不同的是，年轻气盛的孙中界，因为公司的车被扣，为了表明清白，当晚在宿舍里，举起菜刀砍向自己的小拇指……<br>“孙中界事件”后，上海市政府承诺问责相关责任人。接近原南汇区相关部门的人士称，该区执法大队已经展开整顿，相关人员也已被要求“休假”。但截至本刊发稿，有关部门尚未宣布问责情况。<br>与此同时，诸多被“钓鱼”的司机也纷纷要求翻案，退回罚金。10月28日起，上海各区相关部门开始采取信访形式先行应付，让司机前往登记个人信息和诉求，以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br>根据官方统计，2005年至今，上海共处罚黑车超过9万辆（次），其中多数是通过“钓鱼执法”方式擒获的。<br>截至本刊发稿，前去各区登记的司机人数已有数千人。<br> <br>灰色罚金</span><wbr /><br> <br>在“钓鱼执法”被揭露之前，官方通过媒体传播出的信息是：数年来打击黑车行动“硕果累累”，各区处罚数量连年攀升。<br>比如，闵行区委的党务公开网站上，曾张贴出一份《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07-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该总结自陈：在两年时间里，该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br>“钓鱼”事发之后，上海市交通局和执法总队均对指标方面的问题三缄其口。<br>一位司法系统人士透露，一般来说，各区执法部门会和上级商定下一年打击黑车的指标，这个指标通常是根据上年的执行情况，然后再加适度的增长比例。<br>在上海市执法总队党风廉政网站上，还张贴着一份国务院下发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其第八条称，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br>捆绑在“钓鱼执法”上的，不仅是指标，还有各区执法大队乃至其上级部门的利益诉求，一些“台面下”的花费，一定程度上是需要通过“钓鱼”的罚金来实现。<br>某区一位相关部门政府人士称，执法大队每年获得的财政拨款根本不够“开销”。由于财政卡得很死，一些很需要花钱的“招待上面”的费用、执法人员的福利、各种吃喝开销等，都需要另外想办法解决。以该区为例，执法大队几十号人马，一年不到200万元的的拨款，只够维持四个月。而一个（执法大队）领导不能“妥善处理”这方面问题，则会影响其仕途。<br>对于这方面的质疑，浦东新区执法大队副队长严良民公开回应称：“我们接受罚款的那个账户是只进不出的，我们没有从那个账户上取钱的权限。”<br>根据“收支两条线”的基本原则，打击黑车所收缴的罚金，属财政性资金收入，应全数上缴国库。但也有相关部门人士私下吐露，如何“取钱”，只是一个操作层面的问题，大家各有手段，心照不宣。<br>即便在正常流程范围内，一些执法大队内部对查处黑车也有明文奖励，抓到一车执法人员能获得几百元的奖金。只是这些钱是要在罚金上缴之后，再由另外的账户返回执法大队。<br>这方面的灰色情节，从原第八稽查中队队长殷杏荣的案件中，或可窥得端倪。<br>2003年初，殷杏荣因涉嫌私分罚没财物罪被刑拘，当年5月，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对殷杏荣提起公诉。而闵行区打击黑车工作，正是殷所领衔的第八稽查中队分管。<br>《财经》记者获得的该案判决书显示，1998年10月至2001年5月，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殷为了谋取单位利益，在查处闵行区无证经营客运车辆的执法过程中，采取将有关罚没材料不上报接受上级处理的方法，将预收的罚款存入单位“小金库”，并以单位名义将其中的12万余元，通过发放加班费、奖金、家属慰问费等形式予以集体私分。<br>最后，闵行区法院虽然认定殷杏荣之行为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但考虑其自首情节，以及犯罪情节轻微，给出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br>知情人士透露，结案后，系统内部对殷采取的是调职的处理方式。公开资料显示，殷杏荣2008年已成为闵行区运管所的副所长，今年还获得了闵行区城市管理“五一贡献奖”。