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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窃笑三声]]></title>
<description><![CDATA[窃笑三声]]></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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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3 Nov 2009 04:36:51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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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转]一个交警肺腑之言：高速公路行车的安全注意事项]]></title>
<link>http://7452145.qzone.qq.com/blog/1258087011</link>
<description><![CDATA[一个交警肺腑之言：高速公路行车的安全注意事项<br>2008-06-20　　警察网　　<br>　　编者按:这是网友传过来的一篇文章,好像是从哪个论坛里摘的.他的本意是出于对编者的关心.但我想这篇文章应该与所有的驾车司机分享.不知道作者姓名,所以没法署名,敬请谅解. 　　 　　随着道路上的私家车越来越多，作为一名高速交警，在日常的事故处理岗位上，遇到各种形形色色的交通事故，其中不乏因缺乏安全意识而造成严重事故后果的案例，下面，我将从自身几年来的工作经验出发，以一名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民警的角度，来谈一谈高速公路行车的安全注意事项，希望能对司乘朋友的行车安全有所帮助： 　　 　　（先看这条，最重要）十二、停车、停车、还是停车！ 　　 　　 　　高速公路行车最怕的是什么？是停车！在高速运动的车流里不管因为什么原因致使道路堵塞而停车，最可怕的事情就可能要发生了。这里我要重点说一下小车，碰到这种情况，小车司机发现前方道路堵塞时，一定要马上看观后镜里有没有大货车跟着你，如果有，一定要提前减速并打开双闪灯提醒后车注意，给后面的大车充足的距离和时间减速，如果后面的大车按喇叭或向你不停的闪灯，相信我，他一定是刹不住车了，你一定一定要加速往紧急停车道内钻！哪怕会刮伤你的爱车。每年！每年我们都会碰到几起这样的事故：因为堵路，小车停在大车后面等待放行，结果后面的大车撞上来，后面的大车车头都撞上了前面大车的车尾！小车在哪里？！二人、三人、四人、五人！小车上有几人就是几条人命！几毫米厚的小车框架在几十、上百吨重量的冲击下比纸还薄！不要迷信你乘坐的是什么车，不要自认为安全，我见过拉开后压缩的只剩一米长的红旗车，我见过被压成铁皮的面包车，我见过火中被困的人的扭曲的身影和嚎叫，我见过挤得只有二指宽的人的头颅 你或许会问，后面的大车为什么不停下来？相信我，他不是不想停，他太想把车停下来了！可是你见过核载九吨却拉五十吨的货车吗？你见过核载十九吨却实载九十吨的罐车吗？你见过核载三十吨却实载一百三十吨的巨无霸吗？交警早已不允许处罚卸载超载车了，你看看路上的大货车们，十辆车有九辆半都或多或少的超载，不超就没有盈利，不超就会亏钱！那远不是交警一家就能够解决的问题，碰到情况，尤其是下坡路面，你就是给这些个大半挂车后面拴上一百头牛也拉不停他！这里暂且不提。还是要劝告所有碰到堵路的小车司机，将车停下后，就算外面在下刀子也要全部离开车辆迅速转移到路外，直到你的车后排上了七八辆以上的大车后再回到你的车上！为什么要等七八辆？06年我手里曾有一辆车连撞十三辆车的纪录，在我们大队一直没有人能打破，你愿意你是第几辆？实在不行就从紧急停车道往前走，走上二三百米后再找空位腾出停车道（记住插回行车道，方便救援车使用紧急停车道），宁愿让交警罚你贰佰元钱，也比命便宜！在这里，还是那句话：紧急停车道是一条生命通道！一条你的逃生通道！ 　　 　　一、安全带保安全 　　 　　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一个很多司乘朋友很不以为然的问题。诚然，在地方上开车尤其是城市道路，我个人观点安全带的作用大部分是应付交警，实际作用并不大。而在高速公路上，系与不系安全带却会在事故后果中产生天壤之别。我出现场的2007年度的事故中，我印象中最少有两起小车单方造成的死亡事故都是没有系安全带引起的，其中一起是辆帕萨特自翻，车上只有司机一人，如果他系上安全带的话，我个人认为最多是轻伤，法医鉴定为颈椎骨折致死，全是翻车时身体不受限制运动造成；第二起也是小车单方，在高速行驶时前轮爆胎造成车辆失控多次撞击道路护栏，共有司乘两人，司机系了安全带毫发无伤，而副驾驶上的乘客因为没系安全带，且在放倒的座位上斜躺着休息，结果在车辆失控打转时被从后风挡玻璃处甩出车外致死。 　　 　　二、爆胎时的操控处理 　　 　　 　　刚才提到了车辆爆胎，在高速行驶时小车爆胎尤其是前轮爆胎造成的后果远比大车爆胎严重，爆胎虽然不可预料，但在我们的事故处理中常常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如果是左前轮爆胎造成车辆失控撞击护栏，撞的往往是右侧护栏，反之亦然。究其原因，在车辆爆胎时因胎径及摩擦系数的不同，车辆的运行轨迹将偏向爆胎的方向，爆左前轮向左偏，爆右前轮向右偏，而司机在打方向纠正时，指向性能反映在已爆胎的车辆上是有一个迟缓性的，加之因爆胎造成的慌乱，常常造成纠正过度，从而人为加剧车辆的失控，致使左前轮爆反而撞上了右边护栏，甚至连续多次撞击左右护栏的现象发生。正确的做法是在车辆爆胎时，首先要紧握方向，不管车头向哪偏，给一个固定的纠正角度（与你的实际车速有关）并用力保持，同时不要采取紧急制动，因为这时车辆的制动能力在纵线上是不平衡的，让减速行为掌握在受控制的过程中并努力保持原来的行车轨迹，切忌急打方向纠正。 　　 　　 　　三、超速行驶 　　 　　超速行驶的危害大家都知道，无论是地方还是高速，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如果你驾驶一辆时速100KM的小车，假设你身高170CM，从你眼睛发现情况，到大脑做出判断，再反映在刹车制动，生理上的反应时间是1.7S左右，而这时你的车辆已经前行了47.2M。40米的距离！会包含多少无可奈何的生命！我们曾经在限速70KM/H的路段查超速（110公里我们才纪录），有辆小车竟然跑了203KM/H，看着照片，我们都说这个驾驶员迟早要报销，那是他的命，命在他的手中，别人无能为力。对于超速行为，我只有两句话：一句是“十祸九快”，一句是不要迷信“好车”，往往有些人迷信自己的车好，性能就好，但是生命面前是人人平等的，我们手里有宝马745，有保时捷卡宴，还有S80，不管日本车欧洲车，只要超速出事，该死死该伤伤，一点不耽误。我国最高等级的高速公路限高速是120KM/H，这是写在安全法里的法定最高时速，这不是没有根据的，据国外资料，如果一辆时速超过160KM的小车发生爆胎事故，不管你是否系安全带，司乘人员的死亡率是100%！记住，不是50%，也不是99%，是100%!敬告那些喜欢一上高速就把油门踩到底的司机朋友，祈祷你的轮胎安然无恙罢。 　　 　　四、行车前的安全检查 　　 　　 　　还是爆胎问题引出的题目，这是一个很偶然的因素，你说你是新车？我们手里有5000公里不到的新车爆胎，至于车型我不方便在这里说，但可以透漏是**公司十万元左右最普通的家用车；除了出行前检查轮胎，还有机油问题、润滑油问题、降温液问题，甚至雨刮和玻璃水也要仔细检查，我们曾经下班时坏了雨刮，邪门，偏偏是左雨刮，那天又正好是雨夹雪，可想而知我们那几十公里的路是怎么回的家！不堪回首啊，这是高速公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幸亏我们是警车又熟悉路况，打着双闪和警灯就这样歪着脖子开车坚持下了路，要是换了别人，要么受罪，要么就容易出危险了。