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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长平]]></title>
<description><![CDATA[长平之谁是谁非]]></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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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3 Nov 2009 09:33:1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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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焚烧垃圾，政府功课先达标]]></title>
<link>http://622007999.qzone.qq.com/blog/1258104796</link>
<description><![CDATA[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和陕西的“周老虎”完全不一样，它有一定的讨论基础。遗憾的是，政府组织的项目通报会之后，很多人都想到了“周老虎”。原因是政府请来的几位专家，都被网民搜索出还身兼“商家”，与这个项目有利益关联的嫌疑。在我看来，政府部门的诚信，正是此类事件的本质问题。<br>垃圾处理本身是一个技术问题，烧还是不烧，到哪里去烧，如何烧，烧前烧后该做什么，都需要相当专业的知识。在分工细化的现代社会中，没有人可以成为百科全书，刚刚研究完PX的毒害，又要弄清二噁英有多么致癌，还要去考察一下城市规划……当然不行，怎么办呢，花钱请人来做——政府就是最大的代理，中国政府更客气地自称“公仆”。<br>尽管政府的形成历史比较复杂，但是其现代合法性都归结到这一点上，也就是由民众选举产生并纳税供养，为民众办事并接受民众监督。因此，当我看到身边的朋友都在恶补化学、环境和城建知识，跟政府请来的专家辩论二噁英的毒害和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技术问题时，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政府既然不能做到让人信任，就应该把我们交纳的税金退回来。<br>政府似乎并没有反思这个代理关系，而力图把矛盾归结为技术问题，害得很多普通民众也陷入那些一知半解的专业知识中去。政府请来的专家说垃圾焚烧在国际上已经有了相当先进的技术，人家的焚烧发电厂也建在生活区内，本来未必是谎言，但是由于其身份存疑，可信度大打折扣，也足以看出程序的重要。要知道政府官员也并不是百科全书，在处理公共议题时，程序就是公平正义的全部保证。<br>因此我就很不明白， 2006年就确定选址在番禺大石会江村与钟村镇谢村的项目，为什么到了2009年才广为人知？这三年来的行政成本有多少，应该由谁来负责？番禺政府应该感谢周边居民觉悟得早，否则像江苏吴江那样，垃圾焚烧发电厂几近建成，才引发了周边居民的抗议，被迫停下，3亿元投资不知道该谁埋单。我更不明白的是，在此之前，选址是在石基镇凌边村，2004年因为遭到当地居民的坚决抵制而作罢，那么当时是否进行了充分的报道和讨论？如果当时这个过程已经公开进行了，新的选址就不用重复同样的故事了。<br>尤其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在该项目环评尚未通过、开工未获许可的情况下，广州市政府在今年初就发布了一道措辞强硬的建设通告，宣布“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件涉及到公共利益和健康的大事，对于公众参与竟然采用恫吓的办法，事先堵住理性的渠道，预埋了公众只能以较为激烈的方式发表意见的后果。要想恢复理性对话，政府应该先撤销这则通告并赔礼道歉。<br>再回到技术问题，政府不仅需要在这一个项目上说服公众（而不是公众用专业知识来说服政府），而且需要对此前的李坑项目作出交代。那也是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建造而成，为什么如今在几里地外还能闻到恶臭？其污染控制实际效果如何？如果那就是达标，番禺居民拒绝它理所当然；如果没有达标，原因是什么，如何修复，如何避免重犯，谁来承担责任？<br>考虑到政府诚信和管理能力在民众中所获得的信任度，垃圾焚烧厂建在哪里都会遭到反对。为了不导致沉默的弱势人群吃亏，针对可能承受的心理压力、健康危害和房价贬值，政府应该事先制定补偿方案，并确定相应的谈判机制。<br>技术不过是冷冰冰的工具，而且往往还是一把双刃剑。上述问题得不到解决，国际上再先进的技术都跟我们的生活没有关系，甚至拿过来适得其反。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文章]]></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99@qq.com(长平)]]></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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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3 Nov 2009 09:33:1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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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真实的民意从哪里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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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广州番禺正在经历的一场环保运动，被认为是公民参与共建社区的标本。三十多万居民反对政府不事声张地谋划了多年的项目——在他们家门口建立垃圾焚烧发电厂。城市垃圾处理是中国面临的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政府和民众在理性的轨道上有效互动，正是人们对于番禺案例的期待。<br>作为这些居民中的一员，我虽然也看了不少技术方面的材料，但是并不想成为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因为我是一个纳税人，期望得到政府的服务。否则，今天是垃圾焚烧，明天是PX项目，后天又是三聚氰胺，我怎么可能应付得过来？<br>只能委托一个政府，由政府根据严格的行政程序，去代表我们做出抉择。这个抉择的合法性，取决于它在多大程度上体现了民意。11月5日，广东省情中心发布的最新民意调查显示，垃圾焚烧厂8公里内的12个小区中，97.1%受访居民反对该项建设。该中心还把该报告呈送给了广州市长张广宁。很多人认为，政府会根据这个民意来重新决策。<br>然而，同一天，《番禺日报》却在头版头条的位置，进行了截然相反的民情报道，以大标题的形式宣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是民心工程”。