<br>“钓鱼事件”后，公众对罚金流向强烈关注。当媒体向严良民问起罚没款的总金额及相关支配情况等问题时，他表示无法回答。截至本刊发稿，亦无部门就此问题给予答复。<br>某区一位执法大队的队员，在电话中向朋友表示，他们现在最担心的就是“上面”下来查钱的事情。另一位相关部门官员则感叹道，人都换了几拨，“糊涂账”早已不可考。<br> <br>司法失法</span><wbr /><br> <br>在延续至今的“钓鱼执法”史中，被“钓鱼”者也曾试图反抗，通过司法渠道来寻求救济，但最终纷纷“落败”。其原因在于，尽管执法部门的“钓鱼”举动广被外界质疑，但在上海的司法层面却获得了合法性解释。<br>据《财经》记者了解，早在2005年“钓鱼执法”开始大规模推广时，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曾给交管部门提供过一份《司法建议书》。<br>该《司法建议书》称，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如果没有其他违法情形，也没有诱使行为人违法，仅仅是使行为人暴露违法的意图，该种方式取得的证据应当可以采信”。<br>正是从这个阶段开始，各区执法大队开始要求“暗乘”携带录音笔取证。<br>据“钩头”张扬回忆，大部分被“钓鱼”者，不管他们是职业黑车还是贪图小便宜的普通司机，在执法部门拿出通过“钓鱼”手法炮制出的所谓《乘客笔录》和录音等证据之后，往往会自认理亏，不再追究。<br>除了提供司法建议，上海的法院还直接在具体案件审理中，为交通执法部门提供保障。据《财经》记者统计的官方公开的案例，多年来上海出现的涉及“钓鱼执法”的维权诉讼，几乎全部以被“钓鱼”者败诉告终。<br>目前公众所知的惟一例外，是一名为周洋的司机，在经过了一年多持续不断的交涉以及通过网络曝光维权过程后，终于在2008年6月由法院调解后拿回罚金。即便如此，他的诉讼也是两审败诉。<br>在周洋领回罚金的当月，上海市高级法院行政庭出台了一份《关于审理出租汽车管理行政案件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该文称，这是和上海市交管部门等共同形成的一个审理出租汽车管理行政案件的文件。<br>知情人士透露，《若干意见》出台，乃至周洋的退款，都与当年一桩因“钓鱼”引起的杀人案有关。<br>2008年3月，在上海奉贤区境内，一名为陈素军的女性“暗乘”在“钓鱼”过程中，被22岁的黑车司机雷庆文刺死。血案发生后，雷庆文被判以死缓。两个都是只想多赚一点血汗钱的青年，成为“钓鱼执法”的牺牲品。<br>这起案件发生后，也一度引起媒体和网络的对“钓鱼执法”的批评，并引起了上海有关部门的警觉。但有关部门非但不收缩“钓鱼执法”手段，反而着手为“钓鱼执法”提供更大程度的合法性支持。<br>比如，在交管部门提供给上海市高级法院的一份调研报告中，甚至建议：法院不要将“暗乘”人员的身份界定为协查人员，否则显得与行政机关关系太过紧密，在收集证据的客观公正上存在瑕疵，造成对当事人的显失公平，即使有录音证据等旁证也无法证明其客观公正性；且舆论导向对行政机关也会造成被动的地位。<br>从最终出台的《若干意见》来看，果然通篇都只有“乘客”，而没出现“协查人员”之类的字眼。<br>在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富敏荣看来，《若干意见》明显偏袒行政机关，对被罚司机不利。<br>事实上，《若干意见》在制定时，曾邀请多位上海法学专家参与研讨，并阐明是为“暗乘”取证寻找法律依据。在这个研讨会上，专家们曾提出了各种强烈的批评意见。一位专家表示，从最终出台的文件来看，他们的意见被置若罔闻。<br>上述专家担忧，行政执法部门假如和法院行政审判部门结成联盟的话，未来将会出现更大的后遗症。<br>一年多以后，预言成真。<br> <br>残局难了</span><wbr /><br> <br>10月26日，在浦东新区政府就“孙中界事件”认错的同时，张晖也获得了“平反”。当天下午，他收到了闵行区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撤销通知单》，通知单上印着一个颇有意味的编号——200900001。三天之后，他拿回了自己的1万元罚金。<br>此时，对那些过去数年里和张晖一样遭遇“钓鱼执法”、并被处以高额罚金的其他司机而言，翻案之路才刚刚起步。<br>除了被“钓”司机群起翻案，还有一个问题困扰着上海的相关政府部门——后“钓鱼”时期应如何有效打击黑车？