回到家后检查车辆，原来是雨刮连杆掉了一个螺丝，一毛钱都不到的维修成本造成了多大的麻烦和隐患！ 　　 　　五、高速公路的标线、标牌和警告 　　 　　 　　相信很多经常上高速的司机朋友都会发现高速沿线不时会有这样那样的警告标语和警示灯，我以前没上高速干的时候也是没有在意这些东西，但干了这几年才深深感触，那每个“事故多发路段，请谨慎驾驶”的标语和这样那样不起眼的小黄灯、小蓝灯后面都是血淋淋的教训和残酷，相信我，这些东西的设置决不是随心和随意的，没有十几条、几十条人命和规律性的大事故发生，高速公司和我们是不会费那个周折的。当您在路上见到类似的警告标志时，一定要有意识的降低车速并保持车距，同时做好应对紧急情况的准备，毕竟，距离产生美，这点用在与老婆恩爱相处及安全行车上都很有好处。 　　 　　六、尽量避免夜间行车 　　 　　 　　在我国目前的现实里，这是一个全国普遍的规律：夜间行车的大货车数量要远远多于白天在路上跑的。在我们这里，光说大货车，白天与夜间的比例能达到1：5 甚至更高，晚上巡逻时左边是一溜白灯，右边是一溜红灯，一边一串看不到头，这曾经让我们困惑过，白天视野又好，车流量又小，为什么这么多的货车要昼伏夜出？以至我们经常为处警彻夜不眠。后来通过和当事司机聊天才知道，白天要装卸货物、维修车辆、办事找人、而且最重要的是路政、超限和交警白天都在路上，晚上行车麻烦更少！这就造成晚上是各种事故的高发时段，作为小车的司乘人员，在晚上行车，流量大、密度高，跑着“不爽”还是其次，重要的是忙了一天的大车司机大部分涉嫌疲劳驾驶、更有证驾不符、违法驾驶等大比例牵涉其中给行车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而且大车的座位较高，高速公路的中央隔离根本挡不住对面射过来的一串车灯，大车司机几乎是在半眩目的状态下开车，你愿意一路上和这样的司机们一同驰骋吗？ 　　 　　 　　七、超车时多用闪灯提醒 　　 　　高速公路速度快，噪音大，你的车喇叭前车根本听不到，超车时还是多切换远近闪灯提醒一下对方更有用；而且，当你发现行车道内有两辆以上大货车前后距离比较近时，超车时你就要提防后面的大车突然变道超车，那时如果你正好跑到他旁边，那可就真要听天由命了，相信我，那些变道超车的大货车在变道前能有一半在观后镜里看一眼的就算阿弥陀佛了，更何况你是小车，不容易被发现且车速更快。而且，晚上超车时，不要一直用远光灯，在你距离被超车辆尾部贰、叁佰米时最好切成近光灯，这样前车才能更好的判断你与他的距离从而不会误判，要知道，在路上让其他车辆更清楚地看到你，与你是否能清楚看到对方是同等的重要。说到这里，想起在市里经常有晚上不开车灯或者打着远光会车的摩托和机动车，他们自认为自己能看清路面和其他车，而别人是否能看清他们呢？那都是一些自私而且毫不体谅别人的人，我一直很鄙视这些人。 　　 　　八、非紧急情况不要占用紧急停车道 　　 　　 　　紧急停车道，顾名思义是在紧急情况下才能使用的车道。我们出现场发生堵路时最头疼的就是小车占用紧急停车道，造成我们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因为小车占道，我的最高纪录是提着勘查箱步行七公里出现场，当时的心里真是既生气又无奈：你也不想想，既然已经堵路，在交警没有到达现场前，你能插上翅膀飞过去吗？七、八十吨连车带货翻在路面，没有吊车、施救车现场路面能通行吗？你堵的虽是交警，其实堵的也是你自己！这都不算是重要问题，最重要的是这些人没有意识到前面的情况也许很危急，有些人可能正在流血、正在被困，在救援车辆没有到达现场前你却把别人的求生希望给堵的死死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可能因为你占用紧急停车道而使救护、救援车辆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可能因为你占用紧急停车道而使救援车辆只能冒危险逆行或从中央护栏调头，徒增风险！可能因为你占用紧急停车道而间接造成他人死亡！根据我国的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对非紧急情况下占用紧急停车道的行为处罚金200元，并处扣六分！ 　　 　　如果前面出事故被困的是你的亲人，你会占用紧急停车道吗？记住：紧急停车道是一条生命通道！ 　　 　　九、保护现场？保证安全！ 　　 　　 　　我们大队管辖的高速路段约170公里，从前事故一直是一个点三班倒，后来随着人员的增加及为了快速出警（有时早到现场十分钟可能就能救回一条人命）我们分成了两个事故出警点各辖一段，可就是这样，在自己的辖区转一圈也要两、三个小时。有时经常接到这样的事故报警：双方发生了简单的刮擦或追尾，事实无争议、无人员伤亡、财损不大、车辆能够移动，可无论我们怎么在电话里劝，双方当事人就是不肯将车移到路边！一定要我们到现场“照相”后才肯动车！七八十公里呀！最快也要四十分钟一个小时！有时为了百十块钱的损失，两个车横在路面阻塞通行致使堵路达十余公里！碰到这样的司机，我捶他的心都有！你为了自己的些微利益，不听交警的劝告一意孤行，如果你的车辆滞留路面引发二次事故怎么办？如果你的车辆滞留路面，致使后面堵路造成事故怎么办？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再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一定会大于你的小事故，到时，后面的事故当事人如果起诉你，虽然你可能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你百分百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高速公路发生财产损失轻微的事故，如果无人员伤亡、双方对成因无异议，且车辆具备移动能力，一定要将车辆移动致紧急停车道内停放，现在的人们几乎都有拍照功能的手机，可以在动车前用自己的手机将原始现场拍两张照片，当然，最好能在电话里和当班民警沟通，放心，碰到这样的“移动现场”，高速事故交警一定不会难为你的！ 　　 　　 　　十、发生事故后 　　 　　 　　当然，前面说的只是简单的小财损事故。如果你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大的财产损失事故甚至伤亡事故，你是一定不能动现场的（抢救伤员除外），这时就牵扯到两件比较重要的事情了：设置警告标志和电话报警。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无法移动的，一定要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外设置警告标志，且人员要转移到公路护栏外。记住：一定是一百五十米外，如果因为你设置的警告标志达不到这个距离，致使发生二次事故，那么我们事故民警是一定会在二次事故中给你划责任的，最起码也是次要甚至同等！可惜的是，凭我在高速公路上这几年的实践，没有一个当事人会“舍得”将警告标志设置到位，真的！没有一个！能在车后五十米以外设置标志的就令我刮目相看了！还记得去年夏天的午夜，我和队上的一个老同志巡逻回单位的途中，在对面半幅的下坡行车道内发现一起刚刚发生的交通事故，两辆大货车的四五个当事人就“若无其事”的或倒或躺在事故现场后方的路面上，唬得我俩赶紧连劝带赶得将人弄出护栏外，前后也就三五分钟，就又有一辆大货车驶过刚才躺人的路面在我眼前三四米的距离撞上了事故现场！当时的腿说不软真的是假的，如果我们不是路上偶遇，而是接到当事人的报警电话才出现场，那么车后的这四五个人会一个不剩！当然，如果你的车辆没有三角警示牌或锥桶，你也可以将色彩鲜艳的旅行包或机油桶甚至路边的树枝等等拿来借用，可是千万不要搬石头哦！那性质就变了！说到报警，经常有当事人发生事故后，第一个电话打给老婆孩子，第二个打给朋友，第三个打给保险公司，等到想起报警，距离发生事故已经个把钟头了！如果因为这样发生二次事故，对不起，你一样要承担二次事故的法律责任！发生事故后，设置警告标志、人员转移到路外、及时报警这三样缺一不可，任何一个环节的不规范致使加重事故后果或直接导致二次事故的发生，当事人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放心，保险公司的报警时间限定在 48小时内，你就是第二天再报也来得及，干嘛一定要在险象环生的现场避重就轻？ 　　 　　 　　