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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没意思]]></title>
<description><![CDATA[sklasijlr]]></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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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22 Oct 2009 13:48:33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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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今天是你的生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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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br>    朋友生日，于是想起来听这首《今天是你的生日》，这是首老歌，当年的流行歌曲，我还小的时候，“点歌台”上每天都有人点这歌，现在再听，倍感亲切，虽然是婊子唱过的。但是细想想，那些唱颂歌的，哪个不是做婊子的，所以也就心平气和了，并且，我也不觉得由这样一个人唱歌颂祖国的歌曲，就怎样玷污了祖国。所有美好的情愫，都是人们偶尔装纯骗骗自己，你信不信你信不信？！不信拉倒。   十月二十二日。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893318342@qq.com(没意思)]]></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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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22 Oct 2009 13:48:33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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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贺好友二十四岁高寿，作]]></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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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br>其实我不会写什么诗<br>既然你向我约稿<br>又看在 我这辈子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别人向我约过稿<br>那我就搞他一搞<br>搞他妈的<br> <br>朋友 二十四岁了<br>青春已逝<br>这么多年眼睁睁看着青春<br>他娘的逝了<br>如我所说 姑娘一茬又一茬<br>爷们胡茬又胡茬<br>莫非这就是爱的代价<br> <br>人谈何高贵与低贱<br>从来都是钱钱钱<br>这个从来不包括一百万年前<br>以姑娘为例<br>刚刚就看到一个大学校花<br>被人一万块钱一个月包养<br>多少温柔淑女<br>床上教君恣意怜<br>所有气质<br>无非扯淡<br> <br>朋友 二十四岁了<br>理想已逝<br>昔日所谓理想<br>早已今朝笑柄<br>写到这里 突然无语<br>才发现我根本没有写诗的料<br>关键我还没有假装诗人的料<br>你我皆俗人<br>生在人世间<br>终日奔波苦<br>一刻不得闲<br>二十四岁<br>我老君不老<br>愿你岁岁平安<br>所有以上都是狗屁<br>就这句是大实话<br>毕竟知我平生心事<br>唯你而已<br> <br> <br> 十月二十二日。<br> <br> <br>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893318342@qq.com(没意思)]]></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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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22 Oct 2009 13:30:47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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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越狱]]></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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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<br><a href="http://news.qq.com/a/20091020/002254.htm" target="_blank">http://news.qq.com/a/20091020/002254.htm</a><wbr /><br> <br><span style="color:#009900;line-height:1.8em;">很快，由公安民警、武警官兵等组成的<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万人追捕大军</span><wbr />展开了封堵围捕行动……</span><wbr /><br> <br><span style="color:#009900;line-height:1.8em;">指挥部迅速调集<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1600多名</span><wbr />公安民<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警</span><wbr />、武警官兵携带警<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犬</span><wbr />将报案地点周边的托克托县、土默特左旗部分地区包围……</span><wbr /><br><span style="color:#009900;line-height:1.8em;"></span><wbr /> <br><span style="color:#009900;line-height:1.8em;">为了追捕逃犯，大量的民用车辆被封堵在道路上，但是无一人抱怨。和林格尔县运煤司机王振国说，这样的损失我乐意承担，抓住了罪犯，我们才能安全生产。越狱逃犯被追捕到了，在和林格尔县城人们奔走相告。不少群众到和林格尔县人民医院看望住院治疗的受伤民警孙延军。60多岁的老大妈李翠莲说，现在开始我们能睡个安稳觉了。公安民警为我们流血，我们看看他表达心意……</span><wbr /><br> <br> <br> <br> <br>惊心动魄啊……怎么听起来像黑吃黑啊……今天的中国，有两种东西是惹不起的，就是黑社会和黑警察。<br> <br>可能真有这么一个大妈，也可能是记者杜撰的，但不管怎么说，大妈，您可以安息了。<br> <br> <br><span style="color:#00cc66;line-height:1.8em;">17日14时27分，正在呼和浩特第二监狱三监区正常劳动的罪犯乔海强、高博、李洪斌、董佳继，突然将三监区当班民警兰某某刺杀，将民警徐某某捆绑起来并脱掉徐的警服。之后，一名罪犯穿上警服，其他3名罪犯换上便服，拿着当班民警的进出监狱门卡连闯4关，最后打伤监狱门卫强行冲出大门，在监狱大门外劫持了一辆出租车后驾车逃脱。 </span><wbr /><br> <br>     虽然不能和《沉默的羔羊》中那匪夷所思的越狱相比，但是我觉得这在越狱史中也算是比较成功的一例，不幸他们越的是中国的监狱。<br>    <br>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span style="font-size:24px;line-height:1.8em;">    在这个时候，我们比平时更强烈呼吁人权！不要虐待不要逼供合法审</span><wbr /></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span style="font-size:24px;line-height:1.8em;">判！！</span><wbr /></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span style="font-size:24px;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span style="font-size:24px;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span style="font-size:24px;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span style="font-size:24px;line-height:1.8em;"></span><wbr /></span><wbr /> <br>  根据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意见，国际人权法关于公正审判权的规定，尽管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法庭审判程序的公正性，但同样适用于审前的犯罪调查阶段，至少在由独立、公正的法庭随后进行公正审判所必要的限度以内，以下六项权利必须得到有效保障：（1）私生活、家庭和通讯受到尊重的权利<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2）不受酷刑、残忍或不人道的待遇或者处罚的权利；</span><wbr />（3）以本人理解的语言被告知指控的权利；（4）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的权利；（5）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或者供述罪行的权利；（6）有适当的时间和便利准备辩护的权利。其中第（1）项权利，国际人权法也承认可以加以限制，但这种限制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其一，必须依据明确的法律规定；其二，必须服务于正当的目的；其三，限制措施必须与目的相适应，即符合比例原则。对于第（4）项权利，1988年《保护所有遭受各种形式的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第18条作了非常详细的规定：<br>     1、被拘留或者监禁的人应当有权与其法律顾问进行联络和磋商。<br>     2、被拘留或者监禁的人应当被准许适当的时间和便利与其法律顾问进行磋商。