尤其现在已经到了2010年上海世博会行将来临的关键阶段。<br>10月29日，上海相关部门紧急发出专项整治黑车的通知。事实上，通知的内容中除了突出联合公安和打击黑车团伙两点，其他了无新意。过去相关部门打击黑车的各类文件上，早也有过类似字眼。只不过长期以来，“简单高效，取证方便”的“钓鱼执法”模式，成为了执法部门的不二选择。<br>因此，未来若是摒弃“钓鱼执法”，如何有效地抓获黑车和取证，仍面临考验。<br>“可以预计的是，未来不管出台什么措施，打击黑车的效力也是有限的。”某区一位建设交通系统官员表示，只要黑车繁荣的根源还在，任何措施都是治标不治本。<br>所谓根源，即是黑车明显的价格优势，以及随之产生的庞大市场需求。较之正规出租车，黑车价格可以便宜一半左右。这种价差，来自政府对出租车牌照总量管制，以及由此产生的国有企业对出租车行业的垄断经营。<br>在上海，正规出租车约4.7万辆，牌照绝大部分掌握在大众、强生、锦江、巴士和海博五大出租车公司。这些公司的牌照，主要也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通过一定的行政方式从政府购得。<br>近十几年来，上海罕有发放新的出租车牌照，理由是现有出租车数量“既满足了城市交通的实际需要，又保证了全行业的有序运营”。<br>受这些公司雇佣的司机，每人每月必须向公司上缴超过5000元的牌照使用费。这种“坐地收钱”的出租车生意，成为上述五家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并反映在各自相关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上。<br>“黑车‘钓鱼’和正规出租车的垄断赢利，实为一个硬币的两面，均是以公权力的滥用来成全政府的利益最大化，同时实现相关者的个人利益。”一位律师告诉《财经》记者，再加上现行体制下，弱势的司法对于政府的逐利性缺乏纠错能力，最终造就这场“钓鱼”恶政的制度悲剧。<br>“政府必须正视现实，系统地解决这个制度性问题了。”前述律师建言。■<br>本文见《财经》杂志2009年第23期，出版日期2009年11月9日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政治评论]]></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96@qq.com(陈季冰)]]></author>
<comments>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7566673#comment</comments>
<qz:effect>0</qz:effect>
<pubDate>Sat, 07 Nov 2009 03:50:53 GMT</pubDate>
<guid>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7566673</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城里的菩萨和乡间的圣母]]></title>
<link>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7502124</link>
<description><![CDATA[    今年这个中秋之月，我是在从成都飞回上海的班机上欣赏的，因而格外清澈明亮。<br>    但有一事让我颇感悻悻：在这趟长达2个多小时的航班期间，无论是从机长、乘务长的广播里，还是从空姐的嘴里，我都没有听到一句“中秋节好”的问候；自然，飞机上按部就班提供的点心盒里，我也没有见到半块月饼。于是我对一边的妻子说：看来，“中华文明的伟大复兴”不是那么容易的。<br>    我丝毫没有责怪航空公司的意思，我不过是对这个“史上最长的黄金周”少了点本来应有的传统文化意味有些怅然而已。看来，国家力量对传统文化的复兴要比对它的破坏困难得多。<br>    说起传统文化的复兴，佛寺里的香火大概是最典型的代表了。显然，能够为人们带来好运的菩萨比各种官方和半官方的“国学”对一般民间社会更具有持久的吸引力。在我所居住的上海，市内最大的几座寺庙，像千年古刹龙华寺和有名的玉佛寺，每到初一、十五以及佛祖、菩萨圣诞，都是人山人海；而每年正月初一（其实是从旧年除夕夜开始），赶着去烧头香的善男信女更是将那些寺庙挤得水泄不通，连一块插足之地都不留下。