十一、不要在高速公路上丢弃废物、行人不要上高速 　　 　　 　　这两条是相辅相成的，怎么，不理解？我们这里每天都有路外的穷苦村民上路捡空的饮料瓶，赶也赶不完，你从这头把他撵下去转个圈他又从那头上路了，这就直接导致了一个后果：我们大队每年都有三五起无名尸案件，说它是无名尸，是因为现场没有肇事车辆，也有的大货车夜间根本就不知道刮擦或撞上了行人，现场只有残缺不全的碾碎的压扁的尸体，有时男女都无法分辨，只能经DNA检验。至于撞伤的、撞残的每年都有几例，究其原因，就是您从车窗外扔出的那一个个饮料瓶，砸坏了来往车辆还是小事，我相信被砸得一定也不会放过你，可是就用那一个个小瓶子去换一个虽不富裕但却鲜活的生命，您于心就忍吗？当您摇下车窗抛弃废物时，您可能就是一个间接的杀人凶手！ 　 　　　过往的乘客朋友，不要再上高速公路上拦车、搭车了！还有那些上路捡空瓶和煤块的人们，当高速机动车撞上人体时，人真的会碎的！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年冬天夜里一点多，我在路上守在一具无头尸旁，昏暗的车灯中地方上太平间的老王拎着找到的一个女人头走向我的镜头，开始我们还怀疑是谋杀，经县市两级法医及刑警队联合尸检，最终证实该人体是被巨大的冲击力作用于背后，致使颈部撕脱后飞出一百多米远，后来证实那个老太太精神不太好，收费站的监控显示她确是一个人走上的高速，至于她要干什么，谁也不知道。至于路面被多车连续多次碾压的尸体我见得太多了，以致我们常常要用铁锨和麻袋来为他们收尸，你想象不到一具人的尸体散落在10X80M的路面上是一个什么情景，你也感受不到那种新鲜的破碎的尸体是一种怎样的气味，那是自然界中你永远也闻不到的，我永远也不愿再见！再闻到！ 　　 　　十二、（放到前面了） 　　 　　十三、其他 　　 　　没想到这篇即兴的短文竟会写了这么多。最后，我还有几个简单的实践经验想告诉在高速公路上的司乘朋友： 　　 　　 　　1、副驾驶位上的朋友，最安全的座位是司机后面的那个座位，相信我，遇到紧急情况，司机避让自己是本能的下意识行为，你与他的上下级关系、感情甚至亲情在这里都没用。如果你是一个在后排卧铺休息的大车乘客，也请你选择将头朝向驾驶员的方向，你愿意失去一条腿还是“一个”头？这不是可选择的题目！ 　　 　　 　　2、交通事故受伤致死的原因比例最高的为颅脑损伤、胸腹脏器损伤、出血过多及休克死亡；所以除非你有专业的医疗知识，在没有确定伤者伤情的情况下，最好不要轻易的移动伤员，否则，他断裂的肋骨可能就是在你的“帮助”下才插入心脏或动脉的。如果伤者四肢大出血，你可以在他出血肢体靠近心脏端的关节上方用鞋带或腰带扎紧止血并及时报警，这才是最重要的。 　　 　　 　　3、在高速公路上，一切非正常的行驶状态下，都要及时打开双闪灯！包括停车、前方堵路及施工、单道放行、前方发生事故、进入雾区等等。 　　 　　 　　4、高速公路上的重大肇事驾驶员的驾龄是6—8年！相信我，你没有看错，这个数据从市、省到全国都是一致的，个中原因您一定能体会。熟能生巧？熟也能生骄！ 　　 　　 　　5、永远把与你同在道路上行驶的其他机动车当成菜鸟，不要把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寄希望于掌握在别人的手中。（就好像我们一看到违法行驶的女司机就赶紧躲得远一点^-^） 　　 　　 　　6、上高速公路前，要规划好线路，尽可能了解沿途的路况，给车辆加满油料并保持手机电、费充足，不然给你撂到荒郊野外，那可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啊！ 　　 　　 　　7、还有一句题外话，现在的高速公路平均50—60公里就会设置一个服务区或停车区，当您的车辆遇到小的故障或您内急时，请您坚持到服务区解决。毕竟，你的车辆不管停在紧急停车道还是加宽车道，不仅给您和他人的行车造成安全隐患，遇到夜间，还很有可能给预谋或流窜的犯罪分子提供难得的发财机会。 　　 　　 　　8、最后一个很白痴的提示：报警电话永远是110！不要在前面加区号！ 　　 　　无论何时牢记一句话：一个好的驾驶员，并不在他的驾车技术有多么高超，而是他的头脑中是否有安全意识。我感觉写得非常好，无论您开不开车，都应该知道这些，因为您的命也只有一条。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嬉笑怒骂]]></category>
<author><![CDATA[7452145@qq.com(窃笑三声)]]></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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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3 Nov 2009 04:36:51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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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互联网中的用户体验之登录新浪微博]]></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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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新浪微博的登录界面，帐号输入框的提示比较贴心，输入帐号的时候，自动把常用的邮箱地址(比如sina 163 qq 126 hotmail gmail yahoo)都列出来了。<br><wbr /><a href="http://b26.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7556860bf58e40f1405bfcff6168b8ec112557cccedbbe18ce56901058f3aa683fd8b7390ca67bdfd9f3dc2b0b4e8dc48198a79c5b84d83a82ebf8ed60a8a9c9fb2dfc8d5f356bab75f90aa21cda353a505bf7a7" target="_blank"><img style="border:0;" src="http://b26.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7556860bf58e40f1405bfcff6168b8ec112557cccedbbe18ce56901058f3aa683fd8b7390ca67bdfd9f3dc2b0b4e8dc48198a79c5b84d83a82ebf8ed60a8a9c9fb2dfc8d5f356bab75f90aa21cda353a505bf7a7" /></a><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养家糊口]]></category>