这篇文章没有以民意调查为依据，而是报道番禺区人大代表70多人视察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用地。从报道看，他们并没有做更多的调研工作，就现场表态说这是“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要大力支持政府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这项民心工程的建设”。<br>过了一个周末之后，广州市常务副市长苏泽群又给出了另外一种不同的说法：“番禺的垃圾只能就地处理，至于选择哪个点要广泛听取市民意见。”苏副市长在没有听取民意之前，先定下一半，就地处理；至于后一半，就到哪个点，要尊重民意。苏副市长听取民意的办法，既不是民调，也不是请人大代表，而是利用城管委局长接访的契机，召集爱卫、环卫等部门出席，倾听民意。<br>这些报道让我对中国语境下的民意产生了兴趣。像《番禺日报》那样，不需要任何调查或论证，直接宣称代表民意，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何况它还通过人大代表的嘴巴说出来。为什么人大代表的意见和民调结果相差那么大呢？如果这两者都不能服众，通过政府各部门的自行收集，是否靠得住呢？<br>你当然可以说，在这件事情上认真显得很傻很天真，因为这根本上就是番禺区基层政府伪造民意、强词夺理，省里有关方面利用民意表达了反对的态度，而市里出来圆场，想出了一个看似折中、其实和番禺区的立场基本一致的办法。我想说的是，即便如此，我们也可以借机讨论一下，如何才能发现真正的民意？<br>人大代表固然可以而且应该代表民意，但是前提是他们真正地由民众选举产生，而且民众有权让他下次落选。在一件明显引起民众反弹（否则政府也不会请他们去看现场了）的事情上，如果他们看了两眼就“要大力支持政府加快建设”，其代表性的荒诞不证自明。<br>政府部门当然可以收集民意作为决策依据，公开倾听、微服私访都没有问题。不过如果要公开宣称已经掌握民意，泛泛地了解恐怕还不够——所谓“接访”，往往不过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下的信息单向流动——更需要一套完善的收集程序，并且要有平等的互动和反馈机制。<br>民意调查又如何呢？尽管省情中心的调查被认为反应了民意，但是我们也应该就事论事地进行审视。除了政府部门附属或委托的调查机构，更需要独立的媒体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来参与，而且要符合如下重要条件：信息充分公开，调查者不受干扰，受访者没有压力；具有先进的调查手段，对所得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然后诚实地公布结论。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文章]]></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99@qq.com(长平)]]></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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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3 Nov 2009 09:31:1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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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网瘾”是一种社会病]]></title>
<link>http://622007999.qzone.qq.com/blog/1258104577</link>
<description><![CDATA[三个月前，卫生部叫停了“电击治疗网瘾法”。我当时撰文指出，这虽然没有让“电脑”在中国成为动宾词组，但是也等于承认了“网瘾”作为一种疾病的存在，这是不够慎重的。“网瘾”成疾，断网疗伤，在逻辑上是荒谬的，在现实中被奸商利用。<br>上周传来好消息，卫生部新制的《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指导》征求意见稿中，指出目前“网络成瘾”定义不确切，不应以此界定不当使用网络对人身体健康和社会功能的损害。也就是说，作为一种新的疾病概念，“网瘾”遭到官方否认。那些靠夸大此“病”危害的“网瘾治疗中心”也就没有存在的理由了。由解放军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也成了一个前卫的探索，到此寿终正寝，刚好存活了一年。<br>在医学上，专家们还可以继续争论。但是，这一年来，“网瘾”标志及治疗，更多地呈现为一种社会疾病。它首先反映了很多人对网络的无知和偏见。无知并不可怕，但有人利用这种无知，制造偏见，把网络描述成洪水猛兽，出现了电击、断网等“酷刑”，成为因噎废食的最新案例。而在另外一些人看来，网络是开启民智、追求民主、昭示未来的重要阵地，断网就等于剥夺公民权利。给未成年人戴上“网瘾”的帽子，跟把上访人士抓进精神病医院一样，是一种打击陷害。<br>因此，卫生部的《上网指导》中，很正确地提出，网络使用不当的干预目标，是要促进其健康使用网络，“而非中断或终止其上网行为。”严禁限制人身自由的干预方法（如封闭、关锁式干预等），严禁体罚。不过，说到不当使用网络的矫正建议，指导意见给出的“六种情况”又有些暧昧不清了，比如第一种情况，“对上网有强烈的渴望或冲动，想方设法上网”，一旦出现，就应该去看医生吗？恐怕至少得看他上网干什么吧？<br>之所以这样，还是因为所谓不当使用网络，更多还是一种社会病。这个社会的禁令太多，空间太少，畸形是必然的。孩子的教育也是如此，虽然有无数的书商挖空心思赚他们的钱，但是书店里到底有多少好书供孩子们选择呢？即便有了好书，学校里又给了他们怎样的引导呢？有一个朋友对郭敬明的小说动辄数百万的销量想不通，另外一个朋友提醒他说，除了郭敬明，还有人给那个年龄段的人写书吗？当然这并非郭敬明走红的全部原因，但至少是一个久已存在的问题。<br>家长们对电击自己孩子的网瘾治疗者杨永信感恩戴德，固然是因为像很多论者斥责的那样愚昧无知，但是如果你站在他们的角度，就不会满足于这种简单粗暴的评判了。当孩子们沉溺于网络游戏、QQ交友时，对功课全无兴趣，对亲人冷淡隔膜，家长们没有任何办法，有谁来帮助他们呢？全社会经过多年的拜金大潮的冲刷，少年宫早已租给别人做了卡拉OK厅，夏令营背后全都潜藏着商业陷阱，老师打一个电话都要家长事先支付电话费，而民间结社遭到普遍性的打压，生活于其间的孩子们不是电击也胜似电击了。<br>更重要的是，学校教育单一化和功利化，把每个学生都训练成考试机器，并由此而分出高低贵贱来。很多学生在考试成绩上失利之后，成长潜力遭到全面否定，人格都受不到尊重，学习兴趣大减，沉迷于虚拟空间顺理成章。<br>这些问题，不仅家长解决不了，卫生部也徒唤奈何。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还要感谢“网瘾”，是它收留了这些或空虚无聊、或遭遇挫折的孩子们，让他们没有像一些同辈那样，去患上“早恋瘾”、“吸毒瘾”、“打架斗殴瘾”等可能更严重的“疾病”。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99@qq.com(长平)]]></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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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3 Nov 2009 09:29:37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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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伍皓的改革之路]]></title>