也许这就是传统文化——尤其是民间信仰——的悠长生命力，只要意识形态的强制力量稍有松动，它就会迅速而且无孔不入地在整个社会回潮。<br>只是有一个问题长久以来一直让我十分困惑：照理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外来文化影响日巨，来自西方世界的基督教（这里指包括天主教、新教、东正教在内的大的基督教概念）应该在中国也是传播越来越广、越来越深。但我好象从来没有目睹过这种情况的真实发生，身边所能观察到的似乎正相反。<br>我的中学和大学本科加在一起10年，恰好覆盖了整个20世纪80年代。众所周知，那是一个国门尘封已久后重新打开、思想异常活跃的启蒙年代。记得那个时候，特别是高中时（80年代中期）那几年，我和几个要好的同学经常在礼拜天跑去著名的国际礼拜堂（那是上海最大的新教教堂）听唱诗、听礼拜。说句老实话，那时只有十六七岁的我们踏进庄严肃穆的教堂，根本无暇仔细想牧师讲的那些，完全是好奇心驱使。因为在那些岁月，外墙上爬满常春藤的教堂是与“外国人”、“洋派”十分自然地联系在一起的。现在回想起来，那些年可能距离上海的基督教堂被允许重新正式开张没多久。<br>我和我那些少时赶时髦的伙伴在成年以后几乎没有一个成为耶稣基督的信徒，其中不乏在西方国家留过学或长期生活过的。相反，在我的朋友圈子里，每当谈起佛教，总是应者如云，他们中有不少在佛学教义和佛教历史方面甚至达到了相当的造诣。而且，就我所看到的，在上海，基督教的影响力或许的确在增加，但它的速度和广度肯定是远远比不上佛教的复兴的。这种现象一度使我对中国文化传统的力量充满了热忱的期待——试想一下，像我们这样受过西方教育的典型的“白领”阶层，像上海这样一个中国最西化的城市，最终对本土菩萨的兴趣都远远超过外来的“洋菩萨”，中国其他地方的其他人就更可想而知了。<br>但随着以后我对中国社会更深入的了解，这种乐观的文化优越感被证明只是一种以我为主的片面看法而已。我越来越发现，今天中国的信仰状况正呈现出一种与近代“西风东渐”之初截然相反的态势，即佛教、儒学在沿海发达地区和知识、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所谓“精英群体”中有强劲复兴之势；而来自西方世界的基督教却反而在内陆欠发达地区和知识、收入水平较低的所谓“低层群体”中迅速传播，尤其是在中国北方农村，更可谓星火燎原。据说，河南许多农村地区，几乎已经达到了全村信教的地步。即使在上海，信众筹资新建的教堂也大半在郊县农村地区，这无疑说明耶稣和圣母在那里比在经济更发达的市区更有市场。<br>后来我还了解到，不仅中国大陆如此，就连台湾也有相似的情况。今年“8·8”水灾过后，民进党人士邀请达赖喇嘛入台做法事，有反对者就指出，且不说台湾根本没有藏传密宗信徒，在受灾最严重的中部山区原住民聚居区，当地老百姓大多信的是天主教，而非台湾一般大城市流传最广的佛教禅宗。<br>乍看起来，这实在是一种难以理解的奇怪现象。从明朝上半叶第一代耶稣会教士进入中国传教开始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甚至直到我少年时的20世纪80年代，基督教为数不多的中国信众从来都局限在沿海大城市、接受过西方文化熏染的一小撮社会高端人群中：早期是像徐光启这样的接受了新思想的传统士大夫，后来是宋家（宋子文、宋美龄）这样西方背景浓厚的大官僚大资本家，直至改革开放后那些令上海小市民艳羡的“有海外关系”的“老克勒”们……总之，博爱的耶稣和圣母与中国的广大人民大众几无任何缘分。说起来，当年的义和团运动，直接导火索正是背后有西方列强撑腰的教会在山东、河北一带发展时与当地农民发生的观念和利益等各方面的尖锐冲突。我记得大约一年前，在从“文怀沙事件”引发开的关于传统儒学前途的讨论中，一位与我同时代的北京传媒人还以自己在山东老家的亲身经历信心十足地向我阐述过这样一种观点：只要有乡村生活在，儒家思想文化的根就一直在。<br>然而眼前的这个景象又如何解释呢？<br>我觉得原因可能是这样的：首先，从历史上看，不论是一种外来文化传入（如东汉到南北朝时的佛教和100年前的西方思想），还是某种传统文化复兴（如两宋时期的理学），第一批先知先觉者总是当时的知识分子和社会各领域的精英分子。对这个时代的中国来说，或许最新的文化潮流已不是面朝“西方”，而是回向“传统”。因而，当代中国城市的所谓“精英”或白领阶层今天热衷烧香拜佛，与他们的少数前辈在百年前接受洗礼，本质上是一回事。