<author><![CDATA[7452145@qq.com(窃笑三声)]]></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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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25 Sep 2009 04:48:1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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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生活中的用户体验之插U盘]]></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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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wbr /><a href="http://b22.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7556860bf58e40f1405bfcff6168b8eca000a82c2056cbbb4571a434cefc99ce1163cd83ce753ced518d74c00c0421935b1e39b5668bd63c14987d76fbe6d97962c7bd8bee6115e542d9117593c2f74677f46b86" target="_blank"><img style="width:360px;height:480px;border:0;" src="http://b22.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7556860bf58e40f1405bfcff6168b8eca000a82c2056cbbb4571a434cefc99ce1163cd83ce753ced518d74c00c0421935b1e39b5668bd63c14987d76fbe6d97962c7bd8bee6115e542d9117593c2f74677f46b86" /></a><wbr /><br>这个U盘，插在我的笔记本上，插上一个后，第2个USB接口就用不了了。我们可以说这个U盘设计得太占空间了，也可以说这2个USB口设计得太靠近了。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养家糊口]]></category>
<author><![CDATA[7452145@qq.com(窃笑三声)]]></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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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03 Sep 2009 15:11:3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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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生活中的用户体验之时尚电梯]]></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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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我们楼的电梯按钮貌似很时尚，字的颜色和电梯整体融为一体。<br>一次次地看见年纪大的或年纪轻的人按按钮的障碍，好一点的找两秒钟可以找到他想按的楼层，差一点的就得探头探脑了。老人家最痛苦。<br>邻居熟悉、习惯了还好，送外卖的伙计地方不熟，找按钮想必找得更加难受。<br>我自己倒能很快地找准按钮，住顶层嘛，最右上角的就是：) <br>不过对我也不是没有影响，在上楼的过程中，别人每按错一次按钮，我就得多耗10来秒钟。<br><wbr /><a href="http://b22.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7556860bf58e40f1405bfcff6168b8eca7aee5e9d748c66095c0c3c5d1c9ef1cbcb1cc84ef349d3b08b0176a3b11a88f5862156ad6c07fc61dbcf046b40852ad21f794ad90c38fbb1b97440e9ff159495ccb96f8" target="_blank"><img style="width:480px;height:640px;border:0;" src="http://b22.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7556860bf58e40f1405bfcff6168b8eca7aee5e9d748c66095c0c3c5d1c9ef1cbcb1cc84ef349d3b08b0176a3b11a88f5862156ad6c07fc61dbcf046b40852ad21f794ad90c38fbb1b97440e9ff159495ccb96f8" /></a><wbr /><br><wbr /><a href="http://b22.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7556860bf58e40f1405bfcff6168b8ec6451c21c321aba91096385282902c2d56a45d29cd81f9d32bd88404e4baf844e41fcbf23a7212553f5a6720f7a910dfd5727969876236a8a7aa4d8189032d52adc74164e" target="_blank"><img style="width:480px;height:640px;border:0;" src="http://b22.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7556860bf58e40f1405bfcff6168b8ec6451c21c321aba91096385282902c2d56a45d29cd81f9d32bd88404e4baf844e41fcbf23a7212553f5a6720f7a910dfd5727969876236a8a7aa4d8189032d52adc74164e" /></a><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养家糊口]]></category>
<author><![CDATA[7452145@qq.com(窃笑三声)]]></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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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03 Sep 2009 15:03:4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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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互联网中的用户体验之注册天下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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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用户名不能是汉字，早不告诉我，等我填了半天并提交，才告诉我。<br><wbr /><a href="http://b20.