<link>http://622007999.qzone.qq.com/blog/1258104270</link>
<description><![CDATA[很快又到年终，对于中国新闻行业来说，伍皓现象是一个值得盘点的事情。身为新晋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年初的时候，他以组织网友调查“躲猫猫”事件耀眼登场，打出了改革宣传部工作的旗号；临近年末，极具讽刺意味的是，他以“记者承诺”和“百名媒体义务员”两个举措问候了第十个记者节。<br>这个记者节并没有让云南的记者们感受到媒体人的骄傲，26家新闻媒体的400名被要求向社会公开承诺：做负责任媒体，坚决放弃暴力、血腥、低俗、灰暗的新闻，让新闻更加温暖、更加阳光、更加有力量。这些承诺意味着，云南的记者此前做得不怎么好，需要站出来当众指天发誓。<br>伍皓有个网名叫“求真的力量”，他也一再声称记者应该客观真实地报道新闻。那么，当这个社会做不到坚决放弃暴力、血腥、低俗和灰暗时候，当这个社会还不够温暖、阳光和有力量的时候，媒体应该怎样报道才是求真的力量呢？视而不见就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吗？<br>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100名媒体义务监督员，宣传部官员的解释是，此举旨在借助社会力量，加大对新闻媒体的监督力度，“履行好舆论监督的职责，媒体本身也要接受公众的监督，没有监督，话语权也可能被滥用”。<br>有论者认为，每一位读者都是媒体的义务监督员。此话不假，不过这也并不妨碍再找一些特殊的监督员。国外有一些报纸也从读者中聘用观察员，对自家的报道进行监督。问题是，这些观察员或者监督员的工作对象是谁？是报社自己，还是云南省委宣传部？如果是前者，没有必要让省委宣传部来操这个心，更没有必要和竞争伙伴统一行动；如果是后者，那么它事实上是帮助宣传部监控媒体。<br>这两个举措，跟伍皓年初以来的“改革者形象”大相径庭。尽管“躲猫猫”中组织调查组的行动有些怪异，“少女卖淫”案中的新闻思辨有些混乱，但是伍皓想要对宣传部的工作进行一些改革，是无庸置疑的事实。他自己也对这个改革做过很多阐释，认为“尽快地揭示真相、发现真相、探索真相、呈现真相”，“满足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及监督权”是宣传部的职责。惟有如此，宣传部门才能担当“党委政府的‘形象塑造师’、‘形象雕刻师’，具有‘透明、阳光、法制、责任’的特征……”显然，伍皓的思路就是人们常说的党内民主改革。因为这样的改革，伍皓最近还被《时尚先生》杂志评为“政界新希望”。<br>尽管一心为了让党的形象与时俱进，但是伍皓的姿态还是让一些官员感到不安。尤其在“少女卖淫”案中，他的言行被认为出格。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联合调查组不仅对他所管辖的媒体给出了严厉的处罚建议，还批评他本人“在把握宣传方向、舆论导向方面负有一定领导责任”，被建议“谈话提醒”。在“少女卖淫”案闹得满城风雨之后，被谈话的伍皓显然再也无法“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因为对于这个结果，云南媒体根本就没有报道。<br>关键词从“真相”、“知情权”到“坚决放弃”、“监督媒体”，第十个记者节告诉我们伍皓的改革成败，值得人们深思。从官场规律看，这一年也可以被认为是新官伍皓的成长之年。就在记者节期间，他接受媒体采访时声称自己不当“缩头乌龟”，也不主张跟媒体打招呼“不能报”，而是“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地向媒体和公众公开信息”。这可以解读为，即便承受压力，被迫让媒体“坚决放弃”并接受“义务监督”，他也不放弃改革的决心；不过也可以解读为，他终于学会了说谎不脸红，变得“成熟”起来了。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99@qq.com(长平)]]></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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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3 Nov 2009 09:24:3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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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奥巴马与中国网民]]></title>
<link>http://622007999.qzone.qq.com/blog/1258103822</link>
<description><![CDATA[几天前我接到美国使馆的一个邀请，说是要在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地视频连线搞一个“博客名人吹风会”，主要讨论美中两国关系和奥巴马总统访华。我因为忙没能出席，但是看了参会者的twitter直播。从直播内容看，网络“拆墙”是一个焦点话题。用官方话语讲，是信息自由和言论自由问题。诸多参会者都期待奥巴马总统此行能推动中国互联网的开放。<br>现场也有人认为，“拆墙”话题“根本不代表中国主流，大多数中国人不关心言论自由，只关心做生意的自由和进出美国的自由”。使馆方面回答说，听取主流媒体之外的声音，这正是这场博客吹风会的意义。这个回答虽然很妙，但是显然偷换了“主流”的概念。前一个说的是中国大多数人，后一个说的是被中国官方控制的媒体。<br>其实不管是不是主流，也不管谈的是什么内容，都无法回避网络的自由问题。这个小范围的会议被美方允许直播，而中方又暂时没有办法全面禁用twitter，这本身就从形式上挑战了传统的做法。更何况它的邀请对象，就是“博客名人”。美国驻广州领事馆随即宣布，他们将在推特上直播奥巴马总统在上海与中国青年座谈的详情，这被认为是当日吹风会的成果之一。有消息说，奥马巴总统访华期间，还要私下会见一些网络人士。与此同时，网民们发现，有一些曾被屏蔽的国外网站，如picasa web album，blogspot等，也在近期开通了。<br>奥巴马总统对互联网的重视是无庸置疑的，他自己在大选中就是网络的受益者。言论自由也从来都是美国总统需要强调的原则。但是，他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帮助中国网民推倒“网络长城”，仍然是一个疑问。我感觉中国网民有些寄望过高了，到时候恐怕会失望。首先，这并不是他此行的主要目的。从已经公开的议题看，气候变化、经济平衡、阿富汗和伊朗的战事以及人民币升值等是他要和中国领导人讨论的重点。其次，几天前在接受路透社记者采访时，奥巴马表示中国和美国是合作伙伴，也是竞争对手，但是属于友好的竞争关系。