就个体而论，就拿我和我那个大多受过高等教育的朋友圈子来看，我们普遍对佛教的兴趣和热情超过基督教，除了有一定的传统熏陶因素外，更多地是因为我们感觉佛学的浩瀚深邃的思想远比基督教神学对我们的智力更有不可抗拒的磁力，更合我们的胃口。<br>进而言之，可能正因为这两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得发达地区城市里佛教寺庙的香火日益旺盛。来自西方的基督教自觉难以在这些地区同佛教竞争，迫使它们转而到中国的农村和不发达地区去开辟新的“应许之地”，争取新的上帝选民。而从基督教和佛教这两种差异极大的宗教本身的性质来看，前者在传播教义方面的热忱、进取心和执着程度历来就是强于后者的。从另一个角度看，当下中国农村凋敝的经济状况和黑暗的政治状况也的确为各种宗教——尤其是基督教这种不断强调人的罪恶性的一神信仰——准备好了丰硕的土壤。此外，对于智识程度相对比较低的农村人口（特别是农村妇女），基督教的“赎罪—拯救”观念显然要比佛教的“空性—解脱”论浅显和容易理解得多。<br>行文至此，我必须作一个严肃的声明：我只是试图根据我的观察和思考来解释一些社会现象，绝无抬高或贬低某种宗教信仰的意图。况且我本人也只是一个佛教学术的一知半解的爱好者而已，根本算不上真正的佛教信徒。在我眼里，包括伊斯兰教在内的世界现存三大宗教都是人类文明的伟大遗产，都值得一视同仁的维护和研究。更全面、深入、细致地了解来自西方的基督教精神，对于正处在制度和文化双重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来说，将是受益无穷的。<br>我最感兴趣的一个问题其实在于，如果这种趋势能够继续维持下去，比方说持续一代人的时间（20-30年）以上，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基督教毕竟是一种西方文化，它与中国传统文化存在着许多格格不入的地方；更重要的是，构成现代西方社会制度的许多基本理念，正是深深植根于这一古老信仰之中，相信它在中国社会——特别是下层社会——的长期有效传播，必定会对未来的中国社会文化产生无比深远的影响，就像一千多年前佛教的引进一样。一个颇有意思的假设是：“五四”时期那些不遗余力倡导“全盘西化”的新文化先驱们看到今天这种态势，不知道又会作何感想？或许正是过去一个世纪里对传统文化的义无返顾的破坏，才为今天西方宗教进入中国基层社会打开了便利之门。当然，假如基督教最终能够真正在中国社会生根发芽、开花结果，那它也一定不再会是西方本原的那种纯正的基督教，而必然是经过“中国化”了的基督教，就像中国化了的佛教与印度佛教并不是同一事物一样。不然，它就注定只会是昙花一现，终归湮灭于历史之中。<br>最后我还要再作一点说明，对于我的上述观察，我本人是没有十足把握的，我写这篇文章，只是想抛砖引玉。在这个领域中，有很多题材是非常适合进行深入的社会学调查研究的，希望更多关心中西文化交流融合和中国文化复兴的人士能够在未来给我们提供有别于我这样粗浅感想的真知灼见。<br>写于2009年11月3-4日，发表于2009年11月6日“网易评论”我的个人专栏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文化评论]]></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96@qq.com(陈季冰)]]></author>
<comments>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7502124#comment</comments>
<qz:effect>0</qz:effect>
<pubDate>Fri, 06 Nov 2009 09:57:02 GMT</pubDate>
<guid>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7502124</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倒钩”被拔掉以后&amp;#8230;&amp;#8230;]]></title>
<link>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7314736</link>