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7556860bf58e40f1405bfcff6168b8ecd9e8f555790a737ade526a2bf00603c3a9c370f5b97cdd71a262a25bb793c5bc95a5efd7ba7f978c50765da55713317416b78481220e65218c81e292b64f2e09072ea5a4" target="_blank"><img style="width:320px;height:480px;border:0;" src="http://b20.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7556860bf58e40f1405bfcff6168b8ecd9e8f555790a737ade526a2bf00603c3a9c370f5b97cdd71a262a25bb793c5bc95a5efd7ba7f978c50765da55713317416b78481220e65218c81e292b64f2e09072ea5a4" /></a><wbr /><br><wbr /><a href="http://b22.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7556860bf58e40f1405bfcff6168b8ec59dcabedaacd40380d104b87cca2a78fbf1dd5b3d051b6449ebc591dd6e9589daefba8dd68a21beb6aa21eefa96612553886076ceffeccf411f2a3e2d0fc9a742200dae7" target="_blank"><img style="width:320px;height:480px;border:0;" src="http://b22.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7556860bf58e40f1405bfcff6168b8ec59dcabedaacd40380d104b87cca2a78fbf1dd5b3d051b6449ebc591dd6e9589daefba8dd68a21beb6aa21eefa96612553886076ceffeccf411f2a3e2d0fc9a742200dae7" /></a><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养家糊口]]></category>
<author><![CDATA[7452145@qq.com(窃笑三声)]]></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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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Sun, 30 Aug 2009 15:05:2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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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转]青年因未喝同桌客人敬酒，被围殴致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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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span style="color:#0066ff;line-height:1.8em;">老子最烦逼酒的了，戴着传统风俗的大帽，打着义气、礼节的招牌，把自己的高潮建立在别人的呻吟之上。话就不多说了，下面的大多数评论虽然言辞过激，但在基调上代表我的心声。我写在这里就不怕得罪人。不要说我愤青，不要说我脱离社会现实，有的时候不愤不脱离是一种人格悲哀。</span><wbr />  <br> <br>　　红网7月30日长沙讯 (潇湘晨报记者 龙涛 实习生 王家璐)2009年7月20日，长沙县福临镇某夜宵店发生一起命案，受害人汤某被几名男子围殴致死。令警方意外的是，这起命案非但没有事前的策划，更谈不上预谋，而仅仅只是几名男子一时的冲动。受害人汤某也许怎么也没想到，只因别人敬酒时没有给足对方面子，竟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日前，长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已将四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br>　　7月20日凌晨1时许，正是长沙县福临镇某夜宵店一天中生意最红火的时候，客人们酒兴正浓。这时，一幕惨剧突然上演：几名吃夜宵的男子发生口角，几人用酒瓶等物围殴其中一名当地青年，致使该青年倒地不醒。随后该青年被紧急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  <br>　　接到报警，长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很快派民警赶到现场。“当时现场非常乱，围观的人很多，到处都是酒瓶，凶手已经逃走。”长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林峥介绍。  <br>　　调查工作随即展开。民警找到包括被害人妻子在内的多名目击者，了解案发当时的情况。  <br>　　正在警方进行调查时，从当地医院传来消息，受害人汤某因抢救无效死亡。经过刑侦大队法医的鉴定，汤某是外力致使颅脑重伤致死。根据现场以及目击者反映的情况，警方初步推断，受害人汤某是被那几名吃夜宵的男子暴力殴打致死。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　　连轴转抓获嫌疑人</span><wbr />  <br>　　事发后，长沙县公安局立即抽调大量警力投入到这起命案的侦破中。根据从案发现场获得的资料，警方很快确定了参与此次事件的嫌疑对象为刘樊成、刘海军、张彪。通过调取户籍资料，警方查到三名嫌疑对象都是长沙县人，没有正当职业，长期在福临镇一带活动。案发后，三人全部潜逃。  <br>　　案发不到24小时，专案组民警就发现，与刘樊成、刘海军熟识的一名住在星沙建材市场的女子吴文艳，随着这几名疑犯的消失，也不见了踪影。吴文艳的老家在衡阳，那里会不会是疑犯的藏身之处呢？“我们一方面对他们的家人做工作，敦促他们来投案自首；另一方面往衡阳方向展开追逃。”林峥说。  <br>　　7月21日晚11时，专案组民警奔赴衡阳展开调查。在衡山县，通过当地警方配合，专案组民警将包括吴文艳在内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7月22日晚10时，四名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长沙。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　　冲动之下酿成血案</span><wbr />  <br>　　通过审讯，四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刘樊成、刘海军、张彪三人交代了事发经过。  <br>　　7月20日凌晨，三人与受害人汤某在长沙县福临镇某夜宵店吃夜宵。三人给汤某敬酒时，汤某不肯喝，于是几人发生口角，之后便动起手来。  <br>　　刘樊成先动手打了汤某两耳光，随后汤某将刘樊成绊倒在地上。刘海军从酒桌上拿起四五个酒瓶砸向汤某，张彪则对汤某拳打脚踢。汤某被打倒在地后，见事情闹大，他们的第一反应便是逃，于是三人连夜找到了星沙吴文艳的住处。凌晨2时许，三人与吴文艳一同逃往衡山。  <br>　　因为知情不报，存在窝藏嫌疑，吴文艳同样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长沙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对四名犯罪嫌疑人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  <br> <br><span style="color:#ff9900;line-height:1.8em;">2009-07-31 00:21:31  新浪广东网友手机用户 敬酒不吃，吃罚酒，这样罚法太重了。  <br>回复反对(0)支持(0)      <br> <br>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2009-07-30 23:56:59  新浪网友手机用户 记者交代不清楚  <br>回复反对(0)支持(0)      <br> <br>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2009-07-30 23:32:47  新浪四川网友手机用户 酒桌上劝酒其实最虚伪  <br>回复反对(0)支持(0)      <br> <br>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2009-07-30 23:32:45  新浪浙江网友 中国所谓的酒文化就是一大大垃圾  <br>回复反对(0)支持(0)      <br> <br>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2009-07-30 23:31:46  新浪四川网友手机用户 劝酒最恶心，垃圾文化  <br>回复反对(0)支持(0)      <br> <br>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2009-07-30 23:30:55  新浪四川网友手机用户 中国所谓的酒文化就是一垃圾  <br>回复反对(0)支持(0)      <br> <br>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2009-07-30 23:30:41  新浪湖北网友 湖南长沙的??有可能是本家,同情中  <br>回复反对(0)支持(0)      <br> <br>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2009-07-30 23:28:10  新浪广东网友手机用户 我TM最烦强行劝酒的…  <br>回复反对(0)支持(0)      <br> <br>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2009-07-30 23:18:32  新浪重庆网友 这些社会垃圾渣滓，如同蟑螂、蚊虫、对他们唯一正确的做法就是肉体消灭。  <br>回复反对(0)支持(0)      <br> <br>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2009-07-30 23:01:28  新浪北京网友 严惩 枪毙  <br>回复反对(0)支持(0)      <br> <br>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2009-07-30 23:01:04  新浪北京网友 这种人就应该严惩 应该枪毙 教育的失败  <br>回复反对(0)支持(0)      <br> <br>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2009-07-30 22:51:06  新浪浙江网友手机用户 应立即枪毙！  <br>回复反对(0)支持(0)      <br> <br>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2009-07-30 22:44:49  新浪广东网友手机用户 原帖:2009-07-30 20:36:33  新浪广东网友手机用户 1  <br>该死</span><wbr />  <br><span style="color:#ff9900;line-height:1.8em;">支持 反对 回复 2  <br>同意  <br>回复反对(0)支持(0)      <br> <br>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2009-07-30 22:35:24  新浪广东网友手机用户 这种丑陋习惯社会普及,希望通过这次血的教训加大宣扬让那些借酒发疯的人清醒清醒吧！  <br>回复反对(0)支持(0)      <br> <br>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2009-07-30 22:35:02  新浪广东网友手机用户 原帖:2009-07-30 20:36:33  新浪广东网友手机用户 1  <br>该死</span><wbr />  <br><span style="color:#ff9900;line-height:1.8em;">支持 反对 回复 2  <br>同意  <br>回复反对(0)支持(0)      <br> <br>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2009-07-30 22:21:22  新浪山东济南网友 深恶痛绝的酒文化呀。  <br>喝吧，喝死一个少一个。  <br>回复反对(0)支持(0)      <br> <br>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2009-07-30 22:12:16  新浪四川网友手机用户 送钱就出来，有钱就可以随便干。我们的大中国啊。伤心…  <br>回复反对(0)支持(0)      <br> <br>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2009-07-30 22:09:55  新浪北京网友 一定是有预谋的。可能想打他一顿，没想到打死了。  <br>回复反对(0)支持(0)      <br> <br>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2009-07-30 21:57:31  新浪江苏无锡网友 一群暴徒，必须严惩！  <br>回复反对(0)支持(0)      <br> <br>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2009-07-30 21:35:08  新浪网友手机用户 中国的酒文化  <br></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嬉笑怒骂]]></category>
<author><![CDATA[7452145@qq.com(窃笑三声)]]></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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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30 Jul 2009 16:47:34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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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和谐]]></title>
<link>http://7452145.qzone.qq.com/blog/1248391071</link>