因此，他不大可能在言论自由和人权问题上采取强硬立场。<br>不过，我既不轻视国际压力的效用，更不小看网民（即便不是主流）表达出来的如此强烈的欲望的意义。同时，中国社会的底层结构正在悄悄地发生变化。这些因素随时都可能聚合起来，形成扩大言论边界的巨大力量。上周去连州参加了第五届中文网志年会之后，我的这个感觉更加强烈了。<br>连州位于广东省的西北部，尽管有地下河、小山峡等奇秀的山水风光，也有韩愈、刘禹锡等人留下的人文传统，但是很少见到这样的一群人，他们是来自北京、上海、广州、香港以及美国、法国、英国等地的网络爱好者、研究者和报道者。当地旅游公司和政府官员被告知说，这些人在网络上都拥有巨大的传播能力，他们的到来，连州不仅增加一批游客，而且得到一个极好的宣传机会。于是，这个会议受到当地官员的欢迎，还得到了连州中国电信的赞助。会场设在连州地下河洞口，赞助单位开了一辆设备车来，使得古洞周围接通了网络，会议内容通过twitter、博客等进行直播。<br>有趣的是，在另一方面，这个会议仍然相当敏感。到达的当天晚上，宾馆被要求严格登记住客信息，当地派出所所长来拿走了所有人的名单，而且枯坐在大堂里，一直守到深夜。第二天的会议现场，据说来了四十多位警察，一直有人在摄像。会议不仅邀请来一些敏感人士参加，也花了很多时间讨论如何利用网络技术寻求信息自由。<br>但是这并不是一个政治性的聚会，与会者还交流了如何利用新技术做生意、搞公益以及传播科学。准确地说，大家在利用网络寻求更好的生存方式。<br>其实，这种聚会本身就是一种生存方式。它是松散的、自发的，不仅与会者费用自理，而且工作人员都是自愿者。它让我想到了音乐节，人们来到这里，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体验快乐并寻找认同感。<br>由此我看到一种新的力量，正在从社会底层生长出来。这种力量的拥有者，一边期待政客们从善若流，开放网络，一边用网络构筑了自己的生活。政治口号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99@qq.com(长平)]]></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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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3 Nov 2009 09:17:0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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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跳桥秀”中被忽略的抗议权]]></title>
<link>http://622007999.qzone.qq.com/blog/1243431939</link>
<description><![CDATA[<a href="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0ec8120100d88y.html" target="_blank"></a><wbr /> <br><a href="http://www.changp.com/?author=1" target="_blank"><span style="color:#777777;line-height:1.8em;">长平</span><wbr /></a><wbr /><br>2009年05月27号<br> <br> <br> <br><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跳桥者</span><wbr /></span><wbr /><br><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5</span><wbr />月<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21</span><wbr />日，当陈富超爬上广州海珠桥顶的时候，他希望能够讨回建筑公司拖欠他的工程款。他没有想到的是，<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5</span><wbr />个小时以后，他不但没有拿到钱，而且变成了一个严重骨折的伤者。如今，因为没有交够定金，医院拒绝为他做手术。他躺在病床上，等待着残疾的后半身。</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他是一个典型的抗议者。他准备了横幅和材料，找到一个引人注目的地方，然后进行控诉。警察来了，劝他下来。不知道他是否明白，按照现有法律，他的抗议是非法活动，等待着的是被惩罚的命运。他没有答应，也没打算跳桥，他显然希望这一次行动有所收获。</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他再没有干别的事情。他自己以为，而且知道警方也认为，他并没有犯死罪，所以才有谈判的机会。但是突然爬上来一位老者，要和他握握手交个朋友。大概还没反应过来，这位“朋友”就把他推了下去。撞在桥体钢架上的，是右手而不是头部，他保住了一条性命。</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这就是他在这个城市的遭遇。这个城市里的很多人，不但没有同情他，还在继续指责他。作为一个成为公众人物的伤者，被眼睁睁看着无钱做手术，医院坚持先交钱，推人者不理睬，警方撒手不管，社会也不救援，这是非常罕见的冷漠。</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他并不是一开始就想把事情搞这么大，跟所有“以死抗争”的抗议者一样，此前想过很多办法，甚至先在一个不这么热闹的地方搞过“跳楼秀”。那次他被当地政府劝说下去，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他大概希望被媒体反复提到的名字不是自己，而是那家拖欠工程款的建筑公司，然而媒体对他本人的兴趣更大。作出了这么大的努力，这个社会仍然对他的困境保持沉默。</span><wbr /><br><br><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推人者</span><wbr /></span><wbr /><br><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赖健生把人活活地从桥上推下来，被人称作杀人犯，但是他至今没有表示后悔，只是通过他的妻子说感到内疚。这个事情被他定义为“好心办了坏事”。</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没有人怀疑他的好心。他是过去的时代里典型的好工人。在他受的教育中，最好的人才是“又红又专”。他在厂里技术精湛，是为专。所谓红，是指一颗红心跟党走，党叫干啥就干啥。党说要充分发动群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群众可以取代专家，也可以自命警察。他们不在乎专业分工，有小偷就联防联守，有人跳桥就群策群力。</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3</span><wbr /> 年前他从洛溪桥上拽下一个跳桥者，成了媒体上的英雄，政府也给了他<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span><wbr />万元见义勇为奖金。