<description><![CDATA[    对于那些立场鲜明、大义凛然的读者和媒体评论员来说，一度闹得举国鼎沸的上海“倒钩”执法事件已经以孙中界、张晖的讨回清白和政府的公开道歉而结束。当然，他们当中性格疾恶如仇的人会觉得政府还亏欠了一样东西，那就是一两个当事官员的查处和撤职。然而，对于真正关心社会进步的人而言，事情还只是刚刚开始。<br>    不论河南小伙子孙中界和上海白领张晖的案子最终处理得多么大快人心，在我看来，它们都是一种政治解决，而非法律解决，但后者实际上是回避不了的。<br>    当孙中界和张晖得到英雄般的欢呼以后，我们立刻遇到了第一个棘手的难题：如何对待以往那些被处罚过的“黑车”司机？<br>正如媒体一再强调的，“倒钩执法”并不是只此孤立的两起，也不是上海独有，更不是现在才有。这就意味着，上海乃至全国各地曾经有过许许多多默默无闻的孙中界和张晖，他们遭受的不公正对待都应当得到平反和赔偿；相应地，陷他们于孙中界和张晖所遭受的境地的那些执法部门和人员也都应当被追究责任。<br>    事实上，这些天，许多过去被处罚过的“黑车”司机正络绎不绝地跑到相关部门集体维权，要求讨还迟来的公道。<br>    然而，他们真的都是孙中界和张晖吗？换句话说，他们确实无一例外都是被冤枉的吗？他们当中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营运性“黑车”吗？更为令人乍舌和发人深思的是，据财经网报道，随着局面翻转，一些黑车“帮子”如今又掉转枪头，加入信访维权司机的行列，以图追讨罚金。所谓“帮子”，就是过去10多年里在上海郊区的各个“地盘”上，由“暗乘”（倒勾）和部分黑车司机形成的不同团伙。他们大多由劳教、劳改人员，失地农民，或外来务工者构成，相互倾轧，斗殴、绑架，甚至酿成血案。<br>    看来，光是对过去10多年里处罚过的“黑车”案件重新审查一遍就已经是一件极为头痛的事了。别忘了，这其中还必定会牵涉到司法。处理孙中界和张晖案的执法部门人士之前不是扬言过吗：他们可以去法院打官司，我们从没有输过！既然倒钩执法者“从没有输过”，那么在今天的语境下，显然意味着法院过去一定判过不少错案、冤案。据我所知，在当下中国法院的考核体系内，推翻一个判决，对当事法院和法官来说，都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情，况且他们当时也不过是执行上级的政策而已，把扳子全部打在他们身上又怎能服众？<br>    站在公路执法部门的角度上，我们又遇到了另一个棘手的问题：以后还要不要打击“黑车”？<br>就这个问题而言，许多评论者简单地认为，这种事情本来就不应该兴师动众。在他们看来，似乎打击“黑车”纯粹是相关执法部门“利”字当头的行为——即错误的罚款激励所致。但实际上，他们这种判断是混淆了长期以营运牟利为目的的“黑车”与一般的拼车和偶尔为之的“顺手赚点方便钱”的本质区别。如果做过认真的调查研究的话，你就会明白上海“黑车”之烈已经到了何种程度。我曾经亲耳闻见业内人士说，由于“黑车”猖獗，在上海郊区，正当的出租汽车公司的生意根本就没法做，几乎是开一家倒一家。<br>因此，如果公路执法部门今后在这方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也许不久就要轮到“白车”司机大规模上访了。而如果他们继续打黑，在执法过程中又如何解决“取证难”的问题？我们看到，近日，上海市已经开始在这方面做出了一些新的尝试，前景还有待拭目。<br>为了避免可能的误解，我必须做一个简单的说明：我丝毫没有维护“倒钩”执法的意思。事实上，我认为，过去那种“以黑打黑”的“倒钩”执法，实际上根本没有起到多少真正的打黑功效。相反，它保护了大量真正的黑车，陷害了许多好人或一时贪小便宜者。因此，无论现在有多少后遗症，说到底都是过去的不合法的执法手段造成的。要拨乱反正，也只有从执法者自身开始。<br>但从上述的分析中，我们最应当看到的一点是：公开、透明、可预见的法治是多么重要！这首先是执政者的责任，同时也离不开全社会的启蒙。在一个法治齐全的地方，即使局部的规章制度有古板或其他不合理之处，但因为对所有当事主体都是一视同仁、并有章可循，社会一般都能接受，至少不至酿成重大事端。相反，在法治缺失的地方，无论政治（行政）的手段玩得多么高超，总是免不了摆平了西头摆不平东头的窘迫。我认为，这就是当下各地政府经常在一些社会事务上进退失据、左右为难的根源，因为这是一个公民权利意识普遍觉醒和高涨的时代。<br>写于2009年11月3日，发表于2009年11月4日《成都商报》我的个人专栏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政治评论]]></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96@qq.com(陈季冰)]]></author>