<description><![CDATA[前些天，facebook/twitter断了。  <br>然后，饭否“技术维护中”了。  <br>今天发现，嘀咕“服务器升级中”，叽歪“系统维护中”。  <br>于是我们越来越和谐了，当然，离朝鲜人民群众的和谐程度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br>说明，最近的一些事，真实情况很严重。印象中从没有那么多2.0的网站同时做升级维护了。  <br>都说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快，关键链的力量强。不过，在中国，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br>  <br>谢绝跨省追捕!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嬉笑怒骂]]></category>
<author><![CDATA[7452145@qq.com(窃笑三声)]]></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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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23 Jul 2009 23:17:51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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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老歌旧景-冬季校园]]></title>
<link>http://7452145.qzone.qq.com/blog/1247845947</link>
<description><![CDATA[每到冬天，就有人在校园里唱：  <br>冬天是落雪的季节，  <br>雪花像神秘的白蝴蝶，  <br>飞在寂静里，  <br>飞在天上。  <br>这些人是真正的歌手，他们在校园里生活，他们的心在全世界流浪。他们站在路边歌唱，并且向包括我在内的每一个经过的人微笑。如果有人走过去说他们唱得不好，他们会回答：“你错了，亲爱的兄弟，唱得好不好，取决于我在唱歌时的感情而不取决于其它”。  <br>校园里满是漂亮的女生，厚厚的大衣遮不住她们的婀娜。我在她们身后走着，望着她们的背影那是校园里最好看的风景。寒风吹过时，她们就把自己缩进身旁男友的怀里，因为她们知道没有什么东西比爱人的体温更能抵御寒冷。  <br>雪中的校门深沉而挺拔，一如校门口的老先生们。老先生们在雪里踱步、思考，眼神中透出的是难以言表的气质。他们在校园里一呆就是一辈子，洒下了满世界的桃李芬芳。淡淡的月光照着雪地和雪地上的他们，他们的影子安祥宁静。  <br>月光下还有松树和风，松树和风的下面是一对对情人，男孩和女孩在石凳上互相偎依着，十指相扣，闭上了眼睛。  <br>失恋的年轻人们走在笔直的路上，低着头一言不发，头顶上的老树和脚下的落叶都在为他们伤感。每当看到他们，我就从后面拍他们的肩膀，对他们说：“HI，打起精神来，我的同胞，只要你打起精神，就必能找到你的爱。她就在你西北偏北方向离你仅仅100米。”  <br>多年以后我重新来到这里，却发现它虽然熟悉但是已经陌生。纷飞的大雪盖住了这里盖住了那里盖住了我曾经看到的一切。我走在笔直的路上，不知所措。前面走来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背着重重的行囊笑容充满了单纯的阳光。他问我：“师兄，请问××楼怎么走？”这幢楼的名字居然我从未听过。  <br>在他走后我向天仰望了五分钟，然后大叫，然后大哭。这时有一个人从后面拍我的肩膀，在我身后说：“朋友，我知道你为什么这样，因为昨天我在这里做了和你一样的事。纷飞的大雪盖住了这里盖住了那里盖住了我曾经看到的一切。我从两千里之外的地方赶来，已经在这里呆了3天，走遍了母校的每个角落。我刚才站在路边发呆了2个小时，然后我知道再也看不到那些我想看到的东西。”  <br> <br><span style="color:#3366ff;line-height:1.8em;">我亲爱的兄弟 陪我逛逛这冬季的校园  <br>给我讲讲 那漂亮的女生 白发的先生  <br>趁现在 没有人 也没有风 </span><wbr /> <br><span style="color:#3366ff;line-height:1.8em;">我离开的时候 也像现在一般落叶萧瑟  <br>也像现在 有漂亮的女生 白发的先生  <br>几个爱情诗人 几个流浪歌手 </span><wbr /> <br><span style="color:#3366ff;line-height:1.8em;">记得校门口的酒馆里 也经常有人大声哭泣  <br>黑漆漆的树林里 有人叹息  <br>那宿舍里的录音机也天天放着爱你爱你  <br>可是每到假期 你们都仓皇离去 </span><wbr /> <br><span style="color:#3366ff;line-height:1.8em;">这冬季的校园 也像往日一般安祥宁静  <br>也像往日 有漂亮的女生 白发的先生  <br>只是再没有人来 唱往日的歌</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城男旧事]]></category>
<author><![CDATA[7452145@qq.com(窃笑三声)]]></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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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7 Jul 2009 15:52:27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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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转]八岁儿子泡MM]]></title>
<link>http://7452145.qzone.qq.com/blog/1247202838</link>
<description><![CDATA[儿子八岁，调皮捣蛋最擅长。在学校打玻璃，约同学脱别人裤子，跑到女厕所撒尿...从来就没消停的时候。  <br>今天中午，他突然从学校跑回来，也不吵闹。一个人安安静静的跑到房间里，安安静静的。看到他这样乖，我突然脑袋发毛。决定一探究竟，结果发了他的初恋。  <br>我叫老婆把儿子带出去吃东西，然后我翻了半天。终于在文具盒的里面找到了一张纸条。里面内容如下：  <br><span style="color:#0066cc;line-height:1.8em;">何文丽，你好喜欢打我的小报告，你怎么那么可恶啊。（儿子笔迹）  <br>我是班长，我不管老师要骂我的，你就不能乖一点吗？（女班长）  <br>儿子：如果我喜欢你，你还打我的小报告吗？（雷。。。）  <br>何文丽：那要看我喜欢不喜欢你啊（我再雷。。。）  <br>儿子：那你喜欢我不？我爸说我比别人都聪明呢。（这丫的，好直接！当年老子追他妈的时候，都拐了十八道弯的。我记得只说过他讨嫌啊...）  <br>何文丽：我现在不告诉你。（难道女孩天生就有欲拒还迎的本领...）  <br>儿子：我帮你捉一只蝴蝶，你就告诉我好不？（利诱啊！这小子...）  <br>何文丽：不，我要两只。我才告诉你。(不得了，顺势加码)  <br>儿子：好，那你告诉我，你喜欢我吗？(...)  <br>何文丽：有点喜欢，我喜欢和你玩，你以后不要假毛毛虫吓我好吗？  <br>儿子：我不吓你，我吓李琪琪。你不喜欢谁，我就帮你吓他。(红颜祸水。。。)  <br>何文丽：琪琪是我的好朋友，也不吓他啊。  <br>儿子：好，我也不吓她。下课我们一起去玩橡皮泥好吗？  <br>何文丽：不要，弄脏衣服，妈妈会骂我的。我要你帮我蝴蝶（）  <br>儿子：你叫我一声“亲爱的”我就去捉好吗？(雷，估计他听到他妈叫我这个词了...)  <br>何文丽：我妈妈才这样叫我爸呢？你又不是我爸爸。我为什么要喊啊？(...天下乌鸦一般黑)  <br>儿子：我妈妈说，喜欢的人就叫“亲爱的”。(这小妮子怎么教儿子的。。。)  <br>何文丽：那你先叫我一声，我再叫你一声好吗？  <br>儿子：谁不叫谁是小猪加小狗好吗？  <br>何文丽：好。  <br>儿子：亲爱的何文丽。  <br>何文丽：亲爱的蒋磊。</span><wbr />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嬉笑怒骂]]></category>