</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人们常说的见义勇为，是指对身处危险中的人，勇敢地伸出援手。赖健生大概没有想过，不想跳桥的陈富超当时虽然站得高，其实并不危险，需要的也不是他这样的帮助。</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他应该庆幸自己生在中国，突然袭击，把人从八米高空推下去，还能得到阵阵喝彩，而且估计法律上也不会有太多的麻烦。</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这是群众运动的后遗症。</span><wbr /><br><br><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市民</span><wbr /></span><wbr /><br><br><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很多人每天为生计而奔忙。他们一大早起床，急着去上班，去上学，去见客户，去开店门。有人在想，今天一定不要迟到，否则本月的<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200</span><wbr />元奖金就没了。有人在想，希望新的生意开张大吉。</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到了海珠桥头，他们发现交通已经堵塞了。桥顶上站着一个人，开打横幅，扔下材料。不用问也知道，又是一个“跳桥秀”。不知道为什么，这种“秀”越来越多，从<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4</span><wbr />月份以来，这已经是第<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1</span><wbr />起了。</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他们早已经没有了好奇心，甚至感到厌恶。他们只想事情快点结束，交通尽快顺畅，然后去忙自己的事情。</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但是跳桥者好像并不打算跳下来，警察也没有劝说成功，他们僵持着。等待的人们不耐烦了，有人高喊：有种你就跳吧，别挡了我们的路！</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他们中间的很多人，对跳桥者持同情的态度。他们知道，不是万不得已，不会出此下策。但是他们不太清楚，他这样挡了大家的路，到底应不应该。</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大多数人脑子里没有抗议的概念，尽管宪法明文规定了公民的抗议权利。而且，他们对“公民”这个词也感到陌生。他们已经习惯于说，稳定压倒一切。他们已经习惯于认为，抗议者就是给社会添麻烦的人。</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他们没有想过，抗议就是要破坏一点社会常态，才能引起关注。任何抗议活动，“五四”运动，纽约地铁工人罢工，巴黎青年游行，华盛顿“反战母亲”，都会造成一定的交通堵塞，都有人因此而耽误了上班。</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那么为什么要允许抗议呢？第一，抗议公民的一种权利，是应该付出的社会成本；第二，抗议是对社会不公的纠正，从长远看，付出的社会成本会得到更多回报；第三，任何人都可能遭遇不公，今天别人抗议耽误了你，明天你抗议也可以耽误别人。</span><wbr /><br><br><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官方</span><wbr /></span><wbr /><br><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警察花了<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5</span><wbr />个小时，不仅没有能够把跳桥者劝说下来，而且也没有把下面的气垫充满气。他们临时封锁了道路之后，也没有疏导好交通。</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他们甚至没有阻拦一个陌生的老伯爬上桥顶，去把抗议者推下来。好在他们没有说这是见义勇为，而认为赖健生涉嫌袭击他人。</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政府部门正在冥思苦想，如何防范更多的悲剧发生。最容易想到的是，加强海珠桥和其他桥梁的巡守，不要给人可乘之机。还有可能会采纳的建议有：在桥上安装护栏和铁刺；重罚爬桥者；控制媒体报道。</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最难做到的是，站在抗议者的角度，想想他们的权利。首先，他们的利益有不受侵害的权利；其次，受到侵害之后，他们有抗议的权利。</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在这个城市里，抗议者有没有更好的抗议地点和渠道？政府应该开放一些场所，让市民得以实现宪法权利，警方也可以较好地维持秩序。</span><wbr /><br><span style="font-size:16px;line-height:1.8em;">极端行为，多半是被压制的结果。堵住了海珠桥，堵不住所有的地方。宜疏不宜堵，这不是最简单的道理吗？</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99@qq.com(长平)]]></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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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Wed, 27 May 2009 13:45:39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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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杭州飙车案中标签的作用]]></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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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br><br><br>长平<br><br><br>但愿我没有犯过于乐观的错，因为我相信在滔滔民意的压力之下，杭州飙车案有望得到较为公正的解决。这是又一起以网络作为主要阵地的公共事件，我们从中可以看到网络在维护草民利益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但是站在另外一个角度看过去，我实在感到有些悲哀：为什么一起交通肇事案或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定要演变成万众瞩目的公共事件之后，人们才看到公正解决的希望呢？