<comments>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7314736#comment</comments>
<qz:effect>2097152</qz:effect>
<pubDate>Wed, 04 Nov 2009 05:34:52 GMT</pubDate>
<guid>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7314736</guid>
</item>

<item>
<title><![CDATA[2009年2月至2009年10月底读完的书目]]></title>
<link>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7072160</link>
<description><![CDATA[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做这样的读书流水帐了，一直以来，各种事务杂乱，各类小文章也写了不少，读书时间有限。不过近年来我读书似乎越来越集中和目标明确。<br> <br>    下面是2009年2月底至2009年10月底读完的书之目录——<br>《中国学术思想史随笔》，曹聚仁著，北京三联书店1986年6月第1版；<br>《陈寅恪的最后20年》，陆健东著，北京三联书店1995年12月北京第1版；<br>以上为重读<br> <br>    《真理与历史——傅斯年、陈寅恪的史学思想与民族认同》，【德】施耐德著，关山、李貌华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6月第1版；<br>《民族的构建——亚洲精英机器民族身份认同》，【加】卜正民（Timothy Brook）、施恩（Andre Schmid）德编，陈诚等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4月第1版；<br>《胡适与中国的文艺复兴——中国革命中的自由主义（1917-1937）》，【美】格里德著，鲁奇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年7月第1版；<br>《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美】本杰明·史华兹著，叶凤美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0年5月第1版；<br>《幽暗意识与民主传统》，张灏著，新星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br>《危机中的中国知识分子》，张灏著，高力克、王跃译，毛小林校译，新星出版社2006年2月第1版；<br>《梁启超与中国思想的过渡（1890-1907）、烈士精神与批判意识——谭嗣同思想的分析》，张灏著，崔志海、葛夫平译，新星出版社2006年2月第1版；<br>《古学经子——十一朝学术史述林》，王锦民著，华夏出版社2008年2月北京第1版；<br>《经史子集概要》，顾荩臣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8月第1版。<br> <br>记于2009年11月1日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读书笔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96@qq.com(陈季冰)]]></author>
<comments>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7072160#comment</comments>
<qz:effect>0</qz:effect>
<pubDate>Sun, 01 Nov 2009 09:59:04 GMT</pubDate>
<guid>http://622007996.qzone.qq.com/blog/1257072160</guid>
</item>

</channel>
</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