<br>     3、除司法当局或者其他当局为维持安全和良好秩序而认为必要，并且在法律或者合法条例具体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不得中止或者限制被拘留或监禁的人接受其法律顾问来访和在既不被拖延又不受检查以及在完全保密的情形下与其法律顾问进行联络的权利。<br>     4、被拘留或监禁的人与其法律顾问之间的会见，可以在执法人员视线范围内但<a href="http://www.rrting.com/" target="_blank"><span style="color:#333333;line-height:1.8em;">听力</span><wbr /></a><wbr />范围外进行。”<br>     该《原则》第15条还特别规定：“被拘留或者监禁的人与外界，特别是与其家属或律师的联络，不得被剥夺数日以上。”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在“一般评论”第20条中也强调，“应当有防止断绝对外联络的羁押（incommunicado detention）的规定”。这些规定，不仅对于保障公正审判是必不可少的，而且对于在侦查阶段保护被拘捕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br> <br> 2．<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禁止肉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指出，《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7条关于禁止酷刑或其他残忍的、不人道的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的规定，“不仅与引起身体痛苦的行为有关，而且与引起被害人的心理痛苦也有关”；而且，“这种禁止还延伸至肉刑，包括作为对犯罪的刑罚或者作为</span><wbr /><a href="http://www.studa.net/jiaoyu/" target="_blank"><span style="color:#333333;line-height:1.8em;"><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教育</span><wbr /></span><wbr /></a><wbr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性的或纪律性的措施而命令施加过度的惩罚。”换言之，肉刑相当于酷刑或其他残忍的、不人道的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应当受到禁止。</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a href="http://www.studa.net/xingfa/090929/16060088.html" target="_blank">http://www.studa.net/xingfa/090929/16060088.html</a><wbr /></span><wbr /><br><span style="font-weight:bold"><wbr /></span><wbr /> <br> <br>其实，哪里是政府践踏人权，哪里是黑狱践踏人权，是我们自己践踏自己的人权。“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杀人偿命”。。。这些古老的思想，在我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被我们头脑中自以为是的粪便浇灌而无比繁茂！  十月二十二日。<br><br>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893318342@qq.com(没意思)]]></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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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22 Oct 2009 12:02:55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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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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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作家余光中去年在庆祝80大寿时强调，华人应该有自己的文学奖，“不要把诺贝尔文学奖看作世界文学奖，把它当做西方文学奖就比较好一些，因为它主要就是给西方语系”。<br>http://tech.qq.com/a/20091008/000130.htm<br><br>这是一种论调。用中国话说就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诺贝尔文学奖固然是“过于‘以欧洲为中心’”，你不能一句它是西方文学奖我们应该有自己的奖，就什么事都没有了。那样的话，你在全世界排倒数第一，你还能选出中国的“余光中奖”得主。<br> <br>中国的稍微知名一点的作家，几乎没有不梦想着拿这个奖的，林语堂，金庸，莫言……这是一个成为民族英雄的捷径。我们需要民族英雄，因为民族败类太多了。偶尔被提个名，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等到发现他也仅仅就是个提名的时候，便开始有这种自慰的论调出现了。