<br><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5</span><wbr />月<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7</span><wbr />日晚，杭州青年胡斌驾车撞人致死，警察现场处理之后，他被释放回家。当天深夜，目击者把现场照片和事件经过发表在当地的热门网络论坛“<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9</span><wbr />楼”，事件中富家子弟和普通路人的对比成为话题。随后有几个网民对飙车者进行辩护，称“人死了不可惜，可惜了好车”，激起了其他网民的愤怒。<br>次日下午，杭州警方的通报会火上浇油，称初步判断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每小时<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70</span><wbr />公里左右。按照这个速度，不大可能发生目击者描述的“受害者被撞飞数米高、<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20</span><wbr />多米远”的情况。一个新的网络流行词“<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70</span><wbr />码”就此诞生。它成为滥用权力为为富不仁者开拓罪责的一个标签。有人把它音译为“欺实马”，以便和网络流行语“草泥马”呼应。<br>死者谭卓虽然出生“平凡人家”，但毕竟是一位“上进青年”，名牌大学毕业，<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IT</span><wbr />公司就业。他的同学、同事和朋友，对网络都很熟悉，对世态也不陌生。浙江大学的校友<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8</span><wbr />日为死者亡灵举行了祈福活动，并联名向杭州市长写了一封公开信，发表在“<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9</span><wbr />楼论坛”。公开信对一位有为青年的惨死深感痛惜，对交警的草率结论提出质疑，呼吁市长重视，公正处理。<br>没有证据表明杭州市长读了这封公开信，但是媒体很快报道出他对此事的批示：“这是一起骇人听闻的惨剧，……对肇事者要依法严处。”<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0</span><wbr />日，杭州市公安局负责人说，公安机关已于<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8</span><wbr />日对胡斌刑事拘留，此案将会依法严格、公正办理。<br>在网络上广为转载的是<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8</span><wbr />日发表在“<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19</span><wbr />楼论坛”的一个帖子，题为《富家子弟把马路当<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F1</span><wbr />赛道，无辜路人被撞起<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5</span><wbr />米高》。从媒体专业技术上看，这个标题提纲挈领，而且形象生动，易于传播，为此事件一跃成为公共舆论的焦点起到了关键作用。“富家纨绔子弟（或称‘富二代’）”和“平凡上进青年”的标签就牢牢地贴在了它的身上。<br>为此事件的公共化当推手的，除了杭州警方贡献的“<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70</span><wbr />码”之外，还有一些试图阻止媒体报道的传闻，以及天涯网上出现的一大批新注册的为肇事者进行辩护的<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ID</span><wbr />。出于对“五毛党”的愤怒，这些辩论吸引了更多的网民前来揭露和声讨。<br>有人呼吁就事论事，不要扩大舆论，乱贴标签。在这一个正常的社会中，的确应该如此。然而，从上述列举中可以看到，假如没有这些标签，此事件就不可能成为群情激愤的公共事件，就不会引起广泛的关注，从而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这样的话，它就真的“就事论事”地掌握在交警手里，按照“<span style="font-family:'Times';line-height:1.8em;">70</span><wbr />码”的倾向进行处理了。<br>可悲的地方恰恰就在这里，一起事件中，无辜的生命被剥夺了，并不足以引起重视，更有可能得不到公正处理。它还必须有足够多的标签，有足够多的可煽动性，让网民愤怒，让市长批示，才能找到走向公正的方向。<br>因为工作关系，我经常接到一些爆料，知道一些人的遭遇跟谭卓一样不幸，甚至比他还要冤枉，但是他们没有感人的故事，没有“富二代”的话题，就算在网络上发表了材料，也无法引起关注。网络作为一种媒体，也有喜新厌旧的缺点，“王帅”可以备受瞩目，但是“四川王帅”就等而次之了，更多的“王帅”甚至湮没无闻。只要滥权者有足够厚的脸皮，足够多的耐心，不要创新，只管重复，就会对网络舆论形成考验。网民们在欢呼胜利的时候，也有必要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99@qq.com(长平)]]></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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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Wed, 13 May 2009 18:06:5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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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南京！南京！人性！人性！]]></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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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br><br><br>长平<br><br><br>我先看的是《拉贝日记》。这是一部精致的电影，细节考究，情节紧凑，画面饱满。但是我脑子里一直藏着一把尺子，那就是陆川对这类电影的批评。他说关于南京大屠杀的影片，我们不能只看到外国人的施恩，不能让中国人都只是背景。我是认同他的这个意见的。拿这个尺子一量，《拉贝日记》不能令我满意。尽管为了重视中国人的故事，影片给了张静初不少戏份，但是说实话，她的戏实在是可有可无，也许没有更好。