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xml-stylesheet type="text/xsl" href="http://feeds.qzone.qq.com/rss.xsl" version="1.0"?>
<rss version="2.0" xmlns:qz="http://qzone.qq.com">
<channel>
<title><![CDATA[if  love you]]></title>
<description><![CDATA[晓得你们喜欢偷菜]]></description>
<link>http://727595772.qzone.qq.com</link>
<lastBuildDate>Tue, 01 Dec 2009 09:25:49 GMT</lastBuildDate>
<generator>Qzone</generator>
<language>zh-cn</language>
<copyright>Copyright (C), 2005-2008, Tencent Tech. Co., Ltd.</copyright>
<pubDate>Wed, 14 Oct 2009 06:35:32 GMT</pubDate>

<item>
<title><![CDATA[2009重庆秋季房交会将于10月15日拉开帷幕]]></title>
<link>http://727595772.qzone.qq.com/blog/1255502132</link>
<description><![CDATA[2009年秋季房交会在本周四(15日)将开幕，准备在房交会上买房的市民可以节约一笔可观的税费。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秋季房交会优惠政策：本次秋季房交会普通住房契税按0.5%征收，别墅契税按照1.5%征收，普通二手房营业税免征。该政策执行时间为2009年10月15日———10月29日。<br>　　据了解，本次房交会是我市举办的第24届房地产交易会，举办地点在南坪国际会展中心。<br>　　普通住房契税减半<br>　　据了解，在房交会期间购买参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普通商品住房(指高档住房以外的住房)并成交的，契税减半，按0.5%征收。非普通商品住房(别墅，包括独栋和联排别墅)按1.5%征收。<br>　　目前的普通住房的契税按照1%征收。因此，一套总价为50万元的普通住房，在房交会上成交就可省2500元。<br>　　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称，“和往年房交会相比，这次房交会的优惠政策，除了延续春交会把洋房纳入了普通住房的范畴外，就是取消了商业用房的契税收优惠。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正常情况下，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含写字楼)交易契税按照3%征收，这次房交会不再优惠。<br>　　二手房免征营业税<br>　　在房交会期间通过买卖成交的普通二手住房(指高档住房以外的住房，以下同)，契税按0.5%征收，高档住房(别墅，包括独栋和联排别墅，以下同)按1.5%征收。普通二手住房免征营业税，高档住房按差额征收营业税。<br>　　目前市民在转卖购买不到2年的普通二手房时，须按照差额缴纳营业税，2年以上的，免征营业税。<br>　　营业税得税率为5.5%，照此计算一套买时总价50万元的房子，如果年限没有达到2年，以60万元成交，那么差额部分是10万元，对这10万元就要征收5.5%的营业税，也就是5500元。如果市民是在房交会上成交该套房，就可以省下这笔费用。<br>　　优惠时间长达半月<br>　　本次房交会的政策执行时间为半个月，从2009年10月15日———10月29日。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称，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购买参展企业的商品房要享受优惠，必须在10月15日———10月29日期间成交，并在此期间进行网上签约或联机备案。没有进行网上签约或联机备案的将不能享受优惠。<br>　　对于二手房，享受优惠必须在10月15日———10月29日期间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申报并取得收件受理单。<br>　　市国土房管局还强调，对于新建商品房，只对参加现场房交会和网上房交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给予优惠。<br>　　分会场也可享优惠<br>　　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称，这次房交会开设了五个分会场，都可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由于各分会场的起止时间不一样，但原则上他们的优惠时间都可为15天。<br>　　据悉，五个远郊分会场分别是万州、黔江、永川、江津、长寿，参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计大约有150家。江津分会举办时间是10月15日—18日；永川分会举办时间是10月16日—18日；万州分会举办时间是10月17日—20日；黔江分会举办时间是10月17日—22日；长寿分会举办时间是10月23日—25日。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727595772@qq.com(if  love you)]]></author>
<comments>http://727595772.qzone.qq.com/blog/1255502132#comment</comments>
<qz:effect>134218240</qz:effect>
<pubDate>Wed, 14 Oct 2009 06:35:32 GMT</pubDate>
<guid>http://727595772.qzone.qq.com/blog/1255502132</guid>
</item>

</channel>
</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