<br> <br>你们去学学鲁迅！中国人还没有配拿这个奖的。你们整天吹嘘的中华民族的谦虚精神呢？<br>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893318342@qq.com(没意思)]]></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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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08 Oct 2009 12:42:15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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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蔡骏】我拒绝回答韩寒杂志的问题：女人上吊为什么光脚？]]></title>
<link>http://893318342.qzone.qq.com/blog/1253776739</link>
<description><![CDATA[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7959962/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893318342@qq.com(没意思)]]></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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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Thu, 24 Sep 2009 07:18:59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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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芥川龙之介遗书]]></title>
<link>http://893318342.qzone.qq.com/blog/1249282922</link>
<description><![CDATA[寄给某个旧友的手记 <br><br>　　无论哪个自杀的人都没有将自杀者自己的心路历程原原本本地写出来过。这大概是自杀者的自尊心所致，亦或者他们对自己的心理没什么太大的兴趣吧。而我在这封最後寄给你的信里，我想要将这样的心理清楚地传达给你，虽然我其实并不是非得要将我自杀的动机告诉你不可。雷尼尔（[一八六四～一九三六]法国诗人&amp;#12539;小说家）在他的短篇中曾描写过某个自杀者，但是在这短篇中主角自杀的理由其实连他自己都不了解。你或许会说只靠写报纸的杂记生活很困苦啦、病痛啦、亦或者是精神上的苦痛啦，我猜想到时候你会为我找出许多自杀的动机吧。但是，以我的经验来看，那将不会是我动机的全部，最多只能说这些动机大致上是条通往我真正的动机的道路。自杀的人大多都像雷尼尔所描写的一样，理不清自己究竟是为何而自杀吧。跟我们的行为一样、在行为背後的动机也总是复杂的，虽如此，至少现在的我确实是茫然不安、我对我的未来是茫然不安的。你大概没办法相信我说的话吧，但以我最近这十年的经验，只要我的周遭的人没有跟我有类似经验的话，我的话语应该会像风中的歌一样消失，所以要是真变成那样，我也怪不得你吧…… <br><br>　　我在这两年间一直只想著死，最近这段时间，我开始仔细阅读麦兰德（Pilipp Mainlander（1841-76）业馀哲学家）的书，他确实是抽象而巧妙地描写出向死前进的路径，但，我想描写的东西是更为具体的。对家人的同情在这种欲望之前什麼都不是。对此，你大概不得不以Inhuman来评判我吧。只不过，这种作法要是真的没人性的话，那我大概就是具有没人性的一面吧。 <br><br>　　老实说，我觉得我有不得不真实记录的义务在。（我也曾把我自己对将来的不安加以解剖，而我在『某个傻瓜的一生』中也已大致说明过了，虽然加诸在我身上的社会性条件—但是封建时代在我身上的投影，我故意没写出来。至于为何故意不写出来，这是因为到现在我们每个人仍或多或少活在封建时代的阴影中，而我再在那舞台之外加上背景、照明和登场人物等社会性条件—大多都已表现在我的作品当中，但是，只因为我自己也活在社会性条件中就认定自己一定了解社会性条件是不行的吧。）—我最先考虑到的就是要怎麼死才能不痛苦，吊死应该是最符合这目的的手段吧。或许是我要求太多，但我只要一想到自己吊死的样子，我就感到一股出自美感的厌恶。（我记得曾在爱上某个女人时，只因为她的文章写的太差，就突然醒觉而不再爱她。）投水自杀对会游泳的我来说也是行不通的，就算可行那也还是比吊死痛苦多了吧。卧轨自杀的话也同样违背我的美学。用枪或刀自杀的话，很可能会因我手抖得太厉害而失败。从大楼跳下来毫无疑问会死得很难看。考虑到这些理由，我决定服毒自杀。服毒自杀应该会比吊死痛苦吧，但是跟上吊相比，服毒自杀不但符合我的美学，而且还有难以救活的优点。但想要弄到毒药对我来说当然不容易，因此我在决意自杀後，一方面想尽办法、希望能得到毒药，另一方面也积极学习毒药学的知识。 <br><br>　　再下来我考虑的是自杀的地点。我的家人在我死後仍要靠我遗产过活，不过我的遗产只有百坪土地、房子、我的著作权和存款二千元而已。想到我自杀之後房子会卖不出去我就很苦恼，这时我不禁羡慕起那些有别墅的<a href="http://baike.baidu.com/view/13733.htm" target="_blank">布尔乔亚</a><wbr />起来。你大概会觉得我说的话很可笑吧，我也觉得我现在说的话很可笑，但是，认真考虑起来这些现实问题在在都会对我造成困扰，可是困扰归困扰这问题也不容回避。现在只能期望在我自杀之後，尽量别让我家人以外的人看到我的屍体而已。 <br><br>　　但是，即便我已决定好自杀的方法，我心中仍旧有半分是想著活下去的，因此面对死，我需要一个跳板。（我不像西方人一样觉得死是种罪恶，连<a href="http://baike.baidu.com/view/184855.htm" target="_blank">佛陀</a><wbr />也在<a href="http://baike.baidu.com/view/87034.htm" target="_blank">阿含经</a><wbr />中肯定他徒弟的自杀。对佛陀的这种肯定态度，如果是强词夺理、哗众取宠之徒，应该不会甘于只说声「无可奈何」吧。但以第三者的角度来看，应该也有比「无可奈何」更非常而不寻常的、更悲惨而不得不的死。任谁都会想，自杀的人都是遇上「无可奈何的情况」才会去死，所以要是有人在遇到不得不的情况之前就毅然而然自杀，我们反倒该说他是有勇气的。）担任这个跳板的怎麼说都该是位女性。<a href="http://baike.baidu.com/view/35085.htm" target="_blank">克莱斯勒</a><wbr />（【Heinrich von Kleist】 [(一七七七～一八一一)]德国剧作家&amp;#12539;小说家。写实主义的先驱）在他自杀前也一直劝诱他朋友(男的)跟他一起死，另外拉西奴（【Jean Racine】 [(一六三九～一六九九)]法国剧作家）跟摩利耶尔（【Molire】[一六二二～一六七三]法国剧作家&amp;#12539;演员。本名Jean-Baptiste Poquelin　法国古典喜剧的确立者）也企图一同和包尔（【Nicolas Boileau】[(一六三六～一七一一)]法国诗人&amp;#12539;评论家。法国古典主义文学理论的确立者）一样跳<a href="http://baike.baidu.com/view/55324.htm" target="_blank">塞纳河</a><wbr />自杀。很不幸地我并没有这种朋友，不过我认识的女人应该愿意跟我一起死吧，但是为了我们两人还是别这么做比较好。在接下来的日子，我会培养不需跳板就能从容自杀的勇气，这并不是因为我找不到人陪的绝望才这麼做的，应该说在思考的过程中我渐渐变得感伤，即便是要死也不想对我的妻子造成困扰，再者，一个人死也要比两个人一起死容易。一个人独自自杀的话，只要我下定决心随时都能死。 <br><br>　　最后，我还必须想出方法，如何才能巧妙自杀而不被家人发现。关于这个问题，在经过数月的准备后，我已有克服困难的自信。（细节方面，为了避免给帮我的人添麻烦，我不能写的太详细。当然，即便写出来也不至于构成法律上的自杀帮助罪。（（这般可笑的罪名。如果这样就有罪，那罪犯的人数殊不知会增加多少。帮助我的药局、枪炮店或理发店，即便到时说『不知情』，但是只要是人内心所想的定会不经意就表现在语气或表情之中，多少会被人怀疑一下吧。虽然我说应该不致于有罪，但社会或法律上仍有自杀帮助罪成立的例子，这些被定罪的人该是拥有多温柔的心呀。）））我已冷静做好准备，现在不过是和死在玩游戏而已，接下来我的心境大概就会和麦兰德的讲法渐渐接近吧。 <br><br>　　我们人说到底还是人形兽，和动物一样本能地怕死，所谓的生活能力说穿了不过是动物性的能力，而我也只是其中一匹的人形兽而已。看看我对食色都已厌倦，我身属于动物的部份该是渐渐消失了吧。我身处在如冰一般透明清澄、病态般敏感的世界。我昨天跟一名娼妇一块聊他的债务问题（！）时，渐渐地越来越觉得「为了活下去而活」实在是人的悲哀，若能满足于永远的沉睡，对我们自身来说未尝不是种和平与幸福。我对我自己要到何时才能果决地自杀抱持著疑问，只得说自然对我来说比以前更美了。爱著自然的美并企图自杀、你应当觉得我的矛盾很可笑吧。但我还是要说，自然的美是映照在我末期的视线中的。我比别人都更深地见过、爱过、理解过，过程中相对的我累积了同样多的苦痛，也多少得到了满足。希望你在我死後几年内不要公开这封信。也说不定我最後不是自杀而是病死，这谁也说不准。 <br><br>　　附记&amp;#8231;我读<a href="http://baike.baidu.com/view/150787.htm" target="_blank">恩培多克勒</a><wbr />（【Empedokles】[(西元前四九三ころ～前四三三ころ)]古代希腊哲学家&amp;#12539;诗人&amp;#12539;政治家&amp;#12539;医师）的传记时，发觉人想要变成神的欲望是从远古前就开始有的。我的手记在我所知范围内，是不存有想变成神的意念的，不，应该这麼说，我认为我自己是一个凡人。我还记得二十年前我和你在那株<a href="http://baike.baidu.com/view/14091.htm" target="_blank">菩提树</a><wbr />下，一起谈论『<a href="http://baike.baidu.com/view/103401.htm" target="_blank">埃特纳火山</a><wbr />的恩培多克勒』的情景。在那个时候，我仍是想变成神的其中一人。 <br><br>　　（<a href="http://baike.baidu.com/view/741166.htm" target="_blank">昭和</a><wbr />二年【1927】七月、遗稿） <!--v:3.2--> ]]></description>
<category><![CDATA[个人日记]]></category>
<author><![CDATA[893318342@qq.com(没意思)]]></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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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Date>Mon, 03 Aug 2009 07:02:02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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