<br>此外，这部电影作为一个人物纪念片还是不错的，但是我本来期待它有更广阔的视野，把这个故事放在整个时代中间去。当拉贝在救人的时候，他的纳粹同党都在干什么？他们的行为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拉贝作为一个聪明而有主见的德国人，他是怎样被纳粹的宣传蒙骗的？这些问题，我都不能从影片中找到答案。<br>紧接着我满怀期待地看了《南京！南京！》。电影一开始，模仿某类大片的做法让我很不舒服，因为这类大片就是通过暴力美学把残酷的战争审美化，何况模仿得还不够好。这种手法用来描绘跟我没什么关系的战争，比如古希腊的特洛伊战争，功夫片中纯属虚构的打斗场面，我都能当作视觉享受。用到二战的欧陆战场，我也能够接受。用来纪念南京大屠杀，就是没心没肺了。但是等我看完全片，才发现这是拍得第二好的片段。第一好是日军祭祀的那场戏，但我和很多人一样，不知道导演要用它来表达什么。<br>我对陆川宣称的他要再现南京大屠杀的残忍并没有什么期待，我知道你再怎么拍也残忍不过真实的历史。但是，他说要拍一部有中国人的电影，令我极感兴趣。他强调的是中国人的抵抗，我也想知道为什么不抵抗。在这抵抗与不抵抗之间，中国人的心理状态如何？他们经历了怎样的精神痛苦和心灵黑暗？在普通中国人眼中，杀人如麻的日本军人是什么样子？<br>《拉贝日记》的导演并没有宣称他要拍出中国人的抵抗，也没有说过要发掘人性的深度，因此我只能隐约感到失望。但是《南京！南京！》在这两个问题上做足了宣传，我看过以后难免大失所望。也许导演把所有的力气都拿去塑造那个叫角川的日本兵了，实在看不出他刻意要拍好的中国人在哪里？难道就是那几个支离破碎的形象？是刘烨扮演的那个并没有抵抗到底的军人吗？还是范伟扮演的那个出卖同胞的拉贝秘书？或者是高圆圆扮演的那个忙乎了半天谁也没有救着的姜老师？也许真实的历史中，中国人就是这么猥琐，但是你应该追问一下他们是如何变成这样的，而不能描绘成天生的贱骨头。<br>而那个日本兵角川的表现，与其说是人性的善良，不如说是天生胆小怕事。放在南京大屠杀的背景下，你必须交代这个日本兵为什么善良？他这样的人在日军中占到几成？如果你说人都性本善，那你就必须回答为什么其他日本兵那么残忍。<br>我认为只有回答了后一个问题，你才是在真正地关心战争中的人性。在这个意义上，我认同马克思对人性的定义。他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性并不像陆川电影中塑造的那般空中楼阁。为此，我要推荐一部很好地描述了人性的扭曲和坚守的电影，它就是日本导演山田洋次的《母亲》。<br>和山田洋次的其他作品一样，《母亲》是一部温情脉脉的电影，但是它同时对日本军国主义进行了有力的控诉。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德国文学教授野上滋因为反对日军侵华，被认为不爱国，“不是日本人（非国民）”，以思想犯的名义被捕入狱。此时的日本，爱国主义宣传笼罩一切，大多国民由衷地为前线的节节胜利感到骄傲。不仅学生们在学校每天都要唱爱国歌，妇女们也上街宣传反对奢侈运动，号召大家把金首饰捐献出来，拿到工厂去做成兵器的部件支援前线。因此，野上滋可谓众叛亲离。欣赏他的老师，尊敬他的学生，都很反感他的“非国民”思想。尤其是他做警察小官僚的岳父，因为他而丢了工作，并看到他不能尽到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职责，要求女儿佳代跟他离婚。佳代始终支持丈夫，宁可跟老父亲断绝关系也不肯顺从。但是其他人未必能够像她这样坚持，连一直清倾力照顾老师一家人的山崎，最后也不得不应召入伍，战死在异乡。<br>看了这部电影，你就会赞同网友给陆川的建议：关于日本人的人性，还是让日本人自己去管吧。这个说法本身是不严谨的，但是他揭示了中国电影的一个难堪的现状：尽管角川这个角色如此苍白无力，但是拍外国人的“人性”，是否要比拍中国人的容易得多？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99@qq.com(长平)]]></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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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Wed, 13 May 2009 18:06:23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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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不要稀里糊涂做了替罪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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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报告首长，我决不跨过这道线！”----------------------------------------------<br> <br>一个月前，灵宝市派人威风凛凛跑到上海去捉拿王帅的时候，大概没有想到事情会这样狼狈地收场。不仅办案警察被领导认定违反法律规定受到处分，而且王帅帖中揭露的土地案也遭到查处，一个副市长被警告，两个基层官员被免职。<br>舆论仍然不满意。人们怀疑，土地案中存在腐败现象，没有腐败谁会积极违规呢？而抓人案呢，灵宝市领导所负“领导责任”太敷衍，大家想知道到底是管教无方呢，还是直接指使。对于腐败没有证据我不能肯定，但是相信这一次灵宝市不会再以造谣污蔑为理由抓人了。对于抓人，我有足够的理由认同，这一定不只是公安系统内部的过错。<br>有人甚至对受处分的办案警察表示同情，认为他们只是替罪羊。的确应该把更高级别的主谋找出来，但是执行者是不是无辜到毫无责任呢，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帮领导办事，搞砸了可能会变成牺牲品，要是搞成了呢，会不会得到好处？这算不算是一种政治投机的风险？<br>当然，你可以说这些警察没有选择。但是，我还是想知道，他们是清醒地意识到这种风险呢，还是稀里糊涂地当了替罪羊？如果是清醒的投机，证明他们是坏蛋；如果是糊涂的上当，那么他们就是笨蛋。领导把你当黑社会的打手，你自己是否把自己当作文明社会的警察呢？就打手而言，只要奉命行事就没有错，只有警察才有“违反法律规定”之说。<br>记得小时候看过一个故事，说林彪的老婆叶群生活作风糜烂，洗完澡后躺在床上色诱警卫员。警卫员在离床一米远的地板上画了一条线，然后立正敬礼说：“报告首长，我决不跨过这道线！”<br>这个故事显然是瞎编的，不过很能说明问题。林彪叶群虽然位高权重，这个警卫员却能保持清醒的头脑。他拒绝了叶群，可能会遭到报复，但是这个后果不会比他跨过了那条线更严重。因为那样既违背了他心目中的道德规范，也可能被拖入黑暗的深渊。<br>有很多为灵宝案中的当事警察辩护的人，混淆了打手和警察、臣民和公民的区别。作为现代社会的公民，每一个人心中都应该有一条线。“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不再是我们的行为规范。身为警察，更应该清楚，这条线的下面就是法律。<br>在现实生活中，有些领导喜欢把自己当黑社会老大，置法律规定于不顾，滥用职权，颐指气使，觉得自己的名声比皇帝还娇嫩，对于批评的声音，动辄以污蔑诽谤为名去抓人。这些领导往往给人一种错觉，越是滥权越让人觉得权力越大，跟着他不愁没饭吃。