<author><![CDATA[7452145@qq.com(窃笑三声)]]></author>
<comments>http://7452145.qzone.qq.com/blog/1247202838#comment</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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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Fri, 10 Jul 2009 05:13:58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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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互联网中的用户体验之搞笑的飞信登录]]></title>
<link>http://7452145.qzone.qq.com/blog/1246943146</link>
<description><![CDATA[说实话，很少见到这么搞笑的用户体验。输错了密码，不先提示我密码错，倒先提示我密码过于简单。 <br>  <br>step 1： <br><wbr /><a href="http://b21.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7556860bf58e40f1405bfcff6168b8ec15afea75c598473ba92d2b52176a4d7d163bba475da04e02f25fe9c76f733152a49fc9f39e8894cd02916ca63d97b15f61854e209423af97e865de0614540bf3d4493f9a" target="_blank"><img style="border:0;" src="http://b21.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7556860bf58e40f1405bfcff6168b8ec15afea75c598473ba92d2b52176a4d7d163bba475da04e02f25fe9c76f733152a49fc9f39e8894cd02916ca63d97b15f61854e209423af97e865de0614540bf3d4493f9a" /></a><wbr /> <br> <br>step 2: <br><wbr /><a href="http://b21.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7556860bf58e40f1405bfcff6168b8ec54c5ec4a05e3368f9cce549c7a29f502f87ffc9b17e5996466064fa1f02afabec1d3915a7995c7c6652f3c67e9a3d21bb78ca84a3924cc5b3b0abc63bfbf88a717ab6db7" target="_blank"><img style="border:0;" src="http://b21.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7556860bf58e40f1405bfcff6168b8ec54c5ec4a05e3368f9cce549c7a29f502f87ffc9b17e5996466064fa1f02afabec1d3915a7995c7c6652f3c67e9a3d21bb78ca84a3924cc5b3b0abc63bfbf88a717ab6db7" /></a><wbr /> <br> <br>step 3: <br><wbr /><a href="http://b20.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7556860bf58e40f1405bfcff6168b8ec95b382144849c58b19e21a80f4e9159e5ab97e1120b13da93d1e19ebe203a051ad57e1de6237e0ea8e98529f92ace45e3dd1c06859ab6771b4157bf6a824eeb6fc107b96" target="_blank"><img style="border:0;" src="http://b20.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7556860bf58e40f1405bfcff6168b8ec95b382144849c58b19e21a80f4e9159e5ab97e1120b13da93d1e19ebe203a051ad57e1de6237e0ea8e98529f92ace45e3dd1c06859ab6771b4157bf6a824eeb6fc107b96" /></a><wbr /> <br> <br>step 4: <br><wbr /><a href="http://b21.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7556860bf58e40f1405bfcff6168b8ec1bc2f2c47480a42810e59d360da7a4b6a3284c8a9180c4c9a4f7f4a8a880bf0950da9ede525f83baab2d8d923740b369deb5f5c7aa0e2461e18d97bd395109a641615c8a" target="_blank"><img style="border:0;" src="http://b21.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7556860bf58e40f1405bfcff6168b8ec1bc2f2c47480a42810e59d360da7a4b6a3284c8a9180c4c9a4f7f4a8a880bf0950da9ede525f83baab2d8d923740b369deb5f5c7aa0e2461e18d97bd395109a641615c8a" /></a><wbr />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养家糊口]]></category>
<author><![CDATA[7452145@qq.com(窃笑三声)]]></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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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ue, 07 Jul 2009 05:05:46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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