事实一再证明，恰好相反，滥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事情一旦败露，首先被出卖的人，就是那些违法替他卖命的下属。<br>除了警察之外，社会上还有很多人置身于这种危险的境地而不自知。比如把上访的人送进精神病院，说到底是一种野蛮绑架和非法拘押。有一天要追究起来，那些连警察都不是的执行者和明知不是病人却强行治疗的医生，都难辞其咎，法律责任恐怕比想象的更严重。曾经下达命令的领导，不可能永远都是你的保护伞。<br>最可怜的是那些执行强制拆迁任务的保安。他们只是房地产公司聘用的底层打工仔，拿着微薄的薪水，没有法律常识，最容易被人指使。老板一声令下，他们就可以闯进别人家里，把人赶走甚至抓起来，拆毁其房屋。按照现有的法律，私闯民宅，非法拘押，毁人家财，数罪并犯，加起来至少也有十年刑期的处罚。仅仅因为房地产商多被政府官员包庇，这些违法犯罪的保安才侥幸逃脱。然而，千万别相信你的老板可以永远一手遮天，越是乱来越靠不住。这种错觉幻灭的时候，你就只有当替罪羊一条路可以选择了。<br> <br>长平独立博客：<a href="http://www.changp.com/" target="_blank"><span style="color:#6d4831;line-height:1.8em;">www.changp.com</span><wbr /></a><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99@qq.com(长平)]]></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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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04 May 2009 01:32:1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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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操”字状背后的舆论尴尬]]></title>
<link>http://622007999.qzone.qq.com/blog/1241400531</link>
<description><![CDATA[深圳有位陈先生，因服务纠纷把电信企业告上法庭，一口气打了30多个官司。一审败诉之后，他向法院邮寄了上诉状，上诉状中“事实和理由”一栏只有一个字：“操”。因拒绝悔改，他被法院处以15日拘留。<br>法官处罚陈先生的理由是，他以粗俗下流的语言侮辱了司法工作人员。然而，倘若法官先生上网去看看，会发现自己因此受到了更多的侮辱。网民们大多力挺“操”字状，质疑法院判决的公正。“藐视法庭”是网民们并不陌生的一个词，为什大家都去支持那一个粗俗的字眼呢？<br>从陈先生选择打官司来看，他并不是一开始就执意要侮辱法官。至少，他没有去上访、静坐和绝食，而是走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在一些网友看来，他的这一选择本身就十分愚蠢。在执政党提出“依法治国”十多年之后，这种情况不能不令人深思。作为媒体工作者，我深知自己这十多年来的工作，有相当部分就是普法宣传。因此，我也为自己和同行感到悲哀。<br>我曾经总结说，这十多年来，中国媒体主要干了两件事：财经记者普及市场经济常识，社会记者则普及法律常识。以前的社会新闻报道，多以宽泛的道德和良知为理念。后来在一些法学家的影响下，媒体开始意识到法治的重要性。1997年，“依法治国”被写进了执政党的十五大报告中。1999年，这一原则更被写进了宪法修正案。媒体在自己认同的方向上获得了尚方宝剑，开始不遗余力地用法律的理念来发现新闻、采写新闻和阐释新闻。仅次于经济学家，法学家也渐次走红，成为媒体的常客。<br>整个社会也视法律为道统，不仅官员要依法行政，商人要依法经商，工人要依法下岗，就连并不在法治系统内进行抗争的上访者，也把依法维权作为一种策略。根据李连江、于建嵘等学者的研究，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前，底层抗争采用的多是“弱者的武器”，以不合作的隐蔽手段为主；随后则演变为“依法抗争”也就是“合法的反抗”，以国家法律和中央政策为依据，去对抗基层政府的“枉法”行为；再后来进一步成为“以法抗争”，仍然是以法律为基础，以法理为信仰，去确立底层民众的“合法权益”及“公民权利”。<br>这番努力，可以理解成社会建构中去粗俗化、情绪化而追求文明的、规范的话语体系的过程。然而，在新闻媒体和底层民众皈依法治的十多年间，最应该被法治化的官员权力并没有受到很好的监督，有些方面甚至变得更加随意和粗鄙。有一个朋友感叹说，在没有提出“依法治国”口号的时候，未见有多少官员认为自己可以闯进别人家里拆房毁屋，现在他们随便搞出一个文件来，就可以明火执仗地强拆。这种情况让相当多的民众对法律感到失望，甚至觉得上了媒体宣传的当，认为当权者仍然停留在数千年来的“以法治国”的地步。在有了方便表达的网络空间以后，他们对这种话语体系进行了无情的嘲笑和解构。<br>如果说互联网的自媒体性质和方便交流的特点使它拥有了独特的话语风格的话，那么在中国它更是混合了“弱者的武器”，以嘲笑和解构的力量进行抗争，集中出现了所谓“恶搞”现象。从“打酱油”、“俯卧撑”到“躲猫猫”，网民们都以“恶搞”混入甚至替代了“依法维权”和“以法抗争”。去年底以来，一种虚构的动物“草泥马”在网络空间迅速窜红，粗鄙的话语登堂入室，得到了相当广泛的响应，正是诸多怨尤的爆发。<br>面对此种舆论生态，我自己也是相当的尴尬。十多年前，我在自己工作的媒体上力倡端庄严肃的写作方式，所写评论也使劲抹掉过去嬉笑怒骂的杂文风格，花了很大的力气去学习中正平和的文风。我称杂文为喘粗气，随笔是发嗲，而时评是一种正常的呼吸。我以为中国未来的舆论空气中，必然漂浮着理性而优雅的芬芳，于是把储安平先生创办《观察》时提倡的“民主、自由、进步、理性”奉为圭臬，每天阅读当时香港《信报》总是以理服人的社论。谁知道还没等我学会这种文风，新兴的网络空间不仅充斥着喘息，还混杂着谩骂和冷笑。与此同时，已经从主流媒体消失多年的“文革”文风也沉渣泛起，道貌岸然。<br>我想起陈子展先生在写文学史时，引用了两句话对二三十年代杂文汹涌的现象进行解释，一句是庄子说的“以天下为沉浊，不可与庄语”，一是约翰?穆勒说的“专制使人们变得冷嘲”。深圳的“操”字状，是继“草泥马”之后，把冷嘲和愤懑的情绪与庄重严肃的法律文书混为一谈，产生了强烈的戏剧性效果。<br> <br> <br>长平独立博客：<a href="http://www.changp.com/" target="_blank"><span style="color:#6d4831;line-height:1.8em;">www.changp.com</span><wbr /></a><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622007999@qq.com(长平)]]></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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